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24-01-01 07:30:46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

  第一条法源依据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本依「人力资源规则」订定之。

  第二条目的与精神

  为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的要求,加强人员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奖优罚劣,使员工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考评范围及内容

  一、考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职员工(不含主管级以上领导干部);主管级以上领导干部末位淘汰管理实施办法另行制订。季节工参与考评,凡达到正式工下岗标准的季节工予以辞退;

  二、考核内容

  1.基本任务: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指标,详细分解并落实到主管及个人;

  2.基础管理详见《考核标准具体指导意见表》。

  第四条考评机构

  一、公司成立员工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公司考评指导、监督办公室。

  二、各部门成立以部门主管为组长的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员工的日常考评、管理工作。

  第五条考评机构

  一、公司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考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以及考评结果的最终审定;

  二、考评指导、监督办公室职责

  1.负责起草、修订公司员工末位淘汰办法以及考评指导意见;对各部门日常考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2.将考评结果上报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3.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查,受理考评结果的`申述,审核末位下岗人员是否符合内部下岗标准,对不符合的予以纠正和撤回;

  4.各部门考核情况予以通。

  三、部门的考评小组职责:

  1.根据公司考评范围及要求,负责起草、制订本部门员工的末位淘汰考评实施细则。

  2.负责本部门的员工的日常考评工作;

  3.负责责任的落实及每月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兑现;

  4.负责本部门员工考评数据的汇总及考核结果的上报工作;

  5.负责对符合下岗员工的上报、上交工作。

  第六条考评分类

  一、以独立的部、厂、车间或科室为单位实施考评;

  二、考评分为过程考评和工作结果考评;过程考评是对员工工作过程的实时考评,结果考评是对员工的行为、操作所造成工作结果进行考评;

  三、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规章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实行一票淘汰,凡被一票否决人员随时下岗,不受考评时间规定限制。

  四、为明确事故责任,准确及时地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考评处理,由公司事故领导小组及时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第七条考评程序

  一、各部门按照制订的员工末位淘汰考评实施细则,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日常工作过程和结果考评;

  二、根据职能部门专业对口考核的反馈,各部门及时落实责任人并予以考评;

  三、对事故责任无法落实到个人的则由各部门、厂(车间)上报公司事故领导小组;经公司事故领导小组确认同意后,由发生责任的最小单位人员共同承担;

  四、各部门考评小组每月5号前将上月本部门员工过程考评进行完毕、统计汇总,考评结果于8号前一份在本部门张榜公布,另一份报公司考评监督指导办公室审核备案;

  五、部门考评小组将对符合末位淘汰条件的员工名单上报公司考评监督指导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部门考评小组通知下岗员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八条考评标准

  一、公司考评指导监督小组制定考评意见;

  二、各部门根据公司考评指导意见、各《岗位职责》和《作业》、结合《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公司其它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考评实施细则,可实行百分制或千分制;

  第九条末位淘汰

  一、原则上每月考评一次;但也可随时考评;

  二、每半年按公司规定以部门人员的5%予以下岗,确属特殊情况的由公司确定下岗人数;

  三、下岗人员按部门评分结果,按得分排序从后向前依次确定;

  四、考评,各部门需下岗人员,可随时下岗,可按月、季度进行,不限定到半年或一年下岗;但到半年或一年后,必须完成公司规定的下岗人数。

  五、非末位淘汰下岗的不计入绩效考核下岗名额。

  第十条淘汰员工的管理

  一、凡被考核末位淘汰的员工原则上实行下岗三个月,凡进入公司待岗中心接受学习、培训,三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本人表现及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推荐上岗;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岗、拒绝报到上班的;或者经人力资源部两次推荐,任何部门拒绝录用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二、凡被考核末位淘汰进入待岗中心的下岗人员不得参与先进、劳模评选;工资按原工资总额的70%计发,无绩效奖金。

  三、凡下岗后在原岗位继续任职的,工资按原工资总额的70%计发,绩效奖金按其原应发绩效奖金的50%计发。

  第十一条考核加分

  对于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保护公司利益、财物,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将依据具体情况由所在部门予以加分。

  第十二条考核晋升或奖励

  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的综合考核情况依《任免管理办法》、《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给予晋升或奖励。

  第十三条附则

  本办法由员工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监督指导办公室解释、补充。

  第十四条实施与修正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十五条施行日期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

  第一条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考核有所依循,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规划提供合理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考核分类

  一、试用考核

  1、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2、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员工手册》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3、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解聘。

  4、试用期的考核

  a、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行政人事部将《员工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b、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c、行政人事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5、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员工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

  6、提前结束试用期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员工转正考核表》报请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批准(表附后)。

  7、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报告,经部门主管或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8、考核结果的评定

  a、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b、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考核结果95分以上按期转正晋升工资2级;

  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1级;

  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70-74分延长试用一个月;65-69分延长试用二个月;60-64分延长试用三个月)

  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平时考核

  1、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人员应就其工作业绩、态度、能力按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绩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行政人事部,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人事登记表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依据。假勤奖惩的加扣分标准如下:

  a、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每次扣10分。病、事假每次扣0.5分。

  b、警告、申诫每次扣2分。小过每次扣6分。大过每次18分。降级每次扣30分。

  c、嘉奖每次加2分。小功每次加6分。大功每次加18分。

  三、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按季度进行。如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以取消季度考核。

  四、年中考核

  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进行,如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以取消年中考核。

  五、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该年度考核得分=(该年度元月~12月考核总分)÷12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奖惩,填具考核表送主管经理复审。

  第四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条考核等级

一、优秀:考核90分以上。

  二、优良:考核75分以上。

  三、及格:考核60分以上。

  四、差:考核40分以上。

  五、极差:考核39分以下。

  第六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七条年终考核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秀。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超过人事规定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到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消者。

  第八条考核程序

  一、普通职员由部门主管初核,部门经理复核。

  二、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初核,副总经理复核。

  三、部门经理由副总经理初核,总经理复核。

  第九条各岗位考核项目

  具体见各岗位《考核表》

  第十条考核沟通

  不论何种考核,各部门主管、经理均应在考核结束后及时与被考核人进行沟通,并与被考核人就考核的结果达成共识。

  第十一条考核申诉

  如对考核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部门主管的上级以书面的形式反映申诉,对员工的考核申诉,各部门经理应审慎对待,并及时展开调查,给予答复。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2、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x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各类考核形式有:

  1.上级评议;

  2.同级同事评议;

  3. 自我鉴定;

  4.下级评议;

  5.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第十三条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条试用考核。

  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后进员工考核。

  1.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2.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个案考核。

  1.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调配考核。

  1.人事部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离职考核。

  1.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情况作出书面考核;

  2.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十章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条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相关文章: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2-06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2-06

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4-27

部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0-23

KPI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1-21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本)02-08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热]07-05

(精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7-04

【荐】绩效考核管理办法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