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

时间:2024-11-11 07:19:40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对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范文

对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范文1

  为切实做好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高全区计划生育整体水平,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意见:

  一、管理对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对象年龄为18—49周岁,以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跨乡镇异地居住30天以上的流动人员。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为重点管理对象。

  二、流出人口的管理

  1.凡是离开户籍地到异地经商、务工的18—49周岁的流出人员必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的人员虽不办理《婚育证明》,但对已婚育龄妇女应加强管理。

  2.流出人员在离开户籍地前,持居民身份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还要持结婚证,到乡镇计生服务站办理《婚育证明》。

  3.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首先到乡镇计生服务站进行生殖健康检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再办理《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到流入地应及时提供流入单位的名称或地址和联系方式;每三个月寄回由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4.对违法生育者,在流出前应缴清社会抚养费(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要签订分期缴款协议),再办理《婚育证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流出人员进行必要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策解答和提供必要的服务。

  5.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各乡镇计生服务站要主动做好每年二次的联系工作,了解她们的孕情、环情及其生产、生活等情况,协助现居住地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乡镇计生服务站在了解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后,不得再要求其回乡接受避孕节育情况的检查。

  6.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流出人员寄回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要及时认真审核,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对流出人员必须要季度登记,及时变动,保证底数准确。并主动与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联系,互通信息,互相配合。

  7.符合再生一孩条件的流出人员,提出生育申请的,计生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二孩准生证。

  三、流入人口的管理

  1.流入本区的人员,要持本人的身份证和《婚育证明》三天内到居住地的村(居)委员会或单位登记,15天内到居住地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交验《婚育证明》。

  2.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对流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查验《婚育证明》,乡镇计生服务站在《婚育证明》上加盖查验结果印章,并进行登记建档。

  3.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要定期进行孕、环情监测,对监测结果出具《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环情监测后,要向流入地反馈,限期补办《婚育证明》。

  4.流入本区的人员,到居住地乡镇计生服务站交验《婚育证明》后,方可到相关部门办理暂住证、劳动就业、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5.流入地的乡镇计生服务站,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建立档案,每季度提供一次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优质服务,并及时向户籍地出具《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6.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劳动、工商、计生等部门,对流入人员进行排查,建立流入人员计划生育档案,定期与户籍地的计划生育部门联系,及时反馈流入人员的婚育情况。

  7.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流入人员开展生产、生活、生育等全方位服务。了解流入人员需求与愿望,帮助他们解决劳资纠纷、住房困难、子女上学等实际问题,为其提供计划生育系列服务。

  8.加强辖区内出租房的管理。明确房屋出租者在计划生育方面的责任并与之签订责任书。

  9.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乡、村每年都要与辖区内的企业单位,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责任状。

  四、行政执法

  对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通知后逾期拒不补办或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流入人员;对招用流入人员或出租(借)房屋给流入人员,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区人口计生委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流入人员违法生育的,流出前没有缴清社会抚养费或流入后违法生育的,由区人口计生委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但违法生育者在户籍地已受到处理并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区人口计生委不再处理。

  五、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齐抓共管单位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履行部门的各自职责,齐抓共管,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综合治理办公室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作为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建设部门审批施工许可证等证照时,要查验用工人员的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并将审批结果反馈到现居住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公安部门每季度要将流入育龄人员暂住登记情况反馈给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站。每年两次(6月、12月)向区人口计生委提供流入人员的死亡、迁出、迁入、出生、暂住等情况。

  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同时,每年两次(6月、12月)向区人口计生委提供当年发生的婚姻情况。

  工商部门每季度要向流入人口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反馈办理营业执照和查验《婚育证明》的情况。

  房管部门每季度要向流入人口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提供区外户籍人员购房的详细个人档案情况。

  教育部门在办理入学入托手续时,向区人口计生委提供区外户籍学生的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住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劳务用工手续》时,应将办理《婚育证明》作为外出务工条件,每季度将办理情况反馈区人口计生委。

  与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要负责被招用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属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监督检查。凡出现违法生育的,将予以一票否决。

  六、考核奖惩

  1.考核内容。流动人口组织管理、制度管理、查孕环率、验发证率、清查验证、宣传教育、“三生”服务、群众满意度。

  2.考核口径。①区内跨乡镇居住的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未满3个月,违法生育的,纳入户籍地考核;3个月后违法生育的,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实行双向考核。②区外出的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纳入户籍地考核。

  3.奖惩。对管理到位,服务优良,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予以表彰;对疏于管理,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严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计划生育综合评先资格。

  七、其他

对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范文2

  一、反洗现场检查准备情况

  (一)严格执行检查前立项制度。

  我行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就每个被查单位分别填写了《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并报本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行领导批准。

  (二)成立检查小组。

  立项批准后,我行跟据检查任务和检查对象等情况迅速成立了检查组,确定了检查组长、主查人和其他人员,并明确了职责,按照分工具体实施现场检查。

  我行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分社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反洗钱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辖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洗钱调查联络小组、现金支付交易监测小组、转帐支付交易监测小组等指定内设办事机构,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结合实际,制定《现场检查实施方案》。

  我行根据检查目的和对相关资料的分析研究制定了《现场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目的、对象和内容,检查期限,检查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检查组组成和人员分工,检查要求,检查依据等,并由检查组组长审核后报分管行长审定,审定后的《现场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检查组成员执行。

  我行又先后起草、印发了《反洗钱规定》、《我行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对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内设办事机构、各具体岗位的职能、职责做明确分工,不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制作和下发《现场检查通知书》。

  我行严格遵循检查工作程序,根据检查内容,制作并于进场5天前向各被查单位下发了《现场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查单位需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的内容、范围等事项,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

  (五)结合检查实际,进行反洗钱检查专项培训。

  我行在检查进场前,组织检查成员进行了专项培训,认真学习《现场检查实施方案》、一个《规定》和两个《办法》以及反洗钱检查涉及的法规制度,并要求不能走过场,同时还要严格执行检查程序,做到依法履职,为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现场检查实施情况

  (一)我行按照《现场检查通知书》确定的时间进驻被查单位,并向被查单位出示《中国人民银行执法证》和《现场检查通知书》。与被检查单位进行了进场会谈,有检查组组长宣读《现场检查通知书》说明检查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以及对被查单位配合检查工作要求,专人负责编制了《现场检查进驻会议纪要》,并有检查组组长和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在检查中,我行根据各检查项目的'不同采取抽样、核对、实地观察、询问调查等具体方法进行了检查。在调阅被查单位会计凭证等资料时,采取了一次调阅、集中管理的办法,按要求填制了《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并有检查组组长和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检查组和被查单位分别保存。一是各网点基本能够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二是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三是能够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保存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资料等,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得到落实,暂未发现有匿名、假名、证件不符合要求、数留存资料不完整的帐户。

  (三)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现场检查过程中,我行对检查发现问题并经核实的事实进行了详实的纪录,及时编制了统一格式的《现场检查工作底稿》,并由检查组长对工作底稿进行了严格的复核。现场检查结束,离开被查单位前,退还了全部借阅材料,并与被查单位进行了离场会谈,检查组组长通报了检查的有关情况。

  三、现场检查处理情况

  (一)制作《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我行严格按照现场检查处理程序,在检查离场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现场检查工作底稿》进行了分类整理,拟写了现场检查总结,对有关检查内容进行了复核、分析,形成检查结论与建议,制作并向被查单位下发了《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

  (二)及时上报《现场检查报告》。在《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基础上,充分吸收被查单位反馈的合理意见,撰写了《现场检查报告》,由检查组组长审核,报分管副行长审阅,并按时报送至了上级行。

  (三)制作《现场检查意见书》。

  根据《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以及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认定被查单位执行有关洗钱规定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及时制作了《现场检查意见书》,并经主管行长批准,并加盖本行行政公章后,送达被查单位。

  (四)制作《现场检查意见告知书》。

对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范文3

  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做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尤其是要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坚决做

  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实际行动不折不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学院成立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小组。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副书记兼主任,担任副主任。

  二要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垦区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的整改要求。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认领任务、认领责任。今天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上下的思想和认识,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紧急行动起来,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要增强忧患意识、整改意识、落实意识、发展意识,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重要成效亲自验收。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确保件件有提高,事事有人抓。各部门组织查找学院和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包括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完善考勤制度,制定学院管理办法,加快学院的制度建设步伐。工作可早做也可以晚做的,力争早做;能够集中做完也可以分散完成的,务必做在平时;干工作既可以高质量也可以差不多的,必须力争高质量。

  三要严肃整改纪律。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每一个问题,真正按照对标“最高最好最优”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深化标本兼治,深挖问题根源,注重从机制体制上找出病灶、剖析病灶、建章立制,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发生,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工作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凡是必须经过党委会研究通过,未经党委会同意的,视为违纪行为。党委会作出的决策,布置的任务不落实,视为违纪行为。以严肃的纪律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完胜。

【对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相关文章:

反馈的意见07-20

家长反馈意见10-08

家长的反馈意见03-25

关于反馈意见03-10

家长反馈意见03-04

实习反馈意见04-30

家长反馈意见[热]04-24

反馈意见情况报告10-08

公文反馈意见范文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