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28 17:29:19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精品】监督工作计划4篇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制定一个计划。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督工作计划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监督工作计划4篇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颁发实施二年来,财政监督在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绿化及水环境整治等项目的资金支出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了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维护了财政经济秩序。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强化财政监督,根据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30项重点工作安排,并经区政府同意,制定了《*区20xx年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跟踪审查项目

  1、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的项目,由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发送跟踪审查通知书。各项目实施主体或属地管理单位接到跟踪审查计划表后,应将有关前期资料先报送区财政局:

  (1)基础设施建设、绿化项目:项目立项批复相关资料、投资概(预)算及其它前期资料、会议纪要等;

  (2)征地拆迁安置项目:红线规划图、前期调研的资金测算报告、拆迁范围内拆迁户名单、拆迁实施方案等;

  2、未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的项目,应按照《*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办理;

  3、暂未列入财政监督计划,但属于省、市、区级重点项目的,或属于经营性地块收储的,如在年内实施,均追加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中;

  4、各项目实施主体应在项目开工、实施前及时通知区财政局,安排跟踪审查单位进场,协调跟踪审查事宜后,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项目

  列入专项检查的项目,被检查单位应按区财政局的要求,提供与专项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和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数据,以及相关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有关资料。

  三、内部检查项目

  对区财政系统的内部检查(机关处室、区会计中心、各镇(街道办)财政所、个管办、收付中心等),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

  因区政府的要求,本计划如发生调整,另行通知。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置,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根据省抽检项目方案,20xx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包括凉拌菜(含沙拉)、生食水产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调味品、自制饮料、煎炸用油、餐饮具等13个品种,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抽检数量、抽检频次及时间安排按照省统一计划执行(见附件1、附件2)。

  在保证完成本方案下达的抽检任务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增加餐饮环节食品重点品种为辖区20xx年监督抽检自选品种,与省局计划一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上报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抽检范围

  监督抽检的场所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中,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

  (二)抽样实施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要指定抽样人员,按照抽样计划表的时间安排实施抽样,并负责将符合检测要求的所抽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市卫生监督所,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

  (三)采样时间

  全年监督抽检工作分四期实施完成:第1期(2~3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2月20~2月24日;第2期(4~6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4月16日~4月20日;第3期(7~9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7月16日~7月20日;第4期(9~11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9月3日~9月7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工作,结合省级任务和市级计划,认真制定辖区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指定具体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和数据汇总工作。

  (二)严格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

  各地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组织抽样和检测工作,确保抽检工作符合法定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要按照编号规则进行样品编号(见附件4),填写相关执法文书。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进行产品确认。

  (三)及时查处问题,按时报送结果

  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做好样品信息登记、数据整理、核对、汇总和上报等工作。检测数据要严格按照检验方法等标准要求进行有效数位的修约,若检验结果在检出限以下,均以检出限的1/2数值填写,不得隐含计算公式。监督抽检的合格率不作为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20xx年3月19日、6月5日、9月10日和11月9日前分别报送第1、2、3、4期监督抽检问题查处情况。

  (四)做好案件查处,及时通报信息

  市卫生监督所应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县(市、区)。各地应尽快将省、市的检测结果告知被检单位,对经营或使用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要依法处理。查处情况按期上报,特殊情况应随时上报。各地要严格信息管理,未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一、全面清查,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工作基础档案

  (一)以区卫生局医政科、区卫生监督所为主力,在6月底前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基本情况,进一步进行细化分类,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基础档案,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打好基础。

  (二)结合卫生部颁发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37号),加强对盲人开展医疗按摩的监督管理,对盲人按摩诊所进行详细摸底,并建立基础监督档案,逐步规范管理。

  二、严格机构审批管理,确保医疗服务安全

  1、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设置规划做好医疗机构准入工作。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

  2、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把好医疗技术准入关。加大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监督力度,各机构要严格按级别、类别规范开展医疗业务。

  三、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尤其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打击隐藏在招待所或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任何行医资质的“游医”、“假医”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五)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六)以全面开展以上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突出工作重点,规范执业行为

  (一)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生或无任何个人行医资质人员开展医疗诊疗活动,规范执业行为。对乡村医生在城区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个体医疗机构给予注销并依法予以取缔。

  (二)开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日常监督,规范执业行为。对民营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继续推行“五统一”管理(机构名称与单位门牌统一、医疗机构监督信息公示统一、医疗文书统一、资料管理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使全区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统一化、正规化。

  (三)加强突击行动,重拳出击,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使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在强化执法的同时,对屡打不改的“钉子户”,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条款,及时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五、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医疗广告

  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管理,使医疗广告真实可靠。继续加大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其他媒体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行为。重点对医疗广告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六、加大医疗服务机构院感工作监督检查

  (一)由卫生监督所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科室的空气、物表、医护人员的手消毒情况以及消毒液的有效成分;临床各科室的内窥镜,口腔科专用器具,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器,血液透析室渗透液、反渗水等的消毒效果进行重点监测;小型医疗机构重点监测治疗室消毒效果及使用中消毒液有效成分;各医疗机构重点部位均监测紫外线辐照强度。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检查;确保消毒用品标识明确,使用期限有效,消杀效果有效;检查消杀记录情况。

  (三)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对我区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推进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贯彻落实。举办院感专职人员的岗位培训,探索建立医院感染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院感管理制度并强化落实,规范院内感染事件信息管理,及时、依法、规范处理院内感染事件。

  七、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对全市医疗机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别从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否设有监控部门或人员;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医疗废物储存设施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计划财务工作主要围绕市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加强服务意识,帮助基层,履行岗位职责,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抓好财务管理制度的修编,做好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主要围绕“制度体系建设”展开,以制定、修订整体财务管理制度为核心,加强监督力度,逐步形成“制度健全,执行有力,监督到位”的财经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对财与物的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第一,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历年来制订的财经法规进行梳理,针对市局近几年来出台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跟踪分析,重点对固定资产管理、经费报销、票据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工资及各项津补贴、技术机构及协(学)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制度八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证,拟制定《漳州市质监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形成综合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整体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第二,以教育培训为桥梁,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继续加强对全系统财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人员财经法规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及解决财务管理实践中疑难问题的能力,更充分的.发挥财务人员的管财、理财职能,为领导把好关、献好策。拟邀请市检察院、市审计局的同志开办财务管理讲座,重点就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行政事业收费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对全系统的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教育培训保证财务人员队伍安全。第三,以监督检查为保证,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开展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财务监督检查,依据《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财务规范化管理考评标准》,从制度建设、经费管理、会计工作、资金管理、票据使用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几个方面对各个县级局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考评,逐步规范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

  二、抓好年度预、决算编报工作,保证整体财务稳健运行。按照全年的工作安排,分析全年经费的使用、分配情况,确保全系统人员经费、创收指数等收支预算,不出差错,准确无误。认真做好决算工作,确保全系统年度决算能够忠实体现预算执行情况。

  三、抓好各项报表的编报工作,确保领导决策依据的准确性。针对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紧扣创收主线,采取逐月跟踪检查、督促的方式,认真统计、汇总、分析每月三项收入的创收进度与收缴情况,准确放映全系统各项收费情况,及时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准确的数字依据。

  四、抓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在xx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原有工作力度。加大对各项装备的投入,特别是抓好技术机构的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同时做好固定资产购买、处置的申报、审批、建档工作,确保系统固定资产逐年增长。

  五、抓好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鼓励各级技术机构积极申报。组织本系统的技术力量申报项目,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分析,从中选送一至两个本系统急需的、科技含量高的科研项目申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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