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制度

时间:2024-12-19 11:10:0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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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盗制度(精选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火防盗制度(精选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火防盗制度(精选10篇)

  防火防盗制度 1

  一、防火防盗工作要在主管局长的领导下组织落实好防火机构,责任人,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各科室(所)的'领导要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制度,如有违反,造成火灾或被盗者,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三、楼内设置的一切消防工具和器材,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乱动,室内电源不准随意改动。

  四、各科室(所)的负责人,下班前要对自己所负责办公室的安全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报告办公室。

  五、财务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保存现金及支票,经常检查金库、房门、窗的防盗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全局干部职工要人人树立安全防火防盗意识,各办公室最后走的同志要做到关灯、断电、关窗、锁门。

  七、午休或开会时各办公室要锁门、关灯,防止发生火灾或被盗。

  防火防盗制度 2

  1、留守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严禁溜岗,严禁当班期间喝酒。

  2、节日期间严禁一切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尤其应注意节假日期间的放假儿童。

  3、做好日常的现场巡视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组织留守人员共同进行解决,如有必要应及时报警并报知项目部。

  4、留守期间严禁私自使用现场内任何施工机具。

  5、对仓库等重点设施应做好防火、防盗的准备工作。

  6、节日期间现场如发生任何安全或意外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

  7、施工现场值班人员要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不关机,确保信息通畅,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工作。

  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及时妥善处理。

  防火防盗制度 3

  1.目的

  减少公司及顾客财产损失,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3.1广播室负责广播提示顾客及员工注意物品、商品安全。

  3.2员工负责提示顾客看管好顾客财物,报告护管队可疑或异常情况。

  3.3护管队全体在岗人员负责商场财产及顾客、员工人身安全。

  3.4护管队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改良。

  3.5各部门配合护管队维护本公司安全。

  4.管理规程

  4.1制止盗窃及违法行为的常规操作办法。

  4.1.1护管队人员:

  商场护管队人员在值勤中发现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行凶伤人、斗殴闹事等,应一方面用对讲机报告护管队,一面按护管队人员规定的职责,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继续,必要时可采用正当防卫措施制服行为人。

  4.1.2发生盗窃及违法行为在场人员:

  要保护好现场,留住违法犯罪行为人,在无法留住的.情况下要记住其基本特征。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可能有违法犯罪迹象,包括酗酒耍疯等,应注意观察以防进一步发展,同时报告保安部请求派员前来强加管理,必要时可对有关人员进行正面宣传教育,宣传商场有关规定,一般不要轻易干涉他们的行动。

  4.2防盗管理规定

  4.2.1出现外部可疑人员、员工发现可疑人员,密切关注其行为,适时报告护管队,暗示顾客注意防范。

  护管队员、服务管理部发现可疑人员,密切关注其行为,采取跟踪措施,暗示员工、顾客注意防范。

  在可疑人员实施偷窃时,可制止其行为。由护管队处理。

  4.2.2特殊身份人员(如:外宾、少数民族等)

  特殊身份人员由于语言障碍,除采取本条款

  4.2.1外,当其实施偷窃时,加以制止,由护管队送司法机关处理。

  4.3防火办法

  4.3.1日常防火管理

  4.3.1.1护管队在员工入职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放可上岗。

  4.3.1.2各部门设立一定数量的义务消防员。

  4.3.1.3护管队每周抽查两次一线员工消防知识情况,不合格人员当场培训,直到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4.3.1.4商场内严禁吸烟,员工及顾客均应遵守,如发现吸烟人员,本公司有义务制止。

  4.3.1.5各专柜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装修规定,装修完毕后,经公司护管队、行政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4.3.1.6使用电器严格按规定操作,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防止任何不安全因素。夜间必须切断电源。

  4.3.2火灾处理:

  按照公司《商场火灾紧急预案》操作。

  4.4可以物品:

  商场内发现可疑物品,如:行李箱、食品包裹、印刷品等,这些物品可能是顾客遗失,也可能是犯罪分子转移或丢弃或投放的危险物品,一律通知护管队员处理,不可移动、打开。

  护管队如确信为危险物品,报司法机关处理。如为一般遗失,则交总服务台登记,广播通知顾客认领。

  5.相关文件

  《商场火灾紧急预案》

  6.记录:

  6.1《报案登记本》

  6.2《失物返还清单》

  防火防盗制度 4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防火防盗制度 5

  第一部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

  1、安委会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组织。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车间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教育

  1、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2、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消防知识竞赛等。

  3、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四、消防安全培训

  1、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公司在职的全体员工。

  2、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部门、车间、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3、单位所有新入厂的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行政人事部培训专员负责。

  五、奖惩

  本制度奖惩参照公司签发的《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目的:

  为及时发现单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

  1、公司安委会对全公司的安全防火巡查、检查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2、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公共区域的防火巡查;

  3、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本部门及车间的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三、检查周期

  防火检查由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各部门及车间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四、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

  3、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8、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五、奖惩

  本制度奖惩参照公司签发的《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规定》

  第三部分用电安全

  1、安全用电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公司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工程部统一办理。未经工程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工程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2、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3、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4、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5、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工程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6、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所有部门车间及办公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公司配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8、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工程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9、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0、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安委会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车间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的用电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1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12、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部分防盗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防盗工作管理,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制度,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应范围:本公司所有部门车间防盗的管理。

  三、职责:

  1、行政人事部为公司防盗工作的归口管理和主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在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防盗制度;

  (2)具体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防盗工作;

  (3)查处一般盗窃问题,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盗窃案件;

  (4)查处违反安全防盗制度的本单位人员。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生产过程中内。

  (2)各部门、车间根据各岗位、区域特性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

  (3)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四、防盗工作日常管理规定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防盗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2、积极配合人事部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证员工队伍的品行。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灵活进行调换或辞退。

  3、行政安保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的人和事时及时进行报告。

  4、各部门车间自行排查并汇总各防盗重点部位,拟定防盗措施并监督实施。

  5、公司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1)本公司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门窗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迹象。

  (2)进入现场后,须查看现场之物是否凌乱,办公桌、文件柜、保险柜是否被撬开,其他物品有无明显被移动的痕迹。

  (3)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等,须保护现场。

  (4)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5)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

  (6)公安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公安人员提供资料,以做好内部调查。

  (7)对所涉及的各部门、车间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6、各部门在防盗工作上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员工法制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2)定期或者经常组织检查安全防盗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或者漏洞及时整改;

  (3)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管理好各自物品,发现有丢失现场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

  (4)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无防盗措施的地方,公司贵重物品一律要专门登记、编号,落实保管责任人。

  (5)加强门窗、钥匙管理,下班时要锁好所有门窗(参照《车间门窗开关、留灯的管理细则》)

  7、财务室防盗规定

  (1)财务室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

  (2)出纳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库存不许超过限额。

  (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员或者保卫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

  (4)使用财务及工资软件工作,注意口令保密,不使用时注意关闭屏幕窗口,以防泄露秘密。

  (5)下班关闭计算机,并关闭所有电源;同时锁好各种办公桌柜以及门窗。

  (6)财务室人员早晨上班时检查室内物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8、仓库防盗规定

  (1)仓库管理人员应执行各类物资、材料的入库、领用、借用、归还、清退、交换、核对制度,做到月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定期检查,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主管部门。

  (2)物资仓库必须具备安全条件,具有防护设施并健全值班制度。

  (3)仓库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或下班离库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4)仓库防盗设施要严密牢固,如有损坏,要及时修缮。

  9、生产部防盗

  (1)生产部各原材料、产品的生产、储运、经营过程中,应当有专人管理并明确其责任,做到定期盘点,账、物、卡相符。

  (2)体积小、价值高的零配件、物料要每天清点。

  (3)做好各类精密仪器、高价值物料、辅材的登记工作,做到每天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五、奖励

  1、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车间或者个人,给予100-2000元奖励:

  (1)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2)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的;

  (3)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进行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六、处罚

  1、对违反本规定,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经指出不改的,可以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200以下罚款。

  (1)防盗责任制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或者具体负责的安全管理人员;

  (2)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3)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3、发生盗窃案件,根据事故的财产损失和责任划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按财产损失1%-5%的金额给予处罚,最高处罚金额不超过500元/次;

  防火防盗制度 6

  一、安全防范工作主要是指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其工作范围为医院办公及公共区域。

  二、全体同志要把安全问题作为一项工作任务,真正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各处室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各处室负责人要做到涉及到安全问题事必躬亲、事无巨细、事不过夜。

  三、实行防火防盗、安全保卫责任制。我公司成立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处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办公室及其他区域还要确定一名具体责任人。

  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成员: 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四、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将本部门电源、开关、电灯、微机、电器设备、门窗桌柜等重点部位、相关设施的安全保卫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五、建立安全检查、监督机制。各部门办公区域内要做到人离即关闭照明、电脑等所有用电设施。每天工作结束后,由保安负责检查关闭照明、空调等用电设施,拔掉电源插头,负责对烟缸、纸篓等易燃部位和门窗及全部责任区域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处室负责人承担本部安全检查管理责任。

  公司和各部门要定期组织进行集中检查或巡查、自查和安全防范操作演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留死角。

  对工作期间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其他安全问题,要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立即上报。

  每晚值班同志是值班期间公司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接班后及值班期间,负责对公司区域进行全面和经常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等问题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理并上报。

  六、在办公楼内不得有违规使用有关用电器具和动用明火焚烧废弃纸张及违反安全规定的其他行为,以消除安全隐患。

  七、公司配备灭火器材,全体员工要共同爱护和保证器材的齐全完好,并熟悉、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安全保卫工作常识,在遇有紧急情况时能够妥善进行处置。办公区域走廊标有防火安全通道标志及紧急情况疏散指示灯,发生紧急情况时,要依此有序沿防火走廊楼梯撤离。电梯间步行走廊门为消防部门确定的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

  八、要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对外来人员、陌生人员要主动询问,避免造成财物损失。

  九、对微机磁盘及相关文件资料等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十、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禁止酒后驾驶车辆。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被盗、意外损坏等问题的发生。

  十一、对违反上述规定及造成安全事故等问题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责任人的相关工作责任。

  十二、机关全体同志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无论在工作、外出和其他时间,都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

  防火防盗制度 7

  为了保护学校师生及财产安全,学校特制定以下防火防盗防破坏制度:

  一、各室都要做到人离后断电、锁门,特别要注意教室、办公室、功能室电器设备的安全。

  二、发现火警立即拔打“119”,发现破坏行为立即拔打“110”。

  三、对易燃易爆物品要保管好、放置安全处,避免爆炸事件发生。

  四、对消防器材及时进行检查、添置,每位教职工都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或上级领导汇报。

  六、确保学校平安,实行二十四小时门卫制度,外来人员入校必须登记。

  七、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知识讲座。

  八、强化安全意识,把“三防”教育与教学科研相结合,让“三防”知识走进课堂,深入生活。

  九、学校财产安全与教师评优评先及目标管理挂钩,让“三防”制度落到实处。

  以上九条请各教室、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负责人严格遵守执行,防患于未然。

  防火防盗制度 8

  为切实加强我项目部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部和办公室负责监督,全体人员共同执行。

  2、项目部安全部应与辖区内公安系统、消防系统保持密切联系。

  3、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包括:防火、防水、防盗。

  4、未经项目部机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装供电设备和线路,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5、不准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超负荷用电。

  6、每位职工都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7、各部门在使用各种用火用电设备时必须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8、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9、项目部安全部和办公室对各部门和各宿舍进行监督,并且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和治理活动。

  10、各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尤其注意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

  11、项目部安全部不定期组织全体职工(包括新职工和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

  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需要其它部门协作的应及时各部门进行联系。

  13、本项目部职工上下班及节假日加班、值班,必须认真检查安全状况。对于因工作疏忽或人为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防火防盗制度 9

  为进一步加强分局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确保经办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其所属科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主要负责本科室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

  二、安全用电,严防火灾。各科室要加强对用电、防火知识的学习,做到人走灯息,用电设备断电,非专业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对局办公区域内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安装和改造, 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各科室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非本局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科室负责人处。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局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四、 财务部门负责人每日要对本室防盗装置使用情况和现金、票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来人来客登记工作,下班后要及时关闭大门和办公楼大门,并加强夜间安全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学危险品带入本单位办公场所。

  七、局机关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每月检查、每季度通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人员整改,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办公场所安全。

  八、全体职工要加强安全常识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防火防盗制度 10

  一、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仓库主管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仓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

  四、电源管理

  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 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五、工人放火管理

  1.工人进场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队长负责人全面的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

  3.队长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防火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严谨工人无证驾驶和操作电工、电气焊等工作

  六、消防措施、器材管理

  1.主管部室负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谨遮挡、填压、挪用。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于明显部位,便于取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做好夏季防晒、冬季防冻措施。

  3.教育的主要内容

  宣传防火任务、方针。以宣传“消防法”为中心,使用干部职工提高防火意识。 教育职工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一旦发生险情对国家和个人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岗位负责制,按规章制度操作,严格值守堵塞漏洞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

  七、防火检查

  1.公司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重点防火季节,组织全面检查。

  2.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应有详细记载,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直至整改完成。

  九、奖惩制度

  1.为了保证“消防法”的落实和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与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模范执行《消防法》,彻底落实本规定,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本岗消防业务熟练,积极参加防火演练,经考核成绩优秀者;

  在灭火战斗中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和集体;

  3.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给以相应的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消防法》,不安本规定及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

  挪用、破坏消防器材的,影响灭火工作的;

  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对火险隐患有能力整改而拖延不改;因而造成火灾的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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