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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社团活动制度(通用1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社团活动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社团活动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岗城小学腾飞电脑小社团小社团是由岗城小学指导教师带领下,由对电脑有浓厚兴趣的同学组成的非营利组织,是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体,以特长教师的正确引导为方向,成立目的是为具有一定电脑技术水平的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电脑技术、共同提高的园地,让学生发展个性特长,学校尽力提供良好的条件服务于各个成员,使成员能更好的`进行电脑创作活动。
第二条、本小组中文名称为“岗城小学腾飞电脑小社团”,各种活动将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第二章:成员制度
第三条、成员基本条件:热爱电脑创作并有一定技术基础,同意社团章程;按照本章程第四章规定的入会、退会制度吸收入会或者退会。
第四条、成员权利与义务
权利: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义务:严格社团的章程和决议,配合工作,维护兴趣小组的声誉;尊重小组成员的劳动,成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技术水平较高的同学对技术水平较低的同学进行指导;成员有义务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内部分组竞赛。
第三章:活动制度
第五条、社团活动的时间初定在每周三下午最后一节课,成员应积极出勤参加活动和社团内部比赛,活动时间和地点一般相对固定,小组可能根据需要更改地址,若有更改,社团将在网站首页发出通知,请随时上网查询。
第六条、社团的活动开展的内容基本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大赛和广州市小学生电脑绘画及电脑小报的参赛内容相符,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制作、视音频编辑、计算机组装与维护、机器人比赛等内容。进度视实际的情况再作具体的调整。活动的形式主要以学生动手操作为主,以教师辅导讲解为辅。并定期举行校内比赛,活跃小组的气氛增进成员间的交流学习。并组织计算机安装与维护小组的同学对学校的部分计算机进行定期的维护。小组不定期组织以下校内外活动: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制作、机器人比赛及计算机装机比赛等;组织成员参加全国、省、市、区中小学电脑制作大赛及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
第七条、社团活动注意事项:成员请积极参加活动,如准备暂停活动一段时间的,应及时请假;非成员参加活动前应预约,活动时先到值日人员处签到并填表、需经主管教师同意;参加活动请自带U盘及相关资料,学校只提供电脑设备和活动场地;活动时,成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所有成员有爱护学校电脑设备的义务。
第四章:加入和退出社团
第八条、非成员想加入的,应提前与社团辅导教师联系,并以临时成员身份参加小组组织的电脑创作活动,短期内须至少参加满三次活动后,方可提出加入申请并由社团组织入会考核,考核内容为:申请入会的临时成员作一个电脑作品,指导教师在场看着操作后由考官定分,只有考核通过者才能吸收为正式成员。
第九条、社团根据临时成员参加活动及考核的情况决定是否吸收为正式成员及分在何组参加内部活动;未能通过入会考核的仍可继续以临时成员身份参加社团活动,并可在一个月后再次提出入会申请并由小组再次组织入会考核。
第十条、凡获得过学校或市级以上电脑制作比赛奖项或接受过电脑技术专业训练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者想加入社团的,提出申请并经入会考核后可以不经过临时成员考查程序而直接吸收加入电脑兴趣小社团。
第十一条、成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作为退会处理:成员本人申请退出的;成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小学生守则或校规不宜继续留在社团的;成员有严重违反社团章程行为经讨论决定除名的;成员无故不出席活动满一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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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星五小学学生社团的性质:
学校统一管理,聘请热衷学生社团工作及有特长的教师,带领一批具有共同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活动团体。
第二条星五小学学生社团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化发展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不断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学生初步掌握某些特长,并服务校园,服务社会,展示星五小学学生“健康、快乐、努力、成功”的精神风貌。
第三条星五小学学生社团的任务是:
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文体、艺术、科学、实践等方面的表演、操作、比赛及交流,培养学社的兴趣,提高学生的素质。
第二章分则
第四条星五小学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总团长:副总团长:
团员:
第五条星五小学学生社团的成员:
凡是在校的学生,对社团的某一项内容有兴趣,同意社团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第六条社团指导师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指导师权利
1.有向学校申请成立社团的权利。
2.社团指导师有制定本社团名称、主题、内容、招募社团成员的权利。
3.对本社团成员有管理、教育,评选优秀队员的权利。
(二)社团指导师义务
1.建立本社团章程,制定学年社团工作计划和总结的.义务,对成员进行考勤的义务。
2.组织社团成员开展社团成果展示和带领社团参加各项活动及比赛的义务。
3.及时向学校上报本社团活动材料的`义务。
第七条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社团成员的权利
1.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的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二)社团成员的义务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3.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队凝聚力。
第七条培训的原则:
1.培训包括集体指导性培训和自主学习与练习。
2.社团按规定时间进行培训活动,并以实践练习为主。
3.各社团考勤由指导教师负责,校长室、教导处、值周教师随时抽检。
4.各社团组织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各社团的指导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社团活动的总章程,完成学校与社团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第八条奖惩的原则:
1.对于社团活动的积极分子,在期末评优时,给予“优秀社员”的奖励。
2.社团成员退团,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退社;未经同意,擅自退社或没完成社团布置任务或缺勤的学员超过三次者,无故迟到超过5次者,一个学期不得参与评优活动和参加其他社团活动。
第九条经费的原则:
1.学员免费参加社团的培训,一些必需的学具(用品)由学员自备。
2.对于在各类活动中取得成绩指导教师按教代会决议奖励。
第三章附则
1.本章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归星五小学。
2.本章程自拟定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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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使本社社员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音乐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音乐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合唱团打造成一流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音乐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凡承认本社章程,所有对唱歌有兴趣,且有一定的音乐素养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寻找优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级推荐的音乐特长生选拔构成。报名后经机构成员审议通过,即可加入本社团。
第五条:本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社员有对本社提出评论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社员有积极表演、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每周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汇演。
第九条:社员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十条:社员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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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须知
1、文学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纳新”办法处理。
2、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
5、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6、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
7、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8、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搞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偏见和矛盾,不应有个人主义,应服从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向社长,副社长,或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反映,以求解决。
9、日常工作实行操行分制度。
二、奖励
对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特别认真负责,有特出表现者将给予奖励。
三、违章(违纪)处分方法:
1、各位社员应认真遵守本章程,对存在有个人主义,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社员,将按违反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
(1)社内批评
(2)社内警告
(3)建议其自动退社。
2、对干涉编审部审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影响程度的轻重给予处分,具体处分同上。
3、各部门应认真工作,按文学社及本部的计划完成任务。违者同以上处分。
4、每次社务会议应准时参加(必要时应出示社员证),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请假,并把请假单放在文学社签到夹内,也可委托各部部长请假;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3次者,给予劝退处分。凡每次会议开始后迟到5分钟者,给予社内警告处分。凡请假6次不参加会议者给予劝退处分(特殊情况除外)。
5、其他违章(违规)行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具体方法由社长提出建议,由社员会议研究确定恰当的处分,并报指导老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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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社团联合会档案是社团联合会历史延革、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记录,是社团联合会决策、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二条社团联合会档案由相应部门管理,实施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和编目。
第三条对于上级文件、外校来函及相关图文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作为档案保存。
第四条社团联各部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社团资料档案由秘书处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档。办公室作好每一次会议记录,整理后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会议记录。
第五条加强与各社团及其管理机构的.联系,并对他们的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任务执行情况等建立专门档案。
第六条加强对各社团的档案管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或表格形式及时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类别社团工作委员会整理后交秘书处档案人员存档。
第七条社团联合会各部人事、各社团人事及社团负责人推荐表,社团负责人任命表,社团负责人档案表,社团干部考查表,社团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团干事考核表,社团理事会登记表,社团会员登记表等一并整理,单独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人事档案档。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各部、各社团每月必须及时上交每月帐目开支表,由经费审查部核实并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财务档案。
第九条各部门须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档案,借用相关档案的须经得相应部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借用。
第十条其它各部、社团及个人必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所借档案资料,档案借阅期不得超过一周。
第十一条主席团有权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xxx学生社团联合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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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各社团的经费管理使用,保障社团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社团的稳步发展,参照《xxx学院社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来源有:
(1)会员所交会员费;
(2)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捐赠的款项;
(3)所在挂靠院系支持经费;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条社团财务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统一的帐目,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委派的监察部财务人员的监督复核。
第五条各社团应定期向会员大会作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社团财务部
第六条社团应设立财务部,并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帐目,一人负责现金,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职位,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校社联根据情况对社团开展的具有创造性的特色活动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学生社团应积极寻求学校及其他部门的经济支持和社会赞助。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及组织活动上。
第八条社团财务人员履行的职责:
(1)将资金来源、去向登记清楚,并有相应的原始凭证;
(2)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3)定期向社团负责人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社团会员的监督;
第三章会员费与赞助费的管理
第九条各社团根据社团联合会的规定收取会员年费,收缴的会费应如实入帐,如有会员增补退出应及时在帐目中反映会费的增减变动。
第十条收缴会费70%由各社团自留支配,另外30%交社团联合会分会,成立社团发展基金。
第十一条社团自留款的管理:
(1)财务人员对每一笔收支作详细登记;
(2)详细记录收支时间,经手人姓名,活动名称及用途;
(3)社团的'合理收支必须有原始的凭据为证;
(4)社团一次性支出大于200元(含200元)的事项,由社团财务人员专门备案并上报社联监察部;
第十二条社团自留款用途:
(1)社团活动所必须的费用;
(2)社团外联人员的车旅费;
(3)社团内部常规活动支出及活动的部分支出;
第十三条赞助费的管理
社团独立与外单位合作所获赞助费,作为社团自留款项,由社团自由支配,但须作为社团收入记入帐册,由社团财务部管理。
第四章申请院系活动经费支持。
第十四条各社团应积极寻求所挂靠院系的经费支持。
第十五条经费审批程序如下: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分会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及经费
预算方案;
2、社团联合会分会社团活动项目组审批并备案;
3、经费数量由院系根据活动质量和其他标准确定;
第五章责任
第十六条严禁社团成员以权谋私,滥用、挪用、侵占社团经费,一经查实,将按《xxx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担任社团干部的,免去其相关职务。
第十七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和监察部将定期抽查各社团财务收支情况,若发现财务问题,将追究社团财务人员直接责任,同时追究社团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由xxx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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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社团经费公开化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社团全体成员公开账目,增加社团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有中途加入社团的应正常收取会费并向全体会员公开以及上报学生会办公室。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如违反本条款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经费应用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活动策划书和申请表上写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及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会员会费
各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末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下学年社团招新期间预算、收取会费标准的申请及会费将如何服务社员等详细说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审核上报学生处批准通过后方可按规定执行。收会费时需向社员开出收据。招新工作结束后需及时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会费收据及新社员名单进行财务核查。
三、账目管理
各学生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账本。且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管理社团财务、发票,并且要制定详细合理的财务制度。社团财务负责人不能是社团第一负责人。财务的出入要有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定期公开给会员知晓。财务负责人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财物去向用途,做好现金记账。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四、票据正规化
各学生社团成员在活动购买用品或是社团财务有支出时需索取正规的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20元以上须用正规发票)。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社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方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有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如发现虚开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五、拉赞助
所有学生社团向其他单位拉赞助开展活动时,须向学生会办公室声明,应拟有书面的活动方案,说明赞助经费金额和预算使用情况,必须在活动开展之前向社团全体成员说明拉赞助的成效与金额数目,必须具有正规的赞助合同,确保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必须出示此次活动的全部正规账目材料与票据上交到学生会办公室以供核查、备案。如核查发现社团存在不正常的经费收支情况,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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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团组建方式。学校依据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组建学生社团并安排辅导老师。支持学生自发组织社团并聘请辅导老师,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开展活动。社团名称由学生和辅导老师共同讨论确定。
2、社团招募方式。一般每学期初进行社团招新和人员调整,控制人数避免增加管理难度。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报名社团要先经家长同意。社团老师和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学期内不再变更。
3、活动时间地点。各社团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计划,每天按计划坚持开展活动(个别社团因客观原因可以不每天都活动),并做好记录。活动时间为下午放学后的3:50-4:30,地点要相对固定。学校努力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参加各社团的`学生名单和活动时间,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短信、家长会等途径将学生参加的社团名称、辅导老师和活动时间告知家长。
4、社团考勤管理。各社团成员和辅导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辅导老师活动前先点名,如人数不全务必核查原因。活动中加强学生管理,避免学生中途无故离开。班主任要做好配合工作,组织好放学,合理安排课外辅导和卫生值日,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社团。因班级事务、课业辅导、病假事假等有学生不能参加社团活动的,班主任要主动和社团老师沟通。社团活动结束后,辅导老师要组织学生排队放学,清点人数无误后统一离校,并在离校登记表上签字。社团老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开展社团活动的,要于当天中午前通知相关班主任,并由班主任传达给学生和家长。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需取消社团活动的,先由学校通知社团老师,然后由社团老师通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和家长(同样要在当天中午前传达到)。
5、活动过程要求。每次活动时要认真组织,注意文明礼仪、纪律卫生,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社团收费管理。各社团不得收取学费。需要购买学习用品的,坚持自愿原则,提倡家长自行购买,家长支持统一代购的要提前签订同意书。
7、社团绩效管理。各社团要积极参加各级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学校每学期末举行社团成果展演,定期进行优秀社团、优秀成员的评选表彰。社团辅导工作量计入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量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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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使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要求
1、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社团活动前要制定工作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开展的活动计划,报学校政教处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4、各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社团宗旨,以提高社团会员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开展有悖于本社团宗旨的活动。
5、社团活动要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能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6、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7、每次活动,要邀请家长、老师或社会志愿者担任社团活动导师以保证活动安全。
二、活动实施
1、学生社团在组织各项活动之前须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组织社团活动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生社团按工作计划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必须在上交政教处备案的社团活动计划中注明并得到政教处或学校的同意;如属临时性或特殊情况的活动(含外出活动)需就该项活动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和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开展。
3、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首先向政教处申请报批:
(1)、全校性的比赛及其他活动;
(2)、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3)、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申请举办上述活动须在活动两个星期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生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负责人;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指导教师意见;组织方式;
4、学生社团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
5、社团开展活动,凡是名称或组织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必须经过政教处批准。未经许可,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和学校报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
6、活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三、其他
1、活动结束后,社团的负责人须及时进行记录总结并保留有关资料。
2、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项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图画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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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学生社团的性质: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团体。
(二)学生社团的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服务校园,服务社会,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三)学生社团的任务: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校园及各级各类文体艺术方面的'表演比赛、文化交流活动,适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的传播与交流活动。
(四)学生社团口号:参加一个社团,培养一种兴趣;学会一门知识,练就一项技能;体会一个成功,享受一份快乐。
二、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社团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社团要本着学生自愿和教师选拔、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报名。
(三)活动课程要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社团活动课程。
(四)每社团辅导老师一至二名,社团辅导老师由教师申报和学校指派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计划、组织、执行、评价、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
(五)社团活动每周两课时,固定活动时间。周四下午,低年级社团3:50—4:50。中高年级社团、校级社团,3:50—5:20。
(六)活动内容安排上,指导教师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动内容开发,研究适合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制定社团活动教学计划。
(七)学校负责合理安排各社团活动地点,确保各社团活动有固定的活动地点。
(八)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九)每次活动时间,师生必需准时地到达活动地点,不准迟到、早退。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一定要先在社团活动点名册上清点人数,没到的学生要弄清去向并在记录册上写明。
(十)各社团教师要制定活动计划,每周备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记录册填写完整过程清楚。学生活动时老师不干其它有碍于活动的事,不允许让学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动。活动时间未到,学生不得提前脱离活动状态。
(十一)辅导老师需在每一次的活动中注意积累各种原始材料(方案、计划、总结、活动图片、校本课程、活动记录等),为日后的展示评比活动提供充分的保障。
三、学生社团考核表彰
(一)考核项目:
1、活动成果;
2、校本教材;
3、教案;
4、活动记录;
5、其它材料(计划、总结、点名表、章程、制度、教师、学生活动感受等);
6、师生出勤情况。
(二)学校社团考核小组对各社团平时活动情况、期末成果展示情况、纸质材料准备情况以及师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学期末对每个社团做出综合考核结果。
(三)平时活动考核。要求要有教案(活动设计)、点名册、活动记录、校本教材,学生活动效果良好。考核组各成员根据要求每次给各社团评相应的分数,满分100分,评分结果列入期末社团综合考核。
(四)辅导教师考核。要求辅导教师提前到活动场地做好活动准备,不迟到、不早退,要能掌控学生活动情况,不能放任学生自由活动。辅导教师有事要提前请假,无故旷工一次扣元钱;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该老师元。
(五)期末活动展示评比。各社团每学期末要进行成果展示,并积极参加学校演出活动,并对社团各种纸质资料进行综合评比打分,根据平时考核、成果展示、纸质材料考核情况给每个社团做出综合考核结果。
(六)评优表彰。学校社团领导小组根据各社团综合考核结果评出优秀社团,并对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辅导老师给予表彰。并从学校优秀社团中择优推荐社团参加区优秀社团评比。
四、附则
(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学生社团辅导老师、学生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二)各社团内部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之解释权属钢二路小学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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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学生社团的成立。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二、关于社团名称与社徽。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
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外出活动;
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四、关于学生社团组织的规定。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五、关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价。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反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
(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评价;
(2)教导处审核社团资料,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文字、图表、图片、影音等)、会议记录、会员考勤记录、活动记录、计划总结等;
(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小学社团活动制度 12
为了保证腰鼓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形成和谐、有序的团队氛围,促使本队不断发展,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腰鼓队,本队队员必须遵守腰鼓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本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总 要 求
1、所有队员要有主人翁意识,要以腰鼓队的发展大局为主。
2、所有队员要热爱团队,积极参加和配合队内举行的各项活动。
3、所有队员需具有吃苦耐劳、坚持不懈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基本功,增强自身对腰鼓文化艺术的理解。
4、所有队员需团结互助、真诚相待,共同营造友爱的团队氛围。
5、所有队员需爱护本队财产,自觉对本队财产进行维修。
6、所有队员需努力创新,要敢于提出自己的想法(如动作、场形、建队思想、工作方式、提高团队凝聚力的方法)。
7、各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有高度责任感,与队员同甘共苦,没有级别之分,热忱关心和帮助队员。
日常训练、演出管理细则
(一)训练
1、参加日常训练的腰鼓队队员必须按照本队时间安排按时进行,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训(本队训练时间为课余时间)。
2、训练过程中要服从队长,副队长的安排,不得拿着鼓槌互相追逐打闹,不得做与训练无关的事情。
3、训练时,着装适当,适宜训练,态度谦和认真,维护鼓队的形象,同时互相学习交流,勇于创新。
4、训练时爱护训练器材,训练后将训练器材归回原处(训练器材为鼓槌,小鼓,钹等)。
5、主管训练负责人须掌握训练进度,及时对训练情况进行总结,对下阶段训练合理计划,提高训练质量。
(二)演出
1、腰鼓队队员都有参加演出的机会,凡要求演出的队员不得无故不参加演出活动。
2、演出前彩排过程必须服从队长及其他负责人的安排,集中注意力,不得做与彩排演出无关的.事情,自觉维护腰鼓队形象。
3、演出前,演员与工作人员按时到位、集合,必须服从负责人具体安排。
4、演出队员及工作人员必须全身心对待演出,维护腰鼓队形象。
5、演出前,必须保证服装整洁和其它演出物品完好。演出后,演出人员须将演出服装器材及时归还。
6、演出后,各演出人员、工作人员及时汇报演出感受。
财产管理细则
本队队员有意将队内财产损坏或丢失的,按双倍价格进行赔偿,无意或偶然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按原价赔偿或不赔偿。队外人员将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考勤管理细则
考勤分为点名,请假,迟到、早退,旷训、旷会、旷演等四方面。
(一)点名
腰鼓队日常训练、演出,会议及组织生活都要进行点名,签到留底由社团进行存档。
(二)请假
1、如不能参加规定的日常训练、演出,需由本人或让人交请假条,才能视为有效。
2、病假或急事必须向队长或指导老师请假。
3、奖励与处罚制度:
(1)旷训一次由德育处扣一分。
(2)给予警告三次以上的给予留队察看处分,留队察看期限为一个月,表现良好者,可申请取消留队察看处分,表现极坏以开除队籍处分。
(3)在日常活动中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条例,态度不端正者,经由各负责人审议视情节依据本条例作出相应处分。
(4)经一年训练,表现极坏者,劝其退队。
小学社团活动制度 13
为了进一步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优化育人环境,给我校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学校鼓励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积极组建和参加学生社团。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我校学生社团的优势,提高社团发展水平,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向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办学思想为依据;以繁荣师大附中校园文化,营造和谐的书香校园为方向;以学生丰富自身课余生活,提高自己学校生活质量,发展自身综合素质为目标。
二、性质和宗旨
性质:
学生社团是在校团委指导下,由学生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觉学习的健康向上的学生群众性团体。
宗旨:
1、学生社团旨在丰富学生自我课余生活,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发展自己的空间和平台,建设健康、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
2、学生社团活动是学校课程设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团活动来充实、完善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
三、管理办法
1、学生社团的运作程序
(1)新社团成立:学生自主成立社团筹建小组、制定社团的主题、确定临时负责人、确定指导老师、向校团委递交成立新社团的申请书。在校团委的获准成立后,在指导老师管理下开始招收成员,填写《社团基本情况登记表》。经校团委审批后,公示新社团的《社团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社团名单,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确定本社团的名称、公约、和组织机构。
(2)社团活动基本程序:把填写好的《社团活动申请表》和宣传海报的文本提交校团委审批,审批获准后,在校团委宣传部的协调下创作海报,按学校要求张贴海报。落实活动环节及相关负责人、活动参加人员名单。向相关学校部门、年级、班主任等通报活动信息。
2、学生社团的要求
学生申报社团要以健康、文明、向上为原则。
3、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第一条、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的决定。
第二条、每个学生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
4、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学生社团成员享有的权利
第一条、有学生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条、参加相应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向学生社团提出意见和建议。
(2)学生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第一条、按时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及时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履行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它任务。
注:学生社团成员有退出学生社团的`自由,退出学生社团需要填写退会申请表,经校团委备案、可退出社团。
5、学生社团管理
第一条:成立校级学生社团组织,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批准;
第二条:学生社团干部,必须由所在学生社团民主选举产生,经校团委审核、批准;
第三条:学生社团干部需是政治上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第四条:受校纪、团纪处分(警告以上)的学生或一贯自由散漫、道德水准低下的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职务;
第五条:学生社团宣传物、主办的刊物、刊印的专集、组织的讲座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稿件一律需先交校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和传播;
第六条:学生社团如与校外社团联合开展工作,或需在校外进行活动,需报学校团委批准;第七条、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根据学校团委工作计划,结合学生社团特点,拟定工作计划,交校团委批准后,按照计划开展活动;
第八条:学生社团开展日常性活动,在活动前须填写活动申请表,结束后,填写活动总结表,每月底上交活动月报表;
第九条、学生社团活动应遵循不妨碍校、班级的集体活动,党团活动及教学秩序的原则。
6、学生社团纪律
第一条:所有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必须向自己的班主任提出书面请假,并注明活动的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
第二条: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事先请假,每学期无故缺席二次,将作为自动离职处理,记入成员档案;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成员应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学年无故缺席累记四次者,作为自动退出学生社团处理,并记入成员档案。
小学社团活动制度 14
1、社团活动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期末要撰写工作总结。
2、社团必须制定组织管理制度,严肃组织纪律,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
3、社团活动必须落实活动签到制,对于经常缺勤的学生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
4、要建立团长负责制,必须设立团长、副团长,协助辅导教师的`日常社团工作。
5、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所收集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把每期开展活动材料分类存档。
6、期末要总结表彰,评选出优秀社员若干名。
小学社团活动制度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学生依法行使自由活动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引导社团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利益,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基本规范
第二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我校校纪校规;
第三条学生社团有权根据社团本身性质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符合社团成员共同兴趣的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须在每学期的前两周内,讨论并确定学生社团工作指导思想,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并报予社团联事务部,由事务部转交活动组织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方可执行活动计划;
第五条各社团针对社团会员开展的活动次数,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大型活动一学年≤2次(即面向全校及以上范围内的活动);
第六条各社团开展活动,须紧扣社团工作的宗旨,不得开展有悖于社团宗旨的活动;
第七条社团活动须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第八条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第九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提前告知有无商业性赞助,以及赞助的形式、赞助的内容等详细情况;
第十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注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开展过于危险或容易引发事故的活动;其他活动也需事先准备好防患措施和紧急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不允许通过百本分、德育分、智育分等作为宣传活动的手段,含“参加即有xx分”等的活动,即一般观众可获分的活动不予审批;唯参赛者或优胜者可获分的活动可以进行。
第三章学生社团一般活动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一般活动是指各社团每学期或每学年开展的非日常性活动,如一年一届的比赛和其他周期在2个月以上的活动等,具体以上报的活动为准。
第十三条二级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
1.1提交策划:二级学院学生社团须提前1周,将活动策划以电子稿或纸质的.形式递交至各学院学生社管处;
1.2社管审核:各学院社管可以在社联在线的“资料下载”下载活动审核单(一式两份,一份社管可自行留底,一份返还社团由社团转交社团联)社管依据活动策划对社团活动进行审核,将活动内容、审核结果填制审核单中,再交予学院团委老师处审核;
1.3学院团委老师审核:学院团委老师审核通过后,需在审核单相应空格处盖章,视为活动审核通过(此章即表明该活动合格,可以举办,因此社团联不再进行进一步审核)。
1.4转发策划:二级学院社管需将审核通过的策划策划发送至社联在线“活动审批”处留底,并在策划首页注明“xx学院社管审核通过”
2.社团取回执单:二级学院社团到文化中心110社联办公处上交已盖章的活动审核单,社团联根据审核单和上述1.4所注字样,出具回执单,社团填写活动回执单(回执单填写和使用具体说明请见附录二),回执单须加盖“浙江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活动审批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校级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
1.1提交策划:校级学生社团须提前1周,将活动策划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社联在线“活动审批”板块,活动组织部审核后将在周一,周四两天统一回复。
1.2各社团可在“活动审批”之下的“已通过审批活动”查询是否活动已经通过。
2.社团取回执单:校级社团在文化中心110填写已审批的活动回执单(回执单填写和使用具体说明请见附录二),回执单须加盖“浙江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活动审批章”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回执单作用:
1.学生社团完成活动审批后,可凭回执单开展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务必保管好社团活动回执单,并于活动开始前向活动组织部负责该社团跟踪打分的人员出示此回执单。
2.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时须提前1-2日通知社团联活动组织部进行活动跟踪。若未及时通知,该社团相应的活动分视为自动放弃,事后不予以追加或者补加。
3.未及时出示回执单的学生社团活动,活动组织部将在此活动的星级考评表中进行相应的扣分。
4.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须根据活动实际组织情况做一份活动记录,存入本社团档案,并在每学期期末统一上交社团联,作为后期社团评比依据。
第四章学生社团日常性性活动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日常性活动是指社团每学期定期经常开展的日常活动。如每周或半月一次的培训、沙龙或其他形式的活动,频率要求不得低于两周一次,否则不视为日常性活动,具体以上报的活动为准。
小学社团活动制度 16
学生社团(协会)是我校学生在共同的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结合在一起,在学校团委领导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章程,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社团的成立与发起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籍学生20人以上,基于共同爱好,自愿遵守此制度的各项条例,均可向校团委申请组建社团。
2、申请成立新的社团,应提前向社团部递交申请报告书。应如实、详尽的介绍社团成立的初衷和宗旨以及社团(协会)发起人员详细个人情况。
3、社团名称健康、恰当,能够反映本社团的宗旨、原则、特色。
4、具有完善并明确的社团章程。
5、学生社团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为我校具有管理职能和学术研究的正式机构。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6、符合有关社团组织建设相关政治思想的指导原则,遵守学校各项有关学生活动的组织纪律原则,符合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7、能指导和促进广大同学积极、健康地投身学生社团(协会)工作,能较全面地发展和锻炼学生的素质、能力。
8、组织机构精简,活动有序,财务计划清晰。
(二)申报过程
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应首先与校团委联系了解学生社团的相关情况。将相应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交到校团委。校团委在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其是否具备成立的条件,视情况决定是否召开社团申请人答辩会。若有答辩会,社团申请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答辩。审核(答辩)完毕后两周内,由社团部决定是否批准成立,公布审核结果。
二、社团的机构设置
1、学生社团(协会)一般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他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2、社团根据活动需要可在校内、校外聘请若干政策水平高、学术造诣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活动的有关人士担任社团(协会)的指导教师。社团(协会)指导教师的职责是在协会登记的宗旨范围内对社团(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帮助;
三、社团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社团(协会)的印章由校团委统一刻制发放,社团(协会)不得擅自刻制任何图章。
2、校团委社团部有权取缔未经批准而非法活动的社团(协会),并将对组织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违纪处分,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3、校团委社团部每年将对全校的社团(协会)进行一次统一的审核与注册工作。
4、社团(协会)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登记。
5、学生社团(协会)因难以维持或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数社团(协会)成员同意后,可以向社团部提出解散申请,由社团部进行注销,报学校团委备案并予以公告。
6、对于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协会),社团部有权对其进行整顿,性质严重的有权令其解散。并报请学校行政部门追究责任者应负责任。
7、连续一学期不开展活动的社团(协会),学校团委社团部有权发出公告予以解散。
8、社团(协会)会长的职责是统筹规划本社团(协会)工作,领导开展社团活动,向本社团(协会)成员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参加社团部组织的例会,培养社团(协会)后备力量等。
9、学年内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考试不及格者;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因违反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社团(协会)负责人;因违反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协会)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不得担任社团(协会)负责人:
10、社团(协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准无故缺席社团干部例会,如有事不能到场应事先请假,且每学期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三次;按时递交上级要求的各种名单、文件、资料等;按时参加社团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规范社团(协会)工作,使其朝着积极、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自觉接受社团部对其工作的考核及评估;积极、认真、负责地搞好社团(协会)的各项工作;
11、社团(协会)负责人因学业或其它原因需要离职时,需向社团部递交离职申请,并选好下届会长,经社团部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职。
12、社团(协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招收会员的办法并设立会费征收制度,会员在每学期初持会员证向社团(协会)注册,不执行此规定者视为自动离会。学生可以同时参加几个社团(协会)。对于有违法、违背社会公德、违犯校规校纪行为的社员,社团(协会)有权对其除名。
13、社团(协会)会员享有:对本会工作的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会举行的各项活动;有向学校团委社团部反映情况、举报的'权利,经社团部查实轻度违反者予以批评警告,并取消该社团该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重者予以解散,相关违反校规校纪问题由社团部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14、社团成员应自觉遵守社团(协会)章程、执行社团(协会)决议;按时交纳会费,参加社团(协会)活动,完成社团(协会)任务;履行所属社团(协会)规定的其它合法义务。
15、任何个人不得假借社团(协会)名义,举办或参与违背社团(协会)宗旨的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16、未经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社团(协会)名义开展活动者;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开展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社团成员侵吞社团财物,挪用社团经费者属于社团违纪行为。如有违纪者对社团(协会)会长和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在社团(协会)活动中违反规定受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或主要干部;对社团(协会)可责令暂停活动或勒令解散,被责令暂停活动的协会整顿后重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
17、对于管理体制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管理有序,换届及时,财务明晰,社团精神面貌良好。在校园活动中作用突出,能够带动其他社团的发展。活动开展具有影响力,活动组织情况良好的社团给予集体奖励。
18、对于领导有方,组织有力,责任心强,学习成绩优秀,按时参加会议,组织活动样式能够推陈出新,活动能够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的社团负责人给予个人奖励。
(二)活动管理
1、社团(协会)注册成立后,会长有组织开展社团(协会)活动的权利和义务。社团(协会)活动必须符合其宗旨和性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协会)无关的活动。
2、社团(协会)开展活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有利于提高觉悟,陶冶情操,活跃生活,培养能力的活动,内容积极健康,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反动等内容。
3、社团(协会)活动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与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相冲突,不得影响社团(协会)成员学习。组织者必须做好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防止任何侵害学生安全及学校秩序的事件发生,要爱护各种公共设施、设备,否则追究组织者责任。
4、学生社团(协会)举行面向全校和社会的大型活动前,必须先向学校团委汇报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计划、人员、时间、所需设备、场所以及经费等);社团(协会)内部应有详细记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书面总结并报社团部。
5、任何社团(协会)不得擅自以学校名义开展对外活动。学生社团(协会)组织与校外机构(包括各种企事业单位和其它院校)的合作交流活动,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社团部提交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
6、社团(协会)活动凡邀请校外人员参加的,应报社团部备案。
7、学生社团(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或提供其它服务性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各种能力为前提,做到健康积极地为同学服务,未经社团部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三)经费和资产管理
1、学生社团(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营利性活动。
2、学生社团(协会)自成立时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
3、学生社团(协会)必须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帐目,一人负责现金。
4、学生社团(协会)自筹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社团可依据具体情况,经社团部审查同意,收取一定额度的会员费;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部门以资金、实物等方式进行的捐赠;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社团部批准可以向校外企业或部门争取赞助;社团接受捐赠或争取赞助过程中不得承诺学校规定允许范围之外的条件。
5、社团财务人员的职责:
(1)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定期向学生社团会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会员监督。
(3)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对未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社团(协会),社团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其活动;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活动直至撤消该社团(协会)。
6、各社团(协会)的固定资产,凡是自筹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使用权归社团(协会)。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做好移交与管理,损坏要照价赔偿或追究责任。
7、学生社团(协会)领导机构换届或调整时,所有原社团(协会)档案、物品、经费、会议记录等必须在社团部的监督下进行交接,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学生社团(协会)解散要将遗留经费和物资按规定上缴。
8、学生社团(协会)需使用学校教学、活动场地和设备,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做好维护工作。
四、附则
1、此制度自实施当日有效。
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团委。
小学社团活动制度 17
一、指导思想
开展“红领巾社团活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培植学生个性特长的一项重要举措。本学期我们以做优秀的世界公民和永远的中国人为目标,关注时事生活,拓展实践空间,让学生有选择的权利,让每个学生享有成功的喜悦,真正为学生的发展服务。
二、统筹安排,确定课程
本学期,我们将坚持务实有效的工作原则和方法,在原有的基础上对一些活动课程进行改革与调整,开设了科学、美术、书法、电脑、体育、英语、腰鼓等活动课程。这些课程项目的设置与开发将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有利于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有效地实施。
三、尊重主体,实行双选
我们将在兴趣小组实施过程中继续实行双选制度:活动前,学校根据每个教师的特点选择辅导教师,同时根据课程的开设情况,鼓励学生依据自身特长,特别是兴趣所向,选择兴趣小组。在老师的帮助下,学会观察,学会分析,从而创造真正属于自己的个性空间。
四、落实常规,健全制度
为加强常规督促管理,避免兴趣小组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我们坚持“六定”
一定活动课程,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兴趣小组课程;二定活动时间,每周两课时的固定活动时间;三定活动内容,每个兴趣小组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上活动;四定辅导老师;五定活动地点,确保各兴趣小组固定的活动地点。
五、科学管理,追求质量实效。
1、准时到岗,不早退。活动课前2分钟的预备时间,教师要带领学生准备的活动器材等,及时到位。下课铃未响,学生不得提前脱离活动状态。
2、红领巾社团活动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教师须自始至终担任指导组织工作,活动巡视指导要面向全体。不坐堂批改作业或干其它有碍于指导的事,辅导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并通知到本组所有成员。
3、教师要做好活动班组学生活动期间的常规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点名制度,不可随意将学生退出活动班组。专用活动室负责老师要做好活动室内物品保管、门窗关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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