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时间:2021-10-17 11:30:2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员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把合理化建议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特制定合理化建议工作制度。

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一、合理化建议的内容。

主要是集团公司及各公司(部门)在生产组织、经营、流通、企业文化建设等企业经营管理各个方面有利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增收节支、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化建议要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要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具体内容可包括:

1、改革不适应公司发展的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2、改进公司组织机构和管理手段,使之适应新的形势;

3、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4、开发、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

5、提高产品质量,改进产品外观,有关新产品开发、营销和市场开拓的建议;

6、加强成本控制,加强物资管理,开展综合利用;

7、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员工培训方法和手段;

8、确保安全生产,改进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技术措施;

9、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经验; 10、加强品牌建设,在品牌战略规划、品质提升、整合传播和策划执行等方面的建议;

11、对公司长远发展的设想,对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产品竞争力的见解;

12、其它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种建议。

以下范围的合理化建议不予受理,将作退回重写处理:

1、无实质内容的;

2、内容无新意的;

3、内容已经过时的;

4、内容已被采用或重复的;

二、合理化建议的活动范围。

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正式员工。其中,集团公司机关和房产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季度一篇;一般员工每半年一篇;所属其他各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季度一篇,一般员工每年一篇。合理化建议应于应交之月的20日前上交各公司办公室,由各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初审,必须保证一定的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还本人重写。

三、合理化建议的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办公室是合理化建议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收集、汇总、送审、督办及反馈工作。

1、收集。集团公司机关干部员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合理化建议要在应交之月的20日前按时上交集团公司办公室。逾期未交者,扣除月工资200元;质量较差者,退回重写,并限期在当月30日前补交,不按时补交的,扣除月工资200元。为保证合理化建议的时效性,鼓励广大干部员工在有好的建议时即写即交,以便及时处理,及早发挥效用。

2、汇总。集团公司办公室要建立合理化建议统计台帐,在当月月底之前,对收集上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分类汇总,送交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或集团公司总经理批阅,随后传达至相关公司(部门)。

3、督办及反溃各公司(部门)对送达的合理化建议要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对可以采纳实施的合理化建议,要及时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是否采纳、如何实施等情况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室,集团公司办公室要根据合理化建议汇总表中的具体内容,对有关建议进行督办,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合理化建议的采纳、实施等情况,集团公司办公室要及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建议人反溃为增强落实合理化建议的时效性,每份合理化建议自建议者提交7天内必须决定实施与否,一个月内必须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建议者本人和相关领导。

4、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要参照上述办法,由各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收集、汇总、送审、督办及反馈工作,并每季度一次将合理化建议汇总表(附后)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与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合理化建议要在应交之月的25日前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室。

四、合理化建议的考核工作。

各公司要务必重视并积极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集团公司将把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进行量化考核,作为各公司(部门)在年终分配和先进评比的重要依据。同时,集团公司办公室将每季度一次对所属各公司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根据量化考核细则进行打分并予以公布。

五、合理化建议的奖罚。

1、建议属于如下情况的,给予即时奖励: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在近期内予以采纳实施,并且在公司内首次提出、写作态度认真、建议内容具体、有一定的`创新性。即时奖励的标准为100--1000元/篇。

2、获得即时奖励的建议同时作为年度优秀合理化建议评比的候选建议。对确有独到见解、付诸实施后给集团公司带来较大效益的合理化建议,根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审定后,给予2000元--10万元的奖励。

3、未在规定时间前上交建议的员工,在下月工资中扣除200元。同时,在集团公司OA系统中予以公布。

4、全年合理化建议未达到规定篇数的,在次年1月份的工资中按200元/篇扣除。同时,把干部员工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的表现与其年薪挂钩,对不认真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不交或多次被退回重写的,将扣发其年薪10%。

六、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要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参照本通知,制定本公司的实施规定,并书面报集团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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