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时间:2025-11-19 15:55:47 银凤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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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优选先制度(通用11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评优选先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评优选先制度(通用11篇)

  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1

  为激励我校广大教职工热爱教育、献身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此评优选先制度。

  一、评选对象

  邛崃二中在职在编在岗教职工,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表现突出,堪为学校表率的教职工。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能服从学校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2、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关爱学生,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

  3、热爱学校,忠于职守,敬业爱岗,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按时上下班,不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情况。

  5、教育教学常规检查综合成绩及学期教师业务考核良好以上。

  6、所任教班级期中期末考试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居于同年级同学科中上水平。

  7、积极参加课改实践和教研活动。

  8、在学校管理工作、服务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四、推荐项目及条件

  (一)师德标兵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感,爱岗敬业,模范履行职责。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为人师表,在师德方面成为教师的表率,有典型的事迹。

  3.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熟悉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4.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学成绩、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成效显著,或在近5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年被评为优秀。

  (二)优秀班主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管理能力。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为人师表,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其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文章在校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全校班主任工作会上进行过经验交流。

  3.在本校独立担任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成效显著,受到过学校的表彰。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

  (三)优秀青年教师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

  2.教龄1年以上(含1年),年龄38周岁以下。

  3.从事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含1年),或者在学校德育(政教)部门从事德育工作1年以上(含1年),坚持家访,效果显著。

  4.积极参与区级以上培训或高(第二)学历提升,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能熟练掌握教育教学技能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效果好,具有较深的教育教学研究潜力。

  5.教学成绩受到学校表彰,在学校青年教师中表现突出,在学校内产生了一定影响。

  6.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申报的,须近1年均担任了一门主要学科的日常教学工作或者达到一门其他学科的专职教师的满工作量。

  (四)教坛新秀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素养,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能较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2.教龄1年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

  3.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积极参与班级管理或学校德育工作,获得学生喜爱、家长认可。

  4.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奠定了较扎实的专业基础,显现出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

  5.教育教学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表彰,在本校青年教师中表现突出,在本校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

  (五)优秀教育工作者

  1.能熟悉和准确掌握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正确地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学历达标。

  2.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办事公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事效率高,质量好,服务意识强。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在近5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年被评为优秀。

  4.熟悉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手段进行管理,效果好。

  (六)邛崃市学科带头人

  按邛崃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所在部门民主推荐,评优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表彰对象要在所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部门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推荐的优秀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育一线。学校干部教师到山区或薄弱学校支教满1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实行差额推荐。

  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2

  一、评比原则:

  为了维护我系形象,规范个人行为,调动学生会成员积极性,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故我们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原则。对学生会成员以及各部门定期展开评分,表彰优秀部门及个人,对做得不够好的成员提出批评。

  二、评比对象:

  职教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评比时间:

  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评比。

  四、评比要求:

  每学期初,给予每个部门及成员基准分100分,根据办公室值班、部门和委员例会、开展活动、请假等考核的分数汇总而评定。对一学期扣分达20分(含20分)的个人,扣分达30分(含30分)的部门,不能参与评优。

  五、加分项:

  我部门对主办或协办部门参与的`活动根据《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活动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所得分数作为加分项加入参与评比部门的总分之内。

  六、奖项设置

  1、总分在前三名的部门为优秀部门。

  2、优秀干事候选人由各部门部长推荐,由纪检部根据期末个人总分排名进行筛选。

  七、惩罚项

  1、对个别扣分严重的个人以及部门(包括未达到评标要求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公开张榜批评。

  2、我部门为了使评优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决定每两周将部门及个人进行统计并公布。

  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目标要求,重点遴选在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充满时代气息、事迹生动感人的青少年先进典型,为广大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示范引领未成年人学习身边榜样、争做时代新人,特制订本制度。

  一、评选原则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学校为主,家庭和社区为辅的原则;坚持家庭美德、学生品德、社会公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鼓励进步,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水平。

  二、评选条件

  (一)综合类:“阳光学生”评选条件

  1.有健康素质。热爱并积极参加体育运动,有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能较好地掌握1-2项运动技能,身体素质优良。友善待人、乐于助人、不给他人添麻烦,生活条理、科学健康、团结向上有礼貌。

  2.有阳光品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自强自立,有责任、有担当、讲诚实、守信用、尊师长、孝父母,心理健康,言谈举止得体,能够用实际行动践行核心价值观,代表青春榜样,传递校园正能量。

  3.有智慧头脑。学习刻苦、成绩良好,乐于阅读、善于思辨、勇于创新,兴趣广泛,特长明显,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师生中有良好的口碑。

  4.有突出事迹。有彰显正能量的感人事迹,可以感召同龄人奋发向上,能够起到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综合类:“优秀班(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2.学习好,能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学习成绩良好。

  3.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有文明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热心为同学、为集体服务,工作上勇挑重担,大胆负责、积极肯干,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综合类:“优秀/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爱亲人、爱同学、爱集体、爱自然、爱劳动,具有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并能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

  2.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3.在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个人特色,事迹突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作用。

  在符合评选条件的'范围内,优先推选积极参与校内外活动等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优先推荐优秀少先队集体中的先进个人典型。

  (四)单项类:班级“好习惯之星”评选条件

  1.礼仪之星讲文明懂礼貌,思想品德优良,在行为习惯方面,对自己仪表、语言、行为等要求严,标准高,无违纪现象。同时对不文明现象敢于监督举报。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2.学习之星思想品德好,遵纪守规,学习勤奋,按时完成作业。上课认真听讲,善于思考,积极回答问题。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荣获班级总分排名前五名。

  3.卫生之星能做到“四勤”,“两不”,“五好”;“四勤”:是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打扫卫生。“两不”:不要共用卫生洁具(如:毛巾、杯子等),不乱扔垃圾。“五好”:是心态调整好、生活安排好、饮食调节好、衣服穿得好、健康关注好。

  4.安全之星

  不在车辆较多的公路上骑车猛追和做游戏。校内外活动注意安全,不做危险游戏。

  课间走路姿势规范,不在校园中追逐打闹,上下楼梯自觉靠右;不打架;不攀爬围墙、阳台等危险性场所。积极参加安全专题演练,逃生演练技能正确、熟练。能监督身边的人,争做文明出行的宣传员和执行者。

  5.劳动之星热爱劳动,能积极主动的做好学校值日生,大扫除工作,劳动时不怕脏,不怕累。见到不讲究卫生的行为能积极主动地上前劝阻。

  6.环保之星

  不随意乱扔纸屑、杂物。不故意损坏公物,爱护花草树木,不采摘、踩踏花草。垃圾倾倒过程中做到不滴、洒、漏,并在指定区域内倾倒垃圾。学校及教室墙面、黑板不乱涂乱画。

  7.班主任根据学生表现可以提出申请报政教处,经过审核通过后可以增设班级好习惯之星。

  三、评选程序1.各班推荐。

  (1)根据评选活动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全班学生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推荐等方式民主推荐班级内的参选人员,通过举手表决选出得票最多的学生为本班候选人。

  (2)各班进行选举投票时,应记录参选人员数量、姓名、得票数量。

  (3)各班评选出本班候选人后,应为本班候选人填写《学校学生表彰推荐表》,班主任老师签署意见,按年级装订并交政教处。由政教处审核考察。

  推荐表事迹不超过500字、近三个月内1寸免冠照片1张、近一年内的生活照3张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生活照、证书可后期上交)。

  2.学校研究审核。经汇总后,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对上报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和讨论研究。

  3.各类评优优秀学生名单经校委会研究通过后,将在全校予以公示,并在学期末总结大会上给予表彰鼓励。表彰结果同时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鉴定的依据,也作为校“品格少年”,区、市级“三好”、“优干”的优先推荐条件之一。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1.阳光学生:班级人数的20%。每学年第一学期评选。

  2.优秀队干部:每班1人。每学年第一学期评选。

  3.十佳少先队员:各班推荐1人,全校评选10人。每学年第二学期评选。

  4.优秀少先队员:各班按照班级人数的10%的比例推荐,全校评选。每学年第二学期评选。

  5.班级好习惯之星:礼仪之星;学习之星;卫生之星;安全之星;劳动之星;环保之星。评选人数各班人数的30%。每学年第一学期评一次。

  (二)有系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优秀学生的评选

  1.无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者。

  2.考试作弊者。

  3.仪表不规范、语言不文明、有违纪记录者。

  4.组织、参与打架斗殴或与社会青年交往者。

  5.损坏公物者。

  6.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或管理人员者。

  (三)综合类表彰颁发奖状或喜报;单项类在素质发展手册登记或班级内表彰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4

  为了能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地提高,经过全体教职工的表决通过,同意制定新江镇汉林小学的评优、评先制度。凡是达到以下条件的教师方可参加当年的评优、评先。具体条件如下:

  第一条:参加年度考核评优的评选条件。

  (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优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所教的科目在前一个学期成绩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进步或保持在前一个学期的位置方可参加评优。

  2、只要最近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就不计是否有进步,同样拥有参加评优的条件。

  (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第二条:参加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先的标准。

  (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必须两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才拥有参加评先的条件。

  2、当所有教师没人达到以上(1)的要求时,必须最后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才拥有评先的条件。

  (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四)、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5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大新中心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一、评比原则

  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在同等条件下,评先评优向一线任课教师倾斜。

  二、评优评先名额分配

  1、评优评先名额按教育局及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的名额分配数额确定。

  三、评比办法

  1、公开评优条件和名额,坚持个人自愿和实事求是原则。

  2、各教研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推荐名单。

  3、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经校评优领导小组(评优小组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研究后择优报上级部门。

  4、经考核不存在否决性情形同时又具备必备条件的.教师,结合教职工民主测评结果、领导班子测评结果,经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议讨论决定推荐名单。(评优实际操作以考核年度组织部文件为准、先进工作者以当年度教育局教研室文件为准)。

  5、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在无异议后,由主管领导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四、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

  1、评优评先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背师德情况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当学年受到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3、当学年中被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者。

  4、当学年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活动中满意度最低的教师,且反映情况属实者。(学校定期开展评学评教活动)。

  5、病事假年度累计30天及以上者。

  6、一学年旷工半天以上者、政治(业务)学习一学年累计缺席3次(含3次)者(因公请假外出、学校安排工作需要或临时性任务除外)、学校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一学年累计迟到早退12次(含12次)以上者。

  7、不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课内比教学”及各类教学教研活动者不能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及先进称号。

  8、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教师不能参加当年度考核评优及先进称号。

  9、不认真参与家访活动,不能与家长较好沟通的不能参加当年度评优及先进称号。

  10、从事有偿家教经查实后不能参加年度考核评优及先进称号。

  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6

  一、评选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兼顾思想道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实践能力等多维度表现;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标准、流程、结果全程公示,接受师生及家长监督;

  民主评议原则:充分听取班级同学、任课教师、班主任的意见,不搞 “一言堂”。

  二、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垃圾分类等公益活动,无违纪行为;

  学习成绩优:各科成绩均达到优秀等次(语文、数学、英语≥90 分,其他科目≥85 分),学习态度端正,善于思考,主动探索;

  身心健康佳:坚持体育锻炼,达标率 100%,积极参加课间操、运动会等体育活动;心理健康,乐观开朗,能妥善处理同学矛盾;

  综合表现强:热爱劳动,主动承担班级值日、家务劳动;积极参与艺术、科技等课外活动,有 1-2 项兴趣特长。

  三、评选流程

  班级推荐:每学期末,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投票,按班级人数 5% 确定候选名单(不足 1 人按 1 人推荐);

  学科审核:任课教师对候选人学业成绩、课堂表现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学校复核:德育处汇总候选材料,联合教务处、体育组等部门复核,确定拟表彰名单;

  公示表彰:拟表彰名单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在期末总结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四、表彰与管理

  表彰方式:授予 “三好学生” 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及学习用品、书籍等奖品,事迹在校园宣传栏展示;

  动态管理:若获奖学生后续出现违纪、成绩大幅下滑等情况,撤销荣誉称号。

  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7

  一、评选宗旨

  表彰在班级管理、服务同学、协助教师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增强班级凝聚力。

  二、评选对象

  各班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卫生委员等正式任职的班干部(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学期)。

  三、评选条件

  责任意识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配合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工作,主动承担早读组织、纪律维护、卫生检查等任务;

  模范作用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以身作则,学业成绩中等以上(各科成绩≥80 分),无迟到早退、抄袭作业等违纪行为;

  服务能力优:善于沟通协调,能及时反映同学诉求,帮助解决学习生活困难,得到班级 80% 以上同学认可;

  集体观念浓:积极组织或参与班级文化建设、运动会、文艺汇演等集体活动,为班级争得荣誉。

  四、评选流程

  自我申报:班干部自愿提交《优秀班干部申请表》,附工作事迹总结(300 字左右);

  班级评议: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投票,结合任课教师评价,确定候选名单(每班 1-2 人);

  学校评审:德育处组织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材料、座谈访谈等方式评审,确定拟表彰名单;

  公示表彰:公示 3 个工作日后,在校园文化节上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定制纪念徽章。

  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8

  一、评选目的

  激励学生勤学善思、追求卓越,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学风,聚焦学业成绩与学习能力提升。

  二、评选范围

  高一至高三全体学生,按年级分设文科组、理科组。

  三、评选条件

  学业成绩突出:学期期末考试总分年级排名前 10%,或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 5%;

  学习方法科学:具备良好的`预习、复习习惯,善于总结学习经验,能主动帮助同学解答学习难题;

  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无缺考、作弊等违纪行为,作业完成质量高;

  进步幅度显著:相较于上一学期,总分排名提升 30% 以上的学生可优先参评 “学业进步标兵”。

  四、评选流程

  数据统计:教务处期末统一核算学生成绩,筛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

  班级推荐:班主任结合学生课堂表现、学习态度,从候选名单中推荐,提交《学业标兵推荐表》;

  学校审核:教务处联合年级组复核成绩及推荐材料,确定拟表彰名单;

  公示表彰:公示 3 个工作日后,在开学典礼上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学金,组织 “学业经验分享会”。

  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9

  一、评选原则

  技能优先原则:以专业技能水平、实践操作能力为核心评选依据;

  实用性原则:贴合职业岗位需求,突出技能应用与创新能力;

  激励导向原则:鼓励学生钻研技能,参与技能竞赛,培养工匠精神。

  二、评选条件

  专业技能精湛:熟练掌握本专业核心技能,专业实训成绩优秀(≥90 分),能独立完成实训项目;

  竞赛成果显著: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取得本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素养良好:遵守实训操作规程,爱护实训设备,具备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职业精神;

  学业基础合格:文化课、专业理论课成绩均达到合格等次(≥60 分),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评选流程

  个人申报 / 班级推荐:学生提交《技能能手申报表》,附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或由专业教师推荐;

  专业评审:各专业组建评审小组,通过实操考核、作品展示等方式进行评审,确定候选名单;

  学校复核:教务处联合实训中心复核候选材料,确定拟表彰名单;

  公示表彰:公示 3 个工作日后,在技能文化节上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技能工具等奖品,优秀作品在实训基地展示。

  学校评优选先制度 10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班主任(任职时间不少于 1 学年)。

  二、评选条件

  师德师风高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师生满意度≥95%;

  班级管理出色:班级纪律良好,学风浓厚,班级量化考核排名年级前 30%;班级凝聚力强,多次获得 “文明班级” 等荣誉;

  教学业绩优良:所带班级学科总成绩年级排名前列,或相较于上一学年有显著进步;

  家校协同有效:定期召开家长会、进行家访,及时沟通学生情况,家长满意度≥90%;

  专业能力突出:积极参与班主任培训、教研活动,撰写的班主任工作案例、论文在校级及以上评选中获奖或发表。

  三、评选流程

  民主推荐: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分别投票,各占 30%、30%、40% 权重;

  学校评审:德育处牵头成立评审小组,查阅班级管理材料、教学成绩、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公示表彰: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教师节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组织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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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选目的

  营造整洁有序、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推动班级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选条件

  班风学风优良:班级纪律严明,无重大违纪事件;学生学习态度端正,作业完成率 100%,课堂出勤率 100%;

  环境卫生整洁:教室、卫生区日常清扫及时,保持干净整洁,在学校卫生检查中累计得分排名年级前 20%;

  集体活动积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集体活动,表现突出,获得相关荣誉;

  师生关系和谐:班主任管理有方,师生沟通顺畅,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无校园欺凌等现象;

  文化建设到位:班级有明确的`班规、班训,建立图书角、学习园地等文化阵地,定期开展班级主题班会。

  三、评选流程

  日常考核:德育处联合总务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班级纪律、环境卫生、集体活动参与等情况进行日常考核,累计得分占 60%;

  民主评议:期末组织全校教职工、学生代表对各班级进行投票,得分占 40%;

  综合评定:学校根据日常考核与民主评议得分,确定 “文明班级” 名单(按年级班级数的 20% 评选);

  公示表彰:公示 3 个工作日后,在期末总结大会上授予 “文明班级” 锦旗,给予班级活动经费奖励,班级事迹在校园公众号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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