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时间:2021-09-07 10:29:2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下面是小编准备的学校预算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1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北京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1、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学校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学校预算的分配、调控和监督功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保证学校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经法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具有指挥和调控全校经济活动的严肃性和强制力。预算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预算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 预算分为部门预算和学校综合财务预算。部门预算是根据财政局、教育局统一要求编制上报的预算文本,是学校上级主管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学校综合财务预算是学校所有资金的收支计划,由校级预算和所属二级部门预算组成。二级预算部门主要指各处室、系部。

  第四条 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 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 政联席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管理和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预算及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的执行。学校综合财务预算需经学校政联席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财务处负责汇总编制年度预算草案以及预算调整草案,并向学校政联席会报告。

  第七条 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编制部门预算草案;

  (二)编制学校综合财务预算草案;

  (三)审查校内各二级预算部门预算草案:

  (四)负责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

  (五)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预警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六)向校长室及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八条 按照发展优先,强调效率与效益的原则,各二级预算部门负责对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专项预算项目选择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上报财务处。

  第九条 各处(室)、系(部)是二级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负责根据学校的要求组织编报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落实本部门预算支出计划,严格控制本部门的预算执行。年内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据实向财务处提出预算调整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 预算编制的原则

  第十条 预算编制坚持全面、协凋、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各方面协调发展,以保安全、保稳定、保运转、促发展的思路安排部门预算。坚持综合统筹、先收后支、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进行预算编制。

  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应贯彻真实性、稳妥性、重点性、完整性、透明性、公正性的原则。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收入全部由学校统一调度使用,全部支出由学校预算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 预算收入编制应坚持实事求是,不虚增、不少列,并贯彻稳健的原则。

  第十四条 预算支出编制应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支出预算分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两部分。首先要保证经常性支出,并坚持适度从紧;其次按已落实的专项收入来源情况和学校自筹能力安排建设性专项支出。

  第四章 预算编制的内容

  第十五条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

  第十六条 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取得的各类办学资金的收入计划。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经费拨款。具体包括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和其他经费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学校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具体包括学费、住宿费等物价部门核定的教育性收费和科研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学校在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之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门面收入、租金收入等。

  第十七条 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基本建设和其他事业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包括:

  (一)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专项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按类别又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项目支出是学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类项目支出。

  (二)经营支出:指学校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学校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自筹基建支出:指学校经批准用财政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

  第十八条 学校综合财务预算中应安排一定数额的机动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可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五章 预算编制的程序

  第十九条 由学校各部门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二级部门预算草案,报财务处汇总。财务处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学校自身财力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综合平衡,拟定综合预算草案报校长室审查,经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学校综合预算草案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学校财务综合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六章 预算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预算具有指挥全校财经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一经确定,各二级预算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处对没有列入预算的项目和超出预算的支出有权拒绝支付。

  第二十二条 财务处应在预算方案批准后的半个月内,将批准执行的预算书面通知各分管校长和各二级预算部门。

  第二十三条 各项预算指标使用时,须由该预算项目负责人于每月15日前上报用款计划,否则财务处有权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 财政预算资金的支付,应符合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建设性经费的支付,必须符合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七章 预算的调整

  第二十五条 学校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若在预算年度内遇到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重大变化,对收支预算有较大影响时,财务处应按照预算的编制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八章 预算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财务处负责对学校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控制,并将年度预算执行结果向校长室报告。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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