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8 18:35:25 嘉璇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9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9篇)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厂的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水质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水厂工作人员,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操作工,旨在通过科学、民主、权威、公正、高效的原则,实现水厂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水厂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设立生产管理科,负责制定和执行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生产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成立生产管理小组,由水厂领导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水厂的生产计划、生产过程和水质监控等管理工作。同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厂长任组长,运行班长、办公负责人、化验人员、机修班长为小组成员,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 生产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 水厂应当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和周度的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生产。生产计划应当合理、科学、可行,考虑到水质要求和市场需求,并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量和市场需求的匹配。

  第六条 生产计划应当明确任务分工,责任明确,人员到岗。生产计划应当定期评估和审核,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进行改进。

  第四章 生产过程管理

  第七条 水厂生产过程应当安全、高效、规范。制定并执行详细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的要求和步骤。

  第八条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记录并保存所有生产数据和运行情况,以备查阅。

  第九条 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生产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同时,建立质量检测体系,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对生产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并记录和保存所有质量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条 水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流程。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细则,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一条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水质污染和事故发生,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二条 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办公会议和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学习会议,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章 质量与奖惩

  第十三条 水厂应当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水质安全。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明确奖惩范围和标准。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出色完成任务的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违反生产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或者水质不达标的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五条 水厂应当定期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外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六条 建立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生产管理信息,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水厂。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水厂领导的批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为了确保水厂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水厂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

  1.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由厂长任组长,运行班长、办公负责人、化验人员、机修班长等为小组成员。

  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全厂职工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学习会议。

  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安全操作意识。

  3.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

  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主管单位检查、厂安全管理小组检查和班组自查。

  检查内容涵盖仪器、仪表、厂房建筑、避雷设施、易燃易爆物品、防触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事故等。

  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登记入册,并限期解决。

  4. 事故应急救援与报告: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严肃处理并上报。

  5. 特殊工种管理:

  特殊工种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二、水质管理

  1. 水质检测与监测: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水质检测和监测。

  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达标。

  2. 水源保护:

  设立水源保护区,并定期进行巡查,确保水源安全。

  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维护,防止污染。

  3. 制水与供水管理:

  制水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制水过程安全卫生。

  加强水质消毒工作,正确确定药物投放量,防止浪费和污染。

  三、设备管理

  1. 设备维护与保养:

  对生产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制定设备大、中修计划,并严格审批安全措施。

  2. 安全操作规程:

  在安装维修施工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安全装备。

  开挖管沟、管井应设置警示性标志,划出安全区域。

  四、环境卫生管理

  1. 厂区卫生:

  厂区内必须保持清洁,无积水,定期清扫。

  垃圾应封闭存放,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应密封并经常冲洗。

  2. 个人卫生:

  水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讲究个人卫生。

  工作人员如有身体不适,严禁进入生产区。

  五、其他管理

  1. 防洪、防盗、防火管理:

  加强防洪、防盗、防火管理,确保供水设备完好无损。

  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节能降耗:

  尽量减少水资源浪费,降低水资源漏失率。

  降低单位能耗,提高生产效益。

  3. 用户服务:

  树立为农业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指导思想。

  加强用户服务,及时解决用户问题,提高用户满意度。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水厂生产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保障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水厂日常生产运营的全过程,包括原水采集、水处理、水质检测、供水调度、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及应急响应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 水厂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员工培训,提升管理水平,确保供水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水厂设立生产管理部,负责全厂的生产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估工作。生产管理部下设原水处理、深度处理、水质检测、设备维护、安全管理和调度中心等职能小组。

  第五条 各职能小组职责明确如下:

  原水处理组:负责原水采集、初步处理及输送过程中的水质监控与调整。

  深度处理组:负责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对原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水质检测组:负责原水、中间产品及出厂水的全面检测,建立水质监测档案,及时报告水质异常情况。

  设备维护组:负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及辅助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故障抢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调度中心:负责供水系统的调度指挥,根据需水量变化调整生产计划,确保供水稳定可靠。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六条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生产作业计划,明确各生产环节的任务、时间节点及质量标准,确保生产有序进行。

  第七条 加强水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生产,定期对水质进行自检和送检,确保水质安全。

  第八条 实行设备定期巡检与保养制度,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及维修保养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隐患。

  第九条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推广使用节水节能技术和设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降低能耗和物耗。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一条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技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 保持生产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清扫、消毒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防止污染水源和成品水。

  第十五条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设置专用垃圾桶并分类投放垃圾,定期清运处理。

  第十六条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确需进入的需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厂区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共同维护水厂的生产安全、水质安全和环境安全。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为了确保水厂正常运行、水质安全以及职工安全,以下是水厂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领导班子及部门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中层部门(如各科室、车间等)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3.职工责任: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组织培训:水厂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教育会议: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会议和全厂职工安全教育学习会议,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

  1.定期检查:实施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主管单位检查、厂安全管理小组检查和班组自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专业性检查:对危险设备、仪器、仪表、厂房建筑等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

  四、制水与供水管理

  1.制水岗位责任:制水操作人员需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严格遵守供水操作规程,保证水质达标。

  2.水质消毒与监测:做好水质消毒工作,掌握水质水量变化情况,确保供水质量。

  3.设备维护:定期对供水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

  五、卫生与安全管理

  1.卫生管理:加强水厂卫生管理,防止水质污染,确保水质质量卫生。

  2.安全保卫:加强水厂安全保卫工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破坏和投毒事件。

  六、考核与奖惩

  1.质量考核: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同时对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岗位给予奖励。

  2.安全生产考核:将安全生产纳入考核体系,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七、其他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

  2.配水管道管理:水厂负责管理供水范围内的配水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管取用自来水。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为了确保水质安全、生产正常进行以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水厂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目的:规范水厂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水质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运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体水厂工作人员,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操作工。

  3. 原则:遵循科学、民主、权威、公正、高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设立生产管理科,负责制定和执行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生产管理指导和监督。

  设立生产管理小组,由水厂领导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水厂的生产计划、生产过程和水质监控等管理工作。

  2. 职责分工:

  厂长:为本厂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执行生产管理制度,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操作工:严格遵守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三、生产计划与调度

  1. 生产计划制定:

  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和周度的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生产。

  生产计划应当合理、科学、可行,考虑到水质要求和市场需求。

  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量和市场需求的匹配。

  2. 生产计划执行:

  明确任务分工,责任明确,人员到岗。

  定期评估和审核生产计划,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进行改进。

  四、生产过程管理

  1. 工艺流程与操作规程:

  制定并执行详细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的要求和步骤。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水质监控:

  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生产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水质安全。

  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对生产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

  3. 记录与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记录并保存所有生产数据和运行情况,以备查阅。

  建立质量纪录制度,记录和保存所有质量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

  五、安全生产管理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上级法令、法规及本厂规章制度。

  特殊工种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制定并实施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六、奖惩制度

  1. 奖励机制: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出色完成任务的`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鼓励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对于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奖励。

  2. 惩罚机制:

  对于违反生产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或者水质不达标的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严肃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程序,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

  1. 制度解释权:水厂生产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水厂。

  2. 制度修订:水厂生产管理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水厂领导的批准。

  3. 制度实施: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自来水厂生产运营的安全、高效、稳定,保障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特制定本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自来水厂所有生产环节,包括原水采集、制水工艺、水质检测、供水调度、设备维护、应急处理及人员管理等各方面。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条 自来水厂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1. 厂长室:全面负责水厂的生产运营、安全管理、质量监控及对外协调等工作。

  2.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工艺流程优化、技术革新及员工培训等工作。

  3. 水质监测中心:负责原水、出厂水及管网水的水质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4. 设备维护部:负责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及改造升级工作。

  5.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及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6. 供应与调度中心:负责原水供应、供水调度及用户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 生产流程管理

  第四条 严格遵循国家关于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

  1. 原水采集:定期对取水口进行巡查,确保原水水质符合制水要求。

  2. 制水工艺:严格按照制水工艺流程操作,包括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关键环节,确保水质安全。

  3. 水质检测:实行全过程水质监控,确保各工艺环节水质达标。

  4. 供水调度:根据供水需求合理调度生产,保证供水压力稳定、水量充足。

  第四章 设备与设施管理

  第五条 加强设备与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

  1. 设备台账:建立完整的`设备台账,记录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装日期、使用状况等信息。

  2. 定期维护:制定设备定期维护计划,按时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故障处理: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排除故障,恢复生产。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六条 安全生产是自来水厂的生命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1. 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

  2. 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 质量与服务管理

  第七条 不断提升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用户需求。

  1. 水质监控: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出厂水及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 用户服务:建立用户服务机制,及时响应用户诉求,解决用户问题。

  3. 持续改进:根据用户反馈和市场需求,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和服务流程,提升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七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自来水厂厂长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共同维护自来水厂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为维护好水厂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完善水厂管理体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水厂经济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

  一、上班时间:

  早班:8点——16点(2人)

  中班:17点——24点(2人)

  夜班:0点——8点(1人)

  1、接班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对水厂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若发现情况,需向交班人员报告,交接班人员双方协商后进行排除。

  3、值班人员需掌握好进水流程和水质变化情况,若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投药剂和消毒处理。

  4、严禁在上班期间饮酒、酗酒。

  5、当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需保障水厂安全和供水安全。

  6、当班人员要随时掌握制水流程,保证供水池水位正常。

  二、劳动纪律

  1、水厂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八小时工作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带小孩上班。

  2、水厂生产区域内非工作人员、小孩严禁入内。如果不遵守本规定,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3、加强职工劳动纪律考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班、顶班。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4、白天值班人员根据反应池的'运行情况进行清洗。

  5、职工无故迟到、早退、带无关人员及小孩上班,每查实一次罚款3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上班时间睡觉,查实一次罚款30元,查实两次罚款60元。

  6、职工无故缺勤都按旷工处理,不得用请假、补休等方式代替。

  7、职工每月出勤率要在25天,工资与出勤率挂钩。

  8、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按旷工处理。

  9、职工因病、因事等要向领导请假,必须持有领导审批假条,正常休假必须向负责人办理手续,经过批准后方能休假,未经批准的和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10、职工旷工半天至一天,停发当月工资;旷工两天待岗处理。

  11、按国发(1982)59号《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者,本厂有权给予除名。

  12、必须加强考勤制度,每月在26日将考勤表报送水厂办公室,考勤表要如实填写工作内容,如虚、假、瞒、报,经查实扣罚考勤员100元。

  13、要不定期抽查进行考核水厂职工劳动纪律,查实违规现象当月作出处理。

  14、职工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等,经查实按待岗处理。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水厂生产安全、高效、环保运行,保障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及地方饮用水卫生标准,特制定本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水厂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操作人员、水质检测人员、设备维修人员、管理人员等。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水厂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第二章 生产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水厂实行厂长负责制,下设生产部、水质检测部、设备维护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生产流程顺畅。

  第四条 生产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组织日常生产活动,监控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指标,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五条 水质检测部负责原水、过程水及出厂水的全面检测,建立水质监测档案,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水质情况,确保水质安全。

  第六条 设备维护部负责生产设备、管道、泵房等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保障生产安全。

  第三章 水质管理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

  第九条 加强原水水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不合格水源进入生产流程。

  第十条 实施全过程水质控制,对制水、净化、消毒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监控,确保水质稳定。

  第十一条 定期清洗消毒水处理构筑物、管道和储水设施,防止二次污染。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记录设备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装日期、维修记录等信息。

  第十三条 实行设备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大修,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 对老旧、低效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新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 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员工操作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章 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 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能力。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激励员工不断进步。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二十二条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肃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厂厂长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制度,共同维护水厂的生产安全和水质安全。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水厂卫生制度

  1、水厂厂区内,必需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干净。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由厂长和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3、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宿舍,勤洗被盖床单,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4、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打扫好厂区卫生,否则,接班人不得接班。

  饮水卫生制度

  1、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地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地下水源取水点与污染源的距离不应小于30米。

  2、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和水厂生产区内,禁止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单位生活用水,严禁施用剧毒性或高残留性农药,严禁设立有毒物品仓库,堆栈和堆放垃圾、废渣、粪便。

  3、净水所用设备、压力罐、水塔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使用中定期冲洗排污,使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供水管道及防腐蚀涂料必须无毒无害,新安装水管应冲洗消毒,水质合格方可供水。

  5、水厂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不得参加管水工作。

  6、管水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二年一次二级水的化验换证工作(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夏季坚持投药、消毒制度,严格控制出厂水水质。

  供水管理制度

  1、水厂供水范围内的配水管道,均由水厂负责管理。凡需安装、改装自来水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向水厂提出用水申请,水厂在不超过设计收益人口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批准办理接水手续,并由水厂派人勘测、设计和安装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管取用自来水。

  2、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3、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4、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坏人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5、水厂内安装总水表,用户安装支水表,水表安装后用户不得随意开启拨动,保证正常运转。

  6、水厂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7、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8、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水厂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水厂操作值班制度

  1、水厂必须安排好每天的操作值班人员,水厂不能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按时填写好值班运行记录,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水厂,交接班时并在记录册上签字。

  3、机泵开机前,值班人员必须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电器仪表是否正常。开机后应注意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停机检修,运行中如遇停电、缺相,必须及时断开电源和关闭闸阀。

  4、平时应注意保养机电设备。水泵一年检修二次,水源井2——3年清洗一次。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 为保护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不受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自来水厂(以下简称水厂)地下水源的保护。

  第三条 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统一监督管理。水厂地下水源地所在区、县的环境保护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本办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市水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地下水源保护区内核心区的管理,并协同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全面实施。规划、国土资源和卫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水厂地下水源的水质,由市卫生部门会同市水务部门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监测管理。

  第五条 根据各水厂所处的地理位置、地貌以及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划定地下水源保护区,并在保护区内划分核心区、防护区和主要补给区。本市现有各水厂地下水源保护区分区范围详见附表。第六条 在核心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建设取水构筑物以外的其它建筑。

  (二)禁止堆放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

  (三)禁止挖设渗坑、渗井、污水渠道。

  (四)禁止其他一切污染地下水源的行为。

  第七条 在地处浅层水的水厂(水源三厂、四厂、七厂、八厂)的防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除居住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新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和原有企业、事业单位要修建污水户线、支线,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干线。

  (二)禁止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以及明渠、漫流等方式排放污水。已排放的,必须向所在区、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限期修建污水支线,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干线。

  (三)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废弃物堆放场站和转运站。已有的场站,要限期搬迁。居民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

  (四)禁止利用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回填砂石坑、窑坑、滩地等。

  (五)禁止利用污水灌溉农田。已有的污灌区,要限期改用清水灌溉。

  (六)厕所以及农村畜禽养殖场、晒粪场、积肥场、粪池、化粪池等必须有防渗漏措施。在地处深层水的水厂(水源一厂、二厂、五厂)的防护区内,必须遵守本条第(二)、(四)项规定。

  第八条 在主要补给区内,应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护地下水源的补给条件,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建设石棉制品、硫磺、电镀、制革、造纸制浆、炼焦、漂染、炼油、有色金属冶炼、磷肥和染料等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生产项目。

  (二)禁止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站。因特殊需要建立转运站的,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和防治其它污染的.措施。

  (三)禁止利用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回填砂石坑、窑坑、滩地等。

  (四)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五)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新建居住小区,要修建污水管道。禁止用渗坑、渗井以及明沟、漫流等方式排放污水。

  第九条 各区、县自来水厂地下水源的保护,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订具体措施。

  第十条 对保护水厂地下水源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予以制止,责令改正,限期拆除违章建筑或清除污物,并令其赔偿损失。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分管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许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须保持平整和无积雪、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规定

  交接班工作是保证安全正常运行,明确责任的重要环节,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

  一、交接班工作内容:

  1、交清本班生产运行及设备运转情况;

  2、交清生产报表、生产工具;

  3、交清上级工作指令;

  4、共同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

  四、接班人任务:

  1、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情况,严格按交接内容逐项检查;

  2、交班人员提前离岗,接班人应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

  1、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设备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应汇报有关部门,有部门负责人决定交班人是否可离岗。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生产过程中,会因为一些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导致了一些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事故影响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所以在生产运行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危害劳动者和设备设施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制定、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厂长任组长,运行班长、办公负责人、化验人员、机修班长为小组成员,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上级法令、法规及本厂规章制度。

  10、特殊工种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1、严格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12、计划编制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管理。

  13、严格审查并落实污水处理厂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4、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15、严肃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程序。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

  1、全厂职工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管理办公会议。

  3、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学习会议。

  4、定期召开分析全厂安全生产形势会议,计划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达标措施。

  5、全厂职工要自觉学习安全操作技术,严格遵守各种制度、规程。

  6、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安全操作意识。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

  1、定期安全检查:

  ⑴主管单位检查,每季度及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由主管单位代表及厂长带领安全小组管理成员进行。

  ⑵每月由厂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检查各运行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

  ⑶班组每周检查一次,由班长领导进行。

  2、专业性安全检查:

  ⑴危险设备检查,由设备、安全使用部门派专业人员检查。

  ⑵检查内容:仪器、仪表、厂房建筑、避雷设施、易燃、易爆、剧毒品、防触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事故、防寒防冻、防暑降温。

  3、不安全因素整改:

  ⑴凡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登记入册,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质量的原则,限期解决。

  ⑵因现有技术、物质条件所限,不能按期解决的必须将延期整改理由报厂长和公司加以解决。直至报上级主管单位和领导。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

  1、水厂供水范围内的'配水管道,均由水厂负责管理。凡需安装、改装自来水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向水厂提出用水申请,水厂在不超过设计收益人口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批准办理接水手续,并由水厂派人勘测、设计和安装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管取用自来水。

  2、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3、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4、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坏人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5、水厂内安装总水表,用户安装支水表,水表安装后用户不得随意开启拨动,保证正常运转。

  6、水厂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7、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8、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水厂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厂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供水安全,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规划,结合水厂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水厂是自来水生产部门,履行以下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提交每年的设备小修、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和不定期对供水生产环节和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5、负责水厂净化工艺等工作,与化验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抓好出厂水的水质,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负责水源潜水泵提水、输水管道输水、一级曝气、铁锰过滤、加氯、蓄水池蓄水、二级加压配水等生产全过程的协调运行,保证供水生产安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

  7、负责用电、水厂绿化、锅炉供热、水源管理工作。

  8、负责水源地和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条 水厂各个岗位职工要保持高度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术,熟练掌握各种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四条 水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履行全面管理职责。车间班组长负责组织当班期间的各项生产工作,水厂相关岗位要服从值班班长的统一调度。

  第五条 水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不得容留闲杂人员进入水厂。

  第六条 水厂实行轮班岗位的,接班人要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值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双方共同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清查交接班室内财物;记录交接班情况,并双方签名;如果接班人员未能准时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接班人醉酒或身体明显有病不适,交班人应拒绝交班;凡领导指令事项、其它工序要求事项以及供电部门要求事项,需要接班人员知道的,交班人应口头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在交班记录中写明。

  第七条 水厂水处理车间、二泵站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水处理操作规程》、《泵站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八条 净水工应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上岗。身体状况必须符合要求,无传染病,定期检查身体,如发现身体状况不合格的一律严禁上岗;水厂值班班长、净水工、水源值班员、二泵值班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与职业道德,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换工作服。禁止披发、穿裙子、拖鞋、短裤、背心上岗。

  第九条 水厂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依据公司的考勤制度及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部门主管责令改正:

  1、上班期间聊天串岗的;

  2、上班玩电脑游戏的;

  3、上班期间打扑克的。

  第十一条 水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直接损失等额罚款(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二,值班班长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一)、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待岗:

  1、带无关人员进入水厂的;

  2、水源地水源井、配电柜等运行异常,输电线路、电杆损坏,有建筑、施工侵占管线等现象值班员未发现或不及时汇报的;

  3、带酒上岗的;

  4、上班期间睡觉的;

  5、脱岗或擅离职守的;

  6、违反操作规程的;

  第十二条 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作出停薪待岗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偷盗水厂财物的;

  2、故意损坏水厂设施的。

  第十三条 水厂厂长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员工常有第十条所列行为,或者本部门员工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确认其为不称职,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本制度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5

  1、供水工程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水总站)指导,由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具体管理,村委会及村小组共同协助。

  2、水厂在运行中,机电、泵、消毒设备、管网等各部位要随时抽检,发现损坏地方要及时维修,每季或年要进行大检查及修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申请,不得随意在供水设备或设施乱接、乱改,如需要必经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同意后,方可实施。

  4、供水原则是农村居民、中小学校师生的生活饮用,其它非饮用水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饮用水收费标准收费,不经批准随意用水,按收费标准5—10倍罚款。

  5、为了保持设备、主管网能正常运转,出现损坏及时维修,各供水单位应按收费总额提取10%作为维修基金,专户存储,不得挪用。

  水厂管理员守则

  1、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热爱本岗工作,全心全意为用水户服务。

  3、搞好工程运行管理和水费计收工作。

  4、按时完成工程检查和维修工作。

  5、搞好水厂环境卫生和庭院美化。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水质检测制度

  1、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及监测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执行。

  2、水质检测和监测单位委托县疾病控制中心。检测结果(水质化验单)送县农饮办公室作为供水的依据。

  3、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水质检测执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xx),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进行评价。

  4、工程建设期间水质检测范围包括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要分别检测。工程运行期间水质监测,要建立日常水质检测网络。集中式供水监测点每年分枯水期和丰水期检测两次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样。分散式供水监测点在丰水期采集农户家中储水器水样1份。

  5、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事件时,要对受影响的供水单位增加检测频率。

  水源保护及安全操作制度

  1、要建立有效的水质监督体系,明确供水水源保护区和管理范围。同时加大保护水源的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参与保护水源。

  2、水源井、陂坝、水库设专人管理,在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粪便、垃圾、废渣等,引泉可采取封山、禁牧、禁耕及行政处罚等手段,对提取河水作为水源点的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河段,不准堆放废渣、垃圾等污染水域水质的弃物。

  3、供水深井电泵启动前,认真检查输电线路及室内各电器件、三相电源,未发现问题时方可启动。

  4、深井电泵启动后,不能离岗,防止电源缺相烧毁电泵。

  5、高位水池的顶盖和出入孔及围栏要经常上锁,每天检查一次,杜绝人、畜对水质的污染。

  6、供水管网发生断裂漏水,要及时关闸停水,待修复后再开闸供水。

  水厂卫生制度

  一、厂区卫生

  1、厂区内必须保持清洁,无积水,每日进行一次小清扫,每三日进行一次大清扫。

  2、厂区内垃圾应封闭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应进行密封,并经常冲洗,厂区不得有异味。

  3、厂区内不得随意堆放各种杂物。

  4、厂区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

  5、厂区内的花草树木要爱护,不得随意破坏。

  6、厂区内部卫生由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

  二、个人卫生

  1、水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由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

  2、水厂工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换衣。

  3、水厂工作人员如有身体不适,如感冒等,严禁进入生产区。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

  为加强水厂管理,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有关规定联合经营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水源管理

  1、根据水厂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布保护饮用水源的'通告划定的水源保护范围作为该水厂水源保护区,水厂应每月定期巡查水源保护区并做好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必要时可增加巡查次数。

  2、水厂应加强对当地群众宣传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水源安全。

  3、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有关标识的管理和维护。

  二、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理的管理

  1、每用定期对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道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及时清理维护取水物筑物,保持取水点干净、卫生,确保正常取水。

  3、加强对引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及时排除危及引水管道运行的情况。

  三、水厂卫生管理

  1、水厂厂区(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每月需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应定期修剪维护管理。

  3、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4、制水、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能参加制水、管水工作。

  5、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打扫好厂区卫生。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7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避免产品投放市场后,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现对车间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纯净水厂 处罚

  (一)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水中长绿苔、有异物等)根据质量投诉,每出现一次对下列各岗位人员进行处罚:

  1、车间主管和分管领导每人每次罚款50元,记小过一次。

  2、班长、分拣桶作特殊处理者、灌装操作人员每次罚20 元,记小过一次。

  3、接收桶、人工刷桶、封口、贴标、运输人员每人罚10元,记小过一次。

  (二)洗桶不干净、贴标不合格、旧标不更换、封口不合格、生产日期贴标不牢、工作环境脏乱。每人每次罚50元,记小过一次。

  (三)穿工作服出生产车间、上班时间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工作不细心、不认真、不按规定操作每道工序者,口罩、工作帽、工作服不按规定穿戴,个人卫生不合格者,每次罚10元,记下过一次。

  (四)保管员发错和记错数量者,每次罚50元,记小过一次。

  (五)不服从公司管理规定者,每人每次罚10---100,严重者或教育不改者和蓄意闹事者将给予除名,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六)给企业造成损失者,根据情节记小过,大过直接开除。

  (七)处罚金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二、纯净水厂奖励

  当月未出现质量问题,对下列人员给予奖励:

  (一)分拣桶作特殊处理者,罐装操作人员各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

  (二)接收桶、刷桶、封口、运输人员每人每月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

  (三)记帐无差错每月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

  (四)生产质量高,产量高,环境卫生好,员工团结,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临时工作,记小功一次。

  (五)未出现质量问题,在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收桶、洗桶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接受空桶,从源头控制不合格桶进入灌装。

  二、根据空桶卫生情况,分类清洗,不得随意减少工艺过程。

  三、工作态度认真负责,不准不洁净的桶流到下道工序,节约用水。

  四、洗涤工具必须专用,保持清洁,存放在通风干燥处。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8

  为加强水厂内部管理和治安秩序,预防治安事件和生产事件的发生,确保水厂财产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来本水厂联系工作的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至门卫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必要时值班人员可以要求出示有效证件。

  2、凡来本水厂工作的.外来临时工(包括临时合同工),必须经水厂保卫部门备案,发给临时出入证明,凭证进出。

  3、凡外来车辆进入,门卫人员要主动询问、登记,并在指定地点停放,送货等外来车辆必须进入厂区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开门进入。

  4、凡携运物资的车辆进入水厂,必须填明物资名称、送货单位、进入时间等。出厂时须停车检查无误后方可出厂。

  5、水厂内部车辆和外单位如有物资出厂的,必须由有关部门开具出门证,值班人员依据出门证的货物核实后,始可放行。

  6、私访本厂职工的外来人员,除取得被访人亲迎或者电话应访者外,一般应在门卫值班室会面,夜班期间一律不准会客。

  7、非业务联系单位的机动车辆和外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在大门口停放和进入厂区。

  8、非门卫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闲聊嬉闹。

  9、水厂大门必须实行24小时关闭,如有车辆进出待办好一切手续后开启大门进出然后关闭。

  10、凡进出水厂的人员均应举止文明,讲究卫生,遵守秩序,注意安全,衣冠不整,不得入内。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9

  一、厂长岗位责任制

  1、树立为农业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指导思想,遵守职业道德。

  2、服从公司安排,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全面负责水厂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厂内职工工作,组织协调好职工关系。

  4、加强卫生管理,保证水质质量卫生,防止水质污染。

  5、加强防洪、防盗、防火管理,保证供水设备完好无损,防止资产流失。

  6、注意安全生产,确保供水生产正常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解决日常工作出现的问题,较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8、尽量减少水资源浪费,降低水资源漏失率,减少单位能耗,降低生产成本,厉行节约,力争利润提高。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厂长为本厂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各厂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制水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对生产设备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测。作好工作记录,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加强值日制度,对易出问题或危险性大的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管理、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

  5、在安装维修施工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着安全装、戴安全帽、开挖管沟、管井应设置警示性标志,划出安全区域,确保行人、车辆以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6、加强各生产环节的管理,确保水质安全达标,对蓄水池、净水设施等重要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以防止被人破坏捣乱,确保水质安全。

  三、制水岗位责任制

  1、加强业务技术学习,树立主人翁责任感,有爱岗、敬业精神,服从安排,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搞好分内工作,按时抽水、制水、供水,不得擅自离岗。

  3、严格按供水操作规程作好日常供水管理,随时掌握水源、水质、水量变化情况,保证池水水位,确保正常供水。

  4、做好水质消毒工作,掌握水质水量变化情况,正确确定药物投放量,严格控制药物投放量,杜绝浪费药物。供水期间,每天24小时内抽水岗位不得离人,值班人员严格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消毒处理,保证供水质量。

  5、保持供水池周围清洁卫生,勤打扫卫生,不乱堆放药物及其他影响水质的货物。保持供水质量,防止不质污染。

  6、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经常巡视检查水质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厂长汇报,由厂长向公司汇报,如因本人疏忽,出现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应由本人承担。

  7、保养维护好机器设备,并定时检修,使机器正常运转,确保供水畅通。

  8、作好日常抽水、供水记录、每日填写生产记录。

  9、杜绝浑水、溢池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10、日常供水中,注意安全生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加强防洪、防盗、防火的管理,保证设备完好无损,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四、安装维修岗位责任制

  1、树立主人翁精神,做到急用户之所急,最大限度地方便用户,上门服务时,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或拒绝上门安装、维修,更不能借工作之便,向用户索取财物,接受宴请,不得乱收费、乱要价,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

  2、应随时检修机器、管道设备,维护保养好供水设施,遇到管网故障,维修人员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确保供水畅通,否则将追究当班维修人员的责任。

  3、严格按技术规程安装管道、水表,对用户水表作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对模糊不清或有问题的水表应及时处理。

  4、安装维修人员应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宗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当负责井挖管沟、管井时,要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供水厂安全生产工作报告04-29

水厂管理制度08-05

★水厂管理制度08-14

水厂管理制度09-25

水厂管理制度04-23

水厂管理制度01-14

给水厂生产实习报告09-10

水厂管理制度(必备)01-14

水厂工作的管理制度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