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5-01-14 11:00:00 佩莹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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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通用9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通用9篇)

  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 1

  为加强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所有员工应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串岗、离岗、无故脱岗、睡觉。员工确实有事不能正常上班或需离岗者,应向上级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休假或离岗,事后应及时销假。

  3、对所负担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4、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工作时间禁止赌博、下棋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禁在禁止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中午不可饮酒。

  7、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8、同事间要和睦相处,团结合作,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9、保护企业财物,不浪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将企业财物或资源居为己有。

  10、材料采购采用预报申请制度,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填写材料采购清单,要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金额等,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后采购。

  11、材料采购时采购人员应了解产品质量、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等情况,择优择廉选购。

  12、企业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要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13、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对使用机械作业的,应由有资质的熟练工人操作。使用农药、化肥要科学合理,采取防护措施。

  14、要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植物保护要优先使用农业技术防治和生物技术防治,药剂防治要严格控制农药种类、剂量、时间和方法。

  15、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16、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生产作业每一项工作情况和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资料使用品种、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记录。

  17、报销采取实报实销制度。企业员工所有报销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将发票粘贴在《费用报销审批单》后面;《费用报销审批单》上应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单据及页数,并在“报销人”处签名或盖章,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所有支出凭证在完成上述程序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18、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财务借支的必须事先填写借支单,并注明借支原因和借支金额,报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应在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账或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报销或退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将从本人工资性收入中如数扣回。

  19、所有入库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账册。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等列示清楚,并定期检查物品的领用、库存的`数量,及时上报请购。

  20、领用物品时应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分管领导签名后到保管员处领取。

  21、企业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企业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企业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22、下班时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摆放整齐。最后离开企业的员工,应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及门窗,检查用水用电情况,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工作生产资源等。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去。

  23、员工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请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核准后才可离职,并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否则自己承担责任。

  24、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25、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适用于全体员工。

  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 2

  为进一步规范各项政策性补贴发放工作,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工作,规范其内部运行机制,保障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县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农业、财政、畜牧、监察、人保财险公司为成员的奇台县农村各种补贴和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五位一体”工作领导小组,即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税所所长、农服站站长、兽医站站长、村委会主任为成员。村委会组建成立工作组,组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农服站工作人员、村级防疫员为工作组成员。

  二、奇台县农村各种补贴和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领导小组依政策规定按时、有序兑现各种补贴和开展农业保险工作。

  三、各乡镇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国家及区、州、县各种优惠政策,掌握行政补贴项目进展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对村、组、农户各种补贴的审核、复查和督促落实;村委会工作组上报各类数据的'审核;受灾面积的核查和理赔资金的督促工作;及时上传社情民意,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监督运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真正把国家的惠农政策用足用好。

  四、村委会工作组负责宣传国家及区、州、县各种优惠政策;所在村各种补贴的兑现、登记和公示工作;种植业面积和各类牲畜数据的统计核实,种植业、畜牧业台帐的建立;种植业和畜牧业投保户、保项的登记、保费的收取和公示工作;种植业和畜牧业受灾面积的核实上报和理赔资金的公示、登记和发放工作。

  五、各乡镇领导小组组长均为奇台县农业保险灾害损失鉴定及理赔工作组成员。

  六、保费收取。村级防疫员负责畜牧业保费收取,农服站工作人员负责种植业保费收取,登记好投保户、保项花名册,汇总经张榜公布后交村委会工作组长(村委会主任)把关签字报乡镇领导小组,经乡镇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分类报畜牧兽医局和农经局,由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分类汇总后报县人保财险公司。

  七、灾情上报。村级防疫员负责畜牧业受灾情况统计,农经站工作人员负责种植业受灾情况统计,受灾情况汇总经张榜公布后交村委会工作组长(村委会主任)把关签字报乡镇领导小组,经乡镇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分类报畜牧兽医局和农经局,由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分类汇总后报县人保财险公司。

  八、保险理赔,人保财险公司接到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受灾情况后3个工作日完成核灾,履行赔偿义务。具体由县人保财险公司根据核查结果,分类向畜牧兽医局、农经局拨付理赔资金,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分类拨付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乡镇领导小组审核后分类拨付村委会工作组,由村级防疫员和农经站工作人员直接发放至农户,并做好发放公示、登记工作,一式四份,一份存档,一份交乡镇领导小组、一份交畜牧兽医局、农经局,一份交人保财险公司。

  九、工作运行经费按收取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具体标准以州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为准。

  十、本管理办法由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 3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五、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七、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员工守则。

  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 4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农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发展,结合大田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公司从事大田生产的全体人员,具体包括田间管理员及作业员。

  3、大田生产工作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按时上下班,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公司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迟到或早退的`,按旷工处理。

  4、大田生产田间管理员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安排,统筹安排,带领大田生产作业人员做好田间生产,如无法胜任田间管理工作的,将予以辞退。

  5、大田生产作业员必须服从田间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生产工作,不得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田间管理员的工作安排,违者每次罚款10-20元,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6、全体大田生产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违者罚款5元。

  7、大田生产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闲坐聊天、吃东西、打瞌睡、打牌等,严禁偷闲怠工,严禁在有机区抽烟、吐痰和大小便,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20元罚款。

  8、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严厉处理,涉嫌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9、田间管理员必须按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根据作物种植特点,结合天气情况和人员组织生产,并尽量控制生产成本。除自然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生产。

  10、田间管理员在安排作业员作业前,必须制定生产任务、作业方法、生产标准,做好示范,在作业员完成任务后必须进行合格验收,并作好田间生产记录。

  11、作业员必须严格按作业方法、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并服从管理员安排,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任务验收合格后,方可登记工分。作业过程中,应尽量保护好作物,如有损毁,应及时向田间管理员报告处理。

  12、作业员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每日完成任务后,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将垃圾放入垃圾桶或临近垃圾堆里,并将多余的农资物质及时交由田间管理员统计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大田内。

  13、作业员完成温室大棚工作后,要按照田间管理员要求,及时敞篷或闭棚,如未按要求敞篷或闭棚的,罚款5元。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 5

  1、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事任免以及奖惩。

  3、决定公司生产经营方案。

  4、做好农场周边环境的治理,抓好安全生产。

  5、负责召集员工会议,听取员工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审批公司产品收购标准、收购价格。

  8、审核田间管理员生产成本,核发田间管理员绩效奖励。

  9、审批公司农资采购计划。

  9、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观光旅游和会务度假为主的旅游景区和服务企业,为切实加强园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游客、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主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园单位和驻园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受委托行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公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园内各有关物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公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例行对园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客房、餐厅、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企业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

  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安全保卫以及服务人员进行提高消防专业素质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生态园和内部调岗的职工,安全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园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精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安全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安全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安全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安全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生态园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公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安装炉具。严禁私自安装使用炉火。

  2、炉具安装后,必须经安全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4、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安全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5、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

  ⑴ 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

  其它易燃物、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⑵ 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安全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

  1、在公司仓库、办公区走廊、客房走廊、景区展馆、医疗救护点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区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区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生态园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 园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

  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生产加工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施工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安全保卫部以及电工班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二十四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 安全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各部门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全体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安全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二十五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据公司实际,将对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2、各重点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七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生态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公司确定配电房、库房和会议中心、别墅区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重点部位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二十九条 重点部位员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条 重点部位员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八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三十一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门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三十三条 安全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三十四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三十五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三十六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九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保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第三十八条 调查:由安全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第三十九条 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章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四十条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灭火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与岗位,予以批评以至必要的处分。

  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园区的经营与管理,保证农业生产的安全和质量,加强对农业园区的保护和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业园区是指按照国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依法设立并管理的农业生产集聚区。

  第三条农业园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合理配置资源;

  (二)分类管理,实行差别配置,因地制宜,注重特色;

  (三)市场导向,促进农产品优质高效生产,提高竞争力;

  (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设立的农业园区。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农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农业园区设置和管理

  第六条农业园区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二)具备良好的农田基础和水利条件;

  (三)有明确的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

  第七条农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主要包括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各类管理部门。

  第八条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农业园区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农业园区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协调各类管理部门的工作,并向农业部报告农业园区的运行情况和工作进展。

  第九条各类管理部门负责农业园区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农田规划、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农业投融资、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质量监测等。

  第十条农业园区管理应当依照农业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科学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农产品的优质高效生产。

  第三章农业园区土地管理

  第十一条农业园区应当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规划用地,实施精耕细作,切实保障土地的质量和生产能力。

  第十二条农业园区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和登记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土地经营权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三条农业园区应当依法设立土地整治和土地改良项目,提高土地品质,增加耕地面积。

  第十四条农业园区内的土地转让应当依法实行土地管理制度,严禁违法转让、抵押、拆分土地。

  第四章农业园区农产品生产和加工

  第十五条农业园区应当组织农民和农户合理利用土地,实行科学规划、种植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

  第十六条农业园区应当完善农产品生产标准,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竞争力。

  第十七条农业园区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体系,注重农产品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第五章农业园区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十八条农业园区应当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优化水资源配置。

  第十九条农业园区应当加强土壤保护工作,推行有机肥料和绿色农药的使用,减少土壤的污染和侵蚀。

  第二十条农业园区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检验,确保农产品的质量达标。

  第二十一条农业园区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保护和恢复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农业园区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农业园区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农业生产和管理的信息化。

  第二十三条农业园区应当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装备,提高农业生产的自动化水平。

  第二十四条农业园区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和管理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章农业园区的'监督和评估

  第二十五条农业园区的监督和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对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要予以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农业园区应当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农业园区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对农业园区违法行为和失职行为的国家有关部门和农业部门有权进行查处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园区应当在一年内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落实。

  第二十九条农业部有权对农业园区的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查,并根据需要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农业部所有。

  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 8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规范采购工作、采购流程,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所有的采购人员及分公司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第一条总公司、各分公司分别成立采购部,分公司的采购部受营运经理和总公司采购部的双层管理,采购部总体负责采购业务的日常组织、协调与控制。

  第二条采购部应该根据公司的采购请求、库存原材料的种类、数量,考虑物资材料供求形势、供应商的交货期和供货率、运输时间等因素,科学确定采购时间、采购批量、采购批次和报价,确保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保证公司经营能够连续进行及采购的最佳经济效益。

  第三条采购员岗位职责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采购制度,严禁徇私舞弊,向供应商要回扣,杜绝人情关系高价采购。

  2、认真学习掌握《食品卫生法》,熟悉采购物资的质量技术标准并灵活运用采购方法,降低采购成本。

  3、了解、熟悉并掌握公司所涉及的采购物资的供应商资质、产品来源、产品质量、产品市场价格等信息,并建立采购台账。

  4、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各部门做好采购计划并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信息。

  5、采购员应流动市场,严格执行采购作业流程,控制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供应商信用管理与评定。

  6、杜绝采购“三无”食品,采购的蔬菜必须新鲜无毒,做到“一看、二摸、三闻、四复称”。

  7、结合公司的采购计划、策略、库存控制,了解市场和产地田间的供求状况,搞好采购物资的供货渠道建设。

  8、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的约定事项,配合公司做好采购资金结算、采购物资验收等工作。

  9、负责随时掌握好库存物资的存量情况,防止积压和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0、与供应商的比价、议价、谈判工作,积极参与紧急的、临时的采购工作。

  第四条采购计划管理

  1、每月1日前编制当月所需物资的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的内容除常规项目外,若需指定生产厂家、质量要求的须在计划中载明。

  3、采购(员)每月主动收集采购计划,汇总整理后结合所需物资库存情况,拟订采购计划方案,报采购经理(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4、采购部负责日常采购管理和价格审查。

  5、质检员负责采购物资的检查验收。

  6、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1、采购员依据收集的采购计划拟定公司月度采购计划于每月初报部门经理审核。

  2、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3、未列入当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物品急需性直接向总经理提交申请,经总经理特批同意方可执行。

  4、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第六条采购询价、比价、议价

  1、采购经办人员根据采购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商家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3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2、采购经办人整理3家以上的供应商的报价和联系资料,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商家议价。

  3、采购经办人对当月采购物资进行市场比价后,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部门经理、总经理提交比价采购报告,并附上对应供应商资料、联系电话等内容。

  4、采购部门接到公司领导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第七条

  除日常采购外,采购部门可依物资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大批量采购的商品,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采购的商品,且销量较大的商品,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按照公司需求分批采购。

  第八条采购实施

  1、公司配送中心的采购业务统一由采购部门的采购员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自行采购。特殊情况须总经理特批。

  2、采购员应根据采购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后的比价报告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申请单,报采购经理批准后执行。

  3、采购员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单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或单位价值超过5000元的采购事项,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采购部、质检部、行政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内容应包括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方式、货款结算方式及违约处理等条款。

  4、每批次的采购事项完结后,采购员必须建立采购台账登记备查制度。

  第九条物资验收

  1、对于第一次供应原材料的供方,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样品测试及小批量试用,测试合格后才能供货。质检部对样品进行验证,出具相应的.验证报告,并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中相应栏目,反馈给供应部。样品如不合格可再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2、样品验收合格后,供应部通知供方小批量进货,经质检部门进货验收合格后,交生产技术部试用,并由质检部门出具相应适用后的验证报告,并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中的相关栏目,反馈各供应部门。

  3、小批量进货验证或使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样品验证、小批量使用合格的供方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4、对于一般原材料的供方,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量试用合格,各相关部门提供的评价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对于批量供应的原材料,采购部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总经理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行验证记录即对此功供方的评价。

  6、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供应部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及预防措施处理单,如两次发出处理单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十条采购结算

  1、采购发票按国家税法及公司财务制度原则上必须取得,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取得的,必须至少要求对方开具税务普通发票,若对方确无法提供税务发票的,结算财务有权按扣除增值税以后的价格结算。

  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采购员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资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采购合同、采购申请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等有关原始凭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责任由采购员承担。

  4、公司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对资料不齐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5、对单个供应商的付款金额超过2000元的,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支付,均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第十一条采购保障

  为确保供应商渠道顺畅,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作为备用供应商及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第十二条廉洁规定

  1、采购经办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支付的回扣、礼金、报酬及返利等现金或有价票据。

  2、采购经办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利益开支。

  3、采购经办人员不得主动索取自用的供应商的产品或其他实物礼品。

  4、采购经办人员或采购经办人员直系亲属等不得以正式职员、兼职职员等任何名义参与供应商的经营。

  5、杜绝其他商业贿赂行为。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1、不按规定程序采购或未经审批而进行采购的,对采购员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2、因采购员工作失误,对已经与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采购员全额承担。

  3、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采购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尽到采购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发现查实一次给予采购员罚款500元的处罚,若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4、未经市场比价即进行采购的,或虚报市场比价信息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5、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审查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

  6、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由采购人员承担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保留向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力。

  7、采购员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追收责任,确无法收回的,由采购员全额承担。

  8、采购部负责人对采购员必须认真履行日常管理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9、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告之采购员(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资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10、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资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的采购物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资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规定执行入库操作而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11、采购经办人员如有违反廉洁规定,除赔偿公司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除名。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董事办制定、解释、补充,经董事会核定、批准后20xx年xx月xx日施行。

  农业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 9

  1、目的保护农场内环境整洁,保护农场内人员健康、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适用范围:农场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外来来访人员。

  3、引用标准:《GAP空制点与符合性标准农场基础》

  4、管理规定

  (1)农场整体环境卫生管理规程

  (2)农场内所有道路、种植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齐、美观,有专人负责卫生清理。

  (3)农场内(垃圾及污染物存放处除外)不能有烟头、杂草、塑料薄膜废弃物、农药瓶、化肥编织袋等废弃物

  (4)农场内道路路面要保持清洁,路沿、护坡及排水沟要保持整齐划一,有损坏要及时上报整修

  (5)基地种植区域内排水沟要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任何杂物;种植作业区内蔬菜种植要整齐美观,行间及整个作业区要保持干净卫生,不得有杂草枯枝败叶及其他杂物。

  (6)农场种植区域内所有灌溉用设施及其他设施要摆放整齐,方便操作,暂时不用的水管等设施要收纳整齐,交回库房,不能在农场内随意堆放。

  (7)农场种植区域内有专门的.蔬菜枯叶及其他垃圾存放处,并有明显标识。垃圾池(箱)要每日清理,每周进行一到两次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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