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考勤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1-12-16 10:47:4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项目考勤的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项目考勤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项目考勤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考勤的管理制度1

  一、考勤制度

  1、所有项目部人员的考勤一律采取上下班签到制、签退制,任何人不得代签,或补签,如有发现每人次罚款10元。

  2、考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管理考勤,不得讲人情,纵容他人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每人次罚考勤人员50元。

  3、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必须按项目部规定工作日出勤,每工作日按项目部规定上下班时间为准。(根据工程进展及季节而定)

  4、因公外出办事或去公司办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如未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休探亲假,工龄假,婚育假,假期超过三天以上都须提前提交书面请假报告。

  2、 申请报告,经项目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公派外出学习、培训,必须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影响工作,后果自负。

  4、凡自学或自费上学人员,如占用工作时间,须提前征得项目部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批假。

  5、各类事假,必须提前请示,无特殊情况,缺勤中途电话请假或他人代假,一律无效,均视为旷工。

  6、项目所有人员请假,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必须进行登记,以便年终进行考核、凡未登记者,视假期时间长短给予30—200元罚款。

  7、各类请假须按期限返回,并办理销假手续,不得超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经理请示,经批准同意后,可按批准日期返回,否则按旷工处理。

  工程项目考勤的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项目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1.3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管理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修订和发布、员工考勤及统计等工作。项目部负责项目现场人员的考勤,每月25日前将考勤结果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二、员工行为规范

  2.1员工上班应穿着整齐,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严禁留胡须、长发、染发、剃光头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2.2上班时,中午不准喝酒,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赌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第二次罚款200元,发生3次以上者开除工地,并用不录用

  2.3吸烟应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扔烟头、纸屑等。

  2.4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

  2.5服从管理,文明施工,工人之间产生矛盾,由项目管理人员解决,工地严禁打架、吵架,违者一次罚款200元,违反两次者开除工地。

  2.6严禁在工地赌博及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查实无论赌资大小均酌情处罚,处以100元-500元罚款,因赌博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7上班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看电视、手机上网聊天、聚众赌博等,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出现多次,扣除当月20%工资。

  2.8员工应团结协作,弘扬团队精神,不得辱骂和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项目部团结的言论;对其他员工和领导有意见,应该当面提出,协商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投诉,严禁当面不说,背后牢骚;严禁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和大家斗殴。

  2.9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对同事的监督职责,包括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督。对同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或隐瞒不报,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2.10作业期间,施工现场员工不在现场的给予罚款100元,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以此类推;人工因擅自离开岗位予罚款100元,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

  2.11项目部员工应作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为公司做好服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因自身工作能力原因给项目部造成了停工或误工,一次罚款200元,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2.12项目部员工对待业主、监理、友好单位应态度友善,发现问题应协调解决。严禁争吵,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2.13恪尽职守、刻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三、考勤管理规定:

  3.1 工作时间:

  项目部不按具体工作时间计划制定上下班时间(保证每日工作时间9小时),考勤时间以项目施工时间为准,由项目部考勤员负责每日考勤统计,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间到考勤员处签到及签退,考勤结果每月25日之前报人力资源部。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或为出工者视为旷工处理。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50元,依次类推,旷工一天扣罚3天工资迟到早退旷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一个月3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到解除劳务合同。外出办事人员,外出之前先申请,得到项目经理许可后外出,否则按旷工处理。

  3.2旷工:

  以下情况未上班者视为旷工: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24小时未履行请假手续的;

  每次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

  请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的;

  以虚假理由或持虚假证明请假的;

  部门或岗位异动,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拒不上岗的。

  旷工半天的,无旷工当日工资;旷工且月累计不超过3日的,无旷工当日的工资,且每日按当日工资的200%予以罚款;连续旷工超过3日的,无旷工当日的工资,且每日按当日工资的200%予以罚款并视为自动离职。

  3.3 病假、事假

  3.3.1病假

  病假按实际天数扣发半日工资。

  病假超过1天以上的需持市级(含市级)以上经公司认可医院的诊断书、

  病休或住院证明。无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病假期间含公休日、节假日。

  3.3.2事假

  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本人请假处理,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事假期间不含公休日、节假日,无薪。

  3.4请销假:

  未向项目部主管领导书面申请请假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向上级领导请假但未通过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均按照以上罚款旷一扣三加大2倍执行。

  施工班长以下人员(含施工班长)请假一天的由项目经理批准,两天或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3.5违纪和奖励处理:

  项目部考勤员应认真做好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如有徇私或失职,经查实后,严肃处理。请事假一次扣除当天工资,正常休假除外。

  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部员工的考勤情况,依上述规定,核算员工的工资。

  四、加班时间管理规定

  4.1项目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规划项目加班,原则应该是:减少加班,降低人工成本。

  4.2少量加班由责任工长申请,项目经理批准执行;大量加班应由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工程部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按批准方案执行。

  4.3加班申请应明确加班需完成的任务,加班时间等事项。

  4.4对安排的项目加班,各专业工长应加强巡视、考核,做好详细的加班录,登记加班工时审查表。需明确加班人员、加班起始时间、加班计划完成工作、加班实际完成工作等内容,由施工班组长、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交考勤员处每个月统一做加班时间统计,统计结果报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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