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9 17:29:59 晓丽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公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1

  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把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处室考评的内容。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师,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总务处追查班级,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活动室的公物,由相关负责人管理。凡公物损坏或丢失的,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订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学期末要检查验收,对损坏、丢失的按规定赔偿。

  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财会室收费。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财会室。

  七、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要建立采购、入库、保管、使用、维修的一系列制度,完善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八、执行严格的公物维修程序,由班主任、生活老师、各处室负责人在总务处书面申报登记,总务处鉴定损坏原因、责任,确定是否赔偿后再维修、更换。维修人员须在两天内完成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上报、通报情况。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2

  学校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的榜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平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切断电源。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3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

  3、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

  4、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班集体。

  5、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后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

  6、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7、教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

  8、办公室主任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9、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凭借据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

  10、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11、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总务处开具证明然后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12、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通过校园网上报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每次罚款20元的处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4

  一、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爱护教学生活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交通工具、花草树木。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二、教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班,课桌椅管理到人,弄脏、弄坏或遗失,由保管单位或个人赔偿。

  三、损坏公物及赔偿办法如下: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2—3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2—3倍赔偿,免以纪律处分。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3—4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课桌椅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随便调换宿舍房号、床号等,均参照以上有关条款执行。

  四、举报协助学校查获,举报损坏公物者,给予奖励。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5

  学校的财产是国家的公共财物,是学校为同学们创造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公物完好率,延长公物使用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自觉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树立爱护公物光荣,破坏公物可耻的观念,正确使用公物,制止破坏公物行为,维护和保管好自己所使用的一切学校物品。

  二、教室内财物配备及设施:门、窗、门锁、班级牌、课桌椅、讲台、电脑、投影仪、实物展台、风扇、广播器材、照明设备、饮水机、黑板、暖气设施、卫生工具架、教室文化展板、走廊展板等。

  三、公物保管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组织班委对同学们进行爱护公物教育。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物,指导同学正确使用公物,表扬好人好事,杜绝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四、班级公物师生应节约使用、安全运作、安放整齐、协调和谐、清洁美观、有条不紊。

  五、损坏及遗失赔偿:

  1、自然损坏:班主任报总务处,总务安排维修。

  2、无意损坏:将由总务处根据损坏程度向损坏者收取维修费。

  3、有意损坏:除由总务处向损坏者收取维修费外,并报德育处给予校纪处分。

  4、人为损坏公物,班级一时查不出损坏者,班级承担维修费。

  5、遗失:如因为班级保管不力而造成重要财产遗失则由班级负责赔偿。

  六、每学期由总务处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检查,期末按班级公物管理评价表考核各班公物管理状况,向学校通报各班级公物使用情况,对管理不善、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除对损坏公物按价赔偿之外,还将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6

  一、各教学班的桌凳要造册登记,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后勤主管要每月检查一次,对爱护公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各班门、窗玻璃、黑板要加强管理。刮风下雨或放学都要认真检查,将门窗关好,放学后一定将照明灯关好,班主任更换要有公物交接手续。

  三、单身职工及家属所用学校财产,床椅、办公桌等公物要造册登记,要认真保管使用,不得损坏,不需要及时归还后勤,后勤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乱扔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办公室及全校各部门的公物都要登记造册,各办公室负责人都要爱护使用,每年要登记检查一次。所用公物不得随意乱抄乱扔,不需用时要及时交回后勤,使用时向后勤领取,每学期后勤检查一次,发现丢失、乱扔者,要追究责任。

  五、借用公物要登记,私人长期借用财产要有借条,经后勤主管或校长签字后,方可借用。如有丢失或长期不还者,要照价赔偿。

  六、各室的财产责任到班主任、管理员。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损坏公物。财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后勤、校长,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7

  学校公有财物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公物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是公物管理规范化,提高各教师对公物的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包干到人,曾曾夯实责任,学校将办公桌椅、课桌、凳子、电教设施、架子床、卫生工具等一次性配发到各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班主任、生活老师是公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坚持公物(课桌凳)随班随人不更换,学生升级,转班换教室不换桌凳,直至六年级毕业。

  三、各教师、班主任、生活老师要随时查看公物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即需修便修,需赔即赔。

  四、学校管理人员每期放假逐班、逐宿舍检查、落实赔偿责任。

  五、公物损坏由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生活老师落实责任人赔偿,如没有责任人就由该负责人赔偿。

  六、班级、各处室及个人使用的.公物未经总务人员批准,不得随意调换和转让。

  七、学校所有公物外借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

  八、因工作调整,必须履行公物移交手续。教职工调出时,必须领取公物清单,逐项清理后,经总务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8

  为讲求财产对教育、教学、生活的适用,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特制定如下公物管理制度:

  一、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对财产着眼于用,着手于管理,使物尽其用的观念,杜绝那种重钱不重物,用而不管 的现象发生,教职工当发现学生损坏学校公物时,均有责任追究其赔偿和报告主管人员的责任,众抓齐管,把财 产管好用好。

  二、学校财产必须按用途、性质归类,造册编号,登记建卡,并采取主管(学校有专职保管员)、兼管(处室、 班级、作业组负责人兼管)和群管(全校师生用物管物)三结合管理。

  三、学校所购物品必须首先进入公物室(购货发票非经公物保管员签字则无效),保管员必须填写好物品的入库 单,建立公物台帐。

  四、处室、班级、作业组(食堂)或个人领用公物必须登记签名。

  五、教室的'公物(桌凳、电灯、教具、门窗包括风钩插销等)按班级造册登记或编号,由班主任领取签字,交其 师生使用保管。

  六、对于损坏的公物,使用人要及时到总务处报告情况并填写好维修登记卡,属正常损坏的则由总务处安排修复 整理,非正常损坏者则由肇事人照价赔偿或修复。

  七、每学期结束时,由公物保管员负责组织公物清理,若有丢失或损坏者,则按本制度第五项规定执行处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9

  为充分发挥宿舍楼的作用,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住宿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把综合楼作为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基地、真正做到宿舍是我家,我们共同爱护它,强化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坚持物尽其用,损坏赔偿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物管理措施

  1、宿舍使用的桌椅、床铺、壁橱等统一编号,造册记卡一式三份,做到人号对应,登记完好程度。各宿舍、宿管室、总务处手持一份,以便平时和学期末时进行检查。

  2、公共设施: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盥洗间、浴室、门厅、过道、热水房等处的墙壁、门、窗玻璃、灯、扇、指示灯、电器设备、消防设备、给排水设施、监控设施、音响设施等具体落实到宿舍或学生,责任明确,以便检查。

  3、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任何同学不得开启走廊内的'总控开关、空调插座,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器,不得随意修理灯扇,严禁任何同学私接乱扯电线。

  4、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文明用电、用水,做到人走水停灯灭。

  二、检查制度及赔偿规定

  (一)、检查办法

  1、各室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每天对所负责的各类公物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宿管老师汇报,协助宿管老师查找损坏的原因和责任人。若查找不到由负责人赔偿,由宿管老师及时报给总务处认定价格赔偿后及时维修。

  2、宿管老师对所负责楼层的各类公物随时检查使用情况和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3、值班领导、总务处人员对宿舍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对宿管老师和学生进行处罚。

  4、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总务处对各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对保管好的宿舍、楼层的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宿管老师进行适当的奖励。对损坏公物又未及时上报维修的,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二)、公物管理减分与赔偿标准

  1、 打破一块铝合金窗玻璃,大块减10分,赔偿60元;小块减5分,赔偿20元;打破大门玻璃一扇减50分,赔偿200元;

  2、损坏铁床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0元,一块床板减10分,赔偿50元;壁橱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0元,一扇壁橱门减5分,赔偿30元,壁橱门扣一个减2分,赔偿5元。桌子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元。

  3、损坏各宿舍的门一扇减20分,赔偿20--150元,损坏房门的拉手插销减3分,赔偿5元。

  4、故意损坏水龙头一个减5分、赔偿10元、地漏一个减10分、赔偿100元、其他水路设施视损坏情况给予50—500元的赔偿。

  5、损坏小开关、插座一个减5分、赔偿20元,电灯一个减5分、赔偿40元、电扇一个减10分、赔偿150元,指示灯一个减5分、赔偿50元;总开关发现开启一次减20分、赔偿50元,若有损坏一次赔偿200元,

  6、宿舍内私自更换大功率灯泡减20分,乱拉电线,乱接插座和多用灯减20分、罚50元。使用充电器除没收外,一次减10分、罚10元。

  7、消防设施私自开启一次减5-20分、罚10-500元。

  8、墙壁发现一处污迹一次减10-20分、罚50-500元。墙砖一块减5分、罚10元、地板砖一块减10分、罚20元;损坏楼梯扶手一处减5-20分、罚50-500元。

  9、发现擅自攀爬六楼屋顶者一次减20分、罚100元。

  10、晒衣铁丝、系蚊帐铁丝损坏一根减5分、赔偿10元。盆架一个减5-10分、赔偿10-50元。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10

  一、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可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

  二、所有公物要登记入帐。固定资产帐簿一式两份,会计、保管员各拭妨一份。购进物品必须经有关保管员验收入帐,妥善保管,使用公物的部门虞个人必须履行领用或借用手续。保管员要协助总务处及时增添公物设施。

  三、保管员要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工作;办公用品、教学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发放。

  四、实行用品使用管理责任制,制度要落实到科室、班级和人员。

  五、定期做好检查、盘点、维修工作。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维修的`则及时维修。

  六、学校仪器、器材和各种工具按各功能室管理规定执行,一般不准外单位借用,如需外借,要经过学校研究批准。凡为外单位经手和学校联系外借物品的教职工,必须负责按时收回所借物品;借用物品归还时要经主管人员检查,如有损失,借用人或单位要负责赔偿。

  七、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准化公为私,长期占有公物或者盗窃公物;无意损坏公物的,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公物的,除在纪律上严肃处理外,还要按原价的五倍赔偿。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增强学生保护公物意识,爱护大楼及一切附属设备,提高仪器的使用寿命,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场所和育人环境,熏陶师生情操,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此制订如下规定:

  1.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有关室场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到班,师生人人有责,互相督促,共同维护。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宿舍直接责任到学生,班负连带责任。各室场由该室场负责人为当然责任人。学校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在期中和期末进行一次评估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适当的奖惩。

  2.保持大楼及设备的整洁,做到地面无纸屑杂物,无痰迹,天面无蜘蛛网,窗门无尘埃,花坛花基无垃圾,墙面无印痕,课桌椅无乱写乱画,整齐划一摆放。每班课室及公共场所设置垃圾桶,清洁工具统一放在讲坛内侧墙角的铁架上。

  3.爱护楼内设施设备,保证供电线路、电器、门窗、玻璃、桌凳及墙面完好、新颖、耐用。对损坏的.物件视损坏程度由当事人或班集体予以赔偿。

  4.各班级课室、宿舍及专用室的门锁、门窗要有专人管理,做到定时开关,放学后或晚修下课及节假日期间必须关好门窗。严禁爬窗进出。

  5.不准在墙壁上随意钉铁钉和乱挂杂物。

  6.不准私自上楼顶、单车棚面,不准攀爬阳台栏河、铁架、果树,不准在走廊及课室追逐、打闹、拍球,大声喧哗。

  7.不准用台凳或其他硬物撞击楼板,不能随意搬动室内铁床,衣柜、桌椅等,不准私自接拉电线。不准在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灯、明火。

  8.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一切文具,肆意浪费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处以经济赔偿。不准往花池、落水管倒垃圾。

  9.宿舍内的床柜及个人生活用具要“五统一”摆放整齐,宿舍地面、厕所浴室干净完好清洁无异味,水电设施完好畅通。不往防盗网上凉挂衣物。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12

  为加强学校的校产管理,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率,降低学校的办学成本,增强学生自觉爱护公物的意识,培养他们自觉爱护公物的习惯,特制定学校班级物品管理制度,希望各班遵照执行。

  主要负责人:班主任是班级公物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本班所有学校公物。学生既是班级公物的管理者,又是保护者。

  一、学生使用的.升降铁质课桌椅,实行承包制,2人一套一号,造册登记,使用学生(承包人)签字。班主任随时督促本班学生保护和使用自己的课桌椅,凡因错号造成的损坏而追查不到具体人员时,由班主任负责。学生桌凳使用的规定:

  (1)、学生桌是学校固定财产,使用时要加倍爱惜,不得损坏。作为班级的管理者,班主任对本班桌凳也要仔细看管,经常检查,管理好班级财物。

  (2)、各班必须把桌凳固定到人,排位时做到物随人动。各班不准私自调换桌凳。

  (3)、桌凳上不能涂漆、刻画、钻洞;不能在桌凳上钉钉、粘贴装饰品、涂写姓名,文字或其他图案。

  (4)、不能在桌面上站立、躺卧或坐于桌面,不能把凳子当作其他工具锤打另类物品或用凳子作工具相互殴打。

  (5)、桌凳不能更换、转借。

  二、门窗、玻璃、锁分工到人,发现损坏,由学校派专人及时维修,不准影响教学。

  三、班级所用扫帚,水桶、铲斗等,若有学生故意损坏有本学生负责购买,若自然损坏,学校及时配齐,要保证卫生打扫正常进行。

  四、学生不得故意损坏学校的各种公物设施,否则,除照价赔偿外,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学校每学期末对各班公物进行一次清查,有损坏或丢失者,按班级物品配备清单所列赔偿价格进行赔偿,课桌椅损坏由承包学生赔偿。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13

  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保障。爱护学校财产是每一个师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保证学校财产不出现损坏或在可避免的前提条件下不损坏,特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

  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培养学生自觉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公物损坏时必须使学生对损坏公物要有认识过程,并能自觉做到照价赔偿。各班对损坏公物要有记录,期末交总务处核对并留档。如有管理不善,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二、班级财产管理及要求:

  1、班级财产包括:门(玻璃)、窗(玻璃)、班牌、课桌椅、黑板、讲台、照明线路及灯具、墙壁、踢脚线、门锁、门把手及教室内所有固定设施,均为班级财产。班级内所有的财产管理责任须落实每个学生专人负责保管,做到每件物品管理到位、保管到人。

  2、学校每学期初按时发放扫除用具,班级要认真管理,如损坏或报废,班主任要及时与后勤保管人员说明,学期末学校要对所发放的扫除用具进行检查清点,统计完好率。

  3、保持教室门窗地面整洁、课桌椅排放规范整齐,不允许在桌、椅等物品上面涂写和刻划。墙壁必须保持清洁,不准乱涂、乱画、乱贴,不准钉钉子。

  4、各部门、班级要负责自己管辖内(年级责任区包括所在楼层内教室、楼道、楼梯、墙壁、洗漱间等)所有校产。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各项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认真保护与维修。损坏设备、设施按校产奖惩制度执行;自然损坏物品报书面材料。

  5、各楼层洗漱间的所有物品保管,由使用班级轮流负责(每班一周)。学校配发房门钥匙给管理班,班级要派专人定时使用洗漱间。

  每天早6:30——7:40,中午11:00——12:10为洗漱间使用时间,其余时间管理班有权锁门。使用期间管理班负责打扫卫生。并派专人看管物品,发现损坏,及时上报损坏者及时间。未及时发现造成的损坏,由管理班负责。每周五放学后管理班负责将钥匙交到下

  一班级,并交代好物品的使用现状。接管班要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务处。各洗漱水龙头各班按标签使用,不得串用。

  6、配电箱已上锁,非维修人员严禁随意开启,防止发生人身触电。

  7、各班要节水、节电、保安全,人走灯灭水断流。上课间操、体育课、实验课等教室没人的时候,一定要关闭教室内的一切电气设备。平时要合理开关电灯。遇到阴雨天时可以酌情打开两组灯。各班应负责责任区走廊灯保持灭灯状态(三年级大晚时课间除外)。

  8、凡属教室财产不许随意拿出教室外,学生要自觉爱护教室财物,遇到损坏公物现象要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9、各班教室内的财产除总务处统一调配外,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乱动或外借。放学离校时一定要关好门窗。

  三、财产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为教育学生自觉爱护公共财产,提高财产设备的使用效益,按“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对学校财产物品的损坏赔偿作以下规定:

  1、财产物品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视损坏程度酌情由损坏责任人作出相应赔偿。

  (1)、损坏物品尚能修复的,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安排修复,赔偿金额由两部分组成,即损坏物品修复所耗材料费和维修工时费用的总和。

  (2)、损坏物品若造成不可修复或灭失的,由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由损坏责任人作出合理赔偿。

  2、因故意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情节严重的追加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

  3、对承包使用的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若不及时查核报修,由相关责任人(或集体)承担赔偿责任。

  4、一切赔偿款均由总务处按学校管理规定报请入帐。

  注:该试行制度从12月12日起执行。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14

  学校公物属集体财产,全体师生都有义务爱护公物。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公物的管理与使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定本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学校的所有教学设施、教学器材、公共用品一律由学校公物管理员负责统一造册备案,并统一管理。按办公室、处室、班级分别建账,一式两份,班级(处室)及管理员各执一份。每学期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盘存一次。

  2、各办公室、处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统一使用管理。各班的多媒体设备(高亮度投影仪、多功能讲台、电脑、音响,遥控等)按教室(班级)固定,每学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办理好移交手续。

  4、体育教学用品由组长统一管理使用。

  5、实验室的教学仪器由有关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使用。

  6、电教器材由电教中心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8、各专用教室器材由美术、音乐教师分别管理使用。

  二、公务损坏赔偿原则

  1、凡属损坏的公物,由各办公室、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填写《报修通知单》,报总务处,为保证正常的教学总务处采取“先维修后赔偿”的原则,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凡属自然损坏的公物,后勤处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案检查;凡属人为损坏的公物,个人损坏个人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查究不到损坏人的.,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到总务处会计处交款。

  2、凡属丢失的物品一律照价赔偿。

  3、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如毛巾、肥皂、黑板擦等)不列入赔偿范围。

  三、加强管理,定期检查,随时抽查

  1、学期开始、学期结束,总务处将组织一次公物检查,每次检查后,及时对公物的管理、使用及损坏、丢失情况予以通报。

  2、总务处每天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公物损坏影响师生安全的,及时进行维修并通知相关班级或处室,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15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三、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四、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五、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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