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9 17:24:56 秀雯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精选19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装修现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精选19篇)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1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2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3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时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的优先权。

  9、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4

  1.0目的

  对所辖物业装修实施管理,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和装修格调统一,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内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业户装修项目的审批。

  3.2客户服务部办证员负责受理业户物业装修申报手续的办理,并负责审核相关的装修内容以及各种证照。

  3.3客户服务部收费员负责装修管理费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维护部负责土建、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相关图纸的审核,现场管理并参与验收。

  3.5保安部负责装修现场的查证、装修人员的进出、材料和垃圾的清运、货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现场进行管理,组织装修验收及办理验收手续。

  4.0工作内容

  4.1装修申请

  4.1.1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接待前来申请装修的业户,并要求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委托书》、《承诺书》,同时向业户说明《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费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核实业户提供的资料。

  4.2装修审批

  4.2.1各单位物业部审核完业户申请装修项目资料后,转交工程维护部审核图纸,工程维护部负责填写签署《装修图纸审核意见》。

  4.2.2客户服务部收费员核算相关费用后,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4.2.3装修项目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2.4要求装修业户按照相关法规在装修现场配备灭火器。

  4.3费用的收取和证照的发放

  4.3.1装修项目手续齐全后由客户服务部收费员向业户收取相关费用。

  4.3.2业户缴清各项装修相关费用后:,由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向业户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图纸审核意见》并办理施工人员《装修人员出入证》。

  4.4装修监督

  4.4.1由各单位按《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工程实施监督。

  4.4.2物业助理应告知巡逻队,巡逻队应配合物业助理对装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运及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5装修验收

  4.5.1物业助理根据业户装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物业装修项目进行验收。

  4.5.2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签字认可,管理员及时收回《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三个月后收费员负责办理业户返还装修费用手续。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写《装修整改通知书》由施工单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6装修资料管理

  客户服务部资料管理员负责对装修资料分类建档并保存。

  5.0相关文件

  5.1《装修管理规定》 (wi-7.5.1-06-01)

  5.2《装修监管工作规范》 (wi-7.5.1-06-02)

  6.0记录表格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5

  1、目的

  规范装修(包括施工)的申报、审批的程序,以便对大厦的装修实施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的物业装修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装修申请的审批。

  3.2管理员负责对装修的申报、进场、监管和退场等过程进行跟踪和管理。

  3.3管理员负责向业户解释有关装修方面的咨询。

  3.4管理员负责办理简易装修的审批与验收。

  3.5工程部负责装修过程的用水、用电的管理,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

  3.6安管队负责装修现场的消防治安的巡视和检查。

  4、工作流程

  4.1业户装修流程图:见附录一

  4.2装修的申报

  4.2.1客户在进行装修前,须向管理中心申报装修内容,如实填写《装修申报表》。

  4.2.2客户应提供装修单位资料、装修材料,如涉及大厦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装修,须提供相应的图纸等。

  4.2.3涉及消防设施改造、停用或拆除的装修,施工单位还需按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供消防局的批文等。

  4.2.4装修单位资料包括:

  4.2.4.1营业执照复印件。

  4.2.4.2资格证书复印件(零星工程不需此项)。

  4.2.4.3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

  4.2.4.4需进行电气、电焊、氧焊作业的应提供相应的操作证复印件。

  4.2.5装修单位必须按面积大小自行配备相应灭火器(在《装修许可证》写明)。

  4.3装修审核与审批

  4.3.1管理员审核业户提交的装修申报资料,参照《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初审。

  4.3.2管理员初审内容。

  4.3.2.1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墙面及公用设施设备等。

  4.3.2.2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有无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4.3.2.3装修单位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4.3.3表格填写是否正确、齐全。

  4.3.4报材料不完整时,管理员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待申报齐全后交由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5确认装修申报材料合符本规定要求后,管理员应将材料整理并送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6装修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管理中心经理应在接到申报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不涉及房屋本体结构、公共设备设施及消防的装修,如油漆、刷墙等可由管理员直接审批)。

  4.3.7对大厦正常办公或日常管理造成影响的装修项目,管理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同客户及施工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后,方许办理进场手续。

  4.4装修单位的进场手续

  4.4.1装修申报项目批准后,管理员应通知客户及装修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进场手续。

  4.4.2装修单位交:

  4.2.4.1装修公共区域保护费30元/m/60天;

  4.2.4.2装修管理压金:100 m以下3000元/户;100 m以上5000元/户;180 m以上8000元/户;

  4.2.4.3垃圾清运费600元/户;

  4.2.4.4电费:按供电局收费,加收5%电损费,最高不超过500。

  4.2.4.5购置灭火器:150元/个;租5元/天,押金150元/个。

  4.4.3装修单位交纳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押金20元/张。

  4.4.4管理员将《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及《装修管理规定》发放给装修单位。

  4.4.5装修施工许可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机动车临时出入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

  4.5装修管理规定

  4.5.1遵守大厦的管理制度,并服从管理中心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4.5.2禁止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5.3禁止在承重墙、梁、柱、天花、地面上打孔。

  4.5.4禁止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毫米)等。

  4.5.5禁止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

  4.5.6禁止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4.5.7禁止破坏或拆改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4.5.8禁止将油污排入雨水管道。

  4.5.9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法规规定的易燃装修材料。

  4.5.10禁止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及进行违章搭建。

  4.5.11对于以上行为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保证金外,业户及装修单位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5.12业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应仔细阅读装修管理规定及辖区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装修审批意见进行文明施工。

  4.5.13装修单位应将《装修许可证》、《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张贴在显眼处,便于管理中心检查。

  4.5.14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进出与施工无关的场所。

  4.5.15施工人员及搬运装修材料只能使用货梯,违者将酌情给予处罚。

  4.5.16装修垃圾须用袋装,并按管理中心指定位置、方式堆放和运送。

  4.5.17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应日产日清,运送到指定地点,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4.5.18正常装修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周六和周日8:00-17:30时,若在非规定时间内施工将处以罚款(100-500元)。

  4.5.19装修单位如需加班应提前提交加班申请,经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可将装修时间延长至22:00时,但施工队必须在22:00前全部撤离大厦。

  4.5.20装修工期,最多不超过90天,特

  殊情况须办理延长手续。

  4.6施工期间的管理

  4.6.1管理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主要核实《装修许可证》装修范围及违章违规行为。

  4.6.2工程部值班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用电、用水的`巡查。

  4.6.3巡逻安管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消防、治安巡查。

  4.6.4管理员、值班员、安管员在进行施工巡逻时,发现有违反规定现象应制止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同时将情况并记录在《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中,如属违章现象应按4.7相关程序执行。

  4.7违章处理

  4.7.1处理违章的原则。

  4.7.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7.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7.1.3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7.2常见的几种业户违章现象。

  4.7.2.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的功能或布局。

  4.7.2.2在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钻、凿、拆、搭建。

  4.7.2.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7.2.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7.2.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7.2.6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如:堵塞消防通道、私自动用灭火器(应急灯、消火栓、喷淋、指示灯等)及损坏消防设备或器材的行为。

  4.7.2.7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造成火灾隐患等。

  4.7.2.8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

  4.7.2.9施工现场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4.7.2.10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或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7.2.11破坏卫生、绿化设施设备的行为。

  4.7.2.12在公共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张贴或乱涂写等。

  4.7.2.13高空抛物、倒污水等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4.7.2.14播放高音喇叭或制造超量噪音(大厦正常办公时间内不得进行大噪音的作业)等影响大厦正常办公的行为。

  4.7.2.15违章停车、违反交通管理秩序或对停车场、道路造成污染的行为。

  4.7.2.16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或其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7.2.17有可能损害其他业户利益或影响大厦正常办公或安全的行为。

  4.7.3处理违章的方法

  4.7.3.1违反4.7.2规定的行为,尚未对大厦业户安全或经济构成威协的行为视为一般违章行为,除一般违章以外的行为视为重大违章行为。

  4.7.3.2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理应以劝导、教育为主。

  4.7.3.3重大违章行为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中心经理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a.限期整改;

  b.赔偿经济损失。

  4.7.4违章处理流程

  4.7.4.1管理中心各岗位人员发现装修人员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管理中心。

  4.7.4.2管理员接到装修违章信息后,应登记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7.4.3属重大违章行为的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处理。

  4.7.4.4属一般违章行为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助理处理。

  4.7.4.5管理中心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信息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给予处罚、赔偿经济损失或其它合法的处理意见。

  4.7.4.6对于业户漠视管理中心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可与甲方物业管理监管部门协调解决。

  4.7.4.7《违章整改通知单》经管理中心经理签署后生效,由管理员执行。

  4.7.4.8装修违章罚款,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装修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可要求施工单位给予赔偿。

  4.7.5退场手续

  4.7.5.1装修完工后,装修单位应持《装修申报表》、《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卡》到管理中心办理验收手续。

  4.7.5.2管理员应在当日检查装修现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有无违反本规定的违章行为。

  4.7.5.3管理员收回《装修许可证》、《装修责任书》、《临时出入卡》、《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

  4.7.5.4管理员现场检查后无发现问题,在《装修申报表》的验收意见栏目中注明检查合格。

  4.7.5.5管理员将《装修申报表》上报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后,开具《退费通知单》并办理装修保证金及临时出入卡的退款手续。

  4.8装修管理工作流程图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楼宇巡视检查管理规程》

  5.2《装修申报表》

  5.3《装修检查记录表》

  5.4《违章整改通知书》

  5.5《退费通知单》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6

  1.0目的

  通过对装修各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确保装修按规范的顺利进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所辖住宅类物业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总监、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最终审批。

  3.2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工程部、礼宾部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核。

  3.3物业服务中心客户部负责受理装修申报及装修资料的收集、整理、跟踪、归档。

  3.4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负责对相关工程进行技术监督、检查、验收。

  3.5物业服务中心礼宾部负责对装修单位的消防、安全、装修人员出入等的监管。

  4.0工作程序

  4.1装修管理的依据: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业主规约》《服务手册》。

  4.2装修管理的控制包括:装修申报、审批、装修过程监理(含违章处理)、装修验收、退还证件(押金)及装修档案归档管理等。

  4.2.1装修申报

  4.2.1.1装修申报及办理流程按《装修办理流程图》进行。

  4.2.1.2根据《装修办理流程图》,客服助理对业主/装修负责人的装修申报并查验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资料包括:

  a、图纸包括:平面布置图、拆墙示意图、管道改变图、电气分布图及配电系统图、复式改建图(单元房或不改动的不必提供)、天花布置图、防水施工方案(改动洗手间需提供);每张图纸均需签名确认。

  b、装修单位证件包括: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4.2.1.3查验资料无误后,请业主/装修负责人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并签署《装修施工承诺书》。

  4.2.1.4提交资料完毕后,由客户助理负责知会业主/装修负责人,在资料符合情况下,装修审批全过程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如资料不符合需重新补办手续,具体情况,请业主/装修负责人回去等候通知。

  4.2.2装修审批

  4.2.2.1客户助理将收集的装修资料整理并登记在《装修办理跟踪表》,并于当日提交到客户部经理处进行审核并加署意见,于次日交工程部经理/礼宾部经理处审核并加署意见,次日下午交物业服务中心总监、经理处进行最终审批。

  4.2.2.2资料不符合:在各环节审核、审批过程中,如有问题,则退回客户组,由专人负责与业主联系,并请业主/装修负责人进行修改后,重新走流程。

  4.2.2.3资料符合:由专人跟踪,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控制审批流程,并负责通知业主前来办理装修手续。

  4.2.2.4客户助理负责填写《装修许可证》,并填写装修申报内容及期限,上报并盖章。

  4.2.3装修过程监理

  4.2.3.1装修缴费、办证

  a、业主/装修负责人在客服部前台办理交费手续,按《业主收楼费用一览表》执行;

  b、提供装修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一寸照片一张,并登记在《装修工人出入证申请表》,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及《装修许可证》,并要求装修单位在进场时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大门外;

  c、复印《装修许可证》留底,并各复印一份交工程部、礼宾部巡查备案。

  4.2.3.2装修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按国家建筑装修行业技术标准及本小区《服务手册》要求施工。

  4.2.3.3装修施工消防、临供水电及施工改造管理

  a、施工过程消防的`管理按《消防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b、业主装修需临时供水电、业主或施工单位须在客服组前台办理申请手续,.报工程部经理审批并安排抄表,装修完成抄表结算。

  c、装修过程中,业主提出装修工程改造,须在客服部前台填写《装修许可证》,流程如上。

  4.2.3.4施工监管

  a、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客服助理通知工程组开通该单元的水电。

  b、装修施工过程中,客服助理每日巡检不少于一次,严格监督按审批图纸进行施工;并认真填写《装修巡查表》。

  c、工程部在业主装修过程中,应定期巡查,特别对隐蔽工程、防水工程全程严格监管,对装修中如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向业主提供专业意见。

  d、工程部对业主在装修过程发现的需要保修的问题,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结果报客服前台存档。

  e、物业服务中心总监/经理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装修单元进行抽检,按区域(如a、b、c等)抽检户数不能低于5户(没有装修单元区域除外)。并填写《装修巡查表》。

  f、礼宾部认真做好出入证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专证专人专用,人、证、房号相对,不得进入出入证规定之外的楼宇、房间。

  g、礼宾部对装修单位每日巡检至少一次,认真填写《装修巡查表》,对装修垃圾的堆放,消防器材、电梯前厅、卫生设备等严格检查,对搬运物品进行监督,发现有损坏园区、楼宇设施的,立即汇报客服前台处理,并配合客服部,对搬运过程中使用电梯的情况进行监督。

  h、广告牌、招牌、霓虹灯饰、空调的安装及管理,按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执行,需提前知会业主装修须注意事项及相关标准尺寸及安装位置,并进行现场预约工程组咨询。

  4.2.3.5装修违章处理

  a、由客户部按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房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防火安全承诺书》《装修施工承诺书》之规定违章处理。

  b、违章装修处理流程,按《装修违规处理流程图》执行。客户助理接到客户违章信息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属重大违规事件及时上报物业服务中心总监、经理处理;

  --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客服部经理处理,由客服部经理亲自或指定客户助理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物业服务中心总监、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客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决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理意见,并将处理决定填入《整改通知书》中。

  --对于客户漠视物业服务中心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予以停工,并扣除其相应押金。

  --客户部及时向业主/装修负责人发出《整改通知单》,并签收,要求业主/装修负责人限期整改,整改后结果应予以现场确认,并记录在《整改通知单》中。

  4.2.4装修验收

  4.2.4.1业主装修完毕后,由业主/装修负责人在客服组前台填写《装修验收申请表》,并预约验收时间,根据预约时间,客

  服部、工程部、礼宾部(必要时)派专人前往现场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填写在《装修验收申请表》,双方进行确认,验收不合格,由装修负责人负责整改,并重新申请进行验收手续办理。

  4.2.5退还证件、退还押金

  4.2.5.1验收合格天后,由业主/装修负责人到客服部前台办理退还《装修工人出入证》,并预约退押金时间,在装修验收合格后工作日内退还押金;

  4.2.5.2如遗失《装修工人出入证》,该证押金不予退还。

  4.2.6装修档案管理

  4.2.6.1装修完工,并通过验收,将资料统计移交给客服部统一归档。

  4.2.6.2装修资料归入客户资料档案内,并附有目录。

  5.0支持性文件

  5.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5.2《业主规约》

  5.3《服务手册》

  5.4《装修办理流程图》

  5.5《消防管理控制程序》

  5.6《装修违规处理流程图》

  6.0质量记录

  6.1《装修办理跟踪表》

  6.2《装修申请表》

  6.3《房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防火安全承诺书》

  6.4《装修施工承诺书》

  6.5《装修许可证》

  6.6《装修工人出入证申请表》

  6.7《装修巡查表》

  6.8《整改通知单》

  6.9《装修验收申请表》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了保障住宅区的房屋结构完好和外观优美、统一、配套设施完好,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管理片区内住宅、商铺的装修设计审批与施工监督。

  3.管理内容

  3.1住宅装修必须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3.2住宅装修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

  3.2.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功能、外墙的颜色。不得擅自对室内的阳台、露台、通道等进行任何改动。

  3.2.2为保护整个小区的美观、整齐,凡统一安装施工的设施,如外门、窗、阳台、露台等,不得进行任何改装。吸排油烟机、空调等应安装在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或指定位置。

  3.2.3不得在室内现浇水磨石及铺设10cm以上、容重大于700kg/m3砖、板等材料,如有导致房屋损坏,甚至保修、保险失效以及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人身事故,均由当事人负责。

  3.3装修施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3.3.1住宅装修施工时间:每日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

  18:30)在法定休息日和规定时间外施工,必须事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且静音作业。

  3.3.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进出装修房间。

  3.3.3若利用电梯运输装修材料及工具,需按规定使用。

  3.3.4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装修垃圾,每日应清理出户并倒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任何物品。

  3.3.5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公共设施等,应由装修队负责修复和赔偿。

  3.3.6住户申请装修需到管理处客服中心领取:《装修审批表》一份。《装修管理规定》一份。住户填好《装修审批表》,并提供装修队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装修设计方案1套,将以上资料交管理处客服中心,由工程队主管审批。装修户与装修队施工负责人应到管理处交装修保证金2000元、垃圾清运费3.00元/平方米,费用缴清并登记在《装修情况汇总表》上后才能领取盖有管理处指定印章的《装修许可证》,此《装修许可证》要求装修队贴于住户进户门外侧,装修施工人员由负责人或业主办理《出入证》,并在《装修施工人员统计表》上登记,装修工人凭此证进入装修户内施工。

  3.4住户装修完工后,经管理处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塞、损坏等情况,并入住二个月后可退还保证金;否则,应从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多退少补。保证金管理参见《装修保证金及押金管理规定》。

  3.5管理处工程维修人员和片区管理员跟踪监督,每周二次定期到施工现场巡查,填写《装修巡查表》。保安巡逻员或班队长每天抽查,填写《巡查记录表》。工程维修人员在巡检中,若发现有超越审批范围的施工情况,由工程维修队人员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的情况应在《装修巡查统计表》上留下记录。若有动过防水层的出现渗漏情况,应限期装修队进行整改。

  3.6保安队对施工人员的出入及在小区内的活动管理参见《出入证管理规定》和《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

  3.7竣工验收时,由工程维修队负责人或管理员在《装修验收表》上签字。

  3.8保安部应将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对各房内人员及其出入证件进行核查,清理无证及串房人员,按照《出入证管理规定》、《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予以处理、记录。

  4.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4.1《出入证管理规定》

  4.2《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规定》

  4.3《装修保证金及押金管理规定》

  4.4《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4.5《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

  4.6《装修许可证》

  4.7《装修情况汇总表》

  4.8《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4.9《装修人员登记表》

  4.10《装修巡查表》

  4.11《违章整改通知书》

  4.12《装修巡查统计表》

  4.13《关水试验记录》

  4.14《冷、热水管试压测试记录》

  4.15《出入证》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8

  1、业主装修时应提前5 ―7天(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向物业公司提出室内装修申请并详细、如实地填写相关表格。

  2、相关表格和资料:

  装修申请表

  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由施工方提供](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

  装修期间临时电力供应申请表

  装修设计图纸

  3、物业公司对施工人员、业主进行室内装修管理条例、装修管理办法、房屋注意事项、装修管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4、装修进场时业主亦要向物业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装修单位资质等级证

  各专业装修图

  施工人员相片

  专业操作证

  5、工程技术人员审核装修设计图纸

  卫生间改变、单位载荷、用电功率、消防功能、承重结构、外墙、空调位置等方面。

  6、装修进场时业主亦要向物业公司填写以下资料(工程部、主任审核后) :

  《装修承诺书》

  《二次装修审核表》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修安全消防协议书》

  《电气安装审批表》

  《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7、所有政府批文及物业公司文件发放后,向财务部门交付有关费用:

  装修押金

  装修管理费

  工人出入证押金

  工人出入证工本费

  临时供电安装费(如需要)

  租用/购置灭火器费用(装修公司可自行购置)

  垃圾清运费

  8、管理处发放

  装修许可证(开工证)

  要求:管理处存根进入业主装修资料袋,发放给业主副联张贴在户内明显部位。

  施工人员出入证

  要求:每人一证、凭证出入

  9、装修现场的监管

  货物进出的.管理

  装修人员的管理

  电梯使用的管理

  车辆的管理

  10、装修完工

  前提条件:已向消防、质监部门报竣工验收并取得批复。

  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

  工程部进行现场验收(填写验收表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纸。

  业主提交工程合同及装修工程质量保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资料)。

  11、验收合格后

  凭相关收据退还工人出入证押金(待施工单位交回许可证及出入证)。

  相关表格支持《二次装修竣工验收单》

  12、装修完毕及管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三个月后

  如无违反本规定及物业辖区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

  没有对他人财产和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

  没有在公共区域遗留装修杂物;

  装修工程符合有关条例及管理处事前所认可的审批图纸

  退还装修押金

  相关表格支持《二次装修工程结算确认单》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9

  1、目的

  通过对业主装修控制,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于业主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全部过程。

  3、职责

  (1)物业公司工程维修中心负责制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并进行定期的装修检查。

  (2)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的装修手续并进行装修过程的管理。

  4、内容

  (1)装修申报

  a、装修方案的审批。业主装修前需填写房屋装修审批表,将拟定装修方案及相关资料报管理处审批。

  a、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管理处可进行审批。

  b、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管理处需将相关资料报开发商工程部审批。

  b、装修施工单位的审查。[[业主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管理处,管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c、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方案、装修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管理处与业主签定《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装修押金,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2)装修施工过程的管理

  a、装修过程中,管理处负责装修管理的人员每天检查装修情况,严格按《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与标准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可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强制执行。

  b、房屋装修完毕,管理处按《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业主及时改正后再进行验收。

  c、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管理处对装修情况复验,合格后将押金退还业主,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在业主入住后三个月经业主确认后退还装修押金。

  d、装修管理资料应放入业主档案内,保存至业主搬迁后。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10

  1.0办理装修流程

  1.1资料图纸:业主/施工单位准备好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装修平面图,单元立体图、空调安装图(如有变更指定安装位置),电气平面图、系统图(如有变动)各一份,给排水平面图(如有变动),燃气管线图(如有变动)。

  商铺除上述资料以外,超过50平方米必须提供市消防局消防审批意见书、消防平面图;有三废排放的,还须提供市环保局审批合格证明。

  1.2申请/签约:业主/施工队到管理处事务助理处领取《装修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并签订《防火责任书》。

  1.3审批:业主/施工队持《装修申请表》和相应资料图纸,交管理处事务助理初审,初审后报管理处主任审批。

  1.4收费/代征税:业主/施工单位持已审批的《装修申请表》和相应资料图纸,到管理处财务处交纳装修相关费用,并办理装修税收征收手续。

  1.5发放装修许可证:管理处事务助理签发《装修施工许可证》。

  1.6办理出入证:施工队负责人凭《装修施工许可证》到管理处事务助理处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由事务助理根据需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的数量,开具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和押金收费条,施工队负责人持收费条到管理处财务处交费,凭收款收据找事务助理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并提供施工人员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1.7动火作业:须明火作业的,须向管理处申报,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管理处批准的方可动火。

  1.8施工:施工队将《装修施工许可证》贴于装修单元门口,施工人员佩戴《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无证不得进场及施工,《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只能在指定单元内施工有效,如在非指定单元内施工视为违章施工。

  1.9装修监管:装修施工期间,管理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装修施工单元进行巡视检查,如有违规将视依有关规定处理。

  1.10验收退费:装修完工(商铺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合格证)后,业主/施工单位通知管理处验收(不合格项目须整改后另行安排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业主/施工单位持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客服部开具《退费通知单》,经管理处主任在通知单上签字认可后,凭《退费通知单》到财务部退费,装修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2.0装修范围

  2.1家居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a.家居装修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

  b.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c.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d.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e.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f.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g.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h.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住户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

  2.2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他装修活动必须符合深圳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2.3住户安装分体及窗式空调需到管理处申报,并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支架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应采用不锈钢材质,固定螺栓必须经过防锈处理,否则,装修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后果(如下雨铁锈污染外墙面、空调坠落等)。

  2.4安装防盗门不得妨碍邻近住户出入及占用公共通道,不准改变原有门洞尺寸,不得损坏门洞四周的墙面。

  2.5为保证建筑外观的统一协调,前阳台的装修必须符合深圳市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不准封闭前阳台、安装防盗网)。房间窗户允许在内侧安装防盗网,后阳台允许封闭,但必须按管理处规定要求进行安装。

  2.6禁止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2.7禁止擅自拆改供电、通讯、智能化线路。

  2.8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3.0装修施工管理

  3.1家居装修者应自开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装修。如确实需要延期,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前来办理延期手续。

  3.2家居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7:00-12:00,14:00-19:00;节假日原则上允许施工,但不得进行有噪声及散发刺激性气味的工作。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或在节假日进行有噪声及刺激性气味的工作,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3家居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居民和财产的`安全。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违者照章罚款。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3.4未经批准,工作场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严禁使用煤气。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动工具(或临时接电线)须配开关箱,开关箱必须设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开关箱电源线须采用橡胶电缆,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3.5装修施工临时动火、用电,应提前向管理处申报,并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说明动火、用电部位,使用工具的品种、负荷,动火、用电作业起止时间,动火、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等等。

  3.6装修施工作业应遵守消防规定,每50m2作业现场配备1个2kg灭火器,每个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禁止使用1211灭火器)。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在本小区住户内进行装修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签定防火责任书,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8各施工单位防火责任人要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3.9如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

  的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10住户的装修垃圾必须使用袋装在规定的时间内清运,放在指定垃圾堆放点,由管理处实施统一清理,严禁将垃圾从高空抛出。装修垃圾清运时间为每天12:00-14:00,18:00-20:00。

  3.1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保证公共设施完好、清洁,不得随意在公共走道堆放装修材料,不得在楼道、电梯内乱涂乱画,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3.12需留宿楼宇装修户内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管理处办理《装修人员留宿担保书》,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准许留宿。如私自居住在楼宇装修户内,一经发现,按《深圳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3.13装修施工人员凭《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出入小区,工作期间应佩戴《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不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3.14管理处对装修户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进行巡查。装修者应将在管理处申报时办理的《装修施工许可证》贴在装修户大门外,以便于巡查工作的进行。对上述违规问题轻者现场纠正,重者管理处将下发给装修负责人《装修违规通知单》,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15电梯使用:

  为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及安全运行,住户在装修时应做到:

  (1)按管理处指定的电梯上下货物。

  (2)不得将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带入电梯;不得将尺寸过大和过重的物品带入电梯。

  (3)搬运物品进出电梯时,不得用物品挡住电梯门,而应按住控制器。

  (4)不得在上、下班时间和电梯使用高峰时间或管理处认为不合适的时间内运载货物及垃圾。

  (5)货物出入电梯轻拿轻放,严禁乱抛扔增加电梯的冲击负荷。

  (6)避免过于尖锐的物品刮伤、擦伤电梯内不锈钢板。

  (7)搬运完物品应将电梯间打扫干净。

  4.0装修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2)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处验收人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改正,再行复验,直到合格。

  (3)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10日后,经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扣除有关费用后,将装修保证金退回装修队和住户,装修纳税按市地税局有关规定执行。装修工程完工,在规定保修期内,如发生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或公共设施的,住户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修单位责任的,住户可以向装修单位追偿。

  5.0违章装修处理

  5.1住户若不按第二项中的要求施工的,管理处有权采取没收工具、停水停电等措施停止住户的装修,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后方可继续装修,造成损失的,由住户负责赔偿;并可扣除装修保证金作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管理处将向有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外罚。

  5.2正在装修的住户应确保所有进入小区内装修的装修施工人员到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临时出入证,如管理处在检查中发现无证施工人员,除强制其离开小区外,每人每次扣除装修保证金50元作为违约金。

  5.3住户应确保进入小区的装修队伍服从管理处管理,遵守小区内一切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不服从管理或经教育仍然不改者,管理处有权要求正在装修的住户更换装修队伍,否则管理处将强制住户停工。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11

  1.0目的

  保证物业装修符合有关的安全、美观、卫生、环保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内物业的二次装修管理。

  3.0定义

  3.1特殊项目:指住宅以外的商铺、办公等装修项目。

  3.2施工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平面设计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电力照明设计及用量图、给排水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

  4.0职责

  4.1客户服务部负责业户装修申请的受理和手续办理及指引工作。

  4.2设备维护部负责装修图纸的审核和装修现场的监管、验收工作。

  4.3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审批住宅装修申请和押金的清退。

  4.5客户服务部内勤助理负责收、退装修押金及相关费用。

  5.0程序要点

  5.1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及审批

  5.1.1业户提出装修申请时,客户服务客服助理应首先确认业户是住户还是租户。如果是住户即可提供《装修注意事项》和《装修申请表》,要求住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如果是租户,应要求其提供住户的书面许可资料后再办理手续。

  5.1.2客服助理应及时将业户的装修设计和技术资料转交设备维护部,由设备维护部经理组织土建和水电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必要时应会同业户查看装修现场。

  5.1.3设备维护部根据业户提供的装修资料及到现场了解的情况,在接到申请和技术资料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做出如下处理:

  a)符合要求的,在申请《装修审批通知书》上签署意见后提交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审批。

  b)不合要求的,将不合要求的原因在《装修审批通知书》上注明、签字并向业户解释清楚,提出修改要求,另行申请。

  5.1.4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在收到设备维护部审核后的《装修申请表》和施工设计图后一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批准,交客户服务部;对不合规定要求的申请,签署意见后交设备维护部处理。

  5.1.5设备维护部对物业服务中心主任退回的装修申请按6.1.3的规定处理。

  5.1.6装修申请表获批准后,客服助理通知业户并要求业户、施工单位与物业服务中心签订装修施工协议书;在《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申请表》、《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中登记施工人员资料;指导业户在财务处交纳装修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业户委托)、临时出入办证费及押金,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

  5.1.7在业户办理完以上手续后,客户服务部为业户核发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审批通知书,施工单位凭证进场施工。

  5.2装修的监控

  5.2.1客服助理应及时将装修单元信息反馈到秩序维护部,以便秩序维护部巡逻人员对现场进行巡视监控。秩序维护部巡逻人员对发现的违章装修现象要进行制止,必要时通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开出《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采取限期整改或扣罚押金、停水停电等催整改措施。

  5.2.2设备维护部技工根据批准内容每天不少于一次到施工现场,对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过程进行监控,并填写《装修巡查记录表》。

  5.2.3设备维护部技工在监控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应要求业户和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a)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

  b)未按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

  c)超出申报范围内的装修项目;

  d)违反装修注意事项和施工协议书的其他规定。必要时通知客户服务部采取5.2.1规定的措施。

  5.2.4设备维护部技工如发现装修过程中存在其它问题,但又不宜以处罚方式解决的,应另行采取措施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5.2.5业户就装修事项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设备维护部技工应予积极考虑,充分了解业户提出的请求,并给予协助处理;如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处理能力,应向上级汇报请求支持。

  5.2.6涉及对卫生间、厨房、阳台等有防渗漏要求的部位,装修施工前应由施工队做闭水试验,在楼上层及本层同时做48小时闭水试验,经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动工,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业主本人在《防水层闭水试验检验表》上签字。

  5.2.7装修现场如有动火作业,设备维护部技工应要求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动火申请,并要求装修施工单位在现场配备两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清理易燃物品,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后,在落实消防措施后为其开具动火许可证,并指定张贴位置。

  5.2.8对可能存在影响其他业户的装修事项,设备维护部技工按《装修注意事项》规定的保修期,对完工后的装修质量进行跟踪控制。

  5.3装修验收及押金退还

  5.3.1装修完工后,设备维护部技工应通知业户要求施工人员到财务交回施工人员出入证,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经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的装修工程项目(含特殊项目),业户和施工单位应提交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报告副本。

  5.3.2设备维护部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按申报批准的项目予以验收,合格的在装修申请表内填写验收意见;若不合格,则开出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3.2验收合格后经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即可退还业户的装修押金。施工单位的押金在征得业户的同意后,可在装修初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经复验无装修质量问题,由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签字确认,扣出有关费用款项后再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12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一、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备材料单位之间的投资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施工现场各专业之间的工作配合,准确、真实记录现场施工日志,做到有据可查;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完成后至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参加每周监理单位组织的监理例会,审核监理单位报送的例会会议纪要。负责、组织、参加现场协调会。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12、定期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二、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1、参加招标前施工现场的踏勘工作,了解使用部门改造的部位和具体要求,并做好记录;

  2、参加工程相关的招标会,对施工工艺进行答疑,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初步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3、确定好施工单位后,通知施工单位结合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盖章,报送我方进行审核,施工单位确定一个现场负责人,留好联系方式;

  4、《施工组织设计》要详细,做为指导施工的依据,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条件、施工重点、难点等)、施工总体规划、实施目标(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措施、环境保护、保修等),

  5、《施工组织设计》经我方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6、施工单位第一天进场施工要出具开工报告;

  7、每周在固定时间召开一次监理例会,例会中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施工单位说明上周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下周的工作安排,如上周计划未完成,要说明原因,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会后形成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8、各种施工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必须通知我方进行材料验收,同时施工单位要报送材料进场报验表(表格见附页),表中应包括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并带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原件,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单位还要做好材料的保管、存放的工作;

  9、需要我们进行确认样式的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材料样板,我方确认后进行封样留存,方便验收时进行检查,例如:地砖的.样式,大理石的样式,窗框、玻璃及各种五金件的样式等;

  10、各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报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例如:地砖施工前,要进行放线排砖,不能将窄条留在明显的位置;天棚吊顶要进行排尺,算好吊杆的间距等;

  11、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要对照施工方案进行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通知我方进行验收,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填写检验批验收记录,报送我方签字确认,各种表格见附页,检验批是对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

  1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通知我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格见附页,隐蔽检查内容要填写详细并带有照片;

  13、现场签证的管理,需要签证的事项,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找使用部门和我方进行现场确认,之后形成资料(内容应带有图纸或照片),作为结算依据;

  14、设计变更的管理,设计变更产生原因:1、设计有错误,不合理,2、使用部门要求调整,修改。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我方进行确认后,下达给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15、有防水的工程,防水施工完成后,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蓄水试验,并由施工单位填写好蓄水记录,报送我方签字确认;

  16、我方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可下达整改通知书,如施工单位拒不进行整改,我方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17、需要样板先行的分项工程,样板经我方检验合格后再大面积展开施工;

  18、所有施工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按照我方提供的归档目录,准备验收资料,并向我方提出验收申请,我方确认资料完整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

  19、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要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内要填写:保修内容、保修期限、施工单位维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0、保修期间发生的维修,施工单位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我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发生的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等),施工单位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21、工程竣工后,现场管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进行评估,评估施工单位的工作过程,如对施工质量、文明施工情况、管理体系、现场配合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13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14

  1.施工工地现场由公司指派项目经理全权负责管理,现场一切事宜均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有事需项目经理解决,请与项目经理协商,不得擅自做主。

  2.项目经理有问题要及时向工程部联系与相关负责人协商解决。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佩带胸牌,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立即除名。遇参观客户参观工地现场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3.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4.工人施工前项目经理要详细交底,施工图由项目经理、客户、工程部各持一份,装修过程中相互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过程中,公司巡检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报知工程部,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5.保护成品与半成品,不叠放、堆放,不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应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

  6.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在工地留宿;入厕需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违者从重处罚。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进行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所有施工人员扣除当天工资。(按每人每天70元计算)

  8.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水电线路等改造规定。

  9.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指定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

  10.注意防盗,防火安全,客户购买的材料,项目经理必须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下班时拉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11.遒纪守法,不得参与社会纠纷,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

  12.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若受到客户的好评将给予奖励。

  13.根据现场状况规划专用的材料堆放处、油漆堆放处、建渣堆放处、所有的相关物品必须堆放清洁、整齐、有序。

  14.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建渣应统一堆放并每天清洁。

  15.贵重及易损材料应特别注意,严防损坏、丢失、保护原有设施。

  16.电动工具小心使用、注意安全,经常保养及维修。

  17.现场所有插座板及插头,均应使用合格产品,使用时不得有电源线及有电部分裸露;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18.施工现场严防烟火,不得乱拉接线路及灯头等;不得使用花线作为电源线,不得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线路严禁超负荷,旧房改造电路必须先安装电保护开关,方可施工。

  19.施工现场用水小心谨慎,严防浸泡木制品及渗透到下层,用水场地应固定。

  20.施工现场各工种应相互协调配合,严禁相互污染,损坏成品。

  21.严禁带家属及小孩到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不得在施工现场煮饭。

  22.文明施工,维护公司声誉,注意节约水电,不得在现场随意大小便,每天收工后应完成门窗水电气的关闭。

  23.装修房橱柜、洗涤盆、卫生间洗面盆、浴缸、坐便器及配套五金件应封闭保存。

  24.装饰木制作饰面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防止污染及钉眼反锈,柜内不得堆放杂物。

  25.以上各条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15

  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16

  为了切实抓好车间的净化装修工程,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如下:

  1、施工现场的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图纸设计进行施工,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严禁使用伪劣不合格产品,按照规范保质、保量搞好净化车间的装修。

  2、应该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施工人员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应该注意火灾事故、触电事故、高空坠落事故,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灭火器、保险带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特别是电焊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施工单位做出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备案),使净化装修工程按期完成。

  4、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安装技术夹层上的管道和设备,尽量避免顶板安装以后再进行踩踏,造成顶板的破坏。

  5、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图纸所设计的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不科学、不美观,或者相互有障碍,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经研究、协商后进行合理变更。

  6、各施工单位要互相配合,协作施工,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好已经安装的设备、管道、门窗、彩钢板等,各单位互相监督,谁损坏谁负责,如果没有发现是谁损坏的,由分项的施工方自己负责修复。彩钢板安装后,各单位在彩钢板上开眼安装管道必须保证准确无误,如果施工错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错误方负责。

  7、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互相监督度文明施工行为,搞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一定要集中处理,严禁乱扔、乱放.严禁随地大小便,特别是顶棚上,坚决不允许小便、乱扔垃圾,如有发现罚款100元,严禁酗酒、打架、偷盗。各单位要互相监督,一定要文明施工。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17

  1、把业主的家当作自己的家来装修,做实在人、办实在事。

  2、现场负责人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

  3、施工人员未经客户允许,严禁私自动用、拆改客户的一切物品,严禁使用已经安装好的洁具浴缸及厨具等生活设施,真正做到文明施工。

  4、所有施工人员对待客户都应热情礼貌,时刻牢记每个人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对于客户提出的的有要求,都不得予以拒绝或者盲目承诺,应按公司有关工作程序上报,统一答复。

  5、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立即除名。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6、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施工工艺操作规范,施工人员不得浪费公司的和客户的材料,一旦发现将给以当事人5倍的罚款。

  7、创造整齐、清洁的规范施工环境,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扫施工现场,垃圾装袋、堆放在指定的地点,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留宿;使用客户洁具,须经客户同意,违者从重处罚。

  8、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

  9、严禁私拿、偷窃、故意损毁、变卖业主物品及现场拆装物品、物资。对违反规定者处以物品价值5倍罚款,情节严重数额较大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严禁野蛮施工,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扣除当天工资。

  11、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安全,客户购买的材料,现场负责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下班时拉电闸、断电、断水、关窗、关门,并再次检查施工现场,以保障安全。

  12、材料须分开堆放,做到整齐有序,工具摆放有规律,不要乱扔纸盒、板块、砖头等杂物,违章罚50—100元。

  13、施工现场不得随处大小便,临时方便厕所必须清洗干净,做到清洁无异味,违章罚50—100元。

  1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

  15、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若受到客户的好评将给予奖励。

  16、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必须张贴于施工现场。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18

  (一)、装修期间各类脚手架较多,要切实抓好施工作业面的防护,使用高梯作业时,2米以上的高梯要设专人扶梯。

  (二)、交叉作业时常发生,施工中切实抓好防护,做到防砸,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制定专项的防护方案(措施)和交底、教育。

  (三)、现场易燃品较多,要加强电气焊防火管理和各种明火作业管理,尤其在外围架子上及室内各种管道竖井内动用明火,保障看火人在动火部位的下方,要设放置火花下落的容器。

  (四)、分包商较多,要提前做好安全协议的签订,分清责任;在施工中做好监督检查。

  (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要强调操作工人必须坚持使用安全带和保险绳。

  (六)、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险情。特别应注意外装修架与建筑物的`拉接措施,架子的防护措施。

  (七)、内装修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室内各种水平洞口和立洞口的防护是否齐全。

  2、室内使用电梯等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3、注意内装修用的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4、注意内装修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染料、涂料和粘结剂是否挥发有毒气体,如有此种问题,应做好通风和人员防毒作业保护工作。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 19

  第一条公司的基建和装修工程项目,统一由公司行政部负责。

  第二条工程由行政部立项、财务部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规划、设计、预算等有关手续。

  第三条基建和装修工程项目,应设计施工图纸,经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附工程预算书,经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开工。

  第四条造价超过1万元的'工程项目,应请2至3家工程公司(队)预算报价,采取公开投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应确认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信誉,对挂靠的工程队伍应确认其施工能力。企业工程项目的投标或议标,应通知行政部和财务部参加,并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工程施工过程中,由行政部派人对工程用料、工程数量、工期、施工质量等严格把关。施工中凡隐蔽工程应提前两天进行实地检查验收,与施工单位一同办理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

  第六条工程项目应严格按图纸施工,竣工验收一律按合同及图纸、施工签证、内业资料等审核验收。行政部和财务部一起办理工程验收和决算。

  第七条行政部在工程施工阶段,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八条未经批准,工程项目不得超计划、超标准、超预算施工,违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第八条行政部对工程审批手续、工程立项、施工合同及工程预决算书,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第九条财务部对已审批的工程项目应列为财务开支范围,对工程预决算书进行认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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