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材仓库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28 16:39:5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铝材仓库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铝材仓库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铝材仓库管理制度(通用5篇)

  铝材仓库管理制度1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且能及时满足生产需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仓库保管员的工作职责

  1、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按本制度办理物资入库、出库手续。履行保管员的工作责任,确保库容库貌清洁工整。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建立库存物资的明细账,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相符。做好各种工具、模具的进出登记工作,负责熔铸车间的铝灰计量。

  3、每月按时向财务部上报各种材料报表,且保证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4、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和库存物资的防护工作。

  5、根据日常生产需要,掌握日常备用物资材料的库存量,及时向采购部门申购“物料申购单”。

  二、物资入库

  第三条 物资材料抵库时,保管员和采购员当面点清数量,进行过磅或计量,并填写收货记录。

  第四条 物资入库时,保管员凭质检部门或生产技术部门签字验收的合格证明(验收证明写在发材料背面)采购员提供的购货签字发票及核对收货记录,确认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开入库单)

  第五条 入库单必须有采购员签名。

  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发现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不相符现象保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三、物资出库

  第六条 各种物资出库,都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车间主任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办理出库手续(开出库单)领用。不能盲目多领,造成材料浪费。

  第七条 存放在生产现场的易损件,生产工具,低值易耗品,各车间在更换时,都必须先办理领用手续,保管员按车间分别登记后方能使用。

  第八条 生产工具、计量仪具,由保管员负责核对、登记后,再发放领用。

  第九条 劳保用品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对无规定有特殊情况需用劳保品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车间主任统一出库领用。

  第十条 对一切手续不全的领料事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四、物资管理

  第十一条 库存物资,必须设实物账和实物,且保证账物相符。

  第十二条 每月需对库存物资进行实地盘点一次,由财务人员监督抽查做到账物相符。

  第十三条 入库后的物资,保管员要根据材料类别,品种规格,进行分门别类的摆放整齐,不能混合堆放,随地乱放。特别易损物易碎物,易腐蚀生锈物及贵重物品,应按规范存放。

  第十四条 存放在车间的材料物资(已入库)由车间主任或班长负责保管,保管员应不定期到车间进行检查,发现材料受潮变质,损坏,缺斤少两应及时反映。

  第十五条 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应定专人管理,设明显标志,建立健全的入库登记制度。 第十六条 入库存物资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超期库存积压。

  第十七条 做好物资的供应和生产的衔接工作,在保证满足生产供应的前提下,办求减小库存量。

  铝材仓库管理制度2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

  1、物资在入库前由仓库管理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仓库管理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d)未按照生产制令单生产的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

  1、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发放物资,若领料单上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仓库管理员应及时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属自供的产品开具生产制令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送生产部安排生产。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仓库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

  四、物资退库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铝材仓库管理制度3

  1、原材料进厂入库,仓库管理人员应检查包装物是否受潮、破损,产地、日期等严格把关。

  2、合格的原材料入库后填写库存入库卡,包括名称、来源、编号、到货日期收入量、发出量、结存量、经受人应记录收发情况。

  3、存放区应保持清洁,应分类、分区按批存放。

  4、原料在流转中应严格秤重计量,由发、领双方共同签字。

  5、原料保管做到科学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及时检查安全、通风、防潮消防器材及安全标志等设施。

  6、对变质、过期原料应及时处理。

  7、积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8、现场7S管理:

  整理:将仓库有用和无用物资区分开。对于有用物资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整顿:将无用物资移出仓库或加以处理,以便腾出宝贵空间,更利仓库管理。清洁:做好有用物资及场地保洁工作。

  清扫:将清洁后脏物打扫出仓库。

  素养:加强自律,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安全及服务意识强。

  安全:管好仓库门前禁烟牌,消防设施宣传警示牌,做好仓库防盗、防腐、

  防莓、防台、消防安全工作、注意装卸搬运安全,严禁外人吸烟入库。

  服务:树立“上级为下级服务理念”,做足为相关衔接部门服务工作。

  铝材仓库管理制度4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半成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固定资产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半成品库管员负责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2、入库

  原材料、半成品的入库。

  ①原材料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货品验收单;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②仓库输单员根据货品验收单,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确保K3系统帐与实物相符。根据货品验收单做为收货入库凭证。

  ④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根据入库手续办理入库。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2、贮存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①库存商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

  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②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③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④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⑤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4、出库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仓库保管员根据〈分店叫货表〉给各分店进行配货原材料和半成品。

  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领料单》〈分店叫货表〉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

  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中填写实际发放的数量。

  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分店叫货表》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①认真核对《领料单》或《分店叫货表》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②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③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配料单》交会计部,单据应妥善保管;

  ④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⑤同一规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铝材仓库管理制度5

  1.总则

  1.1.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1.2. 本条例所称之原材料是指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包括面料、辅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装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库存材料等,不包括机器零配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资、物品等。

  1.3. 原材料仓隶属于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直接管理,设主管1人(组长级),仓管员若干人,全面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管理。原材料仓库管理员享受职员级待遇。

  1.4. 原材料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点收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所点收材料准确无误;

  (2)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作业,;

  (3)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管辖之原材料的仓储管理;

  (4)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协助财务处理所管辖之原材料的盘点作业。

  (5)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所管辖原材料之帐目。

  1.5.仓库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数字观念,以中专、技校之财会专业毕业生为佳;

  (2)年龄20周岁以上,有一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经验或对制鞋材料有充分认识者为佳;

  (3)熟悉电脑操作,对企业电脑化管理有一定认识者为佳;

  (4)品行端正,敬业忠诚,做事认真细致;

  (5)无残疾、无色盲,无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吸烟等);

  (6)有公司组长级(含)以上主管担保;

  (7)符合《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2.点收管理

  2.1. 所有外购、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仓管人员必须先行点收。

  2.2. 材料点收作业流程:

  2.2.1. 确认厂商所送材料为公司订购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订购材料/借入材料或厂商免费赠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 确认厂商《送货单》所列材料与实际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须马上告知厂商送货人员,并视情形决定接收或拒收。材料颜色、材料厚度、分size材料之size等与所订购材料不同时,予以拒收;如仅为材料宽幅不同,在不影响材料品质和基本使用情况下,且为生产急需或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更换时,经公司主管生产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予接收。

  2.2.3. 仔细清点所送材料数量。注意:

  (1)点收时,负责材料点收人员首先应按材料包装清点件数,然后再按材料之采购单位清点具体数量。

  (2)大宗材料实行抽点,抽点比例应不小于送货数量的10%,小宗材料和分size材料则应全点。

  (3)抽点时,如发现抽点总数中有10%或以上的包装所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较大出入(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3%或以上差距),原则上该物料应予全点。如厂商同意,也可按抽点件数的平均数量计作实收数量。

  (4)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方能进行数量确认之材料,如皮料、布类材料等,在公司不拥有计量设备情况下,需先建立该厂商材料数量诚信档案,不定期将该厂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条件测定之第三方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如实记录于案。未测定前,按送货数量作为其点收数量。

  (5)仓库主管应不定期对业经仓管人员点收过之材料进行复点,每月对每一仓管人员之复点次数应不少于三次。

  2.2.4. 点收完成并确认厂商所送材料、数量均与《送货单》上所标明之材料、数量无误后,仓管员在厂商《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如有任何异常,仓管员均应在厂商《送货单》上注明。

  2.2.5. 签字完成后,向厂商索取一联《送货单》并妥为保管。

  2.3. 仓管员收料完成后,应将物品置于材料待检区,并向品管部门发出《材料待检通知》。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收料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2.4.品管部门应在接获《材料待检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其材料之品质检验,仓库同时完成正式入库动作。

  2.5.仓管人员点收数量高于材料实际数量,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仓管人员警告以上处分。

  3.入库管理

  3.1. 原则上,所有外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经检验前均不得正式入库。如有特殊原因未经检验而需直接入库或领用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主管特别批准。原材料品质检验之有关规定见《品质管理作业规定》。

  3.2. 仓管人员在接获品检人员开出之《验收入库单》时,应再次核对入库材料之品名、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该《验收入库单》材料之检验人员进行交涉。否则,材料一俟入库,除材料品质问题外,其后发生之任何其它问题,均由仓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3. 《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品检部门一联,仓库一联,厂商二联(一联请款使用,一联出厂使用),财务一联。应送厂商、财务之《验收入库单》由仓管部门呈送。

  3.4. 材料进入仓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于系统中及时确认,以确保电脑库存数据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3.5. 现场材料退料入库及其它非公司订购材料之入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在核对数量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开立《入库单》。

  3.6. 因特殊原因,外购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同时办理其材料的入库和出库手续。

  3.7. 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3.8. 所有材料的入库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入库凭整保存年限为二年。

  3.9. 材料之验收入库数量不得大于订购数量加该材料的超交允收数量,除非该材料为厂商免费赠送。

  3.10. 不区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1%,区分size材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

  3.11. 供应商请款数量最多为订购数量加超交允收数量。超过部分一律不得请款。

  4.出库管理

  4.1. 仓库发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库,均需凭有效之出库通知,否

  则不得出库。公司材料出库的有效单据为:

  a.业经公司生产经理或以上级别之生产主管签准的订单正批生产材料《领料单》;

  b.业经补料部门主管副总或以上级别主管签准的订单补制生产材料《领料单》;

  c.业经主管采购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包加工《领料单》;

  d.业经主管生产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订单外包加工《领料单》;

  e.业经品质主管、采购主管审核,主管采购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退货单》和《不良品退回单》;

  f.业经主管开发之副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样品开发《领料单》;

  g.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卖《领料单》;

  h.业经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外借《领料单》;

  i.业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归还《领料单》;

  j.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其他《领料单》。

  (2)仓库管理人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之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a.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b. 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如为订单领料,则还需与《订单生产指令》进行核对。

  c. 领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如为订单领料,领料数量不得超过《订单生产指令》中材料的核发量。

  (3)严格按核准的领料单发放材料,确保发放材料的准确性。

  (4) 以订单正批方式订购或以订单采购计划订购之材料按订单或计划发放,未经品管主管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准,不得将其挪用给其他订单或计划使用。

  (5)非订单生产之领料,如样品开发领料、外借等均应在余料中发放。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使用订单或计划之正批材料。

  (6)非按订单方式订购或非按订单采购计划方式订购之材料及安全库存材料,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7)以长度单位“码”“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原则上发出数量不得多于核准之领料数量;以面积单位“坪(尺)”或以“张”“块”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如核准领料数量不能以整数发出,则发出数量以最多超过申领数量一张或一块的数量为限;以“双”“只”“个”“套”等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出库数量不得多于申领数量(取整数);

  (8)车线、补强带、织带、胶水等,出库时应尽量以订单合并方式领料,并尽可能合并成整数。

  (9)其它未明确规定的材料,发出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领数量的一个单位。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权责主管确定。

  4.2.发料人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并签字确认。领料人员签名后,表明确认材料数量无误,仓库人员不再承担数量差异责任。

  4.3.错发、错领材料之当事人双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如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当事人必须各承担损失50%之赔偿责任。

  4.4.材料出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出库资料及时输入电脑系统,确保电脑库存资料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4.5.紧急情况或无法办理完备出库手续的特殊情况,仓管人员必须征求公司权责主管或总经理的口头同意方能办理出库,并手工填写《材料领料单》交领用人签名。事后,仓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材料领料单》交由口头同意该材料出库的主管签名确认。否则,该领料单将视为无效单据。

  4.6.仓管人员未接获有效之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4.7.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领料单》保存年限为二年。

  5.仓储管理

  5.1.原材料仓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辅材料,未经公司权责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业、单位、团体或自然人保管原辅材料和物品。

  5.2. 原材料仓库应按材料类别分仓位存放。公司原材料仓可视需要分为如下仓位或仓库:

  (1)皮料仓或真皮仓、人造皮仓;

  (2)布料仓(副料仓);

  (3)辅料仓(针车辅料仓、成型辅料仓);

  (4)包装材料仓;

  (5)五金仓;

  (6)底料仓(或大底仓);

  (7)化工仓;

  (8)胶水仓等。

  5.3.化工材料及其它危险物品独立存放于化工材料仓,不得与其它材料放置于同一仓库。

  5.4.物料存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霉烂变质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5.5.原材料仓库材料之堆放原则如下:

  (1)分类摆放。即先按材料大类、再细类进行摆放。原则上,不得将同一材料摆放在不同的仓位。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整齐摆放。入仓材料不得乱摆乱放,应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原则上应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即应将单位重量比较轻的物料(如泡棉等)摆放在货架的上层,而单位重量大的材料(如皮料)置于货架之中、下层。

  (4)面部材料及易受潮、易变质材料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5)易变形、易损坏材料不得叠放,并应尽量置于货架上。

  (6)不得将危险品、易燃品与一般材料混放。

  (7)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放。

  (8)订单正批材料与余料分开堆放。

  (9)材料不得放置于紧靠电线或线槽处。

  5.6.材料入库后,仓管人员应在每一材料包装上挂上或贴上材料标识,明确标示该材料之名称、规格、数量、采购计划号及使用之订单号。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之,以确保材料标识中的数量与实物数量相符。

  5.7.每一仓位应有材料卡,详细记载该仓位材料之品名、规格、颜色和数量等。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确保材料卡之材料、数量与实物相符。

  5.8.订单生产完成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将订单领料进行结案处理,将其余料放置到余料区。

  5.9.在公司仓库未实行电脑管理前,公司原材料仓至少应有材料分类总账、订单或计划材料进出帐二个帐本。实施电脑系统后,则取消手工账本,一律以电脑账为准。手工账目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原子笔和铅笔记帐。

  5.10.仓管人员于做帐时,必须特别认真、仔细,确保帐本数字准确、清晰,如有涂改,必须于涂改处签名确认。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或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大过惩罚。

  5.11.在未实施仓库电脑化管理前,仓管人员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管辖之材料帐目进行整理,并在下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九点前将业经仓库主管签认的《材料月份库存报告》呈报予财务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5.12.仓管人员保管之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将对仓管人员处小过或以上处罚。

  5.13.原材料仓库为公司重地,禁止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擅自带入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小过处罚。

  5.14.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抽烟。违者大过处罚!如因此造成公司原材料仓失火,立即开除。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15.仓管人员于下班时,应确保仓库之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

  5.16.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睡觉、大声喧哗和嘻戏。

  5.17.仓库应在显着的位置放置安全消防器材,并确保安全消防器材药物的有效性和取用的方便性。

  5.18.仓库库门及仓库内墙上,应挂上显着的防火标志,其中化工材料仓之库门上还须贴上危险标志。

  5.19.仓库管理人员及仓库主管应对仓库进行经常性的巡察,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权责主管,以便公司作出及时处理。

  5.20.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6.盘点管理

  6.1.原材料仓材料库存之盘点原则为:月底小盘一次,年底大盘一次。如有需要,经公司权责主管批准,财务部门有权对仓库随时进行盘点。

  6.2.盘点时间:每月小盘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下午。年底大盘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如月末最后一天正好为星期日,则提前一天进行盘点。

  6.3.月底小盘以抽盘为盘点形式,每月抽盘之材料种类应不少于总库存材料的1/3。月底小盘的监盘人为财务主管,会点人由财务委派,仓管员为盘点人。

  6.4.月底小盘之作业流程:

  (1)财务部门于月末盘点当天指定应盘点的材料类别;

  (2)仓管人员应在盘点日上午下班前结束当日材料的所有出库、入库工作,并将财务指定类别之材料库存资料列印出来交予财务盘点人员。

  (3)财务人员协同仓管人员进行实物盘点,并如实记录实物的盘点数量,共同签署《盘点表》。

  (4)盘点完成后,由财务部门做出《盘点差异明细表》,分析盘点差异原因,并就盘点的差异处理提出建议。

  (5)公司权责主管核准《盘点差异表》。

  (6)仓管员和财务部门据核准的《盘点差异表》进行账务处理。

  6.5.年终盘点为全面盘点,必须对仓库所有材料进行盘点。

  6.6.公司财产盘点的有关规定见《XX鞋业财产盘点管理制度》。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理签署后颁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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