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回收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2 08:42: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仓库回收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仓库回收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仓库回收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通用5篇)

  仓库回收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1

  一、入库管理

  1、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单据不见实物或边办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入库物料处理放在待入库区域内,不得与已入库物资混合放置。

  3、已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及时分类整理上架,严禁随意堆放。

  二、物资出库管理

  1、物资出库凭证为领料单(以主管签名为准,无签名不准领料,特殊情况主管应电话告知仓管员)方可办量出库,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拿走物资。

  2、领料由班组长领取,无班组长由直接主管指定一人领取(应报知五金仓管),所领物品用于何处由主管跟踪。

  3、有“配比”出库要求的,必须按配比出库,按一般出库的,领料单上必须注明所耗用于的项目和产品名称。

  4、由于生产计划更改或其他原因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作退库处理。

  5、领料时,遵寻“以旧换新”的原则发放,旧物有无回收在领料单上登记,因事先领料后拆除损坏的零部件的,事后仓管应及时回收旧物。

  6、因生产所需急需特殊物品,未经入库员、质量验收员未验收而直接使用者,则必须由供销部门提供需方部门经理和使用车间班组的使用接收和验收证明,上面必须注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使用位置、接收人、接收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否之,仓库有权拒绝办理入库。并向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7、涉及夜间及特殊情况领取物品,可由工长以上到仓库借用簿上签字,并于次日上午及时补单。逾期不补单据者,仓库有权采取限制措施,拒绝该部门(科室)的特殊情况(或夜间)无手续出库。

  仓库回收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2

  一、仓库管理人员

  1、仓库管理员管理护理院仓库。

  2、仓管受主任助理分管,受护理院主任直管领导。

  3、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项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一式三份,写明情况,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共同签字,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方可调职。

  二、物品验收入入库制度

  1、护理院采购物品验收入库负责人为仓库管理员,直接主管为院长助理。

  2、物资到达后,采购员立即通知仓库管理员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品名、质量进行核对。

  3、验收合格的物资,由仓库管理员及时存入总仓库,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物资,总仓库管理员有权拒收,要求采购员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快速进行退、换货处理。

  4、物品入库验收前,仓管核对请购单与供货商发货单是否相符,录入进销存财务系统并打印进货单,物品与单据必须同行,否则不予入库。经核对相符后,双方在单据上确认签字,方可入库。发现实物与“采购单”上所列的内容不符,立即对通知采购员和后勤主管。该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接受入库,如采购人员要求接收则应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请采购员及院长助理签字。

  5、物资入库以后,保管人员应将当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相关表格作为入账依据,使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做好入库记录。

  6、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备查;第二联总仓库管理人员做好记帐凭证;第三联,随请购单向财务部门报销。每月与财务进行数据核对,查找误差原因。

  7、采购入库与退回入库分账管理,并独立仓储。

  8、对于部门退回仓库物品,填写部门物品退回清单,双方签字确认,部门物品退回时,如发现破损、污渍,影响第二次使用,仓库有权拒绝入库。

  三、物品领用出库

  1、物品的出库,必须遵循护理院制定的配备标准以及使用期限标准等,并且执行以旧换新制度(不属交旧换新物品的按物品领用程序操作);并由指定人员按本规定办理出库手续,并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记账、废品回收管理、报废等相关工作。

  2、低值易耗品的领用遵循定额使用原则,只减不超,在规定额度之内的,不需要护理院领导审批,可直接按“交旧换新”领用,由使用单位领用人员填写“出库单”一式四联,符合定额和交旧换新制度的,按此程序走:领用人签字—仓管初审核签字—发放出库,使用单位自存一份,转仓库两份,保管员留存一份,根据“领用单”按物资的类别品名登记减少“在库物品台账”,月底转财务一份。凡新增或超额的就必须主任助理和护理院主任签字,并注明原因,按此程序走:申请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初审—仓管审核提出意见—主任助理审核—主任签字—发放出库,然后按正常程序留存单据,报财务销账。仓管要根据配备标准,使用年限标准等规定,来判断和确认各单位超额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情况,半年一次将物品领用情况及合理建议汇总报护理院主要领导审阅。

  3、属于“交旧换新”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既要持新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单,也要持旧低值易耗品以及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单,同时到仓库办理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手续。

  4、仓管根据“交旧换新”制度收回的废旧低值易耗品,仓库保管员要建立辅助账登记管理,如果公司其它地方可以再次利用的,不用再办理入库或领用的正式手续,但必须在保管处填写普通领用单,并由保管员建立备查簿。对确实没有使用价值或继续放置的必要,由仓库保管员或指定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行政部、财务部共同确认后,可以按废旧物资销售或报废处理。

  四、仓库盘点

  1、仓管每月最后三天日对仓库所有物品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进行盘点,

  2、原则上盘点当天停止所有物品出入库,行政主管进行监督。

  3、仓管盘点结果经财务、行政审核后报送护理院主任审阅。

  4、遭遇盘点异常,出纳配合仓管做好复盘工作。

  仓库回收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3

  (一)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制度。

  (二)购置部门采购物资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三)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四)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以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定为星期二、三、五,三天办理领料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各部门下月领用物料的计划,应在上月终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报总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总务部。

  (八)物业出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业的规格、数量、经总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货,仓管员应及时记账。

  (九)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十)仓管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十一)仓库应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每月月报表、汇总表、盘点表需送总经理阅示。

  (十二)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十三)仓库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填好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显眼位置。

  (十四)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十五)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仓库回收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4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及时、成套地完成物资的收发任务。保擀就是要把质量好的物资收进来并发给用户;保量就是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及时缩短验收和配发时间,做到快收快发,按照物资的供应计划,及时地把物资发放到需求单位。

  (二)做好仓库管理是加强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每位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烧电炉。

  (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物资出库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发料须有领料凭证,并且手续完备、齐全,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发材料。

  (六)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善仓库的物资管理工作,减轻笨重体力劳动,做到科学管理仓库,提高工作效率,使物资尽快地投入生产,充分发挥物资的作用。

  仓库回收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定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根据本规定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相符。

  (3)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生产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4)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的各级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

  第四条:仓库管理人员纳入其所在企业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仓库保管员由总公司财务委员会统一安排和调配。

  (二)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五条:外购物资(包括外购材料、商品等)到达后,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填制“商品验收单”一式四份(经仓管员签字后的“商品验收单”,一联由业务部门留底,一联交统计,一联由业务部门交给财务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入库单”依据),仓管员根据“商品验收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将实物点验入库后,在“商品验收单”上签名,并根据点验结果如实填制“入库规格单”一式三份,送货人须就货物与入库单的相应项目与仓库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做到货、单相符,仓管员凭手续齐全的“商品验收单(仓库联)”和“入库单”的存根登记仓库实物账,其余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业务部门。

  第六条:企业自身生产的产成品入库,须有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由专人送交仓库,仓管员根据入库情况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双方相互核对无误后须在“入库单”上签名,签名后的入库单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交生产车间做产量统计依据,一联交财部作为成本核算和产品核算的依据。

  第七条: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完后的入库手续类比外购物资入库手续进行办理,但在“入库单”上注明其来源,并在“发外加工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第八条: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外购物资或已完工的委托加工材料,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物资量。

  第九条:来料加工户所提供的材料比外购物资入库办理手续,但不登记仓库实物账,而设“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以作备查。

  第十条: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制红字领料单一式三份,并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原因,如系月底的假退料,则在办理退料手续的同时,办理下月领料手续。

  第十一条:对于物资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三)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十二条:公司仓库一切商品货物的对外发放,一律凭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有关人士签章的“商品调拨单(仓库联)”,一式四份,一联交业务部门,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出库单”依据,一联交统计。由公司业务员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根据“商品调拨单”开具业务承办人,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帐的依据,一联由仓管员定期交财务部。

  第十三条:生产车间领用原料、工具等物资时,仓管员凭生产技术部门的用料定额和车间负责人签发的领料单发放,仓管员和领料人均须在令料单上签名。领料单一式三份,一联退回车间作为其物资消耗的考核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成本核算依据,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帐的依据。

  第十四条:发往外单位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簿”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来料加工客户所提供的材料在使用时,应类比生产车间领用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领料单上注明,且不登记实物帐,而是在“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第十六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度报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四)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十七条:仓库设商品材料实物保管帐(简称“仓库实物帐”)和实物登记卡,仓库实物帐按物资类别、品名、规格分类进行销存核算,只记数量,不记金额,同时,在每一商品材料存放点设置商品材料实物登记卡,根入库单、出库单和领料单等及时登记仓库实物帐及实行卡,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十八条:每月必须对库存的商品材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制盘点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公司有关领导,并将实物盘点数与仓库实物帐核对,如有损耗或升溢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经财务部门核实,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方可作调帐处理,以保证财务帐、仓库实物帐、实物登记卡和实物相符合。

  第十九条:仓库物资的计量工作应按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物资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确保物资计量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确处理等提出建议。

  第二十一条:仓库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采用不同方法分别存放,既要保证物资免受各种损害,又要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二十二条: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三条: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第二十四条:仓管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维修避雷和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仓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领导进行监交,表上签名,只有当结交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单位。

  第二十六条:未按本规定办理物资人、出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和帐实不符,仓管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财务经理应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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