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11 11:09:0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仓库仓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1

  1、除鲜活原料外,所有高档原料申购单需经餐饮部经理审核后上报审批,由财务部经理,采购部经理认可,上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申购。

  2、一般原料采购由厨师领班报日采购,由部门经理认可后即可购买。

  3、鲜活原料原则上使用海鲜房原料,若有特殊要求则报采购部购买。

  4、领取食品原料必须按规定填写领料单,各部门领料必须由厨师长或厨师领班签字,各部经理批准。

  5、领取食品原料必须在领料单上正确写清品名、数量、单位、由发货人根据领料单发货。

  6、若实际发货数量不足,须在领料单上注明实际领用数量,并由发货人及收货人共同签字认可。

  7、发完货后,必须由收货人验收并签字认可。

  8、各部门领取贵重原料,必须经过预算,提前一天领用,并严格验收,核准数量。

  9、各部门领料单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将领料单互借使用,领后的领料单必须按编号保存,月底将领料单凭证汇总上交餐饮部。

  10、在领取鲜活原料时,必须严格验收,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则应拒绝领用。

  11、做好货物验收日报表,分类列出,以便于成本核算。

  12、所有入厨房的食品由厨师长或厨师领班负责。

  13、仓库的保管员应明确存货的需要量及周转量。

  14、仓库要求清洁卫生,摆放有序,保持柜门的安全,防止食品被盗,食品货架离墙至少10cm,离地20cm,以防食品受潮变霉。

  15、干湿货物、罐头、瓶酒等应分类存放,水果,乳制品,海鲜品应单独存放,并分类储存,排列整齐,仓库和冰箱湿度、温度符合要求。

  16、一切干湿货物要有明确分类储发记录,凡每月每项进货及凭领料单分发各部门的物品,均应有详细注明进发货物的数量、日期及经手人等,精确的记录入库单,做到到货有数,存货有序,发货存据,库存有分类,管理有制度。

  17、如到货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其他问题,应及时和采购部取得联系。

  18、进货时应加贴标签,注明入库日期、价格等,以便掌握货品的储存期限,有利于发货和盘存工作,放置货物时要有先后固定位置,以便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19、一切干湿货物都应随时留意,以防变质,干货提防发霉或被虫、鼠咬坏,价格昂贵的货品应密封贮存。

  20、贮存罐头食品时,须保留原包装纸或原装木箱,大米,面粉,食盐等,仍按原包装的口袋发出,基本保证货物按原包装发出。

  21、存贮的物品应定期盘点和不定期抽查核对,做到账物相符,盘点后填好盘存表。

  2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品仓库,如有事进库,须经餐饮部经理,部位经理签字认可。

  23、仓库规定固定领物时间,如无特殊情况禁止开库。

  24、仓库保管在一天结束后,将各部位领料单交给餐饮部成本核算员,为确定日清日结的食品毛利提供依据。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为使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料的安全完整,降低消耗,减少制造成本;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管理服务,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1根据本制度做好物料及产品的入库出库工作,并使物料及产品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1.2做好物料及产品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物资明细帐和产成品明细帐,及时编制库存报表,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料和库存产成品,做到帐、卡、物相符。

  1.3积极开展废旧物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做好呆滞物料及库存产品的处理工作。

  1.4做好仓库安全预防工作,确保仓库物料及产成品的安全与完整,保持库容整洁。

  1.5公司各部门所申购一切物料、材料以及各部门所生产的产品,应严格履行先检验后入库、再出库的规定,并做好料卡和样品卡。如属直提使用部门或场所,亦必须事后及时补办检验及出、入库手续。时限半天。

  二、运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储部门及仓储部门工作人员。

  第二章 入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

  采购物料抵库入仓前,仓管员要及时通知品管课品检员根据已核准的 “指令单”或“采购申请单”和“送货单”,依据指令单号和采购物料的性质对物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色别)、数量、质量及外包装要求等进行检验(测试)。经检验合格的物料,仓管员依据“指令单”、“检验报告单”,填写“收料单”,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物料严禁进仓。产成品入仓前必须经品管部门确认品质并按生产指令单要求的数量入库(包括残次品)。

  第二条

  生产急需的物料,在来不及检验情况下,可以采取紧急放行措施。但必须得到有权放行的主管人员的批准。仓管员应在该批物料“入库单和出库单”上注明“紧急放行”字样,有权放行人员必须在入库单和出库单上签名以示负责。必要时物料使用部门、品管课和采购课同时会签。但事后应对该批物料重新检验。填制检验报告。

  第三条

  大货材料在订单采购的情况下,严格按订单接受,订购单须注明客户、单号、数量、单价、色别、规格,并在订单上贴上色样。如未按上述规定填单或填单不清或单货不符,原则上仓管员可以不予办理收货入库手续,超出指令单用量部分的材料原则上不收。

  第四条

  经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品管课应及时将检验报告单传真给供应商和上报财务部及采购部,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同仓库办理退货、打折和索赔手续。退货物料未出库前,仓管员应将其按区域单独标识存放。

  第五条

  生产单位因生产之需领补材料时,补料单位应填写“补料单”经主管审批,生产经理批准。没有批的仓管员拒绝补材料;

  第六条

  仓管员应严格按指令单发料,超出指令数的应开补料单。如查出有超出指令数无补料单的,仓管员应对超出额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控制车间乱领料现象,只有车间的领料员才能领料,领料前应按指领单的内容填写“领料单”,“指令单”内的由车间主管批准领料、超消耗的,须经生产经理审批,在领料前必须把前单剩余材料退回,方可发下个单的物料;凡是补料领料都必须落实到责任人,并明确责任原因。没有落实的仓管员不能发料。

  第八条

  机电配件、修理备件、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领用需以旧换新(日常消耗品除外);机械/机电配件、修理备件、易耗品的领换用需经领用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办公用品(日常消耗品除外)的领用由部门领导审核,行政部经理批准。仓管员才可发货。领用人必须登记签名。

  第九条

  对于生产/使用单位退库的物料,仓管员要依据退库部门领导签署的退料原因,分别对物料进行处理,如确系供应商材质有问题的,仓管员要立即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办理退、换料手续。若是计算失误而造成材料多购的,由材料核算员负责。

  第十条

  物料或产品入库时仓管员要认真填写入库单,要求项目填写完整,特别是单号和客户名,同时,做好入库台帐,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入库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不得遗漏。

  第三章 出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 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领料单”或发货清单,核查出库批准手续(特别是有无部门或有批准权的领导批准)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项目办理出库,并核签有关单据(如指令单、领料单、发货清单等)。发现计算数据有误时要立即通知开票人员更正重开再发货。

  第二条 发放物料时要坚持“按指令单的要求、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物料管理原则,坚持“单货不符、无批准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物料变质、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损失,仓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三条 出库时要认真填写领料单或发货清单,领、发人员应当面点清,并相互签字。

  第四条 仓管员每日应集中精力统计、编制当日进出库、欠料动态报表,上交生产部;每月30日前应对库存材料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准确盘点,并将表上报财务部; 每日21:00点停止一切发料。以免出现差错。集中精力整理当天的库容和进出帐务。并与统计员进行核对。

  第五条 产成品出货,要认真核对发货指令,组织、调度、指挥装卸人员装柜,不合格品坚决不允许出货。

  第六条 装柜时要认真核对数量、产品名称、单号等。不准错发。

  第四章 物料储存保管规定

  第一条 物料或产品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料或产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分区域,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第二条 周转量大和比较笨重的用托板落地堆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标识存放;

  第三条周转量小的物料按其性质上架标识存放。

  第四条 物料堆放的原则是:

  (一)本着“整洁有序、标识清晰、作业方便、通风良好、安全可靠”的原则合理安排物料的垛位并规定好各垛位的地距、墙距、垛距、顶距、灯距。

  (二)按物料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 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

  第五条 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卡置于明显位置,物料卡上载明物料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商、采购入库日期和检验状态等,特别要注意挂好生产单号标识。

  第六条 库存物料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完好无损。

  第七条 仓库建立库存物资明细帐,(一本按定单的流水帐,一本分类总帐),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及时登记仓库台帐,月终进行帐实盘点,完毕后与财务部门对帐。结出盈亏。

  第八条 定期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制库存月报表。每月必须对库存物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表。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帐。

  第九条 物资报废处理的控制程序:

  (一)物资报废的控制

  第十条 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检工作,定期与财务部门对帐,保证帐实、账帐、帐表、表表相符。

  第十一条按照“5S”的要求做好仓库环境卫生,要每日清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库容整洁。

  第十二条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料的安全 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

  第十三条确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对易燃品、危险品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五章 仓管人员工作要求与纪律

  第一条 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第二条 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监交,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与上级签字,各保留一份。

  第三条 监督做好文明安全装卸、搬运工作,保证物料完整无损。

  第四条 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料安全完整,库容整洁。

  第五条 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 做到四“检查”:

  (一)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夫。

  (二)下班必须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

  (三)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湿席、保持通风。

  (四)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料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七条 严格遵守仓库工作纪律:

  (一)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二)严禁酒后值班。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四)严禁未经财务经理同意涂改账目、抽换帐页。

  (五)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六)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七)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八)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闹。

  (九)严禁随意动用仓库的消防器材。

  (十)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十一)严禁向供应商索要财物和故意刁难供应商。

  (十二)严禁接受供应商提供的礼品、钱物或好处费。

  第八条 未按本规定办理物料入、出库手续而造成物料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或帐实不符,仓管员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其上级负领导责任,并视情节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第九条仓管员对待供应商要热情,做到有问必答。服务周到。详细解释,笑脸相迎。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公司仓库主管部门要依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仓库主管部负责制订、解释、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 本制度报生产部、财务部共同审议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条 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本单位配件仓储的统一管理,确保机动车配件的入库、出库、堆码、保养等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素质

  仓储管理应由仓管人员专门负责。仓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配件专业知识和销售业务技能,能够根据机动车配件的特点合理安排入库、出库、堆码等工作,并熟知机动车配件的存储条件和养护方法。

  二、配件进仓管理

  1.仓管人员根据《供货清单》(入库单)及时登录电脑账,并复核确认。

  2.仓管人员根据《入库单》,区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分别标识,并做好价格明示工作。

  3.编制配件摆放的仓位码,合理划分配件摆放区域,做到配件对号入座及时入账。

  3.配件上架时应注意核对仓位上的配件号或替代号与实物的配件号或替代号是否一致,并按照规定粘贴《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4.堆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配件发货管理

  1.仓管人员依据出库凭证发货,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等相应凭证后,当场交验签字确认。

  2.发货时出现出库凭证与实际所发配件不符时,或者出现《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存在缺落、污损等情况,应及时核实改正。

  3.发货时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区分报管。

  4.货物出库要确定复核负责制,一人发货,必需指定另一人负责复核确认签名方可出库。

  5.货物出库确认后要及时登记出库账目。

  四、配件存储管理

  1.根据配件检验状态的属性分区分架或分库存放,定期检查《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做好《配件经销质保凭证》保管工作。

  2.物资摆放整齐,需堆放在地上的物资应注意堆叠高度、形状、稳固等,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对于《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污损、缺失的配件及时进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更换、补贴。

  3.在配件搬运、移动与防护中,要轻拿轻放,正确使用搬运工具。

  4.针对配件、附件及辅料的不同属性,采用适当的方法防护(如:防潮、防擦、防重压、通风)。仓管人员定期抽查,以防配件、辅料发生锈蚀、损坏或变质,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抽查记录填写在检验记录上,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5.定期开展配件盘点工作,每月盘点一次,做好《配件库存报告》。

  6.仓库要保持卫生、整洁,仓管人员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险品保管由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

  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申领、使用

  1.申领: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上报配件基本信息,领取相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根据仓位号规范放在相应的仓位,并妥善保管备用的《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2.使用: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将《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粘贴在相应的配件上,做好防止污损、脱落工作。加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及时进行处理并重新粘贴。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4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范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5

  1. 目的

  建立和完善仓库管理制度,规范仓库管理;明确仓库业务流程,确保仓库业务运作质量,提高仓库效率;仓库的安全关系着会成物流存放物和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所以仓库的安全尤其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仓储部的管理及货物的验收入库、保管养护、复核出库、不合格品和呆滞品的处理及安全、卫生、消防等事务作业有所遵循,特制订本管理流程。

  2. 范围

  XXXX物流的自管仓库。

  3. 宗旨:

  所有仓库业务管理有章可循;业务流程合理、有效、单据统一、规范;

  4. 组织架构

  略

  5. 职责

  5.1仓储部负责制定及修改本制度

  5.2仓库经理负责监督各仓库的执行情况

  5.3仓库主管负责执行本制度

  5.4仓库员工按照本制度进行仓库作业

  6. 具体内容

  6.1仓库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6.1.1 仓库的选址、建设(或租赁)、布局规划以及操作安全审核。

  6.1.2 货物的进库、点收、标示、分类。此货物指本公司内所有项目的货品。

  6.1.3 货物的适当储存。

  6.1.4 货物的拣选及发货。

  6.1.5 货物的安全保管及盘点。

  6.1.6 电脑数据记录与报表整理归档。

  6.1.7 仓库的安全检查。

  6.1.8 仓库的消防设施检查。

  6.1.9 仓库的环境卫生检查。

  6.1.10 仓库各种操作设备的操作管理。

  6.1.11 仓库各种应急预案。

  6.1.12 仓库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6.1.13 仓库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

  6.2方针目标

  6.2.1 仓储盘点准确率99.5%

  6.2.2 收发货准确率99.5%

  6.2.3 订单处理及时率99.5%

  6.2.4 客户满意度99.5%

  6.2.5 存放物资完好交付率99.9%

  6.2.6 仓库安全检查合格率100%

  6.2.7 废弃物分类处理100%

  6.2.8 重大危险源受控率达100%

  6.2.9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

  6.3良好的仓储管理可以发挥如下功能:

  6.3.1 确实掌握库存数。

  6.3.2 减少停工备货时间。

  6.3.3 点收、验收的高效率化。

  6.3.4 货物标示的正确性的提高。

  6.3.5 帐物接近一致性。

  6.3.6 预防呆废料的发生。

  6.3.7 减少货物及人员的伤害。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电、防盗、防机械安全事故、防资料信息泄密等预防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内容:

  (一)仓库防火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1、 仓库管理人员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仓库范转不准吸烟、点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3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贮存物品的名称、危险特性、灭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仓库的有关制度。

  5 、仓库应根据贮存物品的危险特性和数量,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持长期有效。

  6 、仓库内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现场必须有人监督。

  7 、仓库应定期每周检查防火设施,做好《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仓库防电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1、 仓库内除了固定的照明灯具外,不允许使用其他电器。个别存放特殊物资的仓库确实需要使用抽湿、降温、排风设备,应单独设置。

  2、 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缺。

  3、仓库人员不准私自架设临时电源线路。

  4 、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内,电源应设总闸和分闸。

  5、 仓库的电线、电路改装必须由相关专业电工人员进行操作。

  6、 仓库管理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关掉电脑、风扇、空调、饮水机的电源开关方可下班离开。

  (三)仓库库存防盗、防资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1、 库房防盗设施,防护栏、门、窗、锁等牢固完好,并定期检查。

  2、 特殊药品库必须执人双人双锁管理,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及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局联网。

  3、 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非库房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4、 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5、 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

  (1) 进仓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

  (2) 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 进仓人员不准摄像、拍照。

  6、 仓库无用的账务单据要及时销毁处理。

  7、 仓库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消除隐患,关好门窗。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7

  (一)总则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客户,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货物和资金周转。

  根据客户货物周转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应用现代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货物验收入库存

  1、货物入库存,库房管理员要亲自为交货人办理入库手续,核对清点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要求填写入库单并签字,应当认识到签字验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库房管理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发票一起交财务部记账。

  3、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经办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货物的储存保管

  1、货物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编号存放。

  2、货物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以及设备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坏、遗失和增多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勿使公司和客户财产发生人为保管责任损失。

  5、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出库或出借,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货物发放

  1、严格按照领料单出库,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而则造成货物损坏、变质以及遗失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领料单应填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订单编号以及经办人和领料人签字。

  3、发货必须与领货人和经办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库。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清查盘点。

  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主管领导监交,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存档一份。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8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发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仓库应依成品出入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四条成品堆放

  配货中心应会同商品部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五条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0"。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库管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六条库位管理

  (一)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收货管理

  第七条成品缴库方式

  (一)入库部门开立"入库单",使用方法及流程前面已经讲述过。

  第八条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入库产品款号、品名、规格、产品数量、包装或唛头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入库部门更正。

  发货管理

  第九条发货注意事项

  (一)配货中心接到"订货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发运。

  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发运。

  (三)配货中心接获"订(货)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发运。

  (四)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入库或"订货单"注明"不得提前发运"的,配货中心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配货中心主管先予发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五)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成品不得发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发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六)订制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发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发运。紧急时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配货中心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七)"成品发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发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发运情况,若已发运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第十条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一)配货中心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二)配货中心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发运的"成品发运单",并通知公司总务科调派车辆。

  (三)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第十一条客户自运

  (一)客户要求自运时,配货中心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退货品管理

  第十二条运输的联络

  配货中心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让补充,若有则依"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址联络承运商运回。

  第十三条退货品的验收

  (一)退货品运回公司后,配货中心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依据前面介绍的退货单使用流程办理退货。

  (二)配货中心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退货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配货中心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报交业务部门。

  (二)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配货中心办理销案。

  第十五条盘点

  (一)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部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配货中心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二)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三)会计部门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配货中心查明原因,再送销售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四)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配货中心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配货中心自存、

  第十六条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配货中心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一)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二)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配货中心应随时注意。

  (三)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四)配货中心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五)未经配货中心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

  (六)配货中心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十八条库房抽查考核制度

  (一)为了了解仓库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进展,公司将不定期的对仓库的生产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二)抽查内容包括仓库的货品陈列、人员考勤、场地卫生等;

  (三)抽查人员的安排由公司指定或派遣;

  (四)抽查时间将不提前通知,每月抽查次数为2—3次。

  附则

  第十九条实施与修订

  本管理准则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1、为了保障仓库货物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特制定仓库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货物储运安全。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仓储部门(简称仓库)。

  二、货物进出仓库制度

  (一)货物入库

  1、收货后,办理入库手续时,库管员必须对照货物与采购单、提货单所列的型号、数量或规格是否相符;如发现型号、数量、规格不符及包装破损的,应做好相应记录,并不迟于次日报送办公室处理。

  2、入库货物明细(入库单)必须由库管员确认货物验收无误后,由库管员把单据交给文员及时入库。由系统生成进货单后,交予库管员核对并签字确认。做到帐、货相符。

  3、若库管员因工作失误,出现货物与单据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库管员承担。

  (二)货物出库

  1、库管员应按照文员提供的出库单认真核对出货型号及数量。

  2、库管员在确认出库货物的型号、数量无误后,按出库单所列型号进行配货作业;配货作业完成后,同时对货物及单据进行再次检验核查;物料装运前,库管员应妥善处理装箱、包装等整装工作,并将货物集中至出货区。

  3、货物出库时,库管员在出库单上签字,并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4、若库管员因工作失误导致货物与单据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均由该库管员承担。

  5、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三)货物盘库

  1、文员:必须在每月月底前2天做好“库存盘点表”交与库管员,并配合库管员进行库存盘点,确认库存货物与系统中的数据实际情况后,发邮件通知办公室。

  2、库管员:每月月底前2天进行盘库,库管员必须对存货进行定期清查,确定各种存货的实际库存量,按照文员提供的“库存盘点表”进行库存盘点,与电脑中记录的结存量核对,并存档盘点后的单据。

  3、盘库完毕确认无误后,仓管员须在“库存盘点表”上签字认可,并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货物保管制度

  1、货物入库验收后,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包装外表要保持清洁,合理安排货位;

  2、货物堆码做到科学、标准,符合“安全第一、进出方便、节约仓容”的原则,合理规划仓库空间,做到分区、分库、分类存放和管理;

  3、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并保持仓库环境卫生。

  4、仓库所有人员不得擅自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持有办公室批准的借条,才能让其借走。该借条由办公室保留至货物归还后,交借货人自行销毁。

  四、人员管理制度

  1、仓库人员要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的工作,注意清洁卫生,定期实施安全检查,每天下班前在关闭各种电器电源后,必须关闭电源的总闸和门窗,以确保安全。

  2、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不得在仓库内会客;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为了规范收货流程操作,保证入库数量与采购数量的准确性,明确各部门验收流程中的职责范围,特拟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所有钢材的验收相关事项。

  3、具体内容

  3.1 采购员将采购计划单复印一份给仓储部,以便仓储部做好货场规划、来货接收等准备工作;

  3.2 柳钢驻厂采购员在开单装货后,应第一时间通知仓储部装了几车货以及装车车号、品名、规格、材质、数量;以便仓储部做好安排卸货、验收入库等工作;

  3.3 货车到货场后,仓管员向货车司机索要送货单和钢材的质保书等资料。如运输司机无法提供送货单据,仓储部有权拒绝收货。

  3.4 仓管员依据随车带来的货单,对车号、品名、规格、材质、数量等进行核对,再与采购员提供的到货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马上上报部门主管或和相关人员联系进一步确认核对。

  3.5 发货员也依据随车带来的货单,对车号、品名、规格、材质、数量等进行复核。经过复核确认无误后,则可安排卸货。

  3.6 不同的材质、不同的规格应区分放置,禁止混放。

  3.7 来货是螺纹钢9米的或者是其他钢材在车上无法清点数量的,则可先安排卸货后再进行清点数量。

  3.8 卸货完成后,仓管员和发货员在来货清单上签字确认接收。

  3.9 货物到场后,仓储部也应第一时间告知营销部到货情况,包括到货规格、材质、数量等信息。

  3.10 营销部接到仓储部的到货信息后,若有安排整车出货的,可第一时间通知仓储部,哪车要整车出货不用卸,并开出销售意向单给仓储部,仓储部接到销售意向单后依据出货流程办理出货手续。

  3.11 收完货后,仓管员应及时的填写相关入库手续,并做好台账、系统账。

  3.12 入库各种单据资料仓管员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起施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仓储部。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11

  1.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3.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剧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5.每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

  6.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器材。

  7.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1.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2.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a、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不超过25℃,湿度不得超过85%。

  b、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c、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d、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仓库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仓库管理包括:货物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发运、退库、盘点、安全等工作,以及对仓库人员的考勤和通讯、奖惩等管理制度。

  3、本公司的仓库管理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入库管理规定

  1、仓管员接到收货通知后,安排好货位,准备好必要搬运工具。

  2、仓管员应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对每项进库的物品,应于货到当日详加验收。入库验收:

  (1)对新采购的物品,仓管员应依据相关提货单、入货单、供方送货单,核对货物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核对实物是否相符完好;货物及包装上是否贴有标识。

  (2)仓管员在验收货物过程中,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货物破损时,应立即向仓库主管汇报并在《仓库日常记录本》做好登记。货物验收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出现异态,经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凭证,进行入库。如未办理相手续,擅作入库处理,日后发现货物损坏等问题,视为仓管员管理不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已验收入库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无法销售,仓管员应即时通知仓库主管,由反映情况后负责办理更换或退货。

  (4)因公司内部借用、送样、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重新入库的物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主管会同相关技术人员鉴定。鉴定为无法维修或重新销售的,由实际借领人照价赔偿;若零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借领人依据货物价格赔偿。

  3、入库物品验收合格无误后,须注明货到时间,由仓管员签字、仓库主管复核签字确认方可有效。

  4、送货入货位,仓管员应及时填写货卡。

  5、严格做到五点不收:凭单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收;无批准不收;逾期不收。

  第三节保管管理规定

  1、货物的储存保管,以品种、车型规划设臵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划区分工。

  2、物品堆放的原则: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五五推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有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堆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的物品以及设备、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品要根据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品堆放,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因仓管员未及时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导致物品受潮、损坏,仓管员应负责任。

  5、保管物品,未经仓库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仓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领导批准。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7、退回或换回的旧物品,必须贴上明显的标签,另行堆放。

  8、进入仓库物品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库房内配备常规洁具,应当每日进行清扫,保持仓库整洁。

  第四节出库管理规定

  1、出库验收:

  (1)销售部开具《出库单》,派送至仓库,仓管员按出库单所列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准备货物,等待发货。若有内容不明确应即时与销售部核对、确认。

  (2)特殊紧急出库时,业务人员必须开《物品借用单》将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发货时间写清楚并签字给仓管人员。仓管人员根据借条,并报仓库主管批准后方可发货,并于上班后当日上午补办手续,通知销售部补开《出库单》。紧急发货时,原则上要求两人(含两人)以上签字方可放行。

  (3)凡属公司内部人员借用物品,一律使用《物品借用单》。金额较高、较为贵重、或数量较大的物品需由所属部门主管签字或发短信同意后,方可借出。

  (4)经申请批准同意拆件的机器或零配件,在元器件购回后应及时予以恢复,严禁将未恢复的整机或零配件出库。严禁将已拆件缺件、已损坏、退回未经修复货物出库。

  (5)严禁无任何单据货物出库,严禁仓管员无任何单据自提自发!

  2、交货期限:

  (1)正常库存产品接获公司销售部开具的《出库单》,当日出库。

  (2)因缺货等原因不能当日出库的,仓管员应及时联络销售部相关业务人员并说明原因,便于告知客户,协商发货期。货到时,应按协商过的日期即时发货,如因仓库延误发货导致客户取消定货,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仓库主管负连带责任。

  3、物品出库时,若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4、为防止错发、重发和漏发,要求做到:“三核对”、“五不发”,“三核对”:出库单与实物相核对、出库单与装箱清单相核对、装箱清单与实物相核对。“五不发”:无计划不发、手续不齐不发、涂改不清不发、规格型号不对不发、未验收入库不发。

  第五节发运管理规定

  1、货物的包装:

  (1)货物出库前,仓管员应仔细核对《出库单》所要出库物品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相符,经核实无误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2)所有物品必须按其性能、属性包垫好,采取完好的保护措施,以防止货物的损坏。

  2、物品的搬运:

  (1)按类搬运,搬运货物时应小心轻放,不能猛撞,严禁一切人为可能损坏货物的行为。搬运人为损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并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

  (2)搬运时要注意人员和货物的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坏。

  3、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其收货地点,应备注好其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并要求签名确认,其《出库单》应经销售部主管核签后方可办理交运。

  4、仓库接获《出库单》方可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运。

  5、客户在需要日期上注明“不得提前交运”的,仓库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销售部人员转告客户同意后,并有销售部门出具的《出库单》后方可提前交运。若是紧急出货时,应由销售部门主管通知仓库主管先予以交运,再补办出货手续。

  6、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7、若因工作失误,发错货物或发错地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人应对来回运输费用、及丢失、损坏的货物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2倍的罚款。

  8、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1)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2)如因公司车辆不够调派的情况下,可另行雇车,但需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生效。

  (3)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货物交运前,仓库发货人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销售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9、物品的交运:

  (1)物品直接交运客户时,仓库人员应开具《出库单》的同时另开具《送货单》,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送货单》上签字。物品送达客户时,请其验收,并签收《送货单》回联。《送货单》客户签收回联由公司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2)客户要求自运时,仓库应先联络销售部门确认。物品装载后,承运人(客户)应在《出库单》上签字,并注明“自提”字样。

  (3)物品通过承运公司发运时,发货人及承运人应在发运单据上签字,并注明发货日期。发运单据由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便于查对和月底复核、结账。

  10、发货通知:

  (1)货物发出后,仓库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通过传真、电话方式或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客户货物到达的车次、时间和代理货运公司的情况。

  (2)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造成货物遗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元-200元。

  11、运费审核及控制:

  (1)单次运输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应填写《费用审核单》,报请部门主管审批。

  (2)仓库每月接获承运公司送回的签收单回联,“运费明细表”及发票存根,应于5日内审核完毕,送至财务部整理付款。

  (3)仓库审核运费时,应检查核对开具的回联,是否有逾期送达或相关异常签收(如货物损坏等情况),均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

  (4)对运输公司的选择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对比原则,对其价格、安全性、服务快捷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适合的运输公司和运输方式。

  (5)运费的控制:无论是公司付款,还是到付,发货人都必须选择最节省、最快捷、最安全的运输公司和运输方式,违“常规”者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六节退库管理规定

  1、办理退库手续时,应开具《退库单》,并注明退库原因。

  (1)退库物品外观保持完好的,须由技术部门鉴定,确认完好并在《退库单》上签字,仓管员审核签收,方可退货。

  (2)退库物品外观未保持完好,由销售人员填具《退库单》签字后,主管确认签字,仓管员审核签收,方可退货。仓管员应在物品上贴上标识及《退库单》编号。

  2、货物报损:

  (1)退货物品经技术部门鉴定为无法修复的,经部门主管签字后,由相关退货人员申请报损。

  (2)客户遗留的无法修复、使用的物品,转入报损物品入库,报采购部入账。

  3、退回的物品如需特别处理的,仓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七节盘点管理规定

  1、货物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

  定期盘点即指每月中旬仓管员对常用物品自盘一次,月底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不定期盘点即指公司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2、货物盘点的主要内容:检查货物的账面数量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货物的收发情况;检查货物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各种货物有无超储积压及损坏;检查安全消防设施。

  3、仓管员的自盘:经常对出库率频繁、出库量大的物品进行自盘;每月中旬对常用物品自盘一次;月底实行全面自盘一次。

  4、对货物的盘点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盘点时相关人员(财务、库管人员)必须在场。

  5、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库管人员签名负责。盘点人员均应在盘点情况报告上签字,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阅。

  6、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库主管呈报总经理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

  7、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物品报废,仓管员应将物品妥善堆放。若因仓管员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使保管物品受潮、堆放不当造成损坏等,由仓管员负责。

  8、如直接保管物品的库管人员变动时,应查对库存物品的移交清册,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进行实盘存。

  9、仓管员定期向采购部递交盘点报告,随时与采购部门沟通库存情况,建立《最低存量基准》,货物低于存量基准时,应马上汇报上级主管和采购部门。

  10、处罚:因仓管员不负责任,保管不善,未按期自盘等原因造成货物丢失或损失,应当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批发价赔偿。

  第八节安全管理规定

  1、库房钥匙仅限于公司指定人员保管。

  2、除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3、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要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凡进仓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库时应主动请仓管员检查。

  4、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物品试用试看。

  6、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7、做到每月防火检查,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沉着,冷静,及时拨打“119”火警台,并正确使用灭火器,尽力控制火势。

  8、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破损现象。吸烟者每次罚款200元。

  9、所有账本、单据、记录本等相关重要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好,做到人员离开时应锁好。丢失资料,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10、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锁好所有门窗,加强防患意识。

  第九节考勤/通讯管理规定

  1、仓库物流部考勤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当日任务完成

  以上考勤时间仅对员工的一种考核,非仓库、物流部门的实际工作时间。因工作的特殊性及不定时性,所有仓库、物流部门员工必须保证当日事当日毕,保证当日工作的及时、连贯完成后方可下班或休息。

  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聊天,不得打私人长途电话、声讯电话,非业务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线。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30元-100元的罚款,或警告、记过等处分。

  3、通讯管理规定:

  (1)星期一到星期日9:00--21:00手机保持畅通。

  (2)若因通讯原因,造成工作延误,规定如下:手机关机一次扣款50元;月

  累计三次(含)以上扣除当月通讯补贴;情节严重者,根据实际情况严肃处理。

  第十节奖惩管理规定

  1、奖励规定:

  (1)全年发货无错误,公司予以奖励200元-500元。

  (2)对仓管员所保管的货物,全年盘点无丢失,无损坏,予以奖励仓管员500元-800元。

  (3)发现并能及时制止重大错误形为的发生,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视情况给予1000元-2000元的奖励。

  (4)工作认真负责,恪守职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年终予以奖励500元-2000元。

  (5)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对仓库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开源节流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200元-500元。

  2、惩罚规定:

  (1)违反以上仓库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仓库主管负连带责任。

  (2)公司安排的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完成,应主动反馈沟通。

  (3)情节轻者处以罚款100元-500元。

  (4)多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按实际价值赔付,并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记大过、或调离工作岗位,辞退等处分。

  本制度作为原制度的修正,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本制度与原制度相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公司保留对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13

  1、 食堂库房及食品料设立库管员专人管理,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 库房保管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3、 库房建立好食品原料入、出库账簿,坚持入、出库验收登记制度。未经验收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严禁入库储存。

  4、 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墙(15厘米)、离地(20厘米)安全储存,标识明显。

  5、 食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缩短储存时间,避免食品原料变质腐烂。

  6、 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报告制度,经批准及时处理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原料。

  7、 库房环境做到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8、 库房卫生定期打扫,储存物品定时整理,保持干燥、通风、整洁,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9、 库房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10、 库房储存食品原料,因库管员的原因造成损失,学校追究库管员责任。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仓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所属各公司、处(室)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各公司、处(室)总经理负责本单位仓储安全管理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

  3.2各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日常管理、库房安全的自检自查、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防护计划等。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库房安全管理原则:库房管理“六要”“六不准”

  4.1.1库房管理“六要”:

  a)库房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库房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库房内要保持干燥、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库房外要保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库房内电源线路距物品要有一定的安全间距;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4.1.2库房管理“六不准”:

  a)库房内不准吸烟;

  b)库房内不准设灶;

  c)库房内不准点蜡烛;

  d)库房内不准乱接电线;

  e)库房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f)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4.2库房物资安全管理

  仓库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对物资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库房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做好防潮等各类安全工作。

  4.3库房设施、设备的管理

  库房设施、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线路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在特殊工作场所,如粉尘场所,应使用密闭型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特殊场所,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4仓储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仓库主要防火责任人要定时进行日常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仓储管理部门应组织库管人员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相关员工消防意识,

  4.4.2库房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本单位《动火审批制度》执行。

  4.4.3应根据仓储地点的面积、储存物品的性质等特性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周围不得堆放物品,需留出有效的安全操作间距。

  4.4.4仓库内的电器线路搭设、连接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5仓储安全培训、检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训的管理

  4.5.1.1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4.5.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4.5.1.3对从事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4.5.2安全检查

  应根据本单位的相关检查制度,按时对仓储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5.附则

  5.1各公司、处(室)可结合本制度对本单位的《仓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5.2本制度由集团企管处负责解释,集团保留修改的权力。

  5.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仓库仓储管理制度 篇15

  1、引用标准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3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

  2、范围

  公司仓储、储罐区及其它储存物品的部门。

  3、基本要求

  3.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2库房、储罐区均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3.4库房、储罐区、泵房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5在仓库、储罐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6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3.7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3.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部门,应当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4、仓库管理

  4.1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和火炉取暖,库房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按公司的《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

  4.2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4.3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4.5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管理人员离库必须拉闸断电。

  4.6仓库责任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存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应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吕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职责离,具体要求为:

  4.9.1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4.9.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类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9.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4.9.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4.9.5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4.10剧毒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并由两个领取。

  4.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进行,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12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贮存,其安全距离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13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14危险物品露天堆放要与建筑物这间的防火距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应当分类、分垛、分组堆放,并留有安全间距;应有防晒防雨设施,桶装可燃液体在夏季要采取降温措施。

  5、储罐区管理

  5.1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种承压储罐区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设备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5.4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严禁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5.5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5.6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5.7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并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等有关规定执行。

  5.8危险品罐区是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仓储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详细记录。

  5.9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工具体抓罐区防火安全工作,罐区班组长抓好班组防火安全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和岗位人员要做好本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区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5.11罐区人员定期开展罐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5.12严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体或其它物质存入罐区,进厂的桶装液体应分类堆放,堆与堆之间要留有通道,罐区内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畅通。

  5.13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维修保养。

  5.14操作人员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5.15责任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防护堤下水道阀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保温、降温工作。防雷与防静电的接地电阻要定期监测。

  5.16罐区人员严守岗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阀门与切断电源。

  5.17严禁非罐区人员进入罐区,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原料码头泵房管理

  6.1原料码头泵房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关规定。

  6.2泵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

  6.3码头的储存设施按“5.”的有关规定执行

  6.4码头泵房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6.5岗位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6.6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6.7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6.8严禁非有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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