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公司的制度

时间:2022-05-10 08:51:1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管理公司的制度(精选7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管理公司的制度(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管理公司的制度(精选7篇)

  管理公司的制度1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隶属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业主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

  4、根据业主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组织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0、项目主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工作责任心,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及时准确提供工程建设信息。

  管理公司的制度2

  工艺规程是公司生产的法规,是执行产品标准,科学、有效地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地使用设备和保证物料消耗的主要技术指标,望各部门和职工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工艺规程的内容

  工艺规程应包括生产的主要设备特征(设备结构、性能、用途、名称及规格、型号等),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结构尺寸与性能标准和处理方法,以及成品外观标准,技术标准等。

  2、工艺规程的编制

  (1)编制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信誉到上的原则,认真总结生产实践经验,积极采用科学的、合理的工艺条推上,以做到工敢规程切合实际,科学严谨,便于执行,繁简相宜,宽严适度。

  (2)制定程序:规程的制定由生产技术科会同生产车间拟定出初稿,经广泛讨论后修改定稿,最终由经理批准后贯彻执行。

  (3)编制依据:主要依据产品技术要求,工艺若干规定,生产设备条件,工艺技术水平以及工人的实际操作经验作为制订和编制工艺规程的依据。

  (4)新产品试制后转产,由试制项目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试生产艺规程,经生技科负责审批并下达执行,试产完毕,一切指标均符合工艺规程,则报经理批准后转为下式投入生产,此试生产工艺规程转为正式规程,备案存放。

  3、工艺规程的修订

  工艺规程必须随着产品结构、质子要求、工艺流程,工艺方法及设备条推上的变化而变动,因此工艺规程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随着产品的需要及时进行修订,修订的次数及内容时间完全信靠客户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4、工艺规程的管理

  (1)工艺规程批准后由生产车间贯彻执行,质检科负责落实和检查。

  (2)工艺规程一经批准实施,任何人员无权擅自变更、修改。生产过程中发生临时变动(如原材料、半成品质量变化等)影员工艺规程执行时,要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由技术人员与质检部门协商报分管经理批准后下达临时变更通知。恢复正常后,仍按原工艺规程执行。

  (3)由于采纳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推广先进操作方法等需要对工艺规程局部进行修改时,由车间提出,经生产技术科同意,办理书面修改能知后方可执行。

  (5)凡新的工艺规程下达后,原工艺规程应及时收回存档。

  5、附则

  (1)质检科负责总结每个月支工艺规程执行情况,对工艺规程的内容与生产实际不致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行修改。

  (2)工艺规程的执行情况,应列入技术考核的内容之一,对遵守好的及时表扬或奖励;违反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违反者要给予行政处罚。

  管理公司的制度3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分则

  一、人事异动

  1、新员工入职时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寸白底彩照2张、健康证明一份、工资卡一张、学历证明原件。: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2、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公司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

  3、正式员工要离职的,需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提出申请。

  4、劳动者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被辞退事由的,公司可以依法辞退,并不支付补偿金。

  二、薪酬管理制度

  1、本公司采用银行代发工资的方式发放工资,每月的工资于下个月的____日由_______银行将工资转账至员工的工资卡中。

  2、工资卡是员工入职时提交的银行卡。

  3、每个月3号前(遇节假日顺延一天),每个员工需在自己的账户确认自己的出勤。

  三、考勤管理制度

  1、公司实习一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长8小时。

  2、公司实行打卡制度,每人上班下班时都需要打卡,不得替打卡,更不能用指纹。

  3、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无奖金,第二次扣_____,一次类推。

  四、福利待遇

  1、每月全勤的,给予全勤奖。

  2、视公司业绩,年终是给予年终奖。

  3、逢法定节假日,公司给每位员工过节费。: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管理公司的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省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台州市ee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台州市椒江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或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期限为准,如需展期,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1个(允许公司在营业后,以合作,转让方式增加股东)

  股东姓名或名称:

  住址:

  身份证:联系电话: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四)股东承诺:

  1、诚实信用。永远不欺骗客户,公司及同事!

  2、团结协作。永远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3、不谋私利或利字当头,永远不做损害他人或集体利益的事!

  4、谋求事业发展,永不言放弃。

  5、提高个人道德修养,人品永远第一!

  6、承诺每年捐献慈善事业不少于工资总额的2—5%。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百万元。为发起股东一人独资。

  第十三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会

  第十四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十七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人,(注:3—13人)其中:董事长一人。(公司暂不设董事会,以后增加股东后另定)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由股东会任命产生)任期年。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董事任期年(注: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

  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六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到会的董事应当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并且是在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的前提下,董事会的决议方为有效。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注:由公司自行决定)。经理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监事会(或:监事)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成员名(注: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或: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注:1—2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三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五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六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七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三十八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一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六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七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

  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

  管理公司的制度5

  一、技术部门负责产品设计、试验、研究、负责外来产品图纸的审查,整理以及工艺文件的编制,工艺装备的设计,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标准和制定公司标准,负责收集国内外技术情报,负责图纸、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对于新产品的研究、设计和开发,都应该贯彻国标、部标或企业标准。

  三、新产品设计必须按照设计程序进行,同时要求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和必要的工艺装备图及检验卡片齐全、准确。

  四、图纸设计、总装图必须经过分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进行,以免造成返工浪费。

  五、图样及字体应严格按照机械制图国家标准进行绘制,有关人员应在图纸上签字方可。

  六、设计完成的图纸,包括产品图、技术文件夹、工艺装备图以及编者按制完成的工艺文件,包括工艺电卡片、工艺守慢、操作规程、检验瞳片等,统一由档案保管员存档管理。

  七、技术资料修改或已投入生产的图纸进行修改时,必须由技术科主管人负责在修改的同时发出图纸修改通知单,作为存查的依据,同时在修改的图纸或技术文件上签名及注明日期。

  八、分管经理要对本公司设计的新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原则的正确性负责。

  九、技术科长应对产品的选项型、基本结构和设计中的原则性问题负责,对设计的总图进行审核并签属审核意见。

  十、设计组长对本组设计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形式,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条件等正确性负责,对产品图纸能文能武一性、成套性负责,并负责设计工作的进度。

  十一、某项新产品的设计者要对产品的性能、结构形式、主要计算、主要零件的技术条件、相互配合关系、零部件的主要尺寸、公差配合的正确性负责。

  十二、校对人员要对本职工作负责,图样及字体应严格按机械图国家标准执行。

  十三、资料保管员的基本任务就是认真执行国家技术楼案和资源共享料管理工作的方钳和政策,加强技术档案的整理、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防止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

  管理公司的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地面、走廊、卫生间)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二章 办公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 各部门办公室内环境卫生的管理由各部门人员负责,由部门主管监管,安排卫生值日表,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消除卫生死角。

  第七条 经理级别以上的办公室环境卫生,由其助理或者秘书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八条 办公室环境卫生应做到: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

  2、每天更换垃圾桶。

  3、保持桌面干净整齐无灰尘。

  4、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保养良好,表面无尘土,污垢。

  第三章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第九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十条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十一条 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十二条 员工个人应保持仪容端正,衣物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壳;不吃零食(充饥食物除外),不在办公室吃饭,不在办公室吸烟。

  第四章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内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主要由综合部负责督查,保洁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打扫。

  第十四条公共走廊、卫生间、洗手间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卫生间的垃圾桶满时,保洁人员要及时更换垃圾袋,并定时运走。

  第十五条 洗手间台面、镜面要保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保洁人员要每日清理,用水管冲洗过滤框和桶。

  第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综合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随意弃置的;

  三、办公桌面脏乱、个人物品随意摆放的。

  第十七条 以上制度规定综合部监督执行,由各部门主管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每月进行卫生联查,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将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检查结果及时公布于公告栏,以促进、推动公司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各部室认真执行。

  管理公司的制度7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总则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分则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

  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

  1、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

  2、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

  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

  1、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2、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4、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簽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四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八、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处理合同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2、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4、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6、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8、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9、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第八章、质量检查办法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防御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3、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4、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

  5、建立样板制。

  各工艺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

  以样板引路,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6、建立三检办法。

  各分包单位、外包队、施工班组在施工中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

  7、建立工序交接检制。

  各工序在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并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耽误的工期和时间由上道工序承担;

  8、施工中需要办理隐蔽、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蔽、预检手续,不办理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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