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1 18:33:00 晓凤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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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规范不合格质量责任处理,强化质量管理措施。

  二、适用范围

  2.1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外审核、日常稽查、产成品流通环节发生不合格项责任追溯;

  2.2 顾客投诉、产品生产过程及物料贮存过程出现的不合格品的责任追溯处理;

  2.3 其它影响产品质量控制及质量成本控制责任的追溯处理。

  三、定义(不合格包含: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

  3.1 不合格项指不符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事项,根据不符合程度分为一般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

  3.1.1 一般不合格项是指偶发、孤立、后果不严重、易于纠正的不合格;

  3.1.2 严重不合格项指区域性或系统性失效、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后果影响较严重的不合格。

  3.2 不合格品指不符合公司企业标准要求的产品。根据不合格品缺陷程度、批量及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不合格、重大不合格、特大不合格。

  四、职责

  4.1 质管部负责拟订、修订及归口实施《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4.2 质量处罚及奖励由责任部门/或质管部提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批准、财务部配合执行;

  五、质量处罚

  5.1 不合格项责任处罚

  5.1.1产成品在市场流通中被抽检不合格或被客户投诉、退货,追究责任机组罚款200元/次(首道工序罚70%,下道工序罚30%)。同时:指标不合格处每次车间主任100元、班长50元、当班质管员50元/次的罚款。

  5.2 制程过程不合格品责任处罚

  5.2.1生产过程中原纸有严重质量缺陷,机组没有发现或发现不报,按损失大小对责任机组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

  5.2.2对于生产过程控制中造成的单提(未构成件),因为生产责任人没有认真进行自检,被质管员巡检发现,属严重不合格品(影响产品使用、外观异常不良或偏离国标下限可能被投诉),每提追究责任机组或岗位责任人2元/提罚款。生产部门各机台自检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隔离未混入产品中,由生产部自己处理,质管部不做处罚。罚款由当班质检员当天进行汇总上报,直接扣减责任人当日收入。

  注:以上两项,生产部门自行查找分清责任人,不能分清责任主体的由机组平摊。

  5.2.3对于生产过程控制中造成的整件不合格成品,该不合格品不计入产量,经评审质量缺陷程度属于可降级或单独销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责任机台罚款5元/件;经评审质量缺陷程度属于不能销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责任机台罚款10元/件。在不合格批中,经生产返工并报质管验收合格的产品,可以计入产量,但返工造成的破损包装袋按大袋2元/个、中袋1元/个累计物料损失对责任人进行扣减,返工期间不另行支付工资。以上各项扣减款项平均分摊到责任机组全体人员。

  5.2.5 质管员对入库的成品进行抽检或仓库出货检验时发现整件成品不合格,外观如赃污、合格标识漏贴错帖、提长件高不合标准、包装松垮、包装方向错误、外袋包装扭曲变形等问题,处以直接责任部门相关人员每件2元的罚款;包装数量短少、日期错误等问题的,对责任部门相关人员每件处以5元的罚款;

  5.2.6在常规产品、定牌产品、新品试制、设备故障前及故障后等生产正式开始前,发现没有对首件产品进行检验确认,造成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处罚责任机台所有人员每件10元的罚款;若不合格品连续生产超过1小时或造成10件以上产品不合格的,同步对车间主任、班长、质管员每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2.7仓库管理员对生产部提交报废回笼的边角余料进行当场共同确认,如发现其中夹杂有工具等非生活用纸异物,追究生产部责任机台每人罚款2元/个(仓库提报处罚单)

  5.3 影响质量成本的责任处罚

  5.3.1 物料、原盘纸、产成品因搬运、贮存不当,导致物料、产成品损坏或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废料率提高,根据损失大小追究仓库管理员及具体责任人50到100元/次的罚款(经评审确认属于客观原因除外)。

  5.3.2质管员在抽查中一次性发现产品超重数量大于5件的,处罚责任机组每人50元/次的罚款。

  5.3.3库存物料未执行先进先出导致物料呆滞或过期,造成质量损失,根据损失大小追究仓库管理员100到500元/次的罚款。

  5.3.4原盘纸纸储存期间包装封闭不良,每发现一个追究责任部门主管及具体责任人各10元/个罚款。(生产急需而来不及包装的.原纸不适用此条款)。

  5.4 影响质量控制的责任处罚

  5.4.1 在产品生产、储运过程中,有故意破坏、损毁、涂改、添改、更换产品标签者(质管部指定人员校正动作除外)或其它物资品质的追究具体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5.4.2 原盘纸在生产车间因标签管理混乱,导致质量问题无法追溯,追究责任人罚款20元/卷(属仓储责任的处搬运工20元/卷的罚款)。

  5.4.3 对讽刺、辱骂执行产品检验、质量稽查等人员,其行为恶劣并影响到正常工作者,追究当事人罚款100元/次。对殴打执行产品检验、质量稽查的,罚款500元并给予开除。

  六、质量奖励

  6、1质管部每月对班组制程/成品合格率进行评分,最高得分的班组每人奖励50元/月。

  6、2在质量管理过程中,个人表现突出,对质量事故的发生起到较好的预防或纠正作用,由部门主管提名,质管部确任,给与50元/月的个人奖励。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2.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

  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

  1、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提供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形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责任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责任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

  1、责任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责任。

  2、如品质部提出改进要求且责任部门认可的,责任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提供符合改进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责任

  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责任。

  2、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责任由部门领导承担。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20%责任。

  七、设计责任

  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10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进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责任由技术部承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

  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责任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八、内部质量赔偿及奖惩规定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责任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可以返工的,则由责任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责任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责任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责任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况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进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九、外部质量信息处理规定

  1、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不良产品流出厂,未引起客户索赔,只引起客户抱怨时,此种情况不作处理;但相关责任部门应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本文件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品质部,特殊质量情况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品质部可根据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

  3、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与人员,可向考核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申请复议;在未复议前按考核结果执行。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生产制造全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它部门。

  品质部:由质检部和技术部组成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品质部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由质检部按本办法相关处罚条例出具书面处罚或奖励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交公司人事部门以及处罚人或受奖励人。

  三、质量管理的范畴

  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产品在合同签订、生产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交付使用等环节中因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损伤、丢失、损坏等事件均属质量管理问题,具体条款如下:(罚款上限不高于工资的12%)

  1、生产技术准备

  (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设计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 1000元以下的处罚设计人员月薪2%,审核人员1%,2000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责任设计人员月薪8%,审核人员承担6%,10000元以上,责任设计人员月薪12%,审核人员承担8%,

  (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重新下发图纸,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月薪4%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10000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月薪12%的处罚。

  (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设计人员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技术部相关设计人员月薪1%的处罚

  2、原材料供应

  (1)物资采购未按作业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2)外购件(含委外表面处理)进厂,未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致使外委外购件流入生产环节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50元。

  (3)物资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3、生产制造

  (1)多次报检不合格(连续2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操作者组长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操作者月薪的1%。组长月薪的2%

  (2)批量品质异常,处罚按质检员月薪12%,组长月薪的5%

  (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产品标识、铭牌不清、不齐的,外观质量不佳、包装不合理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5)品质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5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质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8)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9)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10)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4、质量检验

  (1)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品管处罚50元。

  (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品管处罚30元。

  (3)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品管处罚50元。

  (4)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品管处罚100元。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品管处罚30元。

  5、其它部门责任

  (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公司酌情处理。

  四、产品质量事故的分类: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4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一定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达到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返修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4)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关键部位或造成产品报废,产生的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造成企业声誉受损的。

  五、对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处罚规则

  产品在生产技术准备、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验、销售等各环节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管理问题与质量事故,按造成经济损失的多少进行质量事故分类给予处罚。

  1)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200至5000元(含200)的,属轻微质量事故,对责任者按月薪的5%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者的连带责任。

  2)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0至10000元(不含10000)的,属一般质量事故,对责任者按月薪的7%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者的连带责任。

  3)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10000至20000元(不含10000)的,属严重质量事故,对责任者按月薪的9%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者的连带责任。

  4)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00以上造成企业声誉受损的,属重大事故,对责任者按月薪的12%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者的连带责任。

  5)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原则上不作处罚,但要求部门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及时整改处理。

  6)鉴于员工收入有限,造成相对较高档次的质量事故时的罚款金额占经济损失金额的比例反而相对较小,但当较高档次质量事故的处罚金额低于较低档次的处罚金额时,服从较低档次处罚规则的上限。

  7)对于以上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品质部有权要求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责任人及时处理,尽量挽回或减少损失,对于态度不好、意识不强的除以上罚款外还应额外追加处罚,并予以全厂通报。

  六、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2)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执行后避免重大品质事故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3)员工如发现上道工序漏检,误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并及时制止并汇报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50-80元,如挽救损失金额巨大,品管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另行奖励。

  4)每季度评选3名,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无任何品质异常,并具有很强品质意识和品质责任心,并主动带领其他员工提高品质意识,由各部门提出,品管部核实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奖励200元。

  5)向品质人员或车间主管举报他人不安工程或质量要求进行作业,经确认核实的一次奖励30元。

  6)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立,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经确认核实一次奖励100-500元。

  7)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可视其影响程度大小给予奖励100-2000元。

  七、附加说明

  1)奖罚金额最低为10元。

  2)如处罚条例相互有冲突,按严重的条例处理。 3)品质部保留《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的解释权。

  4)公司授权品质部开具《品质处罚单》和《品质奖励申请单》

  八、附件

  1)《品质处罚单》

  2)《品质奖励申请单》

  (注:《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部门同意后,报生产办批准,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执行中如有争议,由生产办裁决,如需修改,报生产管理部批准后由品质部执行修改)

  品质处罚单

  注:此处罚单一式四份签名盖章后,一联:被检查部门存根,二联:上报生产办,三联:签单部,四联:财务部

  品质奖励申请单

  注:此处罚单一式四份签名盖章后,一联:被检查部门存根,二联:上报生产办,三联:签单部,四联:财务部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4

  1、 总则

  1.1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员工对质量的认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有效降低质量损失,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4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2、 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

  2.2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3、 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发现和处置,以及奖惩的实施。

  3.2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品质的日常管理及做好品质异常工作开展的配合工作。

  4、 定义

  4.1首检: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因素调整后,换人换料换工装调整设备等对制造的第一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4.2自检:每做完一个产品后对自己所在工序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称为自检。人人必须加强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保证自己生产的产品100%合格,绝不允许有次品流入下一工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3互检:本工序在开始加工前先对自己的前一工序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称为互检。

  4.4巡验:是指检验员在生产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验。

  4.5批量不合格:返工或报废数量超过10件且单位产品不合格总数在特定批中超过30%。

  5、 责任划分

  5.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5.3研发、工程技术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5.4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5质量管理连带责任

  5.5.1指质量管理活动中,依组织层次其直接、间接主管需对其下属所做出的改进或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无论奖惩,直接主管连带50%,间接主管连带25%,上三级主管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责任。

  5.5.2依互检原则,其间接当事人需对上工序所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第一间接当事人连带50%,第二间接当事人连带25%,第三间接当事人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责任。

  6、 品质指标

  6.1来料:一次送检合格率>95%(每月)

  6.2制程:一次抽检合格率>97%(每月)

  6.3组装成品:一次抽检合格率>98% (每月)

  6.4出货:一次抽检合格率100%(每月)

  6.5顾客投诉率≤1%(每月)

  7、 品质异常处罚细则

  7.1品管部及生产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7.1.1检验巡检发现不合格或后工序发现不良,且数量超过10件但未达成批量,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直接当事人10元,相关人员(含上级主管)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责任。

  7.1.2批量品质异常,含本工序发现的不良或属经品管部检验合格放行的产品,被后工序或客户发现的不良,当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直接当事人扣罚10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且品管应负有不巡检或巡检不到位责任,扣罚直接当事品管3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损失金额大于1000元的按损失成本10%价值对直接当事人进行处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且扣罚直接当事品管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1.3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IQC处罚2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1.4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加工/组装产品须报首件检验,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1.5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批量不合格时,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IPQC处罚追加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2开发及技术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7.2.1 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处罚责任人10-10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2.2 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且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2.3 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最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解决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仓库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7.3.1仓管员发料发错,导致影响品质、影响生产,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2成品仓库多发或少发,多发对责任人按实际成本金额赔偿,少发1件以下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3仓库物品标识不规范不清晰,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4不同规格不同客户产品(样品除外)混放,不论是入库时还是发货时,对责任人按10元/次处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5仓库人员必须先确认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违规接受此类产品者,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6装卸工在搬运装卸成品时,没按规定作业造成纸箱损坏,或在库成品未加以防护造成纸箱脏、损坏等不良时,对责任人按10元/次扣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流程异常处罚细则:

  7.4.1未接到派产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当事人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2 未经品管部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的,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如引发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责任人处罚追加3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3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得按规定接受处罚。对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另处罚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5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6对未征得品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罚款2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7在QC判定不合格,或巡检时发现不合格,正常情况下生产必须在24小时内对不良品进行处理完毕,如未及时处理并强行将不良品转入下工序生产,对责任者处罚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8品管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1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管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8、 奖励条例

  8.1发生非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的奖励:

  8.1.1非生产作业人员,但投诉和挽救各种品质异常的行为,经核实后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1.2生产作业人员或品管检验人员如发现上工序产品漏检,错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必须立即上报品管并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1.3品管检验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合格品将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2发生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的奖励:

  8.2.1当发生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奖励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分别奖励25元、12.5元。

  8.3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或大大提升生产效率者,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50-100元;员工(开发及工艺技术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工模夹具等设计缺陷,及时制止并改善者,经核实后奖励10-100元,该部分奖金均由公司支付。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鼓励生产工人主动做好产品品质,强化上下级品质管理意识特拟定本规定。

  二、范围:

  所有品质事故的处理。包括产品生产、物料管理、产品设计、品质检验等各工序及生产环节。

  三、职责:

  3.1 生产工人必须对上下工序交接的产品及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3.2 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导生产工人做好产品质量,并对引发质量问题的相关人员实施处 罚和奖励。

  3.3 生产营运总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并提供生产管理人员、检验员等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业绩考核信息。

  四、质量管理奖励细则

  4.1生产工人在对前工序承交的产品进行互检时,提前发现上一工序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及时上报的,视质量问题的大小予以奖励.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4.3有下例情况的均可对生产工人进行奖励:

  4.3.1 发现原材料质量问题及时上报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4.3.2对产品工艺结构、作业方法提出改进意见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者;

  4.3.3在本工段内质量意识较强、积极配合品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者;

  4.3.4发现生产技术资料错误并进行跟踪处理杜绝质量隐患的。

  4.3.5如本部门的管辖内一个月无投诉、未出现质量事故的主管、质检奖励300-500元/月。

  五、质量事故的界定:

  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工材料损失、耽误交期损失、产品配套、产品设计、客户投诉损失等费用。

  5.1.生产过程中品质不良的责任判定

  5.1.1各工序的生产工人在接受加工任务时,首先应对加工的第一个部件进行检查。发现质 量问题时应立即向车间管理人员报告,待得到明确答复后方可进行加工。若明知道加 工的部件存在质量问题仍然盲目加工者并出现批量性质量事故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 责任单位主管或个人连带处分。需承担经济损失。

  5.1.2明显的质量问题被继续流转其它工序生产时可对流转工序的员工实施连带处罚。如出 现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责任区域的主管连带责任。

  5.1.3上一部门的批量质量事故,下一部门生产工序未发现照样流程下一工序的,该负责的部门主管罚款100~200元1次,作业员工承担60%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重大的生产营运总监共同承担责任。按当时情节处理。

  5.1.4凡是批量的生产质量事故连串木工、油漆、包装等各工序质量问题并进入仓库的生产总监罚款100元一次,其它部门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按5.1.3条处理。批量质量事故进入仓库并发到客户手上的仓库负责人罚款50-100元一次。生产总监连带责任论情节处理。

  5.1.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产品不配套,影响到后工序无法运作的或无法出货的情况下也列入质量事故。

  5.2 客户投诉质量问题的责任判定:

  5.2.1成品出货中抽查或客户投诉少包(部件或配件)、错包、生产质量问题。产品碰坏、纸箱破裂等现象,判定是内部因素造成的,由生产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2.3客户投诉批量性质量事故的,来回运费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衣柜以及床按100元一次,来回运费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如补材料或客户愿意修正的。衣柜50元一个赔偿经济损失。

  六、关于品质事故损失赔偿的规定

  6.1.赔偿比例

  6.1.1如出现批量性质量事故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车间主管进行处罚,责任人赔偿经济济损失成本费用计算,车间主管根据质量处罚最高处罚金限为单次500元。当赔偿金额超过赔偿者当月工资60%时按60%执行。当月赔偿不足者,下月不再继续赔偿。

  6.2其它规定

  6.2.1当找不到直接责任人时,其责任人部分的赔偿由上一级管理人员承担。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6

  为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内容:

  政治思想、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及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形式

  三级安全教育(厂、车间、班组)

  对全体员工的经常性教育。

  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对换岗、调岗、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总交易时间不得少于个小时。

  教育内容: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运用安全技术,有关安全技术,有关事故案例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由生产经理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本厂安全、生产状况、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主要危险岗位安全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及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和正确使用方法。 ,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7

  1、在生产经理、安全科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示、规定和决定,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2、负责组织新职工、调换人员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节能型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考核。做好安全生产教育记录。

  3、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解决。发现重大隐患,威胁员工生命的,有权责令人员撤离,立即向领导报告。

  4、协助领导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5、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督促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6、有权制止和拒绝厂、车间、班组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作业指令并监督、纠正各部门、工段长、班组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

  7、做到预防为主,经常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组织职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8、组织实施各种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9、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违章的统计报告。

  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协助企业负责人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山东普鲁特机床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各职能部门根据人员结构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设立安全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 “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

  (3). “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生产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生产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生产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车间主任,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主管工程师及时解决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技术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生产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生产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生产中因易燃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一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车间生产特点、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生产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十二条库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仓库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库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三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进行培训。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部门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生产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生产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生产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生产组织设计(或生产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入职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9

  1、在执行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开展工作,是执行总经理、生产经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报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并组织和做好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5、总结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推广现代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和协助有关科室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贯彻执行。

  7、制定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8、负责编制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9、对安全要害部位及岗位、重大危险源,制定监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点加强管理。

  10、组织有关科室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1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数据库的工作,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发放情况。

  12、组织有关科室督促检查承包工程(项目)安全工作,做好职业中毒和预防职业病的措施。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10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会议专题会议、安全科工作会议、车间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其他会议。

  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每半召开一次,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公司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参加。主要任务是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作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和规定等。

  二、安全科会议

  每周下午两点在安全科办公室召开。由安全科长召集和主持,安全科全体员工和专职(兼职)安全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本周安全工作。

  三、车间调度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各车间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工段长、班组长参加,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本周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协调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

  四、其他会议

  部署紧急安全工作、班前班后等会议。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安全科、车间、科室可根据实际和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各类压力管道;各种气瓶及产品库区。

  三、内容

  1、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适用、检验修理等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规程》的规定。

  2、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3、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4、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根据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

  6、每季度对全公司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7、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8、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鱼本岗位无关的事。

  9、操作人员必须每4小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或否则安全的技术人员有权越级上报。

  10、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1、各类压力容器包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严格按国家标准定期检验检查。

  12、按安监局要求定期为所有在用压力管道进行在线检验及全面检验。

  13、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12

  1、协助企业负责人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在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规章计划,逐步落实在当年工作安排中。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13

  为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生产秩序,使我司在企业管理方面,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为严肃厂规厂纪,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全厂员工认真自觉遵守。

  1、保证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车间、办公室负责人要求提前十分钟上岗,工人、办公室行政人员提前五分钟上岗,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10元。超出10分钟,不足1小时每次罚款50元,超出1小时以上算为旷工一天。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2、坚持请假制度,请假必须提前写好请假单,经批准后生效。超过上班时间,不接受以任何理由请假(病假除外,有病历为证)。否则按旷工处理。车间主管可批准一天,一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工作时间严禁串岗、乱岗、聚众谈天、玩耍,每发现一次扣款10元,不服从者,加倍罚款。工作时间不准睡觉、玩手机,不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工作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外出,干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其离岗外出、干私活等时间,按旷工计算,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

  4。不准在厂内吃早餐,违者每次罚款10元。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违者罚款20元。厂区内不准赌博,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工作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者,除每次罚款100—200元外,并立即停职检查。检查时间视检查情况决定,骂人者,扣20元。

  6、上班时间不准穿裤头、背带背心、拖鞋,高跟鞋,违者除罚款10元外,必须回家更衣,更衣期间按事假处理,不服从,不准上班,按旷工处理。

  7、为保证有较舒适的.生产环境,必须坚持文明生产和5S管理,生产各部门均应保持车间整洁、卫生干净,工作区每天都要打扫。按划分卫生区域,每星期六下班前30分钟为生产各部门卫生大扫除时间,各卫生区发现有一处卫生死角,罚款20元。车间有不安全因素,报主管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处罚款20元。

  8。所有原材料,加工后的半成品,成品,工装夹具,公用刀具,量具等按要求摆放整齐,违反者口头警告,当月内三次违规罚款20元。 9。自行车、摩托车必须按规定地点存放,违者扣罚10元。

  10、车间设备保持清洁,润滑良好,不干私活,若设备不清洁、润滑、不良好,必须限期整改,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若有干私活者,按其价值加倍罚款。

  11。所有员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按图纸要求生产,保证零件质量和外观。首件必须送交QC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如自作主张导致零件不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员工在加工过程中要经常自检,凡发生外观碰伤,零件不良。如能返修则扣其返修工时。如返修不行则除不予计算工时外(含重做工时)必须再扣材料款的50%。

  12、凡借工作之便,挟带公物出厂;偷窃工厂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处8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者,开除处理不予结算工资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记大过处分:⑴拒不执行生产调度命令,影响生产,造成严重后果者;⑵触犯法纪法规,受拘留,免于刑事责任处分者;⑶工作时间内吵架、打架,造成严重影响者;⑷其他性质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处分。 ⑴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⑵触犯法纪法规,受刑事处分者;⑶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工资)和年内累计旷工10天(含10天)者⑷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5、凡有义务劳动(包括装车、卸车,打扫卫生等),行政人员都要参加,凡不参加劳动和劳动不积极、怠工者,每次罚款10元。特别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不参加劳动。

  16、主管以上人员为监督执法人员,负责处理违规事宜。执法人员在对违规行为处罚时,因处罚不当执法不严等原因,引起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执法负责人罚款200元。

  17。所有违规处罚款不归公司所有,全作为公司员工活动公益金。

  以上规定,从2015年1月5日起执行

  华呈瑞机电公司

  生产部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为了规范机加工车间工作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品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供机加工车间按本制度执行。

  二、范围:

  适应于机加工车间作业与管理工作的操作指引与行为规范。

  三、管理要求:

  培养和营造车间全体员工的团队精神,做到“三个统一”即:观念统一、行动统一、操作统一。

  四、岗位作业要求:

  开机前:

  a)每班都必须检查各部分的润滑情况,并使各润滑处得到充分的润滑;

  b)开机前,非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区,并把杂物清理干净。操作时:

  a)机床开动后,由操作工进行操作,其他人不得触碰机床所有的开关。

  b)发现机床有异常声音和机构失灵,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进行检查。

  c)操作时应时常自检:认真审图、关注产品尺寸、孔径、外形、形位公差、表面伤痕等。

  d)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负责地将本班情况交接给下一班,产品翻身或者下车之前本班应认真对照图纸在确认没有遗漏加工内容的情况下由当事人签字后进行后续加工。

  操作后:

  各机床负责将所加工产品毛刺去除,机器和周围清理干净,工装夹具摆放整齐。

  五、环境卫生与秩序:

  1.所属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保持车间内的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物品(料)摆放有秩序。

  2.机器保养与整理:

  a)每天保持工作范围清洁、干净无杂物。

  b)下班前每班预留15分钟必须整理工作范围,地面进行清扫、清洁,并确保死角无脏物,保持整齐。

  c)每周五下午15:00利用一个小时时间对机床进行保养:工作台T型槽的清理、机床表面擦拭保护、可见导轨面的正确润滑保持导轨面光亮、清洁并擦拭防锈油.

  3.车管人员负责本办公室的清理、清扫工作。

  4.严禁到处游烟,乱扔烟蒂。

  六、生产过程管控:

  1.生产任务:操作工按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的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如完成不了,应即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保证各班次正常生产,避免衔接不良、产生误工。

  2.安全生产:每日上班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台并严密监视机器操作情况,在下班时,关掉车间内所有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机器仍在运转。

  3.节省与节约:员工对所需的材料的数量必须进行验点,保证其数量无误,按实际情况领取刀具及其他耗材在仓库做好进出库记录并根据刀具使用情况分类以充分利用。

  4.品质保证:产品加工完成后检验部门应按照图纸进行全尺寸全检验,发现不良应开出产品不良报告,交由当事人认真填写,不得互相推诿责任。

  七、车间纪律:

  1.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需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间的规章制度。

  2.员工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如生产需要加班的,则临时通知,有事需请假的,要向管理人员说明事由,并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员工上班要文明、礼貌,要有团队合作精神。

  4.上班时,管理人员应对每个岗位的员工进行耐心指导与帮助,不得向员工乱发脾气,更不准置员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不理不睬,遵守办公管理制度与本管理制度。

  5.负责保管仓库钥匙的人员要有责任心,不得擅自将钥匙托与他人保管或借与别人,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仓库。

  6.工作期间不宜接听私人电话、发短信或上网聊天,原则上在工作时间不准接听私人电话,如已接听的则要和来电话者说明自已正在上班而不能影响工作,此过程不得超过5分钟;如果有人经常接听私人电话,则将要求其在上班期间关闭手机。在此特别强调,接听电话前必须处理好手上的工作,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7.在生产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乱用非本岗位的设备、仪器等。生产用具不用时应上交,否则以违规论处。

  8.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闲杂人员不得靠近,攀谈,影响其工作。

  9.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操作工必须接受主管的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配合检验人员工作,不得顶撞、辱骂,经教育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2.上下班随时留意,岗位有无偷盗现象,对车间内偷盗者立即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13.员工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办公室,拿办公用品、翻阅文件等。

  14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用将根据实用价值予以奖励奖金。

  15.车间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每月底管理人员将综合实际情况对每位员工做出评价并对表现良好的员工做出奖励。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15

  一、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预防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辅助措施,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应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一旦发现不使用劳保用品要追查原因,还要严肃处理。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劳保用品,防止霉烂变质,影响安全使用效果,造成损失由保管人员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由生产科根据本公司各工种情况分别制定发放标准,报公司批准实施。

  三、凡本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遇有出售或变相出售者,一经查实按原价的50%罚款处理。

  四、劳保用品由生产科提采购计划,经财务科审核后,由供销科采购,交仓库保管。采购人员在采购劳保用品时,应选定正规单位,杜绝采购伪劣品,确保产品质量,保证安全使用效果,如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现象,公司将严肃处理。

  五、领取劳保用品,须有车间主任签字,生产负责人审批,每月分两次发放。

  六、所有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配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自我防护,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七、全公司干部职工,必须发扬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本着有利于安全健康,坚持“以旧换新”的制度。浇铸工安全操作规程

  1、清除通道和场地的一切障碍物。

  2、检查铁水包是否烘干,包底、包耳、包杠、端把是否安全可靠,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禁止使用未烘干的铁水包。

  3、与铁水接触的一切工具,使用前必须预热至500℃以上,否则不准使用。

  4、铁水不得超过铁水包容积的80%,抬包要平稳慢行,步调一致,防止铁水溅出伤人。

  5、用吊车吊运铁水前应检查吊钩、链子是否可靠,吊运时链子不准打结,要有专人负责跟随铁水包,经过路线,不得有闲杂人员。

  6、严格贯彻六不浇:

  (1)铁水温度不够不浇;

  (2)铁水牌号不对不浇;

  (3)不挡渣不浇;

  (4)砂箱不干不浇;

  (5)不放外浇口不浇;

  (6)铁水不够不浇。

  7、浇铸时要准确平稳,不准从冒口往砂箱内倒铁水和看铁水。

  8、当铁水浇入砂型时,要随时点燃出汽孔、冒口、箱缝排出的废气、以免毒气和铁水飞溅伤人。

  9、剩余的铁水要倒在准备好的铁模或砂坑内,不准倒在砂堆和地面上,防止铁水爆炸伤人。因跑火或其它原因流在地面上的铁水,在未凝固之前不得用砂覆盖,凝固后应及时清除。

  10、所有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安全可靠性,使用后娈清理干净。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16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严重情况立即报告班组长。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具。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勿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举报。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劳动安全生产安全工作的建议。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17

  1、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组织全体成员召开1次安全例会,学习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总结部署上、下月的工作和传达上级任务,分析企业内安全生产现状,通报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各车间每月必须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全年不少于12次,会议内容为分析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讨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进一步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

  3、厂部各项安全生产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召开会议,交流所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向厂部报告。

  4、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要及时向各车间、科室传达,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5、安全生产例会和其他会议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均应作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安全生产例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根据厂部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文件或纪要,并及时传达到各车间、科室。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18

  为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积累事故资料,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特制订如下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清理事故现场需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

  3、发生伤亡事故,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原因清晰,责任明确,处理公正,认识深刻,措施到位。

  4、对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19

  1.目的

  对仓库的管理实施全面控制,确保库存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厂原材料库,辅材库,半成品库,成品库,工量具库的管理。

  3.职责

  3.1 供销部是原材料库,辅材库,成品库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技术质控部为配合部门。 3.2 生产部是工量具库的归口管理部门,供销部,技术质控部为配合部门。

  4.工作程序

  4.1 原材料库,辅材库管理。

  4.1.1 原材料包括原始待加工材料,如板材,棒材,量材,锻件,铸件,大型外购配件等;辅材包括用于设备或部件组合的其它材料如:焊材,轴承,电机,螺栓等小五金,机修配件等外购件;易耗品包括如:劳保用品,润滑油等。

  4.1.2原材料,辅材等的.入库。材料入库时供销部采购员签发入库单,库房保管员应按照《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会同供销部采购人员及质控部检验员一起对入库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审核质量证明书,合格后库房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填写材料入库台帐,并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对入库材料进行标识。材料质保书原件由质检部留存,库房保留质保书复印件,质量不合格的放置不合格区,并通知供销部及时处理。 4.1.3原材料,辅材等的出库。生产部(车间)根据工艺文件,生产图纸开出“领料单”到库房领料,领料单应注明工作令号,库房保管员根据领料单发放材料,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识移植并在工艺过程卡下料(备料)栏内签字,注上质保书编号并填写“材料出库台帐”,辅材等保管员根据“领料单”直接发放。月底保管员根据“领料单”交财务进行成本核算。

  4.2 工量具库管理

  4.2.1工量具包括如:工具,量具,刃具及工装模具等。

  4.2.2入库

  材料入库时应根据《采购申请单》认真核对入库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质保单。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质量不合格的放置不合格品区,并通知供销部及时处理。

  4.2.3工具借用报损

  操作者借用工具时,填写《工具借用单》书写整洁,清楚;使用完毕及时归还。物件齐全,完好,无损;如工具,量具遗失,损坏,遗漏部件,主动向库房说明,酌情办理报损手续,由库房填写《工具报损单》。个人原因造成物件损坏,论价赔偿。

  4.3成品(半成品)库管理

  4.3.1成品包括加工完成后的定型产品和非定型产品。

  4.3.2交库产品完工时,由生产部(车间)调度员开出交库单,并通知检验员对产品进行终检,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开具“产品合格证”,成品库保管员根据交库单和“产品合格证”认证核对入库成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办理成品入库手续登记“产成品台帐”交库单一式三联,库房签收后调度员留存一联,库房一联,送交财务一联。成品库按“成品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控制程序”对成品进行包装,贮存和保护。

  4.3.3出库

  供销部根据“交库单”及“产品合格证”开具“送货通知单”发货,提货人员凭“送货通知单”到库房提货。库房保管员根据“送货通知单”登记“产成品台帐”。由顾客签收的送货回单由库房保管,定期送交财务结算。

  4.4库房管理

  4.4.1入库物资应分类摆放整齐,标识清楚醒目,同时注意防潮,防锈及预防变形的工作。精密钢管应轻拿轻放,避免磕碰。

  4.4.2原材料除挂牌以外,还应按如下规定作色标记: ⑴.45#钢——黄色 ⑵.CrMo钢——绿色 ⑶.Q235(A3)钢——白色 ⑷.18-8(304)钢——红色 ⑸.316L钢——红+白 ⑹.304L钢——红+绿 ⑺.35#钢 ——白+黄

  4.4.3每月保管员填写《材料耗用库存报表》报送厂长,供应科及生产科,每月财务抽样检

  查库存,标识情况,每季末全面盘点一次。

  4.4.4非本库保管人员无事不得在库区内逗留,严禁在仓库内吸烟,烤火。切实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厂部报告。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应遵循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机械设备的使用分散、流动、露天作业、工况差、磨损快等特点,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完善设备管理体系,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第四条企业的机械设备属国家所有。企业领导应认真管好、用好、维修好机械设备,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潜力,并在任期职责目标内,列入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的建设主管部门(包括各级企业管理部门)应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机械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规程、定额等;

  2、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设备管理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指导企业合理装备;

  3、组织地区或部门的专业化协作。发展机械租赁业务,组织专业维修、检测网点和配件供应社会化工作;

  4、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机械设备管理经验交流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为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带给信息服务;

  5、组织协调并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施工机械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的拆装、检修,建立必要的资质审查制度和管理办法。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组织或指定单位负责审批。

  第六条企业经理(厂长)在设备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负责审定企业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对企业技术装备资产价值、技术状况和设备生产潜力负直接职责;

  3、对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经营管理目标、工作要求,并督促实施。

  4、负责设备资产经营决策,管好、用好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资金;

  5、协调好施工生产与设备维修的关系,防止拼设备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机务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机活动。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七条企业要建立机械设备前期管理工作职责制度。从装备规划、选型、购置、点检、安装、调试和验收投产都要有人负责,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换手续。

  主要机械设备购置前,务必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讲究设备投资效益。

  大型机械设备和进口机械设备的购置,由各地区、各部门的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防止盲目购置、重复设置。

  新型机械设备到货前,应事先做好机务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使用前应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进口设备及其技术资料到货后,要认真清点、验收、登记,并及早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八条企业自制标准机械设备时,应事先提出报告和设计图纸,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制造。自制的机械设备经试用、检测,证明其质量、性能合格后,方可纳入企业固定资产。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保养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操作、使用、保养规程和管理制度。主要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职责制。所有机械设备都要有人负责。多班作业时,务必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企业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季节变化时要执行换季保养。新机械和经过大修理的机械,在使用初期要执行走合期保养。

  大型机械设备要实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出技术记录,总结磨损规律。

  企业要重视燃料、润滑油料等的正确管理和机械设备的合理用油工作。

  第十一条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持续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失修、失保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二条实行机械设备经济承包职责的,务必把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运行、消耗费用等列入承包资料,与生产任务完成状况一齐考核,对因拼投备、违章作业、失修、失保造成机况严重劣化,费用超支者,应按承包合同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务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有关主管部门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每年复查一次,无操作证者,不得上机操作或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锅炉、动力、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和测试工作。

  第五章检修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按需修理的检修制度(简称定检维修制)。各类机械设备的检查周期、检查资料,由企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企业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工作。按照机械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施工生产,编制机械设备的修理计划,并纳入企业的年(季)度生产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修理单位要完善机械设备修理工艺,建立、健全修理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机械修理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工期、降低修理成本。要面向施工,服务到现场。

  机械设备送修时,双方应签订修理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承担外单位修理任务的企业,务必具备修理资质。送修单位一般不得将机械设备委托给无修理资质的企业去修理。

  企业要做好配件的合理贮备和管理工作。

  第六章改造、更新、报废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制定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大型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务必经过技术、经济论证。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到达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机械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的,应予补提。已到达报废条件的机械设备,应及时报废。

  淘汰的机械设备不得向外租赁或转让。

  第七章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新的以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重新使用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制度。设置机械设备安全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械设备和操作者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工作条件危及机械或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现场指挥人员和机械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重视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运输、轨道铺设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运输,应由拆装专业班组负责进行。

  第二十三条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设备事故。

  机械设备事故分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元者。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者。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者。

  机械厂品质管理制度 21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4、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分析、监督、检查、布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6、及时购置发放职工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7、发生安全事故,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奔赴现场救助,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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