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艺术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31 15:01:36 如意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艺术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 篇1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计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自身的修养,为他们提供一个施展自己才华的广阔舞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成立天津理工大学大学生艺术团。为加强对艺术团的管理,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艺术团的组成

  1、大学生艺术团是我校学生的文化艺术活动团体,由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指导并负责管理。

  2、学生艺术团下设管乐团、民乐团、舞蹈团、合唱团、星光剧社、演出中心。

  3、艺术团的管理机构:艺术团艺术总监由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指定专门教师担任;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各分团团长一名;

  二、团队职责与活动内容

  1、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

  2、艺术团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国家、省市文艺比赛、汇演的唯一团体,代表学校参加校际学生文艺交流活动,参加省市电视、广播等媒体举办的各类文艺活动;

  3、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举办各种联欢会、舞会等活动。

  三、日常管理

  1、艺术团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成员使用、各团训练、日常活动和演出安排、成员的考核和奖惩。

  2、艺术团实行定期例会和排练制度:

  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两次;

  各分团培训排练时间:每周两次以上。

  艺术团干部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3、艺术团成员要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饱满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勇于创新,不畏辛苦,认真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要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不得无故缺勤。凡因违反制度造成影响极坏的将立即予以除名。

  4、对于重大活动、演出需要占用成员其他课时的',由艺术团统一向成员所在院系请假。校内其他单位部门需用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的,由活动组织单位或部门负责请假。

  5、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团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并报艺术团。

  四、成员的录用和退出

  1、凡具有一定的艺术素质和能力,具有一定演出经验和技巧、有一定艺术特长、热心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的我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团,具体办法参见《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录用办法》。

  2、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时间一般为2-3年,确因能力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需退出者,需经指导教师和负责干部同意,但在学期中途不得退出。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艺术团全体成员。

  2、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艺术团具体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各分团制定本团的管理办法。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艺术教育中心。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 篇2

  1、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按时上课、下课。参加集体活动,积极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任课教师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代课老师由个人联系解决,{工资按中心标准}。

  2、按照大纲要求和教研组制订的进度计划,按时完成任务,努力提高质量。

  3、遵循规律,贯彻原则。进行教改实验,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按照教导处教研组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和辅导学生开展学科课外活动开阔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智能。

  5、不断提高师德修养,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6、认真做好中心分配的其他工作,如竞赛辅导、课外研究小组等工作,设备在过程中按实际需要计划报请董事会添置。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 篇3

  1、学校艺术体育器材面向师生开放,充分利用设备资源,提高器材的'使用率,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

  2、器材要分类、编号、建卡、入账。定期对账,做到账物相符。器材室应设有借用、维修记录。

  3、要根据器材其特性合理存放、定位上架。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4、课前,教师应填写借作通知单,管理人员提前准备好有关器材,按规定借用。事及时如数归还。

  5、班级课外活动何时用器材要填写借用记录,按时归还。师生个人借用,需填写用记录,用完归还。器材如有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6、爱护艺术器材,使用时轻拿轻放,避免损坏。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器材,要严格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如:铁饼、铅球、标枪等。

  7、对器材和体育场内的设施要经常进行保养、维修,及时做好维修记录。做好各种防护工作。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 篇4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使琴房管理规范化,合理有效地利用现有的琴房资源,艺术系琴房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琴房按点开门关门琴房开放时间为:(7:00—21:30),学生练琴需遵守琴房各项规定。

  2、学生要自觉遵守琴房各项规章制度,爱护钢琴及琴房其他设施,不准乱串琴房、聚众聊天,不得防碍别人练琴,不得私自带领非本系人员进入琴房。

  3、为保证琴房的安全,严禁在琴房内使用电器,使用明火或私自乱拉电线、乱接开关,违者将给予严惩。

  4、注意琴房卫生,不得在琴房抽烟、吃饭、吃零食。

  5、养成良好的练琴习惯,爱护钢琴,保持钢琴的清洁、整齐,如检查琴房不合格,按照系部实训室的规定“封琴房”处理,还要用书面的检讨方式交于系部处分。

  6、发现钢琴故障要及时告知管理人员,严禁私自拆卸或修理;故意损坏钢琴者,将严厉处罚并取消练琴资格。

  7、不准私换琴房锁,不准私配琴房钥匙或把琴房钥匙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对其严厉惩处。

  8、严格按照琴房长安排琴点练琴,严禁私自调换琴房,如需变动请及时请示相关负责人。

  9、保持琴房设备完好,当新生入学分配琴房时发现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否则由最后进入琴房者负责照价赔偿。

  10、琴房仅供一人练琴,严禁无琴点学员在练琴区逗留,练琴结束后,必须盖好琴盖,关闭电灯、电扇、空调,关闭门窗。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 篇5

  一、学校开展的课外、校外艺术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之一,也是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的反映,它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组织艺术社团或者艺术活动小组,每个学生至少要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二、学校鼓励艺术教师成立各具特色的艺术活动小组或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

  三、学校开展艺术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学生参与各类艺术活动要达到相应的比例。

  四、学校应为艺术教师开展的有利于学校自身发展和学生发展的艺术活动提供必年需的器材、设备和场地。艺术教师策划艺术活动要有计划、有时间、有措施。艺术教师和相关部门保证艺术活动的安全。

  五、学校每年应当根据自身条件,举办经常性、综合性、多样性的艺术活动,与艺术课程教学相结合,扩展和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学校应当定期举办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在艺术教育中应当结合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六、学校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补充和完善艺术教育活动内容,促进艺术教育活动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各种商业性艺术活动或者商业性的庆典活动。

  七、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团体、社会文化部门和其它社会组织举办的'艺术比赛或活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备案。

  八、学校应当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校园的广播、演出、展览、展示以及校园的整体设计应当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校园内不进行文化艺术产品的推销活动。

  九、学校对优秀的艺术活动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 篇6

  一、考勤制度

  1.各部门建立纪律簿,由队队各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部部长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席论。

  5.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缺勤三次以上活动的,不得参加评优。

  二、日常工作制度

  1.艺术团活动室不对外开放。

  2.场地:艺术团的活动场地适用于团内的日常排练,不得外借,活动场地钥匙由专人保管,根据训练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场地清扫各队需要活动室时应向办公室提前申请并登记,以免冲突。

  3.保持活动室卫生,严禁在活动室抽烟,吃零食等,违者重罚。(重点强调:禁止抽烟)

  4.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团委。计划包括:工作目标,训练安排,演出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5.学期初,各部门要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指导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要让全体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所需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6.每次重大活动完成后,各分团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

  7.每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部门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8.每次活动,艺术团各部应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促使工作和谐进行,对于出现的问题追究的各部各负责人。

  9.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各种乐器及其附件、服装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物品由管理办公室派专人管理,各队可以借用,借用后的物品由各小组组长负责管理。建立物品管理薄并履行借用登记制度。

  3.发给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在物品薄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放日期、物品名称、有无破损等。

  4.由个人保管的'物品不得擅自借用他人,不得损破遗失。

  5.各队每学期对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的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须记入物品管理薄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

  6.公共或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出现损坏或遗失,当事人应及时如实向团委报告,并说明情况,不得隐瞒不报。

  7.艺术团物品出现损坏,属正常磨损或无法预防的由团委负责修理;属人为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的由使用或保管人负责修理,无法修理的应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

  8.艺术团物品出现遗失,属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由本人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属管理办公室保管的由保管人或管理办公室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

  9.团委应对艺术团的物品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艺术团财务要设立总账薄,由专人负责登记。

  2.艺术团在活动中所获得的各种性质的现金收入,均须全部上缴团委统一管理和使用。

  3.艺术团需使用金额较大经费,应事先由办公室向院团委申请,团委审批后方能使用。

  4.凡购买所需物品者,应带所购买的物品和发票支票根由管理办公室验收、审核、登记、并办理报销。

  5.艺术团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均须由当事人签字。

  6.凡未事先得到批准购买的物品,均不予报销。

  7.学期末,艺术团将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公布一次,以接受艺术团全体团员的监督。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 篇7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 “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

  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财务部门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做好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学校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

  2、贯彻勤俭办学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负责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计发教师课酬和管理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办理收支、审核、出纳、报账、记账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5、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6、每会计年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应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予以说明。

  7、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平。

  8、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

  9、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部门职责

  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

  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各学科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必须选派有较高素质和组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2、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3、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勤,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

  4、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学校环境的整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经常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密切与任课教师的联系。

  (八)、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用人条件:本校系中等文化艺术教育层次的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必须有较高素质。条件如下: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2)、教师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

  力。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XX岁。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适用期,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2、聘用程序

  (1)、根据用人需要,登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目、学历、工作经历、从事专业、从教年限、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优缺点、部门使用意见等)。

  (2)、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由校长面试审核、试讲最后确定录用与否,凡录用人员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者签发聘书。

  3、人员管理和考核

  (1)、按奖惩条件中的各项规定,管理人员由校长负责,教师由主管部门负责。

  (2)、教职工每学年根据学校要求写出工作总结,作为考核基础。

  二、管理人员岗位分工职责

  1、龚希春(专职):校长,法人,承担法律责任。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全面计划安排,总结、年审。分管:教学文书档案、声乐、影视。 2、沈长起(专职)副校长:主管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美术、书法、舞蹈、魔术、器乐声部教学检查协调、剑桥英语考级组考考务工作,师生教材;日常工作任务:主管科目招生,按照教学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对学生管理并抽查记录。按要求完成主管各项工作任务。

  3、茅媛媛(专职)校长助理:主管:剑桥英语、计算机(少儿NIT)及考级工作。各科报名、收费、教师工资造表发放。日常工作任务:主管科目招生、按照教学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并抽查记录。按时完成主管各项工作任务。

  4、穆东纳(兼职):艺术教育主任。主管器乐班按照教学计划和管理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每年汇演和参赛演。

  5、耿辉、贾秀然(兼职):协助穆东纳管理好器乐班各项工作任务。

  6、袁侨(兼职):舞蹈教学、学生管理。每年汇演和参赛。固定资产帐目及管理。

  7、谢丽娟(兼职):影视班管理。

  8、张淑英(兼职):校医,疫情检查、报告处理。周(六),值班学生管理

  9、崔东立(兼职):计算机顾问。

  10、卢长源(兼职):计算机顾问。

  11、唐雅红(兼职):计算机顾问。

  12、李嫣(兼职):录入打印员。

  13、房丽琨(兼职):会计。

  13、王丽芳:出纳。

  14、宦国孺:清洁员

  三、管理人员值班职责

  1、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开教室门窗通风,挂年级标牌。

  2、接待家长态度要和蔼,做到百问不烦。按学校统一规定给予耐心的解答。

  3、把好门卫,家长、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进校,上学、放学一律在自动门外等候,报名交费家长进东门培训部办理,不得进入校内,报名学生按登记表项目登记、收费。

  4、课前、课间要在学生活动现场管理好学生课间活动,学生不得在楼梯、操场跑闹,严防事故。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如学生发生事故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立即报告校长。

  5、上课期间要巡视各班上课情况,如发现课堂教学秩序问题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进行研究处理。

  6、认真管理考勤,一节课后,要立即检查各班出席情况,凡缺勤学员要马上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

  7、第二节、第三节课间时按教学日志要求项目,进行登记。

  8、放学时各班必须排队有秩序放学。各班教师送出门厅。如有的学生没接走,安排好学生在大厅等候。

  9、放学后回到各教室检查门窗、照明、电扇是否关好。将桌椅摆整齐。用其他教室桌椅送回原处。

  10、将录音机、挂图等教具、教室标牌送回原处。

  11、一切安排好方能离校。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发挥学校财产的教育功能,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和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培养广大师生爱护公物的责任意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课桌椅、图书、学生用床)等资产,也应按固定资产管理。此外,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仪器设备都作低值耐久品进行管理。

  (二)非固定资产

  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消耗品。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资产管理流程图

  1、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图

  2、非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图

  三、资产的购买

  1、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增加,由使用部门提出,总务处汇总,校长室审批后,列入下一年度预算,以批准后购买。年度预算没有但使用部门又急需的办公设备,按预算变更程序申报,经批准后购买。

  2、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部门,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和相关负责人购买。

  3、总务处购买的物资要及时入库。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管理员或物品保管员的入库签名,给予付款结算。

  4、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四、资产的登记与建帐

  1、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配备国有资产管理员一人,统一管理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财产帐,财产帐须设置总帐及按部门分户帐.

  2、固定资产管理员要根据资产购入、入库情况,按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要求做好资产总台帐工作,真实准确,做到帐帐相符(资产台帐与财务台帐相符),帐物相符(资产台帐与入库物品相符)。并把各项财产移交给各个使用部门,各个使用部门也建立自己的台账,每年与总账校对一次。

  3、物品管理员要及时做好学校资产的入库工作,并做好资产领用的登记工作。保证入库帐目与出库帐目相符。如临时使用,要负责及时收回,妥善保管。

  4、各部门、班级、教职工在学校办公、教育教学所需的用品,按学校规定的标准,到服务部门、物品仓库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物品。

  5、维修工作人员从物品仓库领取资产后,做好资产领用维修单的登记工作,服务对象做好签名,明确实物的去向情况。维修工作人员对签名后的资产领用维修单要及时上报物品管理员。物品管理员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五、资产的核查管理

  1、学校的资产实行定期核查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开学初的资产管理登记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中资产的增减情况,建立新的台帐。以一个学年为单位时间,在学期末总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处室、各部门、教师个人负责的财产进行核查。实验室、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器材室、总务保管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在学年末做好资产的盘点工作。

  2、资产使用者与部门对学校配备的设备、用品有责任进行日常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并做到与资产登记册相符。固定资产管理员定期把资产使用情况公示在校园网上,随时供责任人查看核实。

  3、教职工因工作岗位变动,资产使用人变更时,使用人应及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时办理设备清交手续。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办公室应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包括图书管理)为其办理资产清帐手续。

  4、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学期初对全校各班的资产进行登记,期末对班级资产进行验收,根据对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评出ABC档,供期末班主任考核量分。

  六、资产的报损、报废与维修

  1、因达到使用期限报废的固定资产和损坏不能使用的资产,使用者要及时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登记,并及时回收、更换。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年定期将学校固定资产报废情况进行汇总,经总务处主管人员检查核实,报校长批准后,填写资产报废报告单,写好固定资产报废报告,报市教育局技术装备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后再行报废处理。

  2、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的一切资产。

  3、实验室、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器材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资产要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报废资产,在一年一度的资产核查中,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收回入库。同时保证帐物相符。

  4、总务处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平时维修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量大、影响面广的维修集中在寒、暑假进行,确保办公、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或更换,因失误或人为造成损坏、丢失的,应酌情赔偿。

  七、资产的借用

  1、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特殊需要,须经校长批准。出借时必须有书面借条,注明借用时间、归还日期。由财产保管员办理借用手续,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单方可出校门。

  2、凡借出的公物,到期统一由批准人和经手人负责追回,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八、资产的赔偿

  1、学校资产是国家财产,为教育教学服务,学校教职员工无偿使用,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办法。对非正常损坏和遗失的公物,照价赔偿。

  2、班级资产包括课桌凳、电教、语音设备、玻璃门窗等,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与教学需要进行配备,并对全校各班的资产进行登记,期末对班级资产进行验收,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3、学生宿舍中设施设备,学生无偿使用,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4、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电教设备、图书、教学设施等,全校师生有责任妥善保管和爱护,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严禁随意采摘,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6、校园内一切建筑与设施都为学校资产,每个师生都有责任爱护与保管,如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 篇9

  一、课堂教学管理

  1.所有任课教师应按时上下班,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乐捐日均工资10%,5分钟--30分钟乐捐日均工资50%,30分钟以上乐捐日均工资100%。

  2.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20分钟到校。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乐捐除日均工资10%,5分钟以上乐捐日均工资30%。无故旷课乐捐日均工资100%。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术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教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与办公室联系,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乐捐日均工资10%,不送点名册乐捐日均工资30%。

  5.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按时上下课,上课不得拖延,下课不得提前,课间休息不得提前、推后、超时。提前、拖延、超时5分钟以内乐捐日均工资10%,5分钟以上乐捐日均工资30%。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乐捐日均工资10%-30%。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应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乐捐日均工资20%。

  8.教师上课期间不得与配班教师聊天,不得坐着上课,发现一次乐捐日均工资10%。

  9.任课教师须做好教室管理工作(卫生、考勤、关灯、拔除电源插座、关闭门窗等),要早于学生到位,放走全部学生方能离校。经办公室检查未做到者一项乐捐日均工资10%。

  10.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如没尽到教育责任或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除全额承担学生医药费用外,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1.对待学员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体罚学生。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则乐捐日均工资10%-50%。

  12.课后应积极与学生及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3.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教学计划、教案。交由学校办公室审阅。

  14.学生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二、教师请假制度

  1.教师有事有病须请假,请假前须提前在班级里告知学生,做好调课时间安排。并提前在学校备案,以便学校通知家长,做到双保险。

  2.每月教师之间允许调课一次,并在办公室做好备案工作,每超过一次乐捐日均工资50%。

  3.请假分事假和病假。事假和病假不享受工资。每月请假不超过一次。每超过一次乐捐本日均工资50%。

  4.请假教师需自行安排本专业有经验教师代课,教师一切请假、代调课都需提前在办公室备案,以便办公室及时做好和家长的沟通工作。谨防落掉一个学生,引起家长不必要的不满。

  5.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没有接到学校的停课通知时,各位教师不得擅自停课。(学校除寒暑假期间会有相应课程调整外,节假日不休,教师需按时上课。)

  三、学生安全工作

  1.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办公室教师,以便告知家长。由于教师管理不到位或疏忽,发生学生安全事故,除全额承担学生医药费用外,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2.课堂结束后,教师清点本班离校学生,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应在交由办公室,安排妥善后,方可离校。否则,发生一切后果均由该任课教师承担。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规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艺术教育工作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审美情趣和欣赏能力,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加强组织管理

  1.重视艺术教育工作,构建艺教管理网络。做到有校级领导分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有校中层干部具体负责艺术教育工作,将艺术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之中。

  2.成立艺术教育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艺术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艺术教育工作,解决实施艺术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按规定要求配备专用教室,配备现代化信息技术设备以及音乐、美术教学器材,订制并用好艺教音像材料。

  4.每年有艺教活动经费投入,添置演出服装、艺教设备,维修保养艺教器材。

  二、落实课程计划

  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艺术类必修课程,学校音乐美术开课率达到100%。结合课改以及学校实际开设书法等艺术类校本课程。

  2、组织全体艺术教师进行课改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课改的有关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范畴。

  3、艺术学科的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教学能坚持基本常规,对学生的成绩考核科学、规范,课堂教学效果显著。

  三、艺教老师职责

  1、音乐、美术专职教师,负责艺术教学和课外艺术活动,每人负责指导一个兴趣小组,力争出成绩。

  2、重视艺术教师的进修、培训工作,组织全体艺术教师进行二期课改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课改的有关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范畴。

  3、艺术教师要有较强的教学基本功,能够运用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40岁以下的艺术教师必须获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等级证书。

  4、校园艺术文化氛围浓厚,开辟艺术画廊、艺术专栏、篆刻长廊,陈列学生的艺术作品。校园整体布局规划群策群力,布置更换工作落实到人。

  四、教研活动到位

  1、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种小学音乐、美术学科培训活动、研讨活动,能开设区级及区级以上的`研讨课,示范课。

  2、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申报美术、音乐课题,加强课题的规范管理,建立课题档案,定期开展课题活动,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

  3、能定期开展学校教研活动,一次活动突出一个主题,解决一个问题。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活动记录、有评价。

  五、艺术活动丰富

  1、学校积极开展艺术课外活动,成立艺术团队或兴趣小组,艺术课外活动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时间、有措施、有师资、有制度。

  2、学校艺术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学生参与各类艺术活动面达到80%以上。学校每学年必须组织一次全校性的艺术活动(艺术月、合唱节等),丰富校园生活。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艺术竞赛活动,学校有鼓励师生参加艺术竞赛活动的措施,每学年组织艺术团队参加区级以上艺术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六、奖励制度保障

  1.参加艺术竞赛活动获得集体奖,个人获奖,奖励方法参照学校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2.学校把课外艺术活动和相应的宣传工作适度计入工作量。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武汉市艺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为建立起新型的领导管理体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充分发挥校长统一指挥、党组织政治核心,教代会民主管理的作用。建立统一的、有力的教学指挥和行政管理体系。

  第三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的负责人。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在市文化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四条 校长应主动接受学校党委的监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学校工作决策须听取党委的意见。

  第五条 校长要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工作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章 校长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贯彻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七条 教育思想端正,懂得艺术教育规律,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实践经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的职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具有组织、决策、协调、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述能力,具有社会活动能力。

  第八条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勤政、廉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联系群众,严于律已,宽厚待人,为人师表。掌握了领导工作方法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勇于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

  第九条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学校工作的需要。

  第三章 校长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校长的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对学生德、文、专全面发展负责,培养德艺双馨的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接班人。

  2、全面负责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教学领域的改革,使学校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

  3、组织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开展工作,依靠教职工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优化育人环境。深入一线,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5、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配合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6、配合党委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方针。

  7、对学校体育、卫生及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8、支持群团组织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共同办好学校。 9、对学校的经费、财产、设备、设施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10、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 校长的权限

  1、对学校的改革发展、教学、教科研和行政工作,具有决策权、指挥权;对学校的重大问题,经党政联席会充分研究后,由校长决定。

  对有争议的改革方案,有权决定试行。

  2、按照中央关于干部“四化”的标准,提出中层干部的人选。中层干部人选经竞聘、群众投票表决、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由校长聘任或任命。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对中层干部、教职工进行工作调整和调动。校长在征求党委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对中层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干部调出,经学校党政集体讨论决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和市文化局有关规定内,有权决定学校的预、决算。重大投资含基本建设和贵重设施、设备的购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5、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学校工作需要,在上级核定的人员编制内,有权调整学校的行政机构和人员配备。

  6、有权对学校教职工组织考核,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本校制订的奖惩条例和规定实施对教职工的奖惩。

  7、有权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开展艺术、业务交流。

  8、有权制订招生计划,开办社会培训,组织非学历教育,开展联合办学,建立产教结合、社会参与的多种办学模式。

  9、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抵制各种不合理的经济摊派。

  10、校长在正确行使职权时,有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第四章 校长的行政指挥系统

  第十二条 建立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指挥系统,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形成学生工作、教学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的工作格局。

  第十三条 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校长负责。

  第十四条 校长暂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校长或上级指定一名副校长代理其职务,并报市文化局备案。

  第五章 校长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 由市文化局组织部和教职工代表对校长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凡进入“优秀”等级,由市文化局给予表彰。

  第十六条 学校被评为市、省、部级先进学校或重点中专学校,在市文化局目标管理工作中被评为先进、立功单位,按市文化局规定的标准对校长进行表彰。

  第十七条 校长在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由市文化局给予处分:

  1、违反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损害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利益。

  2、使学校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明显下降、教学未能完成。

  3、违背教育规律,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

  4、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作风专横,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后果。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属于武汉市艺术学校。若与上级颁发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条例相矛盾,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xxxx年xx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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