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24 21:46:2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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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不动产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动产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不动产管理制度1

  按照“集中采购,各负其责”和“谁使用,谁采购”的原则,实行动态式采购方式,避免弊端存在和资金的浪费。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节约每一分资金。

  1、由所需购物部门或处室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校长批准后再由总务处汇总上报xx区教育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批复。

  2、批复后同意自行购置的由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对所购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报告报请校委会通过,然后进行购置。

  3、考察小组由校委会决定人选,原则是谁使用,谁考察,谁采购。

  4、考察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品情况,为学校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5、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货比三家,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6、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7、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8、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报请校委会,批准后择优订货。

  9、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10、对于教学用的仪器、设备等物资要《山东省中小学仪器配备标准》按计划定购。

  11、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专人收发登记,实行领用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自购自管自用。

  不动产管理制度2

  1、资产责任人因工作调动式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与调动。

  2、办理资产移交时,资产责任人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安成已经受理的记账、登记工作。

  (2)整理移交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薄等各项资料,对尚末办理完成的事项要求写出书面材料。

  (3)在帐册封面上注明移交日期。

  (4)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指定监交人负责交部门财产责任人移交,由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监交。资产管理员移交,由学校派员监交,总务主任和主办会计参加监交工作。

  (5)移交人员要按照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逐项核对点收,对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应逐件清点,如果不符,接替人员有权拒绝接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6)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均需在移交清单上签名式盖章并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证明的问题和意见,移交清单一般应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7)不准封包移交,封包接收,也不能重造账册。

  3、前任移交的问题,后任有责任协助清理,原资产责任人调离仍必须对原单位式个人管理的资产负责,有责任配合说明资产的去向或追回流失的实物。任何人不得以调离原单位或原岗位或不在负责该项工作为由不配合资产管理工作。

  不动产管理制度3

  第一条资产的保管与帐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

  第二条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第三条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第四条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第五条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第六条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第七条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第八条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

  第九条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人员,须要有充分保证。

  第十条上项人员应采轮调、轮休,并指派他人暂代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戳销案,防止重复请款。

  第十二条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二人以上共同保管。

  第十三条倘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帐务员,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验收,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帐务,装运与仓储,订货与仓储等等。

  第十四条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

  第十六条单据开具尽可能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第十七条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

  不动产管理制度4

  一、处置资产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如下文件、证件及资料

  1、处置资产的有关文件

  2、被处置资产的清单。

  3、资产价值的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因定资产卡片等。

  4、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

  5、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材料和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6、具有省以上资质单位的.审计报告。

  7、具有省以上财政部门核发《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8、提交单位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9、市国资办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处置范围

  1、闲置资产。

  2、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认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3、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证的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4、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5、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形式。

  不动产管理制度5

  (一)总则

  1.控制目标

  (1)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行为,避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遭受的财产损失风险;

  (2)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

  (3)明确职责权限,降低经营决策、资产管理风险。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1.不相容岗位分离

  (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分离;

  (2)无形资产的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分离;

  (3)无形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分离;

  (4)无形资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分离。

  2.经办和核算无形资产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

  (2)熟悉无形资产的用途、性能等基本知识;

  (3)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3.部门具体职责

  (1)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无形资产购置方案;审核无形资产相关法律文件。

  (2)经办部门:提出无形资产购置方案;组织实施无形资产业务取得过程;组织无形资产验收;办理无形资产处置;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定期对无形资产安全、适用性进行检查。

  (3)财务部: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处置工作;定期进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监督、指导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三)无形资产取得与验收控制

  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

  (1)公司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按《预算控制制度》执行;

  (2)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并综合考虑无形资产投资方向、规模、资金占用成本、预计盈利水平和风险程度等因素编制预算;

  (3)对无形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和资金投放。

  2.无形资产外购流程业务操作操作人内控要求采购申请各经办部门

  (1)根据年度预算提出请购申请;

  (2)采购项目已经可行性论证并且可行;

  (3)对请购的无形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有明确要求;

  (4)编制《无形资产购置申请表》。

  审核法律部/财务部

  (1)审核合同条款的合规性;

  (2)审核财务相关条款的适用性。

  审批授权审批人

  (1)按照公司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2)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审核部门的意见,未经审核的采购项目不予审批。

  3.3无形资产验收

  3.3.1无形资产验收

  3.3.1外购无形资产

  (1)外购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组织,按照合同、技术交底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在办理无形资产验收手续的同时,管理部门应完整地取得产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说明资料;

  (3)管理部门持发票和相关资料到财务部办理无形资产入账手续;

  3.3.2自制无形资产

  (1)自制无形资产制作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自制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3)财务部依据制作部门提供的《项目验收报告》、相关验收单据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4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

  4.1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

  4.1.1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和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4.1.2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时维护本部门无形资产台帐。

  4.1.3无形资产管理台帐登记的内容包括:无形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价值,数量,生产厂家,启用时间,使用部门,摊销年限,使用状态。

  4.1.4公司管理部门、财务部定期(至少一年一次)核对相关账簿、记录和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处理,以确保无形资产账务处理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性。

  4.1.5无形资产管理台帐的保管期限为5年。

  4.1.6财务部根据购置合同明确的使用期限与估计使用年限孰低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所有权归属公司的无形资产均属摊销范围。

  4.2无形资产的权利保持管理部门应保持公司无形资产在寿命时限内的占有权,具体参照《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执行。

  5、无形资产处置和特许使用

  5.1无形资产处置

  5.1.1无形资产处置申请无形资产不能继续使用时,由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

  5.1.2处置鉴定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的技术专业人员对处置的.无形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确保无形资产处置的合理性。

  5.1.3处置审批根据权限对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上报的《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1.4处置审计

  (1)审计部在处置前会同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无形资产的处置依据,处置方式、处置价格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处置依据是否充分,处置方式是否适当,处置价格是否合理;

  (2)财务部在处置后根据审批人批准的呈批表,认真审核无形资产处置凭证,检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批准权限是否适当等,审核无误后据以编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5.2无形资产特许使用公司特许其他公司使用公司的无形资产,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拟定方案,经授权人员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无形资产特许使用期间的权利义务。

  6、监督检查

  6.1监督检查主体

  6.1.1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无形资产业务决策的审批进行监督。

  6.1.2审计部:依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能描述,对公司无形资产购置、处置的执行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

  6.1.3财务部:依据公司授权,对公司无形资产管理进行监督。

  6.2监督检查内容

  (1)无形资产业务相关岗位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无形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在办理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处置等无形资产业务时是否有健全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购建无形资产是否纳入预算,预算的编制、调整与审批程序是否适当。

  (4)无形资产处置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处置无形资产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作价是否合理。

  (5)检查入帐依据是否合法,完整。

  6.3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6.3.1不按照上述流程操作,造成无形资产增加、启用、变更、处置不能及时进行处理,按照损失程度相应承担责任。

  6.3.2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形资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审计部应当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7、生效实施本制度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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