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0 16:40:05 晶敏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通用3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通用30篇)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利益,规范人员、车辆、公司货物出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人员管理

  1.本公司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按《考勤打卡管理规定》执行。新厂与老厂在不同区域上班的员工,须按规定在本区域打卡,不得异地打卡,保安要加强监督。

  2.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提前下班。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凭《出门证》放行。

  3.上班期间需要外出办事的,须持有车间主任或生产制造部开的《出门证》,保安凭《出门证》放行,并记录出门和返回的时间。

  4.外来人员无故不得进入公司(厂)。如因工作、业务等需要的来访者,须填写《来客登记簿》并填写《来客接待申请单》,申请单要注明接待人的姓名,当来访者离开时,由接待人签注姓名,回单交回门卫处。

  5.对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保安要例行检查,员工应积极配合。

  6.严禁公司员工带未成年人子女进入生产区域。

  7.公司行政、办公人员进出生产厂区的不用出门证,但保安要做进出记录登记,有携带物品进出的,凭《出门证》或《出库单》

  第二条:车辆出入管理

  8.各类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厂)区内,应注意安全第一,车速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内。如因超速而发生意外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公司各种车辆包括私车在新厂或老厂之间往来办事的,凭内部通行证进出,但要按规定区域位置停放。出厂时,如保安有要求,应主动配合检查。

  10.外来车辆须按规定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离开时加注离厂时间。

  11.外来车辆空车离厂时,保安必须检查。

  12.公司员工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统一停放停车棚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13.各种车辆装货出厂的,保安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或制造中心开出的《出门证》,才准许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货车出门的,保安要登记车辆出厂时的公里数,去向目的地,车辆返厂时记录总里程,(一车一本登记簿记录)每月汇总。

  15.政府机关、财税、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车辆进出公司,无须填写《登记簿》。在进入公司的同时,保安应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条:物品出入管理

  16.外来物品进入公司(厂),客户携带工具或物品进入公司(厂)的,由客户在《登记簿》上注明所带物品,当客户离开时,保安门卫要核对后才放行。

  17.需外出维修的公司物品、设备,由设备动力科填写维修联系单,并经生产制造中心副总鉴字,门卫凭单子放行。

  18.委托外加工、委托外检测的成品,半成品,各车间需外发的原材料,门卫凭《出门证》放行。

  19.设备外借,《出门证》须经生产副总签字审批确认,门卫要作详细登记后才许放行。

  20.产成品出厂: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经核对无误后放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前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新制度执行。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2

  1.0目的

  通过对小区车辆的管理,确保小区业主利益。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居小区车辆管理

  3.0职责

  3.1护管班长负责对车辆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

  3.2门岗队员负责对小区车辆出入的.检查、管理;

  3.3巡逻队员负责对小区停车车辆的检查、管理;

  4.0内容

  4.1发现有车辆需进入小区时,门岗应首先辨别是小区业主的车辆或外来车辆。

  4.2如是由业主驾驶的车辆,应立正行举手礼,至车辆从前方驶过后礼毕。

  4.3如是外来为业主送货的货车,应询问其所去的单元,并与业主联系,征得业主同意后由驾驶员出示有效证件更换《临时出入证》。

  4.4如是探访业主的私家车,应要求其说明所去的单元、业主姓名,并与业主联系,征得业主同意后放行。

  4.5如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小区,应要求出示证件,并检查核实。

  4.6对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登记。

  4.7登记后的车辆予以放行。但所有货车、摩托车在非规定时间内一律不准进入小区。

  4.8车辆离开小区时,应详细记录车辆离开的时间及相关事宜。

  5.0车辆管理流程图

  (略)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3

  为规范车辆出入库的管理,保证车辆运行正常,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库管理

  1、所有车辆听从调度派车安排,不得随意出车。出车必须填写“哈拉沟煤矿车辆使用凭证”,详细登记用车单位、车辆类型、车辆编号、作业地点、作业内容、趟数(小时),由调度员、驾驶员签字,收车后由用车单位领导签字确认。

  2、司机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检查车辆的完好,发现故障及时修理,不完好车辆坚决不允许入井。

  3、司机出车前重点检查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仪表,喇叭,雨刮器等要齐全有效;确保车辆的油、水、电、气充足及其他性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车辆出车前、收车后填写“车辆出入车场登记表”详细登记车型、车号、出车时间、出车时的车况、车容、车貌、收车时的车况、车容、车貌。

  二、入库管理

  1、司机下班后车辆必须入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入库后车钥匙上交调度室。第二天出车时从调度领取钥匙。

  2、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的干净,整洁。车辆交回车库时必须在洗车点洗车,由车场安稽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车场。

  3、收车时,所有车辆必须到加油点加油,以备下一班车辆的`正常使用。

  4、收车时,发现故障及时向调度汇报,由调度通知修理厂驾驶员及时配合修复车辆。

  5、车辆定点、按区停放,所有车辆车头必须保持在一条直线上。

  6、机动车驾驶员将车辆停入车位后,必须把车辆的各种开关关闭并关闭电瓶总电源。

  7、机动车驾驶员在收车后必须全面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车辆有无四漏现象,转向、刹车、底盘部分都是否完好,检查完毕后将车辆停入车位,发现存在问题的进行记录后及时修复。

  8、收车后驾驶员交回防爆栅栏,认真填写驾驶员交接班记录,包括车号、交接日期、交班遗留问题。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4

  一、车辆入库有关制度:

  1、车辆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人员向仓库管理员交接。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车辆的数量,并检查好车辆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价格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2、车辆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3、车辆入库,要按照不同的主机型号、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放入相应位置储存,在储存时注意做好防锈,防潮处理,保证安全。

  4、车辆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入库,多入库。

  5、精密、易碎及贵重货物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其中贵重车辆应划分区域储存。

  6、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严禁与我公司无关的人员进入仓库。

  7、仓库保持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由于仓库的容量有限,货物的摆放应整齐紧凑,作到无遮掩,标牌要醒目,便于识别辨认。

  二、车辆出库有关规定:

  1、车辆出库,仓库管理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2、车辆出库,数量要准确(账面出库数量要和出库单,实际出库实际数量相符)。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出库,多出库。

  3、仓库管理员严格执行凭发货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发生上述问题应及时的与相关的责任人做好货物的核对,保证发货的正确性,及时解决,及时供货,保证合同的完整履行。

  4、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主管部门做出入库报告。

  5、为了防止出现出库货物差错,要严格遵守出库制度,应先写好出库单并且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交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出库登记工作,完成后才可以出库。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5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推行,

  (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四、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此规定由岳塘区友谊学校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 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6

  一、员工车辆停放指定车位及区域:

  员工食堂正面、侧面停车位,1#、2#仓库旁停车位,c栋宿舍区停车位及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右侧顺序停放。

  二、管理细则: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球会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球会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球会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三、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物业管理部。

  2、物业管理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物业管理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球会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物业管理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物业管理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四、其他:

  本管理规定从XX年7月1日实施。

  车辆出入管理规定x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篇14 1、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干私活,不能擅离岗位;

  2、门卫室内,不准搞娱乐活动,非值班门卫人员不得长期滞留门卫室,以免分散值班人员精力;

  3、值班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大门;

  4、出进人员和车辆应接受和配合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门卫认定可疑的,有权盘查;在大门开启时间外进出的人员,应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原因。否则,门卫值班人员应拒绝其进出学校;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

  7、门卫室及周围不准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证出入畅通;

  8、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指挥车辆人员出入、停靠,确保大门畅通无阻;

  9、门卫值班人员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应严格进行登记;

  10、门卫值班人员要逐日对执勤点及周围进行清扫,保持经常性的整洁干净。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7

  (一)加强禁烟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禁烟领导小组,对禁烟工作常抓不懈。

  (二)利用座谈会、健康讲座、宣传栏、创卫宣传等形式对医护人员、病员、来访人员进行禁烟宣传,提高禁烟思想认识。

  (三)每个医护人员都要履行劝阻职责,劝阻同事、病员及外来人员不吸烟。

  (四)各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带头不吸烟,做禁烟工作表率。

  (五)办公室、会议室、诊室、输液室等工作场所不设烟具,统一设置禁烟标志。(由此全面禁烟)

  (六)保证医疗工作场所环境整洁,地面无烟蒂、烟灰。

  (七)医院内部及房屋权属区域无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八)医院室内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九)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等组织的创建“禁烟控烟”活动。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8

  为了配合公司各项工作的落实,给全体职工营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针对公司内务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部门除配置必须的办公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用品一律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妨碍工作。

  二、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窜岗、扎堆聊天等。

  三、同事之间搞好团结,相互理解,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有意见可在正常的渠道交流、沟通、化解。

  四、妥善保管、维护公司的办公用品及各种设施,低值易耗品应有专人负责,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办公。

  五、保持室内卫生,原则上由内勤负责公司卫生,但所有外勤人员除自觉维护外,也应主动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为确保安全,加强办公室内电器的管理,不得使用与办公无关的电器设施,下班前必须关掉所有用电器具,消灭火种,以保证公司的安全。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9

  一、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票据包括银行票据和非银行票据。银行票据包括支票、贷记凭证等;非银行票据包括收据、各种税票、社保票据等。

  三、财务票据的领购、保管、核销业务由专人分工负责。出纳担任银行票据的保管业务,经财务总监指定的'会计人员负责非银行票据的保管。非银行票据领用后由领用人保管,领用的收据由出纳包管。

  四、财务票据应存放于保险箱内,有专人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与银行票据应由财务总监与出纳分别保管。非银行票据的保管使用两分开原则,不得由一人兼任。

  五、办理有关票据业务必须财务总监审核,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取、支付银行票据,收取款项时应开具收据。

  六、银行票据、收据必须顺号签发,作废时应加盖专用的作废章。作废票据不得缺联少页,已开出的作废票据,由票据开具人员负责收回。

  七、票据开具时候应该注意单位名称(全称)、金额大小写规范、项目名称准确,规范单据填写正楷,字迹清晰;单据在填写过程中出现错误,不得撕毁单据,必须保持单据完整,并加盖作废章。

  八、出纳收到银行票据时,应认真审核,及时入账,对不合规票据及时向财务总监反映,由财务总监确定解决方案。

  九、已缴纳的税票、社保凭证等非银行票据应由专人及时取回,妥善保管,做到以后有查可依。

  十、票据管理人员应建立备查登记簿。发生有关票据行为时,应及时登记备查簿。

  十一、财务人员在发现票据遗失、票据出错和票据不实等情况时,应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重大事故财务总监应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十二、票据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应编制票据移交明细表,在财务总监的监督下逐笔确认移交,确认无误后,由监督人和后任财务人员在交接明细表上签名确认。

  十三、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财务人员,如有违反究其相关责任。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0

  一、进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及时交费。无证车辆不得入内。

  二、车辆出入停车场,必须出示停车卡,并配合保安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车辆出入停车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方向停放,不得对其它车辆的出入及车位使用造成障碍。

  四、车辆按指定位置停好后,请锁好门窗,车内不得留存贵重物品及现金,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五、严禁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六、车辆出入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限速(5km/h)行驶,不得在停车场内练车、修车、洗车及非正常鸣笛等。

  七、出租车不得驶入园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门卫保安人员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车辆装载大件物品离场时,业主本人应该先到保安部门登记签字证明后,方可放行。

  九、货运车辆(2吨以上)进入园区,应预先向物业管理处有关部门申请,获准的方可驶入,但不能长期停放,如造成污染由司机及业主负责。

  十、任何车辆和人员不行损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十一、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物业管理处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区或实施处罚后住逐出园区。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1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在校内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车辆进出校门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上学、放学进出校门期间,教师车辆必须给学生让道。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按规定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校车停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前。传达室西停车场不再安排停车,备上级领导来时停车用。教师的轿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北、中学楼北停车场和小学学生厕所以南地带。教师其他车辆停放在小学楼A楼和B楼北幕墙下坡道上。

  3、车辆到位后要锁好车,注意防盗。但必须关闭防盗音响和防盗灯。

  4、校内严禁鸣笛。

  5、要自觉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不漏油、排气流畅,不乱扔废物,自觉讲好卫生。

  6、以上条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制扣分。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2

  1、泊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应遵守本停车场的.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

  2、驶入本停车场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时,不得逆行,未经许可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禁止在停车场内修车试车、练车。

  3、请将车辆泊入指定车位,跨车位停泊者按所占车位缴费。

  4、车辆进出不得堵塞行车道,否则本车场将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一切后果由该车主负责。

  5、经查有不良车况或漏油车辆谢绝进入车场。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车场。

  7、请爱护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请爱护停车场内的设施,讲究卫生,不得随地乱丢垃圾杂物等。

  9、请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驾驶员离车前请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若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10、若遇不符合泊车规定的车辆,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11、为确保公共安全,严禁闲杂人等进入车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场。

  12、因违反本规定之条款而致使车辆造成的任何损失,本车场概不负责,并有权对情况严重者采取扣留车钥匙等强制的措施。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对分公司车辆、物资的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分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出入分公司矿区的车辆和物资。

  一、保卫科负责对出入矿区的车辆、物资进行统一管理。

  二、保卫科要建立健全门卫工作制度,做好出入矿区车辆、物资检查登记工作,加强门卫管理工作。

  三、所有机动车辆出入矿区,必须服从门卫值班人员检查,不服从检查或找借口不停车者,对驾驶员处100-300元罚款。

  四、外购煤炭车辆驶入矿区时,由门卫值班人员根据磅房过磅单填写《上站煤炭登记表》后,报分公司经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入矿。

  五、所有出矿物资必须持相关手续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物证相符后,方可驶出矿区;无《出门证》的,将扣留全部物资,并按偷盗行为处罚。

  六、下班时间、双休日,不办理《出门证》,分公司所有物资一律不准外出。特殊情况,须请示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

  七、原则上《出门证》当日有效,过期交回保卫科重新办理。公路销售煤炭执行“一单对应一证”的原则,即一个“提货通知单”只开具一次《出门证》,根据所开数量,依次拉完为止。

  八、《出门证》的办理程序:

  1、凡出售给外单位或个人的材料、设备、废旧物资等,必须持分公司财务科出具的相关手续,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

  2、分公司确需外借给各业务单位的.材料、设备,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分公司分管领导、经理签字后,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

  3、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出加工、维修的材料、设备,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分公司分管领导、经理签字后,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加工、维修的成品返回分公司时,到保卫科办理注销手续,否则按未收回财物处理。

  4、外单位到分公司购买煤炭时,由企业科出具相关手续,到保卫科办理《出门证》后,方可离开。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4

  一、车辆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小车让大车,机动车让非机动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各种车辆进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得不超过5km/h。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5、生产车间、零件仓库严禁任何车辆进入(叉车除外)。

  二、车辆的`停放

  1、公司内部员工车辆按划定停车位依次停放(停车区域:厨房侧边停车区和行政楼前停车区,内部员工要求优先停放厨房侧边停车区)。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中央不准停车。

  3、晨会期间(7:50-8:00)禁止任何车辆进入厂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于公司外部,配套商送货车辆在公司外部按序等候,8:00后方可进入厂区装卸货物。

  4、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正门侧边非机动车停放区),严禁进入生产生活区域及其他影响交通的地方。

  三、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符合相关驾驶车辆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4、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严禁酒后驾驶。

  四、事故处理的规定

  1、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2、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5

  随着工厂的迅猛发展,入厂车辆日益增多,为创建“平安厂区”,维护厂区内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以下车辆入厂管理规定:

  一、外来车辆管理:

  1、凡外单位来厂联系业务、办公的.车辆(轿车、面包车等),入厂后必须按门卫人员指定的位置停放,一律不准进入厂区。(特殊情况必须有厂办或厂领导批准,才可驶入厂区)

  2、物流车辆(含直送工位车辆)入厂必须按规定路线停放在卸货区域或指定地点,一律不准随意停放在卸货区域以外的场所。

  二、私家车辆管理:

  1、凡员工个人购买的私家车辆,需入厂者必须到保卫室办理登记,入厂后必须按厂划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一律不准驶入厂区内。

  2、工作时间内,员工需驾车外出,必须按厂“人员出入管理规定”要求,打卡后,方可驾车出厂。

  3、私家车出厂时,门卫人员有权对其车辆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扰门卫人员的检查。

  三、处罚规定:

  1、反上述规定的不听从管理者,给予50——200元罚款。

  2、员工违反上述规定情节恶劣的,给予下岗一至三个月处罚。

  四、以上规定由党群工作部保卫室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执行。

  五、以上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6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出入园区的所有人员及车辆。

  第二条:凡本园区的业主(或使用人)及其车辆,凭出入证出入园区,查验工作由门卫负责:机动车出入,应将车辆出入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处并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第三条: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逆行,不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不高速行驶,不鸣笛。

  第四条: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请不要超越或跨越车位,并按规定交纳车位占用费。

  第五条: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任何违章停放的'车辆将被拖移,领回车辆时除按章收取保管费外,另应交付拖车费。

  第六条:在本物业辖区内停放车辆,必须在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车辆停放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凭证出入,对号停放,并按月缴纳停放费。停放车辆必须办理保险。

  第七条: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贵重物品切勿放在车内,并保持车位清洁,请不要仍烟头杂物。

  第八条:请不要漏水、漏油车辆停放;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污染品的车辆不准停放。

  第九条: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备,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外来人员及车辆应遵循以下规定:

  1、出入园区前须在门卫室办理来客登记手续,经门卫许可后方可出入。

  2、出租车在园区下客后应立即驶出,不得在园区内滞留。

  3、货运车辆进入园区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有关部门申请,获准后方可驶入。在园区内的行驶路线及停车地点应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出园区时如载货,须在有关部门办理出门证。

  4、一进入园区,即应遵守有关绿化、卫生、治安等管理规定。

  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区或实施处罚后离开本园区。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所工作园区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进入我所工作园区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均须遵照本规定接受管理。

  第二章机动车管理

  第三条所管公务车停放管理。

  所属公务车辆应停放在园区车库内或指定位置,不得占用其它车位。

  第四条研究所职工私人车辆停放管理。

  职工上、下班私人机动车,一律凭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车辆出入证》进出、停放在指定区域,无出入证车辆不得进入工作园区。出入证根据各部门职工人数比例和部门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数量予以核发,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本部门内部机动分配使用。

  第五条外来车辆停放管理。

  外来公务车、送货车临时进入园区,须由相关部门提前与收发室值班人员联系(联系电话:***),通报联系事项及车号,做好登记后方可驶入园区,并在指定停车区停放,即停即走。外来车辆停放区域已满时不得进入工作园区。

  第六条机动车进入工作园区后,必须按停车位标识有序停放。车辆停放须保持整齐划一,保持车头顺行停放。严禁在非停车区域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七条工作园区内严禁试车、练车;园区内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

  第八条车辆停放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若车辆丢失、损坏或车内存放的物品丢失,研究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非机动车管理

  第九条职工、学生等上班用非机动车一律在地下车库停放。严禁在楼幢内实验室、办公室及各类通道停放非机动车。

  第十条除加班、出差等情况外,非机动车不得在车库过夜。地下车库无专人管理,请自觉维护秩序。锁好非机动车,保管好自己物品,若有遗失,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严禁电瓶车在工作园区内充电。

  第四章处罚

  第十二条机动车无证进入(或以送货等借口,拒不听从门卫人员管理者)、伪造证件进入我所工作园区者,每次扣除当事车主100元岗位津贴或补贴(下称津贴)。造成无证进入的'当班门卫值班人员扣除10元/次岗位津贴。

  第十三条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扣除津贴100元/次,堵塞消防通道者,扣除津贴200元/次。机动车车主不听劝导强行进入园区,或故意堵塞研究所大门的,扣除津贴500-1000元/次。

  第十四条自行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者,扣除津贴10元/次;电瓶车、摩托车20元/次。电瓶车在园区内充电者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造成园区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还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管理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8

  为了加强景区管理,确保景区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进入景区的车辆,必须停放到停车位或专用停车场。乱停乱放的每车罚款100元/次,重大活动事项除外。

  二、车辆进出自觉取卡刷卡,按照一车一杆制有序进出。严禁车辆冲卡,违者罚款1000元/次。

  三、车辆必须遵循从同一岗亭进出的原则。

  四、旅游商品街(垃圾站旁)的岗亭,只允许当地村民的车辆进出。

  五、保安需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车辆的'停放。

  六、车辆在景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七、车辆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

  八、车辆停放后,车主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九、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景区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范围内的停车场的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布置安排车辆的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十、工程车辆。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到景区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凭证进出景区。

  十一、载货的工程车辆进出景区的时间为:20:00-次日8:00。违者罚款500元/次。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9

  (一)游客车辆

  1.非特种旅行车辆按照停车场管理相关要求停放于景区停车场指定位置,不得驶入景区门岗之内。

  2.特种旅行车辆(房车、露营车等)凭有效身份证件经登记同意后,方可驶入景区,并按规定在指定露营地停放。

  (二)村民及经营户车辆

  1.村民及经营户车辆提前报备车辆信息至景区公司,经景区管委会及县交管大队审核,景区公司建立村民车辆数据库,村民及经营户车辆经门岗进入景区时需接受值岗安保人员检查,遵守景区出入秩序,不得私自携带游客进入景区。

  2.村民及经营户车辆按规定于景区观光车道路由南至北靠右停放,村民停车场建成后,按停车场管理制度停放车辆,严禁在村寨巷道内长时停滞逗留。“三月三、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实施由南向北单行线,并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不违停、不超员超载、不超速、不乱鸣笛。

  3.对工程类、农作类、房建类等大型或运料车辆出入景区实行限时制:一是非重大节假日出入时间为16:00至次日10:00;二是重大节假日出入时间为17:30至次日09:00;三是农忙时节农作类车辆在配合值岗人员调度的`前提下可自由出入景区。

  4.凡村民的亲属及朋友车辆由其村民提前向景区公司报备,经值岗人员核准登记后亲属及朋友车辆可出入门岗。门岗内村民家庭重大活动(红、白、寿事等)需提前报备景区管委会及景区公司,亲戚朋友车辆活动期间可以免票出入景区,涉及车辆管理按第(二)点第2条执行。

  (三)公务车辆

  1.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来宾车辆,需提前向程阳桥景区管理委员会及景区公司发函(接待事由作函附件)报备,经程阳桥景区管理委员会及景区公司批准后可免票进入,但须办理公务登记手续,有搭乘观光车需求的需购买观光车票。

  2.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环卫、林溪镇等特种及公务车辆为免检车辆,值岗人员可简要询问后放行,并根据需要指引路线或配合工作,同时上报景区管委会及景区公司。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20

  1、泊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应遵守本停车场的`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

  2、驶入本停车场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时,不得逆行,未经许可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禁止在停车场内修车试车、练车。

  3、请将车辆泊入指定车位,跨车位停泊者按所占车位缴费。

  4、车辆进出不得堵塞行车道,否则本车场将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一切后果由该车主负责。

  5、经查有不良车况或漏油车辆谢绝进入车场。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车场。

  7、请爱护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请爱护停车场内的设施,讲究卫生,不得随地乱丢垃圾杂物等。

  9、请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驾驶员离车前请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若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10、若遇不符合泊车规定的车辆,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11、为确保公共安全,严禁闲杂人等进入车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场。

  12、因违反本规定之条款而致使车辆造成的任何损失,本车场概不负责,并有权对情况严重者采取扣留车钥匙等强制的措施。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21

  第一条为加强平遥古城景区步行街的车辆管理,维护景区步行街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古城景区步行街是指平遥古城景区南大街、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城隍庙街、衙门街栅栏封闭区域内的道路公共区域。

  第三条平遥县旅游秩序整治规范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城市规划,制定步行街范围和车辆管理规定,予以公布实施。平遥县公安局古城旅游警察大队负责步行街车辆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步行街车辆管控时间:冬季(12月-3月)时间:早8:00-晚22:00;夏季(4月-11月)时间:早8:00-晚23:00;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重大节假日、重要勤务依据游客流量适当延长。

  第五条步行街管控时间内禁止机动车通行、停放,古城居民婚丧嫁娶通过步行街的,需提前到管理部门将车辆情况、通行路线报备后通行。

  第六条步行街管控时间内禁止两轮自行车、电动车骑行、乱停乱放。

  第七条古城景区及周边禁止两轮自行车、电瓶车租赁行业。

  第八条古城景区及周边宾馆、客栈禁止向游客提供两轮自行车、电动车使用、租赁业务。

  第九条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照规定予以处罚;非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古城旅游警察大队暂扣车辆,由交警部门依照规定作出处罚;宾馆客栈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场局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列入旅游黑名单。非法经营租赁两轮自行车、电动车的由城管部门予以取缔并对车辆予以没收。

  第十条平遥县旅游秩序整治规范领导组办公室为居民、经营户在步行街封闭口提供两轮自行车、电动车停放点,并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倡导广大游客居民、涉旅行业及机关工作人员绿色出行、严格遵守本规定。涉旅行业及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管理部门处罚后应向所在单位通报,并报告旅游联席会议办公室。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22

  一、进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及时交费。无证车辆不得入内。

  二、车辆出入停车场,必须出示停车卡,并配合保安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车辆出入停车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方向停放,不得对其它车辆的出入及车位使用造成障碍。

  四、车辆按指定位置停好后,请锁好门窗,车内不得留存贵重物品及现金,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五、严禁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六、车辆出入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限速(5km/h)行驶,不得在停车场内练车、修车、洗车及非正常鸣笛等。

  七、出租车不得驶入园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门卫保安人员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车辆装载大件物品离场时,业主本人应该先到保安部门登记签字证明后,方可放行。

  九、货运车辆(2吨以上)进入园区,应预先向物业管理处有关部门申请,获准的方可驶入,但不能长期停放,如造成污染由司机及业主负责。

  十、任何车辆和人员不行损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十一、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物业管理处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区或实施处罚后住逐出园区。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23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在校内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车辆进出校门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上学、放学进出校门期间,教师车辆必须给学生让道。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按规定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校车停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前。传达室西停车场不再安排停车,备上级领导来时停车用。教师的`轿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北、中学楼北停车场和小学学生厕所以南地带。教师其他车辆停放在小学楼A楼和B楼北幕墙下坡道上。

  3、车辆到位后要锁好车,注意防盗。但必须关闭防盗音响和防盗灯。

  4、校内严禁鸣笛。

  5、要自觉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不漏油、排气流畅,不乱扔废物,自觉讲好卫生。

  6、以上条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制扣分。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24

  为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校园正常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的管理,特制定新文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校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责任领导允许不得入校。禁止饮酒后驾车出入校园或在校内移车,一经发现,移送交警处理。

  三、下课学生活动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Km/h),禁止鸣笛;周五校车发车期间,禁止任何其他机动车出入校园。

  四、食堂、后勤、物管、教学服务部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必须与校内相关采购责任人联系后,方可入校。车辆入校后,必须严格按照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禁止驶入步行道及足球场,按位停放,不得停放在学生出入路口及活动区域。

  五、学校教职工车辆分别停放在划定停车位的指定停车区域,车头一律朝外,校门口停车场东侧停放深色车辆,西侧停放浅色车辆。

  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七、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安全办,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八、探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人员随行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校门口,到门卫室联系教职员工、班主任或生活老师确认并登记后步行进入校园探。

  九、如有违学校《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直至启动“110”一键报警系统,请求上级相关部门参与处理。

  十、机动车在校园内未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的教职员工扣安全目标分1分/次,若为校外车辆则追究允许其入内教职员工连带责任。在校园内发生一般性车辆刮擦事故,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立承担。在校园内发生人员伤亡的较交通事故,由交通主管部门依规处罚,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立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赔偿及连带责任;若当事人为校内教职员工,并处扣发全年绩效奖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25

  1.安管人员负责指挥日常的车辆停放管理。

  2.安管人员指挥车辆按车位上的号码正确停放。

  3.对外来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其车牌、车型及进出时间等。

  4.园区内实行24小时全天安管巡逻服务,巡逻人员由安管班长负责,安管员轮流巡逻。

  5.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工作和维持园区的公共秩序及设施正常运行,按制定的巡逻路线,到指定的地点“打点”计时,若有不按巡逻路线巡逻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确保全部公共区域情况正常。

  6.巡逻员要认真对待装修单元的巡逻检查工作,检验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动火作业证、发现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要及时制止,提出整改建议。

  7.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如有必要时可带至安管值班室询问处理。

  8.在巡逻中应认真检查天顶、地面及平常人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垃圾或不清洁的地方:有无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若消防栓、管道房的门、防火通道门损坏,灯管、灯泡不亮等等,应立即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交有关部门处理。

  9.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巡逻制度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园区做全面巡视,每次巡逻时如实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10.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区域巡视内容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用对讲机汇报班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26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大雁山风景区机动车辆通行管理,保障景区机动车辆通行秩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进入大雁山景区通行的机动车辆,必须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购票进入。第三条为方便景区商户车辆出入,大雁山风景区设有《广东大雁山森林公园VIP卡》和《景区机动车通行证》,每间景区的商户限配五辆机动车通行证,超出额度的合作商户的车辆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办理VIP卡,凭通行证或VIP卡方可免票进入景区。

  第四条《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分长期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两种。长期通行证有效期1年,期满后由车主单位申请,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审验换发,实行登记发证,一车一证的方法。临时通行证由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制发,在通行证上注明为“临时车辆通行证”和有效期限,车辆有有效期内可免票出景区。

  第五条负责景区日常的卫生清洁维护的车辆,必须由单位或工程主要负责人,备齐有效的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向景区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经过景区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景区办公室核发《景区机动车通行证》。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临时车辆通行证:

  (一)在景区施工的工程车,由施工单位备齐有效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向景区办公室领取《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经过景区领导审批同意章后,由景区办公室通知票房需要放行的车辆号码,进入景区时由票房发给临时通行证,出景区时将临时通行证交回票房。

  (二)为景区旅游企业送货的`车辆,由票房询问清楚后,登记好车辆号码司机电话和送货目的地后,由票房发放临时通行证准其进入,出景区时交回临时通行证给票房。

  第九条持《景区机动车通行证》的通行车辆应当遵守核心景区车辆通行管理规定,不得在下列禁行时段内通行。

  (一)重阳节期间:重阳节实施交通管制期间,除公务车辆之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景区;初八至初十的三天,年卡及通行证不得使用,进入景区的车辆和游客实行人车收费。

  (二)因天气影响,为了游客和车辆的安全,景区会实施临时性封闭,游人及车辆不得进入景区;

  (三)景区的开放时间是07:00——22:00,非景区开放时间,年卡及通行证不得使用;持有《景区机动车通行证》的雁山景区商户的车辆,晚上23:00后不得自由出入景区。

  第十条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只能在通行证规定的时段内通行,同时应遵守第九条的规定。第十一条经批准进入核心景区的车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核心景区管理制度,严禁随意摆放或占道。

  第十二条核心景区禁止自行车通行,禁止无牌车辆进入景区。第十三条核心景区内禁止任何车辆载客。

  第十四条票房实行保安员值守,所有进入景区的车辆,一律凭通行证放行或购票进入。第十五条票房保安或工作人员在放行时应仔细查验证件,对进入景区车辆放行时应查验其车牌号与通行证一致,通行证不得转借其他车辆使用。

  第十六条无证车辆强行闯关的,报辖区派出所或交警部门处理;冲关损坏车杆的,照价赔偿,情节恶劣的报派出所处理。

  第十七条该管理办法由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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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教职工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外交通事故,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限行规定:周一至周五早晨8:00到下午4:30机动车严禁驶入校园。任何时段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

  2、人车分流规定:非限行时段,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校园的,必须经保安人员同意后减速慢行。严禁教学区、活动区等非规定路段穿越。

  3、限速规定: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限速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超车、鸣喇叭、逆向行驶、酒后驾车等。

  4、四小车辆规定: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三轮等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下车推行至指定的停放区域。

  5、住宿教师车辆规定:住宿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按指定位置停放,禁行时段严禁动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驶出校园的必须向校长室申请,批准后在保安员的引导下以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驶出。

  1、住宿教师车辆一律停放到空置的宿舍南侧。其他教师车辆必须停靠在规划的停车位内,严禁车辆停放在其他区域。

  2、校内所有人行道、教学区、学生活动区道路均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禁止在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方停车。

  3、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和摩托车应有序停放在停车区,严禁将车辆随便停放在各公共场所的过道、走廊、楼梯口等区域内。

  4、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

  1、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来访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其他时段来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校园的,经校方批准后方可在安保人员引导下以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停放到指定地点。

  2、送货车辆,须学校主管部门同意,经保安审查驾驶证、行驶证后,按规定行驶,并停放在指定的区域。

  3、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用车进出学校,施工单位须事先与学校联系,取得临时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行驶,并将车停于指定区域。否则,一律不放行。

  4、凡装载物资的.车辆进出校园须接受保安员的查验,运出物资的车辆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物资出门证,否则保安员禁止放行。

  5、学生活动、教师活动租用的车辆,按学校规定行车、停车。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28

  随着工厂的迅猛发展,入厂车辆日益增多,为创建“平安厂区”,维护厂区内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以下车辆入厂管理规定:

  一、外来车辆管理:

  1、凡外单位来厂联系业务、办公的车辆(轿车、面包车等),入厂后必须按门卫人员指定的位置停放,一律不准进入厂区。(特殊情况必须有厂办或厂领导批准,才可驶入厂区)

  2、物流车辆(含直送工位车辆)入厂必须按规定路线停放在卸货区域或指定地点,一律不准随意停放在卸货区域以外的'场所。

  二、私家车辆管理:

  1、凡员工个人购买的私家车辆,需入厂者必须到保卫室办理登记,入厂后必须按厂划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一律不准驶入厂区内。

  2、工作时间内,员工需驾车外出,必须按厂“人员出入管理规定”要求,打卡后,方可驾车出厂。

  3、私家车出厂时,门卫人员有权对其车辆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扰门卫人员的检查。

  三、处罚规定:

  1、反上述规定的不听从管理者,给予50――200元罚款。

  2、员工违反上述规定情节恶劣的,给予下岗一至三个月处罚。

  四、以上规定由党群工作部保卫室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执行。

  五、以上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29

  (一)车辆保养由小车班负责人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财务部报预算,待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经小车班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驾驶员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确保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三)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四)小车班负责人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小车班负责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一次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六)驾驶员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小车班负责人讲明情况,由小车班负责人派专人处理。

  (七)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7、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8、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9、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小车班负责人报告。

  (八)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九)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十)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

  (十一)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30

  为加强校园车辆出入、校内行驶和停放、校门外管制区域停放管理,保障交通安全,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进出校园和校内行驶规定

  1、校园内车辆行驶实行限时限速限路线行驶,限区域停放;车辆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线路行驶到规定地点停放。

  2、校内交通实行人车分流,隔离桩以内机动车未经许可严禁入内,后勤车辆进入必须经安办和总务处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进出。

  3、进校行驶和停放的车辆必须在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登记,阅读本管理办法签字确认后领取车辆出入证,并将车辆出入证摆放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位置,便于门卫辨识,门卫凭证验放车辆,无证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车辆出入证需妥善保管,仅供本人车辆进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大课间和升旗仪式期间(9:30—10:00和15:40--—16:00)有集体活动时,东校门运动场环道教学楼后停车场一线严禁任何车辆行驶,进出车辆停车等待。

  5、食堂服务车辆早上6:00—6:30(7:40后方能出校)、8:00—12:00时段可以从南校门进校卸货,并在时段内离校,避免与就餐的学生交叉;超市送货车辆8:00—9:20、10:00—12:00时段可以从东校门进校卸货并在时段内离校。

  6、车辆在校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弯道和视线不佳的地方(运动场环道转弯处、崇实楼车库转弯处等)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车辆不得与学生抢行,前方15米范围内有学生通过须主动停车避让。

  7、访客车辆一律停放于校外停车区域,不进入校内,教职工无权同意本人车辆以外的其它车辆入校;特殊情况需进校的车辆,必须报告安办同意并由本人引领方可入校。

  8、自行车不得在学生上放学时间在校内行驶,不得将车骑入教学楼等建筑内,自行车不得载人行驶。

  9、摩托车、电瓶车归为机动车管理,遵守机动车行驶规定和线路,不得进入室内行驶。

  10、车辆进出校门和校内行驶必须服从安保人员指挥,驾驶员需注意自身修养和素质,尊重管理人员,不与管理人员发生争执。教职工家属驾车进出校门和校内行驶同样应遵守该规定,如有违反由教职工本人对违规行为负责。

  11、车辆在校内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校内车辆只能停放在办公楼后停车场、励学楼崇实楼下车库、嘉澍楼后停车场的停车线以内;校园道路未经许可不得停放车辆(包括临时停车),特殊原因需临时停放车辆的'必须经校安办报请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停放。

  12、遇学校重大活动须按活动要求临时变更线路和车辆停放地点时,予以配合。

  二、违规处罚

  1、首次违规,安办书面提示,登记违规记录;超速行驶扣安全目标奖50元,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扣安全目标奖50元,未经许可进入限行区域扣安全目标奖50元,不主动停车避让学生扣安全目标奖30元,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在楼宇内骑行扣安全目标奖30元,车辆乱停乱放扣安全目标奖20元,进出校门不主动出示车辆出入牌与保安发生争执扣安全目标奖20元。

  2、二次违反规定,分管校长约谈,加倍扣除上述当月安全目标奖;

  3、三次违反规定,校长约谈,扣当月全部安全目标奖。

  4、车辆出入证转借他人和为校外车辆冒领者,取消本人车辆停放资格。

  5、超出三次,取消当学期全部安全目标奖,取消该人车辆当学期入校和校门管制区停放资格。

  6、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者按《泸州老窖天府中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相关条款实行一票否决。

  7、超速的认定:明显超出正常速度的危险驾驶行为由在场的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教职工、安保人员签字确认(签字教职工不公开),此条作为全校教工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的公约条款执行。

  三、本规定自20xx年10月8日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防止酒店员工随意外出,确保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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