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2 09:00:4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精选8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精选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精选8篇)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

  (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工区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也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更新报废的根据。通过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可以使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种设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种设备事故。

  (二)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工区应持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疫所)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等,到指挥部生产安全部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应将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三)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工区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缺陷,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及自身结构特点,在有关特种设备的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如电梯为1年、起重机械为2年等。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2

  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考试、取证。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没有职业禁忌证者)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

  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种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

  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3

  1.设计和制造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对锅炉制造厂的锅炉产品实行出厂监督检验制度。监督检验工作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锅炉制造厂应缴纳检验费。)

  2.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3.使用与管理

  (1)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2)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性能,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

  (4)报废制度

  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5)应急救援预案

  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适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对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确保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真正起作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4

  为加强施工机械、工器具及特种设备(以下统称“设备”)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1、进场检测验收

  设备进场时要进行检测验收,设备验收时要有产品合证书,并有监理在场,通过验收后必须向监理部门报验,获批后方可投人使用。

  2、设备安全管理“三定”

  各种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设备、定岗位,由专业技术人员专人操作,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和权利。未经许可,不得操作他人设备,也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3、设备的安装、拆除

  3.1、大型设备在安装、拆卸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拆卸工作。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严把安装、拆卸工作质量安全关。

  3.2、大型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有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并报监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安装、拆卸工作。

  3.3、在大型设备安装、拆卸时要组织专职安全员、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监控工作,查看现场四周环境,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安装、拆卸施工现场,确保安装、拆卸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3.4、大型设备安装完工后,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管理部门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3.5、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熄灭发动机,移动大型设备要停放在安全位置,不可临边及在有可能塌方的位置停放。

  4、设备维修保养

  4.1、设备维修保养分为日常维修保养、定期维修保养和故障维修保养,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定期维修保养,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故障维修保养。对维修保养情况要记录存档。

  4.2、操作人员应根据设备出厂技术资料说明书及行业规范对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和定期维修保养。

  4.3、设备操作人员要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修保养“十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5、设备的检查

  5.1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所操作的设备,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并试运转,检查内容包括:

  (1)设备是否过热、松旷、连接是否牢固、震动是否超标,噪音是否正常;

  (2)工作介质、温度、容量、压力和温升是否正常,根据情况应及时调节;

  (3)监视仪表是否灵活,读数是否正常;

  (4)自控系统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根据情况及时校验;

  (5)检查设备零部件有无过度磨损、蚀耗等事故隐患。

  5.2在检查或使用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操作人员处理不了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早停止使用,不得带病运转,并上报施工队负责人。

  5.3操作者处理不了的故障应认真填写记录,真实反映设备故障情况,施工队负责人应查证设备故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方案。

  6、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1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工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6.2安全操作规程应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引用或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发。

  6.3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技术交底时发放到施工队负责人,由施工队负责人转发给相关操作人员并监督执行。

  6.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施工现场工况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5、国家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规定的特种设备和专业技术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特制设备操作证书的复印件或照片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查。

  7、严禁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严禁施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任何人发现违章行为都有权通过安全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5

  1、承租单位如租用出租单位的特种设备,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承租单位一经使用,就确认完好。

  2、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定要求,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单位在入驻时,应将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如实向出租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4、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到按月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做到按期复训。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3.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3.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3.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3.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3.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3.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3.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3.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3.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3.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3.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3.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3.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3.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3.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3.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3.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3.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3.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3.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3.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3.5部门(车间)领导职责

  3.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3.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3.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3.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3.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3.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3.6班组长职责

  3.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3.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3.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3.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3.7操作工人职责

  3.7.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3.7.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3.7.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3.7.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3.7.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3.7.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7.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4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4.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4.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4.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4.6.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4.6.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4.6.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6.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4.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4.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4.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4.8.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4.8.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4.8.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4.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4.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4.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5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1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5.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5.3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5.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5.5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5.6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5.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5.8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5.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5.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6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6.1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

  6.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均应参加,并由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6.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6.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传达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6.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6.4.4总结各部门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6.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6.4.6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6.4.7审定公司职业管理网络,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6.4.8听取特种设备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汇报。

  6.4.9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6.4.10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7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7.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特种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7.2文件管理

  7.2.1职责

  7.2.1.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7.2.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7.2.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7.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7.2.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7.2.2.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7.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7.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7.2.2.4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7.2.3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

  7.2.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2.5特种设备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7.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2.7文件销毁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借阅。

  7.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请示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7.3记录管理

  7.3.1管理职责

  7.3.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记录。

  7.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7.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7.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更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7.3.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7.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经同意后销毁。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8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8.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8.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8.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8.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8.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8.1.6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8.1.7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8.1.8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8.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8.2.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以及安全、设备(电气)、消防、办公室、人事、医疗、土建、物流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车间领导。

  8.2.2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8.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8.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8.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8.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8.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8.2.3.1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2.3.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2.3.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8.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8.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8.2.3.6设备部门、维修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8.2.3.7设备部门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8.2.3.8储运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8.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8.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8.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8.2.3.13各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8.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8.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8.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晚上发生的事故应先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再由公司生产调度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8.2.4.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8.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8.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8.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公司的路段。

  8.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8.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8.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8.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8.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8.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8.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8.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8.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8.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8.2.5.10检查规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8.2.5.1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9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9.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9.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9.2.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9.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9.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9.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9.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9.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9.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9.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9.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9.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1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10.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10.2每年年初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10.3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10.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10.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10.3.3起重设备: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10.3.4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10.3.5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级别和存在隐患程度调整缩短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10.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安技办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8.5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10.6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10.7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10.8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10.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0.10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10.11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10.12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0.1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10.1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10.1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0.1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1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1.1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1.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11.2.1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车间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公司每季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安技、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11.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11.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11.3检查内容:

  11.3.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11.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11.3.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11.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1.3.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11.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11.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11.3.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11.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1.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11.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11.5隐患整改:

  11.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查。

  11.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11.5.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12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电梯检验规范规定,和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电梯钥匙,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几点:

  12.1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12.2电梯钥匙的使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电梯钥匙使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12.3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12.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

  12.5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首层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

  12.6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12.6.1必须由电梯维修保养专业人员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12.6.2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断开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12.6.3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厅门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12.6.4检修完毕后,先下轿顶,然后再将检修置于运行位置,恢复急停,然后将厅门可靠关闭,再往返运行电梯,观察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12.7电梯的首层电气钥匙(包括操纵盘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机,应交电梯司机保管),按规定开、关梯。

  12.8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7

  一、设备修理的原则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使设备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二、设备年度技术状况的普查鉴定

  1、每年第三季度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全公司设备普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及要求,报设备生产技术部门、总工程师、同意后,在全厂安排进行设备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

  2、各车间的普查工作,由各工段主任负责组织有设备技术员、班组长、维修员参加的车间普查小组查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使用情况。由设备技术员填写“设备技术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设备申请项目,同普查表一起报生产技术部。

  3、设备主管人员负责组织成立设备普查鉴定小组,由设备管理员、技术员、修理工、机工、电工会同各工段设备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对设备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初步确定大、中修项目,并由设备管理部门普查鉴定小组技术人员填写普查表内的有关部分。

  三、计划的编制

  1、为了保证修前生产技术准备工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年度检修计划最迟应于年前两个月编制完成。

  2、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年度大修计划(包括精、大、生产主要设备的局部大修)中修、保养、预防性试验计划等部分。

  四、检修计划的审批及下达

  1、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后,中修报生产技术部、总工审批,大修需转报厂长批准,计划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门发送各有关部门(生产、计划、财务等)和设备维修单位以及各有关工段执行。

  2、车间维修,有能力承担中修及二级保养的,则计划下达到车间,如车间维修只能承担二级保养而无能力承担中修的,则中修任务由机修车间承担,由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合作完成的中修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

  3、预防性试验计划有设备管理部门下达到动力检修和设备维修单位执行。

  五、设备修理的技术准备

  1、预检:在大修前三月左右进行,也可结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级保养同时进行,由设备科编入计划。主修技术员、大修钳工及工段设备技术员预检内容有:

  ⑴、设备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检查。

  ⑵、查清设备存在故障的原因,以便确定修理项目。

  ⑶、电气部分检修。

  ⑷、根据设备磨损情况和资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内部情况,确定更换或修复零件,以便编制缺损明细表。

  ⑸、测绘必要的图纸,核对已有修理图册和有关资料。

  ⑹、研究关键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艺。

  2、复检:在大修拆机时进行,由主修技术员、修理单位工艺员、维修钳工及使用工段设备技术员参加,对预检做核对和补充。

  3、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

  在预检测绘后,由主修技术人员编制“修理技术准备书”,其主要依据是设备的历史情况(指历次大、中修、事故损坏和改装情况等),修前的设备技术状况的各种预检记录以及修理组织措施方案。修理技术准备书一式三份,经汇签后分别交使用车间,承修车间和设备管理员存档。

  六、验收及移交

  1、设备大、中修、保养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设备主修技术员、工段设备负责人、检验员、主修钳工、操作工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主修技术员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一式四份,送生产设备管理部门、设备使用工段、财务部、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各一份。

  2、验收后由计划员将有关的修理资料(包括设备送修移交单、大修技术准备书、缺损件明细表、精度检修记录、技术性能试验记录、设备修理完工验收通知单等),收集整理交设备管理员和公司档案室存档。

  3、验收运转三个月内,由于修理质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负责返修,并承担相应责任。

  4、设备修理的移交:安排机修车间大修的设备验收结束后,由送修车间设备员填写“设备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主管部门、机修车间、送修车间各一份。

  七、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执行检查,生产技术部考核,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财务部监督。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8

  一、设备责任制

  1、为了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生产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对设备管辖范围划分至车间,直至划分班组个人,建立巡检、点检、维护,检修岗位责任制。

  3、车间煤气管道、维修管道划分高炉与烧结、竖炉煤气管道,以高炉煤气管道出口阀门为界,阀门前管道归高炉(包括阀门);阀门后至烧、竖炉管道及所辖附属设施归烧结。

  4、电气部分设备及维护划分

  ⑴、动力车间负责高炉、烧结、铸造及园区其它(分厂)车间由高压进线开关至总高压配电室开关柜到高低压配电室分路开关以上;包括分路开关、变压器、电容补偿柜;分路开关以下归各车间。

  ⑵、动力车间监护各车间高压设备启动。

  ⑶、铸造变压器低压套管(包括低压套管)以上。

  ⑷、质检计量中心电气部分、机修车间电气部分、后勤所有电气照明、库房照明维护归动力车间负责;材料计划各部门自己负责申报。

  5、全公司仪表、液压部分由动力车间维护(由各车间配合)。

  6、各车间设备维护与检修责任划分

  ⑴、各车间设备维护保养抢修由本车间负责,如需其他车间帮助要请示企业技术中心后,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派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⑵、各车间技改工程由机修负责,工程项目办公室开工程项目单,由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⑶、各加工备件机修可完成的交机修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开加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⑷、设备的计划检修由机修和各车间共同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⑸、各车间的维修和抢修及计划检修后由设备主任填写设备检修卡72小时报企业技术中心,使企业技术中心能够建立较完善的设备技术台帐。

  7、各车间设备专责人,应经常了解自己所辖设备,掌握技术情况,把设备管好、修好,努力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所辖设备,了解设备情况,设备缺陷等,及时向工段长汇报检查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

  如有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听候工段长安排。

  ⑵、设备专责人是消除缺陷的责任人,对检修质量负直接责任。

  8、工段长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督促设备专责人和岗位工巡视检查设备,听取汇报检查情况,安排设备缺陷的消除情况。

  ⑵、凡是夜间事故抢修及现场安全的负责人,督促安排抢修工作后及时向车间汇报。

  ⑶、按设备保养计划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设备保养,维修工配合。

  8、各车间主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车间所辖设备,了解运行情况,查看设备缺陷记录,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保养。

  ⑵、负责所辖设备的《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单》填写,制定施工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记录和工时消耗。

  ⑶、提出改进设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建议。

  ⑷、了解库存备品、配件的情况,每月23日把本车间月材料设备计划报企业技术中心,以便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能维修的可拆下后送机修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据维修加工单,机修负责及时修好备用。

  二、设备巡回检查

  1、各车间维修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工作,不断提高对设备隐形缺陷的判别能力和巡回检查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各车间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制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目、检查周期、并公布现场。

  3、巡回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检查时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试。

  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关键部位必须两人以上,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

  4、检查重点应包括:

  ⑴、检查试运行中的安全措施;

  ⑵、班中设备缺陷消除后的运行情况;

  ⑶、运行异常的设备;

  ⑷、防火检查。

  5、巡回检查中同时督导岗位工进行设备整洁工作及时加换润滑油,调整冷却水等设备维护工作。

  6、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立即汇报班长、工段长、值班调度;事态严重时,应由工段长汇报车间主任,岗位工加强监视;设备专责人设法消除,防止事态扩大;处理情况及措施应详细记入专责人记录本,并向人员交待清楚。

  7、各车间主任,副主任应每天巡视,巡视内容包括:

  ⑴、有重点的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⑵、值班人员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

  ⑶、纠正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调整操作;

  ⑷、防火检查。

  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1、检修管理

  ⑴、设备的检修是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要掌握设备规律,坚持以防为主的计划检修,反对硬拼设备;坚持“质量第一”,使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⑵、检修工作要贯彻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设备,改进工艺,努力做到质量好、工效高、用料省、安全好。

  ⑶、设备检修按性质分大修、中修、小修,临时检修和维护五大类。

  设备大修、中修、小修是计划检修。

  临时检修是计划以外的检修,构成事故的叫事故抢修,应尽可能避免临时检修,但在运行中发现威胁设备安全的较大缺陷,必须及时处理时,应经车间同意后才能安排临时检修,以避免设备的严重损坏。

  ⑷、我公司设备大部分在高温,高压重负荷,金属粉尘恶劣条件下连续作业,在运行中不可避免地降低设备的原有性能,因此,坚持集中维修,区域负责,点检定修,操检并重的方针。

  2、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⑴、由于生产设备环境差,各车间操作的人员要经常对所用的设备进行擦拭,及时合理的润滑,减少部分磨损,延长维修周期,增强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作业率。

  ⑵、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操作。

  ⑶、设备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根据设备特点定人、定点、定标准、定期、定方法来进行设备定期维修方法。

  ⑷、建立设备交记录,由生产工人填写,设备缺陷记录由巡检人员和点检人员填写。

  ⑸、根据设备分工加强设备考核,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3、设备的检修准备和施工管理

  ⑴、大修前的准备工作是检修工作能否做到又快又好、又省的关键,在大修45天前项目工程办公室应制定大修准备工作进度。

  ⑵、大修项目应根据批准的维修计划、改进工程计划、设备缺陷记录、事故报告、最近一次小修记录、上次大修报告、设备运行试验结果、机件和零件使用情况,决定采用的合理化技术研究资料来确定。

  ⑶、大修前一个月左右,生产经理组织有关处室和车间参加的准备工作会议,检查和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进度、技术措施、劳动组织、材料和备品备件准备、交货缺件等情况,安排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

  ⑷、中修、小修前15天应由生产经理全面检查工程准备情况,明确安全、质量、进度、节约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安排协调检修工具设备,人员分配情况。检修车间负责生产人员的配合协调、负责质量标准,项目工程办公室主持并组织验收。

  ⑸、在施工期间应抓好以下工作

  ①、贯彻安全工作规程,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②、严格执行设备标准、工艺措施和岗位责任制,保证检修质量。

  ③、及时掌握进度,保证按期竣工,争取提前。

  ④、节约工料,防止浪费。

  ⑤、及时做好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技术状况,系统结构变化,有关数据修后及时整理归档。通过检修,还要进一步校核和补充备品、配件的图纸。

  4、检修质量验收为了保证检修质量,必须做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质量检验需要检验人员严格把好五关:

  ⑴、把项目关:不漏项,修一台,保一台;

  ⑵、把工艺关:按规程办事,规规矩矩,干净利索;

  ⑶、把质量验收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不验收;零部件不全不交工、不验收;设备不清洁不交工、不验收;

  ⑷、做好检修验收单的填制,做好各项记录,建立台帐,能正确反映检修实际情况。

  ⑸、质量验收实行班组、车间、厂部三级验收制度。

  5、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⑴、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包括:

  ①、提高设备效率,挖掘现有设备潜力;

  ②、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的技术措施和技术革新项目;

  ③、治理废水、废气、扬尘,进行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

  ④、提高设备能力,改善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

  ⑤、设备更新和房屋建筑物的更新;

  ⑥、零星固定资产购置。

  ⑵、各车间和有关处室每年与检修计划同时提出下年度技改工程计划,交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汇总报公司领导研究批准。

  ⑶、技改项目所需材料及零星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由企业技术中心汇总申报。

  ⑷、项目工程办公室负责技改项目的管理,对技术设计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四、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的规定:各单位设备必须加强科学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应达到以下五项要求:

  ⑴、安全可靠,设备可用率高;

  ⑵、消耗指标低,经济效益高;

  ⑶、不污染环境,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⑷、维修费用低;

  ⑸、整洁美观,消除漏气、漏水、漏尘、漏油、漏风。

  2、设备缺陷管理

  ⑴、各级生产管理人员都要关心设备缺陷消除工作,车间主任、设备主任和检修人员是具体抓好设备缺陷消除工作的负责人。

  ⑵、各车间生产岗位设立“岗位交记录”以便登记和记录消除情况。

  ⑶、岗位人员发现缺陷时应:

  ①、及时设法消除,若无法消除时,应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同时应记录在岗位交接班记录上。

  ②、发现对安全生产有威胁的设备缺陷时,除加强监视外,还应报告工段长并通知维修人员立即处理。对生产影响不大时,除做好登记外,还要向领导汇报,以便安排检修。

  ③、岗位人员在维修人员消除缺陷时,要主动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④、消除缺陷时如需限制生产、停产、跨班时应向值班调度和车间主任汇报。

  ⑷、生产调度处理设备缺陷:应迅速命令工段长组织生产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扩大,并通知车间主任。

  ⑸、维修人员定期巡视设备,查看《岗位交记录》,了解情况,主动消除缺陷,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记入本班《岗位交记录》并向工段长汇报。

  ⑹、车间设备主任领导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定期巡视现场,了解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分析生产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负责《岗位交记录》的收发和缺陷统计工作,并企业技术中心。

  ⑺、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①、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②、如牵扯到停产或降低生产产量时,应得到企业技术中心的批准(突发性设备故障除外)。

  ③、对暂时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频发性缺陷,车间应及时以《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单》的形式报企业技术中心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企业技术中心要及时组织消除缺陷。

  ⑻、缺陷消除后应由岗位工或生产班长、工段长、设备主任进行检查、认可后签字并注明“已消除”。

  五、备品备件的管理

  1、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车间备件计划的审核汇总,物资处负责准时采购。

  不需外购的备件组织相关部门制作。

  备件的验收由使用单位设备主任组织。

  2、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贮备计划,既要满足生产和事故抢修的需要,又要防止库存积压。

  3、物资处以保证质量、数量、时间的前提下,及时和企业技术中心联系到位情况,使备件及时就位,以免因备件问题影响生产。

  4、备品备件原则上均应存放在库房保管,对于精密及电气备品备件入库后,做好防锈、防腐、防止弯曲等措施,同时要注意温度、湿度、防潮工作,以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

  六、各车间设备事故管理

  1、设备事故的管理目的:是加强设备管理,减少设备故障,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开动率和生产作业率。

  2、设备事故管理由企业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各生产车间的设备事故管理由设备主任管理。

  3、设备事故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⑴、不管任何原因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工业建筑物突然倒塌、损坏,不经修理不能运转或达不到原有效能的,均按设备事故处理。

  ⑵设备事故分类及处理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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