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24 12:35:38 景辉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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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和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办公室的管理。

  3.职责

  3.1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负责本制度监督实施。

  3.2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办公室人员考勤管理和考勤纪律的监督。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4.内容

  4.1工作时间:参照各公司出勤时间规定。

  4.2总经理以下职员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未打卡者视为缺勤,缺勤、迟到、早退、旷工者按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4.3正常工作时间应穿戴整齐,仪表端庄,不浓妆艳抹,严禁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办公室。

  4.4工作时间仪表要整洁,按要求着装,佩戴工作证。

  4.5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4.6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事的,必须经直接上级许可。

  4.7每天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应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个人桌面清洁,物品整齐。

  4.8严禁在办公室内随地吐痰、扔垃圾;垃圾、纸屑等应丢入垃圾桶(篓)内。

  4.9严禁涂画、污损桌面、墙面等,以免破坏办公场所的整洁,影响观瞻。

  4.10在工作时间严禁玩电脑游戏,严禁拨打自动声讯电话,炒卖股票等。

  4.11不得带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室。接待来访、业务洽谈要在会客室内进行。

  4.12接电话声音要轻,要注意电话礼貌,首先向对方说“您好,xxxx”,当周边的电话响起,而当事人不在时,应主动帮对方接起,并给予妥当回复。

  4.13不得随意动用他人办公用品,如有需要须经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他人电脑或查阅文案时需有本人在场。

  4.14各部门专用的办公设备由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行政部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4.1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或信息部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4.16应保持勤俭节约的习惯,如不需提供对外文件或资料等,应利用可继续使用的纸张打印、复印或书写,并自觉将可二次使用的纸张集中在复印机或传真机旁。

  4.17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严禁擅自复制、查阅及泄露公司文件及资料,不得携带机密资料外出。公司有权即时解雇外泄公司机密资料的员工,并保留采取法律行为的权利。

  4.18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必须关闭电脑、空调、复印机、打印机、照明灯等用电设备,关锁好门窗才能离去。

  5.职员若违反本制度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经济处罚或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2

  一、日常办公用品的分类:

  日常办公用品为低值易耗品,分为消耗品及管理品两类。易耗消耗品为:铅笔、胶带纸、圆珠笔、原子笔、签字笔、笔芯、笔记本、胶水、油性笔、别针、信纸、涂改液、橡皮、曲型针、电池、打印色带、传真机色带、复印机墨粉、纸张等物品,其特征是一次性使用后即丧失价值;易耗管理品为:磁盘、剪刀、钢笔、纸篓、笔架盒、票据夹、文件夹、插电板、钉书机、计算器、手电筒、打印机墨盒等物品,其特征是:虽然价值不高,易损耗,但一般情况下可重复使用的物品;

  二、办公用品的申购、采购流程

  各部门员工在每月底向部门主管上报申领物品计划,统一汇总后编制申请单,部门经理依据该部门实际情况审核签字,而后将申领物品清单报行政部,行政部依据库存情况,列出待购物品清单,经行政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行政部在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应本着经济节约,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办公用品供应商时,应提供三份以上的`报价,结合以前购采情况,进行对比选择,财务部定期对购买情况进行审核并向公司常务经理提交调查情况;

  三、记帐与保管

  行政部采购日常办公物品后,依照实际采购数量汇总编制清单,而后依照类型转入明细分类帐目《公司物品领用表》,各类物品增减情况、领用情况、结余数量应帐目清晰,帐实相符。

  四、各部门主管审批办公用品领用计划时应以历史记录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行政部保留对不合理申领行为质询、驳回的权利;

  五、办公物品一般情况下以部门为单位在月初领取,物殊情况下,员工可以在获得部门主管同意后到办公室申领;

  六、易耗管理品由于具有可重复使用性,员工在申领办公用品时,应以旧品来替换或以其它方式证明原领用品已无使用价值;

  七、办公用品未经批准不得私用,一经发现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八、员工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缴还公司,由该部门依照残旧程序、可利用价值等实际情况对物品进行再分配。并在《离职通知书》相关栏目中予以确认后,方可报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3

  一、办公用品分类

  1、耐用办公用品: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框、文件夹、打孔机、剪刀、直尺。

  2、消耗性办公用品。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记号笔、订书钉、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信笺纸。

  3、办公设施:办公用品价格达xxx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扫描仪、打印机等。

  二、办公用品申请

  1、各部门应于每周五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周的办公用品需求申请,由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交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采购部统一购买。

  2、各部门临时采购急需的办公用品,由部门主管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进行采购。

  三、办公用品采购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一律由采购部统一采购。

  2、对专业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所需部门协助采购部共同进行采购。

  3、采购单价大于xxx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人员应先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将最终议定价格呈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

  四、办公用品入库

  1、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2、办公用品采购xxx应由办公室用品管理人员确认入库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办公用品领用

  1、办公室建立《办公用品领取登记簿》,部门领取人员登记品名、数量并签字后,方可领取。

  2、为了降低资金占用,按照“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量领取。

  3、耐用办公用品因破损、残旧确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六、办公用品使用

  1、公司员工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严禁浪费与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2、员工离职时应所用办公用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若不能退回的`,从应发工资中按原价扣除。

  3、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人为因素丢失损坏,由本部门自行解决。

  4、蓄意损坏办公用品的,由责任人照原价赔偿,并处以一倍以上罚款。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办公室各类财产、物资、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办公室的工作实际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凡购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物资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无论什么经费渠道购买(或其它单位赠送的)均必须在行政处总务上登记入帐。具体程序是:需购买固定资产的处室,首先要编报购买计划(或口头汇报),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后,由总务代购,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主任签字,30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签字,使用人(或处室经办人)在总务保管处登记入帐,保管员在发票上签验收人,财会上才能报销。

  二、物资的管理

  购买金额在300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如成批购进或印刷的各类办公用笔、墨、纸、稿笺、信封等,由总务根据财力按工作的使用情况和需要购进或印刷,购进或印刷后,保管员应按类别、品名分别将单价、数量登记入帐。在发票签收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报销。发出时分处室、单位按类别、数量登记。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库存情况,做到堆放整齐、干净、无霉烂、变质。本着先购进的先发,后购的后发。按季清理,半年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家底清、不浪费。对其它单位赠送的贵重物品和购买的酒类物资,一般不作为办公用品发放。因工作特殊需要,如接待、送礼等,须经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才能发放。具体程序:由经办人写明事由,经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审签后,保管才能发放。

  三、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

  1.圆珠笔、墨水、稿笺的领用,各处室要根据工作的需要和使用情况,本着既不浪费,又方便工作可在保管室领用。

  2.笔记本的'领用,办公室的职工一年按1-2个领用(特殊工作例外),钢笔、记算器、文具盒、茶杯、水桶、盆子、电风扇、电话机、凳子以旧(坏)换新。

  3.毛巾一年可领用一张(驾驶员例外);办公室公用肥皂半年一块。

  4.计算机消耗材料的购买,各处室应根据工作的实际先报购买计划,价值在500元以内的报行政处审核,500元以上的报分管副主任审核同意后,才能购买。

  四、电器、维修材料

  一般不搞库存,随买随用。对家庭和其他部门使用的采取收费制度。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加强公司对办公用品采购与使用的控制,规范采购与使用行为,控制办公费用开支,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监理日常工作所需检测仪器设备、办公用品、设备材耗、交通工具及生活用品等管理。

  2.采购

  1)采用集中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

  2)集中采购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并管理,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墨水、笔芯、卷尺、文件盒等。按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在每个月月初开会时按项目部实际情况申领、核实发放。

  3)实行定期计划批量采购供应,即每月xxx日前各监理部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当月所需用品计划,经核实、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4)交通文具、生活用品等经申购批准后,办公室可授权各监理部限额自行采购。

  5)各监理部或办公室各部门若临时急需采购的,由监理人员根据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交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任务。

  6)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库存。

  7)结算。凭采购任务单及单价,编制明细表经确认后,报办公室专职人员凭xx结算。

  3.分发领用

  1)各监理部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料单》,经人事部核实,再凭单去发料室领取用品。

  2)发料室应将领出用品,做好登记,写明日期、品名与能量,连同审批的《办公用品领料单》造册,在每月月底同人事处核对。月初编制本月需补足的文具用品等的采购用品申购单。

  4.管理

  1)新进人员、新开监理项目申领的'办公用品,在离职或项目退场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缴交办公室或转其它同事。

  2)印刷品(监理资料、信封等)其印刷、保管均有办公室统一印刷保管。

  3)各部门、项目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制定专人保管维护。需维修的办公用品及时送至公司指定维修点修理,特殊情况经申请,询价批准后采用就近原则修理。

  4)办公用品正常使用发生损坏时,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废,由办公室安排管理,如不报废或擅自将损坏的办公用品掉丢弃,使用者个人按非正常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5)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6)公司对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实行年内不定期检查,年末普查的检查制度,检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6

  为保持良好的公司形象,创造严肃、活泼、高效、和谐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遵守公司的上、下班时间并按要求刷卡或签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须在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向直接领导请假,并于当日将卡交部门直接领导签字认可。

  二、参加活动、培训及出席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应预先向直属上级或组织者请假。

  三、微笑是员工对顾客和同事的最基本态度。使用敬语,并注意各种场合的言谈举止,维护企业形象。

  四、办公人员着装必须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办公时间应挂工作牌;办公人员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内更换服装。

  五、所有员工上班应保持精神饱满,坐立行走姿态端庄严谨,不得在上班时间内睡觉。

  六、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您好,国地置业。各部门员工在接、打电话时必须使用普通话,打电话时严禁使用免提键。

  七、办公用品应摆放整齐、有序;垃圾、废纸应按规定放入废纸篓内,不得随地抛弃。不得在办公桌或墙壁上张贴任何纸张。

  八、下班或出外办事,要清理好自己的桌面,并将椅子归位后离开。下班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区的`人员应检查并关闭所有电器开关。

  九、办公区内禁止吸烟、就餐,除12:00-13:00外为读报时间外,其余办公时间内不得看报或与业务无关的杂志、书籍。

  十、接待来公司参观、访问的客人及办事人员,要热情大方、彬彬有礼,接待来访、业务洽谈要在指定地点进行。

  十一、办公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和直接领导说明并在指定位置留言。

  十二、办公区域内交谈须轻声细语,不准大声喧哗、聊天。

  十三、女员工上班要求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不准在办公室化妆。

  十四、电脑使用人应作好电脑管理,必须设定密码,电脑桌面由公司统一,自行不得下载图片。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7

  办公设备专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而配备,各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具体如下:

  一、办公设备购置

  1、公司购置的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电脑、饮水机、装订机、碎纸机、办公桌椅等)均由总经办报计划,经集团综合管理部审批同意后由总经办统一安排购置。

  2、公司的办公设备均需由总经办统一实物资产编号、登记、造册。

  二、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

  (一)电话

  1、公司电话是联系业务及沟通各项工作的工具,各部门所使用的电话机由使用人负责维护、管理;在使用中应注意通话简洁,避免长时间占线。

  2、公司各部门办公电话均未开通国内长途功能,只有前台传真机开通此项功能,若因工作需要,需拔打长途电话可到前台使用。

  (二)传真机

  为确保公司传真机畅通,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传真机拨打电话;若因工作需要,需拨打长途电话或传真均须在前台登记。

  (三)复印机

  1、复印的文件资料应与工作有关,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复印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因人为因素造成复印机的损坏,由个人承担维修费用。

  2、复印机管理部门定期对复印机进行维护和保养。

  (四)电脑、打印机

  1、各部门使用的电脑由使用人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并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由总经办组织财务电脑部的专业人员对电脑使用人员进行系统的管理及相关培训。

  2、电脑、打印机应定期维护,使用人员要随时注意微机的.保养,定期清洁微机表面。电脑使用人员应按《文档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备份,以免公司电脑因病毒或系统崩溃造成数据丢失。

  3、各部门电脑若多人使用,请建好各自的电脑文档。

  4、各部门电脑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正确的电脑操作规则,不得对电脑上的软件设置进行任何增删、改动。如确需新装软件及更改设置,应事先通知总经办备案。

  5、每台电脑所存文档、资料是公司的重要信息资源,不得用于私人用途和私自拷贝。备份软盘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公盘私用。不得使用非公司所发的软盘,一旦使用,致使电脑染上病毒,造成系统数据破坏和电脑文档丢失,公司将给予20-100元的经济处罚。

  6、各部门电脑操作人员均需定期对其使用的电脑及备份软盘进行杀毒,发现问题及时通告并处理。

  7、在办公区域内任何人不得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或下载网络游戏及音乐,凡发现者罚款人民币20元整,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我公司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我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办公用品购买细则

  第一条原则

  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行政部统一负责。

  第二条办公物品的申购

  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行政经理通报,确定申购数量。如果办公印刷制品需要调整格式,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变化,也一并向行政经理提出。

  第三条采购规定

  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选择直接去商店采购或者订购的方式。

  办公用品的采购要本着节约、合理、适用的原则。采购复印纸、大中型设备器具、批量办公用品等,必须有两至三人参加洽谈,货比三家,务求价廉质优。经办人在业务交往中严禁收受回扣、红包及高额贵重馈赠;不得受贿,不得索取钱物。

  订购单:在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中如果包含有需要订购的办公用品,则申请部门还必须另填一份订购单,经行政部门确认后,直接向有关商店订购。

  行政部门必须依据订购单,填写“订购进度控制卡”,卡中应写明订购日期、订购数量、单价以及向哪个商店订购等等。

  第四条验货

  所购买办公用品送到后,按购货清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

  第五条各部门申请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购买办公用品申请表”的前提下进行采购。在这种情况下,行政部门有权进行审核,并且把审核结果连同申请书一起保存,以作为日后使用情况报告书的审核与检查依据。

  第三章办公用品的分类、领用及报废处理

  第六条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刀、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复写纸、标签、便签、橡皮、夹子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圆珠笔、修正液、笔记本、信封、白板笔、固体胶等。

  3.管理品:剪刀、钉书器、直尺、笔筒、计算机、文件夹、档案盒、档案袋、票夹、印台等。

  第七条管理和发放:

  1、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2、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汇总表》。

  3、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核定及有关规定:

  ①办公用品领用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后领用和发放,严禁先借后领的行为。

  ②公司各部门应按公司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行政经理同意。

  ③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部门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④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特批增加该项费用。

  ⑤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终和年终12月31日。由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终奖金中扣除,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⑥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每人每月最多领用1支签字笔,如果保管不好丢失自行负责购买。每周三统一领用办公用品,其他时间严禁领用办公用品。

  ⑦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笔记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胶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⑧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报废处理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作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办公物品的保管

  第九条填写清单

  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

  第十条保管

  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第十一条盘存

  办公用品仓库应定期清点。清点工作由行政人员负责。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清单,使两者一致。

  第十二条印刷品与纸张管理

  印刷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按照盘存的清单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如果消耗品用完,立即写报告递交行政主管。

  第十三条持有量调查

  必须对公司各部门所拥有的办公用低值易耗品,主要指各种用纸与印刷制品作出调查。调查方式是,定期对每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作出统计,向上报告。行政部对报告进行核对,检查各部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仓库的各部门领用台账中的记录相一致。最后把报告分部门进行编辑保存。

  第五章对办公物品使用的监督与调查

  第十四条调查内容

  对公司各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核对用品领用单据与用品清单。

  2.核对用品申请书与实际使用情况。

  3.核对用品领用清单与实际用品清单。

  第十五条行政经理职责

  1.核对收支传票与用品实物清单。

  2.核对支付传票与送货单据。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物资分类

  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如bp机、手机、助动车等

  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

  第三章物资采购

  1.公司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总经理批准。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

  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贵重物品:根据伟字003号文件

  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第五章公司物资借用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六章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管理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10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根据《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自查的通知>》(遂机管发〔2020〕13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局办公用房共10间,共计258㎡。其中:办公室面积167㎡(正科职领导1人,用房1间,共18㎡。副科职领导3人,退居二线干部2人,用房2间,共42㎡。一般干部13人,用房3间,共107㎡);

  服务用房3间,共69㎡;

  设备用房1间,共22㎡。

  二、自查情况

  (一)配置管理方面,不存在有为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或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

  不存在不按规定腾退移交办公用房。不存在不接受办公用房统筹调剂;

  不存在未经批准建设、置换、租用(借用)办公用房。

  (二)使用管理方面,不存在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性质和房屋结构;

  不存在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机关办公用房;

  不存在擅自处置办公用房。

  (三)维修管理方面,不存在未经批准大中修办公用房;

  不存在不按规定组织实施办公用房维修;

  不存在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办公用房维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

  不存在不按规定及时报送办理办公用房维修竣工资料。

  (四)信息报送方面,及时报送办公用房管理信息;

  不存在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统计报送中瞒报、漏报。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11

  为规范和加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建立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制度,实现办公用房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为区级机关各使用单位服务,共同创建安全、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发[1997]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01〕5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区级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经费和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关系在政府系统的人民团体占有、使用并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政府机关资产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应的土地,包括现有及在建、扩建、改建和新建的办公用房和其他非经营性房地产。

  二、产权产籍管理

  (一)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实行权属统一管理,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事务局)负责。房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统一归事务局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房地产证的户名统一为“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事务局统一申办机关办公用房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各单位享有办公用房的使用权,与事务局签订《镇海区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协议》,并履行使用协议中所列的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各房产使用单位应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房地产使用管理制度,建立房地产使用档案,在核定的房地产范围内,自主安排、合理使用。

  (三)各单位经批准新建的办公用房,其房产和土地归属事务局,在新办公用房建成后,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由事务局统一申办,户名为“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建办公用房的单位享受房产的使用权。

  (四)各单位办公用房及其相应的土地处置由事务局负责,未经事务局同意,不得自行处置其使用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不得将办公用房租、借或调整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

  (五)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权属、产籍管理档案,定期复核权属、质量状况及使用情况,确保办公用房产权清晰、产籍完整。

  三、调配制度

  (一)机关办公用房房地产实行统一调配。由事务局根据中发[1997]13号文件标准及各单位人员编制和实际需要核定、分配,调整各单位的办公用房。

  (二)新增设机构或扩充机构人员,要求分配或扩大办公用房的单位,由用房单位打报告给区政府,由事务局根据该单位情况提出租调意见。若租赁办公用房的,由事务局和用房单位共同商谈租房事宜和租金,并由事务局出面签订租房协议,用房单位与事务局签订房屋使用协议。

  (三)对机构和人员编制做了调整的部门和单位要重新核定办公用房面积,腾退相应的办公用房;撤消的部门和单位应限期上交办公用房,不得自行处置。

  (四)新建办公用房的单位搬入新房后,要按照“建新交旧”的原则,按期上交原办公用房,不能继续占用或自行处理,原办公用房交事务局统一调配。

  (五)机关办公用房原则上不准出租。已出租的要报区财政局、事务局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法律手续的必须终止合同。

  (六)建立完善CAD资料库。对办公用房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实行办公用房CAD图纸,完善图纸资料库,并根据区委、区府要求,针对机关办公用房区域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置换和淘汰不适合机关办公的房产,不断优化办公用房资源,为区级机关办公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办公用房面积分配标准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镇海区参照二级办公用房标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积按下列规定执行:

  县区正职:20平方米(使用面积)

  县区副职:12平方米(使用面积)

  处级:12平方米(使用面积)

  处级以下:6平方米(使用面积)

  各单位应按照规定面积标准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管理,从严掌握标准,并制成CAD资料图上报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五、建设管理

  (一)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管理要按照中发[1997]13号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要求,从严控制。事务局参与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和建设,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提出整体规划和需求建议。

  (二)因增设机构,调整职能或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办公用房的,应首先从现有办公用房中调剂解决;确需新建、翻建的,应纳入办公用房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三)新建、扩建、翻建、改建办公用房,要按照基本建设审批权限并认真执行国家计委颁布的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

  六、维修管理

  (一)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维修,坚持“一切从简,量力而行,只作维修,不能盖建”的原则,注重维护和完善房屋使用功能,严格标准,不得变相进行改扩建。

  (二)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实行统分结合的管理方法。大中修和专项性维修工程由事务局组织实施,也可视情况委托各单位组织实施。日常维修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各单位对所用的办公用房的质量安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好记载,报事务局备案,建立维修资料数据库,为做好维修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各单位办公用房的大中修及专项维修,由各单位每年一次提出项目申请,报送事务局。事务局根据各单位的申请和维修资料数据库,经过鉴定评审,确定维修项目,统一编制大中修以及专项维修计划,编报经费预算,报区财政局审核落实经费,工程维修实行公开招投标。

  七、装饰管理

  (一)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装饰,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精神,遵循“简朴庄重、节能环保、经济适用”的原则,兼顾美观和地方特色,不得盲目追求高档次,严格按照规定在标准限额范围之内装饰办公用房。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镇海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装饰标准》规定,每年初向区财政局、事务局报送办公用房装饰申请,由事务局根据各单位的申请和办公用房实际状况提出装饰意见,装饰单位向区财政局编报经费预算,事务局负责监督检查。

  八、要积极推进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并逐步导入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社会化进程。新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应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实现物业管理的专业化。

  九、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财政局、区纪委实施监督。

  十、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的有关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十一、本管理办法由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遵循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规范管理、合理调配、专业化服务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包括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由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依法占有和使用的属于国有资产的下列房屋及其相应土地:

  (一)办公室用房;

  (二)为机关工作服务的业务用房;

  (三)招待所或培训中心等非住宅用房。

  第四条 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关局”)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 权属登记管理

  第五条 新建、改(扩)建和划拨(转让)办公用房应报市机关局审核同意,由市机关局负责管理产权。

  办公用房权属已登记的或者交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登记的单位,应当将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他原始档案资料移交市机关局。

  办公用房权属未作登记的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并将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他原始档案资料移交市机关局。

  第六条 由于历史原因等造成办理权属登记资料缺失或不全的,由所在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市机关局协助甄别分类报“市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后,办理权属登记。

  第七条 特殊用途(指安全保密、司法、涉外、宗教、监狱、教育、医疗、科研、文体场馆等)办公用房,由使用单位申办权属登记,报市机关局备案。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享有列入统一管理的办公用房的使用权。未经市机关局同意,不得自行处置其使用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不得将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或调整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

  第九条 市机关局应当加强办公用房产权管理,建立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健全档案资料。

  第三章 规划建设管理

  第十条 办公用房的建设由市机关局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办公用房的使用现状及需求,按照优化整合、相对集中、完善功能、提高效率的原则,统一提出规划建设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需求向市机关局提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申请,市机关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估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各单位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设备、设施等采购应当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第四章 调配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 市机关局根据各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按照办公用房配备标准核定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用房面积。各单位申请办公用房使用权时,应当办理审批手续,与市机关局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四条 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剂使用,凡超过配备标准面积、已对外出租、出借或被企业、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挤占用房以及其他闲余办公用房,均纳入统一调配范围。

  第十五条 新建办公用房在建成后,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的原则,按期上交旧办公用房,不得继续占用或自行处置。对机构和人员编制作了调整的单位应当重新核定办公用房面积。被撤销的单位和对办公用房进行调整后的单位应当如期上交原办公用房,不得自行处置。

  上交的办公用房,由市机关局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需求情况统筹安排。

  第十六条 各单位现有办公用房尚未达到配备标准面积的,不足部分由市机关局从现有办公用房存量中统筹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的,由市机关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第十七条 办公用房处置由市机关局按财政部《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报批,各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处置。

  第十八条 经核定的办公用房,使用单位擅自将办公用房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及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由市机关局予以收回。

  办公用房已出租或正在经营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将租赁合同等有关材料报告市机关局,由市机关局与当事人协商,依法变更或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群众团体组织、企业、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挤占办公用房的,应予清退;因特殊情况无法清退的,应当报市机关局批准并按规定收取租金。

  第二十条 不宜再作办公用房使用的闲置房屋,交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归口管理。采取出租或出售方式处理的,应当通过招标、挂牌或拍卖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办公用房的出租、出售处置收益,应当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章 维修养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损坏程度和修缮工作量的大小,办公用房维修分为大修、中修和日常维修。

  大修:指对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的全面修复;

  中修:指对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的局部修复;

  日常维修:指对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的及时修复和日常维护、保养。

  第二十三条 大、中修以上维修项目预算价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和专项维修工程,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公用房损坏程度提出维修养护方案,报市机关局核准后组织实施;日常维修养护由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实施。

  大、中修以上维修项目和专项维修工程应当按照检查鉴定、项目核准、资金安排、项目招标和竣工验收的程序逐步实施。

  第二十四条 办公用房的维修(包括旧办公用房装修),主要是恢复和完善其使用功能,应当坚持经济适用、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装修标准,不得变相进行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

  第二十五条 办公用房维修工程应当按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并加强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竣工后,由使用单位会同市机关局、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联合验收。

  第二十六条 市机关局应当定期会同各单位对办公用房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维修项目数据库,为做好维修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七条 办公用房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并逐步向市场化过渡。特殊用房或涉及安全保密等不宜实行物业管理的,可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应当按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办公用房管理费用应当纳入市政府年度经费预算,基建、维修资金纳入市政府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其资金按照市政府有关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根据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状况和修缮的有关标准,统一编制大、中修及专项维修方案和经费预算,报市机关局核准,经市财政审批后纳入各部门预算。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核定的面积和规定的标准,编制办公用房日常维修和物业管理经费预算,报市财政审核批准后,报市机关局备案,列入各部门预算。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各单位对使用的办公用房负有保护其安全、完整的责任,因使用不当、不爱护公物或随意拆改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第十八条规定,使用单位擅自将办公用房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的,除收回办公用房外,出租收入上缴市财政,造成经济损失和恢复办公用房原样所需费用由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办公用房建设、维护、调配和管理接受市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XX年8月1日起施行。

  办公用房内部管理制度 篇13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人民政府现有编制人数39名,实有人数39人(其中副县级2任,科级以下干部29任,退休人员16人)。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我乡迅速成立以乡长任组长、纪委、财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我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办公用房使用、公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核查内容

  (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

  经过自查,全乡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93平方米,符合应配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的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经过自查全乡无公务车辆,只有王牌垃圾车一辆(CD3040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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