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17 10:18:2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经营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经营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营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经营工作,让今后的经营工作更顺利,流程更完善,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范

  第2条:经营部人员外出出差,须告知经营部区域经理,在必要的情况下由区域经理向经营部负责人汇报;在出差回公司后口头向区域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填写出差报告上交至经营部负责人;区域经理外出出差须向经营部负责人汇报。

  第3条:经营部人员每星期六下午四点半应召开经营综合会议,交流经营经验以及总结经验教训。

  第4条:经营部人员上下班不在总经办打卡,但是须在经营部负责登记的人员处登记后注明大概返还时间方可外出,如未能按时登记须告知区域经理,由区域经理告知登记处;如第二天要直接外出办事应在前一天登记说明后,才能外出;遇特殊情况应通知区域经理。资源管理部与预算部在总经办按时打卡与外出登记。

  第三章 经营项目

  第5条:经营部人员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获得招标信息,均汇总到信息收集负责人处,由信息收集负责人统一制表(详见附表1)后,每两天交由评标小组讨论,决定经营方式以及项目跟踪人。

  第6条:在项目以自营方式报名或资格审查后,如有他方要收购该项目,决定权与收取费用由评标小组决定。

  第7条:对于自营项目,项目跟踪人在报名后应摸清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单位有几家,尽可能获得参与的兄弟单位的信息,在对方有意向的前提下,进行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前期费用由各自承担,若中标,则按利润评估价的方式分成,各自公司产生的费用不包括在内)。

  第8条:项目报名时如是他营项目,在费用收取方面原则性按照收费标准(详见附表2)。特殊情况时,根据市场行情,当费用高于或低于收费标准时,应事先上报经营部负责人,经经营部负责人与评标小组讨论后,再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

  第9条:他营项目中标,建造师证押证费一级1500元/月,二级1000元/月,五大员500元/月;因公司资源紧缺及他人需要要将证

  件提前取出,则押证费收取规定的30%~50%。

  第四章 介绍信

  第10条:介绍信的开具流程:各区域经理负责收取费用;财务交钱,开取收据;总经办开介绍信。

  注:若介绍信因公司原因无法使用则所收取的费用退回给合作伙伴。

  第五章 投标流程

  第11条:所有投标项目的报名、资审、开标情况记录到黑板上,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所用建造师、五大员、委托人、时间(没有时间的先空置)。左边黑板记录预计配备人员走向,要求记录时将使用时间写上;右边黑板记录投标项目情况,记录项目资审、开标日期时间。

  第12条:借证在资源管理部登记,借证时须向经营部负责人汇报,同时注明还证时间方可借证;因公司证件较紧缺,所有证件(五大员、建造师、三大证、安考证等)用完必须及时归还。如因中标需要押证应及时通知资源管理部以免造成证件去向不明情况。

  第13条:所有投标项目的跟踪人在投标过程(报名、资审、

  开标)中必须填写投标情况明细表(详见附表3)记录所用人员信息,资源管理部应与项目投标部合作填写《项目投标情况一览表5》以方便了解投标项目情况。

  第14条:在开标时,项目跟踪人必须将报价记录到投标价法记录表(详见附表4)中,开完标后无论中标与否交由区域经理,如有必要,上报到经营部负责人,召开经营人员讨论会,为下次投标工作积累经验。

  第15条:经营部人员在项目投标过程中收取的各项费用的收据统一交至统计负责人处统计。

  第六章 分公司制度

  第16条:因分公司需要,须配备一套投标用章,公章管理制度详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给予公司印章使用规定》。区域经理负责并签署《印章保管责任保证书》。

  第17条:自营分公司常驻人员(考勤与总公司经营部同步,外出须登记)每3个月有4天带薪休假。其它特殊情况须向区域经理请假,区域经理将请假单上报至总公司。

  第18条:自营分公司常驻人员按300元/月进行补贴。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19条:总公司人员外出到办事,如情况紧急需打出租车尽量议价;返回公司时如无则坐公交车。

  第20条:对于公司自营项目,由公司办理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法人代表外出差旅费公司报销,但无出场费。对于他营项目,则出场费全部归建造师、项目经理及法人代表个人所得,不需上交公司;公司不给予差旅费报销。

  第21条:对于自营项目,公司员工出差,公司给予差旅费报销;对于他营项目,公司不给予差旅费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22条:人员的配备:五大员应配套使用,有社保的和C类证的分别组成一套。借证人员必须注明归还时间才能借证(如未按时归还者,应说明理由,否则对该借证人员进行处罚)

  第23条:所有证件一律不得转借。若因转借导致公司证件周转不灵或出现问题,按公司制度处罚借证人。

【经营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经营部管理制度3篇03-10

资产经营部管理制度(精选17篇)09-27

经营部部门总结09-11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管理制度(精选5篇)07-29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部管理制度(通用5篇)07-30

经营部岗位职责08-11

经营部工作总结04-23

经营部工作总结08-12

经营部部门总结优秀范文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