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优秀】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管理制度1
以薪资为杠杆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特做规定如下:
第一条 基本原则
第1款 本公司的薪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个基本原则。
第2款 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薪资分配中要把职工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实行浮动考核。
第3款 根据简单、实用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职务系列基础上,倡导实行岗位薪点薪资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薪资分配办法。
第二条 管理规则
第1款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资分配统一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薪点薪资制。
第2款 各分公司、事业部聘任的人员薪资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3款 总公司的年度实发薪资总额由董事会决定。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与总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4款 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浮动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公司、事业部对所属单位实行工效挂钩考核管理。
第三条 薪资总额的管理
第1款 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计划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管理。薪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控部负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于执行年度前两个月度内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2款 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均要严格执行总公司年度分解计划。超工挂钩指标支付薪资或未经公司总部批准在薪资总额外向员工个人发放钱物,均应视为越权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责任人还要受到经济处罚。
第四条 薪资总额及效益指标基数的核定
第1款 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挂钩基数以各单位实际发生薪资总额的汇总额为基础加以调整确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标为税后净利润。税后净利润指标基数以公司下达给各二级单位的计划指标为准。
第2款 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在各单位实际执行额度基础上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监控 部审核后略做调整。调整的依据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润薪资率,即:
当二级单位的利润薪资率与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发生±5个百分占以上的差异时,就要对其进行调整。在调整工作中,要考虑该单位所在地区的年度薪资水平、该单位历年创利情况及员工构成等因素。
第3款 全公司的薪资总额基数及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和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确定后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4款 经审核确定的各单位薪资总额基数一般不再调整。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经总公司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修订。
第五条 工效挂钩的计算
第1款 职工薪资总额的增长必须以经济效益有较大增长为前提条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业部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单位的薪资总额。
第2款 在完成前款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指标基础上,薪资总额与税后净利润紧密挂钩,上下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第3款 核定各单位下年度薪资总额计划指标的计算依据是各单位的利润薪资率,即:
所有分项基数的加权平均即为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
已核定的利润薪资率相对固定,当实现净利润指标增长或下降时,薪资总额指标相应自动调整。
第4款 税后净利润指标的调整和完成情况以总公司监控部门的核定为准。人力资源部提出薪资挂钩决算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5款 工效挂钩实行半年预算、年终决算。在计划执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润指标不能完成公司下达的进度计划时,本单位要扣发所有人员的半年奖金;当税后净利润比前一年下降时,除扣发奖金外,还要按其利润薪资率调减其下半年的薪资总额。全公司的利润指标下降或增速下降时,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调减薪资或扣发奖金。
第六条 薪资构成
第1款 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由以下三个单元构成:
1、基本薪资(岗位薪点资等);
2、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务车津贴;③住房津贴;
3、奖金。
第2款 薪资各单元考核结果相加为员工月实得薪资。
第3款 奖金为年中和年末根据半年和全年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公司、事业部的总经理及销售人员不参加本单位员工的奖金分配,根据公司预先规定的经营销售标准,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或经营目标责任制奖金制度,其奖惩兑现与本单位奖金分配同步实施。
第七条 基本薪资制度
第1款 岗位薪点薪资制本公司首选基本薪资制度。
员工的月实行基本薪资=本单位薪点值×本人薪资薪点×本期考核结果×职责系数
月考核系数为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职责系数取值。8,另外。2对应的基本薪资根据年终工作结果决定是否兑现。
第2款 本单位薪点值是根据员工所在单位的薪资总额与本单位全体员工薪点之和计算出来的,即:
各单位薪点值变动情况要在实施前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3款 员工个人薪资薪点是根据员工个人的条件或工作业绩决定的下列七个方面薪资薪点之和:
1、岗位职务薪点(详见附件1—1)
岗位职务薪点根据员工所在工作岗位或所担任的职务确定。
岗位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职务薪点从第二个月一日起调整。
2、学历薪点(详见附件1—2)
①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并鼓励在职员工提高自己的`素质,特设学历薪点;
②学历薪点以国家教育部正式承认学历为准;
③学历薪点从中专开始计算;
④学历薪点从人力资源部正式认定之日开始享受;
⑤员工有义务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凡弄虚作假享受相应待遇,一经查实,即该追偿,并给予相应处分。
3、岗位年功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只限于在本级别岗位最高薪点档位上工作满2年的员工。
增薪的标准是:
①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优秀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1%的薪点;
②年终工作业绩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的薪点;
③年终工作业绩考核称职者,不增加薪点;
④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不称职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3%的薪点;
⑤凡因本人责任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和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从处罚之日起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至——3%的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从满岗2年起实施,至调整到高级别岗位为止。调整到高级岗位后,其原岗位薪点按有关规定正常调整,保留岗位年功薪点。
4、兼职薪点
兼职薪点是对在工作量满岗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兼职工作的兼职报酬。标准是:
①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个小时以上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1%;
②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时以下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5%;
③一个员工从事两个业务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经常占用非工作时间者,不享受兼职薪点;
④兼任党政工作,需要占用非工作时间每周3小时以上者,兼职薪点为本岗位现档位1个级并非的薪点;
⑤兼职薪点从兼职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执行。兼职工作结束,兼职薪点即行取消。
5、技能薪点(详见附件1—3)
①为鼓励员工的积极钻研业务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设技能薪点。每个员工都可以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取得相应的技能薪点。
②技能薪点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请,以人力资源部考核或审查认定结果为准。
6、奖励薪点
奖励薪点有分配权的业务领导对所属员工工作表现的临时性奖励。
(1)奖励范围包括:
①非兼职工作无报酬的加班或兼职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现优异;
③对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④在社会生活中,见义勇为等高素质行为,为公司赢得了社会声誉;
⑤其他需要表彰奖励的行为。
(2)奖励幅度从一个本档位级差的薪点至一个本岗位满岗薪点。一般不应奖励过多而造成管理单位的薪点值下降。
(3)奖励期限分别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4种。期满,奖励自行结束。
7、特聘薪点
特聘薪点是对社会热门人才、高新技术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类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补偿。
(1)补偿幅度为该员工应聘岗位全部薪酬与当期此类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差额。
(2)特聘薪点的决定权属有聘雇权的单位主管。
第八条 岗位工作津贴
第1款 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车使用津贴;③工龄津贴。
实行销售包干提成薪资等承包薪资、计件包干薪资制的员工,其包干薪资中已包含了岗位职务津贴和公车使用津贴,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项津贴。
岗位工作津贴是薪资外对员工自费支付工作费用的补偿,所以不与薪资一起发放,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员工业务范围、核 定标准另行按月制表计发。
第2款 岗位职务津贴根据员工的业务工作范围和等级按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非因工未到岗工作均不发放岗位职务津贴,特殊情况由本单位主管审批。岗位职务津贴标准详见附件4。
第3款 工龄津贴按照员工实际工龄每年增发一个薪点。
第九条 奖金
第1款 本公司每半年发放一次奖金。公司根据半年和年终业绩报告对企业当期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2款 奖金兑现的前提标准是,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凡未达到分解标准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奖金,除销售人员外一般都不再补发。
第3款 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奖惩;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期月实得平均薪资额×加发月数
加发月数由各分配单位根据实际应分配奖金总额自行决定。
第4款 各单位应分配奖金总额根据本单位工效挂钩预决算结果在应增资额中列支。
第十条 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第1款 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档位薪资标准的7%执行。
第2款 新到岗人员薪资标准从本级别岗位最低档位执行,满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晋升一个档位,至满岗为止。同级别转岗执行原岗位新薪资标准。满岗2后没有晋级晋岗的,可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增加岗位年功薪资。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的薪资计发
第1款 加班薪资
1、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照其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资。
非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办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每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不扣发薪资,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一般也不计发加班薪资。在节假日加班,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可以按照同一标准计发加班薪资。但应尽量先给予休息补偿。
2、加班薪资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资为本人小时薪资的15%;休息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2%;节假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3%。
3、由于公司施行薪资制,所以加班薪资也按薪点计算,统一到月薪资中计发。
第2款 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社会活动或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参加的各类社会活动应视为正常到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岗工作的薪资待遇。
第3款 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丧假期间,不扣发本人薪资。但不得因个人休假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 员工请病事假,依据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规定标准各发薪资。
第十二条 薪资支付
第1款 支付时间
本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发薪时间。并及时发薪时间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2款 支付形式
总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逐步向银行代发薪资的形式过渡。
第3款 支付责任
1、薪资要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公司为每个员工设立独立的薪资支付清单。薪资领取人要在薪资清单上签章。薪资支付清单每年一张,长期保存。
3、薪资计发人员及其他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资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纪处罚。
第4款 代扣缴责任
1、各独立薪资支付单位都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薪资代扣缴行为。
2、 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总额2%范围内扣缴。
第5款 最低薪资标准
1、在员工正常到岗并完成本职工作提前下,月薪资支付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2、如发生非员工个人原因一个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证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代生活费标准。
第十三条 附则
第1款 本规定经公司经理批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款 本规定中各条款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部分条款修订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附件1 岗位职务薪点等级表
附件2 技能薪点等级表
附件3 学历学位薪点表
附件4 岗位职务津贴标准
公司管理制度2
一.目的:
加强厂区安全,有效控制人员进出。
二.原则
(一)厂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门禁系统自动存储员工刷卡进门信息,且刷卡记录可以任意调用、查询及打印。
(三)门禁系统实行授权管理制度,员工经授权方可进入。
三.职责
(一)行政部归口管理所有门禁感应卡,包括门禁卡信息登记/变更、门禁卡发放与回收等。
(二)各部门负责监管本部门、本区域感应卡的使用及授权。
四.管理内容
(一)行政部协同各部门建立员工门禁感应卡授权对应表。
(二)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使用门禁感应卡,为确保各工作区域的安全,禁止员工以不正式方式进入非员工本人的授权工作区。
(三)持卡人若离职或调动,需将感应卡收回或重新设定使用权限。
(四)一张感应卡只能供一人使用,不得擅自转让或几人共用一张卡。
(五)行政部是门禁系统软件的直接使用人,必须确保门禁系统软件开机密码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六)新员工入厂,由行政部根据授权对应表直接开卡,员工应保管好自己的门禁感应卡。若有遗失,需立即通知行政部,行政部应在当两天内禁止该丢失卡的使用权限,同时员工应提交补卡申请,补充申请应报请本部门主管同意,行政部核实无误上交工本费后后方给予补卡。门禁感应卡如有损坏,可凭损坏卡直接至行政部,行政部核实无误后即可补卡。
(七)行政部每月应对门禁系统的使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门的锁定功能是否完好,门禁卡的使用、发放情况是否正常等。
(八)因门禁系统的供应商掌握门禁系统的高级密码。因此,门禁系统必须由固定的供应商进行维护保养,且维护保养协议中必须要有追究供应商泄密责任的条款。
(九)行政部存有两张应急门禁感应卡,能打开所有办公区域的门禁,任何人领用时必须详细登记并说明情况,并报经运营经理同意后方可授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公司管理制度3
考勤制度
一、行政部人员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考勤、打卡;
二、市场部及业务部员工每天上午8:30、下午18:30考勤、打卡;
三、所有员工实行事假审批制度。请假一天以下由常务副总审批,二天以上由总经
理审批。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凡员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贰拾元,迟到或早退两次罚款肆拾元,迟到或
早退三次则按自动离职处理,当月工资扣发;
五、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如:吃东西、玩电脑、会客、串岗、听音
乐、闲谈、睡觉、打牌、赌博等;
六、每月月底做好月度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安排,交至总经办。
员工奖罚条例
一、严格打卡和考勤制度,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贰拾元,迟到或早退两次罚款肆拾元,迟到或早退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当月工资扣发。无故旷工一次罚款伍拾元;
二、上班必须穿工作服,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罚款伍拾元;
三、受到客户投诉,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罚款伍拾元,与顾客发生争执,罚款壹佰元;
四、值班未做好值班记录或交接班不清的,一次罚款伍拾元;
五、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如:在办公室吃东西、吸烟、打私人电话、玩电脑、串岗、听音乐、闲聊、睡觉等,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罚款壹佰元;
六、无公司经理批准,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中心罚款壹佰元;
七、无公司经理批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罚款壹佰元;
八、无公司经理批准,随意调出或打印计算机内的数据资料,罚款壹佰元;
九、以上规章制度,一月内违反三次者,公司予以辞退,当月工资扣发;
十、设优秀员工奖。公司每月评选出一名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奖励壹佰元;
十一、设突出贡献奖。公司每月评选出一名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奖励壹佰元;十二、设冠军奖。奖励市场部、业务部超额完成当月任务的冠军,奖励壹佰元。
员工规范用语
一、您好,您请坐!
二、您好,烽火台卫星科技,请问能帮助您什么吗?
三、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我服务的吗?
四、您好!请问您找哪位?请稍候?请问有什么事可以转告吗?让您久等了!
五、请问您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帮助吗?
六、我们的工程人员已在去往您处的路上,请您稍等。
七、非常感谢!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吗?
八、对不起,请您大声些好吗?
九、对不起,您所提出的要求不符合我公司规定,恐怕不能帮到您。
十、对不起,您咨询的内容暂时没有记录,给您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十一、对不起,我公司暂无此项服务,我们会将您所提出的要求转交相关部门,希望不久的将来会满足到您。
十二、对不起,请您慢慢说好吗?我一定会帮您解决的。
十三、对不起,给您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十四、谢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再见!
十五、谢谢您的咨询,欢迎下次再来!
十六、请走好,再见!
员工保密制度
一、公司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保守公司的秘密;
二、在符合安全的存放场所保存公司资料和客户资料;
三、公司员工都有责任维护保密设施,不准将公司资料向外泄露;
四、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严禁将公司秘密带出公司;
五、员工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他人带入监控中心;
六、忠于职守,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把保密工作做好;
七、公司财务室、文档室、监控中心是公司重点保密单位;
八、公司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九、抓好上班前和下班前,例行安全检查的监督;
十、凡泄露公司秘密者,一经发现,一律辞退,造成后果者,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的请假休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正式转正的人员,其他试用及临时工均不包括在内。
第三条公休日
公休日包括以下几种:
1、星期例假。
2、法定假日及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
3、劳动节。
4。新年休假依从政府规定,以上各休假日,薪资照发。
5。以上公休例假,本公司可视事实需要与其他日期互换,互换后的休假日有关薪资及加班与公休例假同。
第四条员工请假的种类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x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示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计以x天为限;住院者,以x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x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x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x天(包括例假日)。
4。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x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x星期;小产x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x个月,办理独生子女手续再加x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x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x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x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x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x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x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1、员工特别休假,休假时间区别如下:
(1)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假x日。
(2)在公司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假x日。
(3)在公司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假x日。
(4)在公司服务满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给特休假1日但以30日为限。
2、职员休假以不碍工作进度为原则,其作业程序,由x主管于每年元月x日前,根据各员服务年资,列具应休天数将申请单移x核对后,转送给x核定,并退交x保管。
3、特休以当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
第五条员工请假的核准权限与手续
一、核准权限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x核准,三天以上由x核准。
2、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x核准,三天以上由x核准。
3、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x核准。
二、核准手续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六条员工请假期间的薪酬计算
一、事假
1、日薪者事假不发薪资,月薪者当月x天内全年x天内只发半薪,逾假者扣全薪。
2、试用人员月薪者,凡请事、病假薪资全扣。
3、本年度升为正式员工的月薪人员,一月内事假累计在一天内者,扣半薪,超出部分全扣,当年累计亦照到职时间的长短比例计算,其公式如下:14天×到职后月数/12=只扣半薪的事假天数
二、病假
病假在一个月内缴验医院证明者薪资发给半薪,超过一个月者全扣。
公伤人员按劳保规定办理,除薪资照给外,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
三、婚假薪资照发。
四、产假:(针对女性职员)
1、服务本公司6个月以上者产假期内薪资照给。
2、服务本公司6个月以下者,薪资减半发给。
五、丧假薪资照给。
六、公假
申请公假,其准假天数,薪资照给
第七条附则
本规定经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__。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例文10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章其他
第三十九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条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六章责任
第四十三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公司管理制度6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特制定项目部办公室卫生制度。
一、 项目部机关环境卫生要求:
(一)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等,请各部门员工自觉爱护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环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部门办公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脏物。
2、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扔烟头,请勿将茶叶倒入涮拖布的水池内,以免引起堵塞。
3、请勿将水倒入办公室外面地面上,防止地面水渗漏至下一楼层的.天棚,造成影响。
(二)办公室内:
1、办公室内办公桌椅、沙发、茶几表面清洁干净、烟灰缸内无杂物。
2、办公设备和用品摆放整齐、有序,表面清洁。
3、地面无垃圾、无烟头、无污渍,做到窗明地净。
4、垃圾筐内严禁投进有害物品(如废旧电池、玻渣等)、有异味的杂物和易燃易爆物。
二、请扫卫生工作分工:
1、各办公室内由各办公室人员负责清扫。
2、项目经理办公室、项目部办公室、会议室的清洁卫生由项目部办公室人员负责清扫。
3、办公室以外公共区域和食堂、电梯间的清扫卫生以及花盆锄草、浇水和提运垃圾的工作由食堂饮事员负责。
三、办公设备包装箱、报废办公设备、用品及其他较大废旧物品由项目部办公室人员按规定程序予以清理。
四、每天下午下班前10分钟内为清扫卫生时间。
五、环境卫生检查:
1、项目部办公室主管在每天早上上班时,对各办公室内和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明显没有做好的,做好记录并督促该办公室人员做好。
2、项目部经理办公室、项目部办公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由行政主管副经理在每天早上上班时检查。
公司管理制度7
1、协助企业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和做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制订和修订、审查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6、组织、参加全单位性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8、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9、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参加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做好工伤、职业病的鉴定和管理工作,建立事故数据库或事故、职业病档案。
10、组织实施对劳动卫生的监测及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11、督促有关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加强管理和及时发放,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12、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偏上作业或生产,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13、展开企业间的安全生产协作,支持劳动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公司管理制度8
为加强公司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税务证件的取得。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条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指定专人保管(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不得出租、出借、损毁、遗失。
1、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存放公司财务部。
2、有关部门在办理公司有关事项中,需要财务部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时,需填写申请,并经财务部领导签字后,方可取得复印件。
第三条税务年检的管理。每年年检开始时,企业将指定专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年检申请审核表》,按申请表中各栏目逐项填写完毕,并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第四条适用税种、税率。目前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增值税17%、营业税5%、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使用税10元/平方米、城市维护建设税7%、房产税1.2%、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第五条纳税申报。企业必须在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按照申报内容如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递交纳税申报表。
第六条税款缴纳。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足额计提并缴纳各项税款。因特殊困难,在规定期限不能缴纳税款的,需报省、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后,办理延期缴纳手续。
第七条税款减免。企业将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减免税款手续。
第八条税收筹划。企业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税收法规及相关制度、政策,深刻领会税收法规的实质内涵,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实现税负最低。
第九条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此系统由财务部指定销售岗位财务人员进行防伪税控系统的操作。
1、凭IC卡领购专用发票,并把发票通过IC卡读入到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应严格按增值税有关规定中开具时限的要求开具。如果打印机或者开具的发票有误,应在系统提供的功能"发票管理/当前发票作废"下,处理发票作废,不得跨月作废。并保存好作废作废备查。
2、向购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必须在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关销售退回及索取折让和证明等开具红字发票规定的前提下,开具负数发票。换票要取得了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后,按同样数量、同样金额开具负数发票。
3、每月1日,将申报期所属月份取得的运输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系统提供"发票管理/进项发票"功能逐笔录入,并与国税局CTS系统下载的原材料进项税额一并与财务相关明细帐进行核对,打印进项税额报表。
4、每月1日抄税,打印销项税额报表,备份数据,并将税控IC卡及增值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发票存根到税务机关报税并验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条发票领购管理。发票统一由办税人员(销售岗位财务人员)持《发票购买簿》,到国、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领购发票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办理更换经办人员手续。
第十一条发票使用管理。业务部门根据所订立的产品加工制作合同约定的经济业务内容,在产品发出后(并收到提货款),填报“开据发票申请表”,经由部门领导审批,报送财务部门审核后,将由专人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发票不得外借,不得为他人代开,应按各类发票规定范围使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跳号使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原则。
第十二条发票保管。所有发票统一由专人保管,作废发票全份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按税务局要求保存,期满后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9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公司管理制度10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属公用车辆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等。
3、申请用车须知:员工因公外出,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
4、用车审批:
(1)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界首范围内办公室调配派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
(2)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填报《用车申请单》→离开界首地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实施用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办公室核实公差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并登记备案。
5、司机职责:原则上司机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公司无司机时,由用车部门自行协调解决驾车司机,严格按照用车管理程序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自行承担40%,发生事故按扣除保险后公司损失金额和驾驶员所负责任比例进行处罚:①负全责罚60%,②负主责罚40%,③负同等责任罚30%,④负次责10%。⑤无责免于处罚,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停放。
三、保险保养维修
1、由办公室确定公用车辆的保险和定点维修保养单位,按照择优、可靠、经济的要求选择保险单位,定点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规定的4S店进行。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车辆保养维修:
车辆保养维修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总经理查验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借款→进行定点保养维修→根据财务审批程序进行财务审核结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车辆的用油由办公室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摸底调研工作,实行一车一卡的形式进行车辆用油管理。
2、由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基数负责油卡充值,由办公室负责油卡使用管理,详细统计每车每卡每月用油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油量和油费核对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驾驶人员随身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确实需要现金加油的,需报办公室审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核报。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进行:
由驾驶人员提出充值申请→办公室查验核实并登记提报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门执行充值→财务部每月汇总与办公室核对→按财务审批程序申请核报。
五、用油补贴
1、补贴对象:经公司办公室确认总经理同意,自带车辆办理公事的相关员。
2、补贴发放:由个人每月25号-30号用加油发票报办公室备案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核报程序领取当月用油补贴(未经办公室备案的,不予报销)。
3、享受补贴的自带车辆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驶安全,公司只发放用油补助,其他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分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
分公司合同管理由成本核算科统一归口管理,各科室、项目部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1、分公司成本核算科具体职责
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分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
组织各类合同及文件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评审工作;
负责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的档案管理;
监督、检查各科室、项目部对合同的起草、评审、学习、履行、建档等情况;
负责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应对、处理;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2、项目部及项目对口合同管理科室管理职责
项目部负责宣传、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组织学习各类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等工作;
配合项目部合同的起草、评审、学习、履行、建档工作;
负责项目部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编写索赔报告;
项目部及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跟踪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向成本核算科报告。
二、合同的评审与签定
1、合同的签订条件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分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经主管领导或分公司经理同意。
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2、合同内容的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类分包合同、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规定的内容填写。没有示范文件的由项目部起草,分公司成本核算科配合。
其他合同(主要指材料买卖、租赁合同)必须明确填写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合同必须约定明确的总额或暂估价,不能只约定单价,不确定数量,对供货数量无法一次确定的合同可分批次签订合同。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合同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分公司合同主管科室配合项目部起草文本并初审,附合同会审表交成本核算科组织分公司各科室进行评审,评审后分公司分管领导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报分公司领导班子评审签定。
项目经理和分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并按实际需要确定签定合同的总份数。
4、劳务(专业)等分包合同的签订
合同洽谈前,工程管理科、项目部必须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成本核算科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由工程管理科负责起草,成本核算科及项目部配合制定合理招标文件进行劳务(专业)工程招投标或议标工作。由项目部与分包方起草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并初步评审分包合同。项目部初评后报成本核算科进行合同评审,审核无异议后,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各科室、项目部在合同经过商谈、评审修改合理后由分管领导批准签定后(重大劳务合同或特殊合同由分公司经理批准签定),成本核算科给予办理用印手续加盖合同专用章。
5、材料设备采购及租赁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相关科室、项目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项目部初评后报送分公司成本核算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发往对方单位盖章,成本核算科收到对方修改盖章后的合同给予办理用印手续加盖合同专用章。
6、所有合同正式签订后,分公司成本核算科与财务管理科各留一份,其余返回项目部及合同对方。
三、合同的履行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终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分公司成本核算科及相关领导处理,分公司成本核算科应立即向分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分公司领导。情况如下: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2、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经成本核算科和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变更或解除。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范围相同。
3、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终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终止手续,收集因终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终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终止都必须通知成本核算科和主管领导。
4、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整理后移交成本核算科保存。
五、合同的日常管理
1、项目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所在项目的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向成本核算科移交有关合同管理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退场手续。
3、成本核算科负责对分公司的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各科室、项目部应当在公司检查前开展合同自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检查时与对口的合同管理人员一对一进行。主要检查内容:
(一)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建档情况;
(二)合同的学习、交底、履行等控制情况;
(三)合同执行中有隐含的履行风险、纠纷情况等;
(四)成本核算科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
各科室、项目部对合同评审不规范、不及时,使合同文本出现重大问题的处罚,所有评审相关人员300元/次。
项目部没有进行合同交底、初步评审或评审不认真出现重大漏洞的,处罚项目经理200元/次,相关评审科室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100元/次。
5、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追偿损失:
(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三)凡出现以上两条分公司不予付款,责任由主办人及相关参与人员负责。
6、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视情节严重情况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合同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遗失重要证据;
(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六)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7、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后,项目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纠纷情况上报成本核算科。
9、出现合同纠纷,根据不同情况,由成本核算科报主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后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12
1、急修、跑水、下水堵塞接到报修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室内照明电修发生障碍接到报修当时检修。
2、维修工、电工24小时值班,遇到情况请拨电话:8215369,随叫随到。
3、小件维修实行无偿安装服务。
4、收费标准公开,严格执行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监督电话:8293750(工商局)。
5、保证小区上下水、电畅通,保证公共环境卫生清洁。
6、岗位纪律公开,不允许向业主吃、拿、卡、要,接受业主馈赠,刁难业主,做到优质服务,便民不扰民,活完场地清。
7、维修服务保证业主满意,使用文明用语。
8、创造美化、净化的人居环境。
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舒适、满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严格的治安保卫制度:
1、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2、熟悉和掌握整个小区,内部地形、地物,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负责人解决。
3、对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问明情况并加以记载,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查问,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4、提高警惕,防止各种事故发生,特别要注意防止火灾、盗窃、抢劫、破坏、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5、禁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小区,排除小区内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高空坠物、车辆漏油、异常响声、异味、烟雾、不正常的亮光等,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保洁员工作制度
一、每周一彻底清扫小区内路面、公共场地、车棚、绿地、排水沟等,平时要保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二、每隔一天拖、扫楼道一次。(包括楼梯扶手、塔灰、电表箱、单元门、楼道灯、窗台等)。
三、楼道玻璃保持清洁、透明。
四、小区内墙、柱、门等无广告纸。
五、楼后地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有砖头、粪便等),责任区内如有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
六、小区内有其它劳动也要参加,同时要保证本职工作及时完成。
七、推灰人员必须保持垃圾车清洁,每周必须彻底洗刷一次。
八、垃圾车停放点四周要保持干净,地面有污垢或油渍要及时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洁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业主反映卫生状况不好,经核实,业主反映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累计3次,自动离岗。
公用部位使用和卫生制度
小区公用部位即楼道、楼区公共道路、花坛空地等,是归居民公共所有的,同时也是小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保持公用部位在公共使用中的整洁、完好,为小区居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持公共楼道的清洁
1、不得在楼道内乱堆、乱放物品。
2、楼道走廊内保持清洁、无废纸、废物、痰迹等。
二、楼区内公共道路、公共设施的`使用
1、不得在公共道路等公共使用部位违章私搭乱建。
2、不得在公共使用部位乱贴乱画。
3、不得在垃圾箱外、果皮箱外等处乱扔乱掉。
4、不得对公共配套设施进行破坏。
三、公共部位的花坛、绿地等的使用
1、不得毁坏花坛、践踏草坪。
2、不得乱砍乱伐,攀折树木、花草。
3、保持花坛、绿地的整洁,不得乱扔、乱倒物品入公共绿地,
四、小区居民要共同爱护公用使用的部位,保持公用部位的整洁,如有违反公共使用制度的,小区管理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13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在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主任指定或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由专人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其他业主代表专人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八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九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填写日期;
4、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二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下列事项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
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5、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6、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7、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主任的签字);
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六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法证明由于他人的责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责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担。
第二十条本制度从20xx年8月22日起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14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不得故意误签上班时间,必须本人亲自签到确认;
3、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
8、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10、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
12、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13、爱护公物,节约物品。
14、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15、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公司管理制度15
司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有效形成激励、约束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管理效能和企业经济效益,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结合我司多年的生产、经营、管理实践,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实行新的薪酬体系。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和细则由局制订。
二、公司机关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司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实行岗薪制。
三、经营、结算人员实行底薪+提成工资制。
四、与生产紧密联系的客户服务人员、生产系统作业层人员实行底薪+计件工资制。
五、生产、后勤辅助勤杂人员实行合同工资制。
现将经从XX年以来试运行比较成熟的机关部门、经营、结算、客户服务、生产、后勤辅助勤杂等人员的薪酬管理、考核办法予以发布。
本规定从XX年元月一日起正式执行。
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不完善之处,请及时反馈到公司办公室,以备今后修订。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稳定企业的优秀人才,在综合考虑人才市场同行业工资水平和公司目前的分配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岗位的能力要求、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及职工个人在岗位上的`劳动贡献来以岗定薪,同工同酬,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原则,将职工收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对企业所实现的绩效紧密结合。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薪制构成体系
基本工资
岗位津贴(或计件奖金)
月工资
其他津贴
薪酬总构成 加班工资
季度绩效奖金
年终效益奖金
特殊奖金及其他
说明:
(一)基本工资:根据岗位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以岗位技能核定固定工资,具体等级标准见附件。
(二)岗位津贴:根据职务(职称)和岗位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具体等级标准见附件。实行计件奖的人员不执行本条。
(三)其他津贴:根据工作时间、工作性质、工作责任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分别确定年功津贴、出勤贴、班组长津贴。
1、年功津贴
为突出职工对企业的累计贡献,依据职工的本企业(指三局)工龄发放工龄津贴,标准为10元/年,按月发放。其中,聘用人员只计算本公司工龄(自合同签定之日开始计算)。
2、出勤贴
实行月度计件奖的工人岗位以实际出勤为依据按3元/天的标准发放。
3、班组长津贴
经公司审核批准的班组长发放班组长津贴,正班组长80元/月,副班组长60元/月,按考勤发放。
(四)加班工资标准及给付办法
因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要求职工双休或节假日加班加点工作的,按照每月实际加班天数根据劳动法的要求计发加班工资。加班日历天数不得超过当月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合计日历天数的50%,以保障职工休息的合法权利。其中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
双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双休日加班天数
(五)季度奖金
每季度末进行本季度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下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上季度的奖金。具体考核情况另行下文。
(六)年终效益奖金或兑现
管理岗位年终奖金主要根据公司各项经济效益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全年考核考评结果予以分配,具体分配标准为:
年终兑现奖金=年终分配基数×本岗位全年考核系数×全年出勤率
年终分配基数=公司审批奖金总额/∑各岗位出勤系数×各岗位考核系数
具体考核情况另行下文。
(七)特殊奖金:符合公司有关规定条件而获得的特殊奖励,包括承包兑现、科技成果奖、经营成果奖及突出业绩嘉奖等。
1、承包兑现:各基层单位在完成与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后,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兑现办法给予的兑现奖。
2、科技成果奖:公司为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工程技术人才,实行技术创新,而设立该奖项。主要奖励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或优秀设计奖的发明者或主要完成者,以及在施工生产中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为公司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工程技术人员。
3、突出业绩嘉奖:对在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有突出业绩的个人给予的一种奖励。
在发放以上特殊奖金时,须由基层单位或部门书面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原因,经公司审批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标准及给付办法
(一)公司机关和分公司机关基本工资等级标准(附件1)
该表纵向分七岗,共18个等级分别为:
一岗(1-3级):公司副三总师、总经理助理
二岗(2-4级):公司部门经理
三岗(4-7级):公司部门副经理、经公司聘任的高级职称
四岗(6-10级):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部门二级部室负责人
五岗(9-13级):公司部门专业主管(专业分工明确并承担一定责任的岗位)、经公司聘任的中级职称
六岗(11-15级):公司部门主办管理人员、经公司聘任的助理职称
七岗(14-18级):公司部门一般管理人员、经公司聘任的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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