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3 10:17:08 春鹏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商铺管理制度(精选14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铺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铺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商铺管理制度 1

  一、商户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使用其租凭的商铺的各项法定权利。

  2、在不破坏、不影响物业建筑结构及外貌,以及不影响、不损坏公用设备和设施的前提下,并经管理公司确认,可对其名下铺位进行装修。

  3、依法合理使用物业的公共场所的权利。

  4、有权就物业的有关事项向管理公司咨询。

  5、有权对管理公司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二)义务

  1、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为划分经营区域,管理公司对物业经营区域划分为:一楼为陶瓷、板材专区,二楼为卫浴、五金、橱柜、橱电、门窗专区,三楼为灯饰、窗帘布艺、地板衣柜、天花油漆、楼梯玻璃专区。商户必须严格履行该义务,以免扰乱物业整体规划及功能分布。

  2、商户不得随意转让商铺,转让铺位必须遵守铺位转让管理规定。

  3、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4、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整。

  5、商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6、商户负责保管、维护所拥有铺位的设备、设施、天花、地面,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7、商户须遵守管理公司开歇业管理规定,不得早开、早收或迟开、迟收、甚至无故不开业。

  8、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擅自改变公共设备、设施的结构、外观、用途、功能等。

  ②私自占用或损坏通道、道路、停车场、楼梯等共用部分设施。

  ③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中央空调和拒付空调费。

  ④对内外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⑤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通讯、排污、消防等而下之共用设施。

  ⑥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

  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等危险物品。

  ⑧违章占用公共场地、损坏公用设施。

  ⑨影响市容观瞻或××城形象的乱搭、乱贴、乱挂、乱放设立广告宣传品等。

  ⑩利用商铺进行超出经营范围外的商业行为。

  ⑾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的'菘他行为。

  ⑿商铺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三)违章责任

  1、违反本公约义务条款中各项规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包括警告、扣罚、停电和停业整顿。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责任和赔偿。

  2、商户不按规定缴交经营管理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二、管理公司权利和责任

  1、一般事项

  ①管理公司享有各项管理权力,同时履行本公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的责任及义务。

  ②管理公司将被视为全部业主之代理人,而非个别代理,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开展各服务与管理。(包括对外宣传推广)

  2、管理公司的权利及责任

  ①从全体商户的利益出发,管理者有权对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并为此负责包括以下但不限于各项:

  a、检查、视察权,必要时包括所有租赁范围的内部。

  b、每一个商户应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进行本铺位的装修。管理者有权在装修期间进入商铺进行检查、指导。

  c、制定商户守则及其人必要的规章制度,共同遵守。

  d、处理各项投诉协调各商户的纠纷。

  e、按规定收取各项管理服务费用和代收水、电费及公共设施使用费。

  f、负责保安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g、消除及拆去任何防碍环境美观的违章搭建,摆放之货物及杂物占用公共地方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变更及损害,并向负责人征收因此发生的费用。

  h、其他需管理公司处理的事项。

  ②管理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

  a、保养维护化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b、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环境的美化。

  c、确保供水、供电、中央空调、通讯、电梯、消防的正常动作及设备的良好性能。

  d、做好环境管理。以车辆停放、保管、货物装卸的良好秩序。

  e、统一安排公共地方的宣伟广告申请及制作。

  3、管理者在下列情况下所造成的服务中断,无须对商户及使用者负责。

  a、因各项设备、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消防测试、用电安全检查等原因。

  b、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c、加外界(市电、市自来水)所造成的停水、停电。

  d、管理公司无法控制的,使其无法履行管理和维护职责的其他原因。

  商铺管理制度 2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

  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

  二、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的宣传。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管理公司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商管部有权更改或折除。

  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商管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

  “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买”等文字。

  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场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公司审批。

  三、广告位的'管理

  1、商户可自行使用各自门中灯箱,不得随意改装破坏。

  2、商户不能擅自使用面对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广告,在管理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传自行生产、主要经销产品的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商铺管理制度 3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厨务或与人聊天。

  3、油锅起火时,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锅盖不密时,就近用食盐倾入,使火焰熄灭,并除去热源,关闭炉火。

  4、厨房内严格禁止吸烟。

  5、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器,以防火星飞散。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食用油、煤气瓶、火柴等。不可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

  8、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分烧干起火。用电时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9、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破裂,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10、燃气管道禁止缠绕电源线路,电源插座应与燃气管道保持一定距离

  11、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必须经京基百纳广场批准后并由燃气公司派专人进行施工改造,完工后还须进行送气测试,确保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燃气火灾灭火的方法:

  (1)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2)断绝煤气之源;

  (3)降低周围温度;

  (4)断绝空气供给;

  13、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关闭。

  14、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15、加强对员工的消防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消防培训,让员工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商铺管理制度 4

  为保证东湖楚天府商铺店面的统一观瞻,营造优雅、休闲的经营购物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东湖楚天府商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装修申请程序

  (一)凡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应到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填报《装修申请表》。

  (二)办理装修申请时请向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商铺租凭合同;

  2、出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出具装修人员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1份;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各项装修内容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

  (1)功能平面图;

  (2)电气系统图(注明使用功率);

  (3)电气结线图;

  (4)天花平面布置图(空调、灯具、消防、烟感、喷淋、广播);

  (5)室内外立面图;

  (6)使用材料表;

  (7)施工进度表;

  (8)施工资质证(含电气、空调安装资质证)。

  6、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出具消防部门消防审批意见书;

  (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装修:

  1、持有服务中心签发的装修许可证。

  2、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工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抵触。

  4、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完成消防部门消防审批并意见书

  (四)服务中心不负责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的审核,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办法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二、装修管理细则

  (一)装修施工时间:平日为8:30—20:00,节假日为9:00—19:00。请业主(使用人)或装修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限,中午12:00—13:30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活动。

  (二)业主(使用人)的装修设计在得到服务中心批准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装修方案变更,业主(使用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报送服务中心备案。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四)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办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为保证物业使用的安全,确保物业外观的统一和美观,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装修活动中将禁止下列行为,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2、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在非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改变商铺外立面石材、门窗、壁灯、廊道地面材质及颜色。

  7、改变店招位置、形式及色彩;

  8、改变物业周边景观效果;

  9、安装帘卷门、防盗窗(建议在装修时一并考虑安保系统并预埋管线)。

  (六)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

  1、装修单位应按消防部门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每50平方米配2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并配备盛水器皿。

  2、为确保作业人员和物业的安全,施工人员在装修房屋内禁止使用明火及电炉,不得擅自进行焊接作业。如确需动用明火,请预先到服务中心办理动火证。

  3、装修期间应防止施工不慎造成窗玻璃等物品坠落,严禁高空抛物,伤及他人。

  4、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尽可能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七)为确保装修期间园区及物业的整洁有序,保证共用部分及公共设备的完好,请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务必遵守或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

  1、业主(使用人)需对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其遵守相关规定。

  2、装修期间请将相关许可证明及装修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表”张贴于户门,以便服务中心及时检查督促。

  3、装修材料、装修人员及设施设备的出入场实行“外出外进”,即商铺装修所使用材料、装修人员及设施设备的出入场不得占用小区居民进出通道。如有必要,商铺使用者可与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协商、约定,按指定路线出入场;未经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不得自辟通道与住宅区连通

  4、装修单位应在卫生间安装简易坐便器,以保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随地便溺。

  5、施工人员不得在园区内留宿,特殊情况需向服务中心申请并在当地公安局部门办理暂住证。

  6、业主(使用人)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等时需遵守服务中心的规定,装运车辆卸完材料后应立即开走,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

  7、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请勿在公共区域拖拉物品,不要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不要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8、装修前需按环卫部门的规定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或由服务中心代收)。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扎紧袋口,防止渗漏;装修垃圾应在清运时间内搬至服务中心指定地点,非清运时间一律放于室内,禁止在公共场所随意堆放。

  (八)装修期间服务中心将对业主(使用人)的户内装修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协助业主(使用人)进行装修品质的管理。为便于检查和管理,确保装修品质,请业主(使用人)协助做好以下配合:

  1、装修期间请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服务中心;若需延长施工期,请提前5天到服务中心备案。

  2、装修完毕后,请书面通知服务中心验收(服务中心验收前,须先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向服务中心提供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以便服务中心提供维修服务;同时请将竣工图抄送服务中心,以便服务中心核实并存档备查。

  3、室内装修应确保服务中心的维修人员能方便地检查、维修通过室内的共用设施,保持消防设备完好及安全通道畅通,因此切勿封堵维修活门、渠道盖或在门前、盖上堆放物品,以免影响维修。

  (九)装修工程若施工不当,将给业主(使用人)今后的'经营活动带来较大影响,服务中心提醒业主(使用人)装修时注意以下事项:

  1、装修中涉及防水层改动的,应要求装修单位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好闭水实验。

  2、为确保用电安全,请勿将室内开关箱移位或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应采用护套管,切勿直埋。

  3、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容量请勿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如需增大供电容量,请业主(使用人)先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经核准后,由电力部门施工并报服务中心备案。

  4、装修前请对门、窗、玻璃、烟感、温感、喷淋头等做适当的保护,以免在装修中受损。

  5、装修时请将所有排水管及地漏暂时封闭,切勿将垃圾、油漆、胶水、废溶剂、饭菜、塑料袋或水泥沙浆等倒入卫生间下水管道,以免堵塞;切勿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共用设施。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6、安装空调室外机请提前3天通知服务中心,并在服务中心人员指导下在指定位置安装。

  7、未经批准请不要在公共场所设置灯箱、广告牌。

  (十)当房屋装修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服务中心将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服务中心有权对室内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制止一切造成强烈噪音、震动和气味的行为;对情节严重者,有义务提请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处理。

  2、对未获得装修许可证或未经服务中心登记备案而擅自施工,或超越装修许可证范围施工的,服务中心将报请有关政府部门处理。

  3、如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影响了房屋的整体结构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妨碍了其他业主(使用人)的商务活动,责任人应按照服务中心的整改通知及时完成改建或复原工作,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因装修行为造成公共部位损坏的,责任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费用。

  (十一)为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服务中心建议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期间或之后,购买财产、意外及责任保险;在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应注明装修单位的保修责任、范围和期限,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商铺管理制度 5

  大市场项目商铺租赁管理规定

  一、业主在市场购买的商铺,可以自用、自行出租或委托xx大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出租。

  二、业主如果委托物业公司出租在市场购买的商铺,需出示房产证或其它手续(如购房发票、买卖合同等),手续齐全方可办理有关委托租赁合同。

  三、业主如果自行出租在市场购买的.商铺,必须先到物业公司市场管理部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

  四、业主如果中途违约,造成使用人经济损失由业主负责赔偿,与物业公司无关;如使用人中途违约,造成业主经济损失,则由物业公司扣除使用人保证金,以补偿业主损失。

  五、商铺使用人必须认真履行租赁合同,不能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未经物业公司同意,不得将商铺转租、转借或者换房,否则,物业公司有权收回商铺的经营权。

  六、人在租赁期满时,须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有关退房手续。

  七、租赁物业公司自有商铺经营须遵守租赁合同条款。

  商铺管理制度 6

  为规范xx花地商铺管理,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文明、安全和舒适,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凡属xx花地商铺业主(使用人),必须自觉遵守xx花地《管理公约》,共同维护小区正常秩序。

  2、凡属装修的.商铺,在施工前须到客户中心申报办理装修手续,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3、各装修商铺须按《xx花地装修规定》进行装修,如违反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有权作出相应处理。

  4、不得乱张乱贴影响铺面的雅观行为;凡属设置的各种招牌、广告牌,在安装前须先到客户中心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安装。否则,按中山市城市管理有关法规,限期拆除。

  5、文明经商,不得占道经营,不得欺行霸市,不得违反工商、税务及国家有关法令。

  6、讲究卫生,不得随地放置垃圾,不得乱堆乱放其它物件。违者,经劝导仍未配合改善的,则采取相应的停止服务措施。

  7、各商铺在经营时,不得制造出过大噪声或排放出炊事浓烟干扰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8、主动配合小区的正常管理,自觉交缴各种应交的费用。

  9、若违反本规定及xx花地《管理公约》相关条款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相关当事人(业主/使用人)自行承担。

  商铺管理制度 7

  一、部门本职:

  负责商铺运营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能:

  根据公司制定的经营业内及招商进度针对已签订租赁合同的业主商铺和公司自有商铺进行后续运营管理。

  1、拟定营运管理文件及经营商户相关的营运指导准则。

  2、对项目周边已有商业项目的业内品牌调整情况及新开商业项目业内品牌分布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

  3、对项目周边商业的促销活动信息的收集,及时对本商业项目的促销活动进行调整。

  4、及时反馈市场最新动态及竞争对手营运情况。

  5、根据公司业内方针和营运管理标准推进商铺的门头及装修形象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6、推进已签订租赁合同的商铺在确定时间节点内进场装修。

  7、根据商业版块制定的经营业内和商户形象标准对已签订租赁合同的商户提供装修标准并对商户提供的门头及内场装修图纸(效果图等)进行审核。

  8、定期与招商部协商分析商铺招商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商户调整建议和底商形象活动建议。

  9、负责商户的日常管理工作,与商户保持良好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好公司与商户的关系。

  10、随时了解经营信息和业主、经营户的经营动态,做好已租赁商铺的经营业主建档工作。

  11、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做好经营商户进场、装修、调整、退场工作。

  12、对营运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突发事件做出相应的预案,并对营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建议处理办法。

  13、负责组织部门内员工的培训、考核工作。努力做好人员工作绩效的评估及士气与绩效的提高。打造一支学习型的有战斗力营运团队。

  14、完成上级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营运部各岗位上岗要求、职责及规范

  一、营运部总监

  1、营运部总监的上岗要求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商业营运工作5年以上,对购物中心有专业化、市场化的理解,对不同规模的各种业内的行业特点、物业需求、技术要求、发展战略等方面有全方位的认识,同时具备转化为优秀营运管理的专业把握和沟通素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独立进行业务开展和交涉的能力。

  (5)能利用各种渠道收集、研究各类商业信息的能力,并建立和不断完善营运管理体系。

  (6)具有独立规划业务工作的能力,能及时分析市场动态,在经济活动中发现和处理问题。

  (7)能深刻领会公司的经营理念,服务理念,并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2、营运部总监的岗位职责

  (1)负责业务营运部整体工作的把握和部署。

  (2)负责制订各阶段营运管理计划,布置和安排本部各项工作有计划开展。

  (3)负责开展本部门员工业务的培训,指导和帮助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不断强化和提高员工的素质。

  (4)负责组织考核和考评本部门员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本部门员工的凝聚力。负责制定、分解营运管理指标,并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5)负责组织市场调查,预测市场发展趋势,并针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的需要提出应对策略。

  (6)负责指导本部门员工对营运管理协议的管理、建档、查询工作。

  (7)组织安排相关营运人员参观学习同行业优秀商业的营运现场管理。

  (8)负责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方案和建设。

  (9)负责协调本部门同其它部门之间的工作。

  (10)做好营运人员的评核工作,并提拔尖子作为储备管理人员。

  (11)负责完成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营运部总监的岗位规范

  (1)根据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发展趋势,制定本部门年度的总体工作计划和周、月、季度工作计划。

  (2)每周召开一次部门员工工作总结、报告会、检查督促工作进度掌握员工的思想状况。会议要准时召开;会议要有详细、完整记录,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3)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合理分工,使其各尽其能,责权分明,并形成合力。

  (4)有效指导下属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5)掌握宏观和微观经济走向,正确制定工作目标和方向。

  (6)日常检查:每天检查各部营运管理工作进度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指导。分周、月、季检查各种报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7)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机密。

  二、营运部经理

  营运经理的上岗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商业工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具有丰富的商业管理经验,熟悉商业地产的运作程序及特点。具有较强的业务管理能力,能撰写市场调研的专题报告、组织各种大型促销活动。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1、营运经理的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制定的整体工作计划,制定本组营运计划和总体任务的分解方案,带领团队完成每月营运管理工作。

  (2)负责本部门所管理的商业或经营业内进行调查分析。

  (3)收集信息资料,向上级递交分析调查报告。

  (4)负责按月编制本部门营运管理计划、进行品牌结构分析、定期和招商部沟通不断完善商家组合。

  (5)写每周营运工作报告,包括营运管理日常工作、营运目标、营运顾问、个人评估、营运人员评估营运管理中有待解决问题、营运经营销售目标达成因素等。

  (6)保持与营运总监之间的联络和传达工作。

  (7)负责本部门所划分商户的门头、装修形象的管理工作协助营运人员对商户的营运管理,及时跟踪营运人员的商户管理工作。

  (8)处理属下组员在营运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及客户投诉。

  (9)负责安排、监督属下组员的每天工作内容。

  (10)收集并整理属下组员的营运数据上交营运总监。

  (11)负责向总监汇报即时的现场营运情况。

  (12)负责编排营运组员当值时间表,如有变动,及时向公司汇报及更改。

  (13)负责完成营运总监安排的其它工作。

  2、营运部经理的岗职规范

  (1)及时巡查下属的工作,服务质量,并进行监督和指导,保持所属员工工作的高质、高效。

  (2)常关心和帮助下属,以提高所属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积极配合实施部门各项活动,认真组织人员执行各项计划或方案。

  (4)经常组织培训和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所属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5)日常检查:每天检查所属员工工作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指导。分周、月、季检查各种报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机密。

  三、营运部副经理

  1、营运副经理的上岗要求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相关商业运营工作1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敢于承担工作压力和责任,工作效率高。

  (3)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4)工作耐心细致,善于学习和自我提高。

  (5)具有较强的业务管理能力,具有团队管理经验。

  (6)能撰写市场调研的专题报告、组织各种大型促销活动。

  (7)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营运副经理的岗位职责

  (1)协助营运部经理进行日常管理、营运管理及协调管理工作;带领本部门营运管理员完成公司下达的招商任务。

  (2)协助部门经理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工作,协调相关工作实施及做好工作配合。

  (3)及时掌握本组营运人员的商户情况、营运情况以及准确的市场信息。

  (4)制定本部门营运计划和部门总体任务的分解方案,并上报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

  (5)组织本部门营运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营运人员专业水平。

  (6)及时处理营运人员遇到的疑难问题。

  (7)配合营运经理做好本部门营运人员的日常工作分配。

  (8)协助营运人员处理客户异议及促成营运目标达成。

  (9)协助营运经理组织对营运人员的培训工作。

  (10)协助解决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及时反馈客户意见。

  (11)协助本部门经理召开营运人员日常工作例会。

  (12)与营运经理一起安排本部门招商人员值班。

  (13)记录本部门营运人员考勤及安排组员调休。

  (14)及时汇报营运进展情况和营运过程中疑难问题。

  (15)督促本部门营运人员收集客户资料,约见有效客户和部门经理洽谈,按照公司制度要求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16)及时将有关资料提交部门汇总。

  (17)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18)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3、营运部副经理的岗职规范

  (1)及时巡查下属的工作,服务质量,并进行监督和指导,保持所属员工工作的高质、高效。

  (2)常关心和帮助下属,以提高所属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积极配合实施部门各项活动,认真组织人员执行各项计划或方案。

  (4)经常组织培训和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所属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5)日常检查:每天检查所属员工工作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指导。分周、月、季检查各种报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机密。

  (7)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营运管理员

  1、营运管理员的上岗要求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商业工作1年以上。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较强的服务意识。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较强的表达、沟通和协调能力。

  (5)良好的礼仪风范。

  2、营运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2)按公司营运流程及工作制度要求进行日常营运工作。

  (3)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为上级及时提供有效的商业信息。

  (4)掌握市场动态,积极适时、有效地服务商户,拓宽营运管理渠道,不断收集目标商户信息,建立详实的商户档案。

  (5)向上级领导汇报项目存在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法。

  (6)负责接待每天的到访商户;负责接听每天商户咨询的来电。

  (7)负责登记每天的商户资料。

  (8)负责已办理租赁合同的商户进场营运事宜;负责向主管汇报每天商户的情况。

  (9)负责跟进进场装修、门头装修出新等营运工作。

  (10)定期进行商铺现场巡视工作,对不符合公司业内方针和营运标准的及时指出协助商户整改,按时提供商户拜访情况报告。

  (11)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营运管理员的岗职规范

  (1)根据部门下达的各项营运工作计划,指定个人的营运计划即:按时做好商户巡视报告按时做好商户相关表格并建档。

  (2)严格按照部门分解的经营指标,进行营运管理考核。

  (3)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各项经济活动要遵纪守法。

  (4)贯彻“忠诚服务”的经营理念,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商铺管理制度 8

  新城小区商铺及店面的`管理要点

  1、定期对小区商业以及店面进行消防检查,让商业经营负责人签订消防责任书;

  2、定期对商业以及店面作环保、消防宣传;

  3、对小区商业以及店面进行普查登记备案;

  4、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对商业店面检查;

  5、商业店面的装修必须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

  商铺管理制度 9

  一、处理职责

  各部门客户投诉案件的处理职责。

  1、商管部

  ①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②详查客户投诉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

  ③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④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办、提报。

  ⑤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⑥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客服部

  ①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②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③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④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⑤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善。

  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1、服务中心接到客户投诉将情况反馈到商管部。

  2、客户投诉的.调查。将投诉的原因、责任,确定处理决定告知客户。

  3、上门维修或退回处理。

  4、客户投诉的改善。

  5、客户服务跟踪、记录。

  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1、原则上客户抱怨处理期限自商管部受理起24小时内给客户以回复。

  2、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期限。

  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1、客户投诉人责任人处分

  客户部每月10日前应审视上月份结案的客户投诉案件,凡经批示为行政处分者,经整理后送人事部门处罚并公布。

  2、客户投诉奖金扣罚

  责任归属商户或个人同投诉案件发生的原因决定责任归属商户,并开立“奖罚通知单”呈总经理核准后复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会计商户查核,一份送罚扣部门罚扣奖金。

  五、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客服部于客户投诉案件过程中,对于逾期案件应开立“催办单”催促商管部处理,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应查核处理时效,对于处理时效逾期案件,得开立“洽办单”送商管部追查逾期原因。

  商铺管理制度 10

  1、商铺经营者应守法经营,在开业前须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取得各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作人员上岗证等合法经营证照,并将相关证照复印件送交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2、严格按照商铺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约定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扩展经营区域。

  3、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住宅楼下的商铺不可从事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恶臭、油烟、异味、噪声、振动、热污染、光、电磁波辐射等足以影响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4、如商铺业主将商铺出租、转让,须将出租、转让事项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业主有责任监督商铺使用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商铺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商铺的排污、排烟、噪音、灯光、垃圾处理等应符合环保标准,在经营过程中不影响其他住(用)户的正常生活或经营,不损害其他住(用)户的合法权益。如招致其他住(用)户投诉,商铺经营者应按要求配合整改。

  6、商铺应合理控制营业时间,以不影响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正常休息、生活为度,发生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投诉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沟通工作。

  7、任何时候(包括周末、节假日)均不得占用走廊、过道、广场等公共通道、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或摆放物品(包括货物、桌椅及可移动招牌等。

  8、商铺业主悬挂店招或广告如需使用外墙面等公共部位的,只能基于其合理需要对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部分进行合理使用,不随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及位置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并符合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的形状、内容和款式等,不可影响本物业整体外观,不能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9、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门前三包”等管理要求,保持商铺周围干净、整洁,垃圾及时清理,并按约定的.方式处理。

  10、不准在公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

  11、不得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12、未经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商铺从业人员不得进入本物业小区封闭管理区域进行派发名片、宣传资料等宣传或经营活动。

  13、商铺从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本物业小区封闭管理区域,送货人员须经订货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入。

  14、商铺装修须提前将装修项目、装修方案、装修图纸等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修管理法规及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15、为保持本物业整体美观,商铺招牌的规格、款式、悬挂位置、材质等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并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

  16、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业主的书面同意,不得在商铺外任何位置张贴、悬挂或安装任何类型的广告牌或宣传品。

  17、遵守国家及地方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依法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对雇请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18、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

  19、按规定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非火警情况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不损坏铺内任何消防设施。

  20、承诺遵守以下规定,并对商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违反以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a、不得擅自挪用、损坏公共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b、不可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c、不得占用、遮挡、堵塞消火栓;

  d、不可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

  e、不能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f、不得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变质物品;

  g、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h、不能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

  i、动火作业应事先报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批。

  21、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按指定位置停放,运送货物的车辆应在指定位置装卸。

  22、每天营业结束后,应关闭商铺水、电、气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23、商户从业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物业区域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从事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

  24、当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因商铺从业人员或其供方人员、商铺客户等原因遭到破坏或可能导致混乱时,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制止有害行为的发生或禁止相关人员进入,情况严重时可移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2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自行或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商铺的消防安全、经营范围、环境卫生、物品摆放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限期整改或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6、商铺业主或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等,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依据合同约定采取催缴措施并收取违约金。

  商铺管理制度 11

  为了保证xx太阳城的环境、安全的可靠性和商铺整体观瞻的统一协调,为创建全国优秀示范小区打好基础,特对商铺租赁与经营做如下规定,敬请各位业主遵守:

  一、商铺的租赁管理

  商铺业主不论自行经营或转租给他人经营,双方必须一同将经营内容、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承租人的相关资料交到物业管理中心备案。同时承租人须根据其经营管理内容,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证等相关上墙证照复印件交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二、商铺的使用功能

  本小区的各商铺在设计上考虑到餐饮的油烟、娱乐的噪音、购副食品日用百货的方便,在区位区域上有规划,原则上有实用功能必须符合商铺本身的设计使用功能。即设计的百货副食品商铺禁止开设餐饮和娱乐,但餐饮商铺可用于开设百货副食品店。

  三、商铺的环境管理

  小区商铺餐饮经营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经营许可证。商铺经营产生废气、废油、噪音等,必须有消除措施并在装修前将处理方案报物业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如无可行措施则应改营其他项目,不得擅自施工和违规。如发现其违规行为,物业管理中心将按照本小区装修管理方面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

  空调外机必须放置于物业公司统一划线位置,解决好出水问题。

  街沿上不得摆放货物(架)桌椅、招贴、清洁用具等有碍环境秩序的物品或在商铺外经营、工作,所产生垃圾集中投放到垃圾桶内。商铺玻璃、广告请各位业主定期清洁,以与大环境相统一。如各自清洁有难处,物业管理中心可提供有偿服务。

  商铺广告灯箱钢架及走线将由物业公司统一制作标准,业主施工时按此标准制作,不得违规。业主可自行请其他广告公司制作,亦可请物业管理中心聘请的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公司按市场价格收费。其目的`在于规范广告灯箱的统一和协调,使小区外观更整齐、美观。

  四、商铺的安全管理

  为保证小区业主/住户的安全,物业管理中心夜间有保安巡逻,但仍请商铺经营者派人值守,以防不测(夜间值守人员应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服物业管理中心备案)。为保证消防安全,商铺内都设有消防设施,业主或承租方在装修时应对该商铺的消防方案及人员培训做出具体安排,不得有消防隐患存在,并遵守消防安全的有关条例。物业管理中心将不定期的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对所有商铺的经营者进行消防演习和消防知识培训。

  商铺管理制度 12

  各部门对商铺装修管理的工作职责如下:

  1、招商部

  (1)负责商户品牌装修图纸的催交。

  (2)商户资料及品牌图纸移交营运部。

  2、营运服务部

  (1)负责品牌图纸各部门的审批跟踪。

  (2)负责受理商户装修申请,填写《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并告知商户装修相关规定。

  (3)对商户缴费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装修申报资格。

  (4)检查装修商铺的手续办理情况。

  (5)负责办理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

  (6)办理商铺加班申请并知会各相关部门安排。

  (7)负责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8)商场主任巡检装修单位,监督商铺在装修中是否违章,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知会负责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部门跟踪处理。

  (9)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是否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10)负责处理由商铺装修引起的投诉。

  (11)检查装修中是否存在违章行为。

  (12)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影响周边环境及影响周边商铺的经营。

  (13)负责初步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14)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相关手续。

  3、工程管理中心

  (1)负责审批装修电气系统等工程方面图纸。

  (2)检查商户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的材料是否符合装修规定的要求。

  (3)检查施工人员的'装修资格。

  (4)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按图施工。

  (5)负责对商户作装修前的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并封闭铺内进出风口。

  (4)审批涉及较大工程改动的商户装修项目。

  (5)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确保装修按图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请求公司,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与物业管理中心安管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7)负责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

  (8)装修完毕后,负责对装修单位进行验收或二次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9)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商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上签批意见。

  (10)开启商户铺内进出风口封条。

  4、物业管理中心

  (1)负责检查装修单位是否已办理装修手续。

  (2)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施工人员手续有没办理。

  (3)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资格及证件备案。

  (4)检查装修单位是否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

  (5)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灭火器配置和使用情况。

  (6)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有没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7)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及时请求公司,并提出处理意见。

  (8)与工程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9)严格执行装修验收标准,合格后签批意见。

  5、财务部

  (1)根据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向商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2)根据商户加班情况收取加班服务费。

  (3)根据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和验收批复书于装修验收合格后为商户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商铺管理制度 13

  物业程序文件:小区商铺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商铺管理行为,维护小区舒适、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商铺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签定商铺管理协议书,协调、解决商铺纠纷。

  3、2由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对商铺进行日常巡查及管理。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处应根据本小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商铺管理规定,规范商铺经营及从业人员的行为。

  4、2管理处经理在商铺开业前应于商铺经营者签定《商户管理协议书》、《商铺消防管理责任书》、《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明确商铺经营范围和管理费标准,并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4、3如商铺需要装修,除按程序文件编号xxwy7.5.1—g03程序执行外,还应提供外墙、灯箱、标识等的`设计方案,确保外观基本统一和整体美观。

  4、4各商铺自入住起三个月内,须向管理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从业人员身份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相片等资料,并建立商铺管理档案,特殊经营项目的商铺,须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方可开业。

  4、5管理处经理应指定专人对商铺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进行日常管理,发现有违反商铺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予以记录。

  4、6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对商铺消防、电器进行管理,在现场设置《商铺设施检查记录表》,每季度检查、记录一次,要求各商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使用电器。

  4、7商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商铺的经营活动,发现无经营或涉嫌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向部门经理汇报,部门经理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4、8如工商、税务、卫生、公安、计生办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商铺进行检查,管理处应验明证件并登记后予以配合。

  商铺管理制度 14

  1、上班必须准时。不准迟到、早退,上下班须打卡,外派驻招租处人员须用现场直线电话向考勤员报到。不准无故旷工,如有外出,应先向项目主管请假,然后登记“员工外出登记表”,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衣。工衣必须整齐干净、无污迹和明显皱褶;扣好纽扣,结好领带,领花、衣袋中不应有过多物品;皮鞋要保持干净、光亮;

  3、头发必须经常修剪。男招租人员的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度,不得留胡须,要每天修脸;女招租人员不宜留披肩发,头发长度以不超过肩部为适度;长发者必须将头发挽起;

  4、面部妆容必须大方、自然。女招租人员化淡妆,但切忌浓妆艳抹,不许纹眉,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得佩带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忌用过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总体要使人感到自然、美丽、精神好;

  5、口腔必须保证清新,不应有异味。上班前不得吃浓烈异味的'食物,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边缝不得藏有脏物,不得留长指甲;

  6、姿势端正。在前台前就坐时,必须保证身体端正,不得歪斜,不得有其它懒散姿势;起立及行走时,必须动作迅速,不得拖泥带水;

  7、在对客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僵硬、紧张和恐惧等表情,应热情主动、精神饱满和风度优雅;对不同类型的顾客(投资者、炒家、租户、同行)要善于判断,并有所侧重地表达,应适当采取灵活有效的营销策略,把重点放在租户和投资者上;在介绍项目情况时,应有针对性地介绍目前主推产品,突出其特色和优势,增强顾客营商信心,耐心认真解答客户的询问;

  8、不准在接待顾客过程中挑客、抢客;

  9、不得在招租现场用餐、玩牌、下棋、打闹、吃零食、吸烟、看报及大声喧哗;

  10、接听电话必须有礼貌,言语清晰、音调适度、优雅;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私人电话通话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严禁在接待顾客时接听私人电话;

  11、招租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和《每周租赁工作总结》,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12、招租现场前、后台除摆放招租资料外,不准摆放其他杂物,应保持前台整洁;招租人员不得坐在客人座席上;所有闲杂人员均不得停留在销售现场;

  13、必须保持模型、展板、销控图、招租资料与招租阶段相吻合,如发现不妥,要及时更正。

  14、招租现场地板、墙面、天花、灯具、饰品、玻璃、台椅、模型、展板、音响、及其他物品必须保持清洁,必须有专职人员不间断地搞清洁卫生;

【商铺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商铺转租证明03-19

商铺消毒简报03-24

商铺租赁范本10-26

如何打理网上商铺05-02

商铺租赁合同05-07

商铺的租赁协议03-06

商铺策划方案(精选7篇)07-19

商铺消毒简报(15篇)03-24

商铺消毒简报15篇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