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中心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02 07:34:5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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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中心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中心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1

  1、交接班前,调度员要填写交接班记录。

  2、调度员交接班时,要当面进行,亲自交接,不得代转。

  3、交接时,双方必须将当班的主要生产、安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包括未办完的'事情、未落实完的事情、通知、领导最新指示、安排等。

  4、双方交接清后,在交接班记录本签字,做到手对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2

  一、工作目标

  业务过硬,纪律严明,指挥无误,优质服务。

  二、纪律要求

  1、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

  2、团结协作,积极主动,恪尽职守,及时接听电话(电话铃响不超过10声) 。并做好情况记录。

  3、值班期间不得脱岗空岗,如临时离开调度台,必须有调度室人员顶岗。

  4、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严肃对等调度命令和领导指示。

  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虚报虚报,不拖延迟报,详细做好记录备查。

  6、调度指挥生产,必须遵循《三大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瞎指挥乱调度。

  三、记录要求

  各种台帐和记录本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字迹工整,纸面整洁。

  四、交班要做好“五交清”

  1、交清当班原煤、进尺完成情况,并说明产量亏欠原因。

  2、交清各类事故及安全隐患情况,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3、交清领导指法,上级及公司通知、传真的贯彻执行情况。

  4、交清正在处理和等处理的遗留工作详细内容。

  5、交清下一班影响生产可能出现的其它问题。

  五、重要情况通知程序

  值班人员在接到如下重大事故隐患、紧急重大问题、突发重大事件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各主任和当日值班领导,并按照以下程序立即通知公司相关领导、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并督促检点问题的处理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1、发生人员重伤以上事故:立即通知矿长、安全副矿长等,同时根据不述事故性质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①项板事故:通知各副矿长、采掘队长、安监站、生技科、办公室领导。 ②机电事故:通知各副矿长、安监站、机电队、办公室领导。 ③运输事故:通知各副矿长、安监站、机运队、办公室领导。 ④瓦斯事故:通知各副矿长、各辅助科室领导。 ⑤火灾事故:通知各副矿长、安监站、通风科、生技科领导。 ⑥水灾事故:通知各副矿长、生技科、安监站、通风科领导。

  2、矿井主扇停电停风、主扇故障:通知各副矿长、通风科、机电队、安监站。

  3、井下局部瓦斯超限、瓦斯涌出异常、风流中有毒有害气体超限:通知总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通风科、生技科、安监站,并根据现场情况和公司领导指示,通知救护大队参加抢险。

  4、地面35kv变电站供电线路故障:通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队领导。

  5、主提升设备(主斜井皮带、副斜井绞车) 、主排水系统故障:通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科领导。

  6、大型贯通、透水预兆:通知总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生技科、通风科、安监站。

  7、排放瓦斯、开启采空区、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局部通风设施遭到破坏:通知总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通风科、生技科、安监站。

  8、新安装综采工作面投产前验收:通知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科、生技科、通风科、安监站。

  9、矿井生产现场发生重大顶板异常、冒顶:通知生产副矿长,生技科、安监站。

  10、影响矿正常生产的`重大供电事故:通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科、安监站领导。

  11、影响矿正常生产的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通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监站。

  12、雨季险情:通知安全副矿长、险情所属的领导、安监站。

  六、生产计划编制

  1、生产计划编制,以采掘计划所列的月度计划为准,原煤产是精确到吨,总进尺、开拓进尺精确到米。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3

  一、调度指令

  1)、调度指令的级别划分:

  1、一般调度指令:用于管道运行中外部条件变化时,调整运行参数或运行方式。

  2、重要调度指令:主要用于输气流程的变更及输供气计划的变化等。

  3、紧急调度指令:用于管道事故状态或管道运行受到事故威胁时的指挥。

  2)、调度指令的'下达及要求

  1、调度指令只能由上级调度向下级调度下达。

  2、调度指令用电话口头传达并要求记录。重要调度指令、紧急调度指令必须同时录音或电传,并由受令人复述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一般调度指令由值班调度负责下达;重要调度指令由门站站长批准,值班调度下达;紧急调度指令由受令人值班调度员决定和传达,并及时请示汇报。

  4、下达命令要注明调度令的级别、命名号、拟稿人、时间和调度令内容等。

  5、对重大突发性事故,如地震、洪灾、泄露、堵塞、爆管及用户停产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公司调度长及主管领导汇报,经批准下达临时输气计划调整的调度指令,并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事故处理。

  6、调度员必须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调度室下达的调度令要保证准确性和合理性,并对其负责。

  7、调度员如对公司下达的调度令有困难或有异议,可以向公司调度长申述,如公司调度长坚决要求执行,调度员必须服从,产生的后果由公司调度长负责。

  8、调度令执行完毕要立即报告领导。

  二、调度通讯

  1、公司调度设专用通讯线路(或电话),直接与供、用气单位、各站、所连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借用或并接。

  2、调度电话的正常停机调试,通讯部门要事先告知调度征得同意,并设法保证调度电话畅通,否则不能停机调试。

  3、在事故状态下,两极调度有权通知通讯部门,调用其它通讯设施和工具,以保证事故抢修,稳定输气生产。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4

  1。目的

  规定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职责,规范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有序有效进行。降低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

  2范围

  生产中心所有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活动过程和与生产有关的所有人员

  3总责

  3.1生产中心副总主管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负责批准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文件,负责对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实施的监督。

  3.2生产经理(生产副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策划、组织与监督实施。车间主任及班长、库房主管各岗位负责人员负责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具体实施、检查与改进。

  3.3生产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3.4生产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审核。

  3.5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4中心职责

  4.1贯彻执行公司相关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生产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按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公司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4.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工伤事故分析和报告,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按时改进。

  4.4督促检查生产管理人员对生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检查、培训工作。

  4.5督促检查生产经理(生产副经理)原料库房每年12月25日前制定次年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5.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1.1思想培训

  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社会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5.1.2法规培训

  主要是学习本公司已有的安全生产具体规定、制度及生产中心相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5.1.3技术培训

  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食品生产的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危害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防护用品的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杀菌釜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等特殊操作人员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5.1.4新工培训

  新员工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最高,所以对新员工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生产中心新入职员工到岗后,班组长须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安全知识讲解(包括人身安全、操作安全、产品安全等)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并做好记录,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5.1.5培训时间

  周期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生产部晨会、各班组会议对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进行宣导。如安全活动演练、班前班后会、设备安全交底会、公司员工大会等方式进行宣传。

  5.1.6培训记录

  生产中心对每一次员工的培训都会进行记录和效果评估,以便进行培训评价并加以改进。

  5.2生产设备的安全使用

  5.2.1电器设备使用

  生产车间班组长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员工培训教导,并随时做好本班组自查自检工作,班组长进行检查,纠正员工不规范的行为。各种电器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缺陷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对产生大量蒸气、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一切电器设备等,使用前必须注意机器功率与电源是否相匹配,严禁超负荷用电。活动电源拖线,必须注意线板、插座、拖线是否完好,线芯是否裸露。使用活动拖线电源要安全小心地注意拖线保护防止损断,造成短路。 5.2.2电器设备维护

  机修人员每日对配电设施、重要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定期检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并做好相关的设备档案管理和定期对设备操作员进行培训。

  5.2.3起重设备的使用

  5.2.3.1起重器械使用时需检查行走部分是否灵活,受力部分是否有伤痕,是否牢固。检查提升机刹车是否有效,控制开关是否灵敏,钢丝是否完好。提升重物时,切记重物下确认没有人时方可操作;重物放下时,操作者必须得到指挥口令或在自己视线内操作,方可放下重物,动作要慢,切不可掉以轻心。

  5.2.3.2使用提升龙门架时,必须注意固定好提升重物,防止冲击门架顶的危险。起重设备维修时严禁拆除起重设备配套使用的安全附件,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安全附件并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

  5.3生产现场管理

  5.3.1车间生产现场设备布局要合理,随时保持清洁、整齐,有害的'作业工序,必须有防护设施。工作物流通道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为生产所设的坑、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3.2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外协人员在本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车间主管应加强现场管理,必要时实行生产许可制度或现场监督配合。以免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5.3.3非公司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生产现场,如需进入生产中心生产区域,除公司中心领导或生产主管负责人陪同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许进入生产现场。本中心生产区域未经许可严禁摄像照相。

  5.4、火灾预防

  5.4.1公司所有工作场地都严禁烟火,生产区域和库房都必须按公司规定配备灭火器和其它必备的消防器材。设备维护人员每月定时对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相关的月检。

  5.4.2生产车间和库房对易燃物品的贮存、使用、以及油品的废品处理必须设有防火设施,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相关的操作守则和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生产作业。

  5.4.3生产车间停止生产作业后,除杀菌电路和其它相关电路外,其它无关电路都应关闭。相关管理人员按规定关闭车间大门。

  5.4.4消防设施配备,生产区域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源。设备维修修人员每月对所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生产中心每年组织两次员工消防灭火演习,提高员工灭火技能。

  5.4.5紧急情况人员安全管理

  生产车间已安装人员消防疏散报警糸统,并由专人管理使用。无关人员不得乱动,报警开关每周由专人进行测式一次。以保证设备状态完好。

  5.5有害作业管理

  5.5.1公司按食品生产要求为员工配备或发放防护用品,生产车间必须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人不得上岗操作。

  5.5.2设备维护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设备维护,以减少噪音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对相关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5.3对从事高温和粉尘的作业人员,除生产现场不断进行作业环境改造外。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格检查。

  5.5.4对高温和粉尘的作业人员,生产中心会定时进行与相关的作业培训,以提高作业人员的操作水平。

  5.6安全监督检查

  5.6.1安全检查范畴: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查有无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于那些新上岗的员工,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所有生产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排除时应立即报告上一级领导。

  5.6.2安全检查的方法

  5.6.2.1经常性检查,生产副总每月至少对生产中心所有区域各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记录,生产经理(副经理)每周至少对生产车间、原料库、锅炉房、配电室等场所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记录,车间主任每两天须对生产车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记录,原料库房主管每两天须对原料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记录。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

  5.6.2.2自我安全检查,生产人员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电工、机修人员每日对配电设施、重要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各班组长每日对所辖班组进行检查,纠正员工不规范的行为,检查水、电、气、设备,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随时做好自查自检工作。

  5.6.2.3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5.6.2.4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指挥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5.6.2.5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5.6.2.6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其他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5.6.2.7生产副总对所有汇总的安全检查结果组织人员进行及时整改

  5.7安全生产考核

  5.7.1以下扣分标准以100分为基准分折合员工考核总分中员工绩效评价分中得分为5分,采用扣分制,用于检查,评定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状况。

  5.7.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80分: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人为因素造成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满1万元;有人为因素造成重伤,发生重大事故未及时上报

  。 5.7.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60分: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满5000元;有人为因素造成事故,导致人员受轻伤;对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事故发生后,未在时限内上报事故报告和对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接到整改通知,不按时限或要求整改。

  5.7.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40分:违反食品生产规定存放易燃、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班组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1次;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内。

  5.7.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20分:危险场所无安全指示标志;。班组安全检查、学习无记录;无操作证的人员在特殊工种岗位上长期独立操作;按规定要上报的各类安全月报表、资料、文件、报告,未报或超时3天上报;规定要派人参加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会议,缺1人次;。职工违章操作;上级单位或本中心检查时,发现隐患;上级查询时才报告各类事故、隐患;防火设施不完善。

  5.7.6各级管理人员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的,扣除全部安全考核分100分。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全扣分外,对事故部门相关人员给予按公司规定扣发工资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8安全事故分类:

  5.8.1。轻微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5.8.2一般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以上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5.8.3重大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以上,3万元以下或因此安全事故遭受政府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的事故。

  5.8.4特大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含)以上或造成两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人及以上死亡的安全事故。

  5.9事故处理程序:

  5.9.1如出现事故,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惶失措、处理失当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救出受伤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抢移易燃易爆、等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采取灭火、堵火、导流、防爆、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事故被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5.9.2现场处理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上级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给生产中心。

  5.9.3整改防范措施。

  事故原因查清后,对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对于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5.10。安全生产相关会议

  5.10.1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相关会议一般由生产经理(副经理)组织,生产副总主持。会议可结合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进行。会议对前期安全生产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改进情况进行通报,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宣贯。

  5.10.2生产中心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班组长级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生产中心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生产中心全员安全生产会议。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有其他需要组织召开临时安全生产会议时,根据情况确定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

  5.11相关记录

  5.11.1《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5.11.2《安全检查记录》

  5.11.3《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生产中心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医院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医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 医院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站长(或室长)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

  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时制订医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科室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8、帮助各科室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

  第七条 医院下属各科室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控制指标,实施考核奖惩,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本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相适应,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

  7、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6

  1、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3、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4、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5、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6、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离开监控室。

  7、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8、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7

  第一章安全调度职责

  第一条安全调度目的。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也是公司产、运、销、电、煤焦化各板块得以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控制好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促使公司安全调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调度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调度的职责。安全调度是调度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日常调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公司进一步推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安全集中管控,确保安全信息实时、高效传递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调度,实现公司对各板块安全状况全天候、实时掌握与监督,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管控能力和水平。各厂(矿)调度室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督促、反馈本单位生产运营过程中日常安全生产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各项安全规定、制度、上级文件贯彻情况,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落实情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推广建设情况、各类安全隐患整治进展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第三条安全调度机构的分级及汇报流程。安全调度机构共分三级。一级为神华集团生产指挥中心,二级为乌海能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三级为各厂(矿)调度室。正常情况下,各厂(矿)调度室向乌海能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汇报,乌海能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向神华集团生产指挥中心汇报。特殊情况下,一级调度部门有直接向三级调度部门调度的权利,三级调度部门有无条件向一级调度部门如实详细汇报相关情况的义务。

  第二章安全调度内容

  第四条安全调度的主要内容:

  1、煤矿板块:有害气体监测及瓦斯抽放治理情况,三年瓦斯抽放滚动规划进展等,"一通三防"及有关制度落实情况,顶板管理及支护情况,矿领导入井及人员定位管理等,主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各类事故,其它涉及安全调度的情况。

  2、电力板块:锅炉燃烧及汽轮机运转监测,燃料供给保障情况,涉及电网安全的参数监测。

  3、煤化工板块:关键位置的气体浓度监测及报警,关键点压力监测及报警,火灾报警,安全隐患整改进度等。

  4、煤炭加工板块:关键位置的煤尘浓度监测及报警,火灾报警,安全隐患整改进度、噪声等。

  5、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安全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隐患的整改主要包括:集团安全大检查、公司安监局每月大检查、各单位自查等查出的重大及主要隐患的简要情况,整改时限进展情况等。

  6、其他安全信息:领导有关安全指示及贯彻情况,有关事故处置全过程及分析总结资料,通报国内相关行业重大事故,收集发布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部委、神华集团公司文件,交流国内外安全管理的先进理念以及实践经验等。

  第三章安全调度例会

  第五条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上级领导和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安全隐患整治跟踪工作,确保公司生产运营各环节处于安全、稳定、良好的运行状态。规定每周召开一次全公司周安全调度例会,时间为周四下午3点。特殊情况下,安全调度例会时间和频次按神华集团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的通知为准。

  例会主要内容:

  1、公司本安体系建设情况,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乌海能源公司安监局每月1次的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检查出的各类主要及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进展情况,重大事故通报及追查情况,落实集团公司、乌海能源公司领导指示以及其他安全问题。

  2、由生产指挥中心安排的基层单位进行安全专题汇报。

  例会召开形式:由公司安监局和生产指挥中心共同组织,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各厂(矿)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并准备相关材料专题汇报。公司周安全调度例会召开后,生产指挥中心将整理后的会议纪要通过调度信息系统发布。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8

  1、调度室担负着企业生产、安全、经营活动的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四大职能,值班调度员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信息灵”。

  2、值班调度员必须熟悉全矿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区队的各自职权、业务和分管范围,熟悉全矿生产经营流程,对与生产、安全、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的生产和辅助环节的运作程序要了如指掌,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按照煤矿《三大规程》遵章指挥。

  4、按照作业计划组织完成班、日生产及设备检修任务,主动调度,及时协调各生产环节的`正常运转。

  5、掌握矿领导的下井动向,对领导下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工作安排要认真落实,详细纪录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通报办理进展。

  6、对基层单位汇报的情况,在认真接收的同时要弄清楚并加以分析,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处置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主观臆断,有理有据。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9

  1、在调度主任直接领导下,负责日常生产的调度组织、协调、指挥.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严格交接班制度,不迟到早退。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指挥生产,做到令行禁止。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4、按照规定随时接收工作面的汇报,及时询问各采掘面的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填写报表、台帐,做好原始记录。做到文字清洁整齐,数字准确无误。

  5、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领导下达的有关通知、指示、电文、要做到记录准确,传达及时,登记编号,妥善保存。

  6、经常轮流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熟悉了解掌握井上下各主要生产环节的'生产过程,掌握第一手资料,并随时随地帮助解决生产中的挡手问题,疏通生产渠道,当好领导参谋。

  7、值班调度人员,工作时间必须做到着装统一,文明上岗。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饮酒吸烟。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10

  1、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方针,抓紧抓好质检中心的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确保每一位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时时教育职工,利用班前会的时间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自身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做到“安全为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到首位。

  2、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化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3、在进行危险性操作时,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的处理,加热易燃易爆物,焚烧费液,使用极毒物质等均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能清楚地看到操作地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4、化验室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化验室秩序井然,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头发要扎起来戴上帽子,不能光着脚或穿着拖鞋进实验室,不能穿着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要配戴防护用具,如防护眼睛,防护手套,防护口罩,甚至是防护面具等。

  5、当班工作完成时,应检查电、水、汽、窗等后锁门。

  6、化验室闲人免进,严禁无关人员在实验室久留,并严禁化验人员在化验室干与化验无关的事。

  7、化验人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护等基本安全常识。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11

  1、负责掌握全矿当班情况,并负责当班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及第二天生产预报工作。

  2、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扩大。

  3、准确无误计算各种数据的填写、图表制作和台帐填写。

  4、随时掌握采掘工作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及时积极解决。

  5、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现场存在的问题。

  6、认真执行业务保安责任制,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制止“三违”现象,并做好记录。

  7、交接班前搞好室内卫生,各班要注意保持整。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12

  1、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矿的安全生产,认真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公司年、季、月度安全生产计划。

  2、负责组织每天调度会和每旬生产分析会。

  3、负责解决采掘区队班汇报问题。

  4、负责组织对本矿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依据事故的处理规定程序上报领导和有关部门,并组织事故分析会。

  6、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全矿安全动态及生产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汇报和平衡及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问题。

  7、负责传达上级和矿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指示,认真贯彻执行请示和回报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

  8、协助矿长负责本矿重大风险的控制。

  9、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办公会议。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13

  1、在调度主任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调度业务管理工作。

  2、在班时,要了解上一班生产情况和本班生产计划及工作重点,掌握矿井生产、运输、提升、仓存及销售情况,组织完成生产任务。

  3、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平衡协调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好生产事故的.处理,保证生产系统的畅通。

  4、掌握重点采掘队及综采、综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情况,参与推行正规循环作业,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5、掌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其避灾路线,参与矿井灾害及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工作。

  6、不断学习新经验、新技术,更好地为生产和安全服务。7、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产中心管理制度14

  1、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通风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通知、决定等。

  2、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按照矿上“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对本部门各专业技术有关瓦斯治理业务负责.

  3、在瓦斯治理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并做到在所管业务范围内,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实不组织安排生产。

  4 、参加矿井的采掘设计,安全措施年度计划的编制及各工作地点作业规程的审查。

  5、协助有关科室搞好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全矿周、旬、季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例会。

  6、参与通风事故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调度室工作权限

  1、在组织日常生产过程中,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并对存在上述“三违”现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2、有权召集、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接到通知的单位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对会议做出的决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准时向矿领导汇报。

  3、在组织抢救重大事故时,有权下达紧急命令,调动全矿的.一切人力、物力进行抢救。接收命令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全力以赴做好抢救工作。对不服从指挥或不积极行动者,有权通报批评和按规定进行经济考核,并对情节严重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4、有权主持或参加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审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了解和督察生产计划、安全措施和领导安排等事项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6、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有权对机关职能科室的业务工作提出相关工作要求。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有权对上述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调整和安排。

  7、有权对不执行调度命令和对调度通知(通报)传达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情节有权做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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