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志愿者管理激励制度

时间:2023-10-13 10:56:4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社区志愿者管理激励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区志愿者管理激励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志愿者管理激励制度

社区志愿者管理激励制度1

  奖励目的:为表扬志愿者对社会各界无偿奉献的服务精神,鼓励更多优秀的'志愿者投入到志愿者服务行列,特此白沙湾社区创建志愿者奖励机制。

  奖励形式:(1)授予星级志愿者称号(小册子)

  (2)颁发证书

  (3)工作表现优秀者根据能力给予一定工作职务

  (4)每月举行志愿者活动,每年不定期举办培训讲座

  奖励细则:1.星级志愿者评比标准。

  (1)参加一次志愿者活动满1小时以上为一分,一个年度积满50分为一星,以此类推,最高为五星即50分=☆

  100分=☆☆

  150分=☆☆☆

  200分=☆☆☆☆

  250分或以上=☆☆☆☆☆

  (2)一个年度志愿者服务工作满120小时为一星,以此类推,最高为五星即120小时=☆

  240小时=☆☆

  360小时=☆☆☆

  480小时=☆☆☆☆

  600小时或以上=☆☆☆☆☆

  每个年度评一次,两种评比方式根据每个志愿者的情况以数量多的方式作评比。根据对部门的贡献可适当加分,评选不单以活动能力评论,还将以其表现是否符合志愿者行为作为参考。根据志愿者工作完成情况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折加2分,“良”者加1分。

  志愿者须在每年12月1日前交回小册子给白沙湾社区统计时数或分数,进行年审,以便参加志愿者评选,逾期将不予受理。

  2.证书颁发标准

  以星级志愿者为标准,积极参加活动、努力完成交办的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团体,经讨论决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关心、支持和参加志愿者活动并为志愿者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证书。每年审核评选一次。

  (1)优秀志愿者奖,评选条件:

  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肯干,作风踏实,立足本职,无私奉献,能为集体多做好事。在青年志愿者中有较好的影响,乐于助人,关心他人。

社区志愿者管理激励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义工志愿者队伍,依据《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章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义工包括义工注册会员、荣誉会员、普通会员。

  第三条、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章义工志愿者的申请资格

  第四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义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思想健康进步,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志愿从事社会义务工作;

  (二)了解并认同协会章程,接受协会理念,遵守协会纪律,服从协会管理;

  (三)具有吃苦耐劳,不计报酬,无私奉献的精神;

  (四)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五)每年至少参与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两次及以上;

  (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跟随监护人一起参加志愿服务)。

  免责声明:参与活动的义工志愿者应为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保管好自己的财务,如有意外发生,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开封义工志愿者协会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条、义工志愿者的注册资格及审核流程:

  符合以下条件的义工志愿者可申请成为注册义工:

  A、参加并通过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和辅导;

  B、三个月内参加协会活动达两次及以上的;

  C、对协会有突出贡献的义工志愿者,秘书处出具书面详细资料及准入会理由;

  D、认同会费收取标准,按时交纳会费。

  符合以上条件者,由秘书处上报协会理事会批准,通过后成为正式注册义工。

  第六条、注册义工的申请方式及标识:

  申请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的义工可通过以下形式申请:

  (一)、填写申请表邮寄或面交协会秘书处。申请表中注明必填的项目,申请者应完整、正确填写。申请表所填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资料填写不真实的'人员,秘书处可不予审核,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六个月内未参加一次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取消其注册资格,工时、星级标准从新计算,加入协会须重新申请。

  (二)、协会对申请者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三)、注册义工通过审核后,由协会颁发统一的注册胸牌、胸卡,活动时必须佩带。

  第七条、荣誉会员:

  对协会做出较大贡献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的人员,由职能部门提名(应提供详细材料),理事会审核批准后成为荣誉会员。荣誉会员不进行服务工时考核,但以协会荣誉会员名义参加有关活动则须履行会员义务。荣誉会员如要成为会员,则按会员入会程序申请,同时取消荣誉会员资格。

  第三章

  会费标准及交纳

  第八条、根据《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章程》规定,会员须交纳会费;

  第九条、会费标准:学生会员10元/年,成年会员30元/年,视个人条件多交不限;年费纳入协会基金用于助学、敬老、社区公益等公益活动。

  第十条、会员申请通过,1个月内交纳本年度会费,老会员每年12月31日前应交纳下年度会费,特殊情况请向协会财务室说明,延期不超过1个月,超过一月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第四章义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除荣誉会员不享有本条第二款权利外,所有义工志愿者均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的活动,阅读本协会的有关资料,接受本协会的相关培训;

  (二)参与本协会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三)维护其在协会及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四)请求协会帮助解决在参加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自身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协会的帮助和服务的权利;

  (六)对本协会工作的成果及过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监督。

  (七)对于本协会的公益活动有组织、参与的权利

  第十二条、义工志愿者(包括注册义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管理规定,注册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

  (二)履行义工服务承诺,完成本协会安排的服务工作;

  (三)参加本协会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四)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保守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妥善使用和保管义工身份标识;

  (七)每半年至少参与二次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注册义工志愿者按照工时核算;

  (八)向协会理事会提交合理化建议;

  (九)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义工志愿者工时计算

  第十四条、义工(非注册志愿者、注册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协会秘书处均进行服务时间(工时)统计,按参加公益活动的次数和服务时间分别统计,服务时间均折算为小时数。

  第十五条、服务时间的计算范围:

  处理协会日常事务的义务服务工作;调查活动;撰写活动策划书;活动的开展;活动结束后相关资料的整理;会员利用自己的专长为协会义务提供服务等以及其他公益活动;对协会组织的娱乐活动不计服务时间。

  (一)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从事日常工作,每周每人计算3小时服务时间,特殊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向秘书处提出说明另行计算;部门负责人每月应提交本部门当月工作总结,未提交部门不计服务时间。规定时限的工作,未按时完成的不计服务时间。

  (二)参加活动具体实施的服务时间计算:按照会员实际参加活动的时间记录服务时间。活动迟到或早退20分钟者,不记录其服务时间。

  (三)活动结束后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整理和发布按每次2小时计算,特殊情况由秘书处临时考核确定。

  (四)参加义教、助学调查及资助交接等下乡镇的公益活动按照每天8小时计算。

  (五)利用专业知识为协会提供义务服务的协会会员按照实际服务时间计算;

  (六)活动负责人按照活动规模及活动难易程度每次加计2-5小时服务时间;

  (七)常规活动策划书按规模大小每次按1-2小时计算,大型活动活动策划每次按5-10时计算;

  (八)每次公益活动提供车辆的义工,按照活动时间折算增加50%工时;

  (九)公益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难易程度报秘书处另行计算;

  (十)为协会公益活动募集善款按每万元/100小时计算;

  (十一)志愿者协会网站发帖计时按照50帖/小时计算,不足50帖不记时间;

  第六章义工的评比标准及表彰

  第十六条、义工评比标准适用于本协会所有注册义工和非注册义工,评比标准如下:

  (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工时累计达100小时(含100小时)以上,无不良影响记录的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一星义工证书,佩戴一星义工标识,非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一星义工证书。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工时累计达200小时(含200小时)以上,无不良影响记录的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二星义工证书,佩戴二星义工标识,非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二星义工证书。

  (三)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工时累计达300小时(含300小时)以上,无不良影响记录的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三星义工证书,佩戴三星义工标识,非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三星义工证书。

  (四)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工时累计达400小时(含400小时)以上,无不良影响记录的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四星义工证书,佩戴四星义工标识,非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四星义工证书。

  (五)参加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工时累计达500小时(含500小时)以上,无不良影响记录的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五星义工证书,佩戴五星义工标识,非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五星义工证书。

  (六)每满五个星可升级为一个月亮(获义工先锋奖),注册义工和非注册义工均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义工先锋奖证书;每满五个月亮可升级为一个太阳(获义工突出贡献奖),注册义工和非注册义工均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义工突出贡献奖证书;满一个太阳加一个月亮(3000工时)的注册义工(获义工终生奉献荣誉奖),注册义工和非注册义工均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颁发义工终生奉献荣誉奖;星级义工的工时每年计算一次,级别按上年度实际服务时间计算;

  (七)义工逐年服务时间总计由秘书处统计备案。服务时间总累计达3000小时以上,无不良影响记录的注册义工,由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授与“义工志愿者终身荣誉奖”,并聘为本协会常任荣誉顾问。

  第十七条、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年终举行总结及星级义工暨晋级表彰活动。评选标准由总服务时间,总服务次数,公益活动影响,对协会特殊贡献等方面综合评比并折算成服务时间进行评比。

  第七章退会

  第十八条、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义工可主动要求退会,但方便工作安排应提前一周向秘书处提出申请。

  第十九条、义工志愿者(会员、理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会将直接取消其义工志愿者(会员、理事)资格,并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一)违反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给志愿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二)利用本协会名义从事营利性及其他不符合本协会宗旨的活动;

  (三)注册义工和管理人员半年内,理事会成员三个月内未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且无正当理由者,按自行退会处理,并取消其注册义工志愿者资格,清除该名义工的累计工时。再参加活动按照普通义工重新申请注册,工时从零开始计算。理事空缺由候补理事填补;

  (四)会员逾期不邀纳会费并无正当理由的;

  (五)在协会组织的活动中或网络平台中发布违禁信息者;

  (六)义工在报名公益活动后,无正当理由并且不向协会请假的,累计不良记录达三次的

  (七)其他违反协会章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条、义工退会时应交回协会标志等身份凭证,管理人和理事退会时并交接本人负责事项和物品。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对本办法没有涉及到的事务由理事会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开封市义工志愿者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2月1日起生效,原《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自行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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