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8 07:10:1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人员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1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劳动合同告知书和教育培训考核资料

  6、其它需要的资料

  九、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企业负担。

  十一、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2

  一、项目主管工作职责:

  1、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物业服务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的实施。

  2、根据校园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物业服务工作水平的意见措施。

  3、对公司和学校双方负责和汇报工作,听取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改进工作。

  4、负责召集各部门每月例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关系,就物业服务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若发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岗位职责权限的应立即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5、进行巡视,对保洁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每天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按应急方案制定的措施执行。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应在事后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总结、学习,分析原因并写出报告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7、统一协调本物业各员工的工作,并检查其工作状况和落实情况,负责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定。

  8、负责参与、组织每季的物业管理质量大检查及配合作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的'有关工作。

  9、负责项目部内外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处理本物业的相关投诉,并向当事人通报处理意见和结果。

  二、保洁服务范围工作细则

  1、保洁范围:校领导室、会议室功能房、楼道、走廊、卫生间、操场等公共区域。

  2、保洁工作要求:

  对上述范围进行清洁、保洁。不间断巡扫,保持无果皮纸屑、无明显痰迹、无污垢、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尿垢、臭味、无垃圾堆放,无卫生死角。

  A、每天对校领导室、会议室进行保洁;

  B、做好会议室会前会后清洁卫生,并保洁;

  C、楼道每天清扫,不定时进行巡查,保持无可视垃圾,楼梯扶手每周清洗一次,确保校园干净整洁;

  D、卫生间、洗涤盆每节课上课后清洗一次,每周对卫生间用药剂进行清洗一次,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E、对操场每日清扫,不定时保洁,每周冲洗一次;

  F、保持各楼层走廊干净整洁;

  G、负责校园内垃圾的清理,日产日清,将垃圾送到垃圾库倾倒;

  H、服从管理、服从安排,完成学校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务人员违规处罚细则

  (1)按时上下班制度

  A、迟到5分钟内处罚5元,10分钟内罚15元,30分钟内扣罚当天工资,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B、中途脱岗发现一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扣罚当月工资,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扣罚3天工资。

  C、早退一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扣罚20元,1小时以上扣罚当天工

  (2)不假不到岗位处罚每次25元,并按旷工处理扣罚三天工资,连续3天(含3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辞退。

  (3)上班偷工减料,不清扫到位留下死角,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办公室组织检查时,达不到标准、不干净、不彻底一次扣罚10元。

  (5)保洁服务时由于个人原因损坏物品、公共设施照价赔偿,扣罚10元。

  (6)对业主、来访人员的询问、不耐心、用脏话发现一次扣罚50元。

  (7)对客户投诉,经查实属实者,按情节轻重处10元—100元罚款。

  (8)向业主客户索要小费者,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9)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公司办公室,经同意后方能离岗,否则扣罚半月工资。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三条高层管理者年薪制是高层管理者经营责任,经营难度,经营风险和经营业务,按年度确定和发放高层管理者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

  第四条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收入与其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紧密挂钩。

  (二)高层管理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收适当分离,建立利益制衡机制。

  (三)正确处理高层管理者基本年薪与风险收入,近期收入中长期收益的关系。

  (四)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水平的确定应适应社会发展的总水平。

  (五)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应审计,考核,后兑现。

  第二章年薪的构成及确定

  第五条高层管理者年薪是由基本年薪和业绩收入构成。

  第六条高层管理者基本年薪主要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难度,行业特点等因素,并考虑本地区和本公司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基本年薪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七条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根据其经营实绩确定赢利企业,亏损企业的考核指标计算方法有所区别。

  对赢利企业,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的主要考核指标为净资产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完成规定的考核指标的,可以按以下规定执行:净资产增值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10%左右计提业绩收入;净资产收益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15%左右计提业绩收入;社会贡献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5%左右计提业绩收入;未完成规定考核指标的,应同比例计算负业绩收入。

  对亏损企业,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主要按减亏增盈指标考核,减少亏损的,可按减亏额的'1—2%计提业绩收入,增加亏损的,应同比例计算负业绩收入。

  名项考核指标基数一般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并参考行业和区域内企业经济效益水平、行业特点,公司所处生产发展同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考核基数一年一定。

  第八条对董事长主要考核资产保值增长情况,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主要考核资产收益情况。

  第九条建立高层管理者任期风险保证金制度,任期风险保证金,由高层管理者个人出资和从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中提取,第一年主要由个人出资,以后每年从业绩收入提取50—60%的数额存入高层管理者任期专用帐户。

  风险保证金由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负责管理,风险保证金用于抵补高层管理者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负业绩收入。经营者调动,解聘或退休时,经离任审计后结算,风险保证金余额连同利息一并退返。

  第三章年薪的考核和兑现

  第十条公司当年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由股东大会在年底时进行严格考核,高层管理者的年薪收入应在三个月内确定并兑现。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4

  为加强学院保卫处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每一个安保人员的主动性,强调工作纪律,激发全体人员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切实做到奖惩分明,现结合安保工作特点和保卫处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保卫处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请假,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更不得旷工。

  3、保卫处所有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学院领导的管理。

  4、保卫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学院的各种管理制度和部门的规章制度,熟悉学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具备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沉着应对、科学处置的能力。

  5、上班时不得赌博、抹牌、看书看报、做私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闲谈、打闹、滋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饮用含酒精饮料,更不得饮酒。

  二、请销假管理

  严格按照《仙桃职业学院请销假制度》执行。

  三、办公室人员管理要求

  1、团结友爱,通力合作,创建和谐集体,增强部门凝聚力。

  2、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打造学习型部门,争做学院先进单位。

  3、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安全保卫工作让全院师生满意。

  4、适时掌握高校安保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创新高校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永葆省级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5、礼貌接待来访人员,合理处理校园内各种矛盾。

  6、为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提建议,共学院领导决策。

  7、认真完成学院安全保卫指导、监督、策划、实施任务。

  8、诚恳接受学院领导督导和全院师生监督。

  四、处室值班人员管理要求

  1、值班时间为:当天早上8:10—第二天早上8:10,当天8:10—21:30必须在学校。

  2、组织巡逻队检查学院消防设施、电线线路和用电器;至少三次检查门卫、巡逻人员值勤情况,以及楼栋管理人员在岗情况。

  3、时时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动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

  4、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

  五、执勤安保人员管理要求

  1、上班时,着装要整洁整齐,执勤人员必须穿制服,配警用器械。

  2、执勤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学院保卫干部的安排,3、当班队长要合理安排值班,安排值班时不得有私心杂念和带个人情感色彩,要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4、执勤安保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当班队长的安排与管理,密切协作,出色完成各种执勤任务。

  5、任何人不得把情绪带到工作中,对工作不满意有意见的人员只能下班后反映、协商,视具体情况调节、讨论、解决。

  6、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制服和警用器械,爱护学院的一草一木。

  7、不得将警用工具、器械和其它学院物品私借他人。

  8、每日上午8:00进行交接班,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包括巡逻车、对讲机、警棍、巡逻灯、值班室接警日志、消防日志),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9、出色完成学院临时下达的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一)门卫执勤管理规定

  1、值班时不得精神萎靡,不得开小差,不得打瞌睡,站要笔直、坐要挺拔。

  2、值班时不得讲粗话、脏话、狠话,要多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欢迎领导莅临我院!”、“请停车!”、“请登记!”、“请注意安全!”、“校园内请减速慢行!”等);不得粗暴对待来访人员,更不得粗暴对待学生或学生家长。

  3、不得在显眼处吸烟。

  4、不得在岗亭或岗楼内外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注意卫生,讲究文明。

  5、警用器械和其它物件要摆放整齐,要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岗亭和岗楼内外要保持干净整洁、清洁卫生。

  6、严查进出车辆和出入人员,对可疑人员、物件要严格盘查;出校财物手续不全不得放行,准入车辆必须在学院和保卫处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7、校门周围不许随意摆摊设点,不许车辆乱停乱放,保障人员车辆进出畅通。

  8、岗楼和岗亭内不得允许他人进入,岗亭附近不得允许他人滞留或就坐。

  9、门卫昼夜值班人员由当班队长安排,白天值班保持4人,夜晚值班、备勤共保持4 人。

  10、中餐时间为11:00以后,晚餐时间为17:30之后,轮流进餐,进餐时间要保证有2人在门卫值班。

  11、当班队长大多时间应在门卫指导协调,必须每天参加上午、下午、晚上的巡逻各两次。

  (二)巡逻执勤管理规定

  1、巡逻人员必须每天对各楼栋进行至少四次的巡查并签字。

  2、巡逻严格按当班队长指定的时间、路线、区域巡查,日间巡逻必须每小时巡逻校园一次,每天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一次检查,夜间巡逻必须对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并在晚上9:30后对重点部位进行巡逻签字,交处室值班人员或巡逻队长。

  3、不得单人巡逻,巡逻时必须配警用器械和工具,人员每班必须在2人或2人以上,学生上课时重点巡逻区域为学生公寓,学生下课时重点巡逻区域为教学区。

  4、步行巡逻时要注意行走姿势,遵循2人成排、3人成列的规则,注意保持队形;乘坐巡逻车巡逻时,要注意坐姿挺拔。

  5、巡逻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校园内行驶车辆,严禁鸣笛和超速行驶(时速限制在20公里/小时之内),如发现必须立刻制止;指导车辆靠右行驶和停在指定位置。

  6、发现校园内有争吵、打斗等不文明行为时必须立即制止。

  7、必须熟悉学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现场或处置等。

  8、巡逻时严禁吸烟,严禁讲粗话、脏话,严禁闲谈、打闹。

  9、巡逻车由当班队长指定专人驾驶。

  10、严禁任何人将巡逻车给他人操作;严禁非保安人员无故乘坐巡逻车;严禁不懂操作规程的人驾驶巡逻车;学习驾驶巡逻车的安保人员,必须经保卫处值班人员批准,且在当班队长选派熟练人员的陪护下才能操作。

  11、巡逻期间不得串岗,进餐和巡逻间歇时,巡逻车只能停靠在8号公寓指定的位置(经许可除外)。

  12、中餐时间为11:00以后,晚餐时间为17:30以后,轮流进餐,保持进餐时间有2人巡逻。

  六、楼栋管理员管理规定

  1、除早上9:00—10:00为规定买菜时间,其它任何时候不得离岗脱岗。

  2、要保持楼栋管理处及周围,楼栋大门内外附近的'清洁卫生。

  3、对出入楼栋的可疑对象要严格盘查。

  4、严禁他人在楼栋管理处赌博抹牌、喝酒闹事,更不可自行参与。

  5、晚上9:30后,对停留在楼栋的人员要问明原因即离开时间,对可疑人员要稳住,并报保卫处值班人员。

  6、晚上关楼栋大门时,必须检查所管理栋楼的每一个办公室、教室、实训室、洗手间等,主要检查门窗(包括走廊窗户)是否关好、电器是否断电、洗手间水龙头是否关严等,发现没关好的门窗、水龙头和没断电源的用电器要做好登记,并立即关好、断电,记录必须在第二天早上9:00前交保卫处,因门窗关严不能断电的要及时报保卫处值班人员。

  七、奖励办法

  1、现场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者(如抓获偷窃自行车等),奖励100—200元。

  2、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者(如撬门入室、抢夺、抢劫、伤害等),奖励200—500元。

  3、破获重大案件奖400—800元,一般案件奖100—200元。

  4、发现火警火灾及时上报主动扑救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当事人200-500元的奖励。

  5、拦截被盗公私财物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100-500元。

  6、在工作中受到学院及上级部门表彰和奖励的,视具体情况报院领导审批给予相应的奖励。

  八、处罚办法

  (一)保卫处处罚办法

  1、无故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内,每次扣10元,超过30分钟为旷工。

  2、当班时间无故饮用含酒精饮料,影响正常工作者,每次扣20元,醉酒算旷工。

  3、将学院物品私借他人使用,每次扣物品金额的10%,损坏、丢失者,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

  4、不按规定检查各楼栋安全或安全管理,不按规定参与巡逻的,每次扣发20元。

  5、不认真填写当班记录(包括处室、消防、接警日志等)、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交接班不做好内务整洁,每次扣10元。

  6、在处理突发事件中不服从安排、指挥者,扣100元,交学院处理。

  7、无故不参加处室活动者每次扣发10元。

  (二)处室值班人员处罚办法

  1、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得力,造成严重损失、影响者扣100—300元。

  2、分配工作、处理内部矛盾脱离公平、公正原则,每次扣10元。

  (三)安保人员处罚办法

  1、值班队长处理突发事件不及时、不得力,造成严重损失、影响者扣50—150元。

  2、处理内部问题脱离公平、公正原则,每次扣10元。

  3、上班时着装不整洁,不按规定佩戴证件、对讲机、警棍、手铐、巡逻灯者,每项每次扣10元。

  4、巡逻车给予他人使用造成故障不能运行的,扣值班处长和值班队长各100元,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5、重点部位未检查签字的,每次扣20元。

  6、在岗亭和巡逻车上抽烟者每次扣10元。

  7、财物出校门,手续不全放行者,扣发当月津贴(聘用人员扣发当月工资的50%),情节严重者交学院人事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8、在岗亭值班看书看报,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者每次扣发10元。在执勤时与他人闲谈、打闹、滋事、闹事等违规执勤,私放商贩进校,夜间不按时关门,每次扣10元,后果严重者交学院人事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9、不按规定登记,使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每次扣10元。

  (四)楼栋管理员处罚办法

  1、楼栋管理员超时买菜的每10分钟扣10元,容留他人打牌赌博者扣20元,参加者按旷工处理,不按规定查楼者(包括不检查门窗,电灯,水龙头是否完好者),每次扣20元。

  2、楼栋管理员脱岗一次扣发10—50元(按脱岗时间定),因脱岗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学院人事处。

  附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发津贴50元。

  ①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

  ②上班下棋打牌者或从事其它工作无关的事情,造成影响的。

  ③上班迟到、早退30分钟、睡觉、擅离职守者。

  ④午间与晚间备勤时不在值班室者。

  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发当月津贴,处室将每星期向学院通报违规情况,违反规定超过3次的工作关系转学院人事处。

  ①月累计违纪违规达三次者。

  ②在当班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处理的或未及时汇报当班处室领导造成严重后果者。

  ③在工作中谎报、漏报,给学院造成严重后果者。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目的是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化验工、化工操作工、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三、规定内容

  3、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3、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维护、检修、焊接、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3、5安装、检修、维护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3、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3、8各车间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3、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3、10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3、10、1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以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招聘或培训和考核。

  3、10、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3、11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变动。

  3、12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提醒,组织相关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培训。

  3、1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部。

  3、14生产部对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备份。

  3、15外来人员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生产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人员或单位,确保安全作业。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6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客观公正的评定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员工在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员工,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两部分:

  ◆基本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所在岗位的基本业务能力及工作态度;

  ◆关键绩效考核:考核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行为的具体工作内容;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00分,各项考核标准具体分值详见绩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评的一般程序

  1、项目经理直接由公司进行考评,包括基本绩效考核和关键绩效考核;

  2、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基本绩效考核由项目经理考评,关键绩效考核由公司对应部门进行考评;

  3、各级考核人必须严格执行考评程序;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7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了使本企业的员工了解并学习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员工素质,满足本企业现实业务和未来发展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因为工作性质需要或晋升后任职新工作的需要,个人或部门推荐人员提出申请报送人力资源部审议,呈总经理审批后可参加外派培训,并依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管理制度办理外派培训手续。

  第2章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第3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资格

  (1)参加外派学习的人员应首先满足外派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如无特殊批准,满足参加外派学习资格的人员应为已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本企业长期工作的.员工。

  第4条外派培训的内容

  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由政府法令规定或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技术职业资格评定方面的培训本企业必需的特殊专业知识或技能培训、海内外参观和交流考察、mba(emba)进修培训、中高层经理的硕士或博士的学历培训等。

  第5条本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于上一年度末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下一年度的外派培训原则上按此计划严格执行。

  第6条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应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准;临时决定的外派项目,申请人须首先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7条企业统一支付每人平均外派培训费用5000元以上的培训,受训员工应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受训员工和企业各执一份。工资待遇按协议规定执行。

  第8条对无需签订培训合同的外派培训人员,培训期间应视其正常上班,薪金发放标准按本企业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第9条取得学历的培训,培训费用由员工先行支付。受训员工取得学位后,凭学位证书、毕业论文、学费发票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学费报销,并为企业服务满一定期限(具体如下表所示)。未满服务期限约定的,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未满期限的比例×报销金额×3。

  学历培训报销一览表

  取得学历学位报销学费比例服务期限

  学士60%2年

  硕士80%3年

  博士100%约定

  第10条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返回后,应于上班后五日内将培训教材、书籍、学习笔记、培训记录和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部分材料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也应当登记到《员工培训记录表》。如培训项目为海内外参观和考察,须提交《参观考察报告书》给人力资源部,供考核之用。

  第11条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返回后,应提交参训报告,并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有选择的列为培训教材,并担任相关讲座的讲师,将培训所学的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人员。

  第12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须在返回后七个工作日内经本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主管报销的部门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13条差旅费报销时,应先送人力资源部确定受训资料是否全部送回。人力资源部经过核查后,要在报销单据上注明,如未经人力资源部确认,财务部不予报销办理。

  第14条取得学历的培训,一般于业务时间去学习,培训费用由员工先行支付。受训员工取得学位后,凭学位证书、毕业论文、学费发票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学费报销,并为企业服务满一定期限。

  第3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16条本制度中未尽事宜,可随时进行修改和增补,并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生效。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8

  一、各留宿单位自选一名宿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0住宿人员的管理及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治安防范等方案方面工作的管理,该负责人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维护好宿舍区域的公共秩序,各单位负责人将此管理规定张贴于本宿舍内并签属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各单位宿舍负责人每周向保安部报一次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数量、宿舍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三、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使用物品摆放整齐。

  四、禁止使用明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危险物品。

  五、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喝酒、大声喧哗。

  六、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搭电线。

  七、男女宿舍分开管理,严禁出现混居及违法行为。如有发现,物业公司视情节处理。如情节严重,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如夜间留宿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向本单位负责人请示,得到批准后,到保安部备案后方可留宿。

  九、保安部将不定时对各单位宿舍的安全、消防、卫生、人员等进行检查,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9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二、引用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三、定义

  1、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特种作业人员。

  四、职责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由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负责,考核和发证有安监部门负责。

  2、企业安全办公室对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危险物品作业;

  11、经国家安监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六、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七、培训

  1、需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报上级安全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报区负责培训的`单位统一培训。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手续。

  八、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需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所有单位报镇安全办公室审核批准,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2、对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对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强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科技人员在技术创新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促进人才成长,培训一流的科技人才队伍,以适应常宝实施“建设一流品牌无缝钢管专业生产企业”发展愿景,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从事生产、工艺、设备、材料、科研、信息等技术开发,运用、支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事操作运行、设备维修、产品性能等主体专业工种岗位上业绩突出的助理技师级以上人员。

  1.3本办法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招录甄选、评聘、激励、培训、交流等管理内容。

  1.4管理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德才兼备原则;人尽其才、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实绩,贡献激励的原则。

  1.5人力资源部为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科技人员推荐培养管理,技术部门负责专业人员专业水平评定及专业技术交流培训组织和实施。

  2、甄选聘用

  2.1基本标准和条件

  2.1.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具有“敬业、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

  2.1.2具有所聘职位所需的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素质,现从事专业相对应的技术工作。

  2.1.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2.1.4学历:一般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资格

  2.1.5原则上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对35岁以下人员必须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操作本专业计算机软件。

  2.2职务设置

  2.2.1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技能成长规律,在职位等级晋升制度的基础上,为专业人员设置技术职务晋升通道。将专业人员技能提升与职业发展结合起来,拓宽了科技人员的职业晋升渠道,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提高企业的专业管理水平。

  2.2.2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家、首席主任工程师、高级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技师、主管工程师/助理技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2.2.3各级职务评价基本要素

  专家:具有高级主任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聘为首席主任工程师五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或相关技术管理十二年以上,在本技术科研领域具有较高权威,为公司拔尖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公司做出突出贡献。

  首席主任工程师:聘为高级主任工程师三年,从事本专业或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十年以上,能运用专业系统知识进行创造性的工作,能独立承担和组织重大科研、生产课题,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关键问题,能改善并推广公司新生产工艺。

  高级主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聘为主任工程师3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管理工作八年以上,为本公司专业技术的学习带头人,具有一定的权威,能解决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难题,组织主持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

  主任工程师:聘为主管工程师二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主持、组织、解决本专业内复杂的问题,能独立负责一个区域或几个区域专业问题。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课题攻关。

  主管工程师:聘为工程师二年以上,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和技术管理水平,较强的工作能力,基本能协调主持、处理本专业内较复杂的问题,分管一项或几项较复杂的技术和专业管理工作。

  工程师:聘为助理工程师二年以上,具有本专业所需的技术和业务管理知识及一定工作能力,独立完成本岗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所对应见习期满,具备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支持,期满考评为良好以上者;或聘为技术员一年以上,具备本专业技术所需知识和一般的工作能力,独立完成或受指导完成某一方面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

  技术员:大专以上学历,所对应的见习期已满,具备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知识,期满考评为良好以上者。

  技师:聘为助理技师二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能力及工作能力,在操作维修中具有独特技能,能够解决现场生产操作和设备维护检修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或指导本专业一项或几项复杂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助理技师: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一定的专业技术管理能力,能主持、协调处理本专业问题,参与解决本专业(工种)中的重大生产操作技能问题,为公司攻关项目主要成员。

  2.3职务评聘

  2.3.1凡按省、市关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定,已获得工程专业技术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且现从事与专业资格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直接评聘相应技术职务;

  2.3.2对于新聘应届大中专生,根据省市有关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规定,见习期满后依据拟聘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组织全面考核,合格者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根据工作需要,公司领导批准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再进行评审。

  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后,可以认定为“员”级任职资格;大专生见习期满转正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可以认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转正后,可以认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获得硕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中级师”任职资格

  2.3.3对少数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且长期在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已取得工程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的人员,可申报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但必须符合最低聘用资格及条件。

  职务最低聘用资格和条件

  破格评聘

  具备规定学历但不具备规定资历的技术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且从事与资格相应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破格评聘为助理工程师职务。

  a、在专业技术应用、创新、改造、推广、运用等中,为企业创造较高经济效益的;

  b、曾参与或担当公司技术改造、新品开发、质量攻关等项目的专业设计或专业负责人;

  c、经本专业主任级以上工程师评价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突出,专业水平较高的。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在公司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技术员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或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现被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一年以上的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任二条,可申报破格评聘公司工程师。对已聘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二年以上或工程师职务一年以上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任二条,可申报破格评聘公司主管工程师。

  a、公司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新品开发等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b、公司新技术应用、推广的主要负责人,并在消化引进、吸收新技术过程中有创造性成果;

  c、专业主任级以上工程师评价认可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突出,专业水平很高。

  2.3.4评聘程序

  a、本人提交任职以来的专业工作总结(专业工作简历,专业成果,工作业绩,参与项目情况,专业性合理化建议情况等),破格评聘同时需由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或技术学会给予提出破格评聘申请(破格评聘职务、理由);

  b、部门提出推荐考核意见(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履行岗位职责)

  c、人力资源部门及技术管理职能部门核查认定专业任职资格

  d、专业评审组鉴定(对主任工程师及高级主任工程师职务评聘,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对被评聘人员的技术水平较熟悉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的评价意见。)

  e、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

  f、公司总经理批准聘任

  2.3.5评聘材料

  a、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b、所发表或交流的论文、专业材料复印件;

  c、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新聘人员或按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取得新的专业资格证书者须提供);

  d、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3.6评聘管理

  评聘组织机构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委员:公司领导,首席主任工程师,外聘专家

  专业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聘人员和专业职务情况组建,成员为专业技术归口管理部门经理,有关专业技术主任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等。

  技术职务的评聘实行动态评聘制。主管工程师及以下技术职务每一年评聘一次,主任工程师每两年评聘一次,首席/高级主任工程师每四年评聘一次,每两年增选一次。

  对技术职务聘任期满,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的,可按评聘程序办理续聘手续,不合格者低聘或解聘技术职务。

  主管工程师以下职务评聘由专业评审工作组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聘任,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职务评聘须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报总经理批准后聘任,高级主任工程师职务由总经理提名推荐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聘任。

  对聘任期间,主任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到退休年龄后,凡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并且正在负责或参与重大项目及重要生产技术工作,经公司总经理,可以延长工作年限;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专业技术评聘委;

  a、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b、年度考评不合格者;

  c、年度无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未参与改进工艺;

  3、绩效考评;

  3.1日常考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是考评的;

  3.2年度考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薪酬管理和激励;

  4.1薪酬模型及特点;

  4.1.1结合

  以延长工作年限。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讨论,给予解聘技术职务或低聘

  a、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失公司利益,或涉及丧失职业道德,背离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标准的;

  b、年度考评不合格者;

  c、年度无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未参与改进工艺、改进操作方法,解决设备隐患、指导操作人员提高素质等方面的具体项目。

  3、绩效考评

  3.1日常考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是考评的主要责任者,负责对所在部门或下属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月度绩效考评,主要考核关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解决生产技术问题情况,所承担指标完成情况,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课题进展情况,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及需考核奖惩的其他特殊事项。

  3.2年度考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据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实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评价,技术分管领导考评,人力资源部门汇总考核情况,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审定,并确定聘用意见和奖励方案。

  4、薪酬管理和激励

  4.1薪酬模型及特点

  4.1.1结合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发展变化的特点,为专业技术人员设立技能取向型薪资模式。

  4.1.2所谓技能取向型薪资模式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设计薪酬,专业技术职务提升与其专业技能成长紧密相关。

  4.1.3专业技术职务薪资针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发展变化的特点确立的、以设立专业技术职务为对象建立起来的.薪资体系。公司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性质和需要,设立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员工,根据被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的薪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薪资不针对专业技术岗位,只针对专业技术职务。

  4.2薪酬构成及确定

  4.2.1月薪酬构成=职务基薪+职务效薪+津贴+项目成果奖+保险福利+其他奖励

  4.2.2职务基薪及职务效薪标准按所聘技术职务对应岗位绩级等级薪资确定,分别为岗效等级薪酬的65%、35%。

  4.2.3职务津贴按所聘技术职务实施

  4.2.4参与或主持组织项目的人员,按项目完成情况及承担职责,实施项目成果奖和项目津贴,具体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4.2.5公司根据年度绩效考评情况,对优秀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4.2.6承担技术保密义务和责任,可另行按规定实施保密津贴。

  4.3高级主任工程师薪酬管理参照中级管理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5、培养

  5.1公司将对列入专业技术管理的人员单列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以能力培养和职业发展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5.2对主任级工程师鼓励走出去参观学习和参加行业学术研讨,拓宽知识面,加强技术交流,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为公司的技术决策、发展规划提供信息和咨询,对专业领域内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建议。

  5.3按优秀人才优先培养、重要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原则,选派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再教育,参加一定时间的学习进修,其中包括有计划选派科技后备人才至国内专业高校进行专业深造。

  5.4技术部门及所在部门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技术水平和职务层次落实项目,做到主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人员每人手中有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应有改进工艺、改进操作方法,解决设备隐患、指导操作人员提高素质等方面的具体项目。

  5.5有计划地将青年技术人员按排到关键技术岗位,承担压力,加快技能水平提升。

  5.6主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有推荐和培养后备人才的责任和义务,对主任工程师及高级主任工程师要明确传帮带对象,并将人才培养列为业绩考核要素之一。为加强人才阶梯的建立,对年青技术后备人员要定人、定方向、定措施、定责任者、定时间制定培养计划,并实施跟踪关注。

  5.7各部门应关注和提供科技人员人员必要工作条件,建立定期与技术人员联系制度,通过研修会、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建议意见。对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按规定做好体检,对主任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根据工作情况每一年安排一次疗养(3—5天)。

  5.8为了促进专业技术职务与职位等级并行发展,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公司还规定相应职位等级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同职等或低一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验。部分具备一定管理潜能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安排在相应管理职位从事管理工作,这样有利于管理队伍的调整和不断更新。

  6、附则

  6.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发布之日起实行,修改亦同。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11

  第一条财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财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三条财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第四条财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制度、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五条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八条公司和子公司应当定期检查财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财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第九条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条移交人对移交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未办妥会计资料、凭证档案的移交和未了事项的说明而造成手续不清、帐务混乱,甚至经济损失,监交人和接交人均应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二)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等有关资料、实物的内容。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财务人员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财务分管领导负责监交;子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子公司负责人、公司财务部派人共同监交。

  第十四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对会计电算化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二十二条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财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二十三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数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监交人一份,本公司财务档案保管人存一份。

  第二十五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财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依此规定办理。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12

  一、总经理职责:

  1、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带头自觉执行,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罚劣。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9、亲自主持并批准全厂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确定全厂的安全生产目标。

  10、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决议。

  12、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13、企业内实行各类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审核。

  14 、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二、副总经理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各自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安全问题提请厂务会解决。

  4、组织制定、修改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厂务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5、抓好安全教育和安技考核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要将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7、负责对特殊动火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的审批。

  三、工会的安全监督职责:

  1、工会组织应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2、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3、工会有权依法参加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4、工会应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工作议题,积极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

  5、工会应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搞好安全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和安全教育培训,支持总经理关于安全生产的奖惩,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四、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修改、补充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副总经理审查总经理审批。

  3、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车间进行年度职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车间、部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当场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考核,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并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依据隐患危害程度和责任大小进行考核。

  5、负责及时传达、学习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法规,并依据有关新法规制定新的安全规章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教育和宣传。

  6、负责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及危害及时向经理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制定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

  7、负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据本厂安全规章制度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考核,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涉及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8、负责劳保标准的制定,劳保的发放、检查,并对购买不合格的劳保用品,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9、负责一类动火的安全检测、登高作业、下罐等危险作业和安全措施审批工作。

  10、负责对进厂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讲解本厂的特点及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事项按合同要求进行考核。

  11、负责制定本厂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12、负责全厂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统一管理。

  13、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定、审查、培训;协助领导组织演练。

  五、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本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业务管理范围,搞好所管辖部门及具体业务中的安全工作。

  3、结合本部门的职能特点,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则及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每月至少定期召开一次本部门的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工段长安全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工段的贯彻执行。

  2、定期召开本工段的安全会议(每月最少一次),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议要有记录。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工段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4、认真组织好本工段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对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工换岗、复工教育工作。

  5、组织好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组织好本工段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6、坚持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负责对本工段内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

  7、负责审批动火安全措施,对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亲临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8、对本单位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9、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对其进行处罚。

  10、在进行新产品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七、安全员的职责:

  1、在工段长的领导下负责工段的安全技术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厂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有权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改本工段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在工段执行情况。

  3、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章作业要及时纠正或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4、制定本工段动火项目安全措施,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5、参加工段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6、负责对新入工段工人的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抓好新来人员的班组教育。

  7、协助工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8、抓好本工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9、参加工段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试车中的安全措施的制订,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认真检查劳保穿戴或使用情况,检查安全作业证持证情况。

  八、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本班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及厂、车间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决议。

  2、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组织好本班“安全日”活动。

  4、组织本岗位职工进行岗前学习,使每个职工对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建立本班安全台帐,记录班组所有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活动情况。

  6、要认真做好班前、班中检查,检查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并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7、班组内的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都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可靠。严禁本岗位职工带病作业。

  8、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交接班制度,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现象,要严加制止。

  9、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车间领导汇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10、督促、检查本班人员劳保穿戴和使用情况,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11、对在本岗位进行的动火作业,应积极配合动火人员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火时应认真负责,不得在动火期间离开动火现场。

  九、职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操作人员应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做好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并为接班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正确判断,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4、正确使用厂所发劳动保护用品,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及灭火器材。

  5、爱护本岗位的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不准使用或启动不熟悉的设备、工具等。

  6、不是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8、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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