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21 07:22:0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机械项目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机械项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机械项目管理制度

机械项目管理制度1

  机械设备是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加强机械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资产经营效益保证设备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设置

  1、指定项目部副经理,负责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综合管理。

  2、项目部设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机修班负责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

  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项目副经理综合管理项目部机械设备,落实执行项目设备制度,执行设备管理责任制内容。

  2、机械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执行本设备管理办法负责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项目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三定”制度,建立项目部的使用设备台帐,“三定”台帐。督促机械操作人员认真签写设备运转记录。

  (3)、每月按时汇总设备运转台时,及时上报总公司机械科。

  (4)、负责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定期巡回检查记录,作好设备使用中的过程控制。

  三、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必须按规定性能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使用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不准超负荷使用:

  (3)、机械使用的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必须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符合铭牌规定: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操作设备。

  2、机械设备使用基本制度

  (1)、岗位责任制: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定使用、包保养、包保管)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持证上岗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有设备操作证,方可上机操作;

  (3)、交接班制度:机械交接时,要全面检查,作到不漏项目,交接清楚;

  (4)、巡回检查制度:由操作人员按规定路线对机械各个部分进行一次详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并记入运转记录中;

  3、应加强设备用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的正确管理和合理使用,按照二、三级保养运转间隔小时规定,及时更换油、水。

  4、机械设备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及时统计设备运转台时,及时做好设备的定期保养。

  5、最大限度的发挥机械性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是一项重要工作,机修班要严格按照各机械所规定的保养周期和规程认真保养。日常检查运转中的设备,发现有故障状况应及时停机修理,保证设备运转良好。

  四、保养工作的种类

  1、例行保养:指机械在每班工作前、后及运转中的检查、保养,由操作人员按照“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的十字作业进行操作;

  2、定期保养:指按规定的运转间隔期进行的二、三及保养,由机修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3、停放保养:指机械临时停放一周,每周进行一次的检查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保养;

  4、设备的各类保养完成后,由机械设备管理员验收合格后上报公司设备室验收并作好记录。

  五、设备修理

  设备修理是恢复机械性能与技术状况的重要手段,机修班应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检查情况,制定设备的修理计划,修理与技术改造相结合,降低修理成本,保证修理质量。

  六、设备安全管理

  设备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1、建立健全的设备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实行旬检、操作人员对设备实行自检,并建立各自的检查记录。

  2、为把设备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主要部门应作好以下几点:

  (1)、认真落实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设施完好;

  (2)、对设备作人员实行“三定”工作;

  (3)、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

  (4)、对特殊作业环境条件下制定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

  七、设备检查评比与奖励

  (一)设备的检查评比工作是调动、提高广大机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荣誉感、责任心,改进机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1、设备检查内容:检查设备管理工作和设备技术状况,重点是检查现场设备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施工机械维修和保养人的落实以及内部资料的管理情况。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集中力量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来不及整改的要根据轻重缓急及时安排,限期改正。

  3、结合设备检查情况,评比出红旗设备、先进个人,对先进个人和红旗设备的操作者给与表彰、奖励。

  为确保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如下:

  1、项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申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2、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3、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4、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反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3、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由省、市府文件规定须经省、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一定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5、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轿箱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钉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嘴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行业用电规范及当地的《低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6、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7、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塔吊、在公司与产权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

  (四)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维修规定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为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为主要内容。

  3、例行保养是由机械操作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

  8、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9、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声、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五)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1、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2、设备检查内容: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档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现场设备用电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机械设备的清洁工作是否做好。

  3、对查处的问题有关项目部应立即改正,并做好相应记录,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设备科。

  (六)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定此管理办法:

  1、分包方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现场使用的机械必须标识、挂牌。

  2、分包方借用的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使用。自备的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必须由市级认可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有市级颁发的“安装验收合格证”。

  3、分包方自备的机械操作人员,特种工种等必须持有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项目部机管员对分包方施工设备负责监督与管理。

  (七)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为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队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拆装队伍。

  2、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的设备科,项目部必须做好基础工程验收并归档备查。

  3、办理拆装方案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拆装方案由设备科会同技术、安全科、总工室会审签署后方可进行拆装。

  5、安装完毕后,须经公司设备科、市检测中心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人货电梯的升级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必须由资质队伍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7、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队伍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拆装。

  (八)混凝土泵完好标准

  1、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部位操纵机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螺栓均在正确位置。

  3、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

  4、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完好,水管结扎牢靠,料斗无杂物,各润滑点润滑正常。

  5、电缆绝缘良好。

  (九)塔式起重机完好标准

  1、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运转过程中各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其他异响。

  2、塔式起重机行走、起吊、变幅、回转、升降驾驶室电动机转动正常,钢丝绳断丝磨损不超过有关规定。制动器刹车片间隙适当,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减速正常,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规定要求,联轴节转动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钉紧固牢靠。

  3、行走、变幅、起吊、升降驾驶室吨米限位动作灵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确,吊钩保险、卷扬机绳筒保险、升降驾驶、弹闸保险灵敏可靠。

  4、机械各传动部位磨损不超过规定,整机损耗磨损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主杆、腹杆头焊缝无开裂。

  5、主要计量仪板面的刻度清楚,读数正确。

  6、各部动作的齿轮箱、蜗轮箱、液力偶合器没有漏油现象,电缆、电器箱、电器线路漏电现象,接触器释放正常。

  7、驾驶室内窗开启自如,无破损,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晣,视线良好。

  各部传动滑轮组完整,转动灵活,无歪斜和卡阻现象。塔吊附墙杆安装合理符合有关规定。

机械项目管理制度2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

  1、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1.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1.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2.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2.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2.4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2.5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2.6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2.7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2.8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2.9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2.10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2.11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2.12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3.1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3.2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3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3.4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3.5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3.6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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