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14条 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
第15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
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综合办主任及财务部部长共同确定。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查,车辆主管报综合办主任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经200元以上车辆主管经综合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登记核查,同意交由综合办审核、登记、验收保管。
第21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综合办主任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综合办主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综合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22条 驾驶人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轮胎总价30%。
第四章 附则
第23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4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5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第一条公务车仅限用于公司公务接待,各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费用纳入用车人(部门)核定的车辆费用,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二条派车单制。公务车辆派出执行派车单制,用车人用车前需严格填写统一印制的《某某公司派车单》(见附表一,以下简称派车单),司机见派车单出车,若无派车单严禁出车,否则由司机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签字并由司机在一个工作日内持派车单由车辆管理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派车流程。用车人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完毕后交由本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签,后交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由行政主管签批,最后由董事长确认后方可派车。事情紧急时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行政主管电话通知司机出车,回来后由用车人于半个工作日内补齐派车单及相关程序,否则由用车人个人负责本次出车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非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务车,否则由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共同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并对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各处以1万元/次经济处罚。
第五条用车费用。公务车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费(见附表二),行车里程按实际发生数计算;司机报销时需附派车单,一次一报,财务部门按派车单进行审核报支,并计入用车人部门车辆费用,没有派车单或派车单没有严格履行签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审核报支,否则由财务部门负担费用。
第六条其他费用。公务车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凭票实销。
第七条差旅费。司机差旅费按普通员工出差标准凭票报销,若一天多次往返济南等就近地区且当天返回的,补助40元伙食补助,报支时必须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签批,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此标准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经车辆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财务部核查后报支。
第八条车辆维护与维修。司机要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与维修,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车辆付费维护、维修前由司机填写《某某公司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简称:《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见附表三)经车辆管理人签字同意并经行政主管审批,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并凭《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报销维护、维修费用。
维修、维护费用低于1000元(包括1000元)时由行政主管签批;超过1000元时由董事长签批。无《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或未到指定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的不予报销;如因司机未能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维修而致车辆不能正常运行者,对司机给予1000元/次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5万元以下经济处罚,并同时给予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九条外租车辆。当公司公务车辆不在或不足时,须报经行政主管及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由用车部门自行向外租用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持单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支;外租车辆按1.35元/公里报支费用,过路过桥费用实报实销。租车所有费用全部在用车部门费用内列支。
第十条严禁将公司公务车辆非派出时间开离单位,特殊情况时需经行政主管批准,否则一经发现给予司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
(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车辆管理。
(二)车辆管理人须严格审批派车单,保证派车单所填项目真实。
(三)严格审查用车费用。
(四)定期检查车况,监督司机对车辆的修护和保养。
(五)负责对司机的安排与管理。
第十二条用车人管理。
(一)用车人须公务需要才可申请派车,严禁公车私用。
(二)如实填写派车单,写明目的地等项目。
(三)外出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司机绕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须电话向行政主管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经发现给予用车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用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司机管理(对所有司机适用)。
(一)因工作需要时,司机必须无条件执行派出任务。
(二)司机务必保证全天手机畅通,否则依据公司手机管理制度执行。
(三)司机非出车时间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四)司机出车返回后务必按第二条规定到办公室报到,否则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迟到、旷工执行。
(五)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机休息时间可由司机向行政主管申请于非出车时间补足。
(六)司机必须熟练掌握公司企业简介、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公共礼仪、青岛市简介,此项内容作为司机上岗资格的基本考核内容。
(七)司机须严格按照派车单所载目的地出车。出车后,及时返回,不得随意绕行或无故拖延时间。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用车人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司机经核实后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4)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1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
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
(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2人负担。
(12)公司车辆修理,须经办公室核准,并开具《车辆维修单》,明确维修项目,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除特约维修外)。因故未在指定点修理的,应说明正当理由(报销前应经办公室核准),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13)车辆修理后,驾驶员应对修理项目作详细核对,确保无误后签证。修理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经总经理和专管员审核后,并报财务室结算。车辆维修谨防小故障大修,无故障送修,以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4)驾驶员对车辆修理应作合理安排,尽量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修车,以确保平时工作用车需要。
第五条车辆保养事宜
(1)每辆车行驶满5000公里须做一次保养,车队负责对每辆车做详细记录,车辆需要保养时车队队长须向直属上级领导申请,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
(2)车辆的油费报销和维修费、保养费及清洗费报销须有相关凭证,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元时,应与总经办联系请示。
(4)如由于驾驶员于行驶途中使用不当或者车队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维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员或车队负责人负担。
第六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无照驾驶引发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并给予罚款和免职处分。
(2)私自将车辆租借给他人使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交通事故),经查明后,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给予罚款和免职处分。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公司领导联络协商处理。
(5)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员于公司共同负担。
(6)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第七条如有员工违反以上禁止事件,参照《黔西南州嘉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理。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九条附配车人员配车规定
配车人员配车规定为规范配车使用人正确使用其享有的配车权益,明确配车使用人配车使用过程与公司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所有权归公司,配车使用人是属于享有配置个人用车的公司管理层人员,配车使用人只享有车辆的使用权,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车辆的调配。
配车使用人所配车辆车牌型号为:
二、配车使用人用车年限按其在公司任命的管理岗位确定,离职或者不再担任管理职务,所配用车归还公司。
公司领导特别授意收回或者调配车辆,配车使用人必须服从。
三、配车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下列使用规则享用配置车辆:
1、配车使用人车辆使用过程中,车辆费用划分:
1.1属于没有业务提成(包括生产部后勤保障车辆)配车使用人配车费用划分:公司承担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船使用税,公路交通规费,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费,车辆正常磨损、维修、保养费;配车使用人承担其它用车产生的费用。
1.2属于有业务提成配车使用人配车费用划分:公司承担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船使用税,公路交通规费,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费;配车使用人承担车辆维修、保养等其它用车产生的费用。
1.3配车使用人必须如实报销过路费和油料费,不得虚报。
2、每月的最后五日内,必须把车辆开回公司由办公室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里程数和车况登记备案,根据里程数审计油料费和过路费报销情况,如出现明显超支或虚报现象,公司有权处罚配车使用人。
3、配车使用人必须爱护所配车辆,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及维修。如公司检查出车况不佳等情况,配车使用人需将配车按流程送至维修厂进行维修,一切费用由配车使用人承担。如有两次检查不合格,公司有权强制将车辆送修理厂进行维修,一切费用由配车使用人承担。
4、配车使用人车辆离开公司所在地区范围之外必须通知公司办公室,并在出发前检查车况后方可出行,车辆外出期间如发生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通知保险公司和公司办公室,以便于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凡在第一时间未通知保险公司而出现后果,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配车使用人自负。
5、配车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损坏车辆GPS功能内外设施,如有发生,公司有权处罚配车使用人。
6、配车使用人所使用车辆原则上是个人及所属部门使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配车使用人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车辆管理规定及要求。
7、配车使用人在接车前须认真检查车况,并与公司相关人员共同填写《车况交接表》。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配车使用人在使用公司配置的车辆时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做损害公司形象或违法的行为,否则由配车使用人全权承担责任及损失,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2、配车使用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违法行为由配车使用人自负,罚款金额公司一律不报销。
3、配车使用人要严守交通法规,不开英雄车,严禁酒后驾车,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配车使用人自行承担。
4、配车使用人不得将车辆借给与公司无任何业务关系、无隶属关系的其他人员或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如有违反除收回车辆外,若发生事故、违规、损毁、失窃等一切责任由配车使用人承担。
5、配车使用人执行公司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决,公司根据裁定书鉴定事故责任轻重、主次与配车使用人划分损失。
6、配车使用人本身操作失误而负主要事故责任的,经保险公司所赔付的以外部份,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7、配车使用人本身只负次要责任或连带责任的,除保险公司所赔付以外部份,其差额由驾驶人员与公司协商后共同负担。
8、事故赔偿资金可以先由公司全部支付,配车使用人承担部份在工资中扣除。配车使用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违章罚款,罚款费自理。
9、未经批准,私自驾车外出,若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10、配车使用人发生交通事故潜逃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报公安机关辑办。
11、由于驾驶不慎造成的交通责任事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交警裁决的我方损失承担情况,由当事人全额支付修理费。
五、本规定在配车使用人签字后,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存档保管。
车辆调配发生改变后本规定自行失效。以上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配车使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4
1、必须确保每天所有地坑式垃圾箱的垃圾不得外溢。
2、坑内积水不得超过垫堆(雨天除外),发现积水过多需及时找分管人员派吸粪车清除,并随时清除坑内垃圾确保坑内清洁。
3、随时检查地坑式垃圾箱是否能正常使用,发现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向分管人员汇报并检修。
4、对所使用的车辆需随时检修并保持车辆清洁,需要修理应随时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应及时通知办公室检修以确保车辆能正常行驶。
5、司机开车不得闯红灯或超速行驶等违章驾驶行为,如果因上述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6、司机上班期间不得酒后驾车,违者每次罚款50元,履教不改者单位可随时辞退。
7、司机利用垃圾车干私活或在运输途中长久停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司机必须服从分管人员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分管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自己找人替班。
9、司机应将垃圾箱及时放回原位,不准在运输途中长久停留,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0、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在单位车库。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
一、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三、本公司的车辆由总经理指定行政部人员统一管理,并负责保养。
四、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驾驶时,应由总经理同意,并善尽驾驶人员责任。专任司机应严格按照车辆保养手册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五、公司每辆车内的灭火器、危险标牌及随车工具应完好可靠并随车携带。
六、为了保障驾驶员、乘车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公司车辆内禁止任何人吸烟。
七、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司机班班长保管,并负责一切费用的交纳及车辆的维修。
八、各分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经司机班班长核准、行政主管签批后方可调派。无派车单者,行政部不予调派。
九、私自将公司车辆开离公司者,按严重过失处理。
十、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行政部审核其实际里程。
十一、'行车日报表'上所记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交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十二、节假日或上班时间以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
十三、经呈报批准的非公用派车,应负担使用里程的油资,由申请人于派车翌日连同行车执照、车钥匙一并上交行政部,否则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权。
十四、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十五、节假日前应将国产车总电源关闭。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6
汽车维修保养的技巧
1.保护车漆用汽车镀膜替代
打蜡、封釉保护车漆是中高端车主越来越重视的汽车美容项目,经常去打蜡、封釉很是浪费时间,汽车镀膜是一款逐渐替代打蜡封釉的汽车美容项目,镀膜可以把车漆完全封存起来,在车身形成一层硬度超过车漆3-8倍的膜层,保证车漆不被氧化、腐蚀、避免轻微划痕等。汽车镀膜的质保时间能达到2-5年,中间车主只要进行洗车就可以保护好车漆。另外,内饰清洁消毒3个月做一次就可以,到专业汽车美容店进行内饰清洁,并且涂上一层保护上光剂能让汽车保持新车的感觉。
2.简单部件自己更换即可
雨刮、空滤等,这些二次更换与检查都比较简单,自己在网上购买自己想要的品牌,然后进行简单的检查和安装就可以了。
3.适当做维修保养才科学
汽车保养周期是指汽车保养的间隔里程或时间。保养要有周期性,不要像溺爱孩子一样溺爱车,频繁保养虽然不是坏事,但必须有周期性,避免因过度保养而造成内部不适。用车初期主要是正常保养,费用相对较低;当车辆使用一定年限或行驶一定里程后会进入维修期,费用就相对高一些。一般车状况良好的新车,可适当延长保养周期,而汽车状况较差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则应适当缩短保养周期。
4.滤清器到维修店更换
要时常注意对汽车的滤清器的清洁。不要小看它,它直接影响你的爱车耗油等情况。在汽车内燃机使用过程中,灰尘等杂质将不断混入机油中,同时空气及燃烧的废气对机油的氧化作用,会使机油逐渐产生胶质或者油泥,这不仅会加速零件的磨损,而且易造成油路堵塞。所以要定期地对汽车的.滤清器进行清洁。
5.两年只需换一次防冻液
天气转凉,一旦冷空气来临气温骤降,很有可能影响汽车冷却系统的正常工作。这时就要及时放掉水箱中的自来水改用防冻液。如果您的车一直在使用防冻液,则不必立刻更换。防冻液的更换周期为两年,一般防冻液的更换周期为2年~3年或是行驶3万公里~4万公里。有的防冻液存放一年后,会出现少量絮状沉淀,这种现象多半是添加剂析出造成的,不必扔掉。如果出现大量的颗粒沉淀,表明该防冻液已经变质,不能再使用了。需要给大家提醒的是,更换防冻液前别忘清洗发动机。
6.合理购买保险
许多车主在购买车险时,经常会购买“超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超额保险,即保险限额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如购买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投保了金额30万元的盗抢险,若发生全损,获得的赔偿也只能是12万元。《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即被保险人只能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得到相应的补偿,而不能因为购买保险从中获取超出保险标的价值的收益。另外,不足额保险,则是投保限额低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这种情况会“按比例赔付”。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小车及中巴车辆。
二、车辆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调度;公司劳务输出项目车辆由输出项目的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司机(或自驾者)携带外,其余均由专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应将经部门核准的《公务外出单》交专人签字,专人依公务的重要性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专人不予派车。接送公司领导及员工上下班、定时接送业主或看楼客人,不填外出单。其它符合规定的用车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业主举办各种活动等),由专人填写外出单。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置《出车日志》,供司机每次出车时填写(用车人配合签字)。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每周呈专人核对,如专人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批评。行政人事部也将不定时予以抽查,对不听劝诫屡教不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准一切车辆费用的缴纳(包括:停车费、过路费、油费、维修保养费及违规费等)。
三、车辆使用
第八条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经公司许可自驾者,应善尽驾驶人责任)。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车人应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第九条车辆行车途中应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第十条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或学车,违者受罚。
第十一条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然后要求执勤保安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如返回时已逾晚上十二点,或早上6:00以前须外出公务)经专人特许可以停放在司机居住的公司物业小区。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将追究司机的责任。
第十二条没有正常的调车手续,任何时候不准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辆借予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私自动车。
四、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司机负责每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特约修护厂维修,填写《车辆请修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否则修护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公司安排司机人员每月将车辆开至修护厂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清洗、打蜡等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十六条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司机的责任。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专人联络,专人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九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六、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停车费、过路费、油料及维修费凭票证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篇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xx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和工作正常运转,参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hb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公司配备的用于履行工作职责的交通车辆,主要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和商务车。
第三条 驾驶员与车辆相对固定,实行责任制。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全体驾驶员和所有公务车辆统一管理;综合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及车辆调度、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业务的办理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公务车辆采用'一统三定'的管理方式,即: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驾驶员管理;负责车辆费用预算的申报;负责对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对车辆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 财务部是车辆费用的管理部门;车辆费用必须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第三章 驾驶员的管理
第七条 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所填路线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人员随意变更路线的行为,车辆管理员要不定期利用gps系统的对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第八条 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随意捎载无关人员;出车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将车辆驶入制定场所。
第九条 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随意驾车外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外出或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第十条 驾驶员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若从事非法活动,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 驾驶员对自己相对固定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对于外聘驾驶员试行担保人制度。外聘驾驶员如有违反操作规程,不听从指挥、调配,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一经查处证实,即予以解聘。
第四章 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 公务车辆用于保障公司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车辆调配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同方向拼车、合理安排、优先保障领导公务的原则。
第十四条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领导不带车辆出差时,其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公司领导带车出差时,驾驶员需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因公出差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统一组织的公务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接待用车由综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调度。
第十七条 根据车型的'技术参数比对,由综合办公室制定油耗标准、轮胎更换标准。
第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车辆在交接时,交接人员必须将车辆证件、配件、工具、备胎、违章记录等列出书面清单,双方签名,交由综合办公室抄录里程计数后方可进行交接。
第十九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务用车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单车档案,建立车辆运行费用统计台帐,台帐中必须统计当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标准、修理费、过桥费、洗停车费等内容。
第二十条 节假日、双休日综合办公室要对公务车辆进行封存,综合办公室要建立车辆封存登记台账,封存车辆由车辆管理员在节假日、双休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班时间进行,,封存后车辆钥匙交由值班司机统一保管。
第五章 公务车辆调度及派车程序
第二十一条 车辆调度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用车需填写派车单。市内公务用车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外公务用车由各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签字后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省外出差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下要带车时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为保障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公务用车,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名驾驶员值班;各部门若在此期间用车,应提前同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预约。
第二十四条 各部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申请公务用车,应尽量避免申请二车次(含二车次)以上用车。
第二十五条 车辆调度原则
(一)申请原则。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填单申请或电话申请,填单即填写《派车单》,经审批后,方可派车;公司领导用车,由出车司机负责填写;如遇特殊情况,当时不能填写《派车单》时,事后必需补填;电话申请即通过电话向车辆管理员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
(二)统筹原则。公司机关车辆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调度。
(三)公平原则。车辆管理人员按《派车单》审批的时间,先到先派,后到后派。
(四)及时原则。车辆管理员接到审批后的《派车单》,应在15分钟内安排好出行车辆,并通知司机与用车人员联系。
(五)优先原则。车辆调度紧张时,优先安排重要或紧急事务的职工用车。
(六)效率原则。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不同部门用车,合并派一辆车
第二十六条 车辆使用审批程序
(一)出差用车
1.省内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2.省外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3.机场接送用车。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
(二)市内公务用车
1.市内用车:用车人员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不在时应联系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
2.职工加班用车:加班职工应在下午6点前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申请公务用车,尽量避免同时申请二车次或二车次以上用车。
第二十八条 车辆调度紧张时,车辆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解决用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九条 市外用车应提前一天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市内用车应提前20分钟提出电话申请,未按要求办理
用车审批手续的,车辆管理员不予派车。
第三十条 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差旅费;公司领导用车,司机报销差旅费时应由用车领导签字确认。
第六章 费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所有车辆全部使用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卡、定车号加油;综合办公室要根据车辆状况核定公里油耗标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市外出差加油票据,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审核无误后报销。
第三十二条 车辆过桥费按派车正常行驶路线司机据实报销。
第三十三条 正常出勤车辆每月每车停车费、洗车费、安全公里补助费标准由综合办公室参照上级单位管理标准,按照具体情况制定。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小车洗、停费标准不超过320元/月x辆。
第三十四条 所有驾驶员(除为公司领导定向服务的驾驶员)原则上不得发生住宿费,住宿费由车辆使用人员统一结算,确因接送客人等特殊原因所发生的住宿费必须由车辆管理员确认,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公司领导因公外出发生的住宿由驾驶员统一结算,报销时先由使用车辆的公司领导确认签字,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按报账程序报销。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的补助
(一)驾驶员差旅费补助按上级单位及hb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 驾驶员出车按0.15元/公里提取补助费,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
第三十六条 公务车辆的实际报销里程数原则上以车辆里程表的里程数确定,超出油耗标准的不予报销燃油费和公里补助。
第三十七条 所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等原因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七章 公务车辆保养和维修
第三十八条 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实行定点保养维修。
第三十九条 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对车辆平时的维护保养工作,小修、清洁一般由驾驶员自己动手,须进修理厂维修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现场监督,严把修理质量关。
第四十条 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应在指定维修点先进行车辆维修鉴定,确定概算费用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再进行车辆的维修。
第四十一条 车辆维修(保养)的申报审批程序
维修点出具相关费用凭证并公章--驾驶员书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上述材料一并交由车辆管理员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审核--修理厂维修(保养)。
第四十二条 车辆维修(保养)的内容及标准。
(一)公司机关车辆维修保养执行统一标准。(附件一)
(二)新车首次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三)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四)车辆需进4s店或汽车厂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向车辆管理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具体情况。
(五)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经车辆管理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请示处理方案。
(六)维修更换部件时,须由车辆管理员进行验审。
(七)车辆维修(保养)严格按审批的项目进行,修理厂、驾驶员不得擅自增加维修(保养)项目;确需增加维修(保养)项目时,电话请示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维修,否则超项目的费用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在实际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超出所列范围的事项时,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经车辆管理员直接向公司领导确认后,方可维修;维修完毕后,应及时补办新增维修项目手续。否则,对超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范围的维修事项费用不予报销。任何形式的维修、保养、装饰等一次性总费用达到4000元的,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三条 车辆维修费用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结算。《车辆派修单》一式三份,由修理厂、车辆管理员和驾驶员分别留存。结算修理费时,由车辆管理员审核无误后进行结算。
第八章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1-2次安全教育培训学习。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停、先让),严禁遮牌套牌,鲁莽驾驶,违章行车。
(二)驾驶员必须做到'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紧固情况)、'四清'(即保持空气、机油、燃油滤清器、蓄电池的清洁)、'四防'(即防止漏油、漏水、漏气、漏电)。
(三)驾驶员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状态,检查刹车及转向系统,检查车辆的油(汽油和机油)、气(轮胎气)、水是否充足,灭火器是否完好,不开带病车,确保车况及设施完好。
(四)驾驶员在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时刻关注路面情况,安全驾驶。开车时严禁接打电话,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五)驾驶员在长途出车前要确保充足睡眠,严禁出车前酗酒赌博等行为。长途连续驾驶超过2个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严禁疲劳驾驶。
(六)驾驶员在出车返回后要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好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要将钥匙交给值班人员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
(七)驾驶员在车辆外出停放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管理规范、设备齐全的停车场,要做好车辆防盗抢工作,驾驶员远离车辆时,必须使用安全锁及报警器,如车内有贵重物品,司乘人员要随身携带,防止丢失。
(八)遇到雨雪雾、道路结冰等特殊天气时,小车班应尽量避免安排出车,确因需要出车时,要有应急预案,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装防滑链、开启防雾灯等等,有效降低安全风险,遇特殊天气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九)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一般不超100公里/小时(若限速速度小于100公里/小时,按限速要求行驶),市区公路不得超过该区段限速速度,做到不闯红灯、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占用应急车道、不强超强会、不违章变道、不违规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发现一次,停车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生活费)。因酒后驾驶车辆造成事故者,责任全部自负,追究相关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严禁超速行驶,发现一次,停车学习(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生活费)。
(十)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等证件,遇到交警检查时应主动配合,严禁逃避各类检查。驾驶员不得随意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予其他人
员驾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一)驾驶员24小时手机开机,不得随意关机。造成无法联系者,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两次及两次以上停车学习。
(十二)驾驶员丢失车辆,保险公司赔付后损失差额由驾驶员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财务,并按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 乘车人员安全管理
(一)乘车人员要尊重驾驶员,听从驾驶员的提醒,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二)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将头、手和身体其它部位伸出车窗外。
(三)乘车人员要文明乘车,不准在车上吸烟、大声喧哗,严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
(四)乘车人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不得有任何妨碍驾驶员操作的行为。
(五)乘车人员不准给驾驶员提出违章、超速等无理要求,对于乘车人员的违规要求,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四十六条 车辆安全管理
(一)要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强化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使驾驶员熟知交通法规,遵章守纪、安全驾驶,并建立培训记录和台账。
(二)聘用驾驶员时,要求驾龄必须达到3年以上,身体健康,驾驶技术熟练,否则不予聘用;对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能聘用,已聘用的必需解聘。聘用的驾驶员必需有担保人,担保人要签订担保书,驾驶员要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三)要严格驾驶员值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管理,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
(四)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车辆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台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车辆安全性能检查,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注意车辆卫生,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五)公司人员到延安、榆林等地出差,尽量选乘火车,动车,飞机等公用交通工具,特殊情况确需派车的,按规定进行审批。
(六)原则上不安排职工因私用车,特殊情况确需派车时,按规定进行审批。
(七)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予专职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严禁使用公务车辆学驾,禁止公车私用。
(八)下班后、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非业务用车一律统一停放,钥匙上交,车辆封存。
(九)综合办公室应随时掌握驾驶员思想、身体、家庭等情况,预防驾驶员带不良情绪开车。
第四十七条 职能部门安全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出行、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的调度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出车手续。
(三)公司依据以上要求,要定期对驾驶员的出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于考评结果极差的驾驶人员要及时辞退。
(四)安全管理部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考核范围,定期掌握车辆违章驾驶等情况,实行奖优罚劣,驾驶员的年度安全奖要与安全行车记录挂钩,并在年度安全考核中予以兑现。
第四十八条 车辆管理员要随时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第四十九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严禁驾驶员或相关者随意处理,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
第五十条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警、车辆管理员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十一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
第五十二条 驾驶员因人为原因造成机械过度磨损或其它损失,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并停职学习。造成机械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费用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 对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事故的人身赔偿处理由产品经销公司研究决定。
第五十五条 对驾驶员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所有费用全部自理,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章 奖罚
第五十六条 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现一次扣发本人薪酬500元。
第五十七条 对实现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年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xx元。无责任事故,是指未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无责任。
第五十八条 车辆调度处罚
(一)公司机关各级领导或职工不得私自安排驾驶员出车,未经车辆管理员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否则,对驾驶员按违纪处理。
(二)司机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否则,一经发现,单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
第五十九条 全年行车费用节余,按比例提奖。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标准
附件二:车辆派修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9
为了规范集团车辆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车部门,由运输部监督执行。
第一条 车辆由运输部统一管理、调度。
第二条 各部门公务行政用车,提前一天由用车申请人填写《用车计划通知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运输部。
第三条 车辆使用遵循“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作业和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
第四条 城区办事原则上多人同车办理,严禁公车私用。
第五条 临时用车,用车部门经理,报集团主管运输部上级领导批准签字后,将用车申请单交运输部安排车辆。
第六条 用车单位应积极配合运输部顺利出车。
第七条 外单位或个人用车,由使用人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运输部安排车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0
为切实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规范、严谨的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机动车辆使用性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辆证照申办、年审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证照及手续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编号、存档;
2、公司机动车辆年审、证照年审、新车上户、车辆保险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各车辆驾驶员配合办理;
(二)机动车辆调度与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和管理;公司部门用车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
2、公司货运车由公司办公室和零售部协同调度和管理;日常调度主要由零售部负责管理;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用车的使用,由该站主管部门进行调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气摩托车由零售部调度,分派的驾驶员(送气工)自行管理;
(三)机动车辆安全与维护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的日常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专职驾驶员负责,如部分车辆无专职驾驶员,则由临时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安全与维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与管理;
2、公司送气摩托车的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送气员自行负责;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或存车处;
第二条机动车辆考核办法
(一)公司公务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各部门公务用车须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用车,公司办公室须登记用车部门往返地点和派员人数,审核同意后方可派车;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严禁公借私用,公司员工如需私用必须向其主管部门说明,由部门主管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派车,且油耗费用自理;如违反本条例而发生公车私用行为,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3、公司公务车凡公休日时间,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地。如个人需用,须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且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违者罚款300元;
4、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外借须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如违反本条件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二)公司货运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货运工作,驾驶员须有运输往返地点和油耗记录,每日的派车记录统计须由零售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货运车油耗、公里数,由零售部负责人每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统计报表;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槽车油耗的考核办法按公司货运车考核办法执行;
(三)机动车辆相关费用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月油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发放,办公室须根据月油耗统计表和油耗定额,报总经理审批方可购买;对超定额部分,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考核;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期的油票由部门负责人领取,油票报领表须有部门负责人核定并签字后发放;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事故考核及处理办法由该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交通事故及理赔的管理及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而造成交通处罚事件,则由违章驾驶人员自行承担交通罚款;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行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公司则有权扣除该事故驾驶员的`保证金,并根据用工双方签定的驾驶责任书,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根据交通管理事故鉴定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事故造成的机动车辆经济赔偿按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未尽事宜
1、公司对公务车、货运车油耗的定额,由公司测算后下达指标,进行考核;
2、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油耗定额,由储备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3、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管理,降低油耗,节约费用,安全行车,最大限度的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确保公务用车和施工现场用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第四条 保障领导的专车,每天用车结束后,用车领导须在台账上签字。
第六条 司机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及时修理。
第九条 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500元。公务完成后要及时将车停到公司车库或指定位置。
第十条 车辆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或适当位置。
第十一条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十三条 司机应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清洗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车辆必须到公司指定的修车点进行维修和保养,在维修和保养前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 如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修费全额由司机承担。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责任由司机承担,并予以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是司机违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险承担的`金额后,其余部分由司机负担,公司可视情节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九条 工程管理人员去工地安排、检查、指导工作和参加工程例会。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每周星期五)、存款、到项目部发放工资。(需填写用车申请单并经财务部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 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三人以上或一人携带现金5000元以上。
第二十三条 在金州区内员工办理业务公司不派车,可乘公交车往返,公司提供IC公交卡。
第二十四条 任何人去大连、北乐、开发区办理业务无紧急任务不准乘坐乘返程车,可乘火车、公共汽车、快客、轻轨或小客往返,凭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每周星期五报销。
第二十六条 用车部门须于用车前一天17:00时前,将用车申请单(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去金州以外的需副总以上领导签字)送到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十七条 如未提前申请,将推后安排,如同方向安排的用车已出车,原则上不再重复派车。
第二十八条 如有非可预见性的用车,办公室应酌情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机关车辆油料由办公室统一定点购买,司机凭《加油证》到指定地点加油。司机必须随时核算加油证,并随时把用油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时抽查核对各车辆加油记录。
第三十条 材料部、项目部车辆用油由材料部购买后,存放在北乐大库,车辆加油时到该库内加油。加油时,保管员要开据《出库单》,并详细记录每次的加油量和加油前的行驶里程数。司机要将加油情况记录在《 月单车加油统计簿》上。
第三十一条 除维修费、油料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过路费、停车费均由司机先行垫付,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十二条 油料、维修费及其它费用凭发票经办公室、财务审核及总裁签字后实报实销,超过50000元的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
第三十三条 服从办公室统一调派,满足用车部门的用车需求,认真做好对公司各部门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条 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
第三十五条 根据安排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贻误公事,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司机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必须在待车室待岗。
第三十八条 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卫生和车辆清洁(否则每次负激励100元)。出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九条 司机下班后,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停在外面(包括自己家),违者第一次负激励200元,第二次负激励5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如私自在外停车,造成车辆失窃,司机负责赔偿。发往大连的班车到终点站后必须马上停到停车场,不得擅自使用,违者第一次负激励600元,第二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司机需如实记录《单车行车台帐》,如实填写出车记录。并在每月一至三日将《单车行车台帐》,上交办公室审核。
第四十一条 司机要保持自己车库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保证地面无灰土、杂物。
第四十二条 司机要掌握自己车辆的缴费(检车)时间,包括养路费、保险费、道路运输费、道路运输管理费、车船使用税、检车费。当需要缴费时,要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借款缴费。
第四十三条 工作中,不得稍带熟人,否则出现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 货车必须停放在大库内,否则出现汽车的零部件丢失或被盗,均由司机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十五条 坚持节约用油,厉行节约,能用的材料不换新,更换的零件交旧换新。
第四十六条 负责所驾车辆的加油记录,并及时把情况报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 坚持车辆入库制度,停放在公司车库的车辆,(入库后将钥匙上交保安,次日出车前领取)。
第四十九条 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无违章者,奖励1000元(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妥善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升公司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及材料(包括车辆钥匙、行驶证、加油卡、保险单等)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
2.所有公车需由公司内部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进行申请,由行政部进行统筹安排后,决定是否可使用。
3.员工如需用车需至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出车前需要填写用车人、部门、目的`地、用车事由、用车时间(起始时间)、开车人、乘车人、预计里程数,方可领取车辆钥匙及行驶证(注意:行驶证需随身携带及时归还,内含车辆油卡,谨防丢失)。需要私车公用时,需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行政部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私车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计算。公车/私车的始末行程数必须手机拍照作为原始凭证并由行政专员签字确认。
驾驶员在上、下车前需要对车辆的里程数进行拍照记录,归还车辆时驾驶员需将车钥匙及行驶证、加油卡一并归还至行政部(不允许将行驶证及加油卡放置在车上),同时对《用车申请单》的用车时间(归还时间)、里程数、油表进行补充完全。(油表刻度低于x/x时,需及时加油)。行政部会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车申请单》,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将通报车辆使用人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年度累计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评,第三次将以不爱护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为由扣罚当月绩效x—x分,屡教不改者将予以经济处罚。
4.所有人员在乘车期间务必系好安全带,如有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一经发现将处以公开通报批评处罚。如因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而产生不良后果,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5.车辆每日使用完毕、或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任何时候离开,车上都不得放置贵重物品!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3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车队长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公司驾驶员驾驶指定车辆,司机不经过允许不得随意调换驾驶车辆,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第二次扣罚两百元并追究责任,再犯则予以开除。
(4)车辆进出码头、矿山均要遵守码头、矿山的有关纪律、制度在装、卸货时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再犯则予以开除。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如发现扣罚一百元。
(6)司机不得得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如发现扣罚一百元。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人员。
(8)司机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若发生交通事故,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否则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9)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10)司机需于每月2号前上缴回单至财务室。
(11)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则予以开除。
(12)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则予以开除。
二、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严禁酒后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不予报销。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能为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5000元的奖励。
2)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0元。
3)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500元。
(8)在运输作业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xx元,全责罚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出事故不得离开现场,肇事逃逸的一切后果有本人承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4
1. 车辆管理
企事业单位公务车的所有证件以及核查等工作统一由管理部门负责。配属到营业场所的车辆由主管指派专门调度员进行调度,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事项。
公司员工因公需用车辆应在事前向调度员申请调配。调度员根据任务的重要性来派发车辆。未按要求进行申请,不予派车。
每辆车应设立“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需要核对车辆里程表和记录表上之前行程的记录是否一致。使用后要填写行驶公里数、时间、地点、用途等信息。管理部门每个月审核一次。发现记录有误、漏记或未记录的情况应上报主管领导给予批评,对于不服从劝导多次犯错的'人应当给予处罚并取消其借用权限。
每辆车还需建立“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财务部门在每次加油和维修时进行记录,以便了解车辆控制情况。每月初应连同行驶记录表一起转交给管理部门进行审计。
2. 车辆使用
使用者必须持有驾驶证。
企事业单位公务车不能外借给非本单位员工。
使用者在驾车前应做好车辆的基本检查(例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池液、轮胎、外观等)。如果发现故障、部件丢失或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否则,最后一个使用者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驾驶员未经授权不可擅自将公务车开回住处或作私用,否则将会受到处罚。获得公司特别许可或者返回时间超过晚上9点的除外。如为了私人目的借用公车,需事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私用”字样,并经过主管审批后转交财务管理部审计。
使用者应保护好车辆,确保机器部件和外观良好,使用后还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如果在私用期间发生了事故,导致违规行为、损失、盗窃等问题,在扣除保险赔偿金额后,剩余的一切责任都由个人承担。
3. 车辆维护
车辆维修、清洗、抛光等项目需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写明行驶公里数,并经过批准才能送到维修店进行修理。
车辆应由指定的专业品牌保养和指定维修店维修,否则修理费用不予报销。可以自己解决的维修问题可以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当车辆在路上出现故障或其他损耗需要紧急修理或更换零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需求进行修理。但是如果没有紧迫性或者修理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调度员联系,请求指示。
如果因为驾驶员操作不当或调度员疏忽了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械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用,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与驾驶员或调度员共同承担。
4. 违规与事故处理
在以下任一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定或发生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并会受到记过或解雇的处罚:
(1)无照驾驶;
(2)无照驾驶。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1.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1.3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1.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2.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2.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2.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2.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2.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2.7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3.1驾驶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每周六对车辆内外及引擎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
3.2车辆维修由配送部主管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是小问题,由驾驶员自行维修;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每次预计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签字。
3.3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报修单到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配送主管汇报。
3.4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4、驾驶员管理
4.1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2认真填写出车日志,做好时间、里程、配送量、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记录。
4.3违章驾驶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因驾驶员违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己负担。
4.4配送主管负责好驾驶员管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安排,证照手续办理及管理,费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随车工具资料和物品,若需增换随车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违者照价赔偿。
4.6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报报物流部和总经办检查,核实。
5、使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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