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3 15:26:3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监控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监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控管理制度

监控管理制度1

  监控系统在企业运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一种实时监控和管理企业内部运作的工具。监控系统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保企业设施的安全,通过视频监控防止盗窃和破坏行为;二是提高生产效率,通过生产流程监控优化作业流程;三是保障员工安全,及时发现并处理工作场所的'潜在风险;四是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对客户交互的监督改进服务体验。

  内容概述:

  监控系统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硬件设备(如摄像头、传感器)、软件平台(用于数据收集、分析和展示)和管理制度(规范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具体来说,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硬件安装与布局:合理规划监控点位,确保全面覆盖关键区域。

  2.数据采集与传输:高效稳定地获取和传输监控数据。

  3.数据存储与保护:确保数据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实时监控与报警:实时监控画面,异常情况自动报警。

  5.数据分析与报告:利用数据分析工具,生成运营报告。

  6.培训与教育:定期培训员工正确使用和理解监控系统。

  7.维护与更新:定期检查设备,及时更新软硬件以保持系统性能。

监控管理制度2

  为更好发挥录像监控的作用,确保单位财物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录像监控应指定专人操作管理。

  操作管理人员须经培训,了解设备的各种功能,懂得操作程序,能熟练使用。

  二、加强监控室管理。

  非监控管理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需要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为确保监控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监控室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不得存放与监控无关的物品,做到每天小擦,每周大扫。

  四、每日开机前必须对监控设施进行回放检查,如有图像不清、故障、死机等情况,应设法排除,或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凡未按规定进行检查而发生问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必要的处罚。

  五、落实监控岗位责任制。

  每天登记监控日志,详细记录监控录像的运转、维护、检查、调阅的情况,保证运转正常、图像清晰。

  六、监控人员必须在每次开机时核对录像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误差不大于30秒。

  七、录像资料必须按规定时间保存,防止缺损,保证录像资料的有效性。

  八、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监控录像工作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证监控工作高效运转

监控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校车安全管理,完善校车监控系统管理工作,根据《佛山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佛府〔xx〕71号)、《佛山市三水区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三教发〔xx〕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xx)的标准、在区内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并已申领了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应全部纳入校车监控系统,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三水区校车监控系统包括以下设备:

  (一)硬件:设备总体由GPS 视频一体主机、四个1080p 高清摄像头、一个720p 高清摄像头、一个480G 固态硬盘构成,或更高配置的硬件。

  (二)软件:包括电脑监控操作系统与手机APP,系统具有车辆实时查看、历史回放、各类管理报表、各类监控报警、视频实况、校车线路管理等功能。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设备无特指,均包括第三条所列设备。20xx 年1 月1 日前纳入监控平台管理的专用校车免费安装使用,此后接入安装的专用校车需要交纳设备相关费用。

  第二章权属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 校车监控系统属于使用区财政资金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运行,使用权归属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授权镇(街)教育行政部门、校车运营单位、学校(幼儿园)使用。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提供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及系统性能监管和技术支持。

  第三方服务公司接到报障信息72 小时内安排上门维修,高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报障服务电话40xx1。

  第六条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校车监控系统管理。主要包括:负责系统日常运营资金的申请和使用;负责授权镇(街)教育行政部门、校车所属单位等对监控系统的使用,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对违规使用情况作出认定及作出奖罚决定;负责与系统建设单位的联络协调;负责校车监控中心管理和使用,统筹校车车载设备后续维护保养等。

  第七条 镇(街)教育行政部门是辖区内校车车载设备管理和使用直接责任单位。镇(街)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校车车载设备、校车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监督辖区校车所属单位对车载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等。

  第八条 校车运营单位、学校(幼儿园)负责落实校车车载设备日常管理,有责任与义务保障校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为乘坐校车的学生提供安全的乘车环境,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落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和使用措施,保障系统正常有效运行。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九条 区教育局使用系统应落实以下要求:

  (一)统筹系统维护与通讯保障工作;

  (二)制定系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使用培训;

  (三)监督镇(街)教育行政部门、校车所属单位落实系统使用管理要求;

  (四)负责校车监控统筹管理和全区校车运营监管工作。

  第十条 镇(街)教育行政部门使用系统应落实以下要求:

  (一)利用校车监控平台监督辖区范围内校车监控系统日常使用工作,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汇报区教育局;

  (二)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校车所属单位做好系统使用管理工作;

  (三)将校车所属单位使用监控系统情况纳入校车许可审批中“有健全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工作体系之中。

  第十一条 校车所属单位使用系统应落实以下要求:

  (一)建立专门的车载设备管理制度。

  (二)建立专门的乘坐校车管理制度,明确上下车等管理要求。

  (三)严禁人为破坏设备,严禁改变设备安装位置,严禁遮挡设备。

  第十二条 车载设备变更安装、拆卸、新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由校车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镇(街)教育行政部门加注审核意见,报区教育局批准同意之后,组织第三方公司的设备维护部门进行拆卸安装与回收。

  设备变更安装、拆卸、新装产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四章监督与违规处置

  第十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校车运营单位、学校(幼儿园)、第三方服务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校车监控系统所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包括对帐号密码、车辆数据、图片信息、监控视频等信息的安全保护。未经区教育局的批准、授权,各镇(街)教育局、学校(幼儿园)、校车运营单位、第三方服务公司不能擅自对外发布校车监控系统所获取的任何信息。有意或无意泄露相关保密信息,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校车所属单位、学校(幼儿园)都有对校车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维护设备的完整、安全,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资产管理有序、安全,以及系统使用高效。

  第十五条 车载设备人为变动处置需遵守以下要求:

  (一)在保质期内,设备自然损耗(非人为破坏)的,由指定的设备维护部门进行免费维护更换。人为移动改变设备安装位置的,由指定的设备维护部门恢复位置,并对设备进行性能监测,保证符合设备安装初始状态要求;过程中产生所有设备维护与人员工时等费用,均由造成此后果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二)人为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由指定的设备维护部门恢复原状,过程中产生所有设备维护与人员工时等费用,均由造成此后果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镇(街)教育行政部门应对造成上述情形的单位或个人信息、车辆车牌以及违规事实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第十六条 设备损坏处置遵守以下要求:

  (一)使用与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的,造成该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市场价赔偿,并承担安装等费用。

  (二)人为故意破坏设备或变卖设备的,管理部门应报告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依法予以处置,并按照(一)款要求追缴赔偿;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幼儿园)、校车运营公司在校车运行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镇(街)教育行政部门在发现上述情况之后,应迅速开展调查处置,限期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区教育局,由所属镇(街)教育部门或区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 对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述情形的处罚措施:

  (一)对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述情形,应当视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校车安全技术不达标,不符合取得校车许可条件,依据《佛山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根据情节轻重,对校车所属单位做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运整顿、吊销校车使用许可等处罚。

  人为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由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仍不改正的由区教育局暂停该校车使用许可半年,直至完成整改达到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后方可恢复校车使用许可。跨区域行驶的校车有二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则由区教育局取消其跨区域行驶许可,校车所属单位不能再报审该校车跨区域行驶线路。

  (二)情节严重的,除按照(一)款处理之外,还应当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佛山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进行追加处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条款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监控管理制度4

  为保证公司监控信息系统、红外监控报警系统以及巡更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保障公司重点部位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值班监看制度

  1.1厂区视频监控系统、红外报警系统及红外对射报警系统由公司保卫处人员负责监控,由保卫处和保密办负责监督检查监控室的工作。

  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1.2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厂区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视频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红外报警系统报警,必须及时通知班长及辖区内巡逻人员进行查看,并做好记录。

  1.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1.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1.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6负责中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1.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

  1.8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监控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1.9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明工作情况,接班人员必须对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监控报警系统以及巡更系统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并认真核对上一班次的监控记录确认无误签字后方可交接班。遇有重大事件需要推迟交接班时,由交班人员继续处理情况,接班人员积极协助并尽快熟悉,接班人员在确认能独立处理情况后进行交接班

  1.9.1交接班过程中不得中断工作。

  1.9.2交接班登记主要内容包括:

  1、交接双方姓名;

  2、交接班时间;

  3、监控记录、异常处理情况;

  4、系统运行情况;

  5、各种安全工具、消防器材、开关钥匙及有关工具情况;

  6、监控中心卫生维护情况;

  7、其他。

  1.9.3对每天监控资料记录保留存档。

  2、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2.1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公司重点部位、有毒危险品库房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其他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6天。

  2.2除监控人员以外其他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保卫处、保密办主管批准后,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2.3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2.4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2.5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2.1.6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安全保密制度

  3.1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3.2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3.3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监控人员不得将监控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4未经保卫处、保密办许可,保卫处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3.5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3.6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1厂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保卫处主管领导,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安排警卫加强厂内安全巡检,并及时做好登记。

  4.2监控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应立即上报当班班长,并安排班组人员去报警现场检查情况,弄清报警原因。现场检查人员将现场情况报告监控值班人员,监控值班人员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火灾采取《火灾突发应急预案》,人员工伤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4.3如发现外人强制入侵报警(翻越厂区围墙),监控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并组织班组人员到现场阻止入侵,问询入侵原因,做相关记录,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公安机关。

  4.4对监控到的嫌疑人,立即通知巡逻队员对嫌疑人进行盘查,确定其身份,确保公司的治安稳定。

  5、设备使用

  5.1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开机,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关机,非人为关机,监控值班人员应记录关机原因,并将情况报告值班领导。

  5.2红外报警系统24小时开机设防,工作时间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8:00时,有警卫队长负责。非工作时间中午12:00时-14:00时,晚18:00时-次日8:00时由监控室值班员负责操作,班长监督检查。

  6、系统运行安全保障制度

  6.1监控人员要定期对自己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报告计算机中心。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U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6.2 计算机中心要不定期地检查监测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6.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中控室。

  6.4严禁带零食进入中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制度变电站巡视检查制度保安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监控管理制度5

  硬盘监控录像是对一定时间、空间内所发生的具体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事后分析事情发生的起因、过程和结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并被司法机关列入证据范畴。因此,硬盘监控录像的`保管使用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保存期限一般为7天,保存期满后,经管理处护卫主管浏览,确认无重要情况需要保留后,方可进入覆盖使用。

  二、管理处应备有用于复制、保存重要情况的专用储存硬盘。所谓重要情况录像,系指现场摄制的已经发生或有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并对事后分析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和所涉及的人员等,以及对事后处理事故(案件)能够提供帮助的实况。

  三、对有重要情况记录的录像时段,须保留至事情处理完毕后,再将有重要情况的录像时段,复制到重要情况专用的储存硬盘上。必须经播放确认完成复制。

  四、重要情况专用储存硬盘应做好标题,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

  五、重要情况专用储存硬盘列入长期保存范围,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监控管理制度6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ba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保存三天。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监控管理制度7

  一、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消防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每日(7:00——7:30)对视频监控系统巡检一次(将主机重启)。

  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同时离开监控室。

  七、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八、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监控管理制度8

  监控中心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监控中心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确保监控数据的安全与准确,同时保障员工的权益与职业发展。

  内容概述:

  1. 岗位职责:明确监控中心每位员工的职责范围,包括数据监控、异常处理、报告编写等。

  2. 工作流程:规定从数据收集到分析、报告的完整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 培训与发展:设立定期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

  4. 行为准则:设定员工行为规范,包括保密协议、职业道德等。

  5. 考核评价: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6. 紧急处理:设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

  7. 休息与健康: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休息。

监控管理制度9

  1、校园监控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制,监控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和责任心,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确保校园平安。

  2、认真研究监控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做到操作自如,准确无误。

  3、认真做好每日的安防监控记录,不得擅自删改、破坏留存期限内图像信息的原始资料。

  4、查看监控录像,必须经保卫科审批同意,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查看。

  5、校园监控设施设备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6、保持监控室和监控设备卫生清洁,经常性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遇有设备故障时及时上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7、正确使用监控系统,充分发挥监控功能,必须保证24小时录像,保证发生意外时有案可查。

  8、爱惜监控系统,严禁私自拆装及修理。

  9、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监控管理制度10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火消防设备,正确有效组织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监控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监控管理制度11

  监控管理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效率:通过监控,可以实时了解工作进度,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 防范风险:及时发现并预防潜在的问题,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3. 保障安全:无论是物理安全还是网络安全,监控都是第一道防线。

  4. 维护公正:防止内部不公行为,维护公平的`工作环境。

  5. 符合法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纠纷。

监控管理制度12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帮助企业实时掌握运营状况,快速响应市场变化,提高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持续的监控,可以提前发现潜在的管理漏洞,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危机。此外,该制度还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合作伙伴及监管机构的'信任。

监控管理制度13

  一、编制说明

  1、根据本企业在近几年的施工中,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进行实际总结,进行编制预防监控措施。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为依据。

  3、在施工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执行、严格监控、安全预防,监控防护措施一定要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效果。

  二、集中降水井人工开挖预防监控措施

  1、采用人工开挖集中降水井时,根据地质报告给定的有关数据,合理选好降水位置,即要达到集中降低地下水位,又要保证基础大孔桩开挖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

  2、降水井开挖前,适先必须选购护井圈,护井圏常规选用预制砼井圈,规格为直径不小于1.5米圆型圈,高为60㎝,厚度不小于10㎝砼标号为c20以上,表面完好,不破损无裂缝的合格产品。

  3、挖地表土层可选用机械或人工开挖,挖到2米深时,采用机械安装护井圈,井圈安装一定要平直,不许出现倾斜现象。

  4、人工下井开挖时,要四周均匀挖土,保证井圈自由落体垂直下沉。

  5、护井圈上口要高出地面30㎝,防止土石块落下伤人。井下作业人员一定要配戴安全帽和防水服装,井下作业人员轮换间歇。

  6、吊土所用三角架一定要牢固,所用滑轮固定紧,防止倒塌发生安全事故。

  7、吊运土所用容器选用新水桶,每次装土不超过三分之二,见水后采用潜水泵抽水,随抽随挖。

  8、设专人指挥和检查,检查井口四周土质变化,一旦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

  1、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时一定严防监控,重点防范,必须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一定要掌握地质资料,了解土质等级分布情况。

  3、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安检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杜绝违规和违章作业施工。

  4、土质坚硬,桩基较浅,设计上没有砼护壁的大孔桩,要随时观察土质情况,保证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

  5、土质较软,设计要求有砼护壁的大孔桩,施工时必须进行护壁,防止坍塌,每次挖深不超过0.8米,要随挖随护,砼达到初凝期后拆模,继续开挖,流进行作业施工。

  6、桩口四周必须清理干净,所挖的余土及时运走,防止土石块坠落,砸伤井下施工人员。

  7、挖桩时不许带水作业,遇有地下水时,一定要降水,才能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专职人员观测地质变化,一量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决不许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出现险情时,要由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护方案后,方能复工生产。

  四、高空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1、高空作业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容易发生危险的部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注意,施工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做为安全施工预防监控措施的:'重中之重'来抓来管。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维护,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经检查不合格或有隐患时,不准施工作业。

  4、临边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措施,按规范搭设防护栏,防护栏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搭设时要固定牢靠,挂好安全立网和水平安全网。

  5、洞口作业施工,必须设置牢固盖板,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要根据洞口尺寸,位置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止人员和其他物品坠落发生事故。

  6、悬空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栏网、栏杆和其他安全设施。所用的设备须经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时根据施工项目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7、操作平台搭设,操作平台要经技术人员计算和设计,按要求进行制作或搭设,移动平台轮子与平台结合要牢固可靠,平台四周应有护栏。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平台物料不易过高,保证荷载系数。钢丝绳不破损,使用时要由专人检查安全情况。

  8、高空交叉作业施工时,在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许有其他人员操作。二层以上施工时,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超过24m以上作业时,应设双层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9、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执行验收制度,在施工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施工。验收时检查项目一定要齐全,验收数据要真实,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防护设施是否可靠,并做好验收记录,凡不合格者,决不准使用,施工中要进行抽查检验。

  五、模板支拆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一)模板安装

  1、当安装模板时,超过3m高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不准在墙上或梁底模板上行走。3m以下可采用移动高凳。

  2、模板吊装,选用卷扬机或塔机吊装,按规格和型号吊装,不许混吊,应设专人指挥,起落地点要准确。

  3、模板安装时不许上下交叉作业,模板安装没固定前不准堆放物料。

  4、安装边缘部位的模板或悬挑模板时,按规定进行临边防护设施。

  5、支撑柱选材一定要符合规格和标准,满足荷载需要,防止模板坍塌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

  (二)模板拆除

  1、拆除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做业区范围设警戒区挂警告牌,拆除时设专人警戒。

  2、拆除时应从一侧向另一侧拆除,先将支撑拆掉后再拆模板,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将支撑全部拆掉,再大面积拆卸模板,必须按顺序拆除。

  3、拆除大跨度梁下支撑柱时,应当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对称进行拆除。

  4、拆除时必须设脚手架或专用平台,保证操作人员站稳。

  5、模板及其支撑应随拆随运。拆下的模板及其支撑等有人接应,妥善传递,用垂直运输机械运下,严禁随意抛掷砸伤人员。

  6、模板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等级后,方可拆除。

  六、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吊装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塔式起重机必须购买正式厂家产品,并符合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证。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必须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安装和拆卸要制定专项安拆方案。

  3、塔式起重机刚必须装有力矩限制器,超载限制器,超高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及吊钓保险卷扬机滚筒保险装制等全部装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方可使用。

  4、塔机安装安后必须进行试运转和验收,填写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及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5、塔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懂得塔机性能。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能够及时排除,预防发生机械事故和其它事故。

  6、塔机在工作中要设专人指挥,必须熟记并使用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信号,工作中司机、指挥人员密切配合,任何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7、司机要牢记和坚决执行'十不吊'。

  七、脚手架搭拆预防监控措施

  1、脚手架搭设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按方案给定的计算数据,搭设形式、尺寸进行施工搭设,确保构架稳定,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

  2、施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做到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有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

  3、脚手架所用材料,必须选用同一种材料,禁止钢混搭,材料型号不一致的材料混用,材料一定要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材质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搭设脚手架要根据不同墙体,不同用途进行搭设不同方式的脚手架,满足施工的需要。

  5、脚手架搭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6、脚手架搭设一定要稳定,坚固,24m以下单、双排脚架,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严禁使用拉筋的柔性连墙件。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下必须按规范设剪刀撑。

  7、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150㎜,脚手架应设防滑条。

  8、脚手架外侧应设防护栏,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封闭,按不同高度设水平安全网。

  9、脚手架拆除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上下垂直作业。拆除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掷物料砸伤其他人员。

  10、遇有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搭拆脚手架作业施工,夜间不许搭拆脚手架施工作业。

  八、施工用电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数据,数值及标准进行施工架设安装,满足和保证施工需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2、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必须设专用电杆,线路截面应符合临电设计和规范要求。

  3、采用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电缆直埋时,敷设深度不小于0.6m。

  4、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设保护接零,在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放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所有配电箱应配锁,由专人负责管理。

  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7、照明额定电压的要求,一般所宜采用200v的照明器具,对特殊环境下施工照明应按下列安全电压供电的照明器具。

  (1)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操作证的电工作业人员完成,电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的,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监控管理制度14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三、根据《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分管领导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报送信息化办公室。

  六、相关监测人员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八、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井下装置。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九、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十、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一、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二、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监控管理制度15

  为保证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确保监控机房安全,根据岗位职责设立监控中心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二、中心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监控机房管理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中心管理员应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归档,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漏刻监控资料,未经刻录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监控工作结束后,相关设备应及时关闭。

  四、中心管理员须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中心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中心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保管,确保中心安全。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由中心管理员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六、中心内应保持清洁,保证中心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七、实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并与中心管理员做好交接。如需中心管理员进行配合的,中心管理员应予以协助或陪同。

  九、除中心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十、中心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情况记录,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十一、工作期间,应着装规范整洁,佩戴上岗证,车场监控室管理制度。

  十二、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会私客、办私事、嬉笑打闹、吸烟、吃零食、看闲杂书籍;除应急情况以外,严禁使用外线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内线电话。

  十二、值班期间应精神饱满,时刻提高警惕,严禁睡觉、喝酒、打扑克f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

  十三、按时参加监控例会,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十四、积极努力的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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