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8 17:59:4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室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卫生室管理制度

卫生室管理制度1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三、药房独立设置,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

  四、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村卫生室药品可以以乡镇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少于5年。

  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七、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帐相符。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

  九、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十、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卫生室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进一步加快乡、村卫生组织建设,强化乡卫生院的管理职能,严格村卫生室管理,维护医疗、医药市场秩序,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是指以乡为单位,对全乡范围内的乡、村卫生组织和人员,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员配备、收益分配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其基本内容是:在乡政府的领导下,乡卫生院对乡内的各项卫生工作行使管理职能,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财务、药品的统一管理,对乡村医生进行聘任、奖惩等方面的综合管理。

  第三条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机构的作用,提高卫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第四条实行一体化管理有利于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利于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有利于预防保健任务的落实,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条乡政府负责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卫生院负责抓好具体任务的落实,公安、工商等部门搞好配合。

  第二章乡卫生院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规划布局、财务管理、人员培训、药品供应、工作考核等实行统一管理,按卫生发展规划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承担相应任务。

  第七条做好日常门诊、住院病人医疗服务和康复工作,应用西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防病治病,参加抢险救灾、急救等卫生工作;参与医疗卫生科技活动和收集有关资料。

  第八条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推行计划免疫,开展食品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指导和职业病防治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第九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

  第十条做好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及技术监督指导,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乡村医生系统化、正规化培训工作意见,有计划地选送、培训乡村卫生人员,实行“三证”、“三制”、“四统一”的乡村一体化管理。

  第三章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有关村卫生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乡村医生系统化、正规化培训工作的意见参加培训。

  第十二条按照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要求,制订本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认真做好以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为重点的防病工作,强化计划免疫工作,严格疫情报告工作。

  第十四条充分发动群众,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第十五条认真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工作。

  第十六条认真搞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诊疗工作,做好门诊、出诊、巡诊等医疗服务工作及危重病人的转送工作。

  第十七条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

  第十八条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传播卫生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九条准确、及时完成有关卫生信息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四章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审批

  第二十条村卫生室的设置,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原则上千人以上的行政村设一处卫生室,千人以下的可与千人以上行政村合并设置,或与临近村合并设置。

  村卫生室的设置,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乡卫生院审核,报市卫生局审批。

  第二十一条对验收合格的卫生室,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经批准的村卫生室名称应为:xx乡卫生院xx一体化卫生室(所)。

  第五章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配备及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卫生室按农业人口2%的比例配备乡村医生。取得《xx省村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证书》,并经县卫生局年度资格注册合格的人员,方具备乡村医生上岗资格。

  第二十三条对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

  ㈠聘任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考试合格的乡村医生,经自愿报名,村民委员会推荐,乡卫生院审核,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择优聘任,并发给乡村医生聘任书,聘期一般为3年。根据工作需要,对乡村医生,乡卫生院可在本乡范围内调配使用。

  ㈡乡村医生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奖励工资组成,在业务收入中支付,基出工资标准按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奖励工资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医德医风综合考核情况确定。

  ㈢乡卫生院从村卫生室业务收入和乡村医生工资中各提取一定资金(提取比例由卫生院试行测算后确定),统一为乡村医生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乡村医生退休后,按照社会养老管理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

  第二十四条乡村医生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参加市、乡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乡卫生院每年对乡村医生进行一次业务考试和全面考核,并将成绩列入乡村医生档案,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经考核,完不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停聘或缓聘。乡村医生向乡卫生院交纳3000元的保证金,用于工作任务考核和医疗事故的责任承担。保证金每年结算一次。

  第二十五条乡村医生职称分为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卫生员四级。其职称根据上级规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考核、晋升。

  第二十六条乡村医生职责:

  ㈠负责门诊、出诊、巡诊、转诊和家庭病床的治疗工作;

  ㈡负责辖区的健康检查和疾病普查、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

  ㈢做好卫生知识的宣传及各项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㈣搞好儿童保健工作;

  ㈤做好各种表卡填报和疫情报告;

  ㈥做好妇女病的查治、妇女“五期”卫生保健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㈦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六章村卫生室的建设

  第二十七条村卫生室要有专用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至少有五室: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值班室。建成的卫生室要达到水、电齐全,交通方便。

  第二十八条村卫生室应配有体温表、血压计、听诊器、压舌板、出诊箱、接种包、注射器(50支以上)、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消毒缸、污物桶、有盖方盘、药品柜、诊查床、资料柜、健康宣传柜、诊断桌椅等基本设备以及与其开展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

  第二十九条村卫生室应具备中药和120种以上的常用西药。

  第三十条村卫生室是村的集体福利事业,其房屋建设、维修和内部设施的配备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村民委员会要逐年增加对村卫生室的投入,不断改善诊疗条件。

  第七章村卫生室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体制。政府成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和监督。领导小组由主管卫生的副乡长任组长,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设立办公室,由分工院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十二条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要实行四统一:

  ㈠行政统一管理。乡卫生院在本乡范围内对乡村医生统一聘任、调配和使用,对卫生室室长统一聘任,对卫生室及人员统一工作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并进行监督管理,统一规划设置、建设标准,统一考评、奖惩。统一法人代表,乡卫生院院长为全乡村级卫生室的法人代表。

  ㈡财务统一管理。村卫生室要定期向乡卫生院报账,经乡卫生院核算后,作为乡村医生发放工资的依据。村卫生室还要建立健全各类帐、册、卡、簿,做到核算准确、手续齐全,收款有单据,收支有明细帐簿,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㈢业务统一管理。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定期培训,并建立健全村卫生室档案和乡村医生实绩档案。统一卫生室处方笺、门诊登记、传染病登记和各种统计报表,统一工作要求、诊疗科目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明确任务目标,并对村卫生室工作进行业务考核。村卫生室要做到制度健全,各种记录齐全,落实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措施,诊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村卫生室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

  ㈣药品统一管理。村卫生室所用药品由卫生院按下列规定统一采购供给,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购进。

  1、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必须按《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2、卫生院按照药剂管理工作标准管理,并有与其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仓储条件及管理制度等;

  3、供给村卫生室的药品核算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应价格;

  4、村卫生室应执行上级下发的基本用药目录。从乡卫生院领取药品的出库单应按规定保存备查,不得擅自从其他途径采购药品。

  第三十三条村卫生室设主任一人,由合格的乡村医生担任。村卫生室实行室长负责制,卫生室人员分工负责,钱物分线管理。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卫生室的监督,并定期向卫生院提供监督情况。

  第三十四条村卫生室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由村集体提供,归村集体所有,乡卫生院管理使用。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五条对做出优异成绩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乡政府和卫生院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3年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乡村医生,在职称晋升、调配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

  第三十六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解除聘用合同、吊销《xx省村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证书》等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道德品质败坏者;

  ㈡无故脱岗超过3个月者;

  ㈢服务态度差,群众意见大,不团结同志,经多次教育不改者;

  ㈣拒绝执行卫生院、村民委员会交给的工作任务和不承担社会卫生工作任务者;

  ㈤私自购药者;

  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者;

  ㈦发生医疗事故者;

  ㈧管理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㈨违反其有关卫生法规者。

卫生室管理制度3

  一、制定本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须经所辖乡镇卫生院申报,区卫生计生局审批同意备案。村卫生室必须为规范化达标村卫生室,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2、村卫生室配备常用的急救药品柜(箱)、制氧设备或氧气瓶(袋)等;室内有紫外线消毒设备,设流动水洗手池,有洗手液、干手设施(用品)、速干手消毒剂等。

  3、村卫生室达到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贮存,登记上缴,规范处置。严禁将医疗废物流失、随意处置。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4、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经培训合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配伍禁忌输液反应及抢救原则和方法,持有区卫生计生局颁发的《静脉输液管理培训合格证》,方能从事静脉输液业务。

  5、建立静脉输液登记,登记本有医生签名、输液人签名、患者签名等。必须建立和留存门诊病历、处方、输液卡等医疗文书,确保记载的医疗信息完整、准确、真实。

  6、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掌握静脉输液指征,坚持“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注射”的治疗原则,按照村卫生室用药目录用药。不准过度输液,滥用抗菌药物等

  7、严格执行静脉输液操作流程、无菌技术规范及“三查七对”制度,掌握药物配伍禁忌。严格执行药物过敏试验规范,在输液过程中要定时巡视和观察。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开展手术业务。

  1、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的村卫生室必须为规范化村卫生室,其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设置观察床)四室分开设置,布局合理;

  (2)配备常用的急救药品柜(箱)、设备及氧气瓶(袋)等;

  (3)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4)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5)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6)室内有紫外线消毒设备,设流动水洗手池,洗手液、干手设施(用品),速干手消毒剂等。

  2、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须经所辖乡镇卫生院申报,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列入村卫生室年审进行考核。

  3、实施静脉输液的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二、规范管理

  1、建立静脉输液管理制度,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制作《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管理制度》牌,上墙公示。

  2、建立静脉输液登记(可登记在门诊日志上),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液体及药物名称、剂量、用药途径,医生签名、输液人签名、患者签名等。

  3、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三统一”管理和零差率销售,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具等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市县有关要求规范处置。

  4、严格掌握静脉输液指征,坚持“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注射”的治疗原则,按照村卫生室用药目录用药。

  5、严格执行静脉输液操作流程、无菌技术规范及“三查七对”制度,掌握药物配伍禁忌。严格执行药物过敏试验规范,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按要求进行试验液配置,试验时间记录,试验结果观察、记录和运用。患者在输液过程中要定时巡视和观察,对发生输液反应的患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快速处置。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开展手术业务。

  6、实施静脉输液的`病例,必须建立和留存门诊病历、门诊日志、处方、治疗处置单、病程记录、输液卡等医疗文书,包括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临床症状、阳性体征等信息文书,确保记载的医疗信息完整、准确、真实。

  7、村卫生室严禁居家输液、外带输液;输液过程中严禁村医脱离工作岗位;严禁在村卫生室用药目录外用药;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严禁开展与村卫生室功能不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严禁开展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8、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静脉输液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于执行《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经审查不合格的,应现场采取立即停止开展静脉输液业务、限期整改、公开发布暂时取消静脉输液资格等措施,整改完成后,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开展静脉输液业务资格;问题严重的移交卫生监督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卫生室管理制度4

  一、加强医疗业务知识的学习:

  医务室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从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平时加强医疗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周一上午抽出2小时的时间,对上周的学生疾病情况进行小结,发现有学生普遍存在的疾病或传染病、流行病等问题,及时找出预防措施,以维护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并形成制度。在工作中以医院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严格诊断及治疗:

  1、医务室在为学生进行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正规的医疗标准进行问诊和查体,并严格按诊断标准对学生的疾病作出诊断;

  2、对于诊断明确的疾病,按治疗原则积极给予治疗:可采用各种方法给予治疗:如药物口服、肌注、雾化吸入等;对于各类损伤,严格按无菌操作原则给予清创、包扎、换药等治疗,并做好学生损伤后的功能恢复的指导和治疗(如理疗等);所有治疗方法严格按正规医疗要求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3、如果诊断不明确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4、对于急症、危症的学生,医务室第一时间内通知班主任,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护送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使学生患病时能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医治,以免因延误治疗时间而对学生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5、对于诊断明确的特殊疾病,以及学校医务室不能进行治疗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三、严把用药关:

  1、医务室每次在采购药品时,必须到正规医药部门购药,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对于变质和过期的药品要及时给予销毁;并对药物进行定期检查,严格按《xx初级中学医务室药品采购保管制度》保管药品;

  2、严格按药品使用原则和治疗原则使用药品,并在使用药品时,严格按照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和剂量等使用,并注意药物的副作用;

  3、坚决杜绝滥用抗生素,医务室只使用一般抗生素口服或肌肉注射;普通感染性疾病只使用一种抗生素,严重的呼吸道感染可以加一种抗生素肌肉注射;感染性腹泻可加服一种全身性的、抗生素;怀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加强使用甲硝唑;

  4、治疗中注意中西药的搭配使用,以增强疗效;

  5、给学生的药物总量一般不超过2天,特殊疾病(如神经性头痛等可适当开出5天的药物),对学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任何不适时,都要求学生要随时到医务室进行复诊;

  6、在给学生药品时,分袋包装,并清楚地写明服用方法;同时注意询问学生药物过敏史,对有药物过敏的学生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验;

  7、在生病学生未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售药给学生,以保证学生用药的安全。

  四、关心学生病痛:

  医务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该态度和蔼可亲,积极关心学生的疾病痛苦,为学生着想,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对于在医务室进行观察的学生按常规给予医疗护理,尊重学生的医疗隐私。树立坚守工作岗位,随时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五、保留学生医疗档案:

  医务室应该保存学生就诊和治疗的所有医疗档案,以防发生医疗纠纷。

  六、消除医疗隐患:

  1、坚守工作岗位:

  为了使生病的学生得到及时地诊治,即使在上课、体检、外出开会、学习、跟随学生外出训、劳技等情况下,医务室也尽可能做到一个人外出一个人留守医务室,以随时处理突发情况;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医务室做到了校医及时到岗,随时做好预防和处理意外损伤事故的准备。

  2、对于医疗安全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做出有效对策:

  (1)学生隐瞒病情或未对自身的疾病引起足够的重视,未及时进行治疗,使病情出现突然的变化。主要对策一是教育学生改变对待疾病的.观念,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二是班主任要及时发现患病学生,督促其进行诊治;

  (2)学生在未进行医生诊断和指导的情况下,自行服药治疗,造成药物效果不佳,甚至用错药,贻误治疗时间,从而造成病情加重;

  对策是教育学生应该懂得就医和用药的原则意识,切实为自己的健康负起责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学生对自身的意外伤害不会处理,造成处理不当,使损伤加重。其中最常见的是运动损伤的处理不当,造成损伤加重,治愈恢复时间延长。对策是加强健康教育,使学生学会基本的急救知识和常用方法,学会运动损伤的预防和处理方法,提高自救能力;

  (4)住宿学生和晚修学生的突发疾病,将突发疾病的学生按《xx初级中学学生急症和危重疾病急救处理原则理,及时护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5)对于个别学生隐瞒自己患有传染病的情况,按《xx初级中学预防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制度》给予处理。

卫生室管理制度5

  一、以关爱村民(包括流动人员)的身心健康为宗旨,经常、广泛、多样地开展健康咨询教育服务,促使各类人群自觉关注健康,提高村民的.健康质量。

  二、村卫生室是健康教育宣传的主体和主要阵地,具体负责健康咨询和宣传资料的提供。

  三、村卫生室要建立村民健康档案,并按要求配合上级卫生单位搞好村民健康体检工作。

  四、督促、指导村民开展好爱国卫生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帮助村民做好改水、改厕、改灶工作,以促进健康。

  五、乡村医生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健康教育宣传服务知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宣传质量和效率。

  六、正确使用好、爱护好健康教育宣传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宣传资料。

  七、积极指导和组织村民开展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爱国卫生运动。

卫生室管理制度6

  一、卫生保健员本着为全体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员工防止疾病的知识水平。

  三、卫生保健员要每天按时开放,对待病人要热情,和蔼,及时发放药物。

  四、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卫生室,保持室内安静。

  五、定期清洁室内外的卫生,保健室内保持整洁、安静,资料、器材堆放有序,各种摆设及器械整洁无尘,并适时进行消毒工作。

  六、配备好常用药品和器械,对各种药品和医疗器械做到专人严格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动用任何医疗药品,取药、用药必须登记。

  七、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情况,及时更换、配制药品。

  八、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每年一次学生体检,负责学生每学期一次视力检查,做好学生日常的小病小伤处理,作好记录,碰到急、难、重症及时送医院诊治。

  九、建立学校卫生档案(学生预防接种卡、视力学生健康卡等),各项卫生档案齐全,妥善保管。

卫生室管理制度7

  一、卫生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掌握预防疾病的知识,提高健康水平。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进入卫生室须服装整洁,并穿戴好专业卫生衣帽。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在操作前,须先洗净双手。操作时,应按照规定使用器材和药品,注意卫生与安全。

  四、新购置的.器械、药品,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卫生室。

  五、建立卫生器材登记账册,做到账物相符,并根据器材和药品消耗情况及时添置补充。

  六、器械、药品要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

  七、卫生室有关物品,器械要严格消毒,保持卫生器具使用时洁净、无菌。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动用。使用的药品应在有效期内。过期药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置,不得继续使用。

  八、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得在卫生室闲聊、喧哗,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九、爱护卫生室内一切公共设施。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室管理制度8

  卫生室管理规则

  一、卫生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掌握预防疾病的知识,提高健康水平。

  二、器械、药品要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

  三、新购置的.器械、药品,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卫生室。

  四、设备、器械、药品应建帐登记,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五、卫生室有关物品,器械要严格消毒,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动用。

  六、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得在卫生室闲聊、喧哗,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七、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校医岗位职责

  一、努习医学知识力学,不断提高义务水平,对病人态度和蔼,治疗及时。

  二、负责制定学校医疗卫生保健计划。

  三、经常对师生进行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按时组织好各种预防、接种工作,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体质检查、卫生宣传、卫生检查等工作。

  四、建立学生健康卡片,进行健康分析,制定保健措施。

  五、重视近视眼病的预防与治疗,制定学生视力保护计划。

  六、配合健康教育课,经常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心理卫生知识咨询和教育。

  七、负责对学生突发病、意外伤害事故的紧急救护,危重病人应及时护送到医院医治,并监护病情变化。

  八、定期对教室、卫生区、食堂和学生宿舍进行消毒和卫生检查,搞好校园环境卫生。预防传染病流行,做好饮食、饮水卫生监管工作。

  九、配合学校各项活动,做好防病救护工作。

卫生室管理制度9

  1、卫生室工作的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员工防止疾病的知识水平。

  2、建立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本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3、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观点,对病人态度和蔼,治疗及时,不能医治的马上送医院治疗。

  4、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得在卫生室闲聊、喧哗,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5、卫生室有关器械要严格消毒,未经允许,一律不准随便动用。

  6、器械、药品要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防火、防盗,离开时关窗、锁门。

  7、医疗器械、设备、药品应登记建帐,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8、定期对教室、卫生区和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搞好校园环境卫生。预防传染病流行,做好饮食、饮水卫生监管工作。

卫生室管理制度10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房药品质量主要由质量药师负责,加强麻醉、精神药、毒性药品的管理,掌握药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2加强药品效期管理:

  2.1注意药品效期,严禁过期药品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三个月内的药品做好登记并临床科室。

  2.2药品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的远近,按批号分别存放,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失效。

  3严格遵守贮存条件,保管好药品。根据药品性质做到密闭、低温、避光保存,以保证贮存期药品质量。

  4经常对药品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并报告质量管理小组,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做好药品卫生工作,保证药品整洁有序。

  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凡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剂人员每年应在本院进行健康体检。

  2凡发现患有皮肤病,传染病,精神病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如需重返岗位必须治疗康复,并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上岗。

  3新进药剂人员在上岗前,应有体检合格证明。

  4凡体检合格者应建立健康档案。

卫生室管理制度11

  一、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严禁村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三、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四、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体温计、 止血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六、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七、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规定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卫生室管理制度12

  1、 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2、 及时发现和向领导报告学生中传染病情,指导有关老师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对疫情点进行及时消毒。

  3、 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救治的进行护送。

  4、 做好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政。

  5、 严格执行灭鼠药安全放置制度,防上中毒事故的发生。

  6、 加强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洗饮水设备,防止污染。

  7、 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和学生春(秋)游活动,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8、 医务室建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汇总工作。

  9、 认真执行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园、入学制度;协助接种单位做好各类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工作,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及时反馈给接种单位;督促遗漏接朴学生(通知家长)进行补种疫苗。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霉、潮、变质、变色、沉淀浑浊的药品

卫生室管理制度13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二、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控制感染的有关规定

  三、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及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四、村卫生室应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诊疗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五、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六、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性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七、对准备注射的药品,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凡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一律不得使用。

  八、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严禁再次使用。

  九、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中,应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不明显时,应果断、快速转上级医院。

  十、抢救用药品、器械,定位放置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调整补充。

  十一、发生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应立即向辖区乡镇卫生院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取证,妥善解决。

卫生室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在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明确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原则目标和乡村医生身份职责;通过合理布局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卫生室基本设施,改善诊疗环境;积极稳妥地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养老政策;强化监管与指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培养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原则目标

  (一)基本原则: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需求和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的原则,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在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中,镇街卫生院负责履行本辖区内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责;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注重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农村卫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实行“两证、四制、四统一、两独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大输液许可证》,乡村医生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考核注册制,人员统一调配、业务统一考核、药品统一调拨、财务统一管理和村卫生室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的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模式。各镇街人民政府及其卫生院要认真履行管理、指导、监督、考核职能,推动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

  (一)完善村卫生室软硬件建设

  1、统一规范村卫生室命名。实行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命名为“××镇(街道)××村卫生室”,实行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村卫生室统一命名为“××镇(街道)××社区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

  2、提升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合理规划布局村卫生室。高标准建设村卫生室,达到“五室”(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观察室)分开和“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的目标。按照省《村卫生室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标准》,规范就医流程,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

  3、健全村卫生室规章制度。村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医疗废物处理、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健康教育、信息报告、人员值班等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做到内容全面、落实到位。

  4、加快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室纳入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2012年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新农合报销等信息网络化管理,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二)明确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工作职责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主要职责是:采取中西医两种基本医疗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对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应急处理,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为诊疗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提供护理、家庭康复及保健养生指导。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镇街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教育;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协助新农合筹资、做好参合农民就诊身份核实、门诊医药费报销和公示等工作;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

  (三)规范乡村医生管理

  1、严把人员资格和准入。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合理确定乡村医生配置规划,原则上每处卫生室配置2-5名乡村医生,以镇街为单位在辖区内合理调配乡村医生,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依法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考核,做到合法上岗,依法执业,坚决杜绝违法执业、超范围执业等现象发生。

  2、规范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市卫生局定期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考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之一。凡被聘用的乡村医生,经试用三个月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由镇街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立聘用关系。同时,选拔一名业务技术好、群众威信高、协调能力强的乡村医生担任村卫生室负责人,也可从卫生院在职医务人员中择优选派。各卫生室要相对明确医疗、药房、财务、公共卫生等人员分工,基本做到村卫生室负责人与药房、财务人员三岗分离。

  3、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培养。健全完善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受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深入推进“省卫生强基”和“市十百千”工程,每年均选派一定数量的乡村医生到镇街卫生院、市直医院进修学习。镇街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按照乡村医生队伍发展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通过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和招聘医学本、专科毕业生等形式,增加乡村医生人员数量,壮大乡村医生队伍,不断完善乡村医生人员结构。要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监督管理

  (一)强化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市卫生局要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医疗任务、公共卫生任务等进行监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明确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绩效考核,并作为财政经费补助和对乡村医生动态调整的依据。完善考核方式,将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其服务质量和水平的监管。

  (二)强化镇街卫生院行政管理职能。镇街卫生院受市卫生局委托,负责对本辖区内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医疗服务任务、公共卫生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加强规范管理。与此同时,镇街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其基本医疗和开展公共卫生任务的能力。

  (三)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面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所使用的药物由镇街卫生院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免费为村卫生室代购分发;村卫生室使用的药物品种、数量应每周向镇街卫生院申报采购计划,镇街卫生院要确保配送及时,并通过卫生信息网络,加强对村卫生室落实药品零差价的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设药品管理兼(专)职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发放、调拨、记帐等相关工作;在显著位置将使用的基本药物名称、规格、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防止乱收费、滥收费和价格恶性竞争现象发生。

  (四)加强村卫生室医疗质量管理。各镇街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每月组织公共卫生、医疗、护理、药品、财务、新农合等职能科室人员,到村卫生室督促指导工作落实情况;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医务人员值班、出诊上门服务、接转诊和疫情报告等医疗卫生行为,做到接(转)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进药有凭证、收支有明细、疫情有报告;要积极开展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双向转诊,方便群众就医;要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逐步健全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按照坚持标准、稳步发展的原则,将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镇街卫生院的支付比例。结合新农合门诊统筹,逐步探索开展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五、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养老政策

  (一)健全补助渠道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2012年起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40%,用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补助。要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2、基本医疗服务补偿。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其劳务补助主要由患者个人和新农合基金支付。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20xx〕62号文件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和市物价局、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公布我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的通知》要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标准为非注射型1元/人次、肌肉注射型3元/人次、静脉注射型5元/人次,以上收费每人次仅限其中一种,不得重复收费。诊疗费由新农合支付80%,患者个人支付20%;新农合支付部分从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由省、市和市财政分别承担。市卫生局应根据村卫生室执业人员的服务年限、岗位职责、学历水平、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制定补助分配办法,由镇街卫生院考核发放。

  (二)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已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可按《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建立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相关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养老政策、乡村医生培训以及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三)规范绩效考核。市卫生局要按照本意见制定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建立乡村医生基本信息电子档案,记录乡村医生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在市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镇街卫生院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定期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执业人员动态调整和收入分配的依据。

卫生室管理制度15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刚好,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晰,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需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仔细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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