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培训管理制度1
一、每个学员出勤率需达到培训班总学习课时的70%以上,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的需写请假条,旷课一次以上当自动退学;
二、每个培训班一学期必须上交至少两篇通讯稿,开班时必须要上交一篇通讯稿,并附带照片等相关资料,培训班学习中旬或结束前必须上交第二篇通讯稿;
三、每个培训班一学期必须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们抽到没到课的,一律不予以结业;
四、自觉保持教室卫生整洁,一旦被中心成员抽查到有将垃圾遗留在教室或损坏公物的情况,则该同学将取消期末培训班评优资格;
五、各培训班负责人需严格地向学员们传达上课纪律,并严格把关;
六、每个学员必须通过最后考核才能予以结业;
七、每个培训班培训学员结业时必须上交一份学习心得;
八、培训班负责人学期结束后必须要上交一篇工作总结;
九、每个学期结束后将评出5%的.优秀学员,评出优秀的学员必须再上交一份对该培训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培训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努力提高我市艺术教育成果,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培训中心在办学过程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
第三条:培训中心以培养儿童艺术素质为主要教学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四条:培训中心教风:严谨施教务实创新教有特色
培训中心学风:勤奋扎实精益求精学业有成
第五条:培训中心办学目标:努力创办质量一流、队伍一流、条件一流、管理一流的乐园式学校。
第六条:培训中心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育人为旨、德育为首、质量为上。
第七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方针:依法治校、科研兴校、质量立校、特色荣校。
第八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思想:坚持整体改革、和谐发展,减轻学生负担,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艺术特长,促进全面发展。
第九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模式:以改革促创新,以特色促发展,与实践相结合,学习内容级级衔接的长期培养制培训中心。
第十条:培训中心的教育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树立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和幸福奠定基础的教育价值观。
第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教学思想:扎实基础,注重过程,揭示规律,授给方法,培养自学,启迪创造,发展个性,健全人格。
第二章培训中心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培训中心的主要制度
(一)培训中心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培训中心的法人代表,对培训中心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校长在校内具有人事聘任权、财务经费使用权和培训班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指挥权、管理权。
(二)培训中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培训中心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培训班里的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岗位责任,岗位工作量,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促进全体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培训中心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本中心在定编和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职聘任方案的有关要求,实行待聘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教职工聘任。
(四)培训中心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教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浮动津贴工资、奖励工资三部分组成。奖励工资培训中心从办学经费中提取一部分,用于奖励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五)培训中心实行校务公开制
(六)培训中心实行师生奖惩制
对于教职工在管理、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培训中心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对于学生在学习及其他方面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培训中心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纪律规定的行为,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本培训中心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
第十三条:校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办学章程自主管理中心;
(二)组织实话教育教学活动;
(三)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四)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五)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培训中心工作的非法干涉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校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管理好学校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六)保证本培训中心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七)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要牢固树立以教育教学中心的办学思想,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学生素质不断提高。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严格执行规定课程计划,开足学科和课时。
第十七条:培训中心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以国家的《教学大纲》为指导,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培训中心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强化和突出校本研究,树立“教学即研究”的理念,促进教师不仅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学人员,也要成为一个出色的研究人员。
第十九条: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开展好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完善育人网络,提高育人效果。
培训中心要通过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指导好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培训中心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通过社会实践,密切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发挥军区育人的作用。
第二十条:培训中心加强对任课教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任课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教育。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三)关心爱护差异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所有学生健康成长。
(四)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做好学生养成教育工作。
(五)做好班级管理,学生档案的建立,学生操作评定等各项工作。
(六)做好家访工作,协调好培训中心、家庭的关系。
(七)做好学生巩固工作,尽量杜绝出现流失生。
第二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学生的教育者,必须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有人”的理念,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在教育工作中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用爱心和技能服务学生;
(二)用热情和无私奉献学生;
(三)用真诚和友爱尊重学生;
(四)用汗水和心血滋润学生。
第二十二条:在教育教学中要做好因材施教,特别加强对后进生的教育,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帮助他们努力学习。
第二十三条:对学生要加强学习方法的传授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提前预习、使用
学习用具,动手完成的良好习惯。
第二十四条: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一)每节课前必须充分做好教学准备,不许无准备上课。
(二)每节课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组织学生上课。
(三)课堂教学进行中教师不得离开课堂。
(四)课堂教学中教师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五)教师不经本培训中心批准不准随意串、并课。
(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学生接受学习的权力。
(七)教师必须按时下课,不得压堂延长教学时间。
(八)教师下课后必须组织学生列队出教室。
第三十七条:关于使用教材的规定
(一)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教材;
(二)任何人不许以任何理由乱订资料,并推销规定使用外的教材;
第二十五条:关于教学质量测试的规定
(一)学校每年进行二次集中测试,期中一次,期末一次。
(二)平时测试、分期测试由任课教师组织。
(三)测试内容为非笔试,内容侧重专业成绩、实践能力的考查。
(四)学生期末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分期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按比例折算,综合评定。
(五)任何教师不得给学生排名次。
第二十六条:关于教育管理的规定
(一)培训中心的招生、编班由培训中心校长组织完成。
(二)培训中心校历由教导处根据培训中心工作计划按月编排并严格执行。
(三)培训中心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例会的基本内容是总结上段工作,布置下段任务和要求;且进行一次全校的工作总结。
(四)培训中心的档案管理按档案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
(五)培训中心的学籍管理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由教导处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培训中心的秩序管理
1、认真做封闭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没有学校的允许不准进入教室内。
2、严禁任何外来人员在我培训中心内从事商业活动。
3、严禁在培训中心内进行任何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培训中心环境的管理
培训中心的各处必须保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绿化,美化工作符合要求;
1、负责环境管理的教师每天必须早午晚对培训中心的卫生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总结。
2、每周周五为卫生清扫日,每月的.月末最后一天的下午为全中心性的卫生清扫日。
3、环境卫生保持情况纳入到我培训中心考核评比内容之中。
第二十九第:加强对培训中心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工作
(一)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各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二)物资,设施的管理,必须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及时。
(三)物资,设施的使用必须履行借用,归还手续。
培训中心每期组织管理者对所管物资,设施进行自查一次,每年由培训中心组织专人检查一次。
(四)由于管理者的原因造成培训中心资产流失的。由管理者负责按价赔偿(无法购置的加倍赔偿);由于使用者的原因造成本培训中心资产流失的,由使用者负责赔偿,方法同上。
第三十第:加强对培训中心财务工作的管理:培训中心的收入与支出必须坚持平衡有余的原则。培训中心的收入由培训中心的财会人员及时收缴入帐,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我中心的支出必须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我培训中心的一切支出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执行;
(二)培训中心的重大款项的支出,必须经校长决定方可执行;
(三)培训中心的支出必须遵循申请——批准——购物——核实的程序方可执行。
培训中心的财务报销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一)需要报销的支出必须是培训中心校长批准;
(二)报销票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
(三)报销必须具备的条件:
购物申请批准单,经手人签字,验收人签字,财会人员的审核,校长签字。培训中心的财会人员必须每月向校长报告收支结余负责情况。培训中心每年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全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第五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所有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师德表率。
第三十二条:培训中心的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十三条:教职工的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视为旷职:
(一)事假逾期者;
(二)无故不上班者;
(三)未经本培训中心同意,到其他学校或培训班工作者;
(四)病假无诊断或病假逾期者及不交诊断者;
(五)以患病为借口开假诊断者;
(六)本人不上班找他人顶岗者;
(七)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日超过规定时间;
(八)出国逾期不归者;
(九)教职工离岗出走,下落不明者;
(十)到其他单位工作,按通知规定时间未及时回本单位者。
第三十四条:教职工实行待聘管理,待聘人员的产生及待遇、管理按学校规定执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随时待聘: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乱收费、乱订资料、向学生家长卡、要、报等师德较差的,家长和学生反映强烈,在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
(三)由于工作失职,给培训中心造成重大损失,影响较坏的;
(四)明显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
(五)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的。
第三十六条:培训中心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一)聘任依据为教师的工作考核分;
(二)聘任实行按需聘行,按岗聘任;
(三)聘任实行个人申报岗位,我培训中心择优任用,个人工作愿望必须服从培训中心工作需要,如不服从按拒聘处理;
(四)聘任后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认真工作职责,对完不成工作职责的人员随时解聘、待岗。
第三十七条:对教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培训中心根据经济能力设定以下奖励项目:教学质量奖;最佳服务奖;综合治理奖;满勤奖;艺术成果奖。
第三十八条:培训中心设立校长基金,用以奖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
(一)培训中心临时性工作完成突出的有功人员;
(二)在本职工作中特别突出的有功人员;
(三)为培训中心建设获得重大荣誉的有功人员;
(四)为维护培训中心利益见义勇为的有功人员;
(五)为培训中心避免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发岗位工资:
(一)病事假累计一天(含一天)扣发20元,累计2天(含2天)扣30元,2天以上者扣50元;
(二)值日漏岗一次扣30元,在此期间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均由漏岗者承担;
(三)值日期间出现事故负全责(未造成损失,未遂的不扣);
(四)上班期间溜号一次扣30元;
(五)病事假累计一天扣5元(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时间,其中:婚、丧、产、患病住院有诊断的除外);
(六)不经校长同意无故旷课一节扣100元。
第四十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者之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当事者本人负全责:
(一)乱收费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二)乱订资料乱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四)由于工作失职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四十一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和培训中心规定的业务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胜任本职工作。
第四十二条:我培训中心的名星、先进的评选实行以下制度:培训中心名星、先进评选实行民主集中制;培训中心名星、先进评选实行公示制。
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四十三条:培训中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环境、设施等。
第四十四条:学生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学,及时缴纳学校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四十五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第四十六条:学生必须爱护培训中心的公共设施,尊敬师长,听从教师的教导与同学友好相处。
第四十七条:学生必须完成我培训中心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四十八条:学生的入学、退学按我培训中心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培训中心在办学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修定由校长提出,并经教师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由培训中心校长负责解释。
培训管理制度3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培训管理制度4
1. 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人员类别:国家规定的三项岗位人员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2.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煤矿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证书),应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复审,并按时参加复训和考核。证书复审时间为至复审到期前2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必须在到期前2个月内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工种。
5.对现有岗位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的三项岗位人员,各科队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由安全科审核合格后报送培训机构培训。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
6.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罚款。
7.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公司的处罚,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人次。
8.由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联系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凡出现漏培、误培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培训管理制度5
一、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要提高学生的素质,培养新世纪的人才,首先应提高全体教师的素质,因此加强全员岗位培训十分必要。
第一、坚持每周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学习,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师德修养和业务理论水平。
第二、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理论学习须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第三、加强岗位练兵,要求教师为人师表,说标准普通话,写规范汉字,具有驾驭课堂的'能力。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加强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的培训。
第四、全体教职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岗位培训。
第五、抓好师徒结对子工作。定出“师徒”公约,双向考核,限期达到培养目标。
第六、坚持科研兴校,选派上进心强、素质好的教师开展专题研究,培养典型。
第七、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教职工评聘、晋级提薪挂钩。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的制定,要立足本校实际,制定长期、近期规则,注意充分考虑数量、质量、学科分布、年龄层次、职称结构等因素。
第一、制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岗前培训或在职培训的方法,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业务、政治理论、教育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定期对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检查、验收、评价,切实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第二、重视“以老带新”、“师徒对子”以及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通过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培训管理制度6
(1)分管车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执法工作;
(2)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3)参与重大决策讨论,组织制定和实施分管的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按规定权限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4)负责组织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检查;
(5)组织处理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业务问题;
(6)负责分管范围内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参与听证、行政复议及应诉;
(8)其他职责。
培训管理制度7
为了办好(网络)培训班,抓好培训质量,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制定此培训班管理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公司及教育培训中心的有关培训规章制度。
二、学员必须按培训课程表安排学习培训课程,不学习者按旷课处理。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或因病不能参加者,必须向教育培训中心出示所在工作单位分管领导批准的`请假条,经教育培训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停课,无故缺课视为旷课。
四、按时完成作业,无故不交作业者视为旷课,取消作业成绩。
五、旷课学时超过总学时的20%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学员所在单位,面授期间迟到、早退按教育培训中心培训班管理制度进行罚款。
六、作业不得抄袭,作业完全一样者均视为作弊,作业成绩取消。
七、准时参加考试,无特殊情况错过考试不予补考。
八、学习最终成绩及学习情况将通过电邮发至单位负责人邮箱。
九、学习期间违反其他相关制度所罚款项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培训管理制度8
艺术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的定义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具,对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法以及管理机构
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定的管理为的`依据,是社会再产过程顺利进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
以简化管理过程,提管理效率。
培训管理制度9
一、目的
规范员工培训工作内容,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部全体员工的培训。
三、职责
(一)事务主管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二)保安班长负责进行军事技能的培训。
四、工作程序
(一)新入职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入职后上岗前需进行7天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1.第一天,由保安队长负责介绍保安工作性质/公司的基本情况/部门的基本运作程序/安全教育及带领新员工熟悉小区环境。
2.第二天,由保安部队长负责讲解各岗位职责/部门的'奖惩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着装规定及礼貌礼仪和文明用语。
3.第三天,由保安班长按照保安部《军训标准-队列》对新员工进行队列操练。
4.第四天至第六天,由保安队长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即1名老保安员带1名新保安员同时执勤,由老保安员联系实际情况对新保安员讲解岗位情况及岗位工作程序。
5.第七天,考核。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进行思想小结。
(二)军事技能培训
1.培训内容:
1)队列项目:
-立正、稍息、跨立、蹲下起立等;
-齐步、跑步、行进间转法、步伐变换、敬礼、脱帽、戴帽等;
-动作要点见《军训标准-队列》;
2)拳术项目:捕俘拳。动作要点见《军训标准-拳术》;
3)体能训练:跑步、俯卧撑等。
2.军训要求:
1)军训过程中按正规军事化要求操作;
2)队列训练中按口令完成动作操作,动作要求利落、标准;
3)听从指挥员口令,回答提问整齐统一、声音洪亮、无拖音;
4)养成良好的队列礼仪;
5)除非因特殊原因经保安部主管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军体培训。
3.军事技能培训由保安部班组长具体负责。
(四)消防知识培训
1.培训内容:
1)消防法规的学习;
2)消防理论知识的学习;
3)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
4)灭火演练。
2.消防培训时邀请公司消防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员或公安消防机关的有关人
员讲授示范。
(五)法律知识培训
1.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4)其他地方性法规。
2.法律知识培训需要时,由事务主管联系有关法律界人士授课。
(六)服务培训
1.培训内容:
1)文明用语;
2)仪容仪表;
3)礼貌礼节;
4)服务意识;
5)服务技能;
6)服务要求。
2.服务培训由公司安排有关人员授课。
(七)安全培训
1.培训内容:
1)工作安全;
2)日常生活安全。
2.安全培训由保安队长负责,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士共同进行。
(八)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的形式:
1)班务会;
2)保安员全体会议;
3)个别交谈;
4)交接班时讲评。
2.思想教育的内容:
1)思想品德;
2)政治思想;
3)行为准则。
(九)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由公司统一安排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及物业管理IS09000质量体系知识培训。
(十)文化知识培训
1.保安队长负责每季度对文化素质较低的员工进行文化知识培训。
2.文化知识培训内容:
1)写作能力;
2)阅读与理解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
3.文化知识培训形式:
1)讲课;
2)开展演讲比赛;
3)写作比赛。
(十一)工作技能培训
1.培训内容:
1)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工作规程;
2)保安员交接班管理制度;
3)保安员内务管理规定;
4)停车场管理;
5)机动车停车厂管理制度;
6)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规程;
2.培训形式:
1)正确的人际关系处理;
2)公共关系学基础知识;
3)沟通与协调;
4)讲解与示范。
(十二)每次培训后均应对培训效果作出考核或现场评估,对于考核成绩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归入个人档案长期保存。保安队长负责《训练记录表》。
董事会职责 监事会职责 班主任职责
团支书职责 企划部职责 内控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使公司内部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需要, 公司对员工应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 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内容需将修改版本进行评审经过并纳入文件管理体系中, 报备到公司人力资源部。
3. 权责
3.1分管总经理负责批准各部门提报年度部门培训计划及必要时参加公司举行的培训
3.2人力资源部: 指导部门进行培训需求的调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需求表的设计) 、各部门培训计划收集和审核、对其它部门培训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指导效果评估, 本部门的培训计划实施, 内部培训讲师的选拔、考核评估, 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培训记录材料收集、整理及归档。
3.3 各部门: 调查员工培训需求, 内部培训讲师的推荐和协助管理、部门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及培训效果评估。
3.4 员工个人: 参与公司组织与培训相关的各类活动, 提出个人培训需求,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选拔。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4. 工作要求与规范
4.1 培训宗旨: 全员培训, 终生培训。
4.2 培训方针: 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岗位技能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
4.3 培训目标:
4.3.1 在尊重员工个性前提下, 调整员工心态, 促使员工思想融入公司价值观和企业文化;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4.3.2 缩小员工能力与岗位胜任力之间差距, 使得员工能力符合岗位胜任力要求;
4.3.3 满足员工在公司的职业发展和个人价值实现, 实现员工在公司的职业生涯规划。
4.4 培训原则: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系统性原则、制度化原则、主动性原则、多样化原则和效益性原则。
4.4.1 系统性: 员工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工程。
4.4.2 制度化: 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 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 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4.4.3 主动性: 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 发挥员工的主动性。
4.4.4 多样化: 开展员工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4.4.5 效益性: 员工培训是人、财、物投入的过程, 是价值增值的过程, 培训应该有产出和回报, 应该有助于提升员工的个人绩效和公司的整体绩效。
4.5 培训内容
4.5.1 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 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4.5.2 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 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4.5.3 素质培训: 不断实施企业文化、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的培训, 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 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4.6 培训形式
4.6.1 内部培训
⑴新员工培训: 详见本制度第五条。
(2)转岗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 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 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可视为新员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
(3)部门内部培训: 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 定期将培训相关记录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6.2 外派培训: 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 包括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国内外短期培训, 中高层管理人员外出考察, 另外还包括资格证书培训、学历进修等。
(1) 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经公司批准的外出培训, 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后, 视为正常出勤;
(2) 临时外派培训项目, 申请人需填写《员工外出培训申请表》提出申请,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 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
(4) 公司具有培训资格的培训, 原则上不得到公司外参加培训;
(5) 外派培训结束后, 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及学习总结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个人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 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它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
(6) 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外派人员以《培训总结及改进建议表》为据, 按财务报销流程报销车旅费。
4.6.3 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4.7 内部培训讲师:
4.7.1 公司成立内部培训讲师队伍, 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推动培训工作的开展,
4.7.2 内部培训讲师的选拔及管理具体见《公司内部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4.8 培训组织与管理
4.8.1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 基本程序如下:
⑴培训需求分析
⑵设立培训目标
⑶设计培训项目
⑷培训实施和评价
4.8.2 其它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 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4.8.3 建立培训档案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⑴建立公司培训工作档案, 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讲师、培训往来单位、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⑵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结果等。
4.9 受训者权利
4.9.1 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 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4.9.2 经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4.10 受训者的义务
4.10.1 培训期间受训员工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到。
4.10.2 培训结束后, 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4.10.3 非脱产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 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 须凭培训部门的'有效证明, 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 方可参加。
4.10.4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受训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
⑴脱产培训时间在1周以上;
⑵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在500元以上( 含500元) 。
4.11 培训计划
4.11.1 人力资源部年度周期结束前一个月开始组织各部门进行培训需求调查, 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 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 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 并做好本部门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次年度培训计划。
4.11.2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部门的培训项目不少于6项, 部门的培训需按提交的培训计划执行, 如培训计划有变动, 部门需至少提前一周告知人力资源部。培训开展时所有参与培训的人员必须签到, 所有的培训记录需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存入员工的档案,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4.11.3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或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教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重大培训实施方案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 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4.11.4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派培训或进修的员工, 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 填报《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 公司领导批准后, 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11.5 公司中高层培训计划制定由人力资源部来组织, 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 组织相关培训资源, 拟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报主管总监及主管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原则上培训计划应于新的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完成。
4.12 培训实施
4.12.1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 应该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上报总经理审批;
4.12.2 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监督抽查参训人员出勤纪律情况, 并
培训管理制度11
为了规范学员管理工作,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学员管理办法: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酒店,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2、在课堂上学生应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不得扰乱教室秩序。
3、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寻事不打架。
4、学生应爱护培训机构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等处乱刻画。
5、学生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及周边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6、学生上课应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7、学生应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不说脏话。
8、学生不要在教室和公寓私自乱接电源,不能攀爬窗户,不私自外出,注意安全。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者必须请假并于22点前返回酒店。
9、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水,下课后关灯。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学生不得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
培训管理制度12
1目的:
规范培训设备的日常使用与借收管理。
2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培训设备。
3权责:
3.1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负责集团总部所有培训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监督。
3.2总裁办公室负责清洁、内部设备的例行维护与物品的安全工作。
3.3财务中心信息部负责培训部电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3.4总部各部门、集团下属各单位负责协助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对培训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5内容
5.1培训室管理
5.1.1各单位在借用培训室前须向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提出申请,批复同意以后才能使用。
5.1.2培训室的使用权确定为“先申请、先使用、先重要”的'原则,当同时有两个单位同一时间借用培训室时,先自行进行协商,以重要的为前提、先行使用;如无法确定,将由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负责人确定。如有其他会议与事务急需培训室,将由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进行统筹与安排。
5.1.3培训授课与内部会议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座位排列、茶水准备等),由使用单位自行提前布置;如需要协助,可与培训室管理人员协商。
5.1.3.1使用单位在使用培训室过程中尽量保持室内整洁,按正确的程序操作各类设备;如因操作失误导致设备损坏,且未咨询相关人员如何操作,将对使用单位按相关制度进行赔偿处理。
5.1.3.2使用单位在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钥匙,并且进行桌面清洁、还原桌椅、关好门窗、正确的关闭电子设备、清理垃圾等;反之,将进行通报批评。
5.2培训设备管理
5.2.1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对培训设备(培训室内设备、培训其他相关设备)进行管理与定期检查工作。
5.2.2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对培训室内各附属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如有相关问题按本制度3通知相应部门进行处理。
5.2.3各单位确因工作原因须外借培训设备,在借用前应联系培训部是否可以借出,得到肯定答复后,可找相应人员登记及使用。
培训管理制度13
1.凡是50岁以下的教师均应参加相应的培训。培训工作应根据教师年龄、教龄、学历以及对他们的不同要求,分层次、多渠道进行。教师培训的重点是三十五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尤其要加强对教龄在三年(含三年)以下教师的培训。
2.根据有关部门对教师提出的要求和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教师培训分为五类:
(1)教师专项技能培训
(2)学历进修
(3)继续教育
(4)新教师培训
(5)骨干教师培训
3.各类教师培训的具体目标:
(1)通过教师专项技能培训,促使上级规定范围内的教师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计算机理论和操作等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掌握这些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推动校园普通话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
(2)通过学历进修(包括函授、自学考试),使少量尚未获得合格学历的教师,获得高级中学教师的合格学历(大学本科)。
(3)通过继续教育,使全体教师确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教育理论和教育业务水平,适应社会和教育发展对教师的要求。
(4)通过新教师培训,使新教师、新班主任迅速站稳讲台,掌握教育、教学常规,成为合格教师、合格班主任,挑起教育、教学工作的大梁。
(5)通过骨干教师培训,包括在职读研、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和其他形式的培训学习,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努力成为省市各级各类名师,为学校实施“名师工程”奠定基础。
4.为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对教师在培训过程中的某些具体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1)教师专项技能培训
①凡参加普通话培训与等级考试、计算机理论和操作培训与等级考试等专项技能培训的教师,应先向教研科提出申请,由教研科向有关部门统一报名,组织参加培训和考试。
②培训和考试所需要的费用均由学校承担。
(2)学历进修
①要求函授进修的教师,须向教研科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分管校长批准方可报考(学校原则上同意三年以上教龄的教师报考本专业函授)。
②函授所需费用均由教师本人自理。
③在工作时间参加函授学习和考试(包括自学考试)的教师,按规定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若需代课,按学校考勤制度中有关代课的规定处理。
(3)继续教育
①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②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必须自觉遵守有关部门提出的各项规定。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教研科书面申请请假,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③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每一轮必须取得由有关部门认定的60学分。无故不参加或因故未满60学分,学校对不同情况在分别作出处理。
(4)新教师、新班主任培训
①凡是教龄在三年(含三年)以下和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到一年、第一次上高三的教师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教师、新班主任培训。
②培训工作按学校教师常规制度、班主任工作常规制度、新老教师“传、帮、带”师徒结对制度和每学年培训工作计划进行。
③学校对参加新教师、新班主任培训的教师,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学习和各项活动的参与率;在参加各项评比、竞赛、展评、交流等活动中获得的评价;教育、教学工作的实绩等。
(5)骨干教师培训
①参加在职读研、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的骨干教师是由学校批准或市教育局指定的教师。
②在参加在职读研、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期间,学习要勤奋刻苦,必须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切不可半途而废;要把所学的新内容、新信息、新技能运用到教育、教学和科研上,要出成果;要在学科教学和科研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③参加在职读研、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所需费用,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5.学校教师培训的各项工作由分管副校长全面负责。分管副校长领导和督促教务科、学生科、教研科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师培训的各项工作。
6.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研科。
培训管理制度14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等餐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热力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药物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3.餐具消毒应做到下列要求:
热力消毒:煮沸蒸汽100℃蒸30分钟。
远红外120度℃,15~20分钟。
4.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等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4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培训管理制度15
东莞小桔灯培训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尽最大努力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调动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学校,教师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以下工资制度标准。 教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奖金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核定以学历,教龄和现实的教学能力为依据由校长考核确定
1、 实习或试用期的基本工资1300元
2、 大专及以上学历1300元—1500元
3、 基本工资按10%逐年递增(做满一年以上开始计发) 4、 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补贴,(已经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岗位工资
1、招生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2、教学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一学期岗位工资,教学出现失误或其他严重问题,扣发岗位工资。
3、任教师岗位工资200元/月。如日常考核无迟到早退,缺旷课等情形,可拿全额岗位工资,如出现违反教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扣罚岗位工资。
三、课时工资
小班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1。5元课时计算。 小升初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2元课时计算。 一对一课时费:小学15元每课时,小升初17元每课时,初中20元每课时,初三22元每课时。如果出现学生中途无故流失现象按每生1。5课时扣发课时费,小升初按2元课时扣发课时费。(一对一收费标准小学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 晚辅:按实收每月总金额的20%发放给科任老师。
四、奖金,提成
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3%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2、续班奖励:下期每续班一人按实收金额3%奖励。续班人数超过80%的按实收金额5%奖励。 附件一:小桔灯招生奖金发放及分配标准 为激励老师招生热情,本着多劳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则,学校决定对招生老师实行奖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点较多,为了避免因奖金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特别制定此标准。奖金严格按标准公开发放。 分配标准:
1、 本班学生续学,本班学生家长介绍,本班学生介绍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2、 经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上门并未经试听即交费的学生归招生老师。
3、 自动上门未经试听即缴费的归接待老师。
4、 经小桔灯招生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的学生经试听后缴费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5、 因试听不满意或不通过无法讲试听课而由其他老师带课的学生奖金归代课老师。
6、 由学校组织活动现场报名的学生奖金参加工作的老师平均分配。
7、 经老师个人沟通上门试听其他老师课的学生奖金归两人共同平均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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