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24 09:06:5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经典]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一、每天下午4: 30,配送人员会将各个科室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垃圾从高楼层到低楼层从楼梯走道送到垃圾存放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防止包装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与身体直接接触。

  五、运输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泄漏、防遗撒、无尖角、便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输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我院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二、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五、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七、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九、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包括:①肝炎门诊、肠道门诊以及根据疫情临时设置的诊疗区所产生的,包括生活垃圾在内的所有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②医院其他部门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医疗废物名录”公布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我院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1、各临床医技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的定义,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

  2、严禁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场所,如二治疗室、换药室及污物间等处。

  3、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装袋中;利器(损伤性废物)存放到指定的防渗漏的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部粘贴医疗废物标识和警示标志。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4、对感染性较强或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应事先消毒并用双层包装袋。

  5、盛放非利器类医疗废物的黄色包装袋使用前须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6、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7、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9、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10、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11、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2、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4、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四、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注明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等。

  六、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七、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八、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九、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十一、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十二、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十三、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四、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十五、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射洪县人民医院医院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处理。

  十七、监督检查。

  1、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医院的废弃物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进行监督,总务科进行终末无害化处理。

  2、各科室的废弃物应有专人处理,废弃物处理人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由患者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废物。

  十八、无害化处理。

  1、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按规定分别进行处理,决不可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2、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手套、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均应装入专用医用垃圾袋,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3、一次性使用的引流管、引流袋、血袋、输血器、胃管、鼻饲管、吸氧管、导尿管、肛管等,患者使用后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4、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室、微生物室、输血科、检验科使用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高效消毒剂浸泡后,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5、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金属、搪瓷制品,经严格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

  总务科回收,作为报废处理。

  6、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后入厕。

  7、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和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他各种需处理的可燃性医疗废物,均应采取焚烧处理,焚烧效果以废物全部化为灰烬为标准。焚烧前严格执行审批和移交手续。

  十九、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

  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二十、处罚。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于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的,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人的责任,并视后果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00--5:00时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南侧楼梯走道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废物暂存间。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防保组长,指定了专职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回收,同制订了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图,规范医院的了医疗废物处理。

  2、加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设施的配备和保障

  各科室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购买了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各科把垃圾暂存箱放在固定的卫生处置间,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给专职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要按要求建立医院医疗垃圾贮存间。

  3、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3.1感染性医疗废物

  ①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

  ②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

  ③各种废弃的血标本;

  ④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3.2病理性废物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3.3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3.4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4、回收暂存的管理

  4.1做好回收人员个人防护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下科室回收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镜,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要及时消毒清洗。收集运送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4.2医疗废物的内部运送要求专职收集人员每天种分类包装、做好标识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收回后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收集时带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簿,与各科当面交接,做好双签字。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回收运送人员必须要求科室重新包装,否则,运送人员有权拒绝回收运送,做到日产、日清,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用1500 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一次。

  5、进行全员培训,定期检查医院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理》、学习各类人员职责以及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收集运送,监督管理,罚则等要求。给各科印发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消毒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并按规范要求执行。把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作为医院感染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对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处理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在向各通报,督促及时改进。对考核结果上报院办公室与科室月考核相挂钩,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奖惩分明。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

  一、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密闭收集,不得取出。

  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并达到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的专用车辆,按照指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不得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七、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使用后的运输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对回收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九、禁止在运送过程中随意遗撒、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盗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职业暴露防护用品配置齐全,专职回收人员熟练掌握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7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卫生、公安、物价、公用事业、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安排部署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相互协作,积极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对因管理疏漏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等不良现象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处置中心的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同时,要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1、县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操作规程,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培训,全程监控全县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2、县卫生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转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扩散。对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3、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对遗弃、倒买倒卖、再次利用一次性医疗卫生器械、不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环保、卫生、公用事业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妨碍阻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违法行为。

  5、县物价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收费价格进行核准,并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县工商局要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前置管理。向医疗卫生机构颁发营业执照时应把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列入审核要素;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年检时,应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查。

  7、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建立完善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源头合理分类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贮存、消毒杀菌、交接等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管理机制

  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环保、卫生、公安、工商、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实施细则和集中处置操作规程,靠实责任、强化管理,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真正做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对违反医疗废物处置有关法律、法规,及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由环保、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时暂缓校验,甚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医疗废物处置办法

  1、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县医院、中医院、妇幼站、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物由单位自行分类、贮存,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并处置。

  2、乡镇卫生院。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单位及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

  3、城区个体诊所。城区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由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并按局域划分就近交送县医院和县中医院2家县级医疗单位暂存,统一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并处置。

  五、加强宣传教育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医疗废物危害性宣传教育的力度,积极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让医疗废物管理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督,通过网络、电视、黑板报等媒体宣传管理成果,曝光违规行为的人和事,形成人人参与环保,自觉抵制、举报违规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8

  1.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和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

  2.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处理等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装于专用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由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暂贮于指定的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并做好登记和人员防护。

  4.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或在非贮存地倾倒医疗废物。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6.医院污水应经污水处理站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定期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统。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消毒处理,再排入医院下水。

  7.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8.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与效果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存档。

  9.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执行。

  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5大类。

  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药物性废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9

各村卫生室、卫生院各科室: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处置等环节的坏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按照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医疗机构或相关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流行社会及环境,不仅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院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其中xxx为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和交接等日常工作。

  职责:负责建立健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

  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一)综合管理

  各医疗机构及有关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送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台帐、转移联单等所有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暂存管理

  各医疗机构及有关科室严格按照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五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购置和修建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内部转运工具、暂存场所(暂存间、暂存柜或周转箱)等。暂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周。

  (三)医疗废物安全转运与处置管理

  各医疗机构及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由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转运处置。卫生院负责接收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卫生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至暂存间暂存;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转运至卫生院。各医疗机构转运原则上1次/2天,交通不便偏远的医疗机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周/次。各转运环节均须做好交接及相关记录。

  (四)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技能及职业防护

  1、专业技能

  认真履行岗位的职责,掌握医疗废物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标识、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防护

  在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等)过程中,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坚持岗前、离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2年/次,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三、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及报表

  1、各医疗废物产生医疗机构和科室,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即:填写《秭归医疗废物管理台帐》,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卫生院接收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应单独建立《医疗废物转运交接管理台帐》。

  2、卫生院对本单位及接收的医疗废物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上门收运车辆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记录卡》。

  3、xxx卫生院每年元月10日前向县环保局申报登记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填写并上报相关记录、报表。

  四、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或科室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检查与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0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减少工作人员针尖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三、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医疗废物的产生量袋数,并请该部门人员确认;医疗废物装箱时,箱外要标明袋数,并加以登记;

  十四、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应及时清运,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指定暂存地;

  十五、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必须上锁,避免流失; 十六、垃圾房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外墙粘贴有明显的医疗废弃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储存容器应绝对密闭,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

  十七、废弃的麻醉、精神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八、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每天由广州市无害化处置中心回收、焚烧,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九、发生医疗废物处理事故后,按照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处置,在24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和环保局;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可能传染病传播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解决; 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四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七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院办;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00--5:00时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

  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南侧楼梯走道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废物暂存间。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2

一、医疗废弃物必须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医疗废弃物专用的密封贮存室,标明标志并加锁,防止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三、由门诊指定人员对输液管和注射器(消毒、销毁后)、玻璃器皿、组织血样、试管或其他类别进行分类,分别用易燃、无毒的软包装袋密封,并贴上分类标识卡。

  四、分类包装后的医疗废物由清洁工人送至存放医疗废物的储存室的.专用密封桶中。

  五、定期由后勤人员将医疗废物送至县卫生局指定地点,针头等类物品定期焚烧处理。并如实填写收运交接时间、种类、数量的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和经办人签名。六、医疗废弃物贮存室每天由清洁工人清洗,并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七、对接触医疗废物处理人员进行定期知识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3

  1.当前在医院内感染控制的护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医护人员消毒灭菌知识缺乏,对控制医院感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处理成本核算与院内感染的关系,单一追求经济效益,应该由供应室统一供应的灭菌再生物品而自行消毒处理。

  1.2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处理不规范,多数由各科室自行洗涤,包装后送供应室灭菌,清洗物品不规范,洗涤后的物品甚至还有血迹,质量意识欠缺。

  1.3部分科室准备的灭菌物品包装质量不合格,包内无监测卡,包外无3M指示胶带,无灭菌日期、有效期、包布反复使用不清洗。

  1.4灭菌后的物品部分科室储存条件差:布类、一次性物品、各种消毒剂混放一起,导致布类灭菌物品被污染。

  1.5科室间发展不平衡,使质控达标起伏不定。

  2.院内感染监控中质控护士的作用重在对环节质量的管理

  2.1院内感染监测:按照院内感染诊断标准,实行有效的医院感染检测,要求各科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其诊断标准,改变医护人员对医院感染的检测意识。

  2.2消毒灭菌效果检测:质控护士应依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标准,对临床科室使用中的消毒液、医护人员的手、物体表面、室内空气、内窥镜室、透析液、牙钻、高压灭菌锅等进行定期和随机抽样检测。及时反馈,对检测不合格的地方协助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3改建部分重点部门的布局:按照《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投入资金,重新规范、改建了消毒供应中心、内镜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等重点部门,增加了辅助用房,做到了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划分明确,物品定位放置。

  2.4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制定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配置了医疗废物回收车,专人回收、管理,要求所有科室使用有规范标示的容器、包装袋,医疗废物分类存放。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处、车辆、工具及其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对负责收集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并进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和应急措施培训。

  2.5垃圾分类处理:严禁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院外转运时,严格履行交接登记手续,按照要求资料保存3年,严禁买卖医疗废物和随意倾倒医疗废物。

  3.质控护士在院内感染控制管理中的作用探讨

  笔者认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是预防医院感染的前提。积极配合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和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科室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认真分析,针对问题提出有效措施。积极配合科主任、护士长建立临床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监控医师和质控护士组成,在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上下协调,结合各科特点进一步修定和完善感染管理制度和消毒措施,完善医护人员技术操作流程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消毒隔离、保洁制度,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并提出了在院内感染监控中质控护士的作用重在环节质量的管理。强化了质控护士在院内感染监控中的作用,在预防院内感染管理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4

  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三、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四、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

  五、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六、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

  1血站医疗废物的来源

  1.1感染性废弃物:接触血液的采血器材、实验用的反应板、实验洗板后的洗液、纸张、阳性血液、手套、试管等废弃物。

  1.2一般性的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普通废弃物.

  1.3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检验用的生化试剂等

  2加强环节质量控制

  2.1质控科和其它科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确定工作职责,由质控组长监督检查,总务科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暂存地的日常管理和清洁消毒;血源科、供血科、成分科、检验科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使用标准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利器盒等盛放医疗废物。科室成员协助做好全站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2医疗废物处理的质量控制

  2.2.1废弃的一次性血小板耗材、一次性注射器、阳性血液等感染性废物在工作完毕,按工作程序制定区域安全放置和弃置,用黄色垃圾袋存放,确保避免复用、污染和差错[1]。未受到污染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无需经过特殊处理,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回收。

  2.2.2损伤性废弃物用耐刺的的利器盒存放,密闭后放入黄色垃圾袋;有液体的医疗废物由产生科室进行热合封闭,不合格血液在确认无渗漏的情况下,再用专用包装袋进行包装。血液标本应盖上试管帽再装入纸盒中,并置入双层塑料袋扎好。所有医疗废物包装必须确保内容物无渗漏。

  2.2.3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须经血站废物管理组长批准,由相关科室按有关法规或规定统一销毁或处置,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放入感染性废弃物袋内。

  2.2.4一般生活废物用黑色垃圾袋存放。以上废物放入包装袋后不得取出,包装袋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指定专人放到医疗废物暂存地,上午、下午各1次进行收集处理。

  2.2.5本站规定医疗废物由某环保公司处理,每天必须定时至医疗废物暂存点收集、运输并用医疗废物专送车进行集中化、规范化、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2.3对医疗废物暂存地的质量控制:

  总务科负责对医疗废物暂存地的管理,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及禁烟食标识[2],远离生活区,防渗漏等密闭措施,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负责对暂存地、存放工具进行清洁消毒和处理。

  2.4对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质量控制:

  各科室与暂存地做好交接登记,登记资料双方各存一份,由各科室负责保管。

  2.5发生医疗废物流失等意外事故时的质量控制

  2.5.1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报质控科,质控科立即向血站废物管理领导组织汇报,必要时根据事故情况进行上报。

  2.5.2质控科组织人员对现场及造成污染的区域或人员进行处理,工作人员应在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工作。

  严格的监督检查是确保医疗废物有效管理的保证。质控科作为医疗废物管理的职能科室,在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的初始阶段实行严格的每日巡查制度,避免因血站内的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交叉感染。健全的`组织管理是落实好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关键,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到处理,及早的预防了由医疗废物而引发的感染,也是保护献血者、受血者、血站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大事。尽管采取一系列措施,还有一些噬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足够的卫生知识是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基础;二是对环保公司的集中化处理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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