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29 06:58:0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维修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优选【15篇】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

  1.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

  1.1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在总经理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1.2安全部负责设施、设备的计划、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1.3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单位负责本部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所负责人员要定期检查其在用状况,对于重点设施、设备要每日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1.4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

  2.设施、设备的'维护制度

  2.1使用部门负责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三好'、'四会',并遵守'四项要求'。

  2.1.1'三好':对设备要用好、管好、维护好;

  2.1.2'四会':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1.3'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2.2使用单位应制定计划,对安全设备进行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一保、二保完成后都应记录在维护保养记录上。

  2.3对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应实行四定:定使用人员,定检修人员,定维护操作人员,定维修方式和备品备件,并严格执行使用维护相关要求。

  2.4安全设备使用单位应对每台设备制定维护保养规程,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2

  设备维修是指设备技术状态劣化或发生故障后,为恢复其功能而进行的技术活动,包括各类计划修理和计划外的故障修理及事故修理。为认真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定检维制,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周期和使用寿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

  3.工作程序

  3.1本厂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部门有:生产技术部、机修班、生产班组。

  3.1.1检修计划由主管副总批准。

  3.1.2设备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中修项目图纸、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3.1.3生产调度负责协调安排检修时间,保证检修按计划进行。

  3.1.4安保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3.1.5大、中修项目由公司维修班负责,车间配合完成。小修项目由车间自行组织安排时间,维修班协助完成。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车间主管设备主任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生产技术部设备科。

  3.2.2生产技术部设备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

  3.2.3主管副总落实检修负责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

  3.2.4任务单位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

  3.2.5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组织备品、备件、工具、器材、安排检修时间。上报主管副总审批。

  3.3检修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3.3.1大、中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需会同主管部门、安保、生产技术部、车间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部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

  3.3.2小修项目由车间安全员,维修工、操作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作业。做好安全检修记录。

  3.3.3车间负责人是本单位检修第一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3.3.4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检维修的所有工用具,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记录交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3.3.5检修项目车间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3.4检修类别和时间

  3.4.1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时间,由车间组织实施进行。内容包括:

  3.4.1.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4.1.3更换部分润滑油和油脂,调整串动和间隙尺寸。

  3.4.1.4对电机进行吹灰和干燥。

  3.4.1.5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3.4.2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内容包括小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2.1更换成套部件。

  3.4.2.2清洗复杂部位零件。

  3.4.2.3更换部分磨损过限的轴承和轴瓦。

  3.4.2.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

  3.4.3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运转和达到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解体检修。内容包括中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3.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绕电机线圈。

  3.4.3.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3.5检修时间一般根据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进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具体情况随时随地进行。

  3.6检修规定和原则:

  在整个检修过程中坚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乱用、三不见天、三条线。

  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不乱拆,乱拉乱顶;不乱动其他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拆其他设备的部件。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拆的设备、管口不见天。

  三条线:设备的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物资摆放一条线;工具机具摆放一条线。

  3.7在整个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按步骤进行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检修质量。

  3.8检修项目完成后,检査人员应会同检修任务单位、车间设备员和操作工人共同检查。进行载荷试验,达到检修质量标准。作好检查记录。

  3.9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清理干净检修现场。做好检修记录备案。

  3.10在检修过程中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老设备。

  3.11验收:

  3.11.1大、中修检修项目完成后,由生产技术部主持有生产、设备、安全、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组织实施验收。主要设备由主管副总主持,一般设备由设备科主持。

  3.11.2验收人员应有岗位操作工、检修单位(维修工)、主管技术员和安全检查员。

  3.11.3验收时应对设备做空、负载试验,并记入交工验收记录。检修单位要做好检修记录,将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交工资料交设备科存档备查。

  3.11.4检修项目未达到工艺要求和质量技术标准不予验收。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3

  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4

  为保障生产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维修人员的职责,推动班主的自主管理,请遵守以下各项: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一次考核50元,旷工一天考核本人200元,请假须提前一天以上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代请。因病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在休假结束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维修人员应熟悉本车间设备功能和工艺流程,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维修,并提示工作人员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因点检、维护不到位,没有提前进行准备和计划,从而影响生产,取消本班当月绩效奖励。

  三、维修人员应按相应规程、标准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的.检修作业必须有三方确认签字,提前进行通风和确认,维修作业不分闸、不挂牌、不确认、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发现一项考核相关当事人100元。

  四、工作中表现突出、勇于发现设备缺陷,积极参加危、难、险、重的工作和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阻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车间和班组将酌情给予奖励。

  五、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班长安排的加班、节假日值班和不利于班组正常管理,消极怠工,考核当事人200元并回车间学习。

  六、维修工具要爱护,妥善保管,交旧领新,工具丢失按原价赔偿。检修完成要及时恢复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并搞好5s工作。

  七、无故不组织召开班组安全会、周三活动和安排的学习、厂里组织的其它活动,考核班组和当事人每次100元。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厂相关制度(标准)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5

  为加强矿用设备、器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器材正常使用,保证矿区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了本制度。

  1、经常检查矿用设备及器材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整改。

  2、每月组织一次全矿设备、器材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3、发生机电事故及时组织追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对人为损坏设备现象要及时追查,根据设备的损坏情况,由当事人按有关文件规定赔偿。

  4、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新增设备、器材的验收、发放、调拨、停用、鉴定、报废、修复、配套等制度。

  5、严格执行矿区设备的投入、回收制度,回收的设备按指定的地点存放,避免丢失。

  6、按时准确地填写各类报表。

  7、矿区的设备巡检工作,每天在交接班时,由矿区设备维护班及生产设备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作业行为管理,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xx)及《神东煤炭集团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不安全行为指可能产生风险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按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人员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5个等级。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员工行为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执行岗位规范,是否时刻关注和防范安全风险的举止行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厂、车间、以及在中心生产经营区域作业的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检查者、服务者、参观者、学习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部负责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制定,指导监督各厂、车间对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中心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主要不安全行为的查处、矫正与控制并监督执行。

  第七条各厂、各车间负责本厂、本车间员工在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安全行为的管理。

  第八条驻中心各单位、合作维修、外委施工队对所属单位内部不安全行为管理负主体责任;中心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不安全行为的监管。

  第三章不安全行为预防

  第九条中心各厂、车间要将员工不安全行为预防纳入整体安全管理方案中,全年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次数较上一年度应降低在5%左右,各厂要将不安全行为预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科队。

  第十条中心各厂、车间要根据生产工艺和组织形式变化、人员增减情况,设备更新、环境变化等因素,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做好员工的知识技能培训,特别要针对不同岗位做好《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第十一条各厂、部门要持续对员工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从根源上预防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十二条开展员工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第四章不安全行为认定与治理

  第十三条不安全行为认定

  中心各厂、车间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认定要严格执行《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对新辨识出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上报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十四条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原则与要求

  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严惩与帮教相结合”和“单位、基层区队自主管理为主”的原则。

  各厂、车间要明确不安全行为治理的主管机构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要落实不安全行为人员培训和思想教育两项基本措施的具体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各车间必须设立不安全行为曝光亮相台,通过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当日曝光与月底集中公示来警示员工。

  第十五条不安全行为纠正、当事人培训与处罚

  任何人发现不安全行为后,均要及时制止,同时告知当事人行为的危险性、后果以及正确的方式、方法。

  不安全行为现场纠正教育后,根据不安全行为的起因,按照下列原则,对不安全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矫正和相应经济处罚。

  不安全行为矫正处罚原则

  序号起因矫正方式当事人处罚原则连带人处罚原则

  1懈怠、图省事引发的.不安全行为思想教育按标准处罚按标准连带处罚

  2技能低引发的不安全行为技能培训按标准处罚按标准连带处罚

  3不良习惯引发的不安全行为行为培训按标准从重处罚1.5倍按标准从轻连带处罚0.5倍

  4追求工作量忽略安全引发的不安全行为观念教育按标准处罚按标准连带处罚

  5技术工艺落后引发的不安全行为研讨改进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不连带处罚

  6作业环境限制引发的不安全行为风险教育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不连带处罚

  7管理者指使引发的不安全行为法规教育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按标准从重连带处罚2倍

  按标准处罚执行本办法附件3,从轻处罚按处罚标准一半执行,从重处罚按处罚标准一倍执行。

  第十六条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

  被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不安全行为,根据《设备维修中心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对各类不安全行为按等级进行扣分,低风险扣4分/次,一般风险扣6分/次,中等风险扣8分/次,重大风险扣16分/次,特别重大扣25分/次,全年累计,根据积分情况,车间每月上报需各层级培训的人员名单。

  第十七条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预警及矫正

  中心各厂、各车间按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积分预警。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轻警或低警的由车间组织进行矫正培训。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中警,由各厂自行组织进行培训。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重警以上或被中心检查出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风险等级的,由中心组织进行矫正培训,中心级矫正培训不得低于7天,如需公司矫正培训的,上报公司进行培训。

  各厂、各车间根据要求,未组织培训的,上升一个层级参加培训,即车间未组织培训的参加厂级培训,厂级未组织培训的参加中心级培训。

  年度内被公司、中心检查出单次发生重大风险等级以上的不安全行为,取消中心年度安全先进的评选资格。年度内预巨警的不安全行为人员,要调离本岗位,劳务工要取消当年转正资格。

  不安全行为预警等级表

  预警级别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值(分)

  轻警4分

  低警5至8

  中警9至15

  重警16至24

  巨警25以上

  第五章不安全行为管理检查与考核

  第十八条不安全行为检查

  中心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人员不安全行为的主体监督检查机构,其它业务部门均负有人员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车间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和提醒不违章作业的责任;员工个人要履行按章作业的义务。

  不安全行为的检查要融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在各类定期检查、动态检查、专项检查中均要将不安全行为纳入检查范畴。并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作业环境确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检查重点。

  不安全行为检查信息要纳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第十九条不安全行为管理考核

  各厂、车间未按照本办法对不安全行为人员组织矫正培训的,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中扣2分/次。

  按照中心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原则,各厂、车间查处的内部员工不安全行为,中心不跨级考核。部门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本部门员工除外),除必须对当事人进行现场纠正和说服教育外,要按照《设备维修中心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的附件1进行处罚。

  检查人录入的不安全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对检查人罚款500元/次,同时对检查人所在的部门在月度安全绩效考核中根据当月实际情况扣5分。

  中心、各厂检查出风险等级在中等(含)以上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连带责任追究,详见附件1。

  第二十条不安全行为的定期分析

  各厂、部门要按月、季、年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摸清趋势,找准管控重点和改进方向,形成分析报告。

  分析报告要对重大、高风险、高频次不安全行为进行原因分析,分析高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活动等,制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严格落实。

  第二十一条不安全行为检查告知

  为公开、公正地进行不安全行为查处,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避免出现为完成查处指标而弄虚做假,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实行不安全行为告知管理。

  检查人员发现不安全行为时,有条件可拍照留有依据,告知当事人行为的严重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

  检查人员必须告知当班班长或值班经理,填写告知单确认,方可录入信息系统。

  不安全行为描述必须写清楚发生不安全行为具体时间(几点几分),具体区域、工作内容、处罚依据、是否进行连带处罚、连带处罚人员姓名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不安全行为举报

  作业人员有权对现场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进行举报,经中心安全生产部、各厂安全办认定,根据发生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低风险100元/条,一般风险等级200元/条,中等风险等级300元/条,重大风险等级500元/条,特别重大风险等级1000元/条。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神东设备维修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神东设备维修中心([20xx]65号)《设备维修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废止。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厂长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1)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2)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其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3检修作业管理

  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确保检维修安全。

  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3)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管理。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办理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能源介质、大型吊装、交叉、其它危险作业等的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

  4.4设施交接

  1)检修前交接

  (1)生产部门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需要检修设施的水、电、汽、气。

  (2)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3)检修负责人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符合安全条件的交检修单位,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工作。

  (4)设施移交后,生产单位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2)检修后交接

  (1)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应拆除的盲板或垫圈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

  (2)检修完毕后应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3)检修完毕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4)生产单位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及人孔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并复原。

  (5)生产设施、安全设施大修、计划停车检维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6)年度大修工作完工后,由企业管理部组织使用单位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计划停车检修、日常检维修由使用部门组织验收,并记录。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保证器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完好的状态,以满足临床对器械设备的各种需要。

  二、任务

  对无故障的器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或计量检定工作,对不能正常运转的器械设备要想方设法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三、机构和人员

  设备管理部门一般应有专业维修室或专职维修人员,通过科学合理的分工及各人员间有机组合,作为完成器械设备维护、维修任务的组织保证。

  四、措施

  1.调动维修人员的积极性,做好设备维修工作

  (1)在医疗机构中,应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参加考核和晋升。有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晋升。

  (2)应重视和加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和再教育,使学校学得的综合理论知识变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技能,并通过知识的更新来不断适应临床医学工程新技术的发展。要经常参加本单位已装备仪器的维修培训班和学术研讨会,从中吸取较直接的维修知识。

  (3)研究设备故障规律,变被动维修为主动维修。设备故障规律是设备在寿命周期内故障的发展变化规律。设备故障率的发展变化形状很像一个澡盆的断面,因此也叫“澡盆理论”,针对不同的时期的故障,要取相应的对策。

  (4)建立维修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对其平时的工作的态度、维修工作量、技术革新成果、论文等记入个人档案,以提高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来保证日常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1)人员的合理分工与组合

  医院的仪器设备多与维修人员少是一对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首先要对维修人员进行分工,使他们有自己的岗位职责,有自己重点主攻的专业方向,使每一个维修人有其维修某一类设备的特长。所谓组合是每一维修人员承担的维修任务、维修仪器的类别有一部分是交叉重复的,这样对交叉重复的这一类仪器的维修可以采取协作的形式,可以发挥集体的智慧,也可避免在有人缺席时出现无人管维修的现象。

  (2)建立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接修要登记,取件要销账,维修要写维修报告和个人工作量记录,要做好零配件的计划,在工作中要及时请示和汇报,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对个人分工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设备完好率考核等等。

  (3)零配件的供应

  专人采购与维修人员采购相结合,器械仓库要备足通用的维修零件,如各类光源的.灯泡、血压计的各种零件、氧气吸入器的各种配件等。对维修中出现过故障的零配件要考虑作好备份。

  (4)预防性维修制度

  对于容易产生机械磨损、螺丝松动的重点设备如手术无影灯、手术床、高压灭菌柜等实施定期预防性维修。

  (5)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对重点设备的安全性,如用电安全及周围环境的安全进行检查,以确保医疗设备使用中的安全。

  (6)建立计量管理制度

  确定专人对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登记造册、建档、周期性鉴定,以确保计量器具的精度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3.协作维修

  (1)建议开展区域性的协作维修活动,以充分利用外单位的技术优势为我服务。

  (2)对大型医用设备或某些贵重仪器设备通过与厂商订立维修合同,以确保其开机率。

  4.维修费用的保证

  在医院资金安排中,应保证一定数额的设备维修费用,其提取比例应按照国家的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专款专用。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9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0

  1.目的

  规范维修作业人员的维修行为和作业要求,提高维修作业质量和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故障,提高设备完好率。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日常点巡检、故障抢修、预防检修、设备专项计划等设备维修活动。

  3.检修程序

  3.1检修计划

  3.1.1大修计划年初由公司办公会议按当年的生产计划统一制订.年度检修每年进行一次. 3.1.2月度检修计划由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并报公司批准;检修时间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原则上按每2月进行月度计划检修。

  3.1.3日常检修计划由车间、班组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计划和安排. 3.2审批程序

  3.2.1大修计划由车间统计检修项目报公司,由公司会议进行平衡研究后由总经理批准。

  3.3.2月度检修计划由车间审批后报总经理签批。

  3.2.3日常检修计划由车间主任审批。

  4.职责:

  4.1综合办公室

  4.1.1综合办公室负责检修项目材料的供应,保证检修材料的充足和质量,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4.2生产车间

  4.2.1生产车间负责设备维修作业标准的贯彻、执行。

  4.2.2负责制定检修方案,并对检修项目进行风险分析,采取安全的风险防范措施。

  4.2.3生产车间是检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车间主任对整体检修工作的安全负责。

  4.3安全环保科

  4.3.1安全环保科负责检修方案的安全审批。

  4.3.2安全环保科负责检修期间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5.管理内容和规定

  5.1维修人员基本要求

  5.1.1设备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设备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及设备说明书等相关培训内容。

  5.1.2学习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和性能.

  5.1.3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精度、技术指标、工艺要求。

  5.1.4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的基本操作,认真学习设备使用与维护说明书,掌握设备操作规程。

  5.1.5清楚分管区域设备备件清单、预防性维护标准。

  5.1.6符合公司要求的上岗条件,特殊工种有操作证.

  5.2设备点巡检和保养

  5.2.1点检

  5.2.1.1上班后操作人员按设备点检表及点检要求进行设备点检工作,每天在班前利用感官手段对规定的部位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

  5.2.1.2设备维修人员要深入现场,认真查看点检表并听取操作者反映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处理.

  5.2.1.3操作工人每天必须对按《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设备清扫和保养

  5.2.2巡检

  5.2.2.1每天上班后,维修人员必须对分管区域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巡检首先要检查操作者的点检记录并听取操作工人的反应意见,经复查后及时排除。

  5.2.2.2通过感官或仪器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达到有效监视的目的。

  5.2.2.3查看设备漏油情况,采取治漏措施,查看油箱油位,补充油量,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

  5.2.2.4维修人员要认真记录每天的巡检情况,能及时解决问题的`要及时解决,较大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车间汇报,并积极参与解决。

  5.2.2.5设备巡检要绕设备四周检查,不能用在过道上的简单行走以及走马观花的形式代替巡检。

  5.3维修过程与效率要求

  5.3.1设备发生故障后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故障管理标准执行,接到请修通知要立即开始维修,判断故障原因,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修方案,尽快完成维修任务,对于不能处理问题,应该及时上报车间和相关领导,并跟踪进展情况.

  5.3.2接到维修任务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如没有备件、不会处理、没有图纸、质保期内、应该外委等)不进行维修,当维修过程中碰到领用备件、送修、图纸查询时,维修人员必须积极主动解决,不得找任何借口和原因推委、拖拉。维修人员要满足生产现场要求,随叫随到。

  5.3.3维修活动开始前必须收集弄清必要的信息(如质量、故障、安全等),明确维修目标,维修内容,标准和要求。

  5.3.4因质量问题的停机由工艺人员牵头对整个工艺系统进行分析,确认是设备因素后,立即按设备故障处理程序执行。

  5.3.5维修活动没有完成,不得擅自停止维修活动,如需停止必须得到车间主任以上的领导批准.

  5.3.6有困难和技术问题时,要及时反馈信息,并跟踪情况。其它人员帮助解决问题时,并不意味着维修者的维修责任的降低或其维修活动的结束。

  5.3.7配合和辅助人员必须听从维修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

  5.3.8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控制、协调维修活动,并掌控维修进度等情况。

  5.3.9维修项目计划、预防性检修计划等需要变更时,必须获得批准。

  5.3.10重点维修项目或疑难设备故障,要制定方案、计划。当方案制定后,不得擅自变化,当需要变化时,必须重新讨论,制定后按新的计划执行。

  5.3.11对于计划检修项目,必须提前做好技术方案和备件准备,提前进行备件确认,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5.3.12维修作业只有在通过验收后方可以结束,让步接收必须得到领导批准。

  5.3.13积极参加设备异常分析改进工作,提出经济合理的维修方案。

  5.3.14督促工艺员正确使用设备,杜绝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故障,减少损失。

  5.3.15维修人员有责任按上级要求参与新设备、外协维修设备的配合工作及验收工作,并寻找问题,向设备厂家和维修服务厂家提出整改意见.

  5.4维修成本管理

  5.4.1维修作业,必须具有成本节约意识,做到领用相符,杜绝浪费,坚持修旧利废,能少领的备件、材料不多领,并按照以旧换新的管理制度实施,把能修复的备件尽量维修使用,或更换后修复备用的原则。

  5.4.2维修人员要根据巡检、维修和预防维修计划按周度提报分管区域的备件需求计划,确保备件采购的及时、准确.领用备件后要及时开领料单由车间主任签批,因故不能及时领料单,事后要积极补办领用手续.备件领用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5.5维修质量要求

  5.5.1完成维修计划要求的各项内容。

  5.5.2按设备精度标准及设备技术要求进行维修。

  5.5.3满足工艺要求。

  5.5.4维修过程拆卸部分(罩、壳、防护等)在修理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并防止维修导致的水、电、油、气的泄漏问题。

  5.5.5当需要更改设计结构时,必须获得专门的评估和批准,并有记录资料。

  5.5.6涉及到工艺及产品精度的设备维修作业,要进行满足工艺要求的验收流程。

  5.5.7维修部分修完以后,要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及设备说明书的各项要求;涉及设备精度的维修要在设备维修前后进行精度检查并做好记录。

  5.5.8当维修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需要让步接收时,要获得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科长的批准。

  5.5.9任何维修作业维修完成后,要按设备管理要求进行记录,办理与生产人员的交接手续。

  5.5.10维修作业要彻底完成,因生产需要采取临时措施,必须通知车间主任,并尽快实施永久修复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5.6验收

  5.6.1解决故障问题的维修在维修后要进行功能和性能验收。如果维修工作可能影响加工精度,维修前必须同工艺人员确认加工质量状况和检查方法.维修后必须保持设备原有的加工精度。

  5.6.2解决质量问题的设备维修,在维修前要有原始加工精度记录,维修前要明确维修目标和方案,维修完成后按目标进行验收,工艺员和质量人员要参与验收.

  5.6.3涉及加工精度变化的维修活动完工后,首件必须做本工序的全尺寸检查,确保满足工艺要求,使用后密切注意质量变化情况,当质量稳定后,设备维修工作才算结束。

  5.6.4维修完成后,要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恢复、各部件是否紧固、电器接线是否正确、开关位置、动力部件的原始位置等,确保顺利试机.

  5.7安全文明维修与5S管理

  5.7.1维修准备及清理工作

  5.7.1.1维修活动必须抓好安全工作,高空作业、动火、停送电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有现场监护,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5.7.1.2维修活动开始前,要挂“正在维修”、“不要合闸”等安全警示牌,并切断电源。

  5.7.1.3较大维修项目要在维修区域内牵安全警示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7.1.4大型维修活动前要制定安全文明维修的方案计划;提前做好场地清洁、维修工具、拆卸件存放器具、清洗剂盒清洗容器、润滑油、编号套子、记号笔、擦布、管口扎布等准备工作。

  5.7.1.5维修中拆卸部件必须按规定有序摆放,大型项目必须对拆卸部件做好编号和安装记号.

  5.7.1.6维修前必须掌握拆卸部位的结构,当拆装碰到干涉和困难时,不得强行拆装,通过复查图纸或讨论等方式确认结构原理后再执行。

  5.7.1.7油管拆卸后必须做好管口防尘包扎,防止杂物进入。

  5.7.1.8精密零件清洗要按有关标准或特别要求处理,清洗后要用干净绸布擦拭,清洗容器要保证清洁.使用汽油、酒精,丙酮清洗或擦试零件时应远离火源和热源,严禁吸烟和用火.

  5.7.1.9维修工作进行前、进行中和完成后要认真及时清理干净现场,保证维修现场清洁有序,作好5S管理工作,维修工作没有完成,下班前也要作好5S管理,保管好工具及贵重物品。

  5.7.2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7.2.1在拆装部件时,使用的工具应符合要求,锤击部位不得有毛剌或飞边。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不准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应严格遵守常用的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5.7.2.2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和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铁屑飞溅造成人身事故,远离产品避免质量事故。多人合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5.7.2.3设备上的电气路线、器件、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确保完好,不能自己拆卸,应有专业电工处理,不准擅自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5.7.2.4起吊和搬运重物时,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应与行车操作员密切配合。应确保钢丝绳完好,决不允许超负荷使用或斜吊歪吊。严禁在起吊物上、下工作。

  5.7.2.5高空作业前须检查梯子、脚手架,确保安全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安全带要扎好,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乱扔东西.

  5.7.2.6使用梯子登高时需两人作业而且要有防护措施,梯子斜60℃为宜,必须要有人保护,人字梯要有绳子拉紧。

  5.7.2.7登高作业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台面上应有绝缘垫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立防护栏杆。

  5.7.2.8清除铁屑必须有专用工具,不准用手拿嘴吹.

  5.7.2.9在从事氩弧焊、电焊、氧割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等防护措施。

  5.7.2.10使用电炉加热时,首先应检查电炉的绝缘情况,放好被加热物体后,方可送电.整个加热过程应有人照看.

  5.7.2.11使用喷灯应按喷灯使用的安全操作规则进行;

  5.7.2.12修理过程中用电自检时,应使用自检试验台.必须有人监护。试验过程中须临时处理故障或进行开关挡位转换时,必须断开试验台电源。禁止带电操作.

  5.7.2.13润滑、液压油箱要按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理和过滤,要符合“五定"(定,“三过滤”(油桶、油壶、注油器三级过滤)的要求,老化或损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坏的过滤装置要及时更换。

  5.7.2.14工作完毕离岗时,必须将设备的水、电、气、油源断开、清理场地,收好工具,零件摆放整齐.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1

  一、机电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员和设备保管人员共同开箱,根据装箱单进行逐一验收,并做好记录,防爆电气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如发现设备有损坏和其它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即时解决处理,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在库及密闭不用的设备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保管员应承担经济损失,承担金额按损失价值的5%扣款。

  三、根据生产需要,使用单位需要领用在库设备时,必须经主管设备人员同意,持领料单位手续领取入井设备,同时办理设备准予入井证。

  四、设备回收时,必须把设备运往井上,以免设备丢失和损坏。

  五、关于设备外借:

  1、在一般情况下,煤矿机电设备一律不准外借,但因特殊原因经矿长批准并办理租借手续后方可外借。

  2、借用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借用期内按时交纳租借费用,三个月内每月按设备原值的3%收租金,三个月后每月按原值的5%收租金,外借期满必须按时把设备送回,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六、发现机电设备不能使用,设备管理人员、机电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工人一起鉴定,并按“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第22、23、24条,及时输入报废手续,重要设备报矿财供科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并注销台帐。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内容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润滑用具的管理使用与过滤标准,润滑油品的使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2、本制度适用于硫磺车间设备的润滑管理。

  三、职责

  1、车间职责

  1.1、车间设备员负责全车间的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润滑相关台账。

  1.2、负责组织本车间职工认真学习设备润滑手册,贯彻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提高操作人员的润滑管理水平,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人员对润滑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1.3、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润滑油品消耗定额,按时提出年、季、月润滑油品的使用计划。

  1.4、认真填写设备润滑档案和“五定”,负责提出有关润滑油方面的改造措施和革新方案。经设备部审核后组织落实。

  1.5、严格执行“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负责本单位润滑油品及用具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时间对在用油品提出检验分析申请。本装置的润滑必须有专人管理。

  1.6、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1.7、负责本单位不合格油品的回收工作。

  2、班组长职责

  2.1、认真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车间润滑管理制度,提高班组人员的设备润滑管理水平。

  2.2、检查督促本班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润滑及润滑器具的保管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2.3、保证本班一级过滤润滑油桶油位在1/2以上并做好交接班。

  3、操作人员职责

  3.1、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做到“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

  3.2、妥善保管并认真维护好润滑器具,做到经常检查,严格做到专油专具,定期清扫,并纳入交接班内容。

  3.3、按规定定期补加或更换润滑油(脂),认真做好加、换油记录,做到无油不启动、低油位不开车。

  3.4、按时检查滤网、油位、油压、油温和油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3.5、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

  3.6、对自存自用油品要定时检查,认真交接,对固定式油桶(箱)应按时脱水。

  3.7、常用阀门丝杆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脂)润滑,不常用的要用油脂封闭。

  3.8、按规定将废油回收到指定位置的指定容器,认真做好废油回收工作。

  四、润滑油(脂)储存和保管

  1、车间下设润滑站,润滑油站由当班保证润滑器具和地面的卫生清洁

  2、润滑油站要采取通风措施,冬季做好保温

  3、润滑油站内严禁动火,润滑油站附近要有消防器材并做好标示

  4、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三个月以上时应检验,不合格油品应及时进行处理,直到再次检验合格为止。对车间入库的油(脂)要及时建立台账,注明名称、代号、入库时间,并作好分类、分组保管。

  五、润滑器具管理与过滤标准

  1、车间按照各岗位用油实际情况配齐应有的润滑油具,基本用具有: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抽油器、提油桶、油壶、接油盘、过滤漏斗、油脂桶、油脂铲、油脂枪等。

  2、各润滑用具应标记清晰,专油专用,定期清扫。一般情况下,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每三个月清扫一次;其余各用具每周清洗一次;用具各部的过滤网要班班检查,及时清洗。各用具使用或清洗后,应按指定地点放置整齐,严禁随意放置,以免丢失或损坏。

  3、各岗位的润滑油具由当班班长及使用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交接班时做好交接

  4、在用的润滑器具一定要保护好过滤网,由车间定期每月指定当班清洗过滤网

  5、设备润滑的润滑油(脂)必须符合装置的润滑工工艺条件要求,不得乱用、混用;容器换装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规定彻底冲洗干净,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6、润滑油的滤网要符合规定:压缩机油、机械油所用过滤网,一级过滤网为60目,二级过滤网为80目,三级过滤网为100目。

  六、润滑油使用

  1、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用油,不得任意滥用和混用,不合格油品不准使用。设备润滑用油见附录A(补充件)或设备说明书。设备所用润滑油的规格、数量、润滑点、加油时间及加油周期等,必须严格按照“三滤五定规定”执行

  2、因操作条件改变或规定油品缺乏,需变更油品时,应报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车间不得随意更改。

  3、润滑油品代用必须符合同等质量或以优代劣的.原则,规定油品得到供应后应停止代用。

  4、如需要更换不同型号的润滑油品或油品经检验不合格需要更换时,应先将原油品清除干净,然后再加入新油品。

  5、新安装设备第一次(跑合期)投入运转的一般设备,应在15~30天内更换一次新油;正常运转时,换油周期应根据工作条件、润滑油检验报告而定。

  6、具有独立润滑油系统的大型机组检修后,润滑油循环一定时间,经检验合格,方可试车或投入运行。

  7、运行中的大型机组润滑油应每月检验一次,条件恶劣或运行后期应适当增加检验频次,应化验黏度、水分、机械杂质、闪点、酸质,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应及时处理。润滑油的检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8、发现漏油、跑油时要及时查出原因,上报车间,立即消除并作好记录,禁止跑油、漏油

  9、主要、大型运转设备换油时,应该在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并按规定记录在设备档案。

  七、设备润滑加油(脂)标准

  1、油润滑

  加油以刻度线为准,无刻度线时应符合如下规定。

  1.1、循环润滑

  正常运行时油箱油位应保持在2/3以上。

  1.2、油环带油润滑

  1.2.1、油环内径D=25~40mm时,油位高度应浸没油环D/4。

  1.2.2、油环内径D=45~60mm时,油位高度应浸没油环D/5。

  1.2.3、油环内径D=70~130mm时,油位高度应浸没油环D/6。

  1.3、浸油润滑

  1.3.1、滚动轴承的浸油润滑

  a.、n、>、3000r/min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中心以下,但需浸没滚动体下缘。

  b.、n=1500~3000r/min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中心以上,但不得浸没滚动体上缘。

  c.、n、<、1500r/min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的上缘或浸没滚动体。

  1.3.2、变速机的浸油润滑

  a.圆柱齿轮变速机油面应浸没高齿轮副低速齿轮齿高的2~3倍。

  b.圆锥齿轮变速机油面应浸没其中一个齿轮的全齿宽。

  c.蜗轮蜗杆减速机油面应浸没蜗轮齿高的2~3倍,或蜗杆的一个齿高。

  1.4、强制润滑

  应按有关技术要求或实际标准确定。

  2、脂润滑

  2.1

  n>3000r/min时,加脂量为轴承箱容积的1/3。

  2.2

  n≤3000r/min时,加脂量为轴承箱容积的1/2。

  八、废油品回收

  1、废油的回收应该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车间应采取积极措施,排放及更换下的废润滑油应按品种牌号进行回收,认真做好废油品的回收、再生、和处理工作。

  2、车间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废油品回收指标避免浪费,回收的废油脂可用于刮泥机链条、轨道的保养,废油用于螺栓等保养。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3

  1、大楼设备管理最有成效的经验是:立足于预防,即“预防为主,防重于治”。

  2、无论什么设备均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保养项目进行日常保养。

  3、机电主管必须制定有关分管设备的预防性维修计划,作为维修防范全年的安排,是机电处最具权威的指令性文件。

  4、各机电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预防性维修计划执行。

  5、部门主管要严格按照预防性维修计划检查。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

  3.工作程序

  3.1本厂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部门有:

  3.1.1检修计划由主管厂长批准。

  3.1.2设备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中修项目图纸、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3.1.3生产科负责协调安排检修时间,保证检修按计划进行。

  3.1.4安全环保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3.1.5大、中修项目由机电队,车间配合完成。小修项目由车间自行组织安排时间完成。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车间主管设备技术员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设备科。

  3.2.2设备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

  3.2.3主管厂长落实检修负责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

  3.2.4任务单位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

  3.2.5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组织备品、备件、工具、器材、安排检修时间。上报主管厂长审批。

  3.3检修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3.3.1大、中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需会同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生产科、车间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环保科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

  3.3.2小修项目由车间安全员,维修工、操作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作业。做好安全检修记录。

  3.3.3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修第一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3.3.4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检维修的所有工用具,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记录交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3.3.5检修项目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3.4检修类别和时间

  3.4.1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时间,由车间组织实施进行。内容包括:

  3.4.1.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4.1.3更换部分润滑油和油脂,调整串动和间隙尺寸。

  3.4.1.4对电机进行吹灰和干燥。

  3.4.1.5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3.4.2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内容包括小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2.1更换成套部件。

  3.4.2.2清洗复杂部位零件。

  3.4.2.3更换部分磨损过限的轴承和轴瓦。

  3.4.2.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

  3.4.3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运转和达到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解体检修。内容包括中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3.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绕电机线圈。

  3.4.3.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3.5检修时间一般根据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进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具体情况随时随地进行。

  3.6检修规定和原则:

  在整个检修过程中坚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乱用、三不见天、三不落地、三条线。

  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不乱拆,乱拉乱顶;不乱动其他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拆其他设备的部件。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拆的设备、管口不见天。线、设备的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物资摆放一条线;工具机具摆放一条线。

  3.7在整个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按步骤进行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检修质量。

  3.8检修项目完成后,检査人员应会同检修任务单位、车间设备员和操作工人共同检查。进行载荷试验,达到检修质量标准。作好检查记录。

  3.9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清理干净检修现场。做好检修记录备案。

  3.10在检修过程中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老设备。

  3.11验收:

  3.11.1大、中修检修项目完成后,由厂长主持有生产、设备、安全环保、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组织实施验收。主要设备由主管厂长主持,一般设备由设备科主持。

  3.11.2验收人员应有岗位操作工、检修单位(维修工)、主管技术员和安全环保检查员。

  3.11.3验收时应对设备做空、负载试验,并记入交工验收记录。检修单位要做好检修记录,将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交工资料交设备科存档备查。

  3.11.4检修项目未达到工艺要求和质量技术标准不予验收。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5

  为使砖厂设备经常处于安全完好的运行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降低设备和安全成本,充分提高设备的运转效率,提高开采装车、修理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经济效益,制定设备管理维修制度。

  1设备管理

  主管设备的安全员, 负责全厂设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检修制度,做好各类大、中、小修的检修,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组织员工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认真执行各项“设备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文明、正常生产。

  2设备维修制度

  2.1因检修而临时卸下来的设备器件,必须由卸下来的人负责恢复原状,否则造成事故由卸下的人负责。

  2.2凡检修任何电气设备,必须由修理者亲自拿下保险,并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

  2.3在检修工作中要认真仔细,决不能蛮干,防止损坏设备、部件及工具。

  2.4工具要放在指定的地点,工作结束后应清点工具,避免掉入设备中,造成事故。

  2.5电器设备的'更换和故障的排除,必须由电工进行,电机长期未运转,在起动前应由电工进行检查后,方准起动。

  2.6更换传动皮带和传动部分时,应断开电机开关或拿下保险。

  2.7设备轴头顶丝、销子,不得外露,避免转动时挂住伤人。

  2.8在清洗设备、打扫地面时不得将水喷向电线、电闸和电机。

  2.9在设备运转中,操作人员要精神饱满的坚守工作岗位,并不得乱动非本人负责的设备。

  2.10在离电气或线路近的地方工作时要多加小心,在有可能停电和必要停电时,可停电进行,以防触电。

  2.11工作场地保持整洁,工具、零配件及原材料应放置有序,以保证操作中的安全方便。

  2.12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守电器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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