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13 09:09:0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学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及师生安全教育是学校的一项长久性基础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及社会稳定。为确保学生在校园中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条例:

  指导思想:立足于常规教育,定位于安全防范,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一、安全教育

  1.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2.学校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学习内容,提高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3.广泛宣传,加强专题教育。校园开设安全教育宣传栏;每年3月份为“安全教育月”,组织开展全校性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对班主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通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宣讲消防、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防患知识。

  4.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二、安全管理

  把严抠细管理作为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硬功夫来抓。

  (一)确保交通安全

  普及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

  (二)确保活动安全

  1.组织教职工较大型的外出活动,必须坚持申报审批制度。严禁组织学员参加有危险因素的活动。

  2.校内各项活动必须事先考虑到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措施,谁主管谁负责。

  3.组织校内外集体劳动,事先要明确目的,讲清安全要求,制定相应措施;严禁组织接触有易燃、易爆、高空等危险因素的劳动。

  4.日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擦楼道玻璃,焚烧垃圾等劳动要在安全指导下进行。

  (三)确保校园安全

  1.加强校内消防教育,严防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2.严禁学生携带危险物品或非学习用品进校进班。以防发生意外。

  3.总务处及相关人员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电源电线、文体设施等要经常检查维护,对年久失修的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教职工和学员人身安全。

  4.在楼道、楼梯、楼上护栏处设有明确的安全警示。

  5.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坚持来客登记,控制校外人员随意进校,严禁闲杂人员进校干扰滋事,学生在校期间,严禁机动车入校园。

  6.实验课、微机室要规范管理,有毒物品、强腐蚀药液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微机操作必须听从老师指挥,防止触电伤人。

  7.及时处理周边治安隐患。

  三、安全管理机构

  由校长亲自抓,校长是总责任人。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1.凡由于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利,教育不够造成学员伤亡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

  2.凡因工作失误,学校设施倒塌造成伤亡事故,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负责对受害人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育人,培养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人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保平安、建和谐、抓质量、求发展为主题,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教育环境。必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学校各职能部门鉴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设置: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和医务为组员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工作。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科。成立安全护校队、抢险救治组,确保学校安全管理有序进行。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校长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安全第一、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责任到人。

  第二章安全工作制度

  第六条安全责任制

  (一)工作责任制

  学校每学期初与分管副校、处室主任,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各部门与相关人员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

  (二)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个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受到伤害的或第一个接到险情报告的教职工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正在进行危险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制止,对受到伤害的学生要立即进行救助,对发现险情要果断处置或报告。否则,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分别为开学、期中、)班主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初学寝室辅导员不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每周安排班主任值周,并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发现一起、登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校舍、围墙、体育器材及其它教育教学活动设备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学校消防、电器、电线及防雷设施;学生活动、休息情况;危险物品和校园网络;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及其他安全检查事项。

  安全检查的要求:学校每次安全大检查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处室安全检查要写好检查记载。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处室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生发生不安全行为要预以登记教育。

  第八条安全例会制度

  每月最后一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汇报会议,由各处室负责任人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每学期开学第一月和第四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学校的安全工作,每月安全工作汇报会议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负责召集。

  第九条安全考核制度

  实行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和奖惩机制。每学年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处室进行一次考核,凡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资格,凡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十条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德育处是学生安全教育的职能部门,其他处室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法纪教育,全校教职工都是安全教育工作者。安全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每学期至少对全校学生进行两次(期初、期末)集中安全教育,每月有安全教育班会。平时通过多途径、形式和方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墙报、广播、竞赛、演讲、演练等)。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治安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健康与卫生安全教育、预防触电与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防邪防毒及其他方面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安全教育的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理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我救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扰的能力。

  第四章校园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校园设施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校园设施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设施安全负责具体管理。学校校舍、围墙、活动场所、防雷设施、教育教学设施、特种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对验收合格的校舍要定期请相关部门进行勘验检查;对学校防雷设施,每年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要请气象部门进行检测;对学生频繁使用、易造成成损坏的教学楼梯道扶栏、橱窗玻璃、运动场体育场设施、教室内电器开关等要随时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场所、危房等,在隐患未能排除之前要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用电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用电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加强电源、电器、电线的检查,严防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保卫科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各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管理,严禁将蜡烛等火源和易燃物品带入学生宿舍,禁止在校园内焚烧纸张、垃圾、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严禁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有害有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教务处要落实专人管理教学所用化学危险物品。采购危险物品必须到持有国家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质量合格产品,并索取详细使用说明书;化学危险物品购回后,必须进行严格验收才能入库保管室;取用危险物品必须经管理处室主任审批,并做好详细取用登记。

  第十七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教务处是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任课教师对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其余各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的设施安全负责具体管理。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

  (二)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报告总务处维修。

  (三)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并填写《教学日志》下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并告知家长。缺课学生半天不到的,班主任书面报、德育处、教务处,两天不到的,分别报分管副校长,校长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根据教学内容实际,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了解特异体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五)教学内容要符合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教学组织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罚学生。

  (六)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第十八条课间安全管理

  课间安全管理指:早上课前、课间休息、中午休息、下午课外活动、放学、集会、晚睡时段学生安全管理。德育处是学生课间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值日领导、值周班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楼层值班人、食堂商店管理员、保卫科值班人员、宿舍管理员对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学生课间安全管理要求做到:

  (一)课间休息:教学楼各楼层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和学生,运动区域(值日领导或值周班主任)。

  (二)早上课前、中午休息、下午课外活动时段: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区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值周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运动场区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值周教师或体育教练)和学生。

  (三)学生入学放学时段:,德育处值周负责人负责,保卫科负责校门区域及校门外学生通道安全秩序的维护。凭有效证件出入。

  (四)课间操、升旗、集会:班主任随班维持班级学生安全秩序。德育处负责组织。其他集会或学生集体活动,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住校生安全管理

  德育处是住校生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值周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是住校生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人。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寝室卫生、器物摆放整齐、纪律秩序井然。

  (二)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攀爬摔伤和防其他事故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每天学生就寝时清查学生人数,发现未按时就寝的学生要及时报告,正确处理。

  (四)学生就寝期间,班主任要下寝室督促,并委派学生值日,辅导老师负责学生安全全程值班,有异常情况随时处理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和《生活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以下要求:

  (一)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其中食堂配备餐具专用洗刷和消毒等。食品贮存、加工、防蝇、防尘等必备的'设备设施。

  (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对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要立即解聘或停业营业。

  (三)建立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严格的管理制度。采购食品做到定点、索证和登记;加工食品要符合卫生要求;贮存食品做到分娄、分架、隔墙、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销售食品要坚持试尝和留样。

  (四)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做到每日三餐检查,并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五)向师生提供的纯净水、矿泉水必须索取《饮用卫生合格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

  第二十一条传染病预防

  学校校医是传染病预防工作具体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校园治安秩序管理

  保卫科是学校校园治安秩序管理的职能部门,保安及相关人员对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具体负责。

  (一)无论是上课期间,还是节假日,学校保安均要落实门卫及校园治安巡视及守楼护院昼夜值班人员;上课期间的周六和周日,行政值日要落实值周教师轮流值班;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实行学校领导轮流值班。

  (二)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和车辆及学生进出登记制度,非学校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未经学校许可不得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将公共财物随意带出校园、校内物品出校,末经学校相关处室或物主的许可,门卫不得随意放行;任何人员都不得私自将危险物品、管制器具、违禁物品带入学校。

  (三)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十三条其他安全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按分工与职责要求,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若遇分工调整,由接任部门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章校外活动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安全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措施不落实和不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审批,校长最终批准准予制度,并按“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任何人都不得私自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

  第二十六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制订安全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二)至少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带队,并配备足够的管理教师。

  (三)出发前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纪律教育。

  (四)吃、住、行等环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严格管理和检查,防止危及学生安生事故发生。

  第六章安全应急处理

  第二十七条晚自习停电应急处理

  教务处、教育处、总务处、保卫科是晚自习停电全校安全秩序管理职能部门,值日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秩序的指挥。晚自习停电,启动《停电预案》,由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一般伤害事故应急处理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在场教职工要立即对受伤害学生进行救助,并立即报告班主任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作出妥善处理;若属一般轻微伤害事故,则立即成立以分管年级领导任组长,班主任、保卫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递交事故发生,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若属较重的事故,立即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校安全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保卫、德育、教务、总务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完成事故调查取证,两日内写出事故调查、处理的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告县教育局。

  第二十九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重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师生严重伤害或死亡、集体食物中毒、火灾及其他群体性伤害等事故。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

  自然灾害事故主要指地震灾害、洪水灾害等事故。按《震灾预案》和《防洪险预案》进行处理。

  第七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各处室、各年级组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追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进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予确认,不称职并取消下半年评先、晋职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应职责或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司法部门追究: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3

  中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安全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学校要严格进行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4.严禁学生拉帮结派,或与社会闲杂人员纠集在一起,对其他学生进行敲诈勒索、**、偷盗等违法行为。

  5.对遭到外来社会人员或违纪学生的抢、骗、盗、骚扰、侵害时,一方面要敢于斗争,善于自我保护,另一方面要及时报告老师和派出所。

  6.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家或离校出走。

  7.不得破坏、玩耍电源开关,保护消防设备。

  8.严禁在校园内骑、趟自行车,停放的自行车要上锁。

  二、课间安全

  1.教师在课间要对学生的课间活动多加留心,对学生间过头的嬉戏玩耍,学生间的纠纷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的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2.课间时间,学生要做好必须的课前准备,如准备好课本、文具等。

  3.不得在教室内、走廊里、校园内、操场上追逐、推搡、打闹,或用其它实物(如笔、刀、棒、砖、石子等)进行投、掷、抛等危险性动作,以免伤害别人。

  4.上下楼梯要小心,不得拥挤、推搡。

  5.上课铃声响了以后,坐在自己座位上,停止喧哗,保持教室安静。

  三、校外活动安全

  1.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实践等校外活动时,要制订周密的计划,有专人负责,租用的车辆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在活动前,一定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学生要服从老师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3.不得擅自离开活动地点,单独行动,不得做与活动内容无关的事,如有事要离开,一定要准得带队老师的同意。

  4.在外活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四、上学或放学时的安全

  1.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

  2.放学后,学生直接回家,不得在街上或途中滞留玩耍,不得滞留学校大门口,值日教师要督促学生及时回家。

  3.家长应了解学生上学或放学的时间及行踪。

  4.上学或放学的路上,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为,严禁在骑车时追逐打闹,单手或双手脱离车把骑车。

  五、实验安全

  1.实验教师(物理、化学、生物)要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定,严格执行实验操作程序,杜绝触电事故,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熟悉消防器材,掌握处理事故的应急措施,在学生开始实验前,一定要加强对学生实验安全的教育。

  2.学生进入实验室后,不得东翻西寻,要听从实验教师的'安排,认真按照操作要求进行实验,严禁在实验室追逐嬉戏。

  3.正确使用电器,谨防触电。

  4.严禁将食物,餐具等带进实验室,实验结束后一定要将手清洗干净。

  5.做有毒有味气体实验时,要及时打开排气扇,并马上开窗通风。

  6.实验时,应防止液滴飞溅或爆炸伤人现象。

  7.易燃试剂要远离火源。

  六、饮食安全

  1.学生在校期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不得在任何场所进行喝酒,抽烟。

  2.学生要注意个人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暴饮暴食,不吃变质食品,不在校外小吃店就餐,少吃零食。

  七、网络安全

  1.网络文化具有瞬时性、开放性、交互性、虚拟性的特点,当前网络文化正以无可抵挡的魅力对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教育、生活和工作方式以及价值观产生巨大的影响,然而,网络文化混杂着种种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造成许多消极影响,作为教师、家长、社会都应当引起警埸,关注网络安全教育。

  2.要在电脑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校园网络。不得擅自访问与教学内容无关的网站。

  3.正确使用家中电脑,讲网络道德。

  4.不得浏览网络中有关暴力、色情内容的图片,数字影像,文字等。

  5.不得参与网络赌博,保持警戒,严防网络诈骗。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与服务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现制定田林中学食堂内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望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生,领会精神,坚决贯彻。

  一、 食堂必须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办出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 食品(原料)采购

  (1)肉类采购必须要有肉品检验检疫证明。

  (2)豆制品采购必须要有送货清单。

  (3)蔬菜采购必须要有农副产品批发时常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4)其它食品采购要有对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 食品贮存要有专人负责,通风良好有效,离地隔墙,分类分架,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的生活用品,无鼠迹、苍蝇、蟑螂等。

  四、 餐饮具清洗应当有专用水池,荤、蔬清洗池应分开。

  五、 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与不洁物。

  六、 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洁净,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七、不得加工凉拌菜、生拌菜。不得加工改刀菜。食品必须烧熟烧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八、 熟食品必须要有留样,数量不少于250克,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九、 食堂如有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重新食用前应确认未变质,并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十、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卫生部门体检后的健康证,持证上岗。

  十一、工作完毕要清扫干净工作场所,保持食堂的整洁。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三白”上岗(头戴白帽子,口戴口罩,身穿白工作服),不戴耳环、首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服等。

  十三、冰箱内存放食品生、熟必须分开。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与治安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总论

  1、学校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事务的领导管理工作。

  2、综治办(保卫科)、警务室负责学校统筹管理安全和治安工作,保卫科、警务室主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3、年级组、教育处、办公室、实验处、体育处、教务处、团委会及其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负责安全保卫事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与治安工作。

  二、安全管理责任分论

  1、综治办(保卫科)、警务室负责学校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的安全。

  2、年级组、教务处负责管理失当安全,即在教育教学中,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科学施教,严防管理失当造成师生人身、心理伤害等方面的`安全。

  3、办公室负责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即

  ①师生在校内食堂(商店)就餐、饮水、食用加碘加钙食品及钙制品等方面的安全。

  ②校舍、体育场馆及其他设施的使用和建设中的安全。

  ③学校在用火(采暖)、用电、用油、使用煤气中的安全。

  4、实验处、年级组负责教学实验安全,即

  ①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的安全。

  ②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安全。

  ③电教设施操作安全。

  5、体育处负责运动安全,即学生在参加田径、球类、越野、军体活动中的安全。

  6、教育处、团委会、年级组、综治办负责对学生进行行为安全、交通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即

  ①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乘坐的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安全。

  ②组织学生在参加学校劳动、社会公益劳动等各种形式劳动中的安全。

  ③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参观开会等集体活动中的安全。

  ④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校规校纪教育、自然灾害知识教育等安全教育。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6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6.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1.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3.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4.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5.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6.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3.学校食堂每月检查两次,及时排查相关安全隐患。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4.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7

  一、建立安全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活动中心所有员工的工作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分站站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管理人员、兼职教师身上), 实行责任追究制,使活动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中心。

  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学员的行为养成教育,使学员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活动中心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建立、加强安全教育制度,要对中心学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样化:要对学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专题教育、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员的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

  值日人员要具体、全面负责当天活动分站的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活动分站,以防事故发生。

  五、辅导教师是班级学员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学员安全全面负责。

  要重视教学安全,防止学员跌伤、摔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学员发生意外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不得贻误治疗时间。

  六、建立健全中心联系人制度、分站教学、安全管理员值日制度,加强活动分站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分站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分站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分站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活动中心内外学员出现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中心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

  八、加强对专兼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活动场地。

  九、凡举行大型活动、外出参观等活动,分站活动负责人均应提前制定活动安全预案,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组织学员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活动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

  组织学员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员外出活动。

  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

  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员,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回。

  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心学员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活动中心主任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一、活动中心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分站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学员在培训前,学员家长必须与活动中心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学员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要齐抓共管。

  中心把安全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

  出现安全事故,辅导教师不得享受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教育领导小组,分工到人,责任明确。

  二、上学放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驶。

  三、严禁在楼梯闯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要拥挤,严禁溜楼梯扶手。

  四、电器设备及消防器材,不得随便乱动。若未经允许私自乱摸谁出现问题有谁负责。

  五、严禁学生随身携带火种,如发现火情,要及时拨119六、未经家长和学校的允许,任何人不得随便到河、坝、水库中洗澡,出了问题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七、要注意饮食卫生,对腐烂、变质的食品及过期的药品严禁食用,以防食物及药用重毒事故的发生。

  八、学生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要先检查一遍所用琴械翟设施,然后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训练,切忌违章操作。

  九、对学生进行在紧急情况下的硫疏散安全教育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在紧急情况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十、在重大节假日和集体组织的活动、劳动之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十一、学校的校舍要加强管理及时维修。如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

  十二、门卫值班人员夜间要做好巡察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9

  学校的保安人员负责守护学校安全,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破坏,保护全体师生安全,为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站岗制度

  (一)按时到校,上下学高峰全员在现场执勤,其他时间轮流值班。

  (二)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暴器具,形象整洁、威严。

  (三)值班站岗时不得吸烟、用餐、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二、进出人员管理制度

  (一)上课期间,校门处于关闭状态,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没有学生处或大队部盖章的约见条的.,需问明情况,非必要不准进入,如果进入,门卫与被访者打电话联系,确认情况,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均为绿色,从旁侧小门戴好口罩进入,测体温、填写来客登记表,方可允许进入校园,教师戴好口罩在操场空旷地方接待。

  (二)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确保校园平安。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安有权利拒绝其进入学校,但要做好解释工作。

  (三)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小学生必须有家长或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保安人员对请假条进行留档备查。

  三、物品出入检查制度

  (一)学校保安人员应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外来人员携带大量物品离校时,保安人员应对物品进行查验,请示校领导同意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四、巡逻制度

  (一)每天除上、下学高峰外,保安人员注意巡查校园安全,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及安全隐患,每天上学前、放学后做例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

  (二)如遇大风、雷雨等特殊天气应对重点部位仔细检查,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并上报校领导。

  五、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一)学校在正常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允许机动车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安人员引导下低速行驶至指定停车地点停放,禁止鸣笛,确保师生安全。

  (二)召开家长会时,应引导家长将自行车、电动车停放至指定停车点

  六、其他工作制度

  (一)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着保卫校园和全体师生安全的重要责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及职业道德,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二)保证按时开关校门及楼道门,保管学校各教室、办公室、功能室钥匙。

  (三)学生上下学期间,要及时清理门口15米范围内的小商小贩、发放传单等闲杂人员,维持学生通道秩序。

  (四)对待学生要态度和蔼,不急不躁、认真细致。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0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整洁、安宁、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认真执行、共同遵守。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生宿舍分配

  1、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处与生活部共同负责。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报修。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宿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宿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生活老师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生活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炮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回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如浴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

  二、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四、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一般应坚持人走拉闸断电。

  五、宿舍管理部门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杜绝私拉、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宿舍管理要坚持用电、用火检查和巡查制度,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二、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三、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七、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八、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九、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

  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十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3

  一、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可靠、业务水平精通、工作作风踏实。

  二、根据要害部位的业务性质特点,建立健全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安全防范重点。

  三、重点要害部位实行岗位责任制,由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规范操作。

  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泄密、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

  五、保卫人员应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昼夜值班、巡逻、守护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

  六、工作人员应经常了解、掌握业务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置,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七、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排查、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八、重点要害部位如因工作人员失责而引发安全事故,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4

  1、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3、要建立好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

  4、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

  5、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微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

  6、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

  7、体育组和总务处要定期对体育器械、设施、场地等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体育老师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对于不安全的体育器材要及时报修,甚至更换。总务处在寒暑假期内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检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撤除。

  8、严禁在非运动区进行体育活动,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全部安排在校园内进行。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5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规则,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规则旨在加强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学校财产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均实行防火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学校防火责任人由校长担任,各年组防火责任人由年级主任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学校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防火工作,各年级组设兼职的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学校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学校防火责任人和年组安全防火责任人分别对学校和年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教学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现象,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学校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学校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检查,组织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招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都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教职工及全体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余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部们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年组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年组的安全防火工作做一次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七条教学楼、宿舍楼等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龙头、水管、灭火器等要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不得借故移做它用。

  第十八条对电工、锅炉工、易然易爆等特殊岗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各实验室、仓库存放的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堆放和管理,对易然易爆有害物品,更要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组织参加扑救。学校接到报警后,应即使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灭火。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地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它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二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1-27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07-10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09-29

中学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12-01

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05-02

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9-07

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9-22

中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04-30

[精选]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