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推荐]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推荐]](/pic/00/d1a7d0a305_5fbf7f1b72749.jpg)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发〔20xx〕40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学生家长接送难的问题,满足广大家长对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xx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xx基〔20xx〕33号)、xx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综〔20xx〕68号)等文件精神及开发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忠门中心小学校务研究,决定于20xx年x季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2、坚持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
3、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4、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
5、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二、服务对象
安柄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三、服务时段及安排
1、时间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按3课时(2小时)计算,起止时间:11:10—13:30。
2、地点安排
原则上安排在安柄小学本班级教室。
3、编班安排
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3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年级不足3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
四、服务内容
基于课后服务不少于2小时的规定,加上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一般在5点左右,如果晚托大概7点才能结束,这样违背了课后服务的初心,所以学校决定实行午托服务,并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中午这一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2、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午间休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巡视指导。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巩固学习成果结合起来,开展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
(3)把课后服务与兴趣小组结合起来,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由于我校综合科教师配备较齐全,可以组织美术兴趣小组、音乐兴趣小组。兴趣小组根据学生报名人数以校为单位开展活动,并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五、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二)组织自愿报名。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由家长书面申请,有序组织学生报名,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落实课后服务管理。学校按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按规定落实配备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管理或教辅人员,细化工作分工安排,做到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措施有效有力、保障切实到位,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上午第三节课结束后,该节课科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课后服务看护教师。如有学生请假,科任老师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
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核对好名单后,和当天最后一节课科任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组织师生做好签到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返回原班级,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导护值班教师。
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返回。其他教辅人员要按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案。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六、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1、经费来源
(1)课后服务经费来源由上级拨款,不足部分向家长收取相结合。
(2)在校午餐餐费每月结算一次,于当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用餐学生家长通过用餐配送公司提供的公司收款码收费。每天每餐大约15元,具体价格按原定协议或协商改按上级招投标中标价格,另行确定。
2、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惠民原则。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暂定上午放学后课后服务费为不超过3元/人/课时(具体价格根据参加午托的班生规模按实核算),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开展期间所发生的本校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劳务费、外聘人员劳务费,以及学校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费、电费、保洁费、设备、安防费用等。课后托管服务费用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后,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每学期末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加强收费管理,单独设账,专账核算,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对借校内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根据《xx省发改委、xx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362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拟从xx月xx日起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每位家长(监护人)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一、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原则
家长、学生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
二、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及内容:
1、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5:25-17:25,夏季:15:50-17:50(法定假日、寒暑假除外)。
2、服务内容安排:
(1)基础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生作业辅导、自主阅读等。
(2)特色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特长,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
三、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经费使用和管理
本学期学校课后服务收费依据(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每生每期600元,对困难家庭学生,由家长申请,学校行政会研究,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教师超时工资、开展活动的设备和耗材购置,管理运行及集体培训经费等。学校课后服务费按上级文件规定,实行用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结余的期末进行清退,收支情况在每学期期末邀请家委会成员进行结算并向家长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群众监督。
四、学校课后服务其它注意事项
1、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先征得家长的同意,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合理安排。
2、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的,按实际上课时间进行清算费用,结余的退还。特殊情况请假的,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请假条。
3、学校会经常加强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第一法定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4、放学时,家长要及时到学校接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离校后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1、化学、生物老师应对本学科试验内简单产生的安全事故环节、预防措施以及事故处理方法应全面了解,制定出试验规章,依据每次试验内容重点强调。
2、安装照明电路。试验员应认真检查使用导线是否有暴露,插头是否完好,暴露的'导线、损坏的插头勿用。
3、老师应使同学熟悉到,稀释酸液只能将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热测定时,应让同学把温度计先插入冷水中,渐渐加温,而不应直接插入热水,谨防突然升温,导致温度计爆裂。
5、酒精灯点火,禁止灯对灯点,谨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老师应教育同学,用试管加热液体时管口忌直对人体,特殊是面部;观看管内变化时,应保持适当距离,只能侧视而不参面对管口直视。
7、解剖生物应指导同学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开玩笑以免划伤、刺伤。
8、试验结束,试验员、老师应仔细清点试验器材,不使酸碱液、刀具外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一、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经常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人身自卫教育,使学生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二、实行昼夜巡视24小时值班制,杜绝空岗缺岗现象,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时必须着装整齐、保持形象,做到礼貌待人,树立学校文明管理的`良好形象。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到校门口值勤。学生下课时或午间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协调。
四、对外来车辆必须如实登记,并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门前严禁停放车辆和摆摊设点,确保校门前畅通无阻。
五、严禁小商小贩、推销员和废品收购者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一经发现,立即请出校园;严禁学生将盒饭、甘蔗、瓜子、零食等有外包装食品带进校园,严禁学生爬墙外出或通过学校围墙栅栏购买食品,对违规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晚上11:30后须认真巡视一遍校园,及时关锁门窗关闭水电,清理滞留人员,消除安全隐患,如有困难及时告知相关人员。
七、认真做好个人卫生,保安值班室每天早中晚须清扫三遍,确保卫生达标。做好书、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不遗失,不错漏。
八、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场所 ,严禁闲杂人员在保安室谈笑打闹和无故逗留,严禁在保安室打牌、下棋、喝酒、打电脑、干私活等,确保保安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九、与公安部门配合,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勇于跟坏人坏事和有损学校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及时果断地处理校园内和学校周边的突出偶发事件。如有困难,学生纠纷交德育处处理,老师纠纷报工会处理,外来人员寻衅滋事报保卫科和派出所处理。
十、凡在值班工作中作出成绩者,学校给予表扬;凡因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失职而导致发生案件造成损失者,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扣发当月全工资或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
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师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
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 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6
1、交通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2、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在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状况,使交通安全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并把交通安全工作同企业管理和工作绩效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3、确定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宣传、检查、和机动车辆管理,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保持联系;各部门确定一名兼职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交通安全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记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切实负责,加强检查,把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车辆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车管部门统一保管,并负责费用交纳及车辆维修。
5、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交通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服从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制度,杜绝各种交通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
7、保持车辆清洁,对零部件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杜绝带病车、故障车上路。
8、冬春季要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检查、保养;特别是对油、水箱、车灯、刹车制动的保养;遇有雨雪、大雾天气要缓慢行驶,避免发生事故。
9、单位车辆实行专人驾驶,车管员监督检查,严禁未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10、单位车辆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单位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11、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当首先作应急处理,然后迅速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联系,依据交通事故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处理。
12、驾驶非机动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行为规范;在划有分道线或设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要走非机动车道,在其它道路上,要靠右侧行驶;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低头猛拐,不准曲线行驶,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冬季要注意避免在结冰的路面上行驶。
13、单位员工使用的非机动车应证照齐全,车况应保持良好,应经常检查刹车、车铃、车锁等,做到灵敏有效,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14、非机动车出入单位门口时必须下车推行,在单位内行驶必须注意交通安全,禁止逆行、斜穿、骑飞车、骑车带人、双手撒把、扶肩并行、互相追逐、嘻闹等;上班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15、单位内及停车场设立的`各种交通标志、防撞墩、隔离墩、车位锁及行车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16、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停车场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照场区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17、在停车场内停放或滞留过夜的外来车辆,车场管理人员应当提醒驾驶人员自行妥善保管好车内的财物。
18、如遇车辆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当由修理人员将车辆拖离停车场进行维修,禁止在停车场内修车。
19、机动车在单位、停车场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长笛。
20、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停车场及道路时,须事先报告车场管理部门备案;施工部门要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及有关交通设施和清理施工垃圾。
21、出现事故时,应当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车辆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7
学校用火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宿舍区应设为防火重点部位,张贴禁火标志。校园内禁止设易燃易爆物品储藏库房(少量化学实验用品、食堂燃料等按有关防火、防爆规定加强管理)。食堂厨房、木结构教学、生活楼等易燃易爆部位应设立安全监督岗,严密制定防火措施。
二、防火重点部位建立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防火责任人,根据需要配好灭火器械。
三、防火重点部位要严格控制一切火种,不准在防火重点部位吸烟、焚烧垃圾,严禁使用煤油油炉、酒精炉、电炉等燃具,不得在防火重点部位擅自进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须报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及主管领导审批,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的实验环境,减少实验过程中发生灾害的风险,确保师生员工正常有序地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应了解自己所用化学品的MSDS(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做好风险评估,遵守操作规程,熟悉应急预案。
二、所有新进实验室人员均须先期进入学院《化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的“顺序练习”模块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并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取得《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合格证》后,方能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未经学院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外来人员做实验。
三、实验课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并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各实验室必须针对本实验室的特点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将其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一并张贴在实验室内,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
四、实验室人员应熟悉室内的水、电、煤气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遇停水、停电、停气时,或用完水、电、气时,使用者必须及时关好相应的开关。电闸箱、水阀及气阀严禁遮挡。
五、实验人员实验前必须在导师指导下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步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特别是具有危险性的新实验),应熟悉所用试剂及反应产物的性质和潜在的危险,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足够的防备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溅等),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六、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离开时必须有人代管。试剂用过后一定要将瓶盖盖好并将试剂瓶复位,以免不慎打翻发生危险。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实验室过夜。因工作需要进行过夜实验时,需按照《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过夜实验的规定》要求进行。
八、进行危险性实验(如剧毒、易燃、易爆的实验)时,房间内不应少于2人,必须佩戴防护器具(防护镜、口罩、手套等);危害性很大的实验(如高压实验、放大试验以及能产生危险气体而危及本人或周围人员人身安全的实验)不可在化学楼内进行。
九、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买、领取、存放和保管各类化学药品,实验室试剂存放量应符合《化学化工学院关于控制实验室试剂存储量的有关规定》。应定期根据实验室化学药品目录(应包括化学品的名称、存储量、危险性等信息)对实验室存储的`化学品进行检查和整理,检查内容至少要包括: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清晰、是否已过期。这样可以降低存储化学品带来的安全风险。
十、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液要分类收集存放、集中回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为保证下水管通畅,严禁将废弃物品、杂物等丢入下水道。
十一、有明确规定不能放在室内的气体钢瓶种类必须放在室外;易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的气瓶不得放在一室;盛装易聚合成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放在室内的钢瓶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并须进行固定。气体钢瓶周围不得有热源,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使用钢瓶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钢瓶是否漏气。
十二、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擅自改接电源线或使用老化、裸露的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配电箱、插座、插销板、电源线等)。
十三、检查电器设备性能,充分考虑使用设备的局限性,不得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仪器设备,以免造成短路等事故。
十四、实验室应保持卫生整洁,严禁吸烟、饮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产生有害气体、严重异味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十五、进行实验人员需穿全棉工作服,着装尽量少裸露皮肤,长发束起,不准穿拖鞋、凉鞋,禁止佩戴隐形眼镜。
十六、本科生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出差、出国,必须委托其他教师管理学生和实验室安全,并提前将写好的委托书交学院办公室。
十七、不宜将儿童带进化学楼,尤其不可带进实验室。若因儿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八、各房间安全员(或交代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义务有责任检查水、电、气阀门,关闭门、窗、水、电、气后方可离开。
十九、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疏散方法,清楚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灭火毯、石棉布、消防沙、洗眼器、急救箱等)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灭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处,使用者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更换。
二十、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院办公室,并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学院视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办法》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违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全员参与、依法管理、文明服务、保证畅通、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乘人员、行人等,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来校的校外单位及校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责任主体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负责校园交通设施和停车场(位)等规划建设,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决定交通安全有关重大事项。
第五条保卫处是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统筹做好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
(三)监督指导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四)处理校园交通违章行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交通安全事故。
(五)审核、发放机动车电子通道出入卡。
(六)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方面对外协调联系。
(七)开展对进入校园车辆和人员的交通服务活动。
(八)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整改校园交通安全隐患。
(九)负责校园交通设施安装、场地建设及维护。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聘任人员及有关外来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对与本单位有关、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提醒,配合保卫处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学生工作等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第七条进入校园人员有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义务。学校师生及相关人员对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都有权劝阻、举报。
第三章校园道路管理
第八条禁止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堆放物品、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或有其他妨碍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未经校园基本建设处和保卫处批准不得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经批准的,施工单位须在施工路段的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必要时应当设立隔断和指派安全员现场疏导行人和车辆。
第十条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或损坏交通设施和警示标识。
第十一条已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道路,遵循“行人和非机动车优先通行”的原则。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安排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需要,保卫处可实行道路临时交通管制、更改道路交通方案。
第四章机动车通行管理
第十三条机动车进出校门经道闸门禁管理系统验证、拍照后出入,一车一杆。机动车驶入校园,须减速慢行,服从管理。
第十四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须按照规定限时、限速行驶,人员密集区域及狭窄道路应慢速、谨慎驾驶,严禁逆向、随意变道、压线、越线超车等行为。
第十五条出租车等无关社会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许可同意,方能进入校园。获准进入校园的工程施工及货运车辆,应从指定校门进出,按照要求的速度、路线安全行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第十六条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包括大功率燃油、燃气助力车)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确需三轮摩托车进入校园的,须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保卫处审批,方可进入校园并按照规定时间、线路等要求行驶。
第十七条校园道路机动车限速3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禁止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第十八条校园道路禁止学驾机动车或无证驾车、飙车、试刹车等违法或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向校外运输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物品所属单位证明,经门卫登记、准许后,方可驶离校园。
第二十条装载危险化学品(含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辆及超大、超重货物运输车辆,须由相关单位提前申请、制定方案,经保卫处核准后严格按方案规定时间、路线等要求在校园通行。
第五章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非机动车、行人在校园内通行,应自觉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出入校园,应主动配合完成查验有效证件、登记信息。对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执勤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非机动车骑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内行走,必须由监护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带领或看管。
第二十三条非机动车和行人严禁在校园内有以下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行为:
(一)在道路上溜旱冰、滑轮板等;
(二)在车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等;
(三)追车、抛物击车、边骑车边打手机或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在校园道路上逆向行驶、违章带人或双手脱把骑车;
(五)未经批准占用道路举办活动,或者举办活动占用道路;
(六)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第二十四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服从学校车辆停放管理,在划定的停车位及停车场有序停放,或者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不得妨碍道路交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停泊车辆,禁止在校园人行道、教学核心区、楼寓出入口、车辆和人员密集区通道以及有明确禁停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泊车辆。
第二十五条建筑物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本建筑物门前及周边范围车辆停放管理,保卫处定期指导、督查车辆停放管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学校大型活动和重要工作,由保卫处根据需要划定临时停车地点,指挥停放管理、实施交通管制。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主办的相关活动的外来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由主办单位负责。需要保卫处协助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保卫处。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置
第二十八条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骑乘)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好事故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进行救助,拨打110报警,同时向保卫处值班电话xxxxxx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的,应标明原始位置。
第二十九条接到校内交通事故报警,保卫处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并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置。
(一)交通事故中有受伤人员的,在急救车未到达之前通知校医院派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抢救。
(二)对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涉外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三)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如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应迅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处理。
第八章监督处理
第三十条学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累计记分管理,记分周期为自然年。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保卫处根据记分,按照本规定给予当事人和单位相应的教育、处理或由保卫处提请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当事人和单位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一条车辆违反本规定通行、停放的,保卫处可实施强制牵引、拖离、锁车、曝光、校内通报等处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的,保卫处责令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立即纠正,并有权将有关车辆、物品进行牵引、搬离现场,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如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三条占路施工或道路破土施工未报校园基本建设处、保卫处批准,未在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和安全标志,未指派安全员现场进行交通疏导,保卫处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如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四条在禁止区域停泊车辆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保卫处有权实施强制牵引、拖离、锁车等措施,并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五条建筑物的使用或管理单位未尽到本建筑物门前范围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责任的;主办单位组织相关活动或对外出租活动场所未尽车辆管理责任的,每发生一起,记相关单位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
第三十六条不配合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单位、车辆、人员,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七条无相关手续强闯校门、故意停车堵门的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造成设施设备毁坏的,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构成治安事件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限时、限速规定;车辆在校园道路上有逆向、随意变道、压线、越线超车等行为;机动车没有主动文明礼让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标识,有不安全、不文明驾驶机动车、骑驾非机动车行为;经同意进入校园的三轮车,未按照规定时间、线路等要求行驶,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情节较重,经教育不听者,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
第三十九条在校园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或有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飙车、试刹车等行为,一经发现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记9分。
第四十条在校园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时速达到35-40公里的处以警告教育并记交通违规一次,记1分;时速达到41-45公里的记严重交通违规一次,记3分;时速达46-59公里以的,一次记6分;时速达60(含)以上的,一次记9分。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交通违规校内定期通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交通违规记分超过3分的校内人员、车辆及其所在处级单位予以公开通报。交通违规超过3分的社会车辆,列入“黑名单”,限制进入校园。
第四十二条自第一次记分开始,一年内交通违规记分达到9分的校内人员,由保卫处报请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十三条保卫处按照自然年对各单位交通违规行为进行统计汇总,单位及单位师生员工、相关人员交通违规记分每达到3分,在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安全工作考核中扣除1分,直到扣完为止。交通违规记分未达到3分的不扣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化学实验是危险性较的实验,必须强化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加强安全教育。指导教师在学生实验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范于未然。
二、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的保管使用规则。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使用有毒物质、有毒气体及做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不得进行实验。
四、实验需用剧毒物品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主管领导批准,认真办理领用登记手续,领用人对剧毒物品的安全负责。领用的剧毒物品要及时使用、严禁乱丢乱放;实验后,剩余暂时不用的要及时送交库房存放。
五、实验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在现场存放。
六、化学实验室有易燃易爆、蒸气和可燃气体散逸,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电热仪器设备。
七、禁止在存有物品与易燃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无遮蔽的灯具。
八、往容器灌装较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醇、酸等电解质除外),要有防静电措施。
九、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备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见光或遇热能分解燃烧或易挥发的'物品。
十、对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从最小量开始进行检验,同时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准备。
十一、在进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气产生的操作时,应在通风良好处(通风厨)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以防对人体的危害。
十二、禁止将汞、酸、碱、硫化物、易燃液体及含有物、有毒的液体、擦布、废纸等杂物倒入水槽。
十三、实验台面上不应放置任何暂时与实验无关的化学药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四、实验室内的用电量不许超过额定负荷,严禁使用普通金属代替保险丝。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十五、实验室的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应保持畅通。
十六、禁止在实验室抽烟、吃东西和利用实验器皿作饭食工具。
十七、学生实验完毕,必须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方能离开实验室,不得将实验室任何材料和药气离实验室,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
十八、指导教师要督促值日生做好实验室卫生、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关闭好门窗。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一年一度的安全责任书签约制度,层层分解安全管理压力。
第二条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全方位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20、122、119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第三条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一小时内报告县教育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报告要书面形式,一式三份,一份报告县教育局,一份报告派出所,一份留学校存档。
第四条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管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负责人要经常和派出所、交警、卫生防疫等部门保持联系,争取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帮助和指导。
第五条 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爱生的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随时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要关爱每一个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了解所授课的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讽刺、挖苦,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六条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指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企事业组织的一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外出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活动。
第七条 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八条 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排除要立即封闭,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有关部门或领导。
第九条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框、楼梯、用电器和开关,以及有关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4、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5、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2、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2、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3、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4、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5、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3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119,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1%,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及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检查学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1.5与灶头应有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通过广播、宣传板、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119”全国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学校对每名教师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 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 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责任体系。
学校基本信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文件;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纪要及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及总结;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与各处室、年级、班级及具体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
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审核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校园各楼层消防逃生疏散指示图;校园消防车道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分布情况详细记录及图示;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情况记录;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师生消防疏散演练记录;
(三)房舍及设施设备。
学校房舍及设施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建筑物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有效文书;建筑物检查及记录;易发生滑倒、碰撞、跌落、踩踏等意外事故场所悬挂警示标志的记录;各类设施、器材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记录及说明;各类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记录。
(四)饮食安全。
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学校饮食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厨房平面图及用具详细清单;逐级安全管理责任书;在食堂上墙的安全管理制度清单;食堂具体管理人员培训记录;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记录;食堂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食堂物品进货凭证及供货单位资质文书;器材消毒及食品留样;燃气使用检查记录;食品农药残留超标检测记录;食堂具体管理人员检查记录及学校领导检查记录;师生饮用水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师生饮用水检测文书;供桶装水公司资质证明文书及水质检测报告书;饮水机定期检查、维护记录。如果学校食堂属于承包或送餐公司配餐,还必须有承办合同及安全责任书、承办方的资质证明资料。
(五)师生集体活动。
学校师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师生校内大型活动的计划、安全保障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安全教育记录;师生外出活动的计划、报批文书、安全保障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委托或联合其它单位举办的应有安全管理书面约定;集体活动结束后的总结。如在活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应有处理事故的全过程记录。
(六)师生宿舍。
学校师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师生宿舍来源说明及证明材料;师生宿舍建设面积、占地面积、房间数量及每间面积、住宿安排情况;逐级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宿舍管理员身份证、工作安排表、详细检查记录;标明师生宿舍位置的学校平面图;师生宿舍楼层的平面图;师生宿舍楼层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灯、安全出口标示、每层楼安全疏散示意图、报警系统等设施设备分布情况详细图示及检查记录;宿舍区域逃生演练计划及实施记录;宿舍用电用气情况统计及检查记录。
(七)安全教育。
学校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学校安全教育的计划及总结;学校实施安全教育计划中的详细资料;学校利用广播、宣传栏、班队会、团日活动、讲座以及专门的安全课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的资料、图片等;学校安全教育周的详细资料;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学科渗透的计划和案例;学校开发的校本安全教育教材及使用情况记录。
(八)危化品管理。
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库存危化品详细清单;危化品管理人员及双人双锁持锁者信息表;危化品购买许可证;危化品购置、运送、领取、使用、回收、销毁详细记录及相关凭证。
(九)自然灾害。
学校自然灾害(水涝、台风、雷电、边坡、挡土墙)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学校对水涝、台风、雷电、边坡挡墙影响学校安全的分析与评估报告;校园周边及校内水涝隐患的详细记录、防涝设施设备清单及能否正常使用的检查记录;校园内外可能因台风而引起的安全隐患的详细记录及检查记录;校舍防雷建设凭证及防雷验收合格文书;边坡挡墙详细资料;边坡挡墙查看记录、整治记录、警戒区域和警戒告示安置位置平面图。
(十)电力燃气。
学校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电管人员身份证、上岗证及信息采集表;用电设施设备详细清单及起始使用时间;用电设施设备使用、检查、维修、更新详细记录;食堂使用电力燃气平面图;燃气使用安全检验报告:燃气使用检查、维护详细记录。
(十一)卫生防疫。
学校卫生防疫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卫生保健专职人员身份证、上岗证、信息采集表;卫生保健室、隔离室的药品及器材清单和使用记录;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学习资料;流行病、传染病监测记录;校园消杀记录;幼儿园每天晨检记录表。
(十二)应急预案。
学校各类应急预案文本;各类应急预案演练详细记录;因人员及岗位变动而调整应急预案涉及的人员变动的文件。
(十三)事故处理。
学校各类事故处理的规章制度;各类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涉及人员、处理经过、处理结果、原因分析等详细资料;对责任事故实行责任例查、责任追究的资料。
(十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规章制度;逐级签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书;每一次发现安全隐患的详细记录及整治过程的详细资料;上级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及完成整改工作的详细资料;向上级报告的安全隐患及上级的批示处理意见、最后处理结果;对一时无法整治的安全隐患采取的措施及监控记录。
(十五)校园周边环境。
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学校周边环境平面图;学校周边可能影响师生安全的地点、项目标示图;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详细资料;向有关部门通报的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文书及整治结果资料。
(十六)校园内保。
学校关于加强校园内保工作的规章制度;专职保安人员身份证、信息采集表;内保人员信息采集表;来人来访登记表;保卫人员值班、巡查记录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5
防止“病从口入”,搞好食堂卫生是关系全体员工身体健康的大事,必须引起厨房工作人员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必须花大力气搞好食品、厨房、餐厅及周围环境卫生,为此,特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穿戴白色的工作服、工作帽
。二、采购人员采购xx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三、xx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四、厨房xx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冰箱(柜)内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
五、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及厨房一次。
六、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七、望xx位员工大力支持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临港六中检查、评比标准
(一)宿舍纪律:
1、晚寝熄灯铃响后不就寝,说话、打闹等每人次2分;玩手机、游戏机等每人次5分;外出玩耍(上网等)夜不归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10分;打架者10分。
2、私自更换床位房间者,每人次班级积分2分;
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班级积分2分;
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班级积分2分;查不到具体人,宿舍集体分。
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而无批条者,每人次班级积分1分;
6、宿舍纪律较差,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确责任人则分别宿舍内班级5分。
7、没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班级积分2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8、吸烟、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班级积分10分;
9、破坏室内外设施,除索赔外,每人次5分。
(二)、宿舍卫生、内务整理:
1、卫生(5分):要求打扫干净,垃圾清除,无污水,床底等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暖壶、洗刷用具等相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放。值日生未打扫者班级5分,垃圾未清除、打扫不彻底、垃圾倾倒于门口处、物品摆放杂乱等酌情1——3分。
2、床上:要求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饭渣、杂物等;.不叠被每人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脸盆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否则每次所在班级1分/每人次。
4、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否则每次1分/每人次。
(三)、奖惩
1、xx个寝室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纪律、卫生、内务等管理事务;
2、值日生负责好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物品排放等情况;舍长要做好督促、指导;
3、宿舍纪律、卫生、内务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教干、班主任、学生会检查,成绩记入班级量化管理积分。
4、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5、对于混合宿舍,xx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分、卫生得分为xx班共有;
6、摆放抽查记分;
7、根据检查积分等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学期末根据宿舍纪律、卫生、内务整理等情况评选优秀舍长,并给所在班级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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