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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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
1 目的
规范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大厦弱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及保安部对其的消防安全检查。
3 职责
财务部负责执行此制度。
保安部消防主管负责监督此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所属库房由其所在部门设专人保管;保管员负责本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库房保管员必须熟知本库房所存物品的性质、数量,并进行分类,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堵塞通道。库房存放物品的安全距离是:内墙距10公分,外墙距40—50公分,柱距10公分,顶距50公分,跺距80公分,灯距50公分。
库房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定期盘点、核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物品短缺、遗失或被盗,要在报告本部门的同时报告保安部。
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领物人员要在库房门外等候领取。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2
一、档案馆内的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值班时间见“安排表”)。
二、值班责任人员必须严格管好馆内电源、火源和关闭门窗,经常检查电路情况,严防火灾和偷盗行为的发生。
三、临睡前必须认真检查库房周围的安全情况并及时关闭电源总开关和所有用电器开关。
四、每天下班时切记关闭库房电源总开关和二楼以上办公区的所有电源开关。
五、值班人员不得将亲朋带入值班室内住宿。
六、若发现危及档案馆内安全的.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并报告局馆领导,发现火警请拨电话“119”,发现盗警请拨电话“110”。
七、值班人员应坚持每天做好值班记录,搞好交接班手续。
八、值班时间为:1、上班时期的每天中午及当天下班至次日上班;2、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全天24小时。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3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仓库区域应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醒目防火示意标志,严禁明火,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行《学校公用物品管理规定》,履行仓管员职责,做好物资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仓库物资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1.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3.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4.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5.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五、仓库内禁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器设备和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灯泡。
六、下班时,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库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特需时,应先取得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范措施方可进行。
九、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4
1 目的
规范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大厦弱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及保安部对其的消防安全检查。
3 职责
3.1财务部负责执行此制度。
3.2保安部消防主管负责监督此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4.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所属库房由其所在部门设专人保管;保管员负责本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4.2库房保管员必须熟知本库房所存物品的性质、数量,并进行分类,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堵塞通道。库房存放物品的安全距离是:内墙距10公分,外墙距40—50公分,柱距10公分,顶距50公分,跺距80公分,灯距50公分。
4.3库房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定期盘点、核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物品短缺、遗失或被盗,要在报告本部门的同时报告保安部。
4.4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领物人员要在库房门外等候领取。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5
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日常运营至关重要。
一方面,它能有效保护公司资产,减少因不当停放导致的车辆损坏。
另一方面,规范的停车秩序可以提升公司形象,保障员工及访客的.安全。
同时,通过强化安全意识,也能预防潜在的事故风险,降低保险索赔的可能性。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6
1)氧气瓶必须专库存放,严禁同爆炸物品、氧化剂、油脂、易燃物混存。
2)库房内采用防爆灯,位置较高的`应安装避雷装置。
3)氧气瓶应设置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
4)严禁日光曝晒,严禁滚动、撞击和剧烈震动。
5)库内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 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 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 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 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米。
第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8
一、凡是中国公民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介绍信),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档案。
二、查阅档案时,不准拆卷、撕毁档案;不准在案卷内划线、打圈、加批、涂改、折角、增页,违者必究。
三、查阅档案需要复印、照相复制档案时,经批准后,均由档案馆负责安排,并按规定收费。
四、利用者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不准翻阅和摘录与查阅范围无关的内容。
五、凡查阅县会、办公会会议记录及复印上级有关文件,需持办介绍信,经馆长签字后方可查阅。
六、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和外国学者利用档案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计究卫生,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八、档案馆工作人员出具档案证明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档案馆公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9
近年来,由于火灾事故频发,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变得尤为重要。建立和完善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于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们就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防火应急措施进行探讨。
一、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1.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库房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防火设施与设备管理:确保库房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制定相应的检查记录。
3.明火禁止制度:严禁在库房内使用明火,禁止吸烟,并设立禁烟区域,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4.物品摆放与通道管理:合理安排库房内物品的摆放位置,确保通道畅通,不阻塞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提高库房疏散的能力。
5.危险品管理:建立危险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确保危险品储存区域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防火隔离。
6.库房消防安全培训:对库房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对火灾的预防能力和应急能力,掌握正确的逃生和灭火技能。
7.应急预案制定:制定库房火灾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应急措施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确保火灾事故的迅速处置。
二、防火应急措施
1.提高消防意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和认识,让员工理解火灾对人身和财产的毁灭性影响。
2.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定期对库房内的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可用。
3.加强值班巡查: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库房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确保库房消防设备正常运行。
4.加强库房管理:通过合理的仓库布局和物品摆放,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及时清理库房内的`易燃杂物,保持库房的整洁与通风。
5.做好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员工的应急职责和逃生路线,配备应急电话和灭火器材,确保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应对。
总之,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库房消防安全的基础和保证。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做好库房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合理安排库房内物品的摆放和通道的管理,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坚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做好火灾的应急工作,从而保障库房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0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有相应标签标识)、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宜使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定期清理清查,储存的食品及原料应无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鼠咬虫咬和超过产品标注的保质期限。
八、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干货仓库湿度应保持在60%以下。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尘、防鼠、防虫“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2、每年春秋季更换两次防蛀、防霉药、进行来年感次除尘工作,进行一次档案卷的检查,如发现档案有虫蛀、霉变、老化等现象,及时作出详细记录,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库房内应装好遮光窗帘,严禁用明火。每年检查一次电源、电器设备,确保库房内电路畅通,使用安全。
4、严禁吸烟,严禁带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存放瓜果、食物和其它杂物。
5、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灭火器),由专人管理,并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如因失职造成火灾是档案遭受损失者,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控制好库房内的温湿度(温度摄氏1424度,温度4560度。)。并做好连续的温湿度记录,如出现误差,及时开启抽湿机和空调机,调节库房内温湿度。
7、档案室及其档案柜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乱放或遗失,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锁门窗。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和擅自查阅档案资料,查阅档案只能在阅档室进行,杜绝档案失窃现象。
8、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或因公外出,必须与接替人员共同填写交接登记表,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
二、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宣传,执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本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工作制度,努力学习档案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自己和政治业务水平。
2、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期限确切、书写和装订规范。
3、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室、组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交和进馆档案的进馆工作。
4、按“七防”要求,集中统一管理好本校各类档案。
5、认真做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记好台帐、搞好编研,对校内外查阅档案的同志做到接待热情,服务周到,并及时记好“查借阅档案登记薄”定期编写档案利用效果实例。
6、根据上级规定,做好档案的统计、鉴定和处理工作。
7、严格遵守档案保密纪律、不失密、不泄密。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及食品带进库房,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二、严禁非本局馆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进库房内参观者,经批准同意方可入内。
三、库房管理人员下班时,要注意锁门关窗,停止使用机械设备时,关掉电源总开关。
四、安全防火人员要注意检查库房内电源开关、线路、电灯、灭火器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库房配备好消防、防盗等基本设施,并装好报警器。
六、库房及办公区内除保护设施、照明、电风扇和饮水机外,禁止使用其他任何电器。
七、建立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小组,安全责任到人,普及消防知识,做好消防工作。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学校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仓库区域应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醒目防火示意标志,严禁明火,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行《学校公用物品管理规定》,履行仓管员职责,做好物资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仓库物资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⒈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⒉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⒊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⒋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⒌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⒍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五、仓库内禁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器设备和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灯泡。
六、下班时,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库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特需时,应先取得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范措施方可进行。
九、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5
1、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防盗、防火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2、仓库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张贴防火警示标志,配足灭火器材。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定期进行电器线路检查。
4、各类商品应按种类规格和性能堆放整齐。
5、仓库防盗设施要严密牢固,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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