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04 00:05:0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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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企业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2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私人企业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2篇)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1

  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作为对员工工作行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各员工应自觉遵守维护。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一、考勤管理制度

  (一)出勤

  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x天。

  2、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xx到xx,下午上班时间为xx到xx。

  3、迟到、早退和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至30分钟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2)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事先经直接领导批准,事后补办登记手续,不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登记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4、处罚规定

  (1)迟到:扣罚当日工资20元;超过3次,双倍处罚。

  (2)早退:扣罚当日工资20元;超过3次,双倍处罚。

  (3)旷工:当月旷工1次,扣除全月岗位工资,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当月旷工2次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5、打卡:

  (1)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员工应亲自打卡。

  (2)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把漏掉打卡的时间以出面形式递交直接领导给予补签、。每月每名员工仅可有二次补签情况。

  (二)外出、出差、事假、病假、婚假、伤假和产假

  1、外出:因公外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外出前需填写《外出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提交行政部备案。时紧急外出,需电话告知相关主管,并在外出后2日内补填《外出申请单》。

  2、出差: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公出为出差。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表单提交公司行政部备案。

  3、事假: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需取得公司相关领导的批准。需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到行政部登记备案。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同上述流程,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时应提前一周发起申请,事后补报视为旷工。

  4、病假:二个工作日以内(含2天)的病假,需凭三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及主管副总审核批准。二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需凭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有效证明,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初审,报总经理审批。

  5、婚假:员工需凭结婚证,提前30日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提交行政部存档备案。婚假为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晚婚假为3+7天;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一代以内)亡故,丧假3天(如外地员工回原地办丧事可增加来回时间);员工旁系亲属亡故,丧假1天;丧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由上级直接领导审批。

  7、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女性分娩期间,可向所在部门申请3个月假期,如遇难产另加15天。休假前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

  8、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直接领上级导或级别以上的领导的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备案。

  (三)加班管理细则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员工加班,若员工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合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应自觉加班完成。

  2、由于设计行业的特殊性,确实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加班的员工,应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合理安排加班。

  (1)加班者须填写加班证明单,加班时间以下班打卡为依据。

  由部门领导签字,按月统计备查(合理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而造成的加班无须填写加班证明单)。

  (2)由公司领导安排的加班,加班费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计算加班费用。

  3、由于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或不听从安排而造成项目损失的,部门领导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四)考勤统计

  1、员工日常考勤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统计,各部门于次月3日前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整理上报,提交表单。

  2、每月考勤由行政部整理后,于次月5日前提交总经理审核。

  3、财务部按照由总经理审批后的考勤支付薪金。

  4、本制度自发布日期始执行。

  二、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及办公现场管理规范

  1、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进入房间随手关门。

  2、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打闹。

  3、不准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信息电话,不准占用公司电话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除业务有关人员需上网外,其余正常上班时间不得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打游戏。

  4、个人外套、大衣应尽量悬挂于指定地点,请勿随意摆放。

  5、工作中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6、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重要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

  7、办公室墙面除了张贴必要的文件或图表外,应保证墙面清洁。

  8、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在桌前摆正。保证所属办公区域的设备设施完好,做到人走关停所有设备电源。

  9、要节约用电,下班后及时关闭计算机;开启空调时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

  10、办公室会议桌、沙发、茶几上不允许存放杂志和报纸。

  11、未经行政部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12、工作时间内,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他人办公室/财务室逗留。

  13、公共卫生由后勤安排打扫,整洁的办公环境。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

  14、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公司平台吸烟,严禁堆放杂物、随意丢弃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保持地面、门窗、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清洁整齐。

  15、在使用传真机或复印机后,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须及时处理,重要文件应予以粉碎,非重要文件应回收再利用。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16、每位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员工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自行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登记应由专人负责并填写《出库单》(办公用品的使用应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

  17、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的管理与清洁及一般的维护由行政内勤负责。

  三、关于劝退与离职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3、员工不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不认真,不能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屡犯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4、因各种原因需辞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呈交辞职报告,并在离职前把个人未完成的工作移交给其他在职人员,事先未说明而擅自离职者扣发工资和奖金。

  5、员工在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未给公司带来不良后果和损失的,可以结清个人工资及奖金。员工若在离职后对公司造成损失,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金额的处罚;情节严重且给公司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后果,扣除所有奖金外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支优秀高效的工作团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公司有关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司倡导“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使每个员工各尽其责、才有所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五、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会定在每周x的早晨,在例会上探讨和辩论经营思想,管理战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

  第一章、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一、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穿工装。

  三、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四、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不得留长发及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月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3次者,或该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数占到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应罚款100元。

  六、公司名牌一律挂在上衣胸前,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七、试用人员于试用期间暂不发放名牌及工装,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由公司统一发放名牌及工装。接待礼仪接待工作及要求:

  1、有客户来访,马上起身来接待。

  2、接待客户时应主动、大方、微笑、热情。

  3、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4、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5、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三章、考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长为7小时。即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每周日休息(轮休)。公司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四、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一半。

  五、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内的(含5天),由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员工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第四章、人事异动

  一、公司新招聘员工的,应要求员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学历证书原件、工资卡一张、健康证明一份。并且,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公司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手续。

  二、公司对违纪员工经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三、公司员工工作不适应、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主动辞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四、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3次者。

  2、连续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10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6、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者。

  7、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

  8、泄露商业机密,情节严重者。

  9、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0、工作时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或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经理审核批准可执行。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3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5、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十、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十一、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十三、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6、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50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

  7、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务工作,无正当理由,在安排时间内无结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若造成用户上访或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1次罚款100元。

  9、办理建设手续或现场协调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0、施工中监理人员应该现场旁站而未进行旁站,驻工地代表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1、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驻工地代表未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2、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3、施工前甲方应对地下管线等作书面技术交底,未做书面交底或交底有错误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4、商品房销售核算房屋预售面积大于或小于3%,使用户投诉或上访的,一律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有损失。

  15、房款结算有误的,一律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差价损失。

  16、商品房出现重复销售、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失误或与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户争议的,出现1次扣罚责任人10%的年终奖金。

  17、办理按揭贷款时,如因收件填写、检查、办证等延误放款,影响公司业务运行的,所贷款额不记入销售业绩,视情节轻重扣发责任人部分效益工资及部分年终奖金。

  1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出现1次罚款1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19、未严格审核会计原始资料,对不合规定的会计原始资料报销入帐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10%的损失。 20、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保管好现金,造成现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2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22、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资料、档案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3、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4、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责任人部分年终奖金。

  25、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6、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人员各罚款50元。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责任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1、 爱国、守法、遵守企业制度

  2、 团结、诚实、维护集团荣誉

  3、 爱岗、敬业、提高业务水平

  4、 奉献、勤俭、提高工作效率

  二、工作态度

  1、 效率——提高技能、高效工作

  2、 责任——尽心尽力、勇担重任

  3、 协作——及时沟通、团结合作

  4、 诚恳——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5、 纪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三、员工须知

  1、 员工要积极提高自身修养,培养优良的品质,要讲文明、懂礼貌,语言、行为要规范,推广使用普通话,仪容、仪表要端庄,上下班服饰要大方得体,处处体现瑞光人良好的精神风貌。

  2、 员工在公司工作中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技术专利均属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视为己有。

  3、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应为公司事业的发展尽心尽力,不得搞第二职业。

  4、 所有员工均应认真学习本准则,按本准则中的要求去做,对本准则有不明确或不理解的地方,由集团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仪容仪表

  1、 公司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整洁,仪容端庄、大方,充满自信。

  2、 男员工不蓄胡须,不留长发、不剃光头(特殊情况除外)、不留长指甲,不刺青。

  3、 女员工头发应梳理整洁、大方、美观,不可留怪异的发型。工作中可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或涂有色指甲油。

  4、 上班时间着装以适应工作需要为前提,服装要整洁。在办公楼内工作的员工穿工作服或正装。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指超过膝盖以上20厘米)、短裤(指长度在膝盖以上)、背心、吊带衣、拖鞋等不适于正式场合穿戴的服装等。进入车间,所有员工需戴工作帽,与生产直接相关部门的员工必须穿工装,女员工不得穿裙子、高跟鞋参与车间工作。5、 不得在大庭广众下化妆、挖鼻孔、搔痒、对人打喷嚏、打哈欠和伸懒腰。

  6、 为了保护自身安全,各岗位员工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言谈举止

  1、 使用礼貌用语,如“你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请您稍等一下”等。

  2、 不讲粗话、不讲脏话、不讲讽刺话;忌用蔑视语、否定语、顶撞语、烦躁语。

  3、 工作中交谈要语言规范,力求做到完整简练、吐字清楚、发音准确、声音高低适中,同时注意语言表情和行为的协调一致。

  4、 与人交谈时,要尊重对方,眼光经常保持注视,多倾听,在不了解讲话人本意时不要随意打断对方。

  5、 进入他人办公室前,应先用手轻敲三下,得到同意后再进入。进入后,不得随意翻动室内物品。

  6、 站立时,自然挺立,眼睛平视,面带微笑,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

  7、 坐立时,上身挺直,双肩放松,手自然放在双膝上,不得坐在椅子上前缩后仰,摇腿翘脚。

  8、 行走时,眼睛前视,肩平身直,双臂自然下垂摆动,不晃肩摇头、不左顾右盼,不得与他人拉手、搂腰搭背。 一般靠边行走,多人一起行走时,不要横成一排。

  9、 早晨上班、晚上下班应互相问候。碰见客人时,应主动问好,或点头示意。

  10、 在走廊、过道、电梯或其他活动场所与客人相遇时,应主动向右侧礼让,请客人先行。

  11、 在公共区域或客人面前,不得高声喧哗或与同事争吵、争论,开关门、搬动物品时力度适中。

  六、接打电话

  1、 电话铃响时要尽快接起(最多不超过3次铃响),首先必须说:“您好,瑞光集团、或瑞光色母粒公司、或瑞源公司、或瑞华公司”;通话期间语音必须清晰、洪亮、态度和蔼。

  2、 认真倾听对方讲话,对方所查询事宜不涉及机密的情况下,必须有问有答、耐心细致,必要时应详细记录对方通知或留言的事由、时间、地点、姓名,并向对方复述一遍。接听的电话,要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或领导。

  3、 如有外部电话找公司领导时,应转至秘书或行政人力资源部。

  4、 当同事的电话没人接听时,应主动代为接听;传递或转接电话时,要捂住话筒,使对方听不到这边的讲话声音。

  5、 通话完毕后,向对方道“再见”,等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电话。

  6、 打电话时,应预先整理好电话内容,力求语言简练、明了。

  7、 工作时间内原则上不允许打私人电话,不准打168、98、99等有奖问答热线电话或发私人传真,更不许在电话中谈天说笑。

  七、节约能源

  1、 凡配备空调的房间,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使用寿命,夏季温度设置≥25℃,冬季温度设置≤20℃。

  2、 珍惜能源,节约用纸,水电气做到用毕即关;非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司内洗衣服,不得在浴室洗衣服,按规定使用电话、传真机、空调机、照明、电脑及其他电器,下班前应妥当关闭方能离去。

  3、 爱护公司的公共财产,发现有损害公司公共财产现象时要加以制止,并及时上报;发现有跑冒滴漏等现象时,要及时通知行政人力资源部。

  八、门卫和安全

  1、 出入门岗,应按规定接受门卫询问,交付相应手续,骑自行车、摩托车者应下车推行。

  2、 严禁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产品)出厂。

  3、 严禁携包(小公文包除外)进公司,住宿人员携包出公司,需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4、 禁止在厂区内存放可燃烧的物品,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厂区内。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入到工作现场。

  5、 员工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禁止在公共场所、办公室的抽屉以及文件柜中存放较大数额现金和有价证券,丢失责任自负。

  6、 外来人员来访时,必须由门卫人员联系当事人,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方可入内。外来人员在厂区内走动,必须由公司相关人员陪同。(具体要求详见《门卫管理规定》)。

  九、吸烟规定

  1、 严格遵守公司《安全条例》,严禁在非规定时间、非规定地点吸烟。

  2、 除会客室、瑞源宿舍电视机室和固定的吸烟点及接待重要客人的部门以外,其它场所一律不得吸烟。

  3、 员工到指定吸烟点吸烟,非节假日准予吸烟时间为:9:00-10:00、12:00-13:00、14:00-15:00、17:00以后,同时在吸烟室内不能超过三人。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吸烟人数和时间不受限制。

  4、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告诫和劝阻来访客人不要在公共场合吸烟,客人吸烟只限在会客场所,且接待人员必须在场。

  5、 严禁违规使用明火。

  十、5S管理

  1、 工作所需物品须用明确的标识分类放置,用过的公用品放回原处,保持清洁整齐,定位管理。

  2、 工作任务完成后,必须将工作台面、机器设备及地面清扫干净,不得杂乱无章。

  3、 下班后,要把桌面上资料文件整理好,保持桌面的清洁。

  4、 不要把椅子、杂物放到过道和公用的地方,不可长时间站在过道上谈话。

  5、 在餐厅用餐后,将桌面清理干净,并将餐椅摆放整齐。

  6、 每个人所负责办公区严格按“5S”标准整理好,办公桌上文具及文件应严格按公司要求摆好,不得乱放,办公人员离开办公桌后,应将椅子推入桌下。

  十一、工作规定

  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按公司考勤制度要求认真考勤。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2、 参加会议或培训,不准迟到,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养成随手带笔和本做记录的习惯。

  3、 在公司办公时,不得随意翻阅领导及有关人员的文件资料,更不得随意拿走。

  4、 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岗、串岗、擅离职守。

  5、 员工进入工作岗位,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安全作业。

  6、 严禁上班时间看(听)与工作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视听产品及做工作以外的`事务,严禁睡岗,不准玩电脑游戏,不得上网浏览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内容,工作时间严禁聊天,更不允许大声喧哗。不得在厂区内跑动、打闹,以免误伤。

  7、 中午休息时,不得横卧在椅子或桌子上,不准在办公室内下棋,玩纸牌或进行其他消遣活动。

  8、 禁止在车间、会议室等场所就餐或吃零食(公司规定餐食时间外)。

  十二、爱护公物与环境

  1、 公司物品要轻拿轻放,避免磨损地面或桌面。不践踏花草、不破坏树木。

  2、 不得随地吐痰,应将垃圾、废纸屑等丢入垃圾桶内,不得随地乱扔。剩余茶叶将水沥干后,倒在垃圾桶内,以免堵塞下水道。

  3、 嚼过的口香糖用纸包好后,扔入垃圾桶内。不要吐在地上或粘在任何区域。

  4、 使用卫生间要注意保持清洁,使用后要冲水。不要往地面或墙面上吐痰,便池弄脏后应自己清理干净。

  5、 节约使用卫生纸,用后的纸张扔到纸篓内。

  6、 洗手后,将水在盥洗盆内控干,或用纸擦干,不要将水甩到地面上,以免滑倒。

  十三、职业操守

  1、 尽忠职守,服从上级,团结友爱,不得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或敷衍搪塞。

  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经营与本公司类似业务或未经同意兼任其它单位的职务。

  3、 注意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4、 不得泄露与业务或职务有关的机密,不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或以公司名义在外谋私利。

  5、 严禁在公司内赌博、打架斗殴、酗酒或从事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6、 员工应互助互爱、通力合作,与公司同舟共济,不得搬弄是非、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员工对工作有不满之处,应直接向主管投诉。如直属主管不便处理或处理不了,也可越级投诉。倘员工选择书面方式,须注明姓名部门以示诚意。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

  十四、礼仪礼节

  1、 介绍

  (1)首先把本公司人员介绍给对方,再介绍对方人员;介绍时,要讲清公司名称和人员的姓名、职务等。向公司外?咳嗽蓖时介绍本公司人员时,按公司内的职务由高到低介绍?

  (2)为他人作介绍时必须遵守“尊者优先”的规则:把年轻者先介绍给年长者;把职务低者先介绍给职务高者;如果双方年龄、职务相当,则把男士先介绍给女士;把家人先介绍给同事、朋友;把未婚者先介绍给已婚者;把后来者先介绍给先到者。

  (3)把一个人介绍给众人时,先向众人介绍一人,再一一介绍众人。

  2、 握手

  (1)以诚挚、友好的态度,握住对方的右手,并注意用力适度,不能长时间握住不放。

  (2)握手时,视线注视对方的眼睛或面部,身体稍微前倾,微笑致意或简单问候,不可左顾右盼。

  (3)握手顺序按照“尊者为先”的原则:在正式场合,以上级先伸手为礼;在日常生活中,以长辈、女士、已婚者先伸手为礼;在社交场合,以先到者先伸手为礼;在接待来客时,以主人先伸手为礼,客人告辞时,以客人先伸手为礼。

  (4)在多人同时握手时,应顺序进行,不可交叉握手。

  (5)握手时,不可跨着门槛、不可戴着手套、不可将另外一只手插在衣袋里。男士握手时应脱帽。

  (6)在任何情况拒绝对方主动要求握手的举动都是无礼的,但手上有水或不干净时,应谢绝握手,同时必须解释并致歉。

  3、 引领客人

  (1)引领客人时,每当位置和场所有所改变时,都要以手势事先告知。

  (2)上下楼梯时,自己的位置要始终处于客人的下方。上楼时,请客人先走,下楼时要走在前面带路。

  (3)在门前引导时,要注意门的开关。如果是门朝里推,自己先进,然后请客人进;如果是门朝外拉,则先把门拉开,请客人先进,自己后进。

  (4)引领客人进入走廊时,应位于客人左前方稍前一点,身体略偏向客人,与客人协步同行。

  (5)引领客人乘电梯时,请客人先上电梯;下电梯时,请客人先下;操作电梯时,不要背对客人或将客人甩在一边不理。如电梯里有人,应轻声或点头致意;人很多时,可请客人再等下一趟。

  (6)送客时,应根据情况送至电梯、门口或车前。

  4、 待客之道

  (1)接待客人要以礼相待,起身、让座、倒茶、坐陪,不能冷淡、怠慢客人。

  (2)引领客人到接待室时,将客人引向客用座椅,并将客人的位置安排在上座 (上座是指离入口较远,或是能看到全景的座位)。

  (3)客人入座后应立即给客人倒茶,倒茶时要倒7分满,注意温度。上茶时,应先给上座的客人送茶,并注意保持茶具及手部的清洁。

  (4)送茶者在进入接待室前应敲门,送茶时应轻手轻脚,走路时不要发出声响。上完茶后退出,并轻轻把门关上。

  (5)不要让客人等待太长时间,应根据情况及时跟接待领导联系,以确定如何处理。

  5、 拜访客人时的礼节

  (1)要事先预约,确认访问的时间、内容等。

  (2)要外表整洁,提前准备好需要商谈或回答的问题。

  (3)尽量不在上午11:00以后和下午4:00以后访问。

  (4)交换名片应注意:

  名片应装在专用的名片夹或名片盒内;

  一般由访问方的职位比较低的人先取出名片,当有多人同时访问时,由组内的领导先拿出名片;

  与对方交换名片时,应先打招呼,并介绍公司名称、个人姓名,然后再将名片交给对方;

  接到对方名片时,可先放在桌面上,找机会再放入名片盒内。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4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9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0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2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3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4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5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6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7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28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29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第30条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31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2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3条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4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罚款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6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37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或签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签到;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9)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38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39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1)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40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41条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2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43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4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至20元:

  (1)委托他人打卡签到或代替他人打卡签到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20至5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7条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48条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第49条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部门主管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部门主管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企业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50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1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2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3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4条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5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56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57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58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59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一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

  第五章附则

  第60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61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62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63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制定的,与安全标准化有关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的管理。

  三、 机构与职责

  3.1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标准化文件的批准和发布。

  3.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

  3.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标准化文件。

  3.4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3.5办公室负责厂级文件的备案、登记、发放。

  3.6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改和修订。

  3.7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和修订。

  四 、文件管理程序

  4.1文件的制定

  4.1.1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工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文件,经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4.1.2 各职能部门根据《工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要求,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4.1.3各职能部门组织对本部门归口的各岗位进行危害分析,经风险评价小组评价后,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1.3.1操作规程中应有岗位主要危险源的辨识内容和危险源的分布情况说明,并应包含企业的各个岗位以及主要设备设施等;如果是危险源,还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事故情况下的的操作规程)。

  4.1.3.2岗位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主要要求:

  1)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应覆盖每个岗位、每个有人活动的生产区域;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发放和管理等与安全生产规章的要求基本相同;

  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可以组织熟悉岗位作业的操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作业顺序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编制,方便员工掌握和执行;

  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产或使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5)企业应保证各岗位相关的操作规程是最新的有效文件。

  4.1.3.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操作规程要下发到各个岗位,并做发放记录。同时,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看其是否能够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

  4.2发放管理

  4.2.1办公室负责文件的发放管理。

  4.2.2 文件在发放前,办公室确定发放范围。

  4.2.3办公室按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领用人签字。

  4.3文件的修改与修订

  4.3.1 在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1)当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革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意见时;

  6)当安全大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因素时;

  8)其他有关事项。

  4.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办公室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或修订。

  4.3.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需修改或修订时,申请修改或修订部门向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申请报告交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改或修订。

  4.3.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修改均采用换页的方式进行修改

  4.3.5办公室将需修改或修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收回。

  4.3.6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由办公室发放至原部门单位或人员。

  4.3.7办公室对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进行文件状态登记。

  4.4 文件的评审

  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文件的评审工作,对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4.5文件残破、缺失后的补发

  4.5.1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画,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5.2当文件破损或字迹不清影响使用时,领用部门单位应写明原因,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经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办公室办理更换手续,交旧领新,文件使用原发放号。

  4.5.3文件丢失,当事人应写明原因,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补发手续,新文件给予新发放号,并注明原号作废。必要时,由办公室将作废文件发放号通知各相关部门,防止误用。

  4.6文件的借阅

  4.6.1文件属于保密级的,不可私自向外来单位提供、借阅。

  4.6.2外来人员需借阅时,必须经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向用户提供。

  4.7废止和回收

  新版本文件发布时,旧版本文件同时废止或失效,办公室将文件按发放台账全部收回并销毁。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了规范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加强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减少承包商、供应商对公司安全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工资的所有承包商、供应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应商、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估。

  3.2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3.3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采购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和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四、管理规定

  4.1 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

  4.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承担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

  4.1.3 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应使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质。

  承包商的管理

  .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具体负责人员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所承担工作持续时间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安全协议。

  .2在公司作业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供应商的管理

  .1供应商送货进入库区内前,应有采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

  .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库区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库区内吸烟。

  .3供应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临时工的管理

  .1临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较长期(两天及两天以上)雇佣的,培训后应进行书面考核。

  .2进入库区的临时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五、承包商、供应商的售后服务

  5.1承包商对其劳务工作的售后应给及积极配合的态度。

  5.2供应商应有义务对其产品进行检查、维修等售后服务。

  六、考核评估

  6.1根据质量、价格、交付、服务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6.2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用。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 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生产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给予处罚。

  5.2 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

  5.3 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4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犯者(6个

  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5 各类“三违”人员待岗学习,按公司入厂三级教育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h,并对其进行考核。

  5.6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核实。

  5.7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处罚;“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单位从重处罚。

  5.8非本公司人员发生“三违”行为时,接待部门和责任责任应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如不听从劝告,应立即劝其离开生产区域。

  5.9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10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奖励,被举报部门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附 “三违”行为认定范围

  一、“三违” 红线

  1、因“三违”行为造成重大险肇事故的责任者;

  2、群体性违章行为责任者;

  3、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

  4、易燃、易爆区吸烟或携带烟火(火种)的责任者;

  5、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人员;

  6、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危险作业未经审批,安全措施未落实进行作业责任者;

  8、发现隐患,未报告、排除的冒险作业人员;

  9、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责任者;

  10、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二、 典型“三违”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

  (1)班中睡觉;

  (2)班中打架斗殴;

  (3)固定岗位脱岗、窜岗;

  (4)酒后上岗;

  (5)作业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不执行交接班制度;

  (7)带班干部无故不到岗位;

  (8)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9)其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违章指挥

  (1)允许、批准未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工作;

  (2)无有效安全设施或措施或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安全措施不完善,强令职工作业;

  (3)违反规程、规定,越权指挥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4)允许批准购置未经国家指定机构鉴定和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的;

  (5)管理职责范围不清,该指挥的不指挥,不该指挥的插手指挥,或越权指挥;

  (6)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7)其它指挥性违章行为。

  3、管理违章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未建全安全生产制度的;

  (2)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失效的;

  (3)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会议的;

  (4) 未按公司制度和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的;

  (5)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按“三同时”要求进行的;

  (6)已运行的设备没有安全操作规程;

  (7)机构变更、设备变更或系统改变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及时进行修改的;

  (8) 对新工人未进行健康检查、三级安全教育或健康检查、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的;

  (9)对设备、设计存在的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未制定应急措施;

  (10)未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已制订的预案无可操作性的;

  (11)管理人员发现“三违”行为不制止、不汇报的;

  (12)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

  (13)其它管理违章行为。

  4、电器违章作业

  (1)停送电作业未执行监护制度;

  (2)停电检修作业时,电源侧未悬挂警示牌;

  (3)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电气安全用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品;

  (4)电器设备在运转中拆卸修理;

  (5)装设接地线不符合标准;

  (6)带负荷拉开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

  (7)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不装漏电保护器;

  (8)在电缆沟、桥架、大型设备内部工作,不进行审批且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9)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0)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11)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12)临时用电设备无接地(零)的;

  (13)检修电气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14)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15)其它违反电气作业规定的。

  5、起重违章作业

  (1)开车前未检查就直接开车的;

  (2)使用不完好的起重机、吊索具的;

  (3)未按规定打铃发出警告信号的;

  (4)直接用5档快速提升吊物的;

  (5)吊物不按吊运路线行驶的;

  (6)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同时开动三个机构运行;

  (7)指挥信号不规范,违章指挥吊运的;

  (8)吊运压力气瓶、易爆物品的;

  (9)有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吊运的;

  (10)斜拉吊运的;

  (11)卸载时吊物未放置稳妥就落钩卸载;

  (12)多人绑挂时,无人负责指挥或多人指挥;

  (13)起吊后身体置于吊物之下的或手扶吊物吊运的;

  (14)吊运时,安全通道上有人,未发出警示信号或招呼通道人员离开的;

  (15)吊物上有人的;

  (16)其它违反起重作业规定的。

  6、焊接违章作业

  (1)防护用品未穿戴或穿戴不到位,穿化纤工作服上岗的;

  (2)焊接场所10m以内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采取隔离措施的除外);

  (3)使用损坏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如减压阀、焊、割炬、回火阀等);

  (4)对机械设备进行电弧焊时,设备的保护接零(保护接地)未拆除的;

  (5)在禁火区内、金属容器内和金属结构上及易触电等危险比较大的场所焊接作业前,未经危险作业审批,未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就进行作业的;

  (6)电焊机的电源线、二次输出线不符合规定的;

  (7)电焊机外壳保护接地(或接零) 不可靠的;

  (8)一个开关控制两台电焊设备的;

  (9)使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或其它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10)电焊机超负荷运行;

  (11)工作结束后未切断电源的';

  (12)电气焊在同一场所作业时,氧气瓶未采取绝缘措施,乙炔气瓶未采取接地措施;

  (13)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等压力气瓶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

  (14)压力气瓶曝晒的;

  (15)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过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施焊;

  (16)其它违反电焊气割作业规定的。

  7、高处违章作业

  (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及不戴安全帽;

  (2)无人监护进行作业的;

  (3)使用未按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4)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5)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6)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

  (7)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

  (8)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9)采用梯子登高作业未设人扶梯;

  (10)交叉作业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11)其它违反高处作业规定的。

  8、机械违章作业

  (1)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2)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3)试运转设备时,没有进行联系,或没有启动警告铃;

  (4)非操作工操作相应设备的;

  (5)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锤时戴手套等;

  (6)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裤头、背心、裙子等,女职工未将辫子或齐肩发盘在工作帽内;

  (7)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8)有转动切削的机械戴手套、留长发,工作服的三口(领口、袖口、下口)未收紧的,护目镜未戴好;

  (9)从中间抽取堆放物品的;

  (10)其它违反机械作业规定的。

  9、运输违章作业

  (1)机车变更作业计划以口头形式传达;

  (2)调车作业中运行速度过快时上下车;

  (3)进入有电力网的区域作业站位太高;

  (4)坡道上摘解车辆未采取止轮措施;

  (5)作业过程突然关闭信号改变进路;

  (6)扳道员未严格执行“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制度;

  (7)作业前未调试或作业中擅自关闭平面无线调车系统;

  (8)不按信号行车;

  (9)公路运输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10)高速急转弯;

  (11)货物码放不整齐、不规则,货件未采取防倾倒、防挂落等措施的;

  (12)装卸物件时,松散货物上站人,货车车帮下站人,野蛮装卸车作业的;

  (13)货车运输时,随车人员位于驾驶室顶或物件与前栏板之间的;

  (14)其它违反运输作业规定的。

  10、防火防爆违章作业

  (1)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在制氧站内动火作业前,不按规定进行氧含量分析;

  (3)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4)当制氧、汽化设备上的阀门和仪表、管道连接接头等处被冻结时,用铁锤敲打或明火加热;

  (5)在制氧设备或管道上检修时,工具或手套上带有油脂;

  (6)直接与氧气、液氧接触的管道、阀门、仪表等未严格脱脂,未使用专门的无油检修工具;

  (7)猛开或猛关氧气管路阀门;

  (8)在设备运行和有压力情况下,敲打、拆卸或焊接等;

  (9)气瓶充装前和充装后,充装单位持证作业人员未逐只对气瓶进行检查;

  (10)充装过期气瓶或报废气瓶;

  (11)检验气瓶前,检验人员未对气瓶的介质处理进行确认;

  (12)封闭空间内在未进行良好的通风之前人员进入,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13)在容器内工作,容器外不设监护人或监护人离开现场;在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器时没有防触电措施,照明灯工作电源电压超过安全电压,220伏电灯作行灯使用;

  (14)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15)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16)其它违反防火防爆规定的。

  11、建筑施工违章作业

  (1)未执行交底制度,未经教育上岗作业;

  (2)进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

  (3)外墙施工未采用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外侧无全封闭密目式安全挂网;

  (4)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未设置围拦、盖板、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和井字架、门式架进出料口,无板棚或网库棚;

  (5)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未设置1.0m以上的双层围或搭设安全网;

  (6)模板或脚手架上集中堆放物品。拆除模板及脚手架时,无专人监护,未设置设警戒标志;

  (7)脚手架立杆基础未设垫木;

  (8)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齐全使用;

  (9)电源未采用三相五线制,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

  (10)未经安全负责人批准,私自动火,用电;

  (11)其它违反建筑施工作业规定的。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员工守则

  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必须遵守以下守则。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期间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争吵打架,私自离岗,串岗等行为。

  3、服从领导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可婉转相告,或是书面陈述,但不管领导是否采纳意见,皆应服从上级安排,不得因为有异议而采取抵制情绪和行为。

  4、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对外不议论公司事务。

  5、爱护公司财产,勤俭节约,做到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经股东大会同意的除外。

  7、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8、讲文明、讲卫生,严禁随处吐痰,车间与仓库内严禁吸烟,生产工人严禁留长指甲。

  第二章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1、出勤:时间调整时由办公室统一公布通知。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有特殊情况者需报经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因业务需要外出,在外出前需告知主管负责人。

  2、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否则均以违纪处罚。

  3、迟到:上班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迟到,30分钟后视为旷工。

  4、早退:每天中午12:00,下午18:00前无故离岗者为早退。按旷工处理。

  5、请假:员工若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门负责人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最迟应在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部门负责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将未到人员的情况在上班前报总经理,否则视为旷工处理。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6、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第三章出入厂管理规则

  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卫生标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1、员工进入厂房前应先更换衣鞋,在消毒池洗手消毒。上班期间应穿着制服,戴上工作帽,头发包入帽内,严禁披头散发。下雨天应在外面把鞋洗刷干净方可入内,以免将泥沙带入厂内。

  2、员工上下班应从正门出入,严禁只图方便直接走侧门。

  3、上班期间严禁亲朋来访,若确有急事,应先让亲朋告诉主管,让主管转告或经主管同意,方可走出工作间或在接待室会谈,但时间不宜过长。

  4、从业人员上班时不得无故或随意请假,家中若无大事或急事,不得请假。若确有事需中途离开或不上班,须先向主管说明,经主管批准方可离厂。

  5、从业人员下班时不得私自携带厂内物品出厂,经主管批准或是在厂内购买的物品除外。

  6、员工上班时不得携带私人物品(水杯例外)进入车间,如食品等。若有携带应将物品放入衣物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安全生产。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仓库及厂房内严禁吸烟或携带引火物品,但在下班时间及仓库及厂房外则不在此限。从业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内到仓库及厂房处吸烟,影响工作。

  3、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挥发性易燃物,还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易取用之处,并定期检查,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5、电线不得接用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关闭电源。下班后应关闭总电源。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头。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头。

  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设备应经常检查。

  7、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然物品,在场的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8、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①、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②、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③、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④、如火焰封住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9、在料房等灰尘多的场合工作时,应戴上口罩及工作帽。

  10、玻璃、铁钉或铁丝等不得随意抛弃,不得穿着松驰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工作中的机器。

  11、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危险时必须先关闭开关再操作。

  12、机械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如无特殊情况严禁机械的空运转。

  第五章车间管理制度

  1、设备操作工必须提前到车间对设备进行预加温,做好开机前的生产准备工作。

  2、每批产品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材料配比生产,不能因为不好做就随意更换原料。若确实无法做,则应报经主管批准方可更换。

  3、吸料时要经常注意料仓,以免吸料太多而造成堵塞现象。

  4、工具用了必须归放工具架内,常用工具可放于易取放处,但在下班后也应回归原处,杜绝随用随放的现象。

  5、工作时间不允许乱串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尤其是在暂时停机或是修机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私事或是到处溜达;大声喧哗或相互打骂,在车间吃零食,随处吐痰、在产品上坐、躺、踩、踏。情节严重者罚款50元。

  6、合格品和不合格品要分开放,合格品马上进行灌装,不合格品可以暂时先在废品区,但是等下班时必须要清理好,把不合格品中掺杂的合格品挑选出来,废品中的木桨剥离出来。如果废品太多,可以暂时放在废品区,有时间时再慢慢清除。

  7、爱护公物,凳筐等东西轻拿轻放,严禁拖着筐或袋子走.

  8、包装工应协助操作工抓好产品质量,当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告知操作工。

  9、下班后打扫好自己区域内的卫生,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地面拖干净。设备及周边不允许有木桨、产品、油污等存在,10、车间及仓库内严禁吸烟,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开除处理。

  第六章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的验收入库

  ①、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应会合采购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

  ②、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仓管员及时填写一式二联入库单,一联存根,一联交出纳做帐。

  ③、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2、物资保管

  ①、物资入库后按不同类别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②、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③、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物资的领发

  ①、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

  ②、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原则上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若有特殊情况经主管批准例外。

  ③、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告知总经理。

  ④、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⑤、透明胶等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

  4、物资退库

  ①、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②、废品或是销售退货,库管员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标识。

  ③、安全事项: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断电及其它不安全隐患。

  5、废品的管理

  ①、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废品(包括原料包裹层及纸筒芯等),仓管应及时将废品整理好,分类放入废品区。

  ②、废品区的废品堆积到一定数量时,应根据市场行情,以“价高者优先收购”的原则联系废品收购商,通知其前来取货。

  ③、废品处理时,由仓管和出纳员一起和收购商过磅,清点数量,做好记录,开具收款票据。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11

  1.目的

  对各部门采购物资过程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质量要求及物资采购价格的合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品质管理部负责对a类物资采购供方/品牌的选择和评估。

  3.2财务管理部负责对采购物资的价格的审核及采购行为的监控。

  3.3各部门负责对采购物资的验收和使用过程的跟踪。

  4.物资的分类:

  a类:是指对服务质量影响较大、采购批量较大或须在指定供方或品牌中采购的物资。

  b类:除a类物资外单价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必须经过评估方能采购的物资。

  c类:a、b类以外物资。

  5.物资采购的审批权限

  5.1业务部门经理:单宗(一次性,下同)采购金额2000元以下的物资。

  5.2职能部门经理:单宗采购金额2000元以上(含2000元)5000元以下的物资。

  5.3分管总经理助理:单宗采购金额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000元以下的物资。

  5.4总经理:所有固定资产及单宗采购金额10000元及以上的物资。

  6.方法和控制过程

  6.1供方或品牌的选择和评估

  6.1.1评估必备资料

  6.1.1.1供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供方的公章)。

  6.1.1.2特种产品的经营许可证(如:安防器材)。

  6.1.1.3采购物资的报价(单)。

  6.1.1.4采购物资的合同/协议样本。

  6.1.2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6.1.2.1采购供方的资信。

  6.1.2.2采购物资的质量。

  6.1.2.3采购物资的价格。

  6.1.2.4采购供方服务的及时性。

  6.1.2.5采购物资品质保证系统

  6.1.2.6采购物资的合同样本。

  6.1.3评估的权限

  6.1.3.1 a类物资供方/品牌由品质管理部负责选择和评估。a类物资中ci产品的物资供方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选择和评估,并发送品质管理部审核。

  6.1.3.2 b类和需评估的c类物资,由各部门负责选择和评估,并发送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核。对已经过某个部门评估合格的,在半年内,该部门或其他部门可不经过评估,直接按采购程序向该供方/品牌采购。

  6.1.3.3所有物资的采购价格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核,必要时须经审算和公开招标。

  6.2采购资料的准备

  6.2.1部门经理有审批权限的物资,各部门根据月工作计划,结合仓库库存情况,由仓管员填写《物资申请单》,按程序报经批准后方可安排采购。

  6.2.2统一结算的`a类物资,由使用部门仓管员每月五日前单独填写《物资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在指定供方或品牌中采购,并于每月25日前直接与供方索取正式发票,核对无误后按财务制度进行报销。

  6.2.3 产品采购资料的准备按《标识管理程序》进行。

  6.2.4对b类物资的采购,须取得三家以上的相关资料,并将有关供方情况记录在《物资申请报告》中,按权限进行审批。对于某种特殊物资(如儿童娱乐设施、健身器材等),无法取得三家同类型产品的资料时,须在表中评估结论中注明。

  6.2.5本部门无审批权限的物资采购(ci产品除外)均须填写《物资申请报告》进行报批。

  6.2.6采购人员在采购前,应检查采购物资的审批资料是否完善,当审批资料不完善时应向部门经理报告,并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补齐相关的审批手续后,再行采购或签订采购合同。

  6.3物资的采购

  6.3.1 a类物资的采购。必须在指定的供方或指定的品牌中采购,无法在指定的供方或品牌中选购的情况,必须在《物资申请报告》备注注明,经品质管理部经理同意后方可采购。

  6.3.2资产的采购。

  6.3.2.1购买资产的审批权限按照5.物资采购的审批权限执行。

  6.3.2.2检测仪表的采购必须报品质管理部审核,其他资产采购超过审批权限的,必须先报以下相关部门审核:

  a.家私、家电、服装、车辆及配件报房产后勤管理部;

  b.电脑及配件报总经理办公室;

  c.保安器材、工具报品质管理部;

  6.3.3 ci产品及宣传品的采购

  6.3.3.1 ci产品的采购参见《标识管理程序》执行。

  6.3.3.2各部门宣传品如需委托外界设计、制作,必须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制作,并在报销的发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6.3.4代客购物顾客需要代购物品时,部门须填写《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分别注明材料费及服务费,材料费超过400元时,应直接向顾客收取现金,采购后将材料费发票交顾客,管理处只收取服务费。

  6.4物资的验收

  6.4.1物资采购完成后,采购员应及时通知各物资的专项检验员、仓管员检验、入库,填写《进仓单》。

  6.4.2对2000元以上的资产,由房产后勤管理部或委派人员到现场检验核实,并在《资产情况审核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到财务管理部办理报销手续。

  6.4.3对于不属于资产的电脑配件、零件、备件等直接安装使用的物品,由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在《电脑软、硬件故障维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可不填《进仓单》,未使用的须填写《进仓单》。

  6.4.4专项检验员验收时,发现无标识、有受潮、水迹、油污、破损等异样,必须打开包装进行验收;仓管员按照《物资申请单》对物资的数量进行验收入库。

  6.4.5检验出现不合格物资时,由检验者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单》,报部门经理,不合格物资的处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4.6采购完成后,有关文件记录由使用部门经理指定专人收集、保管、存档。

  6.4.7如顾客有要求时,应在采购合同中增加条款,以明确顾客或其代表可到供方现场对采购物资或服务进行验证。

  6.5物资供方/品牌的增加及变更

  6.5.1因公司服务质量要求,需要增加a类物资供方/品牌时,由使用部门根据该物资对服务质量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填写《a类物资供方或品牌变更申请表》,报品质管理部审批。

  6.5.2对a类物资供方无法满足公司服务质量要求,破产倒闭或搬迁、更名时,采购员负责填写《a类物资供方或品牌变更申请表》,报品质管理部审批后,可以更改或取消该项物资供方资格。

  6.5.3在指定品牌、供方处采购物资时,如购到伪劣商品,检验员需在一周内上报品质管理部,如一个月在某一供方处采购两次以上伪劣商品或半年内出现四次伪劣商品,品质管理部将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在三天内通知到各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选择新的合格供方。

  6.5.4各部门确定以定期结算方式的物资供方时,须由部门填写《物资申请报告》进行评估,并签定物资采购合同或协议,在结帐时需以市场平均价或合同协议价为标准,认真核对物资价格,无误后方可结帐。合同期满前需重新评估,填写《物资申请报告》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6.5.5所有采购合同/协议必须包括以下条款:

  甲方严禁自己的任何员工接受乙方的礼品、娱乐性招待、金钱或其它形式的馈赠。乙方不得有任何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行为,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将立即取消供方资格。

  6.5.6品质管理部应即时更新已评估的物资供方或品牌,以便各部门直接与供方进行联系。

  6.6物资供方/品牌的回访

  6.6.1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各类物资指定供方进行抽查回访,具体回访方法按《采购行为回访程序》进行,以了解采购人员的职务行为及各类物资价格的浮动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常用物资参考价格。

  6.6.2品质管理部负责每半年向各部门进行一次a类物资供方的调查。并将调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交管理评审。根据年底调查的统计分析情况来决定与a类物资供方续签合同,对调查情况普遍反映差的供方,不再续签,由品质管理部负责进行市场了解选择合格的a类物资供方。

  6.7采购合同的签订

  6.7.1签订所有物资采购合同均须按《合同管理程序》执行。

  6.7.2以下几种情况的物资采购必须签订合同:

  a.采购的物资对服务质量影响较大,且该物资没有独立的保修单(卡),必须以合同/协议形式进行保修条款的约定。

  b.采购金额在两万元以上的物资,无论其是否有独立的保修单(卡),都必须签订合同/协议进行付款方式的约定。

  7.支持性文件

  wy7.4-z01-01《采购行为回访办法》

  wy7.5.3-z01 《标识管理程序》

  wy7.2.2-z02 《合同管理程序》

  8.质量记录表格

  wy7.4-z01-f1《物资申请单》

  wy7.4-z01-f2《物资申请报告》

  wy7.4-z01-f3《不合格物资处理单》

  wy7.4-z01-f4《a类物资指定供方或品牌一览表》

  wy7.4-z01-f5《a类物资供方或品牌变更申请表》

  wy7.4-z01-01-f1 《采购物资供方回访表》

  wy7.5.3-z01-f1《ci产品制作申请表》

  wy7.5.5-z01-f1《进仓单》

  私人企业管理制度 12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一、人事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行政管理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4、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5、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6、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7、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8、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9、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春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五、劳动纪律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六、奖励与惩罚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4)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5)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6)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7)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窗、锁门的;

  (8)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9)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0)工作时间打瞌睡的;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七、财务管理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1)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5)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6)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7)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8)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9)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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