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26 11:13:2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档案管理制度实用(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一、乡村学校少年宫工作管理制度

  一、乡村少年宫以理念为先导、以知识创新为基础、以能力实践为核心、以活动体验为特色,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孩子创办。

  二、在上级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办宫方向,努力把乡村少年宫办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少年儿童教育阵地。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少年儿童,坚持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

  四、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培养和提高校内教师及校外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坚持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并重,增强乡村少年宫对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为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

  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乡村少年宫要成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的活动中心、艺术教育与德育教育的活动基地。

  六、丰富全乡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认真组织和举办各种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

  二、乡村学校少年宫领导工作职责

  乡村少年宫主任是本单位法人代表,是乡村少年宫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党组织的监督下,全面负责少年宫的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各部门的领导与协调,积极改革,勇于创新,科学管理,发挥机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乡村少年宫建设成为孩子喜欢的活动场所、家长放心的教育阵地、村民满意的文化中心。

  2、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制定乡村少年宫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经常检查了解、分析、研究辅导员培训工作和阵地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好统筹工作,注意总结经验,落实改进措施,增强乡村少年宫对乡域内少年儿童的感召力,成为活跃少年儿童的阵地。

  3、负责乡村少年宫的教师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指导工作,努力做到“知人善用”,依靠全体教职工办好乡村少年宫,注意培养骨干力量。

  4、重视交流和学习,主动与其他乡村少年宫联系,学习兄弟单位办少年宫经验,用于指导本少年宫工作,加强教育研究,做好推动全乡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同时,加强与城区学校的联系,积极把本乡村少年宫开辟成城区学校的农村教育基地,作为城区学生与农村学生互动交流的平台,作为城区学生开展实践教育和体验教育的第二课堂。

  5、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发扬民主精神,倾听群众意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努力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6、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原则,计划好财务开支,管理好乡村少年宫设备,提高现有设备的利用率。

  7、自觉接受党支部、教代会的监督、评议,依靠工会搞好民主管理。

  二、乡村学校少年宫副主任工作职责

  乡村少年宫副主任协助少年宫主任工作,全面完成少年宫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乡村少年宫主任制定、贯彻和落实少年宫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培训和阵地活动计划,做好学期和年终业务工作总结。

  2、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教研活动,认真学习兄弟乡村少年宫的教育经验,熟悉并掌握少年儿童教育规律,合理安排教师文化学习和业务进修,审查教师的学科计划和备课笔记,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建立特色班学员管理制度。负责报名、编班、考核、奖惩等工作,安排好特色班课程表和本乡村少年宫工作活动总表,并及时修正调整。

  4、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专业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和乡村少年宫校外辅导员的聘请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5、加强同其他乡村少年宫的业务联系,利用节假日和中心活动,组织协调好少年宫内外的文艺、科技、美术等各种表演、竞赛及全乡性的大型活动。

  6、不断加强和改善教学管理,完善健全各种教学制度,逐步达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条例化、制度化。

  三、乡村学校少年宫总务主任后勤工作职责

  1、协助乡村少年宫主任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全宫预算内外的一切经费,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正确编制预决算,及时向主任提出使用经费的建议和意见。

  2、做好教学和全宫性活动的物资采购、后勤服务工作,为保证全宫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物质条件。

  3、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宫容面貌,统筹规划全宫室内外场地的使用和基本建设工作,充分合理地利用现有设备和器材,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加强乡村少年宫财产物资的管理,定期组织宫内财产和教具的清查和登记工作,做到账物相符,杜绝漏洞,做到每学期核对一次。建立购置、领用、调拨、借用、保管、修理、报销、赔偿等制度。

  四、乡村学校少年宫教师工作职责(含校外辅导员、志愿者)

  (一)、外聘教师工作职责

  乡村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的兴趣爱好,促使他们全面发展是教育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根据乡村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规定。

  1、被聘教师一般从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员中选择,尽可能选择一些学有专长、品德高尚的人员。

  2、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4、被聘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乡村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5、被聘教师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6、被聘用教师一般情况下不给付工资,适当给予一些伙食和车旅费补助。如因教学需要,特殊人员也应发放劳务津贴。

  7、被聘教师与本宫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二)、艺术类教师工作职责

  1、艺术类教师可以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择开展声乐、舞蹈、器乐、语言和形象表演等活动,组织各类特色班。

  2、认真备课、讲课,合理制定教学进度,在教学实践中,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有组织、有制度搞好学员民主管理,注重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做到传艺育人,使学生身心都能健康成长。

  4、按时并有质量地完成乡村少年宫的活动任务。在教学中把教学任务和特色活动合理结合,使更多的农村未成年人在各项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和师容教态,负责管理好教室卫生及学员的课间安全,建造良好整洁的教学环境,管理好所分管的教学设备、器材。

  6、按时完成少年宫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五、乡村学校少年宫设备设施(财产财物)管理制度

  (一)、财物管理制度

  1、乡村少年宫是依托学校建设,由政府保障为主的农村少年儿童公益性活动阵地,全体工作人员要本着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艰苦朴素的原则,做到精打细算,勤俭办宫。

  2、严格掌握经费开支,购物要有计划,经领导批准方可购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专款必须专用。

  3、严格财经纪律,合理使用经费,鼓励节约办宫,多方式、多渠道筹资开展活动。

  4、严格报销手续,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必须凭购物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名,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白纸发票和不合理的支出一律不得报销。

  5、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发票、暂付款的使用和对现金、记帐、报表、核算等必须严格执行财会规定,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和漏洞。

  6、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领导,宫主任亲自抓财务工作,会计每月结帐一次,定期公布账目,年终清账一次。

  (二)、财产管理制度

  1、乡村少年宫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宫内财物,管好宫内财物,反对一切损坏本宫利益的行为。

  2、乡村少年宫所有财物均有专人保管,并建立进、销登记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3、凡购进物品,必须先由总务验收,登记,统一进账后方可领用。领用人需本着节约的原则填写登记,反对大手大脚,反对化公为私。

  4、总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及时清点宫内财物,对宫内财物做到心中有数。对自然损坏和急需维修、添置的物件及时提出购置意见。

  5、严格财产管理制度,宫内所有物品(包括各种乐器)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活动室、教室的钥匙一律不得转交他人,特殊情况,由商借单位出具介绍信,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或租用,并按时交回,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六、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1.教师负责教学时间(包括课前、课后和课间)教学场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2.教师应加强与学员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3、教师必须在所有学员安全离开教学活动区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4.教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员外出活动,组织集体活动实行报批制度,并实行安全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门卫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少年宫门前安全无事故。

  7.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零时间报告,并进行恰当的处理,不得离开事发现场。

  8.所有参加活动的学员必须由家长负责接送,并与少年宫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七、乡村学校少年宫学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遵守少年宫的纪律制度,增强法律意识。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讲究公共卫生环境,不乱丢纸屑、果皮,保管好墨汁、颜料。

  3.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完成分配的值日任务。

  5.学员须按照少年宫规定的学习、活动时间按时上课,不得迟到、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辅导教师请假。

  八、乡村少年宫特色班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准备

  1、辅导员根据乡村少年宫的功能和建设基本原则结合学科教学特点制定活动教学目标,认真制订授课计划。

  2、遵循有利于教学实践的原则,认真制订教案,并接受检查与指导。

  3、教学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重难点指导、教学方法与手段等。

  4、教学内容的选择适合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教学内容有知识、有趣味、有技能技巧,而且是有非智力因素的教育内容。

  (二)、教学活动

  1、教与学活动,以活动为主,在活动中教,在活动中学,寓教育于活动之中。

  2、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结合教学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少年儿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3、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传授正确的知识、先进的技术、科学的训练和技能技巧。

  4、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着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兴趣,注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5、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启发诱导的方法,培养少年儿童的创造力,提供他们实践和表现的机会。

  (三)、教学要求

  1、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关心学生。

  2、掌握教学基本功,努力提高讲解、示范、操作水平。

  3、语言准确、生动、规范、精练,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提倡用普通话讲课。

  4、遵守教学作息制度,不无故缺勤、不在教学时间接待客人、使用通讯工具、不无故离开教室,上课时间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5、及时点名,并根据情况给予辅导。

  6、仪表大方,教态亲切自然,举止文明礼貌。

档案管理制度2

  一、凡采矿公司所属单位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均应建立“工业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凡是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均应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二、企业卫生档案的内容: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或续建过程中“三同时”验收的情况,预评价检测的各种监测数据,正常作业定期监测结果,作业场所监测超标治理改造等情况。

  三、职工应建立“劳保档案”,登记各种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确保劳保用品的有效,使其真正能起到防护的作用。

  四、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的主要内容:新工人入矿前体格检查情况、在岗作业期间体检和离退职体检情况、由上级职业病诊断组诊断的病程,认定工伤等级,治疗和疗养转归等情况。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五、各用人单位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档案,设立专柜保存,利用电脑实行科学化管理。

  六、个人健康监护档案未建立的,在职业病诊断时不予诊断。

  七、各类档案的'建立,为评估公司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公司的职业卫生动态打下了基础,所以要求专人妥善保管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3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各级教育科研课题,教科室教研教改资料均要立卷归档。课题结题两个月后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中期检查情况,实验报告,结题证书,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

  按教育科研或上级所发文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

  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的地方。

  四、保管期限

  国家级、省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县(市)级立项课题和教研教改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由学校档案室保管。日常的教育科研资料由教科处暂为保管。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损坏或在档案上涂改、乱画。若需复印,要请示领导同意。

档案管理制度4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相关)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提取营业收入的()%做为职工培训费用。

  6、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培训目标。汽车修理厂人员培训制度范例:

  1、企业员工的.培训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厂(公司)工会或其它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2、企业每次组织一次集中政治学习,及时向员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规定。

  3、企业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结合生产情况,适时开展技术学习和技术练兵活动,使员工不断汲取新知识、新技术,为生产经营服务。

  4、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营造“人人刻苦钻研技术,个个争当生产能手”的浓厚氛围。

  5、鼓励职工开展自学、互帮互学活动,对学有成就的视情作适当奖励。

  6、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有资质要求的岗位,应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方法》、《医疗事故管理条例》,为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达到职业卫生档案完整、精确、系统、平安和有效利用的目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科学探讨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精确、完整反映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第三条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

  职业卫生行政及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担当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朝气构、用人单位都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根据职业病防治活动主体分为:

  (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

  (四)职业卫生科研档案。

  第五条各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二)法人资格及其他证明材料(托付书、单位编码、财政帐号等);

  (三)工作职责、监督员执法程序、道德准则;

  (四)当地政府职业病防治规划;

  (五)年度职业卫生监督安排及总结;

  (六)辖区职业卫生监督对象分布图和汇总表;

  (七)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状况统计分析;

  (八)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材料;

  (九)卫生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限制效果评价、卫生审查、卫生审核、验收批件;

  (十)职业性健康体检报表;

  (十一)职业病报表;

  (十二)职业病事故报表;

  (十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记录及文书存根;

  (十四)监督员培训相关资料(培训安排、材料)。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二)职业卫生管理方针、安排、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三)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四)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供应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

  1.建设项目安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修理、运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托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限制效果评价托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看法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看法书。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七)储存和运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运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八)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托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九)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限制措施技术档案

  1.工艺改革技术措施档案;

  2.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

  (1)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并注明安装地点

  (2)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3)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4)运用记录;

  (5)修理记录,包括修理责任人、修理缘由、修理日期、修理人等;

  (十)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运用状况等;

  (十一)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1.职业健康监护托付书;

  2.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状况;

  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二)职业卫生培训教化安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果;

  (十三)职业病病人档案;

  (十四)各种监督文书;

  (十五)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十六)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十七)各种汇总资料,包括:

  1.职业卫生基本状况、生产工艺、有害因素分布;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3.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4.职业病发病状况汇总资料;

  5.职业病人处理、安置状况汇总资料;

  6.培训状况汇总资料;

  7.因病缺勤状况汇总资料;

  8.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9.劳动者死亡资料;

  10.职业有害因素接触状况汇总表;

  11.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第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等);

  (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文本等;

  (三)质量限制文件;

  (四)上级技术单位对技术服务质量考核文件;

  (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技术文件;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限制效果评价文件;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文件;

  (八)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文件。

  第八条担当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朝气构在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过程中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除第五条(一)至(四)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包括:

  (一)医疗执业执照;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健康检查报告;

  (三)职业病禁忌证调离通知书及调离结果统计表;

  (四)职业病诊断记录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五)职业病鉴定记录及职业病鉴定证明书。

  第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担当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朝气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科研时,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科技档案,包括:

  (一)科研项目安排任务书、科技合作协议书、选题报告、科研方案、年度安排等;

  (二)有关科研项目的托付、批准文件,专家的建议、协作合同等;

  (三)试验、调查和考察的原始记录、统计数据或经过整理的计算数据、配方等;

  (四)探讨工作报告和阶段性工作报告、年终总结报告、最终总结报告、成果鉴定书、科研论文、推广运用报告、成果嘉奖文件、独创申请书、独创评议书、独创证书、独创嘉奖及探讨项目的修订或撤销等文件;

  (五)各种稀有实物、标本、样品等分别编号登记,在科室指定专人保管;

  (六)探讨过程中产生的图表、幻灯片、录相带、录音带、电影胶片、坐标图等;

  第十条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案卷归档工作。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

  (一)简明扼要的`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制发机关、内容、文种三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的内容;

  (二)依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卷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

  (三)填写卷内书目、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四)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书目,双方签字。

  第十条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仔细进行质量检查,刚好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状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需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实、平安,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觉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刚好修补复制。

  第十三条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主动供应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第十四条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惜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第十五条体检和职业病例档案借阅和保密还应当按《病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涉及用人单位技术隐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保守隐私。

  对职业卫生档案的利用状况要进行登记。

档案管理制度6

  1、认真贯彻执行**市城建档案归档制度,建立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配备专职工程档案资料员,负责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编制、填写、收集、整理、装订与保管和竣工资料的复印装订与移交工作。

  3、工程施工档案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与整理,并做到齐全与完善,按类别装订存放保管。

  4、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工程档案资料和弄虚作假。

  5、所有投入使用的材料或半成品、成品的构件均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并存入工程档案备查。

  6、所有资料的交接、借出均须办理手续和进行登记签证。

  7、工程档案资料在保管过程中将做好防潮和防腐工作,以免纸张变色和发霉。

档案管理制度7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咨询人员对待来访者要尊重,理解,关心。

  三、咨询人员在咨询时,要做到倾听,做好记录。

  四、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七、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八、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档案管理制度8

  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一、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

  二、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

  三、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

  四、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档案保密制度

  一、学生心理辅导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

  二、查阅档案资料,未经辅导中心主任批准,不得带离。

  三、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

  四、除了心理辅导员、心理辅导中心主任及心理辅导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等,都无权查看学生心理档案材料。

  五、在心理辅导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

档案管理制度9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7号,经2006年6月16日农业部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同时废止。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全文共六章三十五条。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农业部令

  第67号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业经2006年6月16日农业部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同时废止。

  部长杜青林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标识是指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耳标、电子标签、脚环以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畜禽标识制度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第六条畜禽标识所需费用列入省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标识管理

  第七条畜禽标识实行一畜一标,编码应当具有唯一性。

  第八条畜禽标识编码由畜禽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标识顺序号共15位数字及专用条码组成。

  猪、牛、羊的畜禽种类代码分别为1、2、3。

  编码形式为:×(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

  码)-××××××××(标识顺序号)。

  第九条农业部制定并公布畜禽标识技术规范,生产企业生产的.畜禽标识应当符合该规范规定。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采购畜禽标识,逐级供应。

  第十条畜禽标识生产企业不得向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畜禽标识。

  第十一条畜禽养殖者应当向当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申领畜禽标识,并按照下列规定对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一)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从国外引进畜禽,在畜禽到达目的地10日内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第十二条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第十三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产地检疫时,应当查验畜禽标识。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畜禽屠宰前,查验、登记畜禽标识。

  畜禽屠宰经营者应当在畜禽屠宰时回收畜禽标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保存、销毁。

  第十五条畜禽经屠宰检疫合格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畜禽产品检疫标志中注明畜禽标识编码。

  第十六条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畜禽标识及所需配套设备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登记、回收、销毁等制度。

  第十七条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三)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畜禽养殖代码;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畜禽防疫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养殖场:名称、地址、畜禽种类、数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畜禽养殖代码、畜禽标识顺序号、免疫人员以及用药记录等。

  (二)畜禽散养户:户主姓名、地址、畜禽种类、数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畜禽标识顺序号、免疫人员以及用药记录等。

  第二十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

  畜禽养殖代码由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备案顺序统一编号,每个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只有一个畜禽养殖代码。

  畜禽养殖代码由6位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和4位顺序号组成,作为养殖档案编号。第二十一条饲养种畜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种畜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第二十二条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20年,羊为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从事畜禽经营的销售者和购买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更新防疫档案相关内容。

  销售者或购买者属于养殖场的,应及时在畜禽养殖档案中登记畜禽标识编码及相关信息变化情况。

  第二十四条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及种畜个体养殖档案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信息管理

  第二十五条国家实施畜禽标识及养殖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

  第二十六条农业部建立包括国家畜禽标识信息中央数据库在内的国家畜禽标识信息管理系统。

  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畜禽标识信息数据库,并成为国家畜禽标识信息中央数据库的子数据库。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数据采集要求,组织畜禽养殖相关信息的录入、上传和更新工作。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畜禽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记载的信息应当连续、完整、真实。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畜禽、畜禽产品实施追溯:

  (一)标识与畜禽、畜禽产品不符;

  (二)畜禽、畜禽产品染疫;

  (三)畜禽、畜禽产品没有检疫证明;

  (四)违规使用兽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五)发生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

  (六)其他应当实施追溯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等信息对畜禽及畜禽产品实施追溯和处理。

  第三十二条国外引进的畜禽在国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由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追溯。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收购、运输、屠宰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

  附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同时废止。

  猪、牛、羊以外其他畜禽标识实施时间和具体措施由农业部另行规定。

档案管理制度10

  1.目的

  通过对防火档案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类防火档案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商场物业需根据政府规定建立完善的防火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

  4.1物业商场物业分管的档案

  4.1.1各级防火组织及其成员名单。

  4.1.2各部门防火责任制。

  4.1.3商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4公安消防部门的来文。

  4.1.5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4.1.6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材。

  4.1.7消防演习计划、记录。

  4.1.8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

  4.1.9消防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4.2.0奖罚记录。

  4.2.1其他有关消防资料。

  4.2工程部分管的档案:

  4.2.1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布局平面图。

  4.2.2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技术资料。

  4.2.3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资料。

  4.2.4自动喷淋系统的检测资料。

  4.2.5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到防火器材的'检测资料。

  4.2.6供水系统的检测资料。

  4.2.7避雷装置系统的检测资料

  4.2.8危险品使用、保管安全制度及资料。

  4.2.9动用明火作业的申请及作业记录资料。

  4.2.10电气设备的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的检修资料。

  4.2.11更改消防设施的报告、批文及作业记录等资料。

  4.2.12其他消防器材设施方面的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更是我院重要的人力信息资源之一。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服的。学院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工作。

  第三条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归档制度。

  第四条学院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经常收集和补充干部档案材料,了解和掌握形成干部档案材料源的信息,及时全面收集干部档案材料。

  第五条对于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少的材料要逐份进行登记,并积极收集补充归档,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内容的完整。建立“收集干部档案材料登记薄”和“缺少干部档案材料登记薄”,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六条收集的材料,逐份进行登记,避免材料遗失、散落,防止漏收或重复收集。

  第七条认真审核收集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归档材料,及时通知形成材料部门补报或补办手续;凡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应及时退还形成材料的部门。凡属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内容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写明文号、承办单位、时间和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

  第八条贯彻落实中组部、省、市委组织部近年来关于干部档案工作部署和新的要a4求情况,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等有关材料采用国际标准纸型,档案盒规格按照a4纸型相应调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归档,必须退还原形成材料单位重新书写后方可归档。

  第九条对审核后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归入干部档案,做到随收随归。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装订制度

  第十条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必须按照中央组织部年重新修定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及年的文件进行。

  第十一条凡新参加工作的干部其建立的干部人事档案须在到岗后三个月内整理完毕。

  第十二条已整理过的档案,对其新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装订入卷归档。

  第十三条整理必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使每卷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第十四条整理时对纸张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必须进行技术加工。如发现档案材料载体变质或字迹褪色不清楚时,须采用修复、打印、抄写等方法进行留底备注。

  第十五条凡属清理出来的需要转(往有关部门保存或处理的材料)、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退还本人的材料或证书等)、销毁(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无用的材料)

  的材料必须逐份登记造册,并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

  第十六条整理档案时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严禁吸烟,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七条装订成卷的档案必须做到整齐、整洁。

  第四章档案转递制度

  第十八条凡因干部调动、职务变动等原因改变了主管单位的,学院组织部应在接到干部任免、调动文件或领导批示后的一星期内将其档案转往新的主管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凡转出的档案必须将全部材料按规定的要求整理装订合格后再转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压档案或不转部分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应严格履行转递手续,应详细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后,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第二十一条接收档案的单位对所接收档案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收到档案的十天内将回执退回发档单位。

  第二十二条档案转出一个月仍未收到回执时,发档单位应发函催要,收到回执后要将其粘贴在《转递单》存根上备查。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转递制度,对外单位转入的不知干部下落的档案,应及时查清干部下落或退回原转出单位,以免产生新的“无头档案”。

  第五章档案保管库房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按照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要求,档案保管要严密科学;干部人事档置铁质档案柜。

  第二十五条库房内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保密设施,确保档案安全。库房内要保持清142445洁、整齐,保持库内适宜温湿度(要求温度在笆一笆之间,相对湿度在—%之间)。

  第二十六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不得在库房内阅档或办公。

  第二十七条档案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及其它物品,严禁把火源带进库房。

  第二十八条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十九条经常注意库房门窗安全,做到随手关门,离去上锁。

  第三十条编制好检索工具,合理排放档案,防止漏检和误检。

  第三十一条每年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统计,并对检查核对情况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章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第三十二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持有查阅单位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签字及党组织盖章的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表内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清楚。

  第三十三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两名中共正式党员同时查阅。

  第三十四条凡持《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

  第三十五条任何人不准查阅、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或档案材料。

  第三十六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材料。

  第三十七条查借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阅档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只准利用有关部分的内容,不准翻阅全部档案。阅档时严禁吸烟。

  第三十八条查阅或借用干部人事档案时,要爱护档案,严禁图划、抽取、折叠、涂改、撤换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摘抄、复制和拍照。经批准,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一般不盖章;取证的材料,由档案人员审核后盖章。

  第三十九条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拍照和转借他人。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两周,逾期使用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四十条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通过干部人事档案了解下属干部情况的,可由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党的保密原则代查有关内容。

  第七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四十一条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第四十二条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同时对有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谨防泄密。

  第四十三条不得随便议论档案的内容,做到“四不”,即。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抄的不抄;不该借的不借。

  第四十四条查阅档案时,只允许查阅部分内容的,不得翻阅全部档案,严禁抽取、拍摄、复制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明码电报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

  第四十五条不准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或查阅档案,不准以任何理由私自提供干部档案或变更档案内容。

  第四十六条任何人不得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旅游探亲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四十七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干部档案材料应遵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九条严禁伪造、涂改、私自撤换和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对违犯者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第八章工作人员守则

  第四十九条坚持原则,做好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切实履行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提供档案资料或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第五十条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档案工作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干部工作服务,虚心接受上级档案机关的业务指导。

  第五十一条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努力熟悉和了解档案的基本内容。做到收集齐全,登记及时明晰、分类编目合理,卷面标题全面、明确、具体、精炼,装订和排放美观整齐,编目和索引实用,便于查找利用。对未及时移交的档案资料主动向使用或产生该档案的部门催收。

  第五十二条维护和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涂改、销毁档案及档案材料。

  第五十三条负责建立档案借阅管理制度,搞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借阅档案必须登记,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追回,防止档案在借阅中散失。

  第五十四条有计划的编制专题索引等检索工具,提高查阅档案的效率,为档案使用者提供方便,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准确、迅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五十五条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第五十六条按照《档案保管库房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库房的常规工作。同时定期检查档案,对破损字迹或模糊纸张变质的档案材料,要及时采取修复、复制等措施,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第五十七条对全院各产生档案部门进行档案业务指导,同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集团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人事档案的收集、补充、鉴别、汇总整理、借阅、借用、转递、保管等工作流程的内部管理监控,维护集团人事档案的规范性和保密性,根据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档案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结合集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系统内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安排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人事档案的收集、补充、鉴别、整理、借用、借阅、转递、保管、规范等管理工作,原则上管理人员档案资料终身保存,普通员工档案至少保留两年;

  (二)集团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制度,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2 .根据集团公司人事档案工作具体情况,完善各项必要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3 .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等工作。及时登记人事职务、工资、职称等的变动情况,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信息;

  4 .积极主动地去发现人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定5期向部门领导请示报告工作;.积极参加档案管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借阅人事档案资料。

  三、纸质资料管理

  (一)收集综合办公室档案专管员在收集人事档案资料时,要仔细核对资料信息,保证资料完整、真实、有效,资料收集齐全后须及时整理归档。

  (二)整理

  1 .人事档案分类人事档案纸质资料大致分为基础档案资料、

  辅助档案资料、离职档案资料三大类;其中基础档案资料和辅助档案资料属于在职期间的资料,离职档案资料是员工离职时需要办理的资料。

  (1)基础档案资料入职基本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部门、职位、岗位、出生年月、年龄、民族、籍贯、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历、专业、学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姓名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入职时间、项目经历、家庭情况,工作履历等;

  员工入职相关审批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入职审批表、员工薪酬说明书、新员工提供的以前工作成果文档(如需要)等;员工各类证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驾驶证、各种专业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等;员工各类在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转正申请书、试用期员工转正定级考核表、每年度工作总结等;

  (2)辅助档案资料

  ①辅助档案资料是指除了基本资料以外的其他在职期间的档案资料,这部分档案资料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新。

  ②辅助档案资料分类累积类资料:是指不可用新版替代旧版的辅助档案资料,这一类资料需要累积存入人事档案中;更新类资料:是指可用新版替代旧版的辅助档案资料,这一类资料仅需用新版替代旧版存入人事档案中即可(旧版抽出,新版存入)

  ③辅助档案资料(累积类)主要包括:培训学习)总结资料、任免类文件、调动交接资料共四类;

  ④辅助档案资料(更新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和体检资料共两类。

  (3)离职档案资料离职档案资料是指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填写、上交、归档的档案资料。

  四、档案组卷、存放规定

  1.设立专用的档案柜。档案存入箱柜时排列系统,重要档案要专柜存放。

  2 .以部门为单位,分类设置基础档案资料、辅助档案资料及离职档案资料档案盒,将每位员工的人事资料对应存入部门人事)32Cnl6cm档案袋的分类文件盒中,必要时可统一使用(长(宽)*(22Cnl高)*的档案盒存储档案。

  3 .档案盒背侧应当贴有人事基础档案资料、人事辅助档案资料及人事离职档案资料及档案号。

  4 .档案盒内首页应当设置档案索引表。

  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用统一的报告纸、拟稿纸书写。

  五、电子档案管理

  电子档案管理对应于纸质人事档案,即将员工档案原件用扫描的形式,保存一份完整的电子档案,同样设立人事基础档案资料、人事辅助档案资料及人事离职档案资料文件夹,以部门为单位存入。为后续的查阅与调取提供便捷;也可防止因意外致使原件丢失、破损、被盗窃、被毁损等情况出现;

  1 .电子信息录入:综合办公室档案专管员必须在员工入职(含新入职人员、离职返聘、实习人员)当天及时对其所有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初始录入,部分暂未收集到位的资料信息需在员工入职后一星期之内全部录入公司人事管理系统。

  2 .电子信息更新:员工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需及时对其电子信息进行更新。

  六、监督与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利用职务便利调取档案资料谋取私利的。对前款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开除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档案管理制度13

  1. 1规范实验室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品,加强安全教育。

  2范围

  2.1实验室内所用试剂药品。

  3职责

  3.1用领取。

  3.2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

  3.3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4试剂的保管

  4.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由账目。

  4. 2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3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4易挥发试剂应贮存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4.5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6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4.7配制的试剂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4.8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4. 9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 个月。

  4.10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4.11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应有相应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4.12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需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设施。

  4.13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账,所有药品必须要有明显的标识,对字迹不清楚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14

  我国当前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导致经济成分的多元化,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刀切”的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开始受到冲击,文件、档案管理也表现出了多元化的需求特点。据了解,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上海、深圳、北京、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都出现了提供商业性、社会化的文件、档案管理服务的中介机构。笔者选择国有档案中介机构的典型之一,某市档案事业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调研,目的是通过典型调查,了解和分析我国档案中介机构的发展状况和特点,思考并探索商业性文件中心在我国本土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档案事业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某市档案事业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是挂靠在档案馆下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向社会提供档案、代管、整理、复制和档案业务咨询等服务。中心租用了档案馆的库房,库房装具包括铁质五节柜、档案架、纸箱等。库内设施齐备,包括空调、防火设施、消防通道、防盗设施等。

  中心的客户主要有两类,一是机构类客户,数量多达几十家,包括政府机关、企业(国企、民企、私企、股份制企业兼有)和事业单位;二是个人客户,数量有数十人,均为普通民众。

  中心业务目前以寄存为主,以前曾有的代整、数字化业务由于人力缺乏、库房不足等因素而逐渐萎缩或转移。其业务流程主要分三步:首先,客户与中心签订协议。中心制有标准格式的协议书,内容涉及双方权利与义务、费用及付款方式、保密要求、利用限制等。如果客户有额外要求,中心与客户协商后可补充在协议内。其次,客户运送档案。中心要求客户将文件、档案自行运送到中心,客户大多请搬家公司运送,整个过程由客户负责。第三,中心将文件、档案上架。客户档案运到中心之后,中心工作人员与客户随车人员履行交接手续,清点档案数量,确认存放位置,最后将档案搬进库房上架。

  中心的服务方式较为简单,主要包括接待客户利用、答复客户询问等内容。当客户前来利用寄存档案,中心在其出示证明或介绍信之后,允许他们直接进入库房查阅,查阅过程由中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如果是电话查询,中心会根据需要予以答复。

  中心寄存服务的收费价格因装具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情况下,中心予以客户一定的优惠,老客户的优惠幅度更大。中心提供自制的纸箱,客户也可以自备纸箱。费用的交付方式包括分年交付和一次付两种。如果档案寄存时间较长,费用可以根据经济情况和物价水平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但需要由双方协商。

  档案事业服务中心的优势与不足

  中心是挂靠在综合性档案馆下的国有档案中介机构的典型。笔者在调研中详细了解了中心的经营特点和服务内容,认为中心既有一定的优势,也存在一些不足。

  中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其一,专业性突出,社会信誉度和可靠性好。中心挂靠在档案馆之下,这种性质决定了其先天具有良好的专业形象。中心的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和专业素质;中心具有安全的地理环境和一流的库房设施,这些专业优势为中心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和可靠性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二,地理位置优越。中心附近有地铁站和多路公共汽车站,交通便利。据中心负责人介绍,该市一些仓储和物流公司也提供文件、档案的寄存服务,但这些公司的库房都设在远郊区县。相比之下,中心的地理位置较为优越,有利于客户节省运输费和查阅的交通费用。特别是客户需要紧急利用时,中心位于城区的便利以及便捷的交通优势更是凸显无疑。

  其三,库房设施条件齐备,安全性好。中心租赁了档案馆的库房,建筑和设施标准均达到档案的保管要求。库房内配有温湿度控制仪器和其他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性能优越,可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和人为因素对档案的危害。

  其四,保管费用较为低廉,经济优势明显。中心虽然位于城区,但与昂贵的写字楼相比,中心的寄存费用还是较为低廉的。中心自制纸箱每个收费不到10元/月;而写字楼租金每平方米超过15元/天。经济上的节省是客户选择中心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中心也存在四点不足

  第一,独立性不强,受上级单位制约明显。中心虽是经登记的事业单位,但由于挂靠在档案馆下,其业务开展、经费安排、人员设置、发展规模等可能会受上级单位的影响和制约,经营方式和手段缺乏独立性。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档案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中心的发展前景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第二,业务较为单一,不易发挥专业性优势。中心目前只开展寄存业务,仅为客户的文件、档案提供保存场所,缺乏档案专业化服务。事实上,文件、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整理、著录、编制检索工具、修复、数字化、处置等多项业务。中心限于人手和技术条件等因素,不能提供专业化的配套服务,因而难以发挥专业优势。

  第三,服务形式不够丰富,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中心目前不提供文件、档案送达服务,提供利用也基本采用“客户自来自查”的服务方式。中心尚未考虑主动研究客户需求加以满足,大多以坐等客户上门的方式等待用户,主动服务意识较为缺乏。

  第四,库房管理制度规范性不佳,检索工具不够齐备。中心并不负责寄存档案的整理,档案目录由客户自行编制和提供。库房内装具形式很多,有铁架、铁柜、纸箱等,客户寄存的文件、档案虽做了简单分区,但整个库房管理并未形成规范的制度,只编有简单的库房平面图,缺乏统一的库房目录,也没有建立库房管理的数据库系统。可能是因为馆藏文件、档案数量不是特别多,中心工作人员尚可凭借记忆和经验来明确文件、档案的存放位置,但这毕竟不是库房管理的规范道路,将来容易导致管理上的混乱。

  调研引发的思考

  该市档案事业服务中心作为国有档案中介机构的'典型之一,反映出国内商业性、社会化文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一些共同特点。与欧美国家建设较为成熟的商业性文件中心相比,我国档案中介机构自然存在一些差距。但笔者调研的目的并非为了比较中外的异同或差距,而是思考和探索商业性文件中心在我国本土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笔者本着“立足国情,合理借鉴”的指导思想,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了思考。

  一方面,客观看待我国当前档案中介机构的现实环境,明确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建设的发展需求和指导原则。

  总体而言,我国档案中介机构的建设当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成分的多元化促使文件、档案管理的多元化需求日益强烈和明显。当前,我国档案中介机构身处蓬勃发展的现实环境,逐步形成多种形式并存的发展格局。

  上述多种形式档案中介机构的出现和发展,是我国适应文件、档案管理多元化需求的必然结果,也可以说是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的有益尝试。这些形式各有特色,也各有优劣。国有档案中介机构的优势和不足在上文已有详细分析,无须赘述。民营档案中介机构的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相对突出,业务也更加灵活多样,但由于资本的局限,其发展规模受到限制,业务的整体性和资源的整合性也不易得到保障。外资档案中介机构的优势在于可以引进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的成功经验,但真正适应国情可能还需要较长时间,而且这种机构一般只能建立在驻外企业比较集中、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因此地域范围的局限也相对明显。

  基于我国档案中介机构的现实环境,笔者认为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建设应遵循“共存互补、谨慎发展”的指导原则。多种形式的档案中介机构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会面临共存互补的格局,因为它们各有特色和优劣,共同满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文档管理的多元化需求,因此不是相互取代的关系,而应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无论哪种形式,只要是商业性、社会化的文件、档案服务机构,都必须经受市场的历练和检验,在市场竞争中求得更好的发展。此外,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建设还应坚持谨慎发展的原则,国外的成功模式不能机械地照搬到国内,而应立足国情和市场需要,采取分步走的建设方式。如果一拥而上,结果可能会是不但实现不了商业性文件中心“经济、高效”的优势,反而造成浪费。

  另一方面,充分吸取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的成功经验,探索我国档案中介机构建设成为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形式的有效途径。

  笔者曾系统研究美国商业性文件中心发展历程和演变特点,也对美国最著名的商业性文件中心IRON MOUNTAIN做过典型分析,成本经济、规模效益化、业务广泛、服务高效、经营灵活等都是商业性文件中心的优点,这些优点也是其风靡欧美国家的根本原因。我国档案中介机构需要充分借鉴和吸取其优点,发展成为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的有效形式。

  首先,我国档案中介机构应找准定位,实现成本经济和规模效益化的目标优势。如上所述,我国档案中介机构具有多种形式,共同满足市场文档管理的多元化需求。每一种形式应根据自身性质和特点明确相应的目标客户,找准市场定位,并吸取文件中心节约成本的优点,在库房选用、设施配备和人员安排上着力实现成本的合算。更重要的是,国有、民营和外资档案中介机构都必须重视效益规模。后两者主要受市场机制调节,效益相对有保障一些-关键是国有档案中介机构,因其大多挂靠在各级档案行政部门或综合性档案馆之下,上级单位最好对其建立和布局有统一规划,避免出现蜂拥建立的情况,因为数量过多反而达不到规模效益的优势了。

档案管理制度15

  1、发文格式中,函、通告、通知、报告、请示等文件如何使用

  (1)函:与不相隶属机关或本系统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和联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用'函'。

  (2)通告:在工作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了问题,或者是有些工作或其他事项需要外界配合等用'通告'。

  (3)通知:是'发现行政法规和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所属单位,要求属下单位输或需要周知和共同执行事项时所使用的下行文种'。常用的有'指示性通知'、'批示性通知'、'周知性通知'、'会议通知'、'任免通知'。

  (4)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等用'报告'。

  (5)请示:请求上级机关对某项重要工作作出指示,答复和批准事项时用'请示'。

  2、如何收集物业管理的重要文件、法规及信息

  (1)可从上级公司传阅的文件、资料中收集;

  (2)从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资料中整理收集;

  (3)从物业管理协会会刊中收集;

  (4)征订有关物业管理的专业信息、刊物及法规汇编等资料;

  (5)经常了解物业管理专业书籍的出版情况;

  (6)保持与物业管理各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从中获得物业管理的有关文件法规;

  (7)可从报刊、杂志等资料中收集。

  3、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清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严格档案材料的收、发制度和借阅制度;

  (2)及时做好催还、清退工作,档案材料不得个人保管;

  (3)除做好日常材料的收集和清理工作外,每年要集中时间整理前一年的档案材料;

  (4)档案工作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的主体档案,对各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各职能部门分层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工作;

  (5)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清理要便于公司及各部门的利用;

  (6)必须按档案分类项目进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a、档案材料的分类方法主要有:部门分类法、问题分类法、材料性质分类法、人物分类法和时间分类法。各部门应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和涉及范围确定分类方法。

  b、档案分类项目一旦确定,要执行到底,不因易人而变更。

  c、正式归档材料一般指已经处理完毕的材料。对归类界限不明确的材料,可根据材料与类目的密切程度进行归类。

  (7)档案材料的卷宗的`处理:

  a、对无主题的材料应拟定确切的标题;

  b、所有归档材料均须编号,并按序号进行先后排列;

  c、填写材料目录表,其主要内容有:顺序号、发文部门、标题、文号和日期;

  (8)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年限。一般档案分为永久保管、长期保管(15年以上)、中期保管(5-15年)、短期保管(5年以下)等。

  (9)档案材料的保管。档案材料应集中指定地点保存,并按类上架进柜,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泄密等事件的发生,要经常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

  4、物业管理应保存的基本材料有哪些

  物业管理公司应保存的基本材料有:会议记录;上下行文;政府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规章制度;调查分析;重大事件和投诉;工作检查、评比记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各项分承包合同、协议;公司人事材料;治安事件记录、处理材料;各工程竣工图纸、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技术图纸、工程档案;客户/业主档案;固定资产清单;财务凭证、帐册、报表;财产和物资单据;各类经营证明、证件等。

【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档案的管理制度10-24

档案的管理制度11-10

档案管理制度05-01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2-05

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11-30

档案管理制度11-26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0-02

公司档案的管理制度11-26

物业档案的管理制度10-27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