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26 19:45:0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节 总则

  1、为加强单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单位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单位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 外包服务范围

  5、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6、咨询服务:

  6.1根据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6.2 对单位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

  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6.3 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6.4 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7、运行维护服务:

  7.1 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7.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3 根据单位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7.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7.5 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 7.6 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8、技术培训: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三节 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9、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10、 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11、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13、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单位的内部控制要求。

  15、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16、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17、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 附则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1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

  1、网络中心及各接入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网络中心必须采取各种技术及行政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3、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俗文化的信息。

  4、在校园计算机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不良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发送垃圾邮件,利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的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5、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全面工作,学校主要领导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和信息安全具体工作。

  6、网络中心应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7、网络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用户进行审查。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禁上网。

  8、校园计算机网络上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所发现的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9、网络中心和用户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个人进行警告,直至停止网络连接;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机关处理。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 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 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科室(下属单位)在向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病毒监测、查毒、杀毒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整体搞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科室对本单位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科室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科室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信息安全协调科报告;

  5、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存储、传输等应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执行;

  6、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未经信息安全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和明码传输;

  7、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邮件的收发也要实行病毒查杀。

  第四条 信息加密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其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2、涉及国家和部门利益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3、涉及社会安定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4、涉及国家秘密、国家与部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秘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视情况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采用文件加密传输或链路传输加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计算机;

  3、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4、未经授权对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复制和删除等;

  5、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6、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7、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8、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1、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4、学校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5、学校因组织活动需提前或推迟放学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6、学校某部位确有安全隐患的,应有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擅入危险区域。

  7、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8、学校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9、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10、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活动量。

  11、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第一知情者为第一责任人。

  1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就近的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导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室。

  13、班主任、教导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导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4、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我校各部门信息上报工作,进一步做好各部门信息采编、上报和对外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我校各部门工作情况,形成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员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本部门工作,文字能力较强。

  2、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勤于钻研问题。

  二、信息员的职责

  1、采集报送本部门贯彻落实学校或上级部门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情况。

  2、采集报送本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教育教学工作的最新动态。

  3、采集报送包括调研报告、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在内的.调研性信息,反映最新经验成果。

  三、信息员采编报送信息的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确;

  3、实效性原则。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四、信息员报送信息的任务

  各部门信息员每月上报信息不得少于4篇(每周一篇),所上报信息质量要高,不得敷衍了事。

  五、信息员采集报送材料的要求

  1、准确把握部门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学校和本部门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采集报送信息。

  2、立足本部门实际,全面客观地反映情况。要善于总结提炼本部门工作中的特色经验。

  3、经常进行信息调研,掌握实情,采集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时效性强。

  4、报送文字信息的同时,要根据内容报送相关图片。

  六、信息员的变动与补充

  信息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该项工作的,部门应及时向学校反馈并补充推荐合适人选。

  七、信息员信息报送的方式

  信息均以邮件形式报送。信息标题后备注部门信息,以区别其他邮件。报送格式:信息正文统一用Word文档A4格式排版,信息题目统一为宋体二号加粗,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GB三号加粗,三级标题为仿宋GB三号加粗,正文用仿宋GB小三号,行距为单倍行距。文稿结束处以小括号形式注明部门名称。报送的图片放到文稿外,为jpeg格式。信息发送至邮箱:

  八、信息员的量化和考核。

  1、学校将信息员报送信息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信息员工作考核中,并按季度进行通报。对连续两周未报送信息的部门和信息员进行通报,并要求部门更换信息员,考核从20xx年3月份开始。

  2、学校对各部门信息员上报材料择优向上级部门报送,对各部门信息员上报信息实行量化计分。计分标准:被国家级报刊或网站采用的综合稿件计10分;省级报刊或网站采用的综合稿件计6分;市级报刊或网站采用的综合稿件计4分;县级报刊或网站采用的综合稿件计2分,学校综合简报或网站采用的综合稿件计1分。以上计分不重复,同时被多家报刊或网站采用的,以最高一级标准计分。部门信息员得分纳入各部门学期考核得分中。

  九、对信息员实行奖励制度。

  根据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年终评选若干个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及先进部门。对获奖个人及部门均给予一定奖励。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5

  为保障病案科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病案损失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切实提高病案科工作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团结救助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三)救助中,要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重点保护病案。

  (四)病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二、报告程序

  工作时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科室领导、分管院长和相关部门报警,同时积极组织自救。节假日、8小时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科室领导和相关报警部门报告,同时组织保安人员自救。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应急救灾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

  长由医务部主任、病案科主任,成员由病案科全体成员及医务部成员和后勤部相关成员组成。

  (二)职责:医务部、病案科负责病案安全保护、抢救工作,后勤部负责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一)火灾

  1、办公场所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

  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

  2、报警后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负责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检查病案和统计资料损毁程度。并组织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保洁人员负责清洗打扫现场卫生。

  (二)突发洪灾或漏水

  1、发生洪涝灾害或工作人员发现漏水事件后,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并通知后勤维修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2、后勤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视漏水情况,妥善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若水势过大漏水严重,应切断电源,防止漏水漏电伤人。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尽量将漏水点控制住(如关闭水阀、用水桶接住漏水点等)。

  3、要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保护和转移现场病案和重要统计资料、电脑信息系统,并指定人员看管,防止丢失。

  (三)盗窃案件

  1、在工作中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为保护医院病案安全,发现人要立即向科室领导和医院保卫处报告,同时封锁办公楼的各个出口,重大案件要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2、要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要记录好被盗病案和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四)停电

  1、工作中出现停电现象及时打电话通知后勤处维修

  2、拔掉复印机、电脑等电器电源插头,防止供电恢复时损坏机器。

  (五)灾情消除后,立即整理、补救、修复病案信息资料,将损失降到最低,统计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6

  网络与信息的安全不仅关系到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还将影响到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我公司将认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落实技术防范措施,保证必要的经费和条件,对有毒有害的信息进行过滤、对用户信息进行保密,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一、网站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1、网站服务器和其他计算机之间设置经公安部认证的防火墙,做好安全策略,拒绝外来的恶意攻击,保障网站正常运行。

  2、在网站的服务器及工作站上均安装了正版的防病毒软件,对计算机病毒、有害电子邮件有整套的防范措施,防止有害信息对网站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3、做好日志的留存.网站具有保存60天以上的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内容包括IP地址及使用情况,主页维护者、邮箱使用者和对应的IP地址情况等。

  4、交互式栏目具备有IP地址、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对没有合法手续和不具备条件的电子公告服务立即关闭。

  5、网站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双机热备份机制,一旦主系统遇到故障或受到攻击导致不能正常运行,保证备用系统能及时替换主系统提供服务。

  6、关闭网站系统中暂不使用的服务功能,及相关端口,并及时用补丁修复系统漏洞,定期查杀病毒。

  7、服务器平时处于锁定状态,并保管好登录密码;后台管理界面设置超级用户名及密码,并绑定IP,以防他人登入。

  8、网站提供集中式权限管理,针对不同的应用系统、终端、操作人员,由网站系统管理员设置共享数据库信息的访问权限,并设置相应的密码及口令.不同的操作人员设定不同的用户名,且定期更换,严禁操作人员泄漏自己的口令.对操作人员的权限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设定,并由网站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权限。

  9、公司机房按照电信机房标准建设,内有必备的独立UPS不间断电源、高灵敏度的烟雾探测系统和消防系统,定期进行电力、防火、防潮、防磁和防鼠检查. 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我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实现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制,切实负起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的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使用网络和提供信息服务的安全。

  2、网站信息内容更新全部由网站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人员素质高、专业水平好,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网站所有信息发布之前都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工作人员采集信息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禁通过我公司网站及短信平台散布《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信息(即“九不准"),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3、遵守对网站服务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的制度.开展对网络有害信息的清理整治工作,对违法犯罪案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4、所有信息都及时做备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网站将保存60天内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短信服务系统将保存5个月以内的系统及用户收发短信记录. 5、制定并遵守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用户网络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互联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不泄密、不制作和传播有害信息,不链接有害信息或网页。 三、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我公司郑重承诺尊重并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除了在与用户签署的隐私政策和网站服务条款以及其他公布的准则规定的情况下,未经用户授权我公司不会随意公布与用户个人身份有关的资料,除非有法律或程序要求.

  2、所有用户信息将得到本公司网站系统的安全保存,并在和用户签署的协议规定时间内保证不会丢失;

  3、严格遵守网站用户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对用户信息专人管理,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向他人泄露.

  公司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使员工能够充分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

  (一)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重大事件,落实方针政策和制定总体策略等.职责主要包括: (1)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信息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批准公司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2)确定公司信息安全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指导、监督信息安全工作。

  (3)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信息安全工作组、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均由公司负责人担任.

  (4)信息安全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①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决议,协调和规范公司信息安全工作;

  ②根据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落实;

  ③组织对重大的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策略进行审查,拟订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并监督执行;

  ④负责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息安全工作,参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规划,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⑤组织信息安全工作检查,分析信息安全总体状况,提出分析报告和安全风险的防范对策;

  ⑥负责接受各单位的紧急信息安全事件报告,组织进行事件调查,分析原因、涉及范围,并评估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提出信息安全事件防范措施;

  ⑦及时向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安全事件。

  ⑧跟踪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组织信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5)应急处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①审定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应急策略及应急预案;

  ②决定相应应急预案的启动,负责现场指挥,并组织相关人员排除故障,恢复系统;

  ③每年组织对信息安全应急策略和应急预案进行测试和演练。

  (6)公司应指定分管信息的领导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并配备信息安全技术人员,有条件的应设置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或办公室,对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设置信息系统的关键岗位并加强管理,配备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应用开发管理员、安全审计员、安全保密管理员,要求五人各自独立。要害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2、系统管理员主要职责有:

  (1)负责系统的运行管理,实施系统安全运行细则;

  (2)严格用户权限管理,维护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3)认真记录系统安全事项,及时向信息安全人员报告安全事件;

  (4)对进行系统操作的其他人员予以安全监督。

  3、网络管理员主要职责有:

  (1)负责网络的运行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策略和安全运行细则;

  (2)安全配置网络参数,严格控制网络用户访问权限,维护网络安全正常运行;

  (3)监控网络关键设备、网络端口、网络物理线路,防范黑客入侵,及时向信息安全人员报告安全事件;

  (4)对操作网络管理功能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4、应用开发管理员主要职责有:

  (1)负责在系统开发建设中,严格执行系统安全策略,保证系统安全功能的准确实现;

  (2)系统投产运行前,完整移交系统相关的安全策略等资料;

  (3)不得对系统设置“后门”;

  (4)对系统核心技术保密等.

  5、安全审计员负责对涉及系统安全的事件和各类操作人员的行为进行审计和监督,主要职能包括:

  (1)按操作员证书号进行审计;

  (2)按操作时间审计;

  (3)按操作类型审计;

  (4)事件类型进行审计;

  (5)日志管理等.

  6、安全保密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密管理活动,主要职责有:

  (1)监视全网运行和安全告警信息

  (2) 网络审计信息的常规分析

  (3)安全设备的常规设置和维护

  (4)执行应急中心制定的具体安全策略

  (5)向应急管理机构和领导机构报告重大的网络安全事件。

  7、公司指定法人代表为分管信息的领导,负责本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并配备信息安全技术人员,设置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或办公室,对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有害信息发现受理处置机制

  公司有害信息处置机制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主旨在于建立公司与工业和信息部以及通信管理局之间的快速反应机制,规范移动互联网有害信息处置流程,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及时、迅速的处置移动互联网有害信息。

  本机制中“有害信息”包括: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煸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本机制中“有害信息”指公司服务器上的网站Web栏目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预防有害信息出现提出建议,对用户及员工上报的应急处置联系人员进行抽查,保障本机制实施。

  主动发现手段:公司设置有害信息自动过滤平台,发现及抵御有害信息的入侵。

  信息安全小组负责对公司所有网络资源进行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即时处理的原则办理,对处理结果备案,对重大有害信息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

  信息安全小组负责界定、监控、受理有害信息事件,要做到即接快办;夜间、节假日值班期间接到、发现的,应于次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对需紧急办理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可先处理后登记(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关闭服务器等设备,暂停网络运行)

  负责查办的相关人员接到交办的事件后,应及时安排办理,要求在最短时限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处理完毕的,应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间,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信息安全小组组长。在处理有害信息事件时,应按照处理流程,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并随处理结果报告一并存档。

  处置流程:公司接到投诉-上报主管领导/记录相关信息—删除信息—备份—判别有害信息级别—上报主管部门/报案到公安局处-配合调查

  按照公安部要求,有害信息分为三级,处理方法如下:

  一类,20分钟内删除

  二类,30分钟内删除

  三类,60分钟内删除

  主动发现手段:公司设置有害信息自动过滤平台,发现及抵御有害信息的入侵。

  公司要求要对删除信息进行备份,以便网监局(公安局)查询时提供相关证据。

  处理人员应对重大有害信息事件的举报人、发现人要求保密着做到保密,有关重大的有害信息事件及处理过程不得泄密

  四、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

  为确保发生网络安全问题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信息网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事件等级:

  根据信息安全事件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将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第三等级:特大信息安全事件,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

  第二等级: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较严重后果. 第一等级:一般信息安全事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信息安全事件。

  2、报告时限:

  公司发生以上信息安全事件时,根据等级的不同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分为口头报告、简要书面报告和专题书面报告:

  发生特大信息安全事件时,公司在2小时内做出口头报告,24小时内做出简要书面报告,事件处理结束后3日内做出专题书面报告.

  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时,公司在4小时内做出口头报告,24小时内做出简要书面报告,相关事件处理结束后3日内做出专题书面报告。

  发生一般信息安全事件时,公司在48小时内做出专题书面报告.

  3、处置流程:

  由于公司网络环境安全事件(包括火灾、盗窃、破坏、供电等)、网络运行相关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障碍、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引发信息安全时,紧急通知我公司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及时上报。

  一般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时,向入侵者所在的网络管理员投诉.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及特大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时(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破坏国家信息安全的反动政治言论),及时清除、保留证据,立即向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小组报告。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对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保留相关证据,确定事件等级,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相关材料。

  五、信息安全管理政策和业务培训制度

  根据我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以下制度:

  1、公司各级领导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每年至少二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高员工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在开展信息安全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信息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3、加强对我网站的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教育培训目标:

  不断提高公司人员信息安全意识、信息技术素质,提高信息安全政策业务水平。

  5、培训制度:

  1)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由技术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安排.

  2)成立业务学习小组,定期组织业务学习;

  3)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5个课时的专业培训。

  4)工作人员必须完成布置的学习计划安排,积极主动地参加信息部组织的业务学习活动。

  5)有选择地参加其它行业和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鼓励参加其它业务交流和学习培训. 6)支持、鼓励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自学。

  6、培训内容:

  1)计算机安全法律教育

  ①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网络安全制度》、《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

  ②负责对企业的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③定期的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提高操作员的防范能力. 2)计算机职业道德教育

  ①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②不得制造,发布虚假信息,向非业务人员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③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漏洞偷窃客户资料,进行诈骗和转移资金。

  ④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3)计算机技术教育

  ①操作员必须在指定计算机或指定终端上进行操作。

  ②机房管理员,程序维护员,操作员必须实行岗位分离,不得串岗,越岗。

  ③不得越权运行程序,不得查阅无关参数。

  ④发现操作异常,应立即向机房管理员报告.

  7、培训方式:

  ①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学习.

  ②有计划有针对性,指派人员到外地或外单位进修学习。

  ③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讲课。

  ④所有上岗工作人员或换岗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⑤自订学习计划,参加专业函授学习成绩及时反馈有关部门,良好学业者给予奖励。

  8、公司网站必须接受并配合通信管理局和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以上两个部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和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有害信息发现和过滤技术手段

  有害信息安全发现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主要职责:

  (1)承担公司值守应急工作;

  (2)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3)负责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4)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相关工作;

  (5)组织制订、修订与公司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各分公司制定、修订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

  (6)负责组织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7)负责公司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我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电信增值服务商,在为用户提供全面的健康信息时,对有害信息的过滤采用“系统智能过滤+人工过滤"方案,以保证信息的安全.

  公司的信息过滤系统是一款专业的服务器非法信息过滤软件,实时拦截、替换服务器上各个网站的非法信息,并记录详细有偿信息过滤系统,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我公司在使用信息过滤系统的同时,还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以多种形式确保为用户发送信息的安全性及健康性,促进我国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的良性运作,也为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信息行业的健康发展。

  公司严格建立专人审核信息发布制度。公司各部门业务所有信息发布前,均需经过专人审核,确保信息的合法,安全。

  信息审核主要负责人职责:

  1、审核的广度和深度:审核涉及的面较广,要想真正起作用,不能只对信息系统的“皮毛”进行审计,否则就达不到真正保护系统安全的效力。

  2、审核的环节: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的各个层次着手,一环套一环地进行审核。安全环节是很多系统平台本身就提供的,如对建立的相关安全档案进行审核,分析信息安全工作组织与管理情况,对业务处理用机操作系统或者数据库等进行检查,以分析系统的日志管理机制是否合理、有效.

  3、关键字的设立、过滤与更新

  公司保证采用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具有信息内容的过滤功能。信息过滤包括对发布的信息内容、页面内容进行有效过滤。关键字的过滤功能,具体包括关键字设定、修改、查询功能,并提供相应的测试端口,并具有严格的权限管理功能。在发现的有害内容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从技术上予以保证,包括有害信息的内容、发现时间、发现来源。

  七、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我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我网站的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①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②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③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④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⑤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①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⑤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⑥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⑦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⑧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都将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7

  一、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

  二、信息科、机要科负责指导市政府办公室涉密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三、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四、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五、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向市委保密局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七、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各涉密科室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理网上突发事件。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8

  一、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制度。

  二、信息科、机要科负责指导市政府办公室涉密人员的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三、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四、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五、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向市委局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七、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各涉密科室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理网上突发事件。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9

  一、 网路管理员要随时处理网络故障、解决网络问题、保持网络畅通、提高网络的可用性和可靠性水平。定时检查机房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光纤收发器等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二、 网络管理员值班室应注意机房的温度和湿度,使夏季温度在±5℃,冬季温度20±5℃,相对湿度45%~65%。每天清理机房卫生,保证机房整洁;严禁在机房内吃食物或存放食物,以防止鼠害。

  三、 网络管理员对机房、网络进行操作时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操作、更改机房和网络配置。重大网络操作(如系统升级、系统更换、数据转储等)应事先书面提出报告,采取妥善措施系统和数据保护性备份后,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操作,并填写操作记录。

  四、 每周要检查各个服务器的日志文件,良好周密的日志记录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网络信息管理员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保留所有用户访问站点的日志文件,每两个月要对日志文件进行异地备份,备份日志不得更改,刻录光盘保留。

  五、 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及其有害数据危害网络安全。网络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以便获得及时处理。

  六、 严禁在机房内私自配接电器;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悬挂、堆放物品;严禁在UPS电源上私拉乱扯用电器;UPS应妥善保养,每3个月放电一次;严禁在机房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挥发性物品;机房门外严禁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外包服务范围

  1、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2、咨询服务:

  (1)根据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2)对医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3)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3、运行维护服务:

  (1)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3)根据医院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6)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7)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4、技术培训: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三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1、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3、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4、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5、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6、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控制要求。

  7、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8、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9、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附则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1

  一、计算机设备管理系统

  1、计算机的用户部门应保持清洁、安全、计算机设备的良好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危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当本单位非技术人员对本单位设备进行维护时、系统等。、维护,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全过程。

  计算机设备在送去修理之前必须得到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如计算机设备使用、启动、关机。

  任何人不得用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的接口。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向计算机责任部门报告。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或从其他单位找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和操作。

  二 、操作员安全管理系统

  (1)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种业务操作应用系统的代码、数据访问的'分级控制。

  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

  代码是根据不同应用系统和工作职责的要求设置的。

  (2)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和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由管理层授权。

  2、系统管理员负责各种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通用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故障恢复的管理和维护等。

  3、系统管理员必须获得其上级对业务系统数据整理的授权、故障恢复和其他操作;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的操作码进行业务操作;

  5、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取消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3)通用操作代码的设置和管理

  1、一般操作代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种应用系统的操作要求生成,每个用户设置一个代码。

  2、经营者不得将他人代码用于经营活动。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取消他的代码,并及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三、密码和权限管理系统

  1、密码设置应该具有安全性、保密性,并且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签。

  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以及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

  密码分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录系统时设置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

  密码设置不应是容易猜到的数字和字符串,如名称、生日,重复、序列、常规数字;

  2、密码应每隔不超过一个月定期修改一次。如果发现或怀疑密码丢失或泄露,应立即修改,并将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等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寄存器中。

  3、服务器、路由器等重要设备超级用户的密码被/操作机构否定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2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我院计算机和网络的稳定,充分发挥医院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的工作效率,保障医院计算机和网络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网络管理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网络管理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网络管理员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网络管理员负责处理。网络管理员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8、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的布置和参数的配置。

  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第二章网络硬件的管理

  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 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

  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 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

  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 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

  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5、 各科主任指定本科室工作站的计算机由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的名字连同管理机的机器号报到信息中心,由计算机中心做统一登记。

  6、 各科室交换机、路由器设备由科主任、护士长监督管理,不得让

  其它电脑任意接入院内网络。

  7、 在各科工作站计算机上,除了医院指定用系统外上不得安装运行

  任何程序及游戏,不得私自卸载任何软件,不得私自存储任何文件,不得任意外接任何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移动光驱、蓝牙等),不得私自更换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必须保证各工作站的单一工作姿态,计算机中心将不定期检查,如果发现将追究管理计算机指定人员的责任并上报医院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或回收电脑使用权.

  8、各科室计算机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系统操作,实习生须在代教医生的指导下才可以使用计算机,代教医生不得为自己方便私自让实习生单独为病人做开医嘱等的系统操作,实习生不可单独使用计算机。任何操作员离开计算机后必须先退出系统, 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或做好交班工作。

  9、计算机操作员(医生、护士)不得将其本人系统操作密码任意告诉其它人,包括实习生。

  10、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操作员应该积极主动的配合维修人员,尽快的恢复工作状态。

  11、计算机出现故障后,当维修人员检查出是人为破坏或操作失误等情况后,维修人员需把情况向计算机所属部门的科主任汇报,并要求科主任提出处理意见。

  12、各科室必须严格保证计算机周围卫生、通风情况,不得乱放杂物

  在计算机周围,爱护计算机,让水、强磁性物品、零食等远离计算机。

  13、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应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办公室安排处理,不得擅自拆卸机箱和插拔网线。

  14、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如操作人员违反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15、在接入电脑的电路上不得任意接入其它任何电器,以防止以外发生。

  第三章 软件及信息安全

  1、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的布置和参数的配置。

  2、不得在医院局域网上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其它用户的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医院稳定的有关信息。

  3、禁止在医院局域网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不得故意引入计算机病毒木马。

  4、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在计算机上打游戏、听歌、看电视、下载、偷菜、随意安装软件

  5、爱护计算机,下班请按时关闭电脑.

  6、计算机等办公设施均由专人使用负责,使用人应加以爱护,如系人为损坏,则由使用人负责承担维护费用。

  7、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8、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9、 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10、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11、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 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 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 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 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玩忽职守,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4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文件,制定本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不同于其他办公设备,其实用性、严密性、操作技术性强,含量高、部件易受损;特别是联网计算机,开放性程度比较高,电脑内部易受外界的偷窥、攻击和病毒感染。为确保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内所有计算机归网络部统一管理,配备计算机的员工只负责使用操作;

  2、计算机管理涉及的范围:

  2.1所有硬件(包括外接设备)及网络联接线路;

  2.2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的排除;

  2.3计算机及网络的维护与维修;

  2.4操作系统的管理;

  3、公司内所有计算机使用人员均为计算机操作员;

  4、网络维护部负责对公司内所有计算机进行定期检查,一般每两月进行一次;

  5、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6、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7、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电脑负责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二、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原则上由专人负责操作维护,不得串用设备。下班后必须按程序关闭主机和其他设备,切断电源。

  2、为保证计算机信息安全,必须为计算机设置密码。

  3、计算机操作员除使用操作计算机外,不允许有以下行为:

  3.1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擅自拆开主机机箱盖板;

  3.2更换计算机配件(如鼠标、键盘、耳麦);如有向网络管理员写设备申请单审批。

  3.3删除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公司指定的软件;

  3.4使用带病毒的计算机软件;

  3.5让外来人员进行有损于计算机的技术性操作;

  4、不得使用来路不明或未经杀毒的盘片。计算机操作员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如发现计算机有病毒时,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时上报。

  5、个人的公司重要文档、资料和数据保存时必须将资料储存在除操作系统外的其它磁盘空间,严禁将重要文件存放于桌面或C盘下。

  6、工作时间内严禁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不准上网与工作无关的聊天、玩电脑游戏、看影视、听音乐,迅雷下载等,

  7、电脑及网络设备所在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注意防尘、防潮、防火。

  8、公司所有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破坏网管员对计算机的安全设置。包括用户使用权限。

  9、除服务器外,其他所有计算机下班后必须关机并切断电源;

  10、计算机使用者离职时必须由网络管理员确认其计算机硬件设备完好、移动存储设备归还、信息系统管理帐户密码和资料未破坏、个人帐户密码清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1、如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由操作者承担相应责任,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有关责任。

  12、操作员设置与管理

  (1)网络管理员管理操作权限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授权取得; 根据不同部门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2)网络管理员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必须有其上级授权; 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三、密码与权限安全管理制度

  1、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置不应是名字、生日,重复、顺序、规律数字等容易猜测的数字和字符串;

  2、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并在相应登记簿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

  3、服务器、路由器等重要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并由密码设置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后交给密码管理人员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完毕后,须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4、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至少由两人共同设置、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5、有关密码授权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有关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对密码立即修改或用户删除,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四、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

  2、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4、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6、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根据转存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7、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

  8、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9、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10、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五、网络管理

  1、网络系统属于公司无形资产,公司有权限制上网行为,根据工作需要限制各部门的上网行为。

  2、公司网络管理员对计算机IP地址统一分配、登记、管理,严禁私自更改IP地址。

  3、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企业的有关保密法规,严禁利用网络有意或无意泄漏公司的涉密文件、资料和数据。不得非法复制、转移和破坏公司的文件、资料和数据。

  4、实行“绝密”文件、涉秘件与计算机网络绝对隔离,不得在计算机网络中输入、打印、复制“绝密”文件和有关涉秘件;

  5、网络维护部负责文字工作的计算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的保密制度,对保密的文件资料进行加密存放,不得上网共享。

  六、附则

  1、本制度由网络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划分

  本部计算机分为涉密和非涉密两部分,涉密计算机指主要用于储存或传输有关人事、财务、经济运行、信息安全等涉及国家、单位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指用于储存或传输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表或公布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信息安全科、运行科、人事科和机关财务各一台计算机按照涉密要求进行管理。

  二、非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

  1、各科室的计算机,科室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科室计算机操作的管理、保密和安全,以防止误操作造成系统紊乱、文件丢失等故障。

  2、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运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3、新购的计算机、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应经我部计算机管理员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有害数据后,方可投入使用。

  4、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科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及时消除。

  5、爱护机关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干净整洁。

  三、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

  1、涉密的计算机内的重要文件由专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随意复制和解密,未经加密的重要文件不能存放在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上。

  2、对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到信息安全科转存到光盘或其他可移动的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的介质应当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

  3、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报废的磁盘和其他存储设备中的秘密信息由技术人员进行彻底清除。

  4、涉密的计算机信息需打印输出必须到信息安全科专用打印机打印输出,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在信息安全科专用设备粉碎销毁。

  5、对信息载体(软盘、光盘等)及计算机处理的业务报表、技术数据、图纸要有专人负责保存,按规定使用、借阅、移交、销毁。

  四、其他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结合国家、省、市及本部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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