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制度汇编[15篇]
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环保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环保管理制度汇编[15篇]](/pic/00/l/d6c6b6c805_6136d9e1db7f1.jpg)
环保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本站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搞好文明生产,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站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设立环境保护小组,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站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生产现场每天安排专人洒水降尘,防止尘土飞扬,污染大气。
三、站内垃圾采用容器盛装,清理前应洒水降尘,禁止在生产区乱抛垃圾。
四、水泥和其他易飞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扬尘。
五、定期组织检查,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已整改。
六、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环保管理制度2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1.3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清洁生产。
1.4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清洁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1.5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6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7安环办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综合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环保员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领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部门和岗位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1.8安环办按照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要求,监督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发放,及时购买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确保贯彻执行。
1.9公司实行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安全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10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洁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2、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1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清洁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2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并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2.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2.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2.3保证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2.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2.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公司主管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2.3.1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3.2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3.3提出保证分管部门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建议;
2.3.4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3.5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6如实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
2.4安环办关于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
2.4.1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4.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2.4.3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4.4督促检查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4.5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2.4.6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4.7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2.4.8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4.9实施对各分、子公司与公司对外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负责与各分、子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与各租户和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的工作;
2.4.10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2.4.11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清洁生产负有监督责任;
2.4.12负责公司及相关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
2.4.13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
2.4.14建立安全清洁生产检查及处理情况档案。
2.5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5.1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制度和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5.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情况,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2.5.3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时”。建设项目中安全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5.4提出保证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安环办汇总,企业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5.5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配合安环办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5.6及时并如实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5.7申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参加由安环办组织的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5.8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环保部门到本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提出的安全环保隐患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环办。
2.5.9保护本部门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5.10配合安环办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由安环办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2.5.11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
2.5.12确保本部门作业管理、过程控制、工艺流程、物料流转、工位器具、搬运设备与装置等物流的运行处于受控状态,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杜绝在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刺激性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及引起内外部投诉,严禁未经处理偷排、丢弃废水、废物。
2.6直接主管在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6.1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的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
2.6.2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各岗位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直接上级或安环办。
2.6.3提出保证各岗位实施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直接上级和安环办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6.4配合安环办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6.5及时并如实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6.6禁止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6.7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到各岗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直接上级。
2.6.8保护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安全环保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6.9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并将各项教育培训情况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纪录》卡上。
2.6.10确保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防止污染物泄漏,严禁未达标处理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环境有害物。
2.7公司按法律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投资经营,由安环办提出年度投入预算草案,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并纳入公司预算,予以保证。
2.8公司各级领导及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环保知识与管理能力。
2.9公司对接触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对接触和使用有毒物品的人员应安排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环保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使公司合理配置环保设施设备,规范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要求,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环保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岗位。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4.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环保设施的范围:废水处理装置、废水处理回收装置;废气处理装置,除尘装置、废气回收装置;废渣贮存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噪音防治设施;环保事故应急设施等。
第二条技术部负责建设项目中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和验收。安全监察部负责对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使用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环保设施设备台帐和设施设备的合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察部需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提供防治污染物污染损害环境的资料,并将上述事项和资料抄送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对于新、改、扩建项目,技术部应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安全监察部需对过程进行监督,满足环保需求。建设、安装其配套设施,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五条试生产期间,技术部需联系地方监测部门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六条技术部及使用单位需严格参照设计和操作说明书,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或要求设备厂家出具详细操作说明,确保正确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
第七条技术部及使用单位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修。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环保设备操作规程,做
好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时间、必要运行参数、检查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废弃介质移交处理记录,并在每月第一周内向安全监察部上报上月度《环保设备调查表》。
第八条环保设施设备需要停机维修、大修时,使用单位应首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因设施停运造成环境污染,由技术部向安全监察部上报《环保设备停运报告》,安全监察部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得以批准后方可对环保设备进行维修、大修。若停运期满,环保设备仍未恢复正常运行,则须向安全监察部说明原因,并补办环保设备停运手续。
第九条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或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提前向安全监察部申报,说明理由;安全监察部需向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得到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环保设备、设施更新必须报请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待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处理、处置本单位产生的污染物或者运行本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需要领取资质证书,但需具备下列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技术条件:
(一)专职运营人员配置合理,辅助工种齐全,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二)有固定的化验室,配备能满足日常监测需要的监测化验设备;
(三)建立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预防、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要认真管理,坚持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监察部不定期对环保设备安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巡回监察,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设备方面的问题由技术部提出整改方案,一般问题由使用单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各级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环保设备安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安全监察部,确保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安全监察部应根据公司实际生产发展情况,及时对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效率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环保管理制度4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其主要内容包括:
1.设施规划与建设:明确环保设施的类型、规模、位置等,确保与生产流程相适应。
2.运行管理:规定环保设施的日常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流程。
3.监测与评估:设定定期监测机制,评估设施运行效果及环保指标达标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以减少潜在环境风险。
5.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6.法规遵守与记录:确保遵循环保法规,完整记录环保设施的运行数据。
内容概述: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涵盖了以下关键方面:
1.设施标准:明确各类环保设施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安全要求。
2.责任分配:定义各部门及员工在环保设施管理中的职责。
3.检验检测:规定环保设施的`定期检验和第三方检测标准。
4.改进与升级:建立环保设施更新换代的评估机制,鼓励技术创新。
5.环保投入:设定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6.合规性审查:定期对企业环保设施的合规性进行内部审计。
环保管理制度5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昭通市辖区范围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合法环境权益的行为,都可以通过“12369”环保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揭发。
二、办理程序
(一)登记受理:热线电话分为人工接听和录音留言相结合。上班时间热线电电话确定专人负责接听,详细记录电话内容,热情回答有关事项,询问来电人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非正常上班时间热线电话采取录音留言受理投诉,信访登记人员每天上午上班时负责查询上一个工作日之后的信访投诉留言,并予立案登记。所有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受理后,当日交分管领导批转办案人员或有关部门查办。
(二)调查取证:监察人员在接到案件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取证,并作好调查记录。
(三)提出处理意见:对办理的案件,监察人员要进行案情分析,重大问题要报局办公会研究、讨论,明确责任,做到依法、秉公、科学办案。
(四)协调监督落实:复杂案件必须经局办公会议研究,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统一认识后监督污染责任方按期履行职责和义务。
(五)结案时间:一般性投诉案件在15日内结案,复杂性投诉案件在3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延期须在期限内告知投诉人未处理完毕的'原因。
(六)回访:除匿名和无法联系的电话外,都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七)结案归档:整理已结案的所有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名后交档案人员立卷。
三、奖惩措施
信访投诉案件在30日内未办结,又未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案人员被新闻媒体批评或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将对办案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办案人员办案及时,受到各新闻媒体表扬或者送锦旗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将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参考依据,列入年度考核。
四、其他规定
“12369”环保热线电话投诉案件实行急事急办制度,对一些紧急重大的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并向局领导报告。
环保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拌合站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确保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
(3)防治“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4)各种生产装置及各作业环节,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对于“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措施。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二、基础管理
(1)针对拌合站,工区成立专门环境管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2)工区安全质量部对拌合站的环保管理工作,实施监督,i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拌合站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3)具体要求
①拌合站须根据生产的具体特点,制定相应的环保制度或措施,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实行责任管理,并在责任区内设立责任表示。
②组织学习并熟知相关部门的制度。
③各专项措施或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④措施或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三、“三废”的治理措施
(1)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乱丢乱弃。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3)生产或生活排放的废水,要搞好清污分流,分别处理(污水至少要经过沉淀、净化、过滤三道工序处理,才可排放),尽可能循环使用或回收。各种污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须罐装后集中处理,不得随便排放。严禁将任何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系。
(4)各种垃圾或废料,须集中定点存放,按照相关法规定期统一处理,严禁乱倾乱倒。一落地面的混凝土,须及时清理,并存至定点场地,废渣、废水(或其胶结物)亦须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5)水泥及粉煤须在隐蔽状态下输送,杜绝跑、冒现象。现场须配置相应数量的喷淋降尘装置,以便在出现意外时进行应急处理。
(6)切实用好管好现有的环保装置。做到环保装置与生产装置同时运行。任何人不得任意决定停用,拆迁或损坏环保装置。
(7)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拌合站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工区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处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工区必须立即上报部门。工区应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8)拌合站须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三废”控制指标,作为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一项内容。
四、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1、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取消音器来降低噪音。
2、在站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应限速行驶,严禁鸣笛;距生活区较近地段,所有车辆均应减速通过,严格控制噪音。
五、环境保护工作奖惩
大力宣传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拌合站定期对每位员工各自负责的责任区进行检查评比。
(1)对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在全工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视情节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处理。
①放松管理,玩忽职守造成公害事故者;
②无视制度规定,乱排乱放、乱丢乱弃者;
③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者;
④对污染治理不能近期完成者;
⑤对监督检查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者;
⑥有污染防治设施无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⑦对污染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者。
环保管理制度7
一、背景与目的
为了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减少建筑工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制定此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制度。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建筑工地环境保护管理行为,提高工地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减少。
二、管理责任
1.工地、项目管理者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制度的'相关工作,确保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工地、项目管理者应当将环保工作纳入工地管理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环保方案。
三、环境影响评估
1.在施工前,工地、项目管理者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在合理时机安排环境保护措施,并在工地周边设置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过程中,工地、项目管理者应不断评估施工活动的环境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四、噪音和灰尘控制
1.工地、项目管理者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噪音和灰尘控制方案,并通过监测设备进行实时监测,确保施工活动的噪音和灰尘达到规定的标准。
2.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噪音和灰尘的产生,采取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控制措施,并通过深化技术改造和使用环保材料等手段减少环境污染。
五、废弃物处理与回收利用
1.工地、项目管理者应制定废弃物管理方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废弃物应依法进行合规处理,并尽可能予以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六、水资源管理
1.工地、项目管理者应制定水资源管理方案,合理使用和节约水资源。
2.施工现场的污水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放入河流和地下水。
七、绿化与生态保护
1.工地、项目管理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工地周边进行绿化,增加植被覆盖率,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
2.工地周边的生态环境应得到保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破坏生态平衡。
八、事故应急响应
1.工地、项目管理者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进行应急预案制定,并进行演练。
2.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积极进行事故清理和后续处理工作。
九、培训与宣传
1.工地、项目管理者应开展环保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监测操作技能。
2.工地、项目管理者应定期组织环保宣传活动,推动环保理念在工地中的落实。
十、监督与检查
1.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工地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工地进行处理。
2.工地、项目管理者应积极配合并配备环保管理监测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和材料。
十一、处罚与奖励
1.对违反本制度的工地,有关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对积极履行环保责任,达到或超过环保要求的工地,可给予奖励和表彰。
十二、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对于一些特殊工程项目,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以上内容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制度》的完整版,各项条款应得到认真执行和遵守,工地、项目管理者应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充分保护和预防。
环保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加强公司的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公司的生产、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产生污染物的场所和相关的责任人。
第三章、定义
污染物是指废水、废气、废渣(以下简称“三废”)、以及噪声、振动、烟(粉)尘、恶臭气体以及放射性物质等。
第四章 职责
第一条 生产副总经理
负责领导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审批环境保护管理文件,批准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和工作计划,对公司重大环境保护工作问题作出决策。
第二条 生产质量部
一、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组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的归口管理,组织制定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二、负责组织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
三、负责公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理;
四、负责对各部门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室
一、负责内部沟通,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精神和指示。
二、就环境污染问题,与生产质量部共同组织协调公司、其周边厂家及小区的关系;
三、参与处理公司内部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科技部
一、负责组织立项材料,提供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需基础数据;
二、负责组织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技术攻关,确保采用能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
三、参与生产质量部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五条 投资发展部
一、负责组织立项材料,提供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需基础数据;
二、参与生产质量部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 采供部
负责采购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与原材料,采购环保装置运行所需的原辅材料。
第七条 各部门
一、各部门领导为部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配置兼职环保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部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的岗位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
三、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排放污染物。
第八条 检测中心
负责废水、废气中有关数据的检测,确保数据真实。
第五章 程序
第九条 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环保管理
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环保管理流程图
科技部或投资发展部组织立项材料
生产质量部组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组组织设计、施工
生产质量部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整改
日常环保管理
通过
项目终止
未通过
未通过
通过
一、科技部或投资发展部组织项目立项材料;
二、 生产质量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获得环保部门批准后,生产质量部组织开展设计、施工;
四、项目建成后,由生产质量部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同意后,试生产三个月,再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委托环保部门进行环保监测,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五、项目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后,转入正常生产,执行日常环保管理制度。
第十条 日常环保管理
一、生产质量部编制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和环保设施年度维修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生产质量部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并做好设备、工艺操作和修理记录,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生产质量部每月至少一次对全公司进行环保巡检,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及时报主管领导;
四、当发生环境质量投诉时,由生产质量部组织进行调查,调查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与投诉者;
五、生产质量部组织进行年度环境监测,监测合格后,按要求办理年度年检排污许可证及排水许可证。
第十一条 处罚
由生产质量部对各部门进行监督考核,各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质量部除要求其纠正外,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结予相应处罚,具体如下:
一、违规行为
1、在通风换气风橱内进行产生有影响废气的操作,责任人处罚50元/次,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2、废水排入雨水管道,责任人处罚50元/次,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3、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时仍继续生产、fdcew、,责任人处罚200元/次,部门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4、要求限期整改的部门在整改合格前,便开始生产,部门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二、意外事故
1、短时产生高浓度污染物,未及时报告生产质量部,且未造成周围居民投诉后果的,责任人处罚200元/次,部门负责人500元/次;
2、出现重大环保问题(如有毒、有害的液体、气体发生泄露)时,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通报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处罚1000元/次。
第六章、 相关文件
1、《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5、《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第七章、 质量记录
1、《环境质量巡回监督检查报告》
2、《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违规处罚报告》
环保管理制度9
一、安全篇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树立“安全为工作服务”的思想。
1、合理安排工作,不得抢进度,违章冒险或单人作业。协调好上、下相邻的工作,并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2、地质勘探野外工作车辆,应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业出队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测。野外工作车辆驾驶员,应具有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3、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进行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
4、采样人员必须严格听从地质技术人员指挥。任何时候,绝不允许没有地质技术人员带路单独行动。项目负责人每天在收队后晚饭前必须清点人数,确保若有人没按时回营地时,能及时组织救援。
5、夜晚时间,严禁任何人离开营地。确需上厕所等原因需出野外时,确保有两人同行,并带手电筒。离开营地的距离不能超过10米。
6、若万一出现人员走撒情况时,走撒人员严禁私自盲目乱找路。任何人一旦发现走撒,立刻在原地停止活动,等待搜寻人员救援。
7、在野外作业时,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视线,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的悬崖峭壁上作业,应清楚上部浮石。
8、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禁止未经检验饮用新发现水源水和未经消毒处理水。
9、要严格生活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不得食用霉变食物。戈壁滩上的水严禁饮用。
10、若天气寒冷,人又疲劳,应边休息边活动身体,雷雨时不要到高地、树木下和水边,不要将金属用具扛在肩上。
11、天气寒冷、雷雨临近或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12、发生沙尘暴时,作业人员因聚集在背风处坐下,蒙头,带护目镜或者把头低到膝部。
13、野外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背风场地。营地应设简易厕所,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严禁在营地附近随地大小便。
14、电器设备及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出。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电缆应架空架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电器设备熔断丝规格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铁、铝等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避开变压器、高压输电线等危险区。
15、防火
①野外驻地应由负责人检查室内电线是否安全可靠。
②杜绝私拉、乱拉电线、电灯泡。
③打雷时应切断连接电视、收录机等电器,以免雷电击坏电器或引起火灾。
④野外做饭时应注意不要在风力较大且周围干草、树叶较多的地方,以免火星点燃易燃物引起火灾、并要做到人走火灭。
16、防丢失,地形图、记录本(表)等资料及各种生产工具(相机、罗盘、gps定位仪、放大镜等)是单位的宝贵财产,也是生产的必需品,应注意妥善保管好,防止丢失,个人携带的财物也应自我保管好,以免经济受损或影响生产。
17、野外易爆物品应与人住地方搁置10m以外。
18、发生火灾时,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或者开辟不少于5m的防火线。
19、采岩石样时,不得面对面的操作。锤子的起落处禁止站人,采样时不准吸烟、不得闲谈。
20、打样时要站在上风处,精力集中,握紧锤把,用力均匀。
21、休息时可以小口喝少量水,大量饮水不能止渴,只会是体内盐分迅速下降,而水分没有得到充分吸收就流失了。
22、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严禁猎杀国家保护动物。
二、环保篇
不要破坏自然界平衡的状态,大自然中的植物彼此保持着很微妙的平衡,一块狭小的'空地,表面看起来没有生物存在,实际上生物正在那活跃着。接触大自然时,不要破坏这种平衡,不乱折花木,不乱捕鸟兽,享受大自然就应遵守规则。
1、严禁乱扔垃圾,每个帐篷必须准备大的垃圾袋,生活垃圾丢于垃圾袋中。
2、要严防煤气中毒,帐篷中开设的小窗户,严禁封堵。
3、做好的餐饭,尽量吃完,不要残留下来,如果不够,可用干粮或其他速食品补充。
4、离开野外时,其他垃圾,能燃烧的物品用火焚烧掉(注意不要引起火灾)或埋掉,不易分解的玻璃空罐,塑胶等用备用袋装走,将临时厕所掩埋好。
环保管理制度10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根据国家建筑行业有关法规,明确公司各项目部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经公司会议决定各个项目部必须遵守下列规章制度:
1、 公司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集团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规定。
2、 公司各项目部都应有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主抓安全、环保的领导,各级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全、环保教育制度等。
3、 公司各项目部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项目部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项目部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环保要求施工。
4、 公司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法规及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 施工前,公司应对项目部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项目部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环保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及要求;项目部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 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公司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项目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8、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项目部自理,项目部应督促
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涉及公司企业形象标识的劳保用品,由项目部统一购买,并统一形象标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9、 项目部应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 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项目部应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 项目部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项目部自备。项目部应保证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事故,由项目部负责。
1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具有资格的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验证;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项目所在地有关特种作业考核部门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果因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相关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13、 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 项目部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15、 坚持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项目部不得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6、 项目部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防空洞及高压架空线路等的
保护。项目部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应向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17、 项目部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损、环境等重大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项目部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环保主管单位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环保管理制度11
1、废机油处置:废机油是国家规定的hw08类危险废弃物,车间内必须设置必要数量符合防撒漏要求的专用回收装置集中回收后统一放置,专用回收装置应进行统一规划并定置管理。废机油集中存放点不得与粘合剂、纸张、塑料等易燃物混同放置,并应定期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存放点应设置明显标识。
2、尾气抽排处置:车间内根据厂家要求设置的尾气抽排设施应在每日工作前检查是否开启,并保证该设施的正常运转(尚未投入使用)。
3、含油废水处置:对大块含费油的水渍须用锯末吸油后方可进行后续清洗、排污。
4、汽油回收装置处置:汽油在从油箱中抽出时可能产生静电火花导致火灾爆炸,每日检查专用的配有静电接地线的汽油回收装置接地线是否完好。
5、需建立独立危险品库,并设立最高存储量标准,该危险品库需符合通风,电器防爆等国家相关要求。
6、举升机需同时具备2种可靠的安全装置,如机械安全装置、液压开关或紧急停止安全开关、液压开关,并须每日上班前清洁、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液压开关处是否有漏油情况存在。
7、每日上班前检查二氧化碳气瓶倒伏装置是否完好,气瓶是否按规定放置,减震圈、瓶帽等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8、每日清理大梁校正仪,平台及周边不得放置杂物,整理油、气管路防止挤压,检查接头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检查塔柱滚动滑轮固定螺栓是否松动,以免塔柱滑落造成人员物品损伤;车辆校正平台升降时设备下严禁站人;平台油缸无节流阀时,严禁全开油泵泄压阀;平台升起时必须锁死;检查夹具是否有变形、裂纹;检查链条、钣金工具、拉环是否完整,没有破损、裂口、大划伤。
9、每日上班前手动电动工具漏电装置是否完好,每周进行一次绝缘测试。手动电动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电钻、电动角磨机、电动打磨机等。
10、调漆间、油漆储藏室是集中存放、调配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应设置符合防爆要求的灯具、输配电线路、通风设施和电器设备;满足防静电、防雷、防火的基本要求,不得使用可热性木质门。
11、烤漆房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应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排风设施,每周定期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一般在10-15天更换过滤棉,30天更换进风棉,90天更换顶棉,更换频率可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微调。
12、烤漆房加热烘干时禁用废机油设施,尽量采用电能量子加热安全环保装置,尽可能减少使用柴油加热设施。
13、喷枪清洗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特别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事件,是公司内高危防范重点区域。喷枪清洗过程应设置封闭罩,排气筒,最好使用安全环保型喷枪清洗机。清洗溶剂不得低空排放,排气高度应高于屋面1米以上。清洗工位不得存放超量危险化学品,除必要的清洗溶剂外,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含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喷枪清洗时回产生静电花火,必须设置接地装置,并使用防爆电器。
14、烤房旁不得进行调漆和喷枪清洗活动。
15、油漆组员工应配备防静电服、防护面具、防护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的防护用品;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6、干磨作业时员工应佩戴特种劳保用品“防尘口罩”,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7、钣喷、机电等工种作业时容易发生机械性损伤,应配备防护鞋,班组长实时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车间主任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服务总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2次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佩戴。
18、车间垃圾分危险废弃物和一般废物,应分开存放。危险废弃物包括沾有油及化学品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废机油单独回收存放。一般废物包括包装物、一般生活垃圾等等,索赔件、废轮胎等应单独存放。各种垃圾桶按统一标准设置,并统一进行标识。室内危险废物需用塑料袋简单包装,废化学品容器分开存放,加贴标识。室外危险废物有明显的“危险废物存放区”、“禁止烟火”和|黄底黑图|危险废物等标识。
19、车间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不得被其它物品阻挡,并进行定置管理。车间主任每周至少2次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行政管理部门每周至少一次检查并记录留档备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0、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需更换工作服、安全工作鞋的在员工休息室内完成,水杯集中存放在员工休息室,需饮用时应在员工休息时休息饮用,不得在车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1、禁止在车间有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发生(注:离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2、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环保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环保资金包括市级污染治理资金、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等。市级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为市级排污费收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要围绕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完成“十二五”生态创建和节能减排重点任务,解决好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第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计划要按照“收支平衡、结构优化、适度预留”的原则编制资金预算。
第五条 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正公开”原则,体现示范性和激励性,调动区县、企业、项目单位积极性,实行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库管理,并会同市财政局审批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工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评估。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对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财政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小组作为市政府专职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市级环保资金的项目总体组织协调和审核。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七条 市级环保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及省、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优先用于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公益性环境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
(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扬尘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秸秆禁烧污染防治、恶臭气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油气回收等项目。
(二)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污染严重的水体环境综合治理、工业企业废水污染防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及生态修复、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及污染防控等项目。
(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废弃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等项目。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包括村庄工业污染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农业废弃物处置、畜禽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区域生态功能区保护等项目。
(五)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监控、环境信息、环境应急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等环保能力建设项目。
(六)环境保护科研、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包括环保科研课题、污泥处置示范等项目。
(七)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环保资金项目管理、日常性工作、考核奖励等经费。环保资金项目管理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库管理与维护、项目专家评审、项目绩效评价等;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经费要按照鼓励先进、拉开档次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资金;环境保护工作性经费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工作经费安排额度不得超过总资金额度的3%。
(八)国家及省、市要求以地方投入为主体的其他重点污染防治项目以及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项目。
第八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江南八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环境保护项目。其中分配至各相关区的.专项经费主要依据各区上年度征收的排污费扣除上缴中央和省部分后可用数,结合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质量指数等因素安排统筹。
第九条 区级资金下达后,由各相关区环保、财政部门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报市环保局、财政局备案。
第十条 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不支持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且不得用于环境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以及与污染防治不直接相关的其他项目内容。
第三章 资金使用程序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依据下年度排污费征收计划和环保工作重点,结合年度财力状况,提出专项资金预算初步安排建议,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环保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提交市政府审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第十二条 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国家和省、市宏观政策、环保规划、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环保资金的主要投入方向。
第十三条 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主要投入方向,组织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要求。
第十四条 市级环保资金的申请按照隶属关系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法人。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管企业的,可直接向市环保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区(县)的,根据其隶属关系,通过区(县)环保局和财政局向市环保局申报。
第十五条 项目申报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要求另文规定。
第十六条 各区(县)环保局会同区(县)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对总投资超过300万元或申请资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八条 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制定项目计划,拟定项目补助资金建议方案,每年定期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分管市长签批后,正式下达实行。
第十九条 市级环保资金对同一项目的补助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且两年内不得重复安排。
第二十条 市级环保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各承担单位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报告和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款。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竣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补助资金使用和自建项目的实施,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资金使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项目未启动实施、项目管理不善、进展缓慢、损失浪费严重、不能如期竣工、未经批准改变技术方案又不能达到原技术方案效果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收回资金,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环保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环保部门、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受理市级环保资金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等各环节,不得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环保管理制度13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环保工作,确保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时,兼顾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通过制定和执行这套制度,企业能够有效地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风险,提升企业的绿色形象,同时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内容概述: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设施规划与建设:规定环保设施的规划标准,包括选址、设计、建设和验收流程,确保设施符合环保法规和技术规范。
2.运行管理:设定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包括操作人员培训、日常监测、故障处理和应急响应机制。
3.污染物排放控制:明确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制定监测计划,确保排放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4.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5.法规遵从与合规审查:定期进行环保法规的更新学习和自我审查,确保企业始终遵守最新的环保法规要求。
6.环保教育与宣传:加强员工的环保意识教育,提高全员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
环保管理制度14
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
1、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5、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6、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7、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环保岗位环保责任制
1 、目的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 、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2.3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授权公司安环部管理环保工作。安环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三、各级部门环保责任
3.1安环部环保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1.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3.1.4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1.5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
3.1.6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3.1.7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3.1.8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3.1.9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运行。
3.1.10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三废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负有控制责任。
3.1.11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XX、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环保、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3.1.12组织环保设备专项检查,按时完成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3.1.13协助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1.14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1.15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1.16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岗位环保工作,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1.17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3.1.18负责对员工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监督考核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
3.1.19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3.1.20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
3.1.21负责定期、不定期自行监测企业废水排污口、烟粉尘和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并按时准确填报环保统计表。
3.2生生技部环保职责3.2.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属各生产车间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
3.2.2生产部是公司生产环节环保的责任部门,也是公司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对车间发生的环保事故负责。
3.2.3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污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同时通知安环部共同处理。
3.2.4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汇报。
3.2.5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3.3办公室环保职责3.3.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规,执行公司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3.3.2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3.3负责接待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3.4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3.3.5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小车管理制度,配合环保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实施。
3.3.6负责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3.7负责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3.3.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抓好环保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员工上岗、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环保方面的要求。
3.3.9负责环保技术人员外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
3.3.10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3.11在公司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环保优先的思想。
3.3.12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环保工作;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环保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环保否决权。
3.4财务部环保职责(含仓管部)
3.4.1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环保设施、教育等经费预算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4.2支持配合《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的执行,优先保证投入,审查各项环保奖励基金的支出。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3.4.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3.4.4建立环保费用专户,设立环保投资科目,按规定提取环保费用。
3.4.5对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建立登记管理台帐,实物要与账目对应,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或因包装桶损坏而泄漏。
3.5化验室环保职责3.5.1配合技术部对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数据及化学成分分析。
3.5.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5.3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4负责制定化验室环境监测化学试剂、有毒、检测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3.5.5负责检验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及排放前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6采购部环保职责
3.6.1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3.6.2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和供应。
3.6.3负责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
3.6.4按检修计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6.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3.6.6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7生产车间环保职责3.7.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3.7.2贯彻落实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7.3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3.7.4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制检修计划。
3.7.5贯彻工艺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3.7.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3.7.7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3.7.8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各级管理人员环保责任
4.1总经理环保职责
4.1.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4.1.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修和长远规划。
4.1.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1.5总经理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4.1.6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4.1.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4.2安环副总经理环保职责4.2.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4.2.2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
4.2.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4.3.2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4.2.5组织制订、修订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2.6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4.2.7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
4.2.8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
4.3生技副总经理环保职责4.3.1生产副总是生产系统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3.2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3.3负责职权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4.3.4负责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达标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
4.3.5负责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系统贯彻实施,落实环保管理考核。
4.3.6承担生产环保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生产现场管理、区域卫生管理。
4.3.7负责对公司环保工作做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改进公司内部各项环保工作的完善。
4 4.4环保副总环保职责
4.4.1环保副总是三废处置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4.2认真宣传、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
4.4.3负责配合技术部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设备维修、改造计划。
4.4.4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
4.4.5配合生产副总处理各种应急事务。
4.4.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营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清洁生产工作计划。
4.4.7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4.8对环保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4.9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4.10负责组织、协调环保的监测工作。
5 4.5财务部经理环保职责(含仓管部经理)
4.5.1严格财务制度,确保环保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
4.5.2建立环保措施费用台帐。
4.5.3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
4.5.4负责对综合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单独计算成本和利润。
4.5.5负责对环保方面合同管理及费用监审。
4.5.6负责安排环保经费,确保环保治理经费的落实,及时缴纳排污费。
4.5.7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6 4.6办公室主任环保职责
4.6.1认真宣传贯彻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6.2负责办公区环保工作,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保管理指示。
4.6.3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中的各种需要及事故处理中的相关保障措施。
4.6.4负责公司领导主持的有关环保会议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登记、印制有关环保文件。
4.6.5负责生产区域环境绿化与环境卫生的规划与垃圾外运。
4.6.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7采购部经理环保职责
4.7.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4.7.2参加公司环保会议及环境检查,并对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7.3及时组织进购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设备、材料,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4.7.4及时组织进购环境监测仪器、药品。
4.7.5及时收集分类和处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
4.7.6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8 4.8化验室负责人环保职责
4.8.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8.2全面负责化验室的环保管理工作。
4.8.3 领导和组织本室化验员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三废成分分析技能,努力改善化验室工作条件。
4.8.4负责化验室仪器、物品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8.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9车间主任环保职责
4.9.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班组长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直接责任人。
4.9.2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4.9.3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
4.9.4有对所在车间的巡检工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责任。
4.9.5加强环保设备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
4.9.6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
4.10班组长环保职责
4.10.1班组长是本班组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0.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重点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本班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4.10.3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10.4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生产领导,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10.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4.10.6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10.7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杜绝违章,并积极支持车间的环保工作。
4.11车间巡检工环保职责
4.11.1车间巡检工是本巡检区域内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1.2巡检工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生产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4.11.3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4.11.4认真维护保养区域内的环保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11.5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4.11.6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4.11.7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
4.11.8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不断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4.12职能部门人员环保职责
4.12.1职能部门人员应对所在办公地点所产生的办公废物应由打扫人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监督。
4.12.2对于因业务关系所在公司范围内的外来人员,职能部门人员有责任对其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劝说,情况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4.12.3对于环保部门对公司的环保宣传,职能部门人员应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的进程。
4.12.4职能部门人员应对公司环保工作多提宝贵可行性意见,共同关注公司环保工作。
4.13专职安环员环保职责
4.13.1工作责任
1 1. .1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公司的环保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 12 .2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推广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
1 13 .3负责结合公司内有关单位制定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计划和企业长远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1 14 .4负责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1 15 .5严格落实“三同时”的规定,确保环保工作的开展;
1 16 .6定期对车间冲洗废水取样,严禁超标排放;
1 17 .7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各种污染事故,并认真向公司汇报。
4.13.2工作权限
2.1 1对不执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超标者,有权责令停止排放,进行整改;
2 2.2对企业技术改造或新上项目,有权审查是否执行了“三同时”规定;
3 2.3对随意倾倒废液、废渣的部门及个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或处罚;
4 2.4有权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环保工作的意见。
4.13.3工作关系
3.1 1与环保相关的岗位密切联系,搞好工作衔接,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2 3.2定时向公司办公会汇报环保工作。
五 、监督与检查
5.1本制度由安环部、生技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2安环部有权对不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5.3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本责任制度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并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中进行考核。
3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15
环保事故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其重要性体现在:
1. 法规遵从:遵守国家环保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罚款。
2. 生态保护:保护环境资源,防止污染,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形象。
3. 安全生产:预防事故,保障员工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4. 持续经营:良好的环保记录有助于企业获取信贷、招标等业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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