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教职工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职工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职工管理制度1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筏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教职工管理制度2
一、就餐标准:4元/餐,不得共餐。
二、就餐范围:仅限本校教职工及其子女、配偶,其他人不可代餐。
三、代伙方式:
1、长期代伙:每月29号到幼儿园会计室购饭票,一月一购。开学当月为第一周购饭票,次周一代伙。
2、零散代伙:每日上午8:30前到幼儿园会计室购饭票。
3、本人购饭票,不可代购。
四、收费标准:
1、长期代伙:平均每人每月按20天算,计80元/月。(寒、暑假除外)
2、零散代伙:4元/餐。
五、食堂工作人员严格票证管理手续,教师凭当日饭票就餐。
六、严格购菜制度,每日由两名食堂工作人员购菜,每日公开菜金。
七、建立教职工代表参加的伙食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教师意见,变换饭菜花样,不断改进工作。
教职工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差旅费预算管理,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结合学校所在地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第三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次、分项目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学校建立公务差旅费审批制度,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区内外各种会议或培训需经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批准,其他人员参加区内外各种会议或培训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上述人员报销差旅费时,需持领导批准的参加各种会议或培训通知书,财务处按规定报销费用。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加强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第二章:交通费
第六条:交通费分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第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限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补助,包干使用。在固原市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50元(包括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等);在区内其他四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和自治区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80元。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按自治区内、区外和地区确定。在自治区内具体标准如下:
银川市:学校校级领导每人每天470元、其他公务人员每人每天330元。
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学校校级领导每人每天430元、其他公务人员每人每天330元。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具体标准和规定根据财政部、财政厅另行发布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校级领导、其他公务人员依据住宿费等级开支标准住普通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五条: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无住宿发票的,不报销住宿费。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住宿费最高按全天房价的一半报销。
以上未按规定限额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七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定额补助,包干使用。
第十八条:在自治区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学习、培训、会议、实(见)习差旅费
第十九条:经学校同意离职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必须在就读学校的普通学生公寓住宿。经学校同意在职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住宿费上限标准每人每天150元。其他费用报销按宁师院发〔20xx〕116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经学校同意参加自治区厅(局)组织的学习或培训(个人继续教育学习除外)一个月及其以上的职工,学习期间因公事,经学校领导同意返回单位的,报销往返长途客车或火车交通费(学校派车接送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经学校同意安排去党校、干部学院、其他大学等单位脱产学习、培训、进修、挂职的人员,按财政厅转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行)发〔20xx〕1312号)规定执行,在自治区内: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5元;在自治区外: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元。住宿费按校内住宿规定,据实凭据报销不再发放公杂费。宁师院发〔20xx〕116号文件关于“参加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者,专任教师每月核发生活补贴600元,双肩挑人员岗位津贴照发”。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安排学校职工在区内挂职(学习)的,按财政厅转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行)发〔20xx〕1312号)规定执行,每人每天补助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该条款根据新文件规定可随时调整。
第二十二条:经学校同意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由召集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费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规定凭据报销,不享受住宿费和伙食费包干补贴;召集单位未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往返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期间学校计算课时津贴,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期间,在自治区内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60元。
第二十四条:学校学生在见习、写生期间或参加一些竞赛、演出活动等期间,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两个学生住一个标准间。在自治区内:标准间每天200元;在自治区外:标准间每天300元。
第二十五条:学校安排的长期支教、扶贫人员,实行交通费、差旅费包干补助办法。原州区内每人每天补助12元,固原市所属其他县每人每天补助15元。
第二十六条:两地分居的教职工探望配偶或与父母长期远居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报销一次往返乘坐火车或长途客车交通费。与父母长期远居的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含配偶父母)每四年可报销一次往返乘坐火车或长途客车交通费(分居和远居指居住在自治区以外省(市、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乘坐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补助。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宁师院发〔20xx〕20号、宁师院发〔20xx〕156号文件同时废止。
教职工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杜绝旷工、失职、浪费等违纪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于本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兼职教师和临时工。
第二章请假
第三条:法定假
1、教职工在结婚、办理丧事、生育小孩期内,可办理法定请假手续。
2、教职工在法定期假期内,不影响评优评先,不影响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享受有关福利,但不发岗位津贴。法定期假期内请假人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
3、学校鼓励教师在法定期假期内上班,上班作加班处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双方分别满25岁,23岁以上结婚为晚婚)15天。
丧假:请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办理丧假手续,5天。
产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我校女职工于预产期前十天办理产假请假手续,休假一个学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两个学期的,按一个学期(6个月)的假休满(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过法定假期限者,必须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四条:病假
1、教职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坚持工作,凭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2、一次性请病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病假请假天数计算含双休日在内)者,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学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如因公受伤、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计每超过1个月以上者,扣除一个月效益工资;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能评优评先;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不能评优评先。
3、每请病假一天按实际天数每天1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病假超过15天以上者,不发当月岗位津贴。
4、病假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度。
5、长期病休人员由本人申请,学校签具意见,由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长休手续。长休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条:事假
1、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者,可以申请事假,事假必须事先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需以电话形式向主管领导请假。
2、凡事假必须自行调整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并报告备案。
3、事假按实际天数每天2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一次性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计算天数不含双休日),请假人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学校福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发当月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扣除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评先评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取消全年奖金福利,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
第六条:公差
1、公差一律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登记,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方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2、1天以内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负责人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派遣,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3、公差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先填好出差请假表,到有关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过规定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销假者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必须用电话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并获得批准。
5、公差人员的'课务由学校统一调度。
第七条:学习
1、公派学习。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为公派学习。凡寄发给个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电话通知、口头转达学校均不受理。公派学习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学习期间的工作由学校负责安排。学习人员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学历培训。教职工为达到合格学历或取得第二学历等方面的函授或脱产学习视为学历培训,一律凭有关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培训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职教师经过批准自费读研的,在未正式调出人事工资关系的情况下,可办理停薪留职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学岗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本规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学教师人事调动有关规定》)
第八条:加班
1、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领导安排了工作的人员,视为加班。加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其工作任务。凡在正常工作量内未经学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由校长批准。
3、加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由科室负责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加班申请单,经领导签具意见后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党政办公室负责登记,月末汇总。
4、未及时办理加班手续或未经批准,一律不作加班处理。
第九条:请假权限及手续
1、请假权限:1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校长批准,会议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请假手续:请假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校长签字同意后,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凡涉及到教学工作的在交党政办公室前一律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手续。
第三章常规管理
第十条:签到
1、教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签到管理规定》签到。
无故缺签累计2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旷课、旷工
1、任课教师要坚持教学第一的原则,不管有无正当理由,凡出现空堂现象均以旷课论处。
2、凡教职工在作息时间内未经请假而不在工作岗位者,均以旷工论处。
3、旷课一节扣除50元岗位津贴,且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旷工半天扣除50天岗位津贴。旷工一天取消全月岗位津贴,且相应扣除一个月的效益工资。旷课2节按旷工一天处理。
4、全期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计发效益工资和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和晋升职称资格。
5、凡要求调动岗位的教师,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擅自脱离原工作岗位。经组织批准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6、教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好请假、病休、停薪留职等手续脱离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同时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一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签到或提前离岗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
2、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超过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3、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旷会一次扣除10元,请假(除学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会议处理。
第十三条:私自调课
1、教师请假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一律经由教学管理科签字,属学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学管理科调整好课务。属自行调整工作的由本人调好课后告知教学管理科备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调课。
2、凡私自调课,调课人作旷课论处,被调课人扣除20元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凡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者,需向科室报告,征得批准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员假毕及时销假,但不得超过2小时。2小时以内按正常出勤看待,超过2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内严禁下棋、打扑克、玩麻将、炒股等,不得聚众闲谈,违者视情况每次扣除20元以上岗位津贴。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履行好职责的除扣除值班津贴外,视情况扣除岗位津贴。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奖励
第十七条:实行按日签到,分周公布,月末汇总的考勤登记制。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出勤管理岗位,归口党政办公室管理。
第十九条:负责出勤管理的人员,月末按汇总登记表算出个人出勤量,学期结束,汇总算出全期个人出勤量,张榜公布并记入教师人事档案。
第二十条:设立50元每月的全勤奖,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奖。当月请事假病假的教职工一律不享受出勤奖励。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都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为当事人辩解、说情,否则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定期对劳动纪律情况予以检查。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办公会议。
教职工管理制度5
为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职工考勤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一)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确需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者须持县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资料方可准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男职工护理假为一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处理。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凡直系亲属,即父母或配偶亡故者给公假1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二)批假权限
1、一周以内请假由校长批准。
2、一周以上请假由教育局批准。
3、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三)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委托亲属及时代为履行请假手续,补假无效。
3、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至办公室,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
(四)假期待遇
1、事假扣发工资10元/天,同时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分/天。
2、凡病假住本县县医院、县中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凭院方出示的有效住院号证明和出院结算清单,可免去住院期间的工资扣除(其他县级医院及私营医院出具的各种住院证件均无效);凡病假门诊休息治疗者,扣发工资10元/天,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均扣除分/天。
3、迟到、早退、自习辅导缺勤扣工资5元/次(以签到、会议点明、教导处、值周组检查为准);代签到者,发现一次,每次双方均扣10元。
4、会议(含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请假,扣发工资10元/次,无故缺课扣工资20元/节,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2分/次(节)。
5、请假在1周期内,按天数计算;1周以上者,从开始请假到请假时限止连续计算(寒暑假除外)。因事因病请长假期间,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等不再重计,只以事假或病假规定统计扣除。
6、凡参加自学、函授考试及路途时间(凭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公假对待。
7、每学期事、病假超过1月,或日常有迟到、早退、缺课、缺会等共计10次以上者,不评定各类先进,职称考核不评优评良;所安排课程被别人顶替后,质量不再与本人兑现。
二、旷工(会、课)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工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
3、请病假者,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误工时间按旷工处理。
4、旷工扣发工资40元/半天,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4分/天。
5、旷会1次,科任教师无故旷课1节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6、有旷工情况者,不享受学校各类福利待遇,并将其旷工情况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当年职称考评直定为“不合格”。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来累计旷职超过30天的教职工,上报县教育局予以辞退。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身先垂范,严守纪律。正常工作时间,实行上班签到制,有事有病履行请假手续,无事按时上下班;必须按时签到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凡无故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者,每次按旷职半天论处。
2、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已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在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工人员,按请假和旷工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分值。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6、考勤结果实行周小结公布,月汇总兑现扣罚。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6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保障教学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这一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考勤规则与流程
2.缺勤与迟到的处理
3.假期申请与审批
4.考勤记录与核查
5.考勤奖惩机制
内容概述:
1.考勤规则与流程:明确每日上下班时间,规定签到地点和方式,确保教职工按时出勤。
2.缺勤与迟到的处理: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除工资、影响年终考核等,以示公正。
3.假期申请与审批:规范请假程序,包括病假、事假、年假等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4.考勤记录与核查:建立完善的.考勤记录系统,定期进行考勤核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5.考勤奖惩机制:设定激励政策,表彰出勤良好的教职工,同时也对频繁缺勤者进行必要的提醒和纠正。
教职工管理制度7
为加强教职工公寓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师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与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入住条件
距离学校2公里之外的单身未婚教职工。已婚职工确需入住需经学校研究同意。
第二条 申请入住手续
本人向学校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缴纳50元押金后安排住宿,职工在入住之前要清点好室内配置物品及设施并签字存档。
第三条 办理退宿手续
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派人清点室内物品确认无损后发还押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 管理规定
1.本公寓为单身未婚职工公寓,凡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需在2周内搬离该公寓。
2.本公寓为双人标准间,如有一人搬离,学校有权调配职工住宿。
3.职工必须按所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宿舍只限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或带外来人员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楼道内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严禁在房间内聚众喝酒、赌博。严禁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5.自觉爱护公物,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不得私自改动和拆毁,不得私自加装或调换门锁,不得在室内墙壁上打洞、乱钉、乱写、乱画,不得乱拉乱扯电线、网线、绳索等,丢失损坏公物者应赔偿。
6.严格遵守用电制度,宿舍内禁止使用电水壶、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电暖器等电器。
7.严格落实学校的各项要求,晚8:00以前必须返校,22:00熄灯就寝。
8.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严禁向公共场所(楼道、楼梯口、窗外等处)乱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摆放灶具或做饭。
9.各楼层负责人要管辖好楼层的安全、卫生工作,安排好每天的卫生值日。
10.同志之间要相敬互助,和睦相处,提高防盗防火和自我保护意识,发现异常
要同舟共济,一致对外,并及时报警。
11.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盗,出入要及时关好门窗。
12.节约用水用电,按时交纳水电等费用。
13. 居住朝阳面和阴面房间的职工,每年寒假开学前对调一次。
14. 不得将学生带入公寓。
教职工管理制度8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
2、产假:女教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
说明:(1)以上五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哺乳假:教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原因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30%的校管绩效工资。
3、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高考,教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综合评价分5分。
(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超过10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4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3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1)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因请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长按每学期听课40节标准考核,少一节课扣除20元;专职总务人员不考核听课情况。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登记,并负责安排教学任务;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校委会成员请假在一个月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校长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2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津贴。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办法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的'记扣标准为其他教师的一半,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及职称评优资格。
4、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如因病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县级四部门审批,方可请假或提前离岗,财政工资全发,学校待遇不给。
5、班主任请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全部取消。
6、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补助1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7、由学校安排教师临时接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课补助20元(含作业批改;辅导课不另外计课时),如通过多人相互调课的,按照课时差距给予补贴。如不进行新课教学,照班者每节课补助5元。
8、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9、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教职工管理制度9
一、开放时间
1、正常上班时间:
周一——周五 中午11:30——13:30
晚上18:30——21:30
周六——周日 下午15:00——17:00
晚上18:30——21:30
2、寒暑假期间:
下午15:00——17:00
晚上18:30——21:30
3、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4、教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到本中心从事各项活动,如需在非规定时间活动的须经过院工会的批准。
二、 教职工使用本中心的设备器材须听从服务人员的安排,在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后再行使用。
三、 教职工在使用设备器材时须小心爱护,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如造成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 教职工在进入中心时不要穿带钉子的鞋,以免造成地板的`损坏。
五、 教职工进入活动中心后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要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及财产,以免造成损失,否则后果自负。
六、 非教职工一般不允许使用本中心,如有特殊需要使用本中心须经过院工会批准。
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请大家共同遵守。
教职工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1、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教职工评聘职称、晋级、考核、评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廊坊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2、考勤是对教职工到校、到课、到岗、到会等出勤情况的考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对学校教职工上、下班全员采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签到、签退进行出勤管理,按处室、年级组(备课组)实行坐班制。
3、教职工应按时到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一线教师应按时上、下课,随铃声进入课堂,严禁拖堂。上课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接打手机或与外人会谈。
4、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坐班制度,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办公,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办公室内玩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节目。
5、考勤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适用范围
6、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章职责划分
7、各科室、年级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组坐班考勤的`执行,教务处负责对教师上课(包括早读、晚自习)情况进行考勤,行政值班人员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年级工作人员的坐班情况,办公室负责人脸识别考勤机的管理和坐班考勤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工作。
8、理论学习、教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家长会由本年级负责考勤、班主任活动由政教处负责考勤,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由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布。
9、教职工请假(含病假、事假、法定假、公假等)由相关科室、年级组负责管理。
第四章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
10、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采用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的方式进行考勤,每天四次。考勤机设在教学楼、办公楼和学校传达室,教职工视情况可到任何一部考勤机签到、签退。
11、坐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冬春季l4:00--17:40,夏秋季l4:30—18:1012、签到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l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科室人员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1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之后三十分钟之内签到视为迟到。
13、签退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11:20—12:20,下午:冬春季17:20—18:20,夏秋季l7:40—18:40
科室人员
上午:11:30—12:30,下午:冬春季17:30--18:30,夏秋季17:50—18:5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退,之前三十分钟之内签退视为早退。
14、坚持人性化管理,对下列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A、子女为一周岁以内的哺乳期女教职工按规定签到及签退,每天上下午各照顾45分钟,时间自行掌握,以不耽误工作为准;
B、需要接送三年级以下小学生上下学的教职工,每天照顾一个小时,时间自行掌握,但不能耽误工作(包括各类会议、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进出校门时需在警卫室登记离校、返校时间。不登记者视为因私外出;
15、学校安排的各类会议、集体活动、业务学习等按学校安排执行。
16、加班及各类值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否则不视为加班或值班。
第五章请假
17、考勤内容:
A、迟到:上班时间前未签到;
B、早退:下班时间前签退;
C、病假:因病不能到岗工作;(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D、事假:事先已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不能到岗;
E、旷工:不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无故不到岗工作、工作时间因私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及病(事)假期满后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且未履行续假手续;
F:机动假:每周设定半天机动假,便于教职工因私外出办事(一线教师无课,科室人员不耽误正常工作),机动假须由所在的年级组、科室办理请假手续;
G:公假: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凭通知或公函,经科室、年级审批,由学校委派出差、外出开会、参加活动、办理公务等,记作公假,按到岗记;
H:婚假、产假、丧假等依具体规定。
18、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岗。
19、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A、一线教师:
一线教师请假,填写《廊坊一中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年级登记、教务处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班主任需同时向政教处请假);
(2)请假1至5天,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5 天以上,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B、一般教工:
一般教工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科室主任批准、办公室备案,科室保留存根备查;
(2)请假1至3天,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3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C、中层干部请假办法:
科级干部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2)请假1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D、校级副职请假,由校长批准、办公室备案。
20、理论学习、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等活动,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按相关规定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通知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21、请假期满,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时经批准人同意后由请假人本人在请假条“本人签字”栏目内签名,交本处室组备查。
22、逾假应及时履行续假手续。
第六章考勤数据
23、奖励性绩效工资比照基础性绩效工资值计算,以后根据考勤结果按月足额发放,出现下列情况,按规定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减除:
A、迟到、早退两次视为事假半天,事假减除20元/天,病假减除10元/天,旷工减除50元/天,旷课减除50元/节;
B、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减除20元/次;
C、请机动假,按周计算,每周只限一次,不减除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1次,视为事假,不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D、当月没有上班的减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24、学校另设全勤奖。全勤奖按周计算,按月发放。本周内无迟到早退,无任何请假(包括机动假),无任何照顾的教工,奖励50元。
第七章附则
25、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各科室相关情况汇总统计,考勤结果每周统计一次并公示,每月汇总。与职称聘任、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26、考勤结果与本人实际情况有出入,由本人于公示后三天内持当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办公室核实更正,逾期不更正者按公示结果计算。
27、各科室、年级每周一将上一周的请假情况统计表交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及时统计出勤情况。各科室、年级的请假条存根每月交办公室一次,以便核查。
28、特殊假的具体规定:
A、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的教工结婚,凭结婚证按请假程序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l5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B、产假。法定育龄女教工生育,单胎顺产,假期为90天;遇难产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l5天;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45天;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增加产假30天。假期遇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休产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C、丧假。教职工因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去世,假期为7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29、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管理制度11
教职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
1. 维护学校稳定:通过制度化管理,确保教职工队伍的稳定性,减少无序变动带来的`影响。
2. 提升教学质量:通过合理的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3. 促进公平竞争:明确的晋升通道和考核机制,促进教职工间的公平竞争。
4. 保障教职工权益:明确的福利待遇和劳动关系规定,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 塑造良好氛围:行为规范的设定,有助于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
教职工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职工的管理和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应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教职工管理制度,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学校应当对所有教职工进行培训,使之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进行复习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教职工选聘标准
第五条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教职工选聘标准,包括岗位要求、学历背景、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制定和安排。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岗位需求和教学质量要求,制定不同的招聘标准,确保教职工总体素质和专业能力符合学校要求。
第七条学校应对所有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自我介绍、笔试、面试等多重环节的考核,确保选聘的教职工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第三章教职工职责范围
第八条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教职工职责范围,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选择等方面的制定和安排。
第九条学校应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并要求教职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校应对教职工进行工作量的科学分配,确保教职工的工作量合理和任务完成质量。
第四章教职工考核评估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对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二条学校应制定适当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包括教育教学水平、师德师风、学科建设等多方面的评估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足之处,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教职工岗位培训
第十四条学校应制定科学的教职工岗位培训计划,对教职工进行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知识方面的培训和提升。
第十五条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教职工的岗位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研讨会等多种方式。
第十六条学校应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素质。
第六章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学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相应惩戒,具体包括以下措施:
对于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予以相应的责令改正通知,并对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强制性控制处理。
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教职工岗位培训计划的人员,应予以相应的警告或处罚,并要求其重新接受培训,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等其他不良行为的人员,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并鼓励教职工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对教职工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机制,并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予以通报、处理和公示。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职工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教职工管理制度13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教职工的居住权益,为他们提供一个舒适、安静的工作之余的休息环境。
2. 维护校园稳定,避免因宿舍问题引发的.矛盾影响到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 提高资源利用率,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设施浪费。
4. 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凝聚力,促进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
教职工管理制度14
在学校教职工工作安排管理制度中,每位教职工都如同舞台上的一颗独特明珠,各具光彩独以迎接挑战与机遇。管理者失踪于不断创新的艺术之路,为每个独特的灵魂绘制一幅精美的画卷。
在这个管理制度中,教职工应该被视为创意艺术家,用心呈现出他们独有的风采和华丽多彩的才能。通过资质、专业素养、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全方位评估,并合理搭配岗位,使其才华得以辉映。
管理者应当像指挥家一样,精准规划节奏与编排动态,让每位教职工在教育殿堂中奏响属于自己的旋律。借助先进技术和智能系统,实现人才与任务之间的最佳匹配和高效协同。
同时,在这个管理制度中,也需要注重团队之间的`协作与沟通。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开展团队建设培训、促进集体智慧的释放,让每一个角色都在团结合作中发挥所长。
最后,要注重对教职工价值观念、情感情绪等方面的关怀和培养,努力打造一个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只有在这种气氛下,教职工才能尽展所长、得以超越自我,在无限可能性中绽放光芒。
教职工管理工作方案
在教职工管理中,我们需追求旨在提升工作效能的战略性措施。首要任务是构建一体化的交流平台,以促进信息共享与沟通互动,助力团队协作。同时,鼓励员工参与自主决策和创新活动,激发他们内在的动力与激情。别忘了建立一个符合个性化需求的奖惩机制,以激发员工创新潜能和责任心。
另外,需要加强对员工进行多元化培训和技能提升,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职场环境。同时,建立起一支容错纠错机制的辅助系统,以允许员工从错误中学习,并在未来避免犯同样的错。着重于打造一种包容、鼓励尝试并接受失败的文化氛围。
更进一步地,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分析来辅助人事管理与资源规划,精准匹配人才与岗位需求。同时,为了使员工获得更多自主权和控制感,在实践中营造一种开放式管理模式和平等协商机制。
毋庸置疑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在教职工管理上也要注重个人魅力与领导力的树立。倡导领导者模范示范作用,并为他们提供持续专业发展支持。因此,在这片教育殿堂里,“教”、“管”纵然两部分,但始终都离不开““爱”的根基支撑。
教职工管理制度15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学校正常运行、提升教学质量、保持工作纪律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
1. 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防止因个人原因影响学生的学习进度。
2. 提高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3. 为绩效评估提供客观依据,促进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
4. 维护教职工的权益,确保其合理休息,避免过度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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