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9 14:23:1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精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条 凡是在辖区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国内销售的),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条 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第三条 对从事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后,方可出厂销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审报告.

  第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第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要求,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保存企业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应当保存3年。

  第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生产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设备和场所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

  品添加剂(含食品加工助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和国家要求备案的其他事项报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八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

  第九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

  第十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取得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资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方可使用。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并按规定必须实施出厂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鼓励企业获取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进行预包装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装。用于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具有标签标识,食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四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能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严禁下列行为:

  (1)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产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3)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生产食品;生产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4)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5)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6)生产和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建立完善各项,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第四条具备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五条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第六条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条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第九条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十一条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第十二条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条凡是在辖区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国内销售

  的),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条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第三条对从事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后,方可出厂销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审报告。

  第四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第五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要求,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保存企业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应当保存3年。

  第六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生产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设备和场所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含食品加工助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和国家要求备案的其他事项报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八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

  第九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

  第十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取得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资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食品质量,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方可使用。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并按规定必须实施出厂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鼓励企业获取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进行预包装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装。用于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具有标签标识,食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四条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能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严禁下列行为:(1)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产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3)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生产食品;生产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4)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5)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6)生产和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标准及顾客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包括:

  (1)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计量器具管理;

  (4)质量检验;

  (5)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6)顾客投诉及处理;

  (7)质量检查与改善。

  (8)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公司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公司办公室:起草公司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请示报告等重要文稿;组织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收集和向公司领导反馈涉及公司改革发展全局性的信息;协调处理涉及各科室的重要事务;负责组织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组织重要接待;安排调度公司领导、专家顾问和科室公务用车;组织督查有关方面搞好员工食堂、厂区环境、园区安全保卫和专家楼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和群团日常工作;协助推进创牌创优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为公司主要领导的服务工作。

  (2)人力资源科:负责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员工招聘,搞好员工薪酬管理,牵头组织员工学习培训,负责员工奖惩相关事务,组织员工德能勤绩考核,协助组织劳动竞赛,负责档案管理。

  (3)生产技术科:按订单组织电缆生产;切实抓好生产各环节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技术工艺的制订和实施,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做好标准、计量工作;组织专利发明和申报;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会同质管科处理有关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组织和督查车间生产管理现场和严格执行厂规厂纪;深入细致做好一线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质量管理科:负责对原辅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质量的控制、检测、监督和管理,包括:按相关规范要求,负责检测原辅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负责对生产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和督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行;负责调查处理各种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负责各类电缆的售后服务和处理用户意见;负责创牌升级。

  (5)新品研发科:组织申报和实施科技项目和研发高新产品;组织石化静电研究所的研发、销售和内部管理;组织管理和考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研发工作。

  (6)计划财务科:负责筹集和营运资金;负责定额管理和成本核算;组织原辅材料采购和管理;负责财务、会计、统计业务;按规定编报财会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材料;负责员工工资结算和发放;负责废品招标出售;负责办理出口业务;组织节本增效工作;做好福利厂残疾员工管理工作;负责申报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的项目;组织实施公司基建项目;负责集体资财管理;组织财会人员(包括车间核算员、半成品和原材料保管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人才公寓财会工作。

  (7)外经科:负责与国外合作方联系、沟通,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有关信息;办理引进外资、外贸出口有关业务;参与合资合作洽谈;负责对外合作相关文件资料的翻译(口译和笔译);建立和完善公司外资外贸外经工作文书档案。

  (8)营销总公司:负责公司各类电缆营销和经营,包括:组织电缆销售,组织投标;组织货款回笼,狠抓清收陈欠货款;按中标通知书和用户订单编制生产计划;负责成品电缆管理、发货和运送;负责销售合同审查和管理;负责市场管理和销售人员管理,切实提高销售人员综合素质;负责对销售人员德能勤绩的考核和薪酬费用结算;负责做好公关工作,不断发展人脉关系;负责接待重要客户;按规定编报产品销售、库存和货款回笼进度,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

  第四条技术部门须积极采用新标准、新工艺、新方法,编制企业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技术标准、检验规范、生产工艺和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工艺技术人员应服务于现场,实施正确的指导,对工艺、工装进行验证,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1)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半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编制

  (1)《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制,《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编制。《质量手册》由公司总经理组织专门会议进行评审,《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评审,《控制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各部门进行评审。《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由各职能部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实施。

  (2)生产技术科组织人员按照《质量手册》中文件控制要求,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行业标准③国际标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材料供应商水平,编制有关企业标准,原材料采购技术要求,产品工艺文件等技术文件。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3)质量管理科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规范,检验规范中注明①检查项目②型号(规格)③质量标准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⑥允收规定。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造过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2)相关科室每年至少一次对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确认后实施修改并经再次批准。

  (3)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申请人员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原因、更改内容、更改标识、更改数量、更改执行人,对重要更改部份(如技术参数等),还应附有充分的证据。更改单随原文件一起保管。更改申请批准后,由文件归口部门统一修改。

  第四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八条:仪器检定、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设订计量管理人员应按仪器购进时的日期及操作说明书集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标准,编制检定计划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计量管理人员根据编制的检定计划周期,填制"仪器检定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检定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九条:检定、校正计划的实施

  (1)仪器使用人员使用时应执行日常校正,必要时将校正结果记录。

  (2)对用于出厂检验的设备除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

  (3)仪器检定、校准: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该工作由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自行校准的应制定相应的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

  第十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员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批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严格考核。

  (4)计量人员、仪器保养人员应根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

  (5)仪器外协修理:计量人员、仪器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外协修理。

  第十一条;生产设备部门要制订和完善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时做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认真做到"三勤"、"四会",保证设备运转正常,杜绝设备带病作业,无跑、冒、滴、漏现象。

  第五章质量检验

  第十二条;原材料质量检验

  (1)原材料进入厂区时,采购办人员或仓库保管人员应通知原材料检验人员或质管科长检验,原材料检验员或质管科长根据《原材料验收规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形成记录,并出具检验或验证报告。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入库。

  (2)对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按抽样的方法进行,每批产品至少抽三件,样本应具有代表性,包括不同规格(数量)的大、中、小三件。

  (3)每批原材料均应有质量证明单,主要原材料通过抽样的方法将产品送国家法定检验部门检验,每年不少于一次。

  (4)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或验证的材料,由生技科申请,质管科审核,并在该产品上作出明确的标识,做好相应的记录后,由分管质量的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特殊放行。同时,质管科应立即检验或验证。

  第十三条;中间产品的检验

  (1)互检由下道工序检验上道工序,各工序对领用的原材料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操作工对所生产的产品实现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中间产品质检员按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并作好标识和记录,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生产。

  (3)未经检验的中间产品不能流转到下道工序,确因生产需要,来不及检验的中间产品,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质管科长批准,质检员在产品上作出明确的标识,并做好记录,方可例外转序。

  第十四条;成品的质量检验

  (1)成品质检员按照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规范实现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并作好记录。

  (2)当按照有关文件和标准要求进行的各项检验和试验完成以后,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数据、记录得到检测中心主任或质管科长认可后,方可出具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3)最终检验完成出具合格证后,由质检员开具成品入库单,检测中心主任或质管科长与成品保管员核对好型号、规格、盘号、数量后方可入库。

  (4)成品电缆发货前,成品保管员、发货员核查并登记,经专人检查并由质管科长签字后方可装车发货。

  第十五条;检验记录

  质管科应建立并保持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记录。记录中应标明对产品放行负责的部门或人员。

  第六章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六条:原材料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采购原材料不符合采购计划所要求的规格标准,不能提供制作过程中完整的'质量记录,均为不合格品。

  (2)原材料不合格品由原材料检验员或质管科长负责判定,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做好记录。

  (3)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不合格品不得入库,应退回供方,如需暂存仓库时,由原材料检验人员填写《物资暂存报告单》交仓库存放在指定区域,待处理。

  第十七条;产品实现过程质量异常反应处理

  (1)产品实现过程中,凡不符合工艺规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均为不合格品。

  (2)工序在转序前应由上、下道工序作业人员进行自检和互检,上道工序不符合要求,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质检员对作业人员自检和互检的合格产品实现专检,专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与合格品严格分隔存放,并作出明显标识。

  (3)质检员对不合格品应作好记录,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不合格品发生的时间、班次、操作者。

  (4)工序间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品处置由中间质检员负责,并及时填写《不合格品反馈单》,反馈到质管科和车间。对返工返修的产品及时安排人员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经检验符合要求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保存好检验记录。

  (5)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批量不合格品或相对造成的严重不合格品,由质管科组织生技科及所涉及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采取必要的纠正或纠正措施,并进行处置。

  (6)产品实现过程中,不合格品处置分为返工、返修、让步接受、降级使用及报废。

  (7)生技科根据不合格品的评审情况,督促生产车间进行返工或返修,使其符合规定要求或满足预期用途。检验人员对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及时检验并形成记录。

  (8)对一般不合格而又不影响预期使用的不合格品可采取让步接受的方式。对让步接受的不合格品,工序间让步接受由质管科长批准。

  (9)对影响产品主要特性的不合格品,可以申请报废。报废的不合格品由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产品最终检验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最终检验时,要求产品过程中质量原始记录齐全,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符合公司认定的各项检验标准。当产品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作为不合格品处置。

  (2)对产品最终检验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由质管科组织生技科、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

  (3)产品最终检验的不合格品处置分为:报废、返工返修、让步接受及降级使用。

  (4)对报废产品填写《报废审批表》;对返工返修产品,车间应安排人员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经检验符合要求方可入库,且保存好检验记录。

  (5)对让步接受、降级使用的不合格品,由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向顾客提出让步申请,得到顾客同意,才可实施,并保存好记录。

  第七章顾客投诉及处理

  第十九条;顾客投诉及处理

  (1)对于顾客反馈的市场方面的质量信息,营销总公司、质管科应根据顾客投诉要求须在24小时内及时答复、解决。有技术服务要求的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确保顾客满意。

  (2)如果反馈问题为产品已交付或使用时发现的不合格品,质管科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判断不合格原因是否公司责任,所得结论需经顾客认可。

  (3)调查结束,由质管科向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经理、生技科提交调查报告。

  (4)若不合格品非公司责任时,营销公司负责人与顾客协商提供服务的方法、方式。

  (5)若不合格品系公司责任时,由营销公司代表公司向顾客致歉并代表公司根据合同对顾客进行赔偿、退货或换货。

  (6)处理工作完毕后,由总经理召集质管科、生技科、营销总公司进行总结、分析,提出纠正或预防、改进措施。

  第八章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二十条:体系过程检查改进。总经理每年(12个月内)至少组织一次管理评审,质管科每年(12个月内)至少组织一次内审,以检查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制造过程质量异常改进。质量管理科检验人员及时反馈不合格信息,填报不合格品反馈单和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

  第二十一条:生产车间、生产技术科接到"不合格品反馈单"后迅速组织查清原因,采取纠正/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质量管理科跟踪验证。

  第二十二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1)质量管理科检验人员每日填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日报表经主管负责人核实后,原材料日报报质管科、采购办各一份;半成品、成品质量日报报送分管生产技术、质量的副总经理、质量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生产车间各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情况。

  (2)质量管理科检验人员及时反馈不合格信息,填报不合格品反馈单和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报质量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生产车间并由生产技术科、生产车间召集各机组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

  (3)各科室在每月25日前小结当月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便改进。每月25日前由质量管理科统计分析汇报当月质量情况。

  第九章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第二十三条:质量管理是一个全员管理的过程,鼓励各科室、车间、班组就产品质量、工艺革新、降本增效、现场管理等方面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以推动质量改进工作。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实施与修本细则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增补修改亦同。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4

  一、为了加强经营药品的安全监督,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不良反应(英文简称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四、质量管理组负责收集、分析、管理、上报企业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五、各药店人员主要收集所经营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上报。

  六、质量管理员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5

  一、引言

  服务质量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而企业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是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的重要保障。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作。

  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

  1.目标和指标:明确企业的服务质量目标和衡量指标,如客户满意度、服务响应时间等。

  2.组织结构:建立服务质量管理组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服务质量管理的有效运作。

  3.流程和程序:制定服务质量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包括客户投诉处理、服务质量监控等。

  4.人员培训: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5.设备和资源: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资源,确保服务质量的`有效支持。

  三、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流程

  1.需求分析:了解客户需求,明确服务质量管理的目标和范围。

  2.制定策略:根据需求分析结果,制定服务质量管理的策略和方法。

  3.制定制度:编制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流程。

  4.培训和推广:组织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5.实施和监控: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工作流程,监控服务质量的指标和效果。

  6.评估和改进:定期评估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必要的改进和优化。

  四、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

  1.明确目标:制定明确的服务质量目标,与企业战略和客户需求相一致。

  2.制定制度:编制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流程。

  3.培训和推广:组织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4.资源保障: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资源,确保服务质量的有效支持。

  5.监控和评估:建立监控机制,评估服务质量的指标和效果。

  6.改进和优化: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改进和优化,提高服务质量。

  五、监控和评估服务质量

  1.定期检查: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客户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和反馈。

  3.数据分析:对服务质量数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4.持续改进: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的依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企业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至关重要。通过明确目标、制定制度、培训推广、资源保障、监控评估以及持续改进,企业可以实现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同时,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期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的变化。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6

  一、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无污染及污染源。

  三、药店负责人对硬件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四、营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保险环境卫生清洁。

  五、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柜台清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六、保持店堂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七、工作人员上班时,统一着装,穿戴整洁、大方。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两次,冬天每周洗涤一次。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齐、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八、每年定期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九、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7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质量管理,降低质量成本,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产品质量(包括产品等级品率、包装、外观和公司内控工艺指标)、质量事故、物资采购质量、服务质量、外购设备及备品备件质量、质量/环境体系认证不合格项整改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2职责

  2.1分管生产的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解决质量管理考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2.2生产技术部负责产品等级品率、固体产品袋重、内控工艺指标、采购原辅材料检验指标的制定、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参与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2.3企业管理部负责质量事故、固体产品包装质量、外购设备及备品备件质量、服务质量、质量/环境体系认证不合格项整改的监督、管理、考核和考核兑现;负责参与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2.4各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要求负责制定本部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考核程序

  3.1质量事故的.考核

  3.1.1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经济损失在4000元以下的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经济损失在4000元以上或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质量事故。索赔和退货均视为重大质量事故。

  3.1.2任何单位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一般质量事故应在3日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2日内书面报告企管部和生产技术部。

  3.1.3对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单位,处以500~4000元罚款,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单位,处以4000元以上罚款并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3.1.4各单位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处理;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由公司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3.2产品等级品率、固体产品袋重和采购质量考核

  3.2.1生产技术部按月对产品等级品率、固体产品袋重、采购原辅材料合格率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指标由生产技术部确定。

  3.2.2当某种产品检验不合格或质量指标有较大波动时,生产技术部应将检验结果及时通报企管部。

  3.2.3不合格产品不计入生产单位当月产量。

  3.2.4外购设备和备品备件质量不合格,经查证属实,根据不合格外购设备和备品备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参照质量事故进行考核。

  3.3固体产品外观质量考核

  企管部不定期对固体产品包装质量进行抽查,并按下列标准进行考核:

  项目考核标准处罚标准

  堆包堆放整齐,纵横有序,仓库地面干净整洁。责令整改,整改无效或拒不整改参照一般质量事故处罚。

  缝包和折边按产品标准要求。责令整改,整改无效或拒不整改参照一般质量事故处罚。

  污袋包装袋不得有明显污渍。少量污袋参照一般质量事故处罚,大面积污袋参照重大质量事故处罚。

  破损破损率不超过2‰。责令整改,整改无效或拒不整改参照一般质量事故处罚。

  3.4服务质量考核

  3.4.1服务质量是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销售部、财务部、武保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要做好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达到方便用户、使用户满意并促进销售的目的。

  3.4.2除非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产成品库有权拒收生产单位移交的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3.4.3销售部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供货,按有关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本公司规定等)做好产品贮存、搬运、转运、保护、交付和运输,确保产品在交付顾客之前保持完好无损。产品委外运输时,应将有关运输要求告知承运方并对承运方资质进行检查确认。因产品贮存、运输和防护失当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参照质量事故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4.4销售部按“顾客满意度调查程序”的规定定期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不进行调查或编制虚假的调查报告,参照重大质量事故处罚。

  3.4.5因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引起的用户索赔、退货,一律视为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将按规定追究责任部门的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连带责任。

  3.4.6凡投诉、索赔、退货以及其他涉及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争议或纠纷,销售部均应记录存档,并应及时将用户意见反馈给有关领导和部门加以解决。

  3.4.7销售部代表公司处理因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的与顾客之间的法律纠纷,企管部、生产技术部、法律顾问室及其他相关单位协助处理。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害,公司将视情节追究责任部门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连带责任。

  3.4.8对违反服务质量考核规定的单位,可责令整改或按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罚。

  3.5质量/环境体系认证不合格的考核

  3.5.1各部门应按规定的要求整改内审和外审开具的不合格报告。一般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对不合格所在部门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继续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严重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对不合格所在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责令继续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3.5.2同一问题在同一部门连续二次开出同一性质不合格报告的,对该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连续三次开出的,按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3.6免责规定

  由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质量事故,经考核部门确认,事故单位可免除事故责任。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的全员参与,使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2、管理职责:

  根据逐级考核的原则,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按以下序列进行:

  ①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公司高层管理者;

  ②总经理负责考核各职能部门;

  ③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考核下一级;

  ④各层管理者对质量管理的责任。

  ⑴总经理(厂长)的质量管理责任:主持制定和宣传本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规划;

  ⑵组织建立并保持符合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⑶批准发布质量手册,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

  ⑷确定组织结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⑸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配套相应资源,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⑹负责领导成本控制中心,对本公司最终的质量管理负责;

  ⑺指定管理者代表并授权;

  ⑻批准实施质量管理标准。

  ⑥分管生产、质量、技术主管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在总经理(厂长)的领导下对公司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⑵组织制定企业标准和规划目标;

  ⑶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技术性难题,制定有关方案、计划,并负责领导实施;

  ⑷针对产品质量薄弱环节,发动员工进行质量攻关,大搞技术革新,切实解决有关影响质量的因素,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⑸组织全公司的质量分析活动,认真总结交流提高产品质量的经验,落实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

  ⑹协助总经理处理重大责任事故,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⑺经常听取质量检查汇报,积极支持质量检查部门的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⑻负责组织基层领导,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征求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搞好质量管理工作;

  ⑼协调技术部门、生产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⑦管理者代表的质量管理职责:

  ⑴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建立、实施并保证其完整性;

  ⑵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并协助总经理组织贯彻国家的'质量政策、法规、法令;

  ⑶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规划、审定管理标准;

  ⑷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业绩,包括改进需求;

  ⑸确保各种信息进行有效沟通;

  ⑹负责公司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认证的组织工作。

  3、质量部门的管理责任:

  ⑴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负责公司整个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⑵充分发挥质量检验对产品质量的保证,质量事故的预防和质量动态的报告,确保产品出厂能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⑶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对产品进行质量分级,设立质量检验小组,编制检验报告;

  ⑷按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进货检验、工序检验、成品检验工作,严把质量关,对本部门质量错核工作完全负责;

  ⑸参与新产品的试制作,并掌握试制作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负责新产品的定型和质量评价工作,并提出结论性的意见;

  ⑹负责质量检验原始数据的整理分析和月质量的分析工作,编写质量动态报告,作为信息向生产主管反馈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⑺负责培训检验人员,不断采纳新的科学检测手段,努力提高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

  ⑻定期检查各工序质量管理的工作情况,负责检查考核各车间质量责任的包该情况;

  ⑼负责建立产品质量档案,衔接上级质监部门的质量审核工作。

  4、生产部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严格要求生产作业按照工艺规程和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要求进行生产,贯彻和执行产品有关技术标准;

  ⑵积极配合技术部门对工艺规程进行修改,不断提高工艺流程的合理性、科学性。

  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提高产品质量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工作;

  ⑷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对整个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负责,同时也必须对产品在用户使用时与生产相关的质量符合性负责;

  5、技术部门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负责制定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随着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工艺规程要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对工艺有关的质量符合性负责;

  ⑵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提出原材料、半成品及生产过程的检验项目和检查方法,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和组织统一操作;

  ⑶协助副总经理(厂长)组织公司质量活动,总结交流提高质量的经验,制定提高产品措施,制定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和提高产量、质量的计划,参与各种质量分析会。

  6、采购部门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采购人员要积极地采购符合企业质量标准的原材料,确保生产正常运转;

  ⑵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生产技术要求,经质检员核测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立即办理退货手续;

  ⑶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准入库,更不准投入生产。

  7、原材料仓库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在办理生产所用原材料入库时,一定要查验是否有质检部门相关人员签字,否则一律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⑵入库物品要分类摆放,要根据物料的特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到防锈、防腐、防霉变、防变形,确保储存过程不损坏、不变质、不变形。

  8、车间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好自检、互检、专检工作,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把好质量关;

  ⑵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有组织地文明生产,保持环境卫生,提高产量、质量;

  ⑶掌握本部门的质量情况,表扬重视产品质量的质量标兵,对不重视产品质量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⑷组织车间员工参加技术学习,针对主要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发动员工开展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的活动,并对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质量事故要了解原因,共同解决;

  ⑸对不合格的产品进入下工序负主要责任。

  9、员工的质量管理责任:

  ⑴要树立“质量第一”的生产工作意识,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高,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⑵要积极参加技术学习,要做到四懂:懂产品质量要求、懂工艺技术、懂设备性能、懂检验方法;

  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合理使用、精细使用、精心维护,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⑷认真做好自检与互检,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到人人把好质量关;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9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创造一个有利药品管理的、优良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营业时间内所有营业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站立负责。

  三、营业员上岗时不浓妆打扮,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待顾客热情,解答问题耐心。

  四、营业员上岗时讲普通话,使用“请、谢谢、您好、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

  五、药店内设顾客咨询台,顾客意见薄,缺药登记薄,公布监督电话,接待顾客投诉,并认真处理。

  六、备好顾客用药开水,清洁卫生水杯。

  七、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八、出售药品时,注意观察顾客神情,如有疑问,应详细问病卖药,以免发生意外。

  九、销售药品时,不亲疏有别,以貌取人,假公济私。

  十、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在季度考核中予处罚。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0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达到预期标准。它涵盖了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涉及质量数据的收集、分析、报告和改进策略的制定。以下是其主要内容:

  1. 质量信息的'定义与分类:明确各类质量信息的范围,如生产过程中的检测数据、客户反馈、市场调查结果等。

  2. 信息收集与记录:规定如何及时、准确地收集和记录质量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3. 信息分析与评估:设定分析方法和评估标准,以便识别质量问题和改进机会。

  4. 信息报告与沟通:规范信息的内部传递流程,确保关键人员能及时获取质量信息。

  5. 基于信息的决策制定:描述如何利用质量信息指导生产、研发和管理决策。

  6. 系统改进与持续优化:建立基于质量信息反馈的改进机制,推动企业的持续改进。

  内容概述:

  1. 质量标准与合规性: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2. 内部流程控制:监控生产、检验、仓储等环节,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3. 客户满意度:关注客户反馈,通过质量信息了解客户需求和满意度。

  4. 供应商管理:评估供应商质量表现,确保原材料和组件的品质。

  5. 员工培训与教育:通过质量信息反馈,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

  6. 技术创新与研发:利用质量信息指导新产品开发和现有产品的改进。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1

  一,质量管理的三个环节:

  1,原材料进货检验

  2,生产过程中的岗位检验

  3,成品出厂检验

  二,建立质量监督部门的必要性:

  1,国内产品质量滞后的因素:

  第一,由于是国内大环境中的民工文化素质落后和历史的痼疾,大多数人对质量观念和质量意识是比较薄弱。

  第二,在工艺上几乎所有的中小企业还在手工操作状态,对质量公差的控制就存在先天的缺陷。

  第三,企业里实行的大都是计件作业,工人追求的是数量的比值,忽视了对质量的追求。

  第四,企业在监控的力度上还存在很多的漏洞,有些甚至只是停留在产品结果的检验而在流程作业中不设防,出错返工成家常便饭。

  所以质量监督部门的组建是必然的趋势。

  2,成立质量监督理事小组(专职或者兼职质量管理部门)

  质量监督理事小组的具体状况(兼职):

  第一,质量监督理事小组的兼职制:由企业内部相关的部门联合起来,组成一个班子。

  第二,成员组成:开发部,生产总部,物料部,裁床组,五金组,五个部门各筛选出一个人员,品检部筛选出若干名,车缝组所有的组长,业务部全体人员搭成兼职的班子。任命一个总监和稽查。

  第三,最高的裁决者:总经理。

  第四,工作任务:是对企业的全流程管理,地毯式的履行质量跟踪和质量监控。

  第五,工作内容:从材料源头:到生产的每个环节;再到成品的包装出柜;还有对外协单位的监控,都要有他们的足迹存在。

  第六,工作方式:

  (1),车缝组组长各自管制自己的流程作业线;

  (2),跟单员下车间跟踪正在作业的自己跟的单子;

  (3),品检部的成品人员中,调配几人到流程作业需要的位置;

  (4),物料部就监督供应商的材料状况,质监组直接干预:

  (5),开发部,生产总部,裁床组人员对需要检查的岗位每日至少巡视一次或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就地随时解决;

  第七,制定奖罚制度:按返工率做为奖罚的`界面(制订方案讨论再定),作为对质监组的业绩评估,实施有奖有罚制度(由质管部总监和稽查员带领成品检验人员来评定流程作业的返工比例)。并在“每日作业情况报告表”上做每日的业绩记录。

  第八,总监或者稽查员要做每日的质量情况记录(记录车间因质量问题发生的情况)。尤其是有些员工在对产品的保护措施上有好的行为以及好的建议都要做份记录,直接反应到最高裁决者(总经理)手里。

  3,质量管理部门的最大作用:其一,那里有问题,就在那里解决;

  其二,不让同一个人犯同样的错误。

  4,质量管理部门在企业内履行的职责:当业务部接到定单,向企业各部门发出生产指令(同时也向质管部发出“样品标准说明书”)开始,质管部就开始在企业内履行质量跟踪和质量控制的全流程管理:

  (1),质管部要先从开发部处拿到本批号产品的质量特征(样品标准说明书):

  *本批号产品的的图片或实样;

  *本批号产品的制作工艺和技术要求;

  *本批号产品材料的要求;

  *本批号产品对色调的控制程度;

  *本产品在整体结构上的衔接程度,和裁床对材料尺寸的控制程度。

  (2),对采购部(包括物料部)的管理

  质管部有义务对主、辅料的质量问题和数量问题进行管理,任何供应商的材料进仓,质管部都要配合物料部检查人员对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一条:有能力全检的就全检,无法全检的坚决抽查。

  第二条:材料名称和规格跟“采购单”不符的,拒收。

  第三条:数量超交,退多余部分;数量短交,规定“待补”。

  第四条:质量达不到所需要的规定要求,质检部就有权仲裁是否拒收或者直接请示总经理采取强制措施。

  第五条:所有产品进仓时,材料检验员都要在“材料检验报告单”填上材料检验结果的详细情况,并要求质管部总监签字,然后送交采购部。

  绝不允许劣级材料流入生产现场。

  (3),质管部对裁床和排料的监督:因为打板、排料、铺布、裁剪等都是手工工艺,如果工作中人为的疏忽,都会造成排料的不合理、裁料尺寸的误差以及上下层的参差不齐等等问题。所以质管部一定要加强在裁床组的重视程度,让裁床组不断的到车缝车间去了解情况,了解剪裁好的材料尺寸在作业流程中,给员工作业时的适应程度怎样。要做到每次排料和裁剪既能减少材料的损耗,又能给员工因舒适的材料作业,增加速度效率,同时也会减少无谓的返工率。

  (4),对现场作业的流程管理:第一,对个班组的检验员编制号码,并制定他们的合格证号。同时负责配合本批号产品的客户检验工作。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加强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连续性、有效性。

  第四条 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质量优先、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五条 企业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

  第六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符合ISO9001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

  第七条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文档。

  第八条 本企业应当确定质量目标,明确质量政策和质量目标,通过各种措施,保证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第九条 本企业应当设置质量管理职责,明确各个部门的质量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不断改进质量管理的机制,包括质量持续改进的目标、方法和措施。

  第三章 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标准、质量检验、产品追溯等环节。

  第十二条 本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建立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第十三条 本企业应当加强对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

  第十四条 本企业应当进行产品追溯,及时处理质量问题,查找原因,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 质量培训

  第十五条 本企业应当制定质量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培训制度,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评估等环节。

  第十七条 本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质量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第五章 质量反馈

  第十八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评价和反馈,改进产品质量。

  第十九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质量投诉,解决客户问题。

  第二十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体系,汇总并分析产品质量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章 质量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应当落实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质量责任的范围和内容。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应当通过奖惩制度,激励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工作,推动质量改进。

  第二十三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考核制度,对各级部门和个人按照质量绩效进行考核。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外部认证活动。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本企业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第五条、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内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1、认真贯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2、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内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性的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2、认真收集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的法规、法令、条例及企业标准。

  3、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不按验收规范、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有权按规定对基层单位根据施工现场质量的优劣提出奖罚意见。

  4、参加质量计划、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的编制和质量问题监督整改、验收。

  5、经常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和了解工程质量的动态,并帮助施工现场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7、及时向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经理进行汇报,汇报全公司工程质量情况。

  8、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归档和管理工作。

  10、正确做好公司内控评定,负责竣工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

  12、对本公司施工工程中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检查。

  2、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部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3、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批,督促抓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创优计划的实施、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

  6、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项目部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落实整改。

  8、管理职工学校开展运行,组织职工全员质量工作培训教育。

  9、参加与支持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

  2、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部及施工现场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3、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9、行使公司全面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公司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

  10、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的组织工作,确保公司通过质量体系的复审和换证工作。

  11、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的宣传和培训,使公司全体人员了解和贯彻公司质量体系和各项管理标准。负责TQM工作落实。

  12、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公司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对体系中存在的缺陷进行纠正和预防,并确保实施到位。

  13、负责公司质量记录的控制和管理,使质量记录符合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

  14、编制公司年度质量计划和公司长期质量管理计划。

  1、公司办公室是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职工生活,解决后顾之忧的部门。

  7、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技术培训,负责职工持证上岗及换证工作。

  2、建立、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活动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对外、对内资金的结算工作,加快资金周转。

  2、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实施应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以质量求安全。

  3、根据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正确把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1、分公司经理、办事处主任是企业基层质量管理的全面组织者。对管辖范围内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2、贯彻上级精神,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积极开展质量活动。

  3、制定分公司、办事处的质量目标、质量计划。因地制宜制订分公司、办事处的质量管理各项制度、责任制。

  5、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创优目标达到计划要求。

  6、组织质量大检查,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严格实施质量奖罚。

  7、积极推行QC小组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

  第一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综合考评,分公司、办事处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公司对分公司、办事处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

  第二条、施工项目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实施创优工程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后15天内由项目部会同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创优目标,由项目负责人制订创优计划和措施,经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分公司(办事处)创优计划报公司备案。公司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加强对质量人员的指导、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维护质量人员的威信,真正做到有责、有权。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学习国家颁发的有关法规和政策,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进行技术讲座和指导等。

  第六条、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因素和环节,做好控制和协调工作,将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第七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八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做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九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施工时要先做样板,验收合格后再全面铺开。对分包工程必须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并应督促分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项和分部的施工交底。

  第十一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十二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四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TQC活动,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建设集团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对不符合规范要求、企业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的,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按有关规定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到场验收的部位,由监理公司通知和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开具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同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并加盖公章,重要分部或特殊部位的验收还需有隶属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盖章,并由资料员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要求整理,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订等)应符合归档要求。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处审查存档,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未设分公司、办事处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处审查。

  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

  第一条、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材料供方名录内采购,当生产急需时,应经项目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允许后方可在名录外采购。

  第二条、项目部对工程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送货单位进行核对,确认物品规格、数量、验收证件,检查外观质量,填写并保存进货验收记录。

  第三条、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等)按照有关规定取样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样品试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条、入库材料应由有关责任人和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验收。验收内容为材料的类别、型号、规格、数量以及采购物质的合格证明等。

  第五条、现场堆放材料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堆放整齐,保护良好,并做好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

  第一条、各分公司、办事处组织对本单位上年度竣工的单位工程进行回访和顾客满意度的检测、分析、改进,并做好记录,上报公司质量处存档。顾客的意见、投诉的处理应作好记录。

  第二条、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派人处理。对顾客的投诉,在接到投诉后三天内必须进行回访和服务,上门实地察看,并落实必要的人、财、物。

  第三条、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凡属保修期外的工程维修,应根据实际情况与顾客商洽,落实维修经费后,由分公司、办事处派专人进行修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上报质监站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公司应立即向建设集团汇报,并填写《重大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事故发生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部门要协助工程部门开展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 工程质量获得国家“鲁班奖”,奖励100万元。

  2、 工程质量获得省(直辖市)级优质工程奖(如浙江省钱江杯),奖励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

  3、 工程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如金华双龙杯,杭州西湖杯,嘉兴南湖杯),奖励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 工程质量获得县(县级市)级优质工程奖,奖励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5、 工程主体质量获得省(直辖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奖励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6、 工程主体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奖励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2万元。

  7、 同一只工程的质量按最高奖计算,同一类别不重复累计;主体结构工程优质与竣工工程质量奖可重复计算。

  8、 工程质量受上述规定以外的特殊奖,视具体情况参照奖励。

  9、 参与受奖工程分项施工的应在文件中有明确参建单位,参与施工的奖励为上述奖励的1/5计。

  11、获得装饰优质工程奖励,按规模大小,受奖级别参照奖励。

  1、 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50000元。

  2、 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20000元。

  3、 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100000元。

  4、 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0000元。

  5、 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1、 受新闻电视台曝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套技术原件应在一个月内上交公司存档,如未上交,按每平方米4元计算押金,年终结算时给予预扣,一年结算一次。

  3、由于项目部原因,资料不能上交公司存档,押金作罚款处理。项目部不予经济决算。

  4、竣工工程必须按照公司质量保修制度进行保修,如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回访保修,资料押金、保修金不予返还,项目部不予经济决算。

  1、根据公司责任承包书或合同,质量奖励基金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5%提取,奖罚按决算总造价计算。

  2、内控评定按观感70%,平时检查30%考虑汇总,按项目的得分分档返回或罚款。

  1、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必须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总包对分包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3、项目部质量员、资料员无证上岗,各罚款500元。

  5、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每一件(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200元。

  1、 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试块有多余或空白,每组罚款200元。

  3、 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 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0元处理。

  7、砌体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9、承重墙体使用断裂小砌快,每处罚款100元;小砌快未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的,每处罚款100元;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快产品龄期未到28天的,罚款100元。

  10、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1、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搁置长度小于120MM,每处罚款50元。

  12、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13、除门洞口外,对厕所四周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于120mm的,每处罚款100元。

  14、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5、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6、多空砖上安装门窗樘用射钉固定的,每樘罚款50元。

  18、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9、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1m2,每处罚款50元。

  20、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21、墙体表面留置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墙身开槽没有用机械切割,每处罚款200元。

  22、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防护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内留空的,每处罚款100元。

  23、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楼梯梯段净宽小于1.1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小于梯段净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小于2.00米的,每处罚款200元;梯段净高小于2.2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

  24、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25、埋地管道未做护理处理,每处罚款200元。金属管道埋地未做防腐处理,每处罚款100元。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每处罚款100元。墙身每处罚款200元。

  26、管架和风管支架制作时,下料、钻孔有电焊气割,槽钢支架、门型支架制作时没有采用45°拼缝焊接,每处罚款50元。

  27、支架安装前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的,每个(条)罚款50元。

  28、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现无坡或倒坡,每处罚款100元。

  29、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30、卫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每个罚款50元。

  31、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32、严禁对镀锌钢管进行焊接,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3、水泵安装时进出口的变经管没有使用偏心大小头,每个罚款100元。

  34、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厚度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5、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金属导管内,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36、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另(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具有标识,每缺一盏罚款100元。

  37、扦座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38、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39、配电箱、盒、桥架安装不使用机械开孔,每个(处)罚款100元。

  40、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41、资料中的各责任人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罚100元。

  4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盖章的罚100元。

  43、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44、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45、试块的取样留设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试块的强度评定不合格的罚200元。试块的强度出现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200元。

  46、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48、水泥的质保书收集及复试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

  49、结构承重的砌体材料未经规定复试而使用的每次罚200元。

  51、装饰工程(如幕墙工程)关于安全使用功能的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用于室内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试验,用于室内吊顶门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试验,用于幕墙石材未做弯曲强度试验,铝塑复合板未做剥离强度试验及幕墙各种材料的相容性试验的各罚200元。

  52、原材料、试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复试既成事实的每项罚100元。

  53、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54、住宅采用的电度表、水表、热量表按规定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如无每项罚款200元。

  55、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57、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每项罚款100元。

  第一条、本《制度》凡遇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经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4

  农药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农药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始终维持高标准的质量控制,以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质量标准设定:明确农药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

  2. 生产管理:规定从原料采购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监控。

  3. 检验检测:建立完善的内部质检体系和外部第三方检测机制。

  4. 储运管理:规定农药储运的条件和程序,防止质量下降。

  5. 销售与服务:确保销售环节的合规性,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

  6. 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7. 不合格品处理:设立不合格品的识别、隔离、处理和预防措施。

  8. 质量改进: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评审。

  内容概述:

  农药质量管理制度涵盖了以下关键领域:

  1. 质量政策与目标:确立企业的`质量方针,设定短期和长期的质量目标。

  2. 组织结构与职责: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在质量管理中的角色和责任。

  3. 文件与记录管理:规范各类文件的制定、审批、修订和保存,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4. 供应商评估: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和质量评价。

  5. 设备与设施:维护和校准生产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6. 环境因素:考虑环境条件对农药质量的影响,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7.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农药法规要求。

  8. 客户满意度:定期收集客户反馈,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1、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特别是本市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及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22条)以后,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内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使集团公司在建筑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努力把集团公司建设成为制度健全、操作规范、措施得力、信誉良好的建筑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2、贯彻落实企业质量方针,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3、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4、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子分公司、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二、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质量方针:质量第一、服务第一。

  2、质量目标:集团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年“白玉兰奖”创优项目1个,年“市优质结构奖”创优项目1个及1个以上。

  三、企业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

  2、公司设置“工程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3、各工程项目经理为工地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责,下设专职质量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受上级单位督导。

  4、各项目部应积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确保质保体系正常运行。

  5、各管理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制定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工程项目的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6、质量保证体系图;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框图

  四、企业质量管理机构

  1、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按三个层级进行层层管理。第一层为公司高层领导层级,第二层为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层级,第三层为项目部层级。

  2、公司总部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置2人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所属子、分公司须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置1人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应专业齐全。

  3、所属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一定数量及相应专业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实行动态管理:

  20000㎡以下的项目至少应配备1名专职质量检查员;

  20000㎡~50000㎡项目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应少于2人;

  50000㎡以上的项目应设置3人以上的质量管理部门,并应专业配套。

  4、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图;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图

  五、企业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1、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质量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本企业(本分支机构)的工程质量工作负全责,其主要职责是:

  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

  ②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确定和任命机构的负责人。

  ③培养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④建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⑤确定和配备保障质量体系正常运行所需的各种资源。

  ⑥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⑦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

  2、企业工程质量分管领导的工程质量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企业领导,对本企业的工程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①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②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③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④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⑤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⑥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⑦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⑧对工程质量实行内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3、企业总工程师的工程质量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工程质量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①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②负责公司范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批。

  ③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措施。

  ④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⑤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

  ⑥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

  ⑦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⑧审核、批准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或措施。

  4、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是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①认真收集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的法规、法令、条例及企业标准。

  ②制定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

  ③与本企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共同编制本企业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编制本企业年度工程质量创优计划及创优滚动计划并负责落实。

  ④参与审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⑤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不按验收规范、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有权按规定对基层单位根据施工现场质量的优劣提出奖罚意见。

  ⑥经常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和了解工程质量的动态,并帮助施工现场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⑦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

  ⑧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⑨协助项目部开展“三检”工作。

  ⑩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归档和管理工作。

  5、技术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技术管理部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为工程质量提供技术保证,其职责是:

  ①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部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②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批,督促抓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创优计划的实施、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组织审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并报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③负责编制企业的施工工艺标准、质量技术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④参加直属项目部工程中间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

  ⑤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项目部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落实整改。

  ⑥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工程项目质量技术推广和攻关活动。

  ⑦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艺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⑧参加与支持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

  6、经营及合约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职责

  ①签约工程承包条件应与工程质量承诺相一致.

  ②强化合约管理,各类总、分包的合约均应以满足工程质量目标为前提。

  ③坚决杜绝转包、挂靠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质量管理的经营行为。

  7、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职责

  ①按照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的决定为项目部配置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

  ②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对本企业员工开展质量意识教育。

  ③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对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评价。

  ④组织本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或地方的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⑤在确定分包或劳务队伍时,负责组织对其人员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并提出使用意见。

  8、项目经理的工程质量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①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②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③编制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④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⑤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⑥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种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⑦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⑧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⑩处理项目管理部的善后工作。

  9、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工程质量职责

  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上报、评审、实施;

  ②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熟悉设计图纸,落实参加建设单位召集的图纸会审会的准备事宜;

  ③组织项目部人员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技术核定、技术复核;

  ④组织协调隐蔽工程验收以及落实三检制度和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

  ⑤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严格按图施工,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

  ⑥负责开工前的图纸自审、组织施工图会审前的问题汇总等,负责编制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保计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做好施工技术交底。

  ⑦编制质量计划、进度计划、投资控制计划,参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处理质量事故。

  ⑧参加安全检查、验收、审批纠正预防措施。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管理,社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⑨领导项目工程的新技术、新工艺科技活动,并总结编写新技术、新工艺成果发表上报。

  ⑩督促、检查资料员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填报、收集、整理工作,确保资料正确、清楚、齐全、完整。

  10、项目质量检查员的工程质量职责

  ①参与对采购合格分供方的评定和对采购材料质量的验证。

  ②负责对班组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对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班组自、互检进行全数复检。

  ③负责对本项目部所用检测器具,按规定实施控制。

  ④严格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企业标准以及相关的法规,组织对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的自检、自查,参加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对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⑤坚持在施工现场,随时检查实物质量,掌握工程动态,不断进行质量分析,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质量状态,对不符合要求的质量缺陷提出整改意见,严格把好质量关。

  ⑥认真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并运用于提高工程质量,消除质量通病。

  ⑦完成项目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⑧组织接待上级公司、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整改。

  六、企业总承包质量管理制度

  1、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对分包方的选择、评价机制,制定选择、评价的办法并严格执行。

  2、针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由总经理与项目经理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其中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由总经理审批,并明确对工程质量控制的职责、要求。

  3、所选择的分包方除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外,还应在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并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符合《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中有关质量管理体系、岗位职责、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等级培训和考核等要求。

  4、总包单位与分包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宜单独签订工程质量保证的专项协议,在明确的工程质量目标下,确定总、分包在开展质量技术培训、工程质量管理、竣工后的保修与服务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各方面的双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5、实行总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在项目既定的工程质量目标下,统一工程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工艺标准、技术档案编制标准。分包方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之中。

  6、总包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分包方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批。使分包方编制的技术文件全面满足总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的要求。

  7、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参加分包方技术人员对其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8、由于分包方人员不服从总包单位或监理人员的管理,施工质量低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要其赔偿经济损失外,必须及时解除分包合同并将其立即请退出场。

  对于一般性错误并造成的经济损失很小时,总包有权对分包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额由总包方根据本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人员的处罚必须由有关人员自付罚金,不得由分包企业代付,从而对当事人起到处罚的作用,对其他有关人员起到警示的作用。

  9、总包单位应积极鼓励分包方的施工操作人员努力学技术,提高施工操作质量。对于技术水平高,质量意识强,管理严格,成品质量好,成本低的分包班组或个人应给予必要的荣誉或物质奖励。奖金来源应由总、分包双方在分包合同中商定。

  10、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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