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商场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商场管理制度1
如因前期装修或平时管理失职,商场出现事故或连续二次出现小事故,商场负责人必须降职,分管副总裁也要降职;如出现大事故,商场、工程负责人、分管副总裁立即免职。
罚款金额比例;
分管副总裁10%
中心总经理(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10%
商场总经理(工程项目负责人)15%
分管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15%
直接安全责任人50%
违反集团安全纲要的每项罚款按上述比例执行。
(1.工程管理处罚规定;
发现电焊(气割)工没有上岗证,罚施工单位10000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共罚10000元;
没有动火监护员各级管理人员共罚10000元;地面有洞还在电焊,施工单位罚10000元;
监护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共罚3000元;高空焊接违规施工单位罚10000元,监护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共罚3000元。
电焊地点离易燃物品距离,违规每米按500元罚款。
汽油超过规定量一两罚款1000元;香蕉水超过一两罚200元;油漆超过一斤罚1000元,多超多罚,累计计算。
装修展未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装修中使用的木工板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不合格每处罚款100x500元,累计计算。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下移喷淋烟感,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
私自封堵、拆改破坏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500x10000元。
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每次对装修队处罚金500元x20xx元,并于没收相关物品。
不用阻燃线,每米按1000元罚款;
采购达不到标准,按采购金额的1~10‰罚;
蛇皮布每超过10公分,罚款200元。
装修应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反规定处罚200x500元。
在商场内禁止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及其他明火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方处罚200x1000元不等(有遗留烟头每只扣除违约金50元,以次类推)。
乱拉电线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罚款1000元。
装修现场如果易燃垃圾厚度达2公分,面积超过3平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米,加罚200元;如果留在现场过夜的易燃垃圾超过1公分(厚)×1平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米加罚200元。
在禁烟范围内抽烟,每次罚50元;发现不戴安全帽,每次每人罚款50元。
值班人员离岗一次罚200元;超过两次劝退。
施工过程偷工减料,管理执行不到位,根据情节处理。
抓住工地偷盗者,按失窃总价值全额奖励。
实行交叉检查,公司内部举报、发现违规者,奖励罚款的80%;公司外的人举报、发现违规的,奖励罚款的100%。
及时检查,有责任发现隐患。发现一个安全隐患,根据大小奖励1000~5000元。
总裁派人指定检查,查出问题,对安全部加罚30%。
(2.消防、安全处罚规定;
装修展位应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反规定处罚200x500元,配备完毕后方可施工。
在商场内禁止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及其他明火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方处罚200x1000元不等(有遗留烟头每只扣除违约金50元,以次类推)。
装修展未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装修中使用的木工板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不合格每处罚款100x500元,并限期整改,。
展位之间未按规定建防火墙,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整改。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下移喷淋烟感,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并限期整改。
私自封堵、拆改破坏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500x10000元,并限期整改,严重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
消防、通风管道使用铁丝、吊筋悬挂吊顶灯具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100x500元,并自行拆除。
如未经允许私自动火施工,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x20xx元。违x火管理规定、动火现场无监护人、动火现场有洞、无防火措施,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影响卷帘门正常启闭(卷帘门下摆放物品、两侧启闭空间不够或有其他遮挡物以及卷帘门开关遮挡无法操作等)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200x1000元,由于装修展位过失造成商场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
装修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油漆、稀释剂、香蕉水等易燃品存放超过规定每两罚款200x500元,并予以没收。每天施工结束将所有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商场,绝对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在商场内存放。
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每次对装修队处罚金500元x20xx元,并于没收相关物品。
营业时间内动用高噪音电动设备,影响商场正常营业秩序,对施工方每次处罚100x200元。
利用观光电梯、扶梯上、下货物,货梯运货物时若厂商或个人强行超载运货一经发现处以200元x500元罚款,造成货梯故障损坏经维修单位鉴定,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照价赔偿。
装修工人严禁乘坐观光梯、扶梯,必须走消防疏散走道,违反罚款100元。商场各电梯在非运营时间处于停运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护栏违反规定罚款200元
装修人员留宿商场、酒后施工、打架滋事、无事到其他无人展位走动罚款200x20xx元,并对情节严重者驱逐出场,禁止当事人再参加装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装修现场易燃垃圾厚度达2公分,面积超过3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如留在现场过夜的易燃垃圾厚度超过1公分x1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未使用蛇皮袋将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处罚100x500元。
装修过程中如乙方造成消防设施设备、线路等故障或损坏,须按价赔偿,并视情节处以1000x20000元罚款,后果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3.电器安全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未办理任何装修手续及手续、图纸不全私自进行施工将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并停止施工。
未经商场电工同意私接临时电,未经商场装修验收,私自拆除临时用电、私自接通展位正式电源;未经商场电工允许,私自开启商场原有电气设备箱,每次对装修队处罚500元。
装修期间临时电源线、各种电动工具不得使用麻花线,平行线,独心线、音响线等违规线材。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以200x500元罚款。
临时用电无有效漏电总开关或不符合规定,电源线未按规定悬挂、随意拖拉线路混乱、有明显接头破损以及临时电源超负荷使用的每次对装修队处罚200元x500元。
电源线不采用插头,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一插多用,每次处扣除违约金200元。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使用临时照明灯具或照明灯具超出60w灯具不使用瓷质灯口;插头、插座、灯口损坏不及时拆换(12小时内)每次、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x200元。
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紧靠围挡,距离在小于50公分插座及大功率灯具,与可燃物距离小于1米的对装修队处以100元罚款。
装修队未使用各自独立电源,相互借用电源,跨工种作业对装修队处以100x500元罚款。
在乙方装修施工期间,因违反规定操作而引起展位线路短路、停电等事故;引起附近的展位停电、通讯故障的;未经允许私自拆除原有电气设备箱、线路、管路、通讯等商场设备,每次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恢复。
当日施工或营业完毕后未关闭总电源离开展位一经发现对其展位处罚200元
未申报私自改动原有线路,无正式有效电工操作证施工,每次扣除违约金500元。不听警告仍然继续施工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电路施工未按商场规定使用指定合格材料,一经发现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未按商场规范进行电路施工,经楼层电工提醒无效的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电路设施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除返工外视情况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特别严重清除出场。
现场装修施工灯箱未使用成套灯具、未按规定安装、未作防火处理、未经电工验收私自封闭,不及时拆除更换(6小时内)每处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并对不合格的部位进行拆除。
私自拆启电表铅封对相关人员处罚200元,有窃电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处罚。
(4.装修工程规范及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厂商装修期间未按商场规范要求制作围挡影响美观及施工时间尘土飞扬,影响其周边环境卫生及商场正常营业。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罚款,对走道造成严重影响的处罚1000元x20xx元。
公共设备、设施(吊顶、地面、玻璃、通风道等)未经物业部批准,严禁拆改。如私自拆改、损坏、丢失。按损坏、丢失程度照价赔偿。地砖按每块100元计算。吊项按每平方米180元计算。钢化玻璃按每块1000元计算。通风管道每延米500元,散流器按每个150元计算。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开启检修孔每违反一次对装修队处罚100元。
在商场营业时间喷涂刷漆及打磨作业造成影响对装修队处罚200x500元。
封堵机房回风设施及机房通道门,违者处500元罚款,并自行拆除。
装修厂家往卫生间下水设施乱道杂物(水泥、砂子、石膏、腻子膏等),一经发现处200元罚款,并负责疏通。卫生间内不得随意倾倒脏水、装修垃圾、茶叶、果皮等杂物,违反者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卫生间下水堵塞不能正常使用,情节严重者处以500以上罚款。对于损坏卫生间设施者处以100x5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任何厂商和个人在卫生间使用水源期间不得在水源开启的情况下长时间无人看管,造成水源浪费,一经发现处以100x200元罚款。装修或做卫生时使用的自来水,不要将水滴洒在走道内违者处以100x500元罚款。
禁止将水,茶叶等泼在走道卫生筒上面的沙石上,违者处以50元罚款。
严禁将展位内的垃圾,货品堆扫在走道内,影响商场整体形象。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在展位随地大小便和就餐一经发现将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禁止在卫生间洗涤衣服,使用烘干机,烘烤其他物品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禁止在商场通道墙面及外墙乱涂乱画,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处以100以上罚金。
厂商和个人在商场范围内运输货物造成地砖破裂,墙面污损及设施损坏者罚款100元,损坏严重者照价赔偿并处以100罚款。
厂商对展位内商场设施有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设施现象一经发现处以相应罚金。(散流器一个200元,展位玻璃大块600元,小块400元)
爱护商场的公共设施、花草树木,对损坏公物者处以50x1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厂家及装修人员应服从商场管理,不听劝阻处以100~500元罚款及停电处理。
装修展位内,因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吊顶坍塌等形成的商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由装修队负全责和商场无关。
商场管理制度2
一、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考勤员处
二、 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元,违纪三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三、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次扣1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八次停发当月工资,十次以上(包括十次)降工资一级。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处理
四、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月工资。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
六、 考勤工作由人事部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各类假条、病假诊断书保存工作
七、 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 人事部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九、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书,报人事部考勤员处
2、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事后补交病休证明
3、员工因病请假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
二) 事假
1、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商城内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批准,一周以内由分管经理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请假,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事后补办手续
5、 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6、 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应将节日假扣除。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如当月请事假超过两周者,当月福利取消(伙食费
7、 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三) 公假
1、 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2、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到人事部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出差回来必须到人事部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作事假处理。
商场管理制度3
商场专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维护商场秩序:制度可以确保商场内各专柜运营有序,避免混乱。
2.提升顾客体验:规范的服务和环境能提高顾客满意度,增强回头率。
3.保护商家利益:通过公平的规则,避免商家间的`不公平竞争。
4.保障商场形象:统一的管理标准有助于塑造商场的专业与高端形象。
5.防范风险:通过安全与卫生管理,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商场管理制度4
商场保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提升安全感:通过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增强顾客和员工对商场的信任感。
2.防范风险: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防止损失发生。
3.维护秩序:保障商场运营秩序,减少因安全问题导致的'纠纷。
4.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降低商场的法律风险。
5.提高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提高保安团队的工作效率。
商场管理制度5
商场管理制度是确保商场运营顺畅、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以及维护商场内部秩序的关键文件。它涵盖了员工行为规范、顾客服务标准、商品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与卫生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员工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待遇及奖惩制度。
2. 顾客服务:设定服务标准,如接待礼仪、投诉处理流程等。
3. 商品管理:涉及进货、陈列、价格管理、退换货政策等。
4. 财务管理:规定账目处理、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操作。
5. 安全与卫生: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环境卫生标准。
6. 设施设备管理:规定设备维护保养、故障报修等。
7. 公共关系:处理社区关系、媒体沟通、危机公关等。
商场管理制度6
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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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标准和要求,在训练中同时检验消火栓闸门、水带接口是否牢固,必须做到在使用时不出现脱扣、断裂跑水,闸门锈住打不开等现象,否则将追究保安责任。
(八)、保安相管安全职责:
1、负责辖区范围内人、财、物的保卫工作、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2、负责商场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的制定,情况记录、统计、档案整理等工作。
3、建立健全有关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落实。
4、熟悉掌握商场建筑布局、安全生产工作性质、重点重要安全部位、防火责任区、消防给水、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情况。
5、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制度,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6、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用火、用电和其它不安全操作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改进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责令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并直接向项目经理汇报。
7、保安上岗前,要通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监控室内消防、防盗设备的观测及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8、商场内禁止吸烟、燃明火,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9、对商场内部二次装修的整个过程进行安全监管,实施责任度,落实到人。
10、对商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按规定进行档案建立,检查、维护、保养,并填写记录。
11、发生安全应急事件时,应积极组织并参与扑救、疏散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
12、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管理消防器材及专项培训工作,搞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
13、做好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14、做好项目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15、建立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办理项目经理及公司总部交办的其它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商场管理制度7
商场保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提升顾客体验:干净整洁的环境能提高顾客满意度,促进消费意愿。
2.保障公共安全:及时清理污渍和垃圾,预防滑倒摔伤等安全隐患。
3.维护商场形象:良好的卫生状况是商场品质的'体现,有利于品牌建设和口碑传播。
4.法规合规:遵守相关卫生法规,避免因环境卫生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
商场管理制度8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加强顾客投诉接待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沈阳新玛特的服务质量,结合公司现行的《店堂管理考核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对于顾客投诉的受理、解决、管理、考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诉的受理
2.1受理投诉的范围
2.1.1沈阳新玛特各楼层业种,客诉中心应当受理因新玛特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而引起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投诉。
产品质量投诉是指因商场提供的商品的质量以及因商品质量引起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各种投诉。
服务质量投诉是指因商场的营业员(含促销营业员、专柜营业员)、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态度、服务用语、接待质量等)、大件商品的售后服务(含送货、退货运输、维修等)、商场的服务环境、设施、卫生等致人损害引起的投诉。
2.1.2对非因由商品质量及服务质量引发的投诉,由首次接待投诉的部门直接联络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受理(包括设施、安全环境、人身财产损害及其它突发事件)。
2.2 受理投诉的部门
2.2.1 对顾客的投诉实行各楼层业种和公司客诉中心“两级受理制”。
2.2.2 对与顾客的投诉实行“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 提供该商品和服务的楼层业种先行受理解决。 2.2.3 对于在商场内独立经营的租赁店(柜),所发生的消费纠纷,由其租赁店(柜)一次性妥善解决,商场不予受理(如:宠物店、永乐、一兆伟德、赛克、仙踪林、多妮妮等)。
2.2.4 客诉中心是公司的最高裁决部门,部长有最高裁决权,有权对重大疑难投诉和顾客对楼层业种处理意见不满意的投诉,进行最终裁决。
2.2.5 客诉中心所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各楼层业种必须执行,如楼层业种对顾客客诉中心的裁决有疑义,且有证据加以证明,可以于3日内,向客诉中心申请复核。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2.2.6 各楼层业种主要受理下列投诉:
(1)对商品质量和提供服务的投诉;
(2)因商品的质量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投诉;
(3)因专柜设施引起的人身损害的投诉;
(4)对营业员(含促销营业员、专柜营业员)的服务态度、服务用语虚假夸张的宣传等服务质量的投诉;
(5)对公司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的投诉;
(6)顾客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对上述五款的投诉及其他投诉;
2.2.7客诉中心主要受理下列投诉
(1)认为楼层业种的处理意见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承诺的;
(2)对各楼层业种的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3)投诉商场的营业员(含促销营业员、专柜营业员)、管理人员服务质量的;
(4)因商场的卫生、环境、设施等致人损坏的;
(5)应予受理的其他投诉;
第三条 投诉受理的程序
3.1楼层业种和客诉中心分别受理第二条所列的各自受理投诉权限范围内的顾客投诉。
3.2未经楼层业种处理而直接投诉于客诉中心的,原则上由楼层业种负责接待人员将顾客接至到楼层业种处理。顾客对楼层业种的处理意见不满意或处理不合法、不正确的,楼层业种应告知顾客有权投诉于客诉中心,并派人陪送。
第四条 受理部门的职责
4.1各业种、卖区设有顾客投诉登记簿,且放置于卖场服务台明显处。
4.2各楼层业种和客诉中心对于各自受理的投诉,应对顾客的自然情况(包括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涉诉商品的情况(包括品名、专柜厂家、金额)、顾客的投诉内容、根据、要求和楼层业种调查核实的基本情况、处理意见、根据、处理投诉人员、处理日期等进行登记备案;不随意泄露顾客的自然情况。
4.3各楼层业种、客诉中心的负责人员应热情的做好接待工作,耐心地听取和解答顾客所提出的问题,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艺术水平;
(1)接待负责人员应站立、微笑地迎接每一位顾客、向顾问候“您好!能帮您解决什么问题?”,并给顾客让座;不准态度冷淡或使用其他生硬的语言,怠慢顾客;
(2)在顾客陈诉投诉的内容时,应耐心地听取顾客的意见,不准打断顾客的陈诉,在顾客陈诉完结后,做好相关主要内容的笔录,并耐心地解答顾客的问题,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承诺,提出解决
顾客投诉的书面处理意见备查,并积极、耐心地说服顾客接受正确的方案;不准未尽耐心说服的义务,让顾客投诉于客诉中心或不负责任地强制顾客接受;
(4)如顾客对于楼层业种的处理意见不满意或认为其处理意见不合法、不正确的,应告知顾客处理的相关规定,并陪送到客诉中心。
(5)顾客离开时,接待顾客的相关人员应起立恭送顾客,并告知顾客:“欢迎您再来新玛特!”。
(6)各楼层业种应及时、合理地解决顾客的各类投诉,力争做到“一次投诉,一次解决”;由接待的第一位营业员或接待负责人帮助顾客办理顾客投诉的相关事宜,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为由,推委、搪塞、怠慢顾客,把问题在柜台解决,尽力为顾客创造一切方便。
4.4对于疑难复杂的投诉和特殊顾客,各楼层业种应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顾客与客诉中心沟通,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4.5在解决顾客的退换货的投诉过程中解决贯彻落实公司的《服务承诺》:可换可不换的,坚决给予换;可退可不退的,坚决给退;双方都有责任的,以我为主。
4.6客诉中心对顾客以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的投诉,做好记录,转交楼层业种处理,并实行催办制度。
(1)对于能够当场解决的、楼层业种应在处理完毕后,及时将
处理结果通知客诉中心。
(2)对于疑难、复杂的投诉和特殊顾客,应于投诉转交到楼层
业种时起3日内,将处理意见通知客诉中心。
(3)各楼层业种应及时解决顾客以电话、信函等非直接的投诉,并保证真实无误地将处理结果通知客诉中心。
4.7各楼层业种要严把质量关,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提供欺诈性服务的行为,一经投诉,各业种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投诉的`处理期限
5.1各楼层业种对于简单的投诉,应当场解决;对于疑难复杂的
投诉,最迟应于2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登记备案。
第六条 投诉接待工作的考核
6.1各楼层业种对其受理的投诉所做出的处理意见应做好记录,并备案。
6.2经楼层业种处理,顾客仍不满意或认为楼层业种处理不当的,应告知顾客有权投诉于客诉中心。经客诉中心审查复核,如楼层业种认定的事情不清楚、不正确或适用的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承诺确有错误的,撤销业种处理意见,另行做出裁决或责令部门予以更正。
6.3对于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态度、服务用语、接待质量等)的投诉,可以直接由客诉中心先行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顾客投诉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有损公司声誉,按公司奖惩条例给予处罚。
6.4为了全面提高各楼层业种的服务水平,确保各楼层业种对顾客投诉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力争做到“一次投诉一次解决,一次咨询一次满意”,规定如下:
6.5各楼层业种未按第5.1条的期限处理和解决顾客投诉的,经客诉中心查证属实的,算作服务质量投诉并结合公司《店堂管理考核制度》,通报楼层业种。但对重大疑难的顾客投诉,各业种楼层提前通知客诉中心的不在此限。
6.6各楼层业种违反第4.1—4.4条的规定,给公司的信誉和形象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公司《店堂管理考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和楼层业种予以处罚:个人50—100元/次;楼层业种1—3分/次。
6.7各楼层业种违反或拒不执行第4.5条的规定,扣罚业种楼层1—5分。
6.8各楼层业种未积极地执行第4.6条的催办制度,顾客因同一问题尚未及时解决而再次投诉或楼层业种通知的处理结果不及时、不准确,则以楼层业种的一次服务质量投诉论,根据公司《店堂管理考核制度》的规定,扣罚楼层业种1—5分。
6.9楼层业种不履行第3.2条规定的,根据公司《店堂管理考核制度》的规定,扣罚业种楼层1—2分。
6.10对于因商品的质量(含道具设施)问题及其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投诉,经客诉中心查证属实的,除责令楼层业种或商品的生产厂家赔偿顾客的损失外每次投诉酌情扣罚楼层业种、厂家
6.11对商场的设施、环境、卫生及其损害的投诉,由客诉中心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6.12被市级以上新闻单位批评曝光的楼层业种,年度内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50分,被批评曝光的营业员劝退。 第七条“特事特办”奖励制度
7.1为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提高公司的服务水平,适应重大疑难投诉和特殊顾客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店堂管理考核制度》的规定,设立特事特办的奖励制度。
7.2“特事特办”奖励制度是指对重大疑难的投诉和特殊顾客的特殊情况,各楼层业种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承诺之外,给与退换货或提供相应的服务的,对做出特殊处理的楼层业种,予以加分的奖励制度。
7.3“特事特办”奖励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适用的事件仅限于重大疑难的投诉和特殊的顾客;
如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解决争议,可能会给公司的信誉和形象造成较大的损失或难以满足顾客的特殊需要;
(2)必须由各楼层业种与客诉中心协商确定相应的处理意见,由各楼层业种具体执行;
(3)各楼层业种积极执行“特事特办”处理意见的,由客诉中心酌情给予该楼层业种加分的奖励。
7.4无投诉奖励按月、半年、全年考核,楼层业种加1—10分,受委屈加1—5分,受委屈个人奖励50—100元。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商场管理制度9
1.加工场地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必须配备专用污物箱(桶), 且及时加盖,随时清除,不积压、不暴露、不外溢。
2.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感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容器、工具及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5.专间及操作场所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其他无关物品。
6.经营者必须做好防蝇、防鼠和防止各种昆虫孳生等工作。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害灭虫。(所使用的杀虫剂应是获得卫生行政部批件的产品,并按操作规定使用)
7.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8.对于存放食品及原料的`冷库(冰箱)应及时除霜,定期消毒。
9.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产品应当便于清洗和消毒。
10.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橡胶等制品和涂料,应当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指定生产单位的制品。
11.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公用工具必须标示明显,分开放置。
12.必须采用获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号的食品专用洗涤剂、消毒剂。
13.对于食品保藏存放需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5厘米以上,易腐食品须冷藏。仓库要 保持清洁、干燥,做到防潮、防霉、防蝇、防鼠,库内食品要挂牌,标明进货日期。
14.食品加工完毕后,必须对加工场地、食品盛器公用具等进行洗刷,做到物见本色,定位存放。
15.对于加工场所应做到墙壁、顶棚无膜落、无霉斑、无油垢。
16.排烟罩不滴油,灶台、操作台、水池、地面、水沟及沟盖等保持清洁、无蝇、无蟑螂。
商场管理制度10
大型商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提升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流程规范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误解和冲突。
2.保障安全:严格的'设施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能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
3.维护形象:优质的服务和公平的交易规则有助于塑造商场的良好形象。
4.保护消费者权益:明确的商品管理与退换货政策,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确保盈利:有效的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有助于实现商场的经营目标。
商场管理制度11
一、日常管理篇
1、为业户考勤,严格监督业户的出勤情况,做到无迟到,无早退,无空摊位的现象的发生。
2、维护商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做到无越位摆放,无高声叫卖和违反经营管理规定的现象的.发生。
3、确保商场及业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协同治保部等部门齐抓共管。应做到无吸烟,无扒窃现象的发生。
4、与商场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注意商场内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解决,以避免危险及损失的发生。
5、与业户勤沟通,掌握所负责区域的业户的经营状况。
6、关心业户,为经营中有困难的业户决实际问题。牢固树立人性化的企业管理宗旨,做好商场与业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信息反馈篇
1、商管员每天必须填写工作笔记和工作日报表。记录当天做工作发现的问题和做的工作以及解决意见和建议。
2、对业户转租,转兑摊位及转项等情况及其原因即使了解,即使汇报。以便使商场对业户的投资动及时掌握。
3、对业户的意见和建议要耐心听取,即使汇报上级领导。做到不隐瞒,不堆积。以便于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和下一步工作的正常开展。
4、善于捕捉商业信息,关注同行业市场动态。
5、踊跃为商场的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可行性建议。
6、积极协调好商场和业户之间的关系。准确高效的把商场管理宗旨传达给业户。
商场管理制度12
一、商场服务承诺
(1)维护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 的顺利开展
(2)维护商户合法正当权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
(3 )急商户所需,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5)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6)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7)对商户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商场交易须知
(1)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礼貌待客。
(2)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的安全工作
(6)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三、评选“文明商铺”条件
(1)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2)经营者没有制造经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禁品。明码标价率100
商场管理制度13
商场服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提升品牌形象:优质服务能塑造商场的良好口碑,吸引并留住顾客。
2.提高顾客满意度:良好的'服务体验有助于提升顾客满意度,促进复购率。
3.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化管理使服务流程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
4.降低运营风险:预防和及时处理问题,减少因服务纠纷带来的负面影响。
5.员工成长:通过培训和激励,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技能。
商场管理制度14
一、管理组织
1、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防火监督制度
1、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处罚
1、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1、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16、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四、消防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1、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员工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2、商场各部门处长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3、商场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无故不培训、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据公司的消防管理体制进行处罚。
4、防火督察组负责员工消防培训,考核资料存档,并将考核成绩送交公司人事部备。作为员工升、降、留、退的参考依据。
5、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各部门新入职员工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6、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抽查,测试,对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7、对重点部门、部位工作岗位的员工(如液化气灶、电工、电焊、仓库管理员),每年内部门培训不少于两次,且须送消防局培训,持证上岗。
8、商场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培训,参加灭火技能的训练,每月不得少于两三次,防火督察组将培训、训练资料存档。
五、商场临时动火管理规定
为保证商场正常营业时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商场的正常营业跌序,根据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以下规定。
1、严禁商场正常营业时,在没有取得防火督察组同意,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等动火作业。
2、如非必要在商场内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通知防火督察组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
3、动火前“七不”即:
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不动火。
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未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4、动火前“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5、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以上规定希施工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生效。
六、熟食部防火须知
1、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气等,煤气是可燃液体,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
2、因钢瓶、油路管道腐蚀或连接导管老化破裂,以及炉灶钢瓶的附属件不合格或损坏失灵,造成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钢瓶与热源太近或充气过量,可导致瓶体破裂引发爆炸,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搬运移动气瓶过猛,撞击产生火花导致爆炸。
3、在炉灶上炖煮各种食品时,浮在上面的油质溢出锅外,遇火燃烧,油炸食品进油过及油锅搁置不稳时溢出遇火燃烧或油锅加热时间过长,油温超过油的自然点起火。
4、炖煮各种食品,汤类时,应有专人看管,汤不易过满,预防外溢,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在沸腾时应降低炉温,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预防外溢。油温达到适当高度应放入菜肴,食品,与油炸起火时特别注意不可向锅内浇水,应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灭火。
5、液化燃气炉点火时,有自动装置的可先开气阀门,然后,采用炉具上的点火开关,使用完毕,应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
6、发现漏气,应立即关闭开关,采取通风措施,熄灭火源禁止开关电气设备,通知维修部、防损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试漏。应用肥皂水做试漏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
7、熟食部员工应严格按厨房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程序作业,并做到人离火灭。有问题及时提出改正。下班时,关闭所有气体开关,电源,要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七、义务消防队
1、义务消防队的性质
义务消防队是一支群众性的不脱离生产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是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在公安保卫部门和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下,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对火灾进行扑救的一支有组织的战斗队伍。
2、义务消防队的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消防工作任务、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规则制度、办法,协助本单位发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订防火约带头执行,发现问题耐心教育和帮助群众及时纠正。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提高职工群众防火观念和防火自觉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普及防火与灭火常识宣传教育。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协助本单位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泄和防止火灾发生。扑救火灾。发生火灾时,要积极投稿灭火战斗并组织群众共同扑救。有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单位,应在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战斗。对消防器材负责维修、保养、并教育职工群众不能挪作他用、以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
在公安保卫部门领导下,积极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研究发生火灾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实践经验,改进措施、克服缺点、加强工作。要完成这些工作,必须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证,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式、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下一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开展。不断巩固发展,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3、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分工
义务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指导员,在防火工作上应跟进不同情况,共同负责,适当分工。在灭火工作上,一般应划分为以下几个小组:
火灾报警组:当发现起火时,应迅速而沉着的起火单位、部门和名称、起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等立即报告队长外,还应发出火警讯号并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或公安卫部门报告,把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引进火场。
灭火战斗组:当听到火灾报警时,消防队员要立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火场供水组: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供水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抢救组:发生火灾时,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向起火单位的知情人问清火场内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学危险物品或贵重物资受到火灾威胁,如有威胁,应问明其所在地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义务消防队的政治学习与业务训练
义务消防队必须围绕党中心工作,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整顿纪律作风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时还要学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懂得安全检查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进行消防义务训练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须的,要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要努力学习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各种消防法规、法令、边学、边议、边练的方法,认真学习严格训练各种灭火战斗方法与灭火器材的使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灭火战斗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跟随各地实践,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个月内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训练,要切实可行,持之以恒。
商场管理制度15
xx商场为家具、家居产品专业商场,所有人及经营管理人为xx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xx商场为入住经营业户(以下简称业户)提供经营场所。本经营管理办法由xx市置业有限公司制定,管理公司拥有随实际情况调整本管理办法的权利。业户与管理公司签定入场经营合同的同时,视为双方均认可并承诺遵守本管理制度的所有内容。
第一条、经营场地划分权利归管理公司所有
管理公司将xx内可经营面积分区划块给业户使用。区块的划分与分配的权利归管理公司所有。业户无权自行将所使用的场地另行划分转租、转包给他人。
第二条、各项费用及收费方式
1、场地使用费按年度定价,双方签定入场经营合同的同时,业户向管理公司一次性付清场地使用费用及管理押金3000元;
2、取暖费、物业费由业户自行承担,由管理公司在签定入场经营合同的同时代收。
3、业户自行承担所使用的水、电费用,须自行及时交纳。
4、业户应自行负责依法交纳经营中国家机关征收的税、费。管理公司不承诺办理相关税、费的减免事宜。
第三条、关于续签合同
业户应在原合同期限截止前40日向管理公司提出续签申请,经管理公司同意后,管理公司告知业户续签单价、续签期限,方可续签。业户未按期提出续签申请的,视为业户自动放弃,原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管理公司收回该场地使用权。
第四条、关于场内装修
1、入场经营时,业户必须对所持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须事先经管理公司审核认可后方可施工。业户对场地内的'装潢、电器等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通知管理公司,并附装潢平面及施工配电图等,取得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业户承担。正式施工期间,业户应派人员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并由管理公司随时检查,装修完工前须经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经营。
2、如业户未按装修方案装修,或装修中出现违规行为,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业户入场经营并责令业户进行整改,超过10日未整改完毕的,管理公司有权终止双方签定的入场经营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业户自行承担。
3、业户的铭牌及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甲方的整体布局。未经管理公司许可,业户不得私设标牌及广告。
4、管理公司有权对xx商场内的,业户所持经营场地以外的空间进行调整、改造、装修,业户无权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关于对品牌的要求:(略)
第五条、关于退场
1、如业户入场经营合同到期,业户须在合同终止前付清应付款项并将所持商品及装修物撤离出场,将经营场地恢复原状,管理公司验收后返还应付管理押金。
合同到期之日起,经营场地内所有遗留物品、装修物全部无偿归管理公司所有。合同到期的,管理公司不负责另行提供业户用于清理库存、甩货的时间,因业户合同到期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管理公司概不负责。
2、因业户违反本管理规定内容,造成管理公司终止双方所签定的入场经营合同的,在管理公司通知业户终止合同后5日内,业户须撤离出场,场地使用权由管理公司收回,管理押金不予退还。超过5日起,该场内所有遗留物品、装修物无偿归管理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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