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时间:2024-04-11 19:15:16 王娟 范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通用13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监管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规范电力建设工程备案工作,根据《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监督管理办法》、《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电、电网企业依法取得审批或核准的电力建设工程的备案工作。电力建设工程包括发电建设工程、电网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是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向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实行属地备案原则,在电力工程建设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跨省、跨区的电力建设工程按建设地点分别在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第五条电力建设工程备案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审批或者核准情况、开工报告批准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施工工期及进度安排、招标时间及招标文件编号、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等。

  (二)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情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

  理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参建单位(含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基本情况,包括参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证书情况,主要工作内容等。

  (四)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五)当地电力监管机构要求备案的其它材料。

  对于110kV及以下电网建设工程,以及5万千瓦(不含5万千瓦)以下范围的发电建设工程(不含小水电工程)等建设工期短、投资规模小的电力建设工程,可以仅备案(一)、(二)、(五)所列内容或项目建设计划。

  第六条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程序如下:

  (一)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提交备案材料。

  (二)电力监管机构对收到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将满足备案要求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在12398信息公开网、各派出机构网站等进行公告。

  第七条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参建单位或者其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施工合同、工程工期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第八条电力建设工程未按规定时间备案的,应当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拒绝提供备案材料的,依照《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电监会此前对电力建设工程备案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的管理,不得借备案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一条电监会派出机构可根据本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辖区电力建设工程备案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2

  1.总则

  安全生产是电力建设永恒不变的主题。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水映了施工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施工单位应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思想保障体系基础、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目的,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科学长效的安全管理激励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以人为本,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员工建立安全、环保、健康的工作环境;全面推广安全设施标准化,全面实施精品工程,以精品工程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以安全文明施工保证精品工程。

  2.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2.1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电力施工企业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广大员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员工进场后,首先是要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网络,坚持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垃圾通道、高处作业平台、滑线安全网、手扶水平安全绳等标准化安全设施,切实做到“临边有栏、孔洞有盖,水平保护、垂直保护、交叉保护”和“临时围栏标准化,施工照明永久化,厂区道路规范化,施工用电安全化,氧气乙炔系统无漏点,绿化跟着建设走”。这也是电力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2.2安全生产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影响

  安全生产能为员工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应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坚持不懈地同麻痹、大意、不负责任三大安全管理敌人作斗争,这是保障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

  2.3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

  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所有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及技能教育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违章作业。

  对项目生产管理人员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依法管理、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源、环境因素能预先进行辨识并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能正确做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项目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项目施工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施工人员的义务。

  2.4提高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水平的途径

  要提高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来提高。所谓间接实践就是通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而获得管理知识,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而直接实践则是吃一堑长一智,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

  3.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危险、危害因素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从本质上讲,之所以能造成危险、危害后果,均可归结为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等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并导致能量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泄漏、扩散的结果。要控制能量、有害物质,从项目安全管理上来说,可从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这四方面进行控制。

  3.1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首先要求操作人员要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设备;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3.2要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设备是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只要掌握其规律,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保养,应能有效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也保证不发生事故、即使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3.3要合理利用、适应环境(时间、空间和技术)条件: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加夜班、节假日、人的精神状态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节。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3.4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从项目经理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4.项目管理层如何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

  4.1抓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形成正确的项目安全文化

  项目管理人员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项目管理人员要把项目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4.2树立科学的战略思想

  我们坚信,出除了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是项目管理成功的基石,是项目效益的前提。

  4.3加强安全管理的方法

  4.3.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地位。在电力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在项目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产基础的支持,项目效益就无从谈起。

  4.4.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各单位和部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协议要求追究违章、违约责任。

  4.4.3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思想保障体系基础、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使五大体系充分发挥作用。企业的安全生产是这几个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都要不断地给予完善。

  4.4.4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加强施工危险点分析,开展危险源调查,制定危险点清单。在此基础上制订危险点预控措施,通过消除、隔离、疏导等方法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

  加大重大危险整改消除力度,对重点项目、重点部进行重点监控,做到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

  制定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建立起各单位相互联动,建立起现场医院、就近人民医院相互联动的机制。

  认真做好现场警戒和清场工作。大型脚手架拆除、塔吊组立、高空落物区域等高危险作业场所切实做好警戒和清场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4.5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在许多发电厂得到了应用。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

  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和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4.4.6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制定创一流安全文明工地考核标准实现管理制度化和标准化。

  5.结论

  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中的头等大事,而项目经理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应做的工作很多,既要抓主要矛盾,又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这些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项目经理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3

  1.编制依据

  1.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

  1.2国家电网公司和xx省电力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1.3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

  1.4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5工程合同有关条款及规定。

  2.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人身伤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事故: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

  杜绝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千人轻伤负伤率≤6%;

  杜绝交叉跨(穿)越停电施工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负主要责任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3.安全管理职责

  3.1指挥部

  3.1.1指挥部应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手册,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监督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3.1.2由指挥部、监理、施工承包商等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组成“现场安全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应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2监理

  3.2.1履行合同委托范围的安全职责权限,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的控制和旁站监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及整改意见。

  3.2.2审查、核准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

  3.3施工承包商

  3.3.1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在工程项目中实施。

  3.3.2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责,对安全负有保证职责。

  3.3.3接受监理和指挥部的安全管理监督。

  4.安全管理内容

  4.1安全监察机构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成立施工安全监察机构,并于工程开工前,报监理和指挥部备案。

  4.2施工的安全管理

  4.2.1施工承包商必须编制行之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技术和安全施工措施。

  4.2.2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施工、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符合编、审、批程序和时效。

  4.2.3监理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大型安装、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包括运输路径)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组织、安全保证措施等。

  4.2.4用于施工的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合格证明材料和定期安全检验、标识,重要承荷设施、绳索、工器具必须做负荷试验。

  4.2.5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票,高处作业、深坑作业、爆破作业、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等必须进行安全监护制。

  4.2.6合理配备和使用施工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安全防护用品。

  4.3安全检查

  4.3.1指挥部组织分部工程安全大检查。

  4.3.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送有关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发现重大或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同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4安全工作会议(例会)制度

  4.4.1施工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安全施工中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研究对策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

  4.4.2安全工作例会形成会议纪要,有完整的记录并保管存档。

  4.5对施工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4.1施工承包商应对施工分包商的安全全面负责,应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4.2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承包商,必须由其安监部门和监理对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4.3施工承包商对分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

  4.6安全奖惩及事故处理

  4.6.1施工承包商应制定本工程的安全奖惩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对安全方面的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奖励。

  4.6.2施工承包商对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口头报告监理、指挥部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4.6.3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和主持;指挥部、监理、工程承包商参加并协助调查,配合开展相应工作。

  4.6.4施工单位每月定期编写安全月报,反映本单位安全体系的运转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相应对策,表扬宣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突出的人物和事件。

  4.6.5指挥部的生产调度(协调)会、工程简报、安全月报,监理单位的安全月报中都要通报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提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限期整改意见。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4

  第一章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第一条行政正职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制定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2、行政正职是工程建设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察和安全保障体系,配备足够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经常听取安监部门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直接领导安全监察部门。

  3、批阅上级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重要文件,并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4、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施工奖金投入,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建立安全奖励基金。

  5、定期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工程建设安全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每季主持召开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检查布置工作。

  7、组织制定或修订并督促实施系统防止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担任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

  8、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听取性质严重或典型事故的汇报,了解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党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1、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应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对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工作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2、负责工程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政治思想和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和保证作用。

  3、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施工安全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总结安全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影响安全的思想工作。

  4、责成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稳定职工队伍。

  第三条分管工程建设副职安全管理职责

  1、分管工程建设副职是工程建设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和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2、严格贯彻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批阅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安全施工考核制度;组织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推行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领导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定期听取工程建设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承发包安全施工相关事宜。

  5、主持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和组织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大检查。

  6、负责建立健全电力工程建设各项规程制度,组织开发推广施工安全管理新技术和新工艺。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六化”管理。

  7、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8、组织或参加建设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批重大事故报告书。

  9、组织制订并实施工程建设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第四条其他行政副职安全管理职责

  1、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负责。

  2、参加安全委员会议和安全评比安全考核的审定工作。

  3、分管人事劳资部门的副职,副总师负责做好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的调配,员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对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组织有害有毒作业人员的身体普查。贯彻落实奖惩办法,确保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4、分管消防保卫行政副职和副总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交通车辆管理、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并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与监督。

  5、负责物资供应商的资质审查,确保工程建设供应设备物资符合设计和施工标准要求。

  6、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工会主席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宣传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

  2、负责对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或解决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

  3、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管理,维护员工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4、参加安全委员会会议,定期派员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

  5、利用职代会的形式,参与施工安全重大问题的研究,并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提出意见,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民主监督体系。

  6、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配置,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意见和建议,改善职工安全劳动条件,并督促执行。

  7、组织和参加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劳动竞赛,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和表彰施工安全好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8、参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职业安全健康设施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实施,对电力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进行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9、参加有关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家属的慰问、抚恤。

  第六条纪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1、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情况,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督促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稳定施工队伍,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2、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责任者和负有事故责任的领导干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3、在干部考核及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工作的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参加安全委员会的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大检查等重要活动。

  第七条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部门、设计单位及电力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检查施工企业各项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并组织整改落实。确保电力工程建设安全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3、负责组织落实领导批阅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有关文件。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整明确。

  5、督促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建立起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定期听取施工企业的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问题。

  6、安排施工任务,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落实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问题,并负责基层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考核。

  7、在审查工程项目概算中,应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计列和提取;组织“两措”计划执行;审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落实;在新建、改建或扩建、电网切改、电源接入工程建设中,组织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并检查使用情况。

  8、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事故控制目标,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9、组织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责任,重大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每年巡视检查施工现场不少于2次。

  11、参加安全委员会和筹备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12、参加工程建设有关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行政事务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及时传达、传递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2、负责有关施工安全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负责工程建设安全工作总结、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并随时提供查阅,协助办理安全快报,安全科技刊物的征订工作。

  4、工程建设安全施工情况要列为宣传部门的重要报导内容,及时做好安全简报、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印传递工作。

  5、制定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理的车辆调度使用。

  第九条计划专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在编制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时,应按照安全施工有关规定要求,根据施工安全的需要,及时调整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

  2、在前期规划、设计中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具体要求。

  3、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方案时应将落实职业安全康健和“两措”计划等措施的要求作为方案的重要内容,在新建、改进和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的原则。

  4、组织规划、计划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时,要充分听取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意见,设备造型应满足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运行的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5、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开支,并做到专款专用。

  6、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重、特大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察体系所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符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2、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业绩考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组织执行。

  3、配合安监部、基建部制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配合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工(含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工作。

  5、参加有关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宣传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2、认真抓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大力宣传电力工程建设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以推动企业安全施工健康发展。

  3、在企业简报和报刊上应常设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专栏,及时报道、反馈基层安全生产情况。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收集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情况为企业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5、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指令,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和模范作用。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青年职工的岗位培训,组织党团员开展“岗位技能和安全作业”劳动竞赛活动,全面提高职工作业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

  7、开展“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活动,协助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和遵章守纪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供应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现场所需的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计划要求及行业技术规定的落实,确保防洪防讯和事故应急处理物质的供应。

  3、负责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5、做好施工机具,安全装备的存放和周期性检查试验。

  第十三条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3、组织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4、参加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季节性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参加工程建设有关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

  6、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7、负责对本单位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规章制度。

  2、参加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和工程验收试运工作。

  3、参加公司组织的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大检查。协助基建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施工技能培训工作。

  4、参与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试用的推广工作。

  5、参与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安全性评价、危险源分析和预控措施的研究。

  6、参与工程建设人身伤亡及其他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订。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部门安监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公司有关规程制度。

  2、负责编制各项规程制度的实施细则。编制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并做好工作总结。

  3、及时提供施工企业安全信息和安全工作情况。

  4、传达安全指令、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和推动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网的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施工企业季节性安全检查;参与筹备安全工作会议,开好四次安全季度例会。

  7、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参与施工企业领导的岗位考核。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到位情况。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反措、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9、参加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的检查验收工作。

  10、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编写反事故技术措施。

  11、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统计、事故分析,健全技术档案。

  第二章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项目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1、确定合理工期,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2、组织招投标工作,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

  3、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4、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5、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信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

  6、负责向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费和人身保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7、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聘用安全工程师并承担其费用。

  8、负责做好自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9、参加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对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11、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况严重的,应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基本工作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指示,决定工作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2、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

  3、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间隔的解决议案。

  4、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安全委员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输变电工程的委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安监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2、对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3、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

  4、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现场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5、建立现场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协调与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工作的配合。

  6、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标示,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7、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8、负责建立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

  9、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5

  1.总则

  为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监护,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施工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2.1爆破作业必须划定警戒区,附近道路设多人监护,坑中点炮设专人监护,并鸣哨警示。

  2.2铁塔组立、架线施工中必须设专人监护,高空、停电作业监护人员须责任到位,未有安全监护人员不得开始施工作业。

  3.安全监护人员必须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4.安全监护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否则严惩。

  5.安全监护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有权要求停止施工,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6.施工人员必须尊重安全监护人员,接受并及时处理安全监护人员提出的问题。

  7.安全监护人员必须由施工经验丰富的职工担任,并应熟悉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6

  一、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为工程的施工组织者和管理者,对履行合同负责全责,为业主提供合格的工程,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护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范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

  3、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4、适时组织对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二、项目总工的职责

  1、进行总进度计划及现场管理。

  2、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对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及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施工的资格审查工作,管理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和编制工作。

  3、分析、预测工作总成本及阶段成本,确保工程项目的资金合理流转。

  4、参与制定、贯彻项目管理方针目标,抓好内部的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

  5、协助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行政决策,日常内部管理及后勤保障管理。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2、组织本工程质量计划的编制,负责关键、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案论证,并制定保证质量的措施,对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负责。

  3、负责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及时交底,交底具有针对性。

  4、组织对重要部位测量复核、隐瞒验收、分部分项质量检验,督促施工人员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5、负责对施工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6、负责项目工地的技术管理工作。

  7、负责竣工工程质量维修方案的制定及落实。

  四、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措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2、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工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防止违章操作,严格安全记录,当安全与施工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5、负责项目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教育。

  五、项目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做好技术质量交底,做好工程各环节的检验工作和工程验收工作。

  2、配合施工监理,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3、配合项目经理,做好工程质量评定的各项基础工作。

  4、及时、真实地反映质量动态信息。

  5、负责做好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六、项目资料管理人员职责

  1、做好资料的收发工作,对收发资料进行登记造册。

  2、资料收集要做的及时、准确、完整、清晰。

  3、归档资料、收集、整理装订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4、做好资料的收藏、保护和保密工作。

  七、工程项目承包负责制度

  1、承包单位将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承包单位将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施工,绝不把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若将合同内的工程转包出去,应承担应有的责任。

  3、承包单位对投标合同中未做规定的专业工程分包时,必须征得相关单位同意。

  八、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学习、熟悉、核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和关键部位交底等内容,各种交底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参加交底的技术人员及被交底的人应签认手续。

  3、技术交底工作吧必须坚持施工组织设计总体交底和分项阶段性技术交底相结合的原则。

  4、设计交底应在各分部工程实施前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代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由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交底。

  5、施工技术交底应在工程实施前一周进行交底,并应展开层层交底至作业班组及各作业人员,并由书面记录及签认手续。

  6、关键工序部位交底应该工序部位作业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交底,明确工序记录和工艺要求,以确保达到质量要求。

  7、工程开工前,均应由施工单位向各相关的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交底的记录。

  8、工程竣工后,应将各级技术交底卡汇集整理装订成册。

  九、上岗培训制度

  1、各种技术工种、特殊工种和专职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并经常进行技术教育、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教育。

  2、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员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安全制度记律教育。

  4、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5、特种专作业人员的技术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教育、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后操作上岗,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教育培训中心核发的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十、施工挂牌制度

  1、施工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概况及各级人员的职责,分工挂牌公示,有利于增强各级人员责任心。

  2、工程告示牌。

  3、责任划分牌。

  4、安全告示牌。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在现场设置彩拦。

  5、在材料堆放和机械设备上标写标识牌。

  十一、作业指导书制度

  1、根据电力部门的相关施工要求,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序控制的程序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制定各工序的作用指导。

  2、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实际情况,对于技术复杂严重影响质量的或不能由后续的监理和测量加以验证,及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和交付之后问题才能显现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过程,应加以确认,并编制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

  3、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确认由项目部组织,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参加。

  4、作业指导书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作业指导书应明确工艺细则、标准,对其操作人员检查,检查方式和标准,使用的设备、记录等方面给予规定,由项目总工批准后下发执行。

  6、作业指导书编制并批准后,应向各对和小组进行层层交底,并有交底记录。

  7、对不按作业指导书操作的,明显违反规范的将按项目经理部奖惩措施给予处罚。

  十二、样板引路制度

  1、每道工序的第一板块,在设计规范要求下,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使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对该板块进行管理单位、监理、设计和施工四方验收验收合格的.板块作为整道工序的样板过程。

  3、该工序的各板块需以该样板施工为指导,各施工方法均需按样板为要求,以确保该工序的各板块均达到样板的要求。

  4、对不符合样板施工要求的施工方法坚决给予否决,违者按章处罚,做好样板的唯一性、权威性。

  5、将这一制度深入应用到每道工序中,确保整个工程均达到样板工程要求。

  十三、过程三检制度

  1、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对施工过程中验收“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

  2、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由作业班组对工序质量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后需签署工序质量评定表并提交现场质管员。

  3、后续工序施工前,应对己自检和互检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施工作业,如验收不合格,则需通知现场质管员,并不得进入后续施工程序。

  4、各工序完成后,应由项目部质管员进行专管专检,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报验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请监理验收。

  十四、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1、凡进入工地的原材料,必须经过质管员的检查,凡质管员认为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拒收,不准用于工程。

  2、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验证:

  a、书面验证:材料质保书、合格证等。

  b、外观验证:钢筋外表绣蚀程度、水泥的生产日期,水泥是否有结块现象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退货。

  c、数量规格验收。

  d、材料复试,材料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项目部对已验收的材料进行合理的堆放,并做标识。

  4、一旦发现复试不合格的材料应分开堆放,并做好标识。

  5、项目部材料员,应做好每批材料的收料记录。

  6、材料进场必须与现场监理取得联系并告之情况,并配合监理手续抽检。

  7、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五、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1、质量文件包括:内部与质量有关的控制(质量保证手册、作业指导书、施工组织计划),外部文件与质量有关的控制(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管理单位文件、社会监理文件、规范、规程等)和其它(各种内部形成的质量记录,对外提供的各种质量记录及信息)。

  2、施工单位应切实认真的做好质量文件记录,以便真实有效的反应工程建设情况和过程。

  3、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整理,表格填写应做到认真填写,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4、文件和资料按规定办理发放、登记、回收、作废工作,做好记录,文件和资料管理与存放,应符合档案要求。

  5、对工程相关的质量文件应做到收集保管及时,并有专人负责。

  十六、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1、工程施工时,严格按照公司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保证质量的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每道工序都要严格按图施工,不折不扣的执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建设单位的技术规定,确保每道工序达到优良。

  2、隐蔽工程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内书面通知监理单位验收,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3、做好施工过程控制,对重点工序提出质量控制方案,按照该控制方案进行关键工序的验收,保证关键工序达到优良级。

  4、做好关键工序验收工作,关键部位工序节点验收前,应准备好部位工序施工小结,并通过项目部质量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做好四方签证。在过程中会同质检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关键工序验收,确保在过程中控制好施工质量,也确保内资料的同步进行。

  5、工程验收前,应准备好施工小结及三表一评,并做好实测实量工作。对工程实体,竣工资料进行验收时,对发现的问题负责及时整改消项。

  6、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时设计单位参加,对验收的质量意见和有关问题,项目部应限期整改消项。

  7、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项目经理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十七、工程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项目经理在本质工作范围内发生或发现以及可预见的质量、安全、进度、经济、技术等事件和问题,必要时应书面报总监,总监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相关人。

  2、如在工程范围内发生、发现或可预见的质量、安全、进度技术等事件的问题时,及时向主管单位和专管领导报告。

  3、凡属重大事件和问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应立即赶往现场,如有伤亡,先组织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落实保护现场应急措施,等待相关领导事后处理。

  4、对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做到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者,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5、事故处理报告及处理意见应建立档案,事故处理完毕应建立事故处理档案。

  十八、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责任制

  a、建立健全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施工责任制。

  b、建立健全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安全施工责任制。

  c、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和考核记录。

  d、层层落实安全施工责任书。

  e、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f、各工种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g、制定领导安全值班制度以及值班日志。

  h、依据安全责任制及安全目标分解范围,分别考核相关部门和个人,每段工程考评一次,总工程完成后进行考评,实施奖罚。

  i、考评优劣根据查评小组的月报评分,按标准的百分比制度等同百分比进行奖罚,奖罚金额为季度总考评的30%特殊情况下可超出本范围进行重奖重罚。

  j、各分包安全责任人其奖罚可参照合同条款,安全措施指标考核规定处理。

  2、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制度

  11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旨在帮助职工正确认识和掌握施工规律,提高安全意识,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避免事故的发生。

  a、新职工的三级教育

  新进单位的职工,必须经过公司、施工对、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教育情况必须填入表格,签名后存档。

  b、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单位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起重机械等)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按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c、转岗安全教育

  由于工作需要,职工转岗后的工作内容改变,岗位责任和工作环境都改变,应必须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方可重新上岗。

  d、兼职工种安全教育

  由于工作需要,部分工人兼职作业,必须进行职工兼职安全教育,兼职特种作业者还必须进行专业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e、班组长安全培训技术

  单位每年对所有的班组长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一线作业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带领全体人员安全作业,班组长通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上岗证。

  f、作业班组的安全教育

  施工作业对要经常性的对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每道施工工序的

  12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督促做好班组每日安全交底讲评,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提高一线班组的安全技术素质。

  g、违章人员的专门教育

  安全员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章作业,将及时对违章人员进行专门教育,一方面通过经济处罚的手段达到教育的目的,一方面以违章作业带来的危害性案例进行教育,并视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公布,以教育广大职工。

  3、安全普教活动

  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普教活动,加大施工现场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工作环境有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主要有以下:

  a、每个工程开工前进行一次全员普教活动,以出题试,人人答卷的形式,使职工教育能受到教育。

  b、不定期的进行图片、展览、录像放映的安全。

  c、工地必须张挂安全横幅,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牌,安全操作规程宣传牌。

  d、各施工队定期出版安全专题板报,设立安全通报专栏,做好安全奖惩工作。

  十九、安全检察制度

  1、定期安全大检查

  a、项目部成立后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队的队长和班组长组成,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并行成书面的安检记录。

  b、项目部成立后,各施工队成立由队长为组长,安全员、技术员、机关管理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检查,并做书面记录。

  c、各施工队班组,每日由班组长组织进行自检、交接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2、每日进行施工检查

  a、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应做好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b、项目管理人员在检查施工的同时也要对安全的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措施未能到位,机械设备存在问题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项目部有关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反映。

  3、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现场绞磨机脚手架等机械设备除验收外,还要由安全员、技术员及设备管理员不定期进行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姓检查

  项目部领导小组除了执行施工外还要组织节假日加班及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加强节前的隐患整改和事故防范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

  5、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

  安全记录:

  a、项目部定期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相关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b、专业性检查:

  c、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施工检查记录使用6-1《安全检查记录表》。

  d、经常性安全检查出的一般项目可在安全日志中记载。

  e、班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可在安8-3《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记录》中记录。

  隐患整改:

  a、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转入安7台帐进行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施工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b、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整改的各施工对应按通知书的要求,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对实施有困难的应排除整改计划。

  c、复查:

  被查到的各对应按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到检查组,并及时通知安检员进行复查。

  二十、安全检查的奖罚措施

  对各级安全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整改工作的或者谩骂、殴打安检人员的,按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罚。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7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作业环境安全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机料摆放定制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

  环境保护目标

  1、建立并保护环境管理体系;

  2、严格遵守环境法规,实现污染预防和达标排放;

  3、最大限度的降低能源消耗,对水、电、纸张等的使用实行重点管理;

  4、加强对废物的分类管理,减少发生量并尽可能的提高其利用率;

  5、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能力,对相关方施加影响,全员参与保护环境。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采用多因子法和经验法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本工程对环境保护有影响的环境因素主要有:

  1、林木砍伐;

  2、植被和自然生态的破坏;

  3、生活污水的排放;

  4、施工固体废弃物;

  5、汽车尾气超标排放;

  6、施工噪声污染;

  7、施工原材料及其它材料的浪费。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执行公司《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和控制程序》,根据本项目工地环境因素识别结果及确定的目标,编制管理制度或管理方案,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各项环境影响符合规定要求:

  1、林木砍伐、生态环境的控制

  倡导绿色环保施工,避免过量砍伐树木,土石方开挖、保护植被和生态环境;

  2、扬尘的控制

  基础材料运输、混凝土施工易产生扬尘,可定时对运输道路、施工现场撒水进行控制;对易产生粉尘的材料物品(如水泥等),尽量在室内堆放保管。砂、石、水泥等材料运输过程中应覆盖,装卸过程应控制减少扬尘污染。一般采用目测法进行测定,达到肉眼不可见的标准。

  3、汽车尾气控制

  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所有交通车辆及施工现场运输机械,当尾气超标时加装尾气净化器,按规定进行尾气排放年检,对外部车辆提出尾气达标排放要求。

  4、固体废弃物控制

  固体废弃物应按要求分类存放和标识,不可将废弃物随意乱扔、堆放、混放;施工现场应遵循“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料尽场院地清”原则,施工现场应指定区域存放,建立相应的`垃圾存放地点,并加以封闭。由指定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回收、处理。

  5、噪声控制

  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起重机、牵张机、进出场车辆)的工作噪声观测,确定噪声测量点,采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进行测量。土石方爆破时,应根据施工地点性质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并在爆破处覆炮被以降低爆破噪声。

  6、污水控制

  生活污水排放至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不得直接排入当地河流。

  7、其它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针对现场情况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焚烧有毒、有害、有恶臭气味的废弃物。

  建筑垃圾、渣土应指定地点堆放,每日清理。

  施工现场要加强对地表植被的保护,进出一条道,原则上利用已有道路或原有道路

  拓宽,尽量减少人员、车辆对地表植被的碾压;

  基础基坑开挖一般采用生熟土分开放置,保护植被;基坑开挖、爆破施工严格执行设计规定,将对植被的破坏减小到最低程度,在工程完工尽可能的对植被进行恢复。

  基面开挖、平整避免大量土石方开挖,保持自然地形、地貌;严格按设计做好塔基的排水系统。塔基作成龟背型或斜面,形成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的汇水面开挖排水沟。

  针对安全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我项目部专门成立领导组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导。领导组成员由指挥部人员组成。药兵武任组长,王宾任副组长。杨玉保、武晋中等任一线督导成员。

  项目部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1、驻地

  项目部驻地及施工队的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废料桶、垃圾桶并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居住、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工程建设过程中和生活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本地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及运输

  在运输石子、砂等散装工程材料时应用彩条布将车拉货斗进行遮盖,避免在运输途中因颠簸掉落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车辆在驶入城区、学校或居民密集区时严格控制鸣笛,避免对当地居民带来噪声污染。

  在基础施工时应合理选择进入施工地点的路线,尽量减少对耕地的破坏。施工地堆放施工材料应用彩条布衬垫,当施工完成时及时将未用尽的材料转运和清理,恢复地貌。施工人员应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文明施工,相互联系使用无线通讯器材,禁止在村庄附近大喊大叫。

  组塔放紧线施工时人员在施工场地间走动应沿一条路走动,有乡村公路的地方尽量沿公路行走,尽量减少对农田的踩踏面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箱、袋应按建筑垃圾及时处理,严禁随地乱丢。

  施工完成后由本项目督导组组长及成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

  根据公司相关环境管理的要求,我项目部将建立环境保证体系和环境监督体系,并控制运行,不断改进,为环境保护事业尽心尽力。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8

  为了搞好班组工作、充分发挥、调动起全班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的责任心,促进安全文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以及班组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班组组织机构及人员分配

  班长:

  副班长:

  技术员:

  安全员:轮值

  二、转机班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按检修部规定的检修计划及检修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合理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

  2、负责总结检修任务及检修工时的完成情况。

  3、负责班组内部经营办法的实施,并不断完善。

  4、负责组织每天的班前,班后会的实施。

  5、负责传达公司及检修部的重大事件和会议精神。

  6、对班组各作业组及成员实施监督、评价及考核工作。

  7、负责组织完成与检修部签定的全年责任目标。

  8、负责监督完成班组的安全、培训和职工教育工作。

  9、负责组织完成班组全员奋斗目标。

  10、负责组织实施班委会的各项决议。

  11、负责班组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与考核工作。

  12、负责完成本月项目工时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13、负责监督、考核师徒合同的完成情况。

  14、每月上报上月班组工时完成情况。

  15、完成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副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对检修工作的计划、工期、质量的控制实施,对检修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验收、考核并总结

  2、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实践、考试工作。尽快提升员工的综合技术水平,并提出奖罚意见。

  3、设备A、B、C、D级检修及检修完成后,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统计汇总,并认真执行奖罚制度。

  4、负责本班组基础管理建设及文明卫生工作。始终按“一流班组”的标准实施管理,并落实奖罚制度。

  5、全面负责班组的各种台账的完善、补充、规范工作。并落实奖罚制度。

  6、全面督促完成创建“学习型班组”“无违章班组”活动。

  7、负责调解矛盾、纠纷,并做好员工思想工作。

  8、负责组织、分析、解决本专业检修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并做分析报告,提出对策措施,确保检修设备达全优。

  9、完成班长临时性安排的其它工作。

  技术员岗位职责:

  1、不断努力创新员工的培训方法并落实执行。

  2、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对新设备、新技术及相关技术知识的学习。

  3、负责收集新设备、新仪器的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保存。

  4、负责监督完善培训台账。

  5、负责完成技术问答台账并予以评价打分。

  6、负责制定各检修项目的检修计划、质量标准及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分析、解决检修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并做分析报告,提出对策措施,确保检修设备达全优。

  8、组织完成班组培训责任目标。

  9、按期上报下月班组培训计划。

  10、完成班长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安全员岗位责任:

  1、不断努力创新安全教育和培训方法,并落实执行。

  2、负责班组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与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和准备班组每周五的安全活动及重要安全分析会,并提出改进意见。

  4、负责班组成员的安全教育。

  5、负责监督工作票完成情况。

  6、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及上级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7、负责制度各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总结工作。

  8、负责检查班组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状况,安全用具,电动工具的检查。

  9、负责对违章现象提出整改考核意见,对事故提出分析报告。

  10、监督完成“三不伤害保证书”的按时完成和评价;组织员工完成学习后的心得体会与考核工作。

  11、负责组织完成班组安全责任目标。实施“无违章员工”活动。督促有关职工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安全设施的执行与法制条例的宣传。

  12、完成班长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作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认真完成班内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文明生产、检修工艺、检修进度和检修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员工的个人技能和特点,合理组织、安排工作。

  3、是工作现场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4、进入现场时,两人及以上进行排队,到达检修现场后进行列队交底。

  5、认真、准确、规范地完成检修现场记录和执行文件包。

  完成班长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6、“以人为本”积极调动作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人人想办法、动脑筋,为本项目的安全、进度、质量的全优共同努力。

  7、坚持“多劳多得,公平兼顾”的原则,认真做好作业人员的工时统计,合理确定人员的系数,有利的调动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8、有能力完成所辖检修项目的工艺要求和技术难题。

  9、认真、准确、规范地完成检修现场记录和质量验收标准卡。

  10、完成班长临时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培训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围绕创建“学习型班组”目标,使员工认清形势、转变观念。采用自我加压、班组加压的形式逐步形成“我要学习”的氛围。为尽快适应电力检修市场,全力打造复合型人才提高班组员工的技术素质、管理素质和政治素质,制定以下制度:

  1、专业开展理论联系实际多样性的培训活动。

  2、坚持培训日常活动和每月四题的.技术问答。

  3、技术问答采用闭卷形式,打分排队。

  4、认真组织员工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考试和技术比武。

  5、认真落实个人培训计划,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按期上报下月班组培训计划。

  7、参加分公司及以上组织的技术比武。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100元、80元、60元的奖励。

  8、认真完成检修部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

  9、每月培训讲课费由技术员统计报检修部。

  10、培训台帐由技术员负责,台帐必须按期完成。

  11、对培训活动的先进个人奖励50元/人次。

  12、培训讲课人员由培训小组成员担任,培训的内容可以做为一项考核内容。

  四、设备管理及考核制度

  为了净化班组工作环境及学习环境,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措施:

  ㈠、材料和库房制度:

  材料员要做好检修设备的备件工作,发现短缺及时增补以保证设备的及时检修。

  1、班组材料及备件要做好定置管理,不能乱堆乱放,违者考核30元/人次。

  2、班内所有公用器具、备品备件和消耗材料要登记造册。

  3、材料员发出的公用仪表、器具及剩余材料如数回收入库,如无入库或丢失考核材料员50元,作业组人均20元。

  4、材料员应保持库房材料柜内卫生清洁,定置齐全。

  5、本班组的专用运输工具,必须保护良好的状态。原则是谁用坏谁负责的方针,工具决不能在病态之下运行,尤其是三轮车带必须保证气充足,一旦发现有问题,决不能使用,必须立即当日处理,否则考核作业组每人50元。

  6、每周五由材料员清扫大小库房卫生。不合格考核20元/人

  ㈡、为有利提升团队凝聚力,树立良好的检修队伍形象,特制定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检修现场时,工服统一、整齐列队进入。由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组织列队交底。

  2、检修现场定置划分,布置合理。严格执行“三不落地”。

  3、检修前、检修中、检修后现场整洁。

  4、检修“文件包”齐全。

  5、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6、所佩带穿着的安全帽、工作服、绝缘鞋(靴)要保持清洁,保持个人及整体形象。

  ㈢、设备管理制度及消缺制度

  为了提高全员的战斗能力,全班人员在各自的设备上必须按独立自主的原则去处理各专责的缺陷。

  1、每日进行二次巡检,正常情况巡检时间一般情况是50分钟;在抢修及大、小修期间一般为30分钟,巡检完设备后,在班组设备登记册上记录巡检情况。并且汇报有关人员。

  2、一般缺陷,班长不在安排其他人员处理,各设备专责人主动联系点检员,进行消缺。在人员不够的时候方能与班长联系,派人消缺。

  3、遇到重大缺陷时,或设备专责人没有处理能力时,及时向班长汇报,共同制定方案,及时消缺。否则一切后果个人承担。

  4、本条规定的考核,可以参考本班的第六大项(劳动技能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五、考勤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1、所有班组成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天假期由班长及临时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岗,一天以上需维护部批准。

  2、无论任何事因,请假需由班长或项目负责人同意.

  3、职工轮休天数每次是10天。班组人员在轮休请假时,班长或负责人要视班内人员情况,进行核准。

  4、职工轮休期,超过一天每日考核50元,超过3天者(包括3天)每日考核100元。职工在轮休时,如果遇到抢修、小修、大修,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返回者,按100元/日进行考核。

  5、职工轮休期间的生活补助全部扣除。

  6、凡在设备检修期间,请事假及轮休者,每日考核150元。

  7、未经许可擅自休息者按旷工考核。

  8、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时,没有计划性检修项目时并且班组设备没有缺陷时。班组可根据情况合理安排休息。没有安排的不能休假。

  9、职工因工外出,绩效及出勤可根据公司规定发放。

  10、工作期间串岗,办私事,影响班组工作者,罚款50元。

  11、散布流言、拉帮结派。影响班组团结和荣誉者,视情节而定考核50-500元。

  12、无任何理由拒绝班长、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工作,否则第一发生时,考核当事人500元,第二次下岗一个月。下岗期间绩效不发,全部扣除。

  13、职工外出(外援)检修,按项目部的各项规定执行。

  14、上班期间外出有事者,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外出。

  15、迟到、早退考核30元/次。本班组进行不定期的劳动纪律抽查。

  16、轮休(周末)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系。若发生紧急情况下联系不到的,取消下次轮休一次。同时按不接电话的规定进行考核。

  17、值班人员接到缺陷通知,应及时到主控与当值运行人员联系确认后。再通知有关设备专责人.。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9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实施的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风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配电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核电核岛部分建设工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的水电建设工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电力建设、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电力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电力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电力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八条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规定,在工程概算中计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不得调减或者挪用。

  第九条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第十条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达到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考核要求。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

  第十一条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生变化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告。

  前款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向电力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各种管线资料,气象、水文和地质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隐蔽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十三条电力建设单位不得向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监造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指定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

  第十四条电力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达到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设备、材料及用具。

  第十五条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制定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后,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电力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勘察(测)文件应当真实、准确,防止由于勘察(测)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电力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勘察(测)地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

  第十七条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及时变更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者留下安全隐患。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电力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建议。

  电力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程概算中计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名目、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电力监理单位协助电力建设单位实施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

  电力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电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实施细则对电力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和试运行单位实施安全监理。

  电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电力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要求电力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电力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电力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电力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电力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执行电力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电力建设单位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当拒绝。

  第二十一条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二十二条电力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电力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第二十三条电力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电力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不得调减或者挪用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接受电力建设单位、电力监理单位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电力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电力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下列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沉井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钢结构工程;

  (五)高空、水上、潜水、带电作业;

  (六)拆除工程、爆破工程、地下工程;

  (七)锅炉和汽机管道吹扫、锅炉酸洗作业;

  (八)高压容器压力试验;

  (九)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安全技术措施经电力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电力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八条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对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设施及周边环境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电力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管理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和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特种设施等。

  第三十条制造、安装、维修、拆卸电力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模板、压力容器和大型施工脚手架等特种设施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制造、安装、验收、维修、拆卸。

  第三十一条电力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三十二条电力施工单位进行调试、试运行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调试大纲和试验方案,并对各项试验方案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条电力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源、危险部位、危险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安全应急预案。

  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四条电力监管机构履行下列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规定;

  (二)监督、指导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监督、指导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参与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五条电力监管机构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含相关照片、录像及电子文本等);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三十八条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10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网南部供电公司《工程管理办法》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在各项建设施工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

  三、全面负责施工协调管理、安全、质量、进度等工作。并负责组织每日收工后的小结会及次日的.工作计划和人员安排。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格的五牌一图,现场有安全标志、色标、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

  五、领导所属班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对照施工安全检查表,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查好事故隐患,制定完整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六、现场指导检查施工中的各个环节,狠抓安全质量管理,解决施工疑难问题,引导施工方法方式的正确性,促进施工水平的提高,确保安全质量。

  七、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劳动用工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工作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用品,负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督促指导班组(施工队)组织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行为。

  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填表上报,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十、施工现场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内部资料。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11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执行国家及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的制定及报批执行。

  三、施工前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制定安全生产的各种防护措施,及时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负责落实和检查工作。

  四、负责制定分工种、分部、分项的书面安全交底,安全交底要有针对性。要在施工前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负责生产全过程监督检查工作。

  五、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在施工过程的安全问题技术措施制定和实施,对上级部门及安全员提出的安全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六、协助工作负责人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建立、健全施工中的各类技术性纪录,并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工作班人员的现场业务技术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工程施工中全过程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从材料的选型,质量的认定,施工技术的鉴定方法,安全措施的审定及实施等全方位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八、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建立,施工质量的评定。

  九、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一定要服从安全的需要,随时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组织抢救,协助上级分析调查处理事故。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12

  1、总则

  1.1为了强化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搞好送电现场文明,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关文明施工的总休要求及工程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1.2从项目部及作业队驻地生活区、办公区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等几方面内容在施工全过程中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1.3工程项目部要坚持原则,把文明施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中,在施工生产的全过程中应以“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为综旨,抓好施工生产的'基础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生产。

  1.4工程项目部文明施工必须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落实各部门、各级人员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确保文明施工规范、有序的进行。

  1.5在施工生产的开始阶段要创造文明施工生产的良好开端,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和监督,从而实现全过程的文明施工生产管理。

  1.6落实各级责任,责任实现安全文明施工分级控制,分类管理,分片负责,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

  1.7加强员工的教育与培训,全面提高人员的素质。各作业队驻地设立和完善安全教育活动室,有效利用授课(周安全日)、图片、录像等对职工进行阶段性、针对性教育;狠抓班组安全建设达标活动,使员工切实在这过程中接受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变纸上的规章制度为作业者自觉行动。

  1.8材料、设备等放置合理,各种材料标识清楚,排放安全有序,并符合防火标准。施工用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施工责任区(项目部、施工驻地、现场)划分明确,无死角,并设有明确标记,便于检查、监督。

  2、文明方针

  为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改善作业环境,树立企业形象与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将以《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为指导方针。

  3、文明施工目标

  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

  创文明施工一流水平树一流企业品牌形象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 13

  1、总则

  1.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安全工作规范”,结合线路施工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1.2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第一安全员、项目部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依*各施工人员搞好安全工作,所有参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措施。

  1.3参加本工程施工的送电工、起重工、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机械工和汽车司机、农用机车司机,必须是通过技术培训和安规考试的合格人员。

  1.4对参加本工程的学徒工、临时工在分配工作前必须进行本工序工作的.安全教育,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1.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正确使用各种相应的安全设施。

  1.6工作前宣讲安全工作票,安全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讲话。

  1.7坚持每周六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认真总结本周的安全工作,学习相应的安全规程,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患未然。

  1.8坚持“五同时”制度,切实抓好安全工作。人人遵章守纪,严禁违章作业,彻底做到“三不伤害”。

  1.9在执行本措施的同时,必须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格(架空线路篇)》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2、安全施工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

  3、安全目标

  3.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群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2杜绝重伤和人身死亡事故;

  3.3无重大机构、火灾、交通责任事故;

  3.4无负同等级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3.5无重伤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6%以下;

  3.6重伤事故不超过2%,轻伤事故不超过5%;

  3.7全体施工人员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内容有哪些04-28

建设工程管理的自我鉴定02-01

水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12-31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08

制度管理规定02-19

报检员管理规定07-28

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09-06

建设工程管理毕业自我鉴定01-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04-2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