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时间:2023-05-29 16:58:58 书信范文 我要投稿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书信都不陌生吧,书信可以传达自己的思想感情。那么你知道一封好的书信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5篇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

广大学生及家长: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交强险:罚款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2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您好!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急剧增加,现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设施跟不上日新月异的交通形势要求,给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学生们每日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交通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乘搭摩托车、汽车等,由于年龄、判断力、行为支配力和不抗力等诸多原因,使中小学生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仅东升范围就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23宗、16余人受伤,这些血和泪的教训应当引起各位家长的高度重视和深思。

  寒假节将到来,学生暂时离开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回到您的身边,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他们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希望您言传身教,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一定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并教育孩子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此,特向各位家长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做到:驾驶两轮摩托车配戴质量较好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且不能超载(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只能在摩托车后座位置搭载一人);驾驶汽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驾车时应当文明礼让,安全行驶等。

  二、要积极督促教育子女,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冲红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教育子女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技行驶。

  三、不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让18周岁以下的孩子骑摩托车上路,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

  四、密切与学校、教师联系,如果发现自己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配合学校、交警对其加强管教。

  只有从自身做起,人人遵章守法,您和孩子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才会得到充分保障,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从小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东升交警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祝:家庭幸福、出入平安!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3

亲爱的学生朋友们:

  你们好!暑期已经到来,但是你们在外出游玩、走亲访友的时候,千万不能忽视交通安全哟!我们要始终牢记:生命至上,平安出行。

  在交通安全方面,同学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靠道路两侧行走,不要再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者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踩滑板、踢球、滑冰鞋等等;横过道路时,要观察车辆动态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横过公路,未成年的儿童必须有成年人带领,不能突然穿过公路。

  2、乘坐公共汽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时,等车辆停稳时,从车辆右边上下车,按照先下后上的原则;坐在车内不能将手、脚、头等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不准在车内嬉戏打闹,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不准携带打火机、烟花炮竹、摩丝、香蕉水、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3、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正向骑座,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只能乘坐一人,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能乘坐人;未满12周岁不能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不准乘坐三轮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以及货车的车厢。

  4、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必须经过驾驶员考试合格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机动车;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骑自行车不准带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登记入户,悬挂车辆号牌,检验合格并参与保险。

  5、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标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紧靠道路右侧行驶,遇到转弯时,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切不可突然猛拐,抢行通过。

  6、发生或者遇到交通事故时,应该沉着冷静,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有人员受伤时还需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

  7、在驾驶机动车、骑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走路时,要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不能闯红灯,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等一等。

  8、在骑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安装遮阳伞,不得双手离把,不得打伞,不得接打电话,不得玩手机,要保证注意力高度集中。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不会重新再来,请珍爱生命,平安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模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美好的未来,在健康快乐中茁壮成长!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4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生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时一刻都不容忽视。20xx年4月4日,朝阳市喀左县发生一起死亡三名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刘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载乘坐人丰某、胡某(三人均为初中生)沿敖喀线由南向北行驶至120公里600米处,与同方向一辆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致二轮摩托车乘坐人丰某当场死亡,刘某及二轮摩托车乘坐人胡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为切实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希望广大家长在日常出行中以身作则,用文明守法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凌源市教育局和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一、请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交通工具,严禁让孩子乘坐无牌证、车况差、报废车、改装车、超员车、拼装车、货运车、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车辆,请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

  二、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习惯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请家长教育孩子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请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在日常出行中,为孩子做好表率。自驾车辆接送孩子的家长,请自觉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停车,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要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争道、不抢行,听从交通警察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的`指挥。

  三、乘坐车辆时,要叮嘱孩子,上下车时需提前观察路况,并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行车中要坐好安全座椅或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

  满16周岁;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能准驾不符,违者予以罚款、并可以处行政拘留处罚。

  五、严禁“飙车”“炸街”等危险违法行为。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车辆,请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

  六、《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孩子健康、平安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衷心希望各位家长与孩子共同了解、掌握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家庭注重交通安全的良好家风,让孩子从小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

  祝大家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5

尊敬的家长:

  您好!随着各类车辆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为保障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请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做好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知危险会避险,确保学生安全。

  1.家长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为学生树立榜样,遵守交通规则,驾车或骑行时不急速变道和猛拐插队,礼让行人,严禁酒驾。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即使达到相应年龄,也应优选步行或乘坐公交车上下学;确需家长驾驶电动车接送或者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3.需要家长驾车接送学生的,要配合交警和学校的'指挥、引导,共同维护校门口及周边秩序;家长不得拼私家车接送学生,也不得租车接送学生。

  4.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其他无牌无证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

  5.家长步行接送学生时,要和学生一起知悉交通安全知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让我们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6

尊敬的家长:

  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暑假,提醒家长您在假期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一、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学生及家长要严格遵守属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间距,尽量减少聚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和行程轨迹,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严防发生感染。跨省前往低风险地区的,要提前向学校报备,原则上不得前往14天内有疫情发生的.省辖市或中高风险地区。出行时,鼓励学生及家长尽量采取自驾、“点对点”包车、乘坐旅游专线等疫情传播风险较低的方式;返回时,要提前向社区报备,并在返回后24小时以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要做好家校协同和学生健康监测。

  二、出行和交通安全。放假期间,人来车往,教育孩子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一定要养成“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不能在马路上嬉戏玩耍;不乘坐超载车、无牌无证车、车况破旧车和人货混装车,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防止溺水。请您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让孩子做到“六不”“两会”“四个报告”:“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两会”: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四个报告”:向家长报告去哪里;向家长报告和谁去;向家长报告去干什么;向家长报告什么时候返回。

  四、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要在家长的指导下使用家用电器;不要乱动、乱接电线、灯头、插座等;及时关闭电源;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家长不在家时,不准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五、维护铁路安全要做到“六不”。不拿铁路器材、不击打列车、不放置障碍、不在铁路周边放牧、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不在铁路上玩耍。

  六、合理安排时间。引导孩子合理安排假期的作息时间,督促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沉迷于电视或网络游戏。

  七、防诈骗防伤害教育。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遇有紧急情况,要见义巧为,善用智慧取胜,避免力敌不过反而危害自身现象的发生;同时注意网络安全防黑客、防病毒、防网络欺诈。

  八、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很重要,阳光伴随心舒畅,学会保持好心情,正确去对待压力。人际关系要处好,兴趣爱好要培养,自信之心要建立,自卑心理要克服。如遇问题难调节,要与家长老师谈,勇气毅力要培养,战胜挫折是晴天。

  再次提醒,孩子的安全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一起守护。敬请各位家长在暑假期间管理好自己的孩子,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和孩子一起做个“安全小达人”吧。祝您家庭幸福、安康!

  写信人:

  日期: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7

尊敬的学生家长:

  今年12月2日为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国家六部委决定开展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xxx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xxx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为有效预防涉校涉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请家长朋友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和校外安全监管。

  交通安全需要共同参与,家长要以身作则、安全行车、文明出行,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配合学校教育孩子识别交通标志,遵守“走人行道、过斑马线、看红绿灯”等基本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上下学路上靠边行走,不追逐打闹;不骑无牌电动车,骑自行车不带人,不满12周岁不骑车上路,在日常生活中培养文明行走、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要教育孩子等车时注意:在站台和车站指定地点等候,不要在停车场、行车道上候车,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行驶车辆;自觉维护乘车秩序,先下后上,以免产生拥挤踩踏。乘车时注意: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货车、“摩的”、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不乘坐无校车标牌的校车,不坐超载、超员车;在车内坐稳扶牢,扣好安全带,不与司机攀谈,不推搡打闹,不向车外投弃物品;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窗外;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尖锐物品乘车。下车时注意:车停稳再下,开门后,先在车门处观察车旁有无车辆驶近,切忌不看车外情况就贸然下车;下车后不要急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文明交通,共同关注;安全出行,从我做起!

  学校: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体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精选28篇)20

  尊敬的'家长:

  你们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学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学校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有些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对孩子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学校发出倡议: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禁止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行驶,杜绝孩子骑未安装制动装置、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车。凡不按规定骑乘,学校将暂扣车辆,请家长来认领。

  家长们,孩子是你们的“第一宝贝”!任何财物都无法比拟的,让我们携手保护好“第一宝贝”,进一步做好孩子安全工作吧。

  学校: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8

同学们、小朋友们:

  大家好!

  你们期盼着的一年一度的暑假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结束了一个学期紧张的学习生活,想必你们已经为自己的暑假安排好了学习、休闲、娱乐的项目,在此,白城交巡警的'叔叔阿姨们给你们再提个醒:快乐暑假,安全同行!希望每个同学和小朋友们都能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参与交通,确保出行安全。希望大家做到:

  一、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坚决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二、步行时要靠马路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走路时不能看书、玩手机;

  三、不能在马路上玩滑板、轮滑鞋,不能在马路上逗留、嬉闹、追逐;

  四、不能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前面或后面玩耍,不能攀扒各种类型的机动车辆;

  五、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在车辆副驾驶位置乘坐。乘车要系好安全带,不能将手、头伸出窗外,尤其是有天窗的汽车,不能将身体探出天窗。乘坐车辆时要保持安静,不要影响驾驶员的专心驾驶;

  六、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乘坐摩托车;

  七、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行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或三轮车上路。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八、做好交通安全的小宣传员,告诉父母和亲人遵守交通法规,不喝酒开车、不超速驾驶、不闯红灯、驾驶车辆系好安全带,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同学们、小朋友们,安全是幸福的起点,是快乐之本,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让良好的出行习惯陪伴着你们度过愉快的暑假生活,让安全陪伴你们幸福成长!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9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您好!

  交通出行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暑假期间,同学们外出频次增多,交通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为进一步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涉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暑假期间同学们的交通安全,请同学们务必做到: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二、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边玩手机;不要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三、横过道路时,要从人行横道(斑马线)、过街天桥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四、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提醒家长:摩托车、电动车不非法加装遮阳伞(篷),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要全程系好安全带。五、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六、日常出行不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不乘坐超员汽车。同学们,生命是最宝贵的,无论何时何地,请你们务必将交通安全牢记在心,守法文明出行,快乐地度过一个安全又有意义的假期!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0

尊敬的家长: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为了孩子的安全,根据我校实际,现就学生交通安全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家长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并确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一、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教育

  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让他们掌握交通安全自我防范常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二、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上学、放学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不做“低头族”、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抢道;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嬉戏玩耍;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天桥,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教育孩子安全乘车

  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搭乘公交车时,要自觉排队有序上车;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车,下车前先观察外面交通情况并确认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教育孩子安全骑车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车、滑板车等上路;保证孩子骑乘车辆安全性能良好,铃、闸、锁齐全;提醒孩子骑车自觉靠右走非机动车道,并注意避让机动车和行人;骑车转弯时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不在道路上乱穿乱行、追逐竞赛、骑“英雄车”,确保自身安全。

  五、做文明谦和的家长

  家长要帮助孩子树立生命至上的安全观,做文明出行的典范。骑车要佩戴头盔,驾车上路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各行其道, 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接送学生时要自觉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临时停车位,不要占道乱停,妨碍道路正常通行。

  六、特别提醒:

  1、骑自行车到校的学生请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划线区域内,摆放整齐。

  2、乘坐私家车或电动车到校的学生,请家长在南门黄线区即停即走。

  3、乘公交车、坐地铁,步行到校的.学生,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下车注意安全。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全力合作,让孩子们远离交通事故伤害,共同为他们创造安全幸福的成长环境。衷心祝愿您的孩子健康成长,您的家庭安康幸福!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1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20xx年,国务院将每年的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交通安全要谨记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莫抢行”;做到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走;横过马路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禁止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切实提高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二、言传身教最重要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驾驶电动车及摩托车必须带好安全帽,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得坐在摩托车后座;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

  三、交通安全小知识

  1、不要在车辆附近停留,汽车盲区很危险,请远离。

  孩子步行、在路边玩耍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伤害事故。儿童被碾压的交通事故显示,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儿童行为的不稳定性,缺乏危险判断意识引起的,还有一方面是因为驾驶人忽视了视线盲区而误伤,比如车头正前方、车头靠近大灯位置、车后方等,身形矮小的低龄儿童在这些位置玩耍,容易被驾驶人忽视。

  2、汽车拐弯时要远离

  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如大货车、挂车、大客车等)在转弯时由于“内轮差”(车辆转弯时内前轮转弯半径与内后轮转弯半径的差)较大,会形成一个致命的“转弯盲区”。

  3、不要让孩子爬天窗或探身车外。

  家长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儿童钻出天窗。除了异物撞击、突然加减速带来的风险之外,还可能因天窗关闭而夹伤孩子。也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因为这种情况下,孩子很容易被车外的.异物碰撞。另外,在车辆交汇、侧面被撞击时,都会给孩子带来致命伤害。所以提醒家长,在后排没有车窗升降需求的时候,要把车窗中控锁锁上,防止孩子无意中开启车窗后将身体伸出车外。

  4、一定要开启儿童锁

  现在所有的车型,基本都有儿童安全锁。开车带孩子,一定要把儿童安全锁开启,以免在行车途中孩子因好动而自己打开车门,掉落车外。同时,下车开车门时要先观望后面是否有来车,避免后车撞到孩子。

  5、过马路时不能任由孩子自己过,一定要牵住孩子的手。

  有数据表明,在因交通事故致死的未成年人中,5-9岁的孩子占比最高。这是因为他们的视觉感官未完善发育,不能准确估算出汽车的时速和距离。

  小孩天生好动,判断能力较弱,所以,如果家长带孩子外出时,一定要牵住孩子的手,防止发生意外。

  6、勿随意横穿马路

  在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中,由于未成年人的行为不定,在突然横穿马路的情况下,常常会导致汽车驾驶人措手不及,不能及时刹车而酿成悲剧。

  学生的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发挥“大手拉小手”的作用,家长自觉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以自身的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以身作则做好孩子们的榜样。共同为孩子们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牢牢地把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把握在自己手上。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2

敬重的同学家长及监护人:

  "车祸猛于虎'已成不争的事实。据调查,我国每年有两万多名中学校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或死亡,全国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消逝一个班的同学,交通事故已成为未成年人的头号"杀手'。为削减和避开交通事故给家庭带的苦痛和不幸,现就未成年人同学上、放学路途的交通平安温馨告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基本行走规章请家长训练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靠右靠边走人行道,不突然横穿公路、翻越护拦;不闯红灯,过公路要走斑马线,无斑马线时要留意观看往车辆并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快速通过;过十字路口时,要听从信号灯指挥,不要与机动车抢道通行。

  二、自觉遵守骑车基本规范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的规定,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载人;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不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尤其是家长,不放任、不纵容孩子无证驾驶摩托车)。请训练并监督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上述道路交通平安法规,不要违反规定骑车上路,避开交通事故损害。骑自行车上路时肯定要靠右行走,过公路,回头看,没有车辆再横穿。

  三、把握乘车平安基本常识请家长训练好您的孩子在乘车上、放学途中留意平安,一是不乘坐无牌无证、未经年检、未购买保险的车辆;二是车辆行驶中不要把身体伸出窗外;三是必需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四是下车时肯定要留意观看后方是否有车辆通过,不要一下车就跑。

  四、家长要做明出行带头人家长在驾驶机动车时,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不毒驾、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驶、乘坐摩托车时自觉佩戴头盔,拒绝危急驾驶,争做平安明出行带头人。

  五、遇到交通意外时要实行正确的应对措施假如不幸遭受交通事故,一要准时拨打110报警求助;二是在抢救车到达之前不要对受伤者强拉硬拽,可利用学过的急救常识实行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三是在可能的状况下要记住肇事车辆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四周熟悉的人,便于以后的事故处理。各位家长,各位监护人,孩子是家庭的未,民族的.盼望,让孩子在健康欢乐中学习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为了孩子的平安,为了家庭的幸福,务必请您训练并督促好您的孩子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学习交通平安学问,远离交通事故损害!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3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您好!

  11月14日6时许,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学生20人、教师1人),16人受伤。

  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希望家长们自觉配合我们,并通过您的言传身教影响、教育您的孩子要注意交通安全,请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对学龄前儿童加强监护,不要让其在道路上独自行走。

  2、在马路上行走时,一定要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3、驾乘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带;前座不能载人,后座只能附载满12岁的儿童;乘坐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驾驶摩托车时不要边骑边接打手机或停在路中接打手机,不要争道抢行或突然掉头,要尽量避免急刹或急转弯,尤其在雨雪雾天气或陡坡、弯道。

  4、驾驶和乘坐小型汽车时,不仅自己要系上安全带,还要让孩子系上安全带;车辆在行驶当中,不能把头、手和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

  5、骑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切忌把自行车交给未满12岁的孩子骑行。

  6、教育你的.孩子骑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

  7、经常提醒你的孩子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8、带孩子外出时,不能乘坐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更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

  祝你的孩子健康成长!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4

亲爱的同学们、孩子们:

  大家好!

  暑期将至,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出行习惯,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守护孩子的暑期交通安全。

  一、遵守交通规则

  家长是孩子的榜样,请您用实际行动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时,切忌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车窗抛物、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骑电动自行车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走非机动车道等;走路时要走斑马线、不翻越隔离护栏,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遵守交通法规要从点滴做起。

  二、养成良好习惯

  孩子外出玩耍前,请家长做好出行前的安全提醒和监督。骑电动自行车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不得违法载人。出行途中注意交通安全,靠右行走,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阅读、玩手机、打电玩等;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横穿马路、过十字路口时要走斑马线并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行。

  三、安全文明出行

  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骑自行车上路行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学生不搭乘“三无”车辆,不乘坐超载、车况不好、酒驾车辆;不乘坐未注册登记的机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报废车辆。出行时,一定要选择合理的交通方式,乘坐正规、合法、安全的车辆。

  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您和您的孩子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此外,长长的暑假,家长要引导孩子有规律的作息时间,可以与孩子一起亲近自然,锻炼身体,阅读名著。最后祝孩子们有一个愉快而充实的暑假!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5

尊敬的各位家长: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一直对我校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学生乘车安全和您说几句心里话。

  车祸猛于虎。当前社会由于家长们上班忙,时间不够等原因无法接送孩子上、下学,社会上就出现了一种有偿替家长们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社会车辆”。虽然给家长们提供了方便,但是它们无营运资质,同时存在着超员、超速以及其它方面的安全隐患,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每年全国都有多起接送学生“社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造成孩子死伤。教训惨痛,发人深省,给我们也敲响了警钟。

  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学生人身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家长应以学生安全为重,不要为了一时的方便,让您的孩子乘坐无营运资质的“社会车辆”、超员车辆,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将悔之晚矣。安全是大事,安全无小节,重视安全,关爱生命,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的学校在抓学生安全工作的同时,恳请您配合我们的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关于校车。是指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其中,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2、关于“定制公交”。是由公交集团负责经营,专门为学生提供上下学服务的'车辆,从小区到学校,从学校到小区的一站直达式车辆。家长们可以通过专门的网站提出自己的需求,公交集团根据需求和客流情况设计出公交线路。定制公交车旨在倡导绿色出行,节能减排,具有社会公共服务的性质,安装限速装置和监控,实施上下车刷卡,家长就可收到短信,除驾驶人外,还配有安全员。

  3、关于非法营运车辆。根据中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的行为。目前,社会上接送学生的车辆(商务车、面包车等)通俗讲也就是我们说的“黑车”,这些机动车本身是不具有运营、从业等资质的,但是却被用来从事运营活动。

  4、我们建议您选择经过审批,取得校车许可证的正规校车服务的车辆和公交公司为我市学生上下学提供服务的“定制公交车”。坚决不乘坐无任何资质的拼车、无牌、无证、无保险等非法运营车上、下学。

  5、有正规手续的校车和公交车不仅会根据学生乘坐地点合理规划时间和路线,且有价格统一,不会因为距离远近而增加费用,最为重要的还是安全可靠。

  6、遵守交通规则,横过马路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7、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周岁不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年满12周岁的,骑自行车上、下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不和同学进行骑车比赛。

  8、春季雷雨大风天气,更要注意交通安全,冬季大雾雨雪天气要注意道路结冰,尽量不骑车上学。

  9、乘坐自己家里的小轿车,应系好安全带。

  10、节假日、双休日,不要隐瞒家长私自骑车外出,更不要骑摩托车、电瓶车多位学生一起飚车。

  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一旦失去将永远无法挽回。生命没有彩排,广大家长要时刻教育孩子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了您的孩子安全,要坚决抵制无牌无证车、超员车、无营运资质的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影响孩子,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谢谢您的配合!祝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相关文章:

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01-17

交通安全致学生的一封信02-13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02-13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02-05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11-15

寒假致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01-04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11-22

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02-13

学生冬季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02-05

学生冬季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