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岗位安全心得体会

时间:2022-04-27 15:59:50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天车岗位安全心得体会(通用6篇)

  有了一些收获以后,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天车岗位安全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天车岗位安全心得体会(通用6篇)

  天车岗位安全心得体会 篇1

  1、 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 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9、 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 超负荷不吊;

  (3) 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 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 斜拉工件不吊;

  (7)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21、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天车岗位安全心得体会 篇2

  1本规程适用于天车作业。

  2天车架驶员应经过特种作业培训,了解起重机的构造原理,设备性能,掌握故障处理和操作方法,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未取得合格证不准独立操作。

  3天车驾驶员在工作中要集中精力;不准在驾驶室内吸烟、吃东西、看书、看报和闲谈,不准打瞌睡,酒后不准开车;工作前必须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吊钩、紧急报警装置等,确认可靠无异常,空车运行无误后,方可开始吊运。

  4天车在启动前、运行中、接近同跨相邻天车以及运行路线上有人时,都要发生报警信号。

  5同跨有两台车运行时,两车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2米以上,要严防运行中两车相撞。

  6起重机上有两人工作时必须两人都在驾驶室内才允许开车

  7天车驾驶员应在指定位置上下车,天车在运行中严禁、下车;在上、下停止的天车前,驾驶员必须确认上、下车的人安全后方准开车。

  8在吊运多人挂吊的重物时,驾驶员只能听从吊运前确定的一个人的指挥。但其它任何人发生紧急危险信号时,均应停车。

  9天车在运行过程中,当起升机构制动器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发出信号,通知下面人员离开,并采取反复起落措施,把被吊物体放落到安全地带;不应任其自由降落,也不准在此过程中抢险。

  10如有超重物需要两台天车同时吊运时,必须要有专人指挥。

  11有主、副钩的天车,不工作的吊钩应升到接近上极限位置,钩上不准挂有其它吊具;不准两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不准两钩同时升降;对浇铸等专业用天车,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监护。

  12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制动器不灵和其它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应将重物降落地面,停车检查和处理。原因未查清和未处理的不准开车,更不准在运行中进行抢修。

  13吊运物件,要稳升稳降;不能突然升起或突然到底;大、小车运行要平稳,不能开飞车。

  14应合理操纵控制器手柄,除两手外不准用身体其它部位触动控制器,操纵方向一定要准确无误。

  15起吊井下物件要有专人指挥。

  16除停车检修外,任何人不准在桥架和主梁上行走。

  17电磁起重机,不准从人和设备上面通过,以防因断电或受震荡时,发生重物坠落伤人事故。

  18吊运重要物件、金属深液或危险品时,吊起0.5米,应试验升降机构制动器的可靠性;吊运中不准调整制动器;只有一个制动器的起重机,不准吊运钢水及危险品。

  19吊运中如遇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等故障使重物无法下落时,驾驶员应马上设法通知下面人员离开并设警戒标志,然后再组织人员采取可靠措施抢险。

  20起重机的控制器要逐级开动,不准将控制器手柄由顺转位置直接拉到反接位置(特殊情况例外)。应把控制器拉到零位后,再换方向。

  21起重机驾驶员必须注意观察起吊物及其周围情况

  22起重机停止工作时,要开到指挥地点将吊钩升到接近上升极限位置,小车停到驾驶赠室一端,所有控制器放到零位,切断室内电源。

  天车岗位安全心得体会 篇3

  1.严格执行天车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十不吊”,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

  2.司机在交接班上下车时,要对讲联系确认,正确使用上下车告知器,允许蹬车后打开安全联锁门蹬车,交接完毕下车关闭安全联锁门,到达安全位置对讲已离车,可以开车,不准滑、蹦、跳,不得翻越护栏。

  3.开车前首先发出信号,并观察好人员和其他情况,送电后必须空负荷试车,待大车、小车、抱闸和升降一切正常后方可操作。

  4.天车在运行大车时,开车要逐级加减档,如运行发现异响异常,应立即汇报处理。

  5.严禁用大车吊物碰撞来代替人工操作。

  6.起升机构吊有负荷时,不准对制动器(抱闸)进行调整。

  7.严禁用龙门钩的单钩吊重物,防止龙门钩损坏,不能确认的必须汇报,严禁盲目私自操作。

  8.作业过程中必须打开声光警报,吊物严禁在人头通过,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服从,未辨明情况之前不得盲目开车。

  9.严禁用限位开关作停车手段

  10.天车运行中严禁在天车上行走,维修人员在小车运行位置以外,手扶护栏,防止挤伤事故。

  11.在工作完毕时,按停止按键,绿灯灭代表断电,不准拍急停,急停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12.停车要开到规定的停车地点,小车停到司机室一侧,主、副小车的停在两侧各一个,不准停在中间位置,天车停好后,切断总电源。

  天车岗位安全心得体会 篇4

  1.操作者必须经过公司和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熟悉有关天车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严格按本规定进行操作。

  2.起吊物品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并检查天车和吊具状况,确认其正常状态。

  3.起吊物品时要正确选用吊具,确认所选的吊具适用并能承载被吊物品。

  4.吊具要吊在受吊物品的吊环或其他规定的承载处,必须吊挂或捆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检查并确认吊高、钢索夹角等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5.操作人员要正确选用软绳或钢丝绳,吊物时需用吊环时,一定确保吊环旋紧牢固方可操作。

  6.起吊时必须使吊勾在被吊物品的正上方,避免侧向斜吊,拉拽受吊物。起吊使用慢速挡启动,起吊平稳后换快速挡,使用双速升降天车时,严禁高速电机超载.起吊不得靠撞击缓冲器达到停车的目的。

  7.天车搬运物品时,要使受吊物在天车行线内行走,行走高度至少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严禁将吊载物从人头上通过,人在吊物下面操作时,一定在吊物下面采取支撑措施。

  8.在整个起吊、搬运过程中,操作者和指挥者相互配合,随时观察受吊物四周情况,保证人员、物品和设备的安全。

  9.天车运行时,操作人员要面对天车运行方向,吊载重物时,不停的用哨声警鸣。

  10.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1.天车操作人员和扶重人员作业时应带安全帽,操作人员不要带手套,手要相应的干净,避免污垢进入按钮里面。

  12.天车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响声、误动作和操作失灵等情况,要及时切断电源,迅速上报相关负责人,尽快排除故障和隐患。

  13.工作结束后,应将吊车开到停车处(靠墙或两侧),并将吊钩升至一定高度,将操作手柄关闭,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

  14.坚持配合有关方面定期检修和维保,保证设备完好。

  天车岗位安全心得体会 篇5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定天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

  二、范围:

  天车作业。

  三、职责:

  天车操作工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1、操作人员在使用天车前,应进行例行检查,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待修复后方可启用。操作人员需佩戴安全帽。

  2、使用前认真查看钢丝绳、吊钩、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3、作业时吊钩底下严禁站人,操作者应主动避让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4、操作者必须集中思想与搭档人员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状况下起吊,作业时严禁谈笑嬉闹。

  5、对天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6、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遥控器电源并保存好遥控器。

  7、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8、天车运行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不得拆改电动葫芦的安全装置。

  9、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发出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一般不超过1米。

  10、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1、不准将全物吊起后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12、吊物超负荷吊运,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公司领导同意,要有专人指挥,但必须有安全措施。

  13、吊运工作物必须平稳,不得摇摆,特别是吊运重大物品、精密设备,行车速度不得过快。

  14、工作结束不用时,应将吊钩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断电源,将遥控器关闭比保存好。

  15、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天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工作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的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天车岗位安全心得体会 篇6

  1、目的:

  1.1制订本安全操作规范,以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

  2、范围:

  2.1车间内内所有的行车操作。

  3、行车安全操作规范内容:

  3.1使用前检查:运行前检查各功能按钮、开关是否正常,有异常时严禁使用。

  3.1.1空车试运行,检查操作方向按钮开关标识是否与实际动作方向一致。

  3.1.2检查刹车制动系统是否正常,电源急停开关是否有效。

  3.1.3是否在空车试运行时有异常声音或异常振动。

  3.1.4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使用行车进行吊运作业。

  3.2严禁使用控制盘方向标示不清的行车。

  3.3严禁使用变形、磨损超标或有裂纹的吊具。

  3.4超负荷、超重以及重量不明物不吊。

  3.5不使用安全装置失效或不灵敏的行车施吊。

  3.6严禁随意扔掷行车的操作控制盘。

  3.7吊运完成后或空载时,应保证吊具的最低点距离地面2米以上并关闭控制器上的急停电源开关。

  3.8严禁在无人操作时将被吊物悬吊在半空中。

  3.9严禁在无人操作时吊钩悬停在通道上方。

  3.10严禁任何人员从正在吊运的重物下方通过。

  3.11严禁操控行车在他人的上空经过。

  3.12严禁在吊运过程中与他人闲聊或者接打手机。

  3.13严禁在吊运过程中突然换向和吊载人员。

  3.14严禁钢丝绳打卷、缠绕时起吊。

  3.15严禁使用行车歪拉斜吊构件。

  3.16严禁“牵牛式”操作行车(人在前面走,行车在后面行驶)。

  3.17严禁一部行车撞击着另外一部行车运行。

  3.18指挥信号、光线不明或视线不清时严禁起吊。

  3.19在未排除有与被吊物相连、相挤压的物体时严禁起吊。

  3.20有人碰触吊物或在吊物危险范围内不起吊。

  3.21严禁使用行车吊运有爆炸危险的物品(如氧气瓶或液化气瓶等)。

  3.22吊重物上有附着浮置物时严禁起吊。

  3.23吊重物在不平衡的情况下严禁起吊(吊起后构件上平面与水平的夹角应小于5°),一次组合组立、矫正、二次组合拼装工序人员均必须对构件重心位置做明确标示,以方便后工序人员进行快速、安全地吊运构件。

  3.24操作人员在狭窄场所或在可能被夹伤位置时不吊。

  3.25严禁用单钩挂吊钢构或双钩挂在钢构同一侧进行吊运。

  3.26严禁在吊运的钢构翼板上挂吊另外一支钢构。

  3.27严禁使用吊钢板的板钩或老鹰夹进行吊运钢构。

  3.28严禁使用老鹰夹同时吊运两片(含)以上的钢板。

  3.29严禁使用行车在一堆构件或一叠钢板中抽吊中间的某支构件或某片钢板。

  3.30未拼装的BH/RH截面小于500mm并且翼板宽度小于250mm时允许同时吊运但不超过两支构件(使用吊索、有捆绑、固定的情况下,以行车额定起重量为限)。

  3.31在无任何捆绑、固定措施状态下,已拼装好的构件严禁同时吊运两支(含)以上构件,(使用吊索、有捆绑、固定的情况下,以行车额定起重量为限)。

  3.32吊运过程中,操作人员禁止站在截面高度超过700mm以及没有采取任何固定、防护措施的钢构翼缘板上。

  3.33操作人员需要在竖着摆放的钢构上进行钻孔或其他作业时,必须对构件采取支撑保护或扁铁连接加固,上下翼板大小不一时,作业完成后必须调整为宽翼缘板朝下放置。

  3.34CO2焊接、使用平台转料以及喷漆房内吹灰和喷漆作业时,如果构件截面高度超过700mm,应采取插杠保护措施,防止构件倾倒伤人。

  3.35使用行车对钢构进行摆放作业时,应使之呈“品”字形整齐堆放,最高不得超过五层,并且总高度小于1.8米,截面高度大于400mm或者翼板宽度小于200mm的构件摆放两层以上时,各层之间应加垫枕木以策安全。

  3.36构件叠放时严禁构件的翼缘板相互叠压。

  3.37吊运钢构摆放操作时,应顺位摆放,操作人员若无安全位置站位时,禁止向间距不足所吊钢构截面高度1.5倍的空间内插入摆放钢构。

  3.38顺位摆放钢构时,禁止人员站在两支钢构之间,应站在两支钢构的外侧。

  3.39在吊运过程中吊运人员宜站在距离被吊构件最高高度的1.5倍的距离以上。

  3.40使用双钢丝绳起吊应保证吊索张开角度小于60°,以免张力过大造成事故。

  3.41吊运物料框应使用等长钢丝绳同时挂牢四个支点再起吊。

  3.42吊运箱形构件应使用钢丝绳吊运或焊接辅助连接板穿上承重合适的卸扣配合吊钩施吊。

  3.43吊运钢构卸钩操作时应注意事项:

  3.43.1吊运未拼装构件:在吊运未拼装的型材摆放时宜优先摘取操作人员外侧一面(对面)的钩子或钢构一端靠齐后预留间隙把吊钩下降,将吊钩滑向构件端部脱出后,再使用吊钩将钢构另一端靠拢平齐。在吊钩滑移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站到距离构件翻到距离的1.5倍以上(若在允许的范围内同时吊运两支构件时必须先在平地上放稳分开后再吊单支进行堆叠)。

  3.43.2吊运已拼装构件:

  已经拼装好的构件吊运时在准备取钩之前应先察看构件是否平稳、是否不会磕碰到其他钢构上的任何部位或物品、构件下面是否有突起物等导致构件不平稳的原因。确认后先将构件停稳,与其他构件保留适当的距离,优先将操作人员外侧一面(对面)的钩子取出,再开启行车到构件的两端头对构件进行移位靠紧(若遇到截面超过一定高度而无法判断上述情况时,应邀请一位同事进行帮忙指挥作业,并采取用其他牢靠的物品垫脚,再按上述方法进行取钩作业)。

  3.44在吊运过程中应保证构件或吊具平稳运行,否则需要先稳钩,待平稳后再进行吊运。

  3.44.1稳钩的要点:在吊钩或构件摆动到幅度最大而尚未向反向摇摆的一瞬间,操作行车跟向吊钩摆动的方向(钩或构件向哪边摆,车往哪边跟),在跟车时,应使吊钩的重心恰好处于垂直位置,摆幅越大,跟车距离就大,摆幅较小,跟车距离就小,跟车速度不宜太慢,这样才能使吊钩随着起重机平稳地运行。

  3.45带翻:带翻的操作方法是把物体吊起来再往下落,当物件刚接触地面时钢丝绳正处于拉紧状态,此时把大车或小车向着物件倾倒方向开动,工件重心倾斜偏移到会倒下瞬间,立即停止前行,迅速往下降落吊具,把工件带倒(注意,严禁自己或其他人员在构件翻倒方向站立,应该站在构件翻倒方向的反面)。

  3.46在任何故障的情况下应立即切断电源,做好警示标识和告知相关人员,并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设备课派员对行车进行修复。

  3.47员工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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