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书心得

时间:2022-12-09 10:31:52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家》读书心得(集锦15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书心得(集锦15篇)

《家》读书心得1

  记得初次接触巴金老先生写的《家》,是在初中。那天晚自习回家,躺床上无聊,就打开收音机,正好听到音频里在读《家》里的一个片段。

  当时第一个感觉,描述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的故事。已过去六年了已不记得那一段是讲什么了,只记得好像是过年,公馆里的气氛。事后,又听老师讲课涉及到一些些。这就为我以后读这本书的兴趣打下了基础。

  第一印象书中人物刻画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其间的描写真实得让我觉得身临其境。于是泡书店时,就让我毫不犹豫地买下它。

  我读书耐心不足,所以看书时,走马观花般读完。在这期间,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读完之后,心情依旧沉重,气愤那个社会,那个家庭。同时,我又庆幸,这样的社会已成为历史。我们是幸福的,生活在一个崭新的时代。

  给我最沉的心情,就是其中包含血泪的女子命运。温顺驯良的'梅表姐与觉新,因为双方母亲在牌桌上有了磨擦,就被儿戏般拆散。终究没能和真心相爱的觉新一起。后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在痛苦折磨中悲哀寂寞地离去。

  觉新的妻子瑞钰,在陈姨太之流闹“血光之灾”的邪说中哀命,这个善良贞静的女子,在难产的呻吟最后,都没能见上自己的丈夫一面。这是多么悲伤。

  这些青年女性的不辛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都只能流着泪形容憔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家》读书心得2

  我的故乡在远方,在那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

  故乡山坡上的黄栗树、松树、柏树,它们迎着一阵阵风儿,犹如大海咆哮,又如碧波奔腾,树上的鸟儿不停地唱着优美悦耳的歌.肥沃的田地里,成片的玉米、稻谷、高粱,郁郁葱葱,扛着红缨枪的玉米棒子,很是叫人眼馋;饱满却谦虚得弯下腰杆的稻谷,让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更让人感悟到人生的哲理;举着红火把的高粱,也不甘示弱,它们要把收获的明天迎来!

  故乡被一条石溪所环绕.溪水永远是那么欢快地流淌着,不停地吟唱着.你听,多么动听的歌谣啊!溪水拍打到石头上,飞溅起团团浪花.你看,溪水多么清澈啊,溪边的花儿也在风中扭动着迷人的腰肢,为那清澈的溪水而舞.

  故乡的村头有两棵大树,一棵是柳树,另一棵是枣树.春天来了,柳树早早的.发芽,长出了像心一样的小叶子,装点着随风飘舞的树枝.风儿给它梳理头发,雨水给它冲澡.枣树呢,那椭圆形的叶子油亮油亮的,一颗颗亮晶晶的小枣,那么干净,那么光润,像一颗颗绿色的珠子挂满枝头.阳光一照,闪闪烁烁,又像是缀上了许多绿色的宝石,引得孩子们的口水一串串往下掉.

  “哞……哞……”咦,这是什么声音?哦,那是故乡的老牛上山吃草了.老牛们的尾巴上拖着成群的牧童,他们要一同去找个理想的地方——花草山.那是我故乡的仙境!那里,老牛们可以放开肚皮地吃那鲜嫩的草儿.那些草儿,用稚嫩的小手热情地招呼着老牛,老牛也倒真领情,向草儿奔跑而去.哎,只能牺牲了草儿,才能肥壮了老牛啊!在那里,孩子们可以尽情地玩耍.漫山遍野的花儿,五彩缤纷,散在草丛里,牧童用这些花儿编织花帽,花衣,花屋,也编织着他们美好灿烂的未来!

  还有,故乡的人情味是最浓厚的热情好客是故乡的最大特点,有客人到来,村民们的脸上是挂着笑容的,那是发自内心的幸福的笑.互帮互助,携手共进,是故乡的又一特点.一家有难,千家支援,万人受惠.

  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是我永远热烈地向往着的,深爱着的在远方的故乡。

《家》读书心得3

  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之前看总是没有甚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之前深很多了。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显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考。

  觉新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之前看总是没有甚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之前深很多了。

  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显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考。觉新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从他的身上,我多多少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总是想把所有的事情做,总觉得要对得起所有的人,结果呢?费尽心思,最后甚么事也没有做好,对不起所有的人。梅表姐也好,瑞珏也好,家庭也好,都不是他想要的。我想这个多是我们这些70后人的一个缩影吧,一直都是在为他人活着,而不是为自己活着。觉慧一个青春叛逆的代表,他是一个有思想,有目标,有理想的,他能够为自己活着,去寻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实在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又能有多少呢?这样的.人看起来很简单,实在做起来很难,就像在觉民的婚事上,把敢把觉民藏匿起来;在捉鬼的事上,他勇于和陈姨太斗争;在学生运动的事上也于顶撞家族的最高人物高老太爷。实在真得很敬佩这样的人,敢作敢为。

  但是转念想想,觉慧是否是有点自私,一个有着真爱的,是会去体会亲人朋友的感受,而不会只为自己,走自己的路而去让他人说。我们都很羡慕觉慧,很看不起做揖主义的觉新,但生活中我们更多做的都是觉新。老舍先生的笔真是好,几十年前写的东西,今天看来还是那样的亲切,让人久久回味。

《家》读书心得4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家》读书心得5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

  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

  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

  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

  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

  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

  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

  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

  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

  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

  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

  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

  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

  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

  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

  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

  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

  新思想没有错。

  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

  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

  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

  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

  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

  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

  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

  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

  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

  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

  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

  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

  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

  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

  《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

  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

  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

  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

  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

  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

  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家》读书心得6

  中国古代的启蒙教材,历史悠久,形式多样,《百家姓》就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种。

  中国人有着非常浓厚的宗教观念,非常看重自己的姓氏,一个姓氏就是一个家族的象征、一个家族的荣耀。早在汉代就有人看史编撰启蒙的姓氏读物,而宋代的《百家姓》则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成为我们启蒙的必读之书。阅读《百家姓》后,让知道了中国的每一个姓的来源,例如王姓源自周文王姬姓子孙。相传周灵王姬泄心,太子晋曾对其直谏,触怒龙颜而被废为庶民,主要居住在太原(今属山西)、琅邪(今属山东胶南县一带)等地,因晋及其后裔祖宗为周天子,因此人们便称其为“王家”,以后便以王为姓氏了。又比如唐姓,相传帝尧是黄帝轩辕氏的玄孙,姓伊祁,名放郧,尧是他的`谥号。他最初被封于陶,后来迁于唐,所以被称为陶唐氏。成为天子后,开始以"唐"为国号,所以又称唐尧。尧做了100年天子后禅位给舜,尧死后,舜封他的儿子丹朱为唐(今河北省唐县)侯。到周武王时,唐侯作乱被成王所灭,唐国之地就被改封给成王之弟唐叔虞,原来帝尧的后裔则被迁往杜国,称唐杜氏。唐杜氏的后裔有以国为氏的,称唐氏。

  阅读《百家姓》,让我知道了华夏子孙的来历和姓氏名称的来由,还了解了祖先们几千年的历史。

《家》读书心得7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儿童读物《百家姓》,作者是北宋年间吴越钱塘地区的一位儒生,全书一共涉及到504个姓氏,以此排列,宋朝的皇帝姓赵,所以赵排在了第一位。《百家姓》里从各姓的来源、名人、名事来演说他们的历史和名人故事。比如说我爸爸姓谢,关于谢氏起源有3种说法:

  1、谢姓出自姜姓,是炎帝后裔申伯的后代。

  2、出自任姓,为黄帝之后。相传黄帝之子25宗。

  3、为他姓改为谢姓。

  据《旧唐书不文苑传》,卫州人谢偃之本为鲜卑族人,姓直勒氏,后改为谢氏,亦为河南谢氏。主要以广东、江西、湖南等分布较多,约占全部谢氏人口的36%,安徽的谢氏人口分布相对较少,但我的家乡有一个村子全部是谢氏家族,听爸爸说,我们就是爸爸的爷爷辈从那里迁来的,现在我们都还有联系呢。

  谢姓历史悠久,杰出人才不绝于史,从古到今出了不少名人呢。如古时候东晋的谢安,曾率领弟谢石、侄谢玄、子谢琰迎战苻坚的`百万大军,在淝水一战中大获全胜,使晋室赢得偏安于江左的机会,谢氏家族从此也成为东晋的高门世族;南朝诗人谢灵运开创了中国山水诗一派,世称“大谢”,其后人谢朓,则为永明体作家中的代表诗人,世称“小谢”,二人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等、当代有中国音乐人、歌手、词曲唱作者、演员、老板、商人、特效制作人、青年企业家、朝霆创始人的谢霆锋;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的著名主持谢楠及著名的模特谢东娜等等许多名人。我们学校也有几名谢姓的同学,想不到我们谢氏家族有那么多杰出人物,我要以他们为榜样,不怕困难,努力学习,好好生活,要对得起自己的姓氏,不给自己的祖先丢脸,立志长大后为家族争光,做社会有用的人才。

  读了《百家姓》,我感觉有了动力,有了奋斗的目标,对自己的谢氏产生了自信和自豪。

《家》读书心得8

  暑假里我认真读了《在教育家的智慧里呼吸》一书,启发感动颇多。这本书告诉我们:教育是以人的发展和培养为目的,必须以人化的方式进行,良好的教育就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教育,是一种基于人性和人的理解的科学,教育活动(包括教学)是一种发展和提升人性、人格及人品的重大实践。也就是说,教育离不开人,以人为本的教育才是良好的教育。

  尊重的需要:引导学生前提是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前提是尊重学生。把学生当成朋友。尊重学生,这种尊重不仅要体现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更重要的是还要体现在日常的教学过程,做错了事,不要首先批评他,应该循循善诱给他讲道理,要把他们当成一个生命的'主体来看待,这样的话你的教育工作才可能取得成功。所以这就要求我们把学生当成朋友,尊重他,教育他,发展他。由是观之,尊重学生是教育他们的前提和基础。尊重学生也是我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起码应该具备的一个基本素质。也是新课程所追寻的基本理念。

  认可的需要:我们的孩子,特别是我们现在正接受初等教育的小学生、中学生更需要家长、老师、朋友给予赞许和认可,以树立他们的自信心,优化他们正在成长的心理素质,从而实现他们人格的完善和健全。因为他们认为家长、老师或者朋友对他们的认可是对他们自身努力的一种最好肯定。他们幼小纯洁的心灵才会得到最大的满足。这是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是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的起码要求。

  求知的需要:学生的主业当然是增长知识与才干,对于大多数老师来说传道授惑是他们的主要责任,但对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老师来说,未必能在知识的传授方面给予多大帮助,但在获取知识的态度和方法方面,却能够提出合理的建议,帮助学生录求最有效的学习方法,以完成学习期间的求知任务。

  以人为本的教育是尊重人发展规律,注重个性多样化,关注人性的教育。以人为本的教育也是教育的本义,这个暑假无数教育家引领着我重温和回归教育的本义,让我们一起《在教育家的智慧里呼吸》,一起实践以人为本的人性教育,一起为了快乐自由的理想教育而努力。

《家》读书心得9

  《阅读点燃智慧:冯德全早教方案2》是我国著名早期教育专家冯德全教授的经典成果之一。作者从婴幼儿的认识特点和汉字的特色及阅读的规律等方面,论证了早期认字阅读的可能性,并从人才成长的角度论证了早期认字阅读的必要性,有力地驳斥了“汉字落后论”“早期识字难”“识字影响智力发展”等种种传统谬见,并提出了“生活游戏是婴幼儿早期识字阅读的最佳课堂”等观点。作者详细介绍早期识字阅读的原则和方法,并提供了早期识字阅读各年龄段的教学说明及参考教材。本书既有令人耳目一新的理论创新性,又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论证有力,实例丰富,深入浅出,雅俗共赏。无论是对婴幼儿的父母、老师还是教研究工作者来说,本书都是极其宝贵的“礼物”。

  ???书中的第二讲“生活游戏是婴幼儿早期识字阅读的新的里程碑”中说到婴幼儿期的识字阅读远非只是目的,重要的是通过游戏识字和习读低幼读物,催发智力和培养孩子的优良性格,给孩子插上腾飞的一翼。因此,在早期对孩子进行识字阅读可促进孩子的个性品质的发展,具体表现在:

  1.发展孩子的注意力

  四五岁的孩子动则活跃,静则专心,他们对故事、儿歌等极有兴趣。所以,早期识字阅读充分利用孩子的无意注意,及早锻炼他们的有意注意,经过早期识字阅读诱导的孩子的注意力很快地发展起来。

  2.锻炼孩子的观察力

  婴幼儿看一个字与看一幅画、一张邮票有同样的兴趣,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是陌生的、新鲜的、奇特的。孩子这时的识字全凭影响,而两岁后的孩子就能观察、分析字形结构,学习比较和辨析了,孩子的观察力就可得到锻炼。

  3.培养孩子的记忆力

  记忆力实在集中注意和用心记住的活动中锻炼出来的。孩子从小做识字游戏,常常会得到赞扬和鼓励,记忆人物不断明确,记忆习惯就会很快养成,所以记忆效率大多就会直线上升,孩子的记忆力就会打得较好的培养。

  4.发展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

  人的思维和想象是须臾不能离开语言的,因为语言是思维的工具,语言就是“思维流”。人一旦离开语言,思维和想象及其参与的`行为就不存在了,那就无异于动物看待世界一样。然而从高层的思维和想象的发展来看,对人影响最深的还是书面语言。因此,早期识字阅读对促进婴幼儿思维、想象的发展是最有明显成效的。

  5.陶冶优良性格并培养七爱书的情操

  早期识字阅读接触最早的自然是儿童文学,而儿童文学作品中最不乏勤劳与懒惰、善良和邪恶、勇敢与怯懦、创造与保守等方面的动人形象和他们之间的斗争。这些形象对激发孩子高尚的道德情感,健全他们的人格益莫大焉。

  6.培养孩子的自学能力和习惯

  只有具备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的精神,才能主动吸取前人的学识精华,提出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问题并有所创新。这样的个性品质最容易在早期阅读和日后的广泛阅读中获得发展,所以早期识字阅读能教会孩子学习。

  可以看到孩子经过早期识字阅读后会受益匪浅,因此,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应该重视孩子们的早期识字阅读,不但要做好自己指导孩子进行早期阅读,同时还要对家长做好孩子早期阅读的指导工作。

《家》读书心得10

  书桌上的它,分外显眼,那是我情有独钟的《千家诗》。就在这本书里,我第一次觉得,诗歌是那样的美好。

  我轻翻书页,步入了那个诗歌的年代。

  矮矮的平房,成荫的柳树,树下乘凉的,会是陶渊明吗?一袭白衣,一壶老酒,那月下独酌的',是李太白的身影吗?早朝之上,慷慨激昂主张变法的,是王安石吗?被贬后,独坐小舟,借酒消愁的,会是苏东坡吗?竹林里,独自抚琴的,是王维吗?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远远地瞧见,木门前徘徊的,一定是崔户那落寞的背影;“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春日午后游走于花丛中的,不必说,定是程颢在欣赏风光;“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在钱塘湖边品味春光,白香山,也是在那样一个初春的日子,写下了这样的诗句吧;“天街月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千年前的唐宫,会有人知道那个宫女的心酸吗;“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赵诗秀就在那仲夏的夜晚,静静地等待友人的到来;“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唐朝的春节,也是像如今一般热闹非凡吧;“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了,大街上,也是冷冷清清……

  我就这样在那诗歌的年代彳亍着,突然想起诗歌,对今日的我们,也是那样的重要。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当你准备浪费粮食的时候,就想想这句吧!农民种田,是多么不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就是那辛勤的劳动人民,自己默默地工作,换来我们的幸福;“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这不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们吗,孜孜不倦地教导着莘莘学子。

  原来,诗歌,离我们那么远,却又那么近,诗歌见证了数千年的中国,无论是苦难,是辉煌,是沧桑,是淡泊,是热闹,诗歌的魅力,永远是那样的安静。

  生一炉薪火,泡一杯绿茶,读一首诗歌,日子,就这么静了下来。

《家》读书心得11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的故事描述了贫穷与贫穷之间的爱与温暖。

  故事中的主人公阿曼德是一个流浪汉,他是“受不了孩子”的人,因为他“怕孩子们会偷走他善良的心”,“怕一个家会拴住他的自由”。然而,当他在桥地下遇到三个孩子和他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组成的一家后,他的思想逐渐发生了变化。凯尔西特夫人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很大的信心。

  在故事的结尾说到,阿曼德的心已全被孩子们“偷”去了,他的自由也被这家人拴住了。这家人愿意认这个与他们不沾亲故的老人。

  阿曼德作为他们的爷爷,而阿曼德也愿意当他们的'爷爷,最后还为他们去找工作,阿曼德找到的工作能为他们提供住所。这样,阿曼德是一个有家的人了,他有工作了,他不再是流浪汉了。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东西都打不败它。

《家》读书心得12

  有一位作家这样说过,他从不看最近五年内出版的书。他的道理简单又科学:一本书如果经历了五年的时光洗礼,还能占据在头排书架的位置上,或者说还能被读者提及,这就不会是一本烂书。按照他的方法,我也如此这般地去寻找电影。电影实在太多了,看惯了五颜六色、光怪陆离的画面,听多了喧闹鼎沸、乱作一团的人声,如果电影开场前二十分钟还没有激烈的打斗、疯狂的赛车和惊险的狙击、跌宕的剧情,就很难再坚持看下去。以这样的标准,《何以为家》恐怕是要落选了。

  不敢去网上看其他的影评,担心别人的思考会影响自己的感受。小主人公扎因控告自己的父母生下了他,却没有好好的抚养他。父母也振振有词:都是贫穷的原因。我非常理解扎因父母的处境,因贫穷所带来的难堪与无助,这种排山倒海的力量,是倾盆而下的`冰水,是一种摧毁式的打击。

  现在,稳定的国度、昌盛的社会免除了我们在物质上的后顾之忧。父母,这是一种无需技能、无需认证、无需资格便能上岗的职业。况且,无论你的表现优秀与否,没有人会轻易让你下岗。作为父母而言,孩子可以有很多,可以收养领养,可以挑三栋四,甚至可以失而复得。可以要,也可以不要;可以管,也可以不管;可以把他放在福利院的草丛边,也可以把他紧紧贴在心窝上。对孩子来说,别无他路地选择了我们,充满信任地接纳着我们,用他们的一生作为赌注,付出的代价是多么的昂贵且又不可逆转、不可轮回啊。孩子把父母作为世界的一切,以父母的言行视为人间最规范、最崇高的模版。

  好友彭海涛说,孩子来到我们身边,是来教育我们的,是我们的老师。

《家》读书心得13

  读了《家》之后,我久久不能平静,我为他们的命运感到悲哀,为他们的经历感到难过,为他们的执着与反抗而感动,闭上眼睛,他们好似就在我眼前,我也好似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感受着那些泪水,痛苦,在命运里苦苦挣扎。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既有专横,冷酷的高老太爷,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珏,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高家是一个封建的大家族,在奉行旧礼教的高老太爷逼迫下,长孙觉新妥协了,放弃了和表妹梅芬的爱情,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娶了素不相识的瑞珏。可最终命运还是给了他致命的一击,他一生挚爱的两个女人都在如花的年纪香消玉损了。觉新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人,他清醒但又软弱,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和责任最终将他推向深渊,他成为了家中最大的受害者和牺牲品,爱情的丧失,妻子的死亡,理想的破灭。一个个沉重的打击如排山倒海般向他袭来,他终于战胜了自身的软弱,终于在沉默中爆发,终于选择了反抗。

  封建礼教与新潮思想,压迫与反抗,这些激烈与深沉的矛盾充斥着整本书,而友情、亲情、爱情以及那所有包含着美好、善良以及那所有值得感动的东西却好似一股股暖流涤荡着这片孤寂,使黑暗中得以浮现出跃动着的星光,并随着小说线索的`行进,慢慢的发出耀眼的光芒。一个有一个的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而人们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

  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家》读书心得14

  你有家吗?那你会了解“家”在桥洞的感觉吗?

  《桥下一家人》主要描述了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阿曼德,他的家就在漂亮的巴黎塞纳河的桥洞里。一天傍晚,他回“家”时却发现自己的“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和一只小狗霸占了,生气的老人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不断的交流与接触中,在三个孩子不断地叫他“爷爷”时,老人善良的心逐渐逐渐的'软化起来。孩子们的妈妈白天要工作,老人便帮忙照顾他们。带他们上街去看新鲜的事物,让他们了解巴黎繁华的另一面;并带他们去认识新朋友.......但孩子们想要的并不是这些虚无缥缈的表面,老人深深的知道,孩子们最需要的其实就是一个真正的家,而不是在桥底下的“家”。老人决定实现孩子们的愿望。他以崭新的面貌改变了自己,并找到了一份宝贵的工作,万幸的是,这份珍贵的工作还能为老人提供一间房子。善良的老人将和孩子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属于孩子的真正的家。

  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获得国际大奖的书。我真真切切地喜欢上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不管房子有多大或者多小,豪华或者简陋,只要充满爱和欢笑,就是一个温暖的家,就是一个让人向往的家。

《家》读书心得15

  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甚至是不同意的。

  我始终坚信着:生活是可以靠人来改变的,人是可以做生活的主人的,因为“人定胜天。”

  《家》这本小说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述了高公关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精神。

  作者写作这篇小说,一是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憎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来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

  二是为青年一代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由于岁对旧制度的深恶痛绝,

  对广大青年的诚挚热爱,作者通过《家》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生动形象地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

  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使《家》充满了信心,希望和力量。

  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生活的道路。”《家》也正是表达了这种不屈于命运安排,渴望征服生活,创造生活的精神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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